发文 优秀园丁、全面育人学校 定稿

关键词: 园林式 高邮 江苏省 学校

发文 优秀园丁、全面育人学校 定稿(精选2篇)

篇1:发文 优秀园丁、全面育人学校 定稿

关于开展评选2007-2008“全面育人先进学校”和“优秀教育园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激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决定在2008年继续开展“全面育人先进学校”和“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 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面育人先进学校” 30所。其中赣榆县、东海县各6所,灌云县5所,灌南县4所,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各2所,开发区1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所。

“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 300名。其中赣榆县、东海县各70名、灌云县55名、灌南县45名、新浦区15名、连云区10名、海州区9名、开发区6名、直属单位20名。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

二、评选范围

“全面育人先进学校”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优秀教育园丁”评选范围为2007-2008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 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本学已获得相应档次及以上表彰的学校和个人不再参加评选;上一学已经获得该项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方可连续申报,同等条件下向新申报学校或个人倾斜;评选名额应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育人先进学校”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面,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在市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进步明显,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二)“优秀教育园丁”的评选条件:按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四条执行,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科学研究,示范专业建设、实用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教育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申报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单位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对照条件严格审查,经民主推荐、组织审查,提出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照条件全面衡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等额上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直接申报,由市教育局遴选。

3、市教育局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政策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幼儿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

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各县推荐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不低于总人数 的70%、各区按城乡教师的实际比例推荐。

六、材料要求

申报“全面育人先进学校”,需上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有关表彰证书的复印件。

申报“优秀教育园丁”,需上报“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呈报表一份(16k纸正反面打印),汇总名册一份。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人:尹霞、樊继宽,联系电话:85822299 85822163,电子信箱:lygyinxia@126.com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通知 附件:

1、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呈报表

2、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花名册

篇2:发文 优秀园丁、全面育人学校 定稿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激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决定在2008年继续开展“全面育人先进学校”和“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 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面育人先进学校” 30所。其中赣榆县、东海县各6所,灌云县5所,灌南县4所,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各2所,开发区1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所。

“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 300名。其中赣榆县、东海县各70名、灌云县55名、灌南县45名、新浦区15名、连云区10名、海州区9名、开发区6名、直属单位20名。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

二、评选范围

“全面育人先进学校”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优秀教育园丁”评选范围为2007-2008年度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 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本学年度已获得相应档次及以上表彰的学校和个人不再参加评选;上一学年度已经获得该项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方可连续申报,同等条件下向新申报学校或个人倾斜;评选名额应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育人先进学校”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面,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在市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进步明显,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二)“优秀教育园丁”的评选条件:按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四条执行,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科学研究,示范专业建设、实用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教育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申报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单位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对照条件严格审查,经民主推荐、组织审查,提出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照条件全面衡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等额上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直接申报,由市教育局遴选。

3、市教育局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政策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幼儿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

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各县推荐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不低于总人数 的70%、各区按城乡教师的实际比例推荐。

六、材料要求

申报“全面育人先进学校”,需上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附有关表彰证书的复印件。

申报“优秀教育园丁”,需上报“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呈报表一份(16k纸正反面打印),汇总名册一份。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人:尹霞、樊继宽,联系电话:85822299 85822163,电子信箱:lygyinxia@126.com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通知 附件:

1、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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