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1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1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第二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
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三篇: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性质
团组织生活会(团课、团日活动)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对象
除了要求团员参加以外,可以吸收团外积极分子参加,以利于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三、组织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团干部承担,也可以安排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素质较好的团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团组织的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
四、形式
组织生活会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采取听报告、讨论、演讲、竞赛、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文艺评论、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
五、时间为每月至少一次。
六、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把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前途和思想教育,道德法纪的教育,以及学风、校风教育;
2、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优良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每月由校团委确定的组织生活会主题。
七、备注
1、每次的组织生活会有团支部安排专人做好团员签到和会议记录;
2、把会议的材料(活动照片、课件、报道稿等)上传到校团委相关文件夹;
3、分团委和校团委组织部要对每个支部的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到场检查;
4、每月28日前,团支书将会议记录交至分团委负责人,每月30前分团委负责人将本年级的会议记录交校团委组织部检查,并签名和盖章;
5、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检查的情况,完成本月组织生活总结报告,并上交校团委;
6、本制度将作为“五·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的评选依据。
第四篇: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分析形势,商讨对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四次。主要内容是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等重大问题。
(四)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和研究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情况、发展新党员等。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章》为主。同时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国际形势的新动向,国内改革的新变化,省、市工作的新进展。党课可采取听专家报告、领导报告、专题讲座与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可分为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
(二)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及支部成员除参加本级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真正实现畅所欲言,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有记录。党员对单位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上报局党委。
三、完善党员学习制度
每周五下午为党委组织学习活动日。各支部亦相应确定组织学习活动日,并扩大职工参加学习范围。学习活动可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讨论和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各支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四、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
党委和党支部都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单位或党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经过集体讨论,由会议做出决定。全体党员要认真执行组织决定,严格组织原则,不得各行其是。
五、落实培养考察积极分子制度
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和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每季度要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培养。积极分子调动,应将其情况和材料及时转入新单位。
六、认真执行《党费缴纳、管理和使用规定》
党支部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缴纳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上缴一次,党委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管理和上解工作。
第五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
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太阳山风场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太阳山风场实际,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分为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三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分别由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
第五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后。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请假。
第六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但要侧重谈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团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情况。
第七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组长。列席人员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开会时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提
出的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第十条为了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增强政治原则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
第十一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太阳山风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 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作出表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太阳山风场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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