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保证书

关键词: 租房 承诺

租房保证书(精选6篇)

篇1:租房保证书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承诺书

为了让大家拥有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民法通则》第四

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有问题的前提下,向房屋出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房费收取方法: 每月 元。

方法一:按月缴费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3个月,3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方法二:按季度缴费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6个月,6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方法三:按半年缴费租房时谈好租价维持12个月,12个月后根据实际租价调整。

一、用水安全承诺:

1、长时间离开房屋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

2、停水后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直到正常供水通知为止;

3、发现墙面、地面积水异常,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造成损失本人全部承担;

二、用电安全承诺:

4、绝不自行改造电路;

5、个人新增500瓦以上电器,一定会先向出租方申请;

6、电气设备出现故障一定会找专业电工处理,绝不私自处理;

7、出门前一定关闭室内所有用电电器;

三、用气安全承诺:

8、室内绝不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9、使用燃气时一定会先打开厨房所有门窗,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10、燃气器具使用完毕,一定会先将开关调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一定会确

认其处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

11、烹调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然气泄露;

12、外出和晚间入睡前,一定会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具,一定会自觉关

闭燃气入户总阀;

13、绝不在燃气管道室或燃气管道周围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四、其他承诺事项:

14、按月租住户在当月后5天内缴纳下月房费,按季度租住户在第三个月后5天

内缴纳下季度房费,按半年租住户在第六个月后5天内缴纳下半年房费。

15、本人承租房屋时已经检查、试用了所承租房屋内以及公区的一切设备设施,确定房东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本人;

16、日常费用:本人同意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费和垃圾费,按照/月计算(不 足一月按整月计算),电费每度 元,按每月用电实际用量收取。

17、本人承诺节约使用水电,满足自己使用的同时维护合租室友的共同利益,否

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18、为了保证各合租室友的安全,不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生活,本人承诺未取得出

租方同意绝不带亲朋好友留宿及在居室内聚餐搞活动、大声喧哗,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19、本人承诺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卫生值日表》,退房时,本人将

打扫干净室内卫生,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交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0、本人承诺,绝不在墙面乱写乱画、增加挂钩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

房违约在先;

21、承租房屋时,房东已经告知本人需更换房门锁芯,同时本人承诺出门会锁好 自己房门,进出大门一定会随手锁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2、房东已经告知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区进行流动人口备案登记,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3、本人承诺租房时出租房已经告知本人禁止高空抛物、禁止翻越防护栏等其他

安全事宜,如再出现事故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24、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不得在室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

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物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五、承租房屋时,出租方已经向本人用普通话、方言给承租方全部解释清楚以上

各承诺事项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责任,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租房承诺书》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条款,凡因本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对周围邻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坏的,按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篇二:房屋租赁责任保证书

私房租赁治安责任保证书

本人系 街道(镇)___________社区(村)居(村)民,家

住,现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向 街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作出保证如下:

1、2、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及时带领或告知其到

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

所、主要经济来源、婚育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提供给流管

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

配合调查;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验证明,并督促其遵守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怀孕或生育情况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7、房屋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流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立保证书人:

年 月 日篇三:租房承诺书标准版

《房屋租赁合同》之附件二

租房承诺书

为了让大家拥有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有问题的前提下,向房屋出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用水安全承诺:

1、长时间离开房屋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

2、停水后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直到接到相关单位的正常供水通知为止;

3、发现墙面、地面积水异常,立即请专业师傅检查,及 时告知出租方,否则造成损失本人全部承担;

4、爱护公物,本人绝不用湿拖把拖室内木

地板;

二、用电安全承诺:

5、绝不自行改造电路;

6、个人新增500瓦以上电器,一定会先向出租方申请;

7、安装、维修、拆除、搬迁、移动用电设备等一定会请

专业电工完成;

7、电气设备出现故障一定会找专业电工处理,绝不私

自处理;

8、出门前一定关闭室内所有用电电器;

三、用气安全承诺:

9、室内绝不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10、使用燃气时一定会先打开厨房所有门窗,保证室内

空气畅通

11、燃气器具使用完毕,一定会先将开关调到关闭的位

置,每次使用前一定会确认其处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

12、烹调时,厨房内保证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

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

13、外出和晚间入睡前,一定会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

不用燃具,一定会自觉关闭燃气入户总阀;

14、如遇供气突然中断,一定会立即将燃气入户总阀及

灶前阀全部关闭,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才会继续使用;

15、增加、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用具一定会请具有相

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

16、绝不在燃气管道室或燃气管道周围牵挂电线、绳索

悬挂杂物。

四、其他承诺事项:

17、本人承租房屋时已经检查、试用了所承租房屋内以

及公区的一切设备设施,确定房东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本人;

18、日常费用:本人同意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保洁费,按照 元/月计算(不足一月按整月计算),如实际费用远超本标准,本人同意补足差额,同意公区物品人为损坏责任不明确时的维修费按人均分摊后的实际金额收取;

19、本人承诺节约使用水电气,满足自己使用的同时维

护合租室友的共同利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0、为了保证各合租室友的安全,不影响其他人的学习

生活,本人承诺未取得出租方同意绝不带亲朋好友留宿及在居室内聚餐搞活动、大声喧哗,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20、本人承诺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卫生

值日表》,退房时,本人将打扫干净室内卫生,将房屋在良好状态下交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1、本人承诺,未经出租方允许绝不随意移动床和衣柜的位置,绝不在墙面乱写乱画、增加挂钩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2、承租房屋时,房东已经告知本人需更换房门锁芯,同时本人承诺出门会锁好自己房门,进出大门一定会随手锁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3、房东已经告知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区进

行流动人口备案登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4、本人愿意接受其他合租室友的监督,承诺不在饭厅、厨房、入户花园等公区长时间(一星期以上)放置个人物品,不挪用公区桌椅板凳作为私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25、本人承诺租房时出租房已经告知本人禁止高空抛

物、禁止翻越防护栏等其他安全事宜,如再出现事故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26、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不得在室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物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否则出租方有权视为本人租房违约在先。

五、承租房屋时,出租方已经向本人用普通话、方言给

承租方全部解释清楚以上各承诺事项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责任,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租房承诺书》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条款,凡因本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对周围邻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坏的,按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篇四: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 出租人(签名):

年 月 日篇五:租房承诺书标准版(最新版)《房屋租赁合同》之附件二

租房承诺书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房屋出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用水安全承诺:

1、长时间离开房屋一定关闭水龙头;

2、停水后一定会立即关闭水龙头直到接到相关单位的正常供水通知为止;

3、发现墙面、地面积水异常,立即请专业师傅检查,及

时告知出租方,否则造成损失本人有责任承担;

4、爱护公物,不用是拖把拖木地板,地板损坏本人赔偿;

二、用电安全承诺:

1、凡涉及到用电专业操作,一定找专业电工处理,绝不

使用500w以上电器(电吹风除外);

2、出门前一定关闭室内所有用电电器;

三、用气安全承诺:

1、绝不在室内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2、使用天然气设备前确保周围门窗打开通风透气;

3、燃气器具使用前确保燃气阀门处于关闭位置,同时无

异常情况(如燃气味)方可通气点火,使用完毕一定关闭燃气所有燃气阀门;

4、烹调时,确保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

5、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确保燃气具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长期不用燃气具,关闭燃气入户总阀;

6、如遇供气突然中断,确保燃气入户总阀及所有燃气具

阀门关闭,直至接到正常供气通知,才继续使用;

7、凡涉及到燃气相关的专业操作,一定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

8、绝不在燃气管道室或燃气管道周围牵挂电线、绳索悬

挂杂物(如橱柜内以及周围饿燃气软管旁);

9、热水器连续使用不超过30分钟。

四、其他承诺事项:

1、所承租房屋及室内所有物品均为良好状态;

2、同意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费,按照 元/月计算(不足一月按整月计算),如当月本套房屋所有合租室友所交杂费之总和超出当月实缴,则按照人均分摊补足超出部分;

3、节约使用水电气,维护合租室友的共同利益,接受合租室友的相互监督并承担经济责任;

4、公共物品人为损坏,同意维修费按人均分摊收取;

5、为保证合租室友的安全,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仅租

房时约定的使用人使用,不带一切外来人员承租房内;

6、公共卫生按照《卫生值日表》打扫,室友相互监督,室友或出租房提醒三次以上不打扫,出租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并收回房屋;

7、退房时,将室内卫生与清洁程度恢复原貌,否则出租

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

8、挪动家具易损坏,绝不改变室内一切物品的摆放位置 及增设一切物品(例如:墙体挂钩、室内和家具装饰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并收回房屋;

9、承租房屋时,房东已经告知本人需更换房门锁芯,同时本人承诺出门会锁好自己房门,进出大门一定会随手锁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10、房东已经告知本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流动人口备案

登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1、接受合租室友的监督,不在饭厅、厨房、入户花园

等公区放置个人物品;

12、不挪用公区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作为私用,如出租

方多次提醒无效,出租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并收回房屋;

13、绝不高空抛物、翻越防护栏,如出现事故责任全部

由本人承担;

1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物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在室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以及从事一切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并收回房屋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5、租房期间的一切个人行为绝不影响到合租室友以

及周边邻居,如接到投诉,经出租方多次提醒无效,出租方有权视本人租房违约,扣押金并收回房屋;

说明:本承诺书签订时,出租方已经向本人用普通话、方言全部解释清楚以上各承诺事项的危害性以及法律与经济责任。同时出租方已经告知本人本《租房承诺书》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条款,凡因本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对周围邻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坏的,按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篇2:租房保证书

为保障医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我院鉴于部分实习生要求在院外租房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和我院的实习生管理规定,现与院外租房住宿实习生、家长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1.实习生要求在院外租房住宿属于实习生及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院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医院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家长完全承担。

2.各位家长或监护人须了解租住处的生活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主协商解决隐患。

3.凡在院外租房住宿的实习生,在住宿期间的应注意相关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责任,确保不因个人因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院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和房东负责。

4.在院外租房住宿期间,实习生应该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注意用电安全。

5.实习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医院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6.实习生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实习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医院、教师已告诫、纠正,但实习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②实习生或其父母知道实习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的;

③来自医院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④因个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个人情感等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

注: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该生在我院实习期间在院外租房/住宿阶段。

家庭住址: 租房住址:

实习生(签字): 家 长(签字):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篇3:廉租房、公租房的社会效益研究

在政府的政策作用下, 我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形势还很严峻, 房价一直走高, 通过民生了解也反映出了群众对住房条件的心声, 更严峻的是房地产开发过剩导致了中国经济出现了巨大泡沫, 这种现状条件下与我国多地区政府部门有很大关系, 其中住房体系中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机制出现问题, 有待健全, 建设进展缓慢导致调控力度下降。

我国从很早就开展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政策, 但事实上有四分之一的地区还未真正实施廉租房的管理制度, 在实行的地区廉租房的比重与当地人群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 尽管国家提出了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 但是实施起来的效果和力度并没有大面积覆盖, 让百姓得以满足居住需求, 这相对比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相距甚远。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 人均居住面积不能达到世界平均水平, 联合国的人人享有合适的住房的目标, 在我国享有并不能是拥有,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基本要求并没有得以满足。

2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住房保障中实施公租房和廉租房多达十几年, 有些房价持续上涨, 很多研究员对此也进行多次讨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务工人员进驻城市, 使得城市人口剧增, 住房要求增加而事实存在的房子又不能满足其使用, 很多客观原因造成了这种现实问题, 住房保障相关体制和制度没有发挥及缺失, 制度的不健全让在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投入使用上被人钻空子。资金到位问题以及公共财力支撑投入的欠缺, 以及开发商和政府支持不到位, 因无利可图导致金融机构、财政、开发商的兴趣寡然, 税收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不足, 国家相关制度和政府对其监管的力度不足等问题全都迸发出来。

再者, 政府执行力度弱, 中央相关部门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 随其发展, 导致很多城市在自身建设上更注重经济增长力度, 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相应的在财政支持上减少很多, 为了避免出现其筹建出现的不够体面不能突出政绩, 在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实际建设上忽视, 很多政府没有积极应对而是敷衍了事, 没有将民生的大事放心中, 这只会将没有经济能力的收入中低等的家庭推向市场去购买商品房导致住房功能保障的作用不能体现出来, 所以, 市场的房价不断增长与政府对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的政策没有规划和实施脱离不了干系。 尽快改善住房保障条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并执行, 必须先满足中低收入的家庭尽量解决住房问题和相关居住的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政策的改善, 长此以往才能将房价调整到合理的范围之内。

3廉租房和公租房对房价控制的作用

首先明确的是廉租房和公租房能够抑制房价上涨, 但是抑制程度取决于据此的相关综合性的原因,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的供求关系方面。我国目前的时代处于飞速变迁的时代, 农村人口大量来到城市工作, 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 伴随着很多社会性问题也浮现出来, 尤其是人们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人口的增加导致城市容积的饱和, 但是住房需求是一个刚性需求, 这样不可避免地抬高了城市的房价。

根据市场相关概念对商品进行分析, 得出结论是假若要降低商品的价格, 要么增加市场的供给, 要么降低需求者的需求, 对于新进驻城市和进入单位就职的新群体等面对住房困难的现状, 公租房是很好的产品, 它相比较市场的商品房价格更容易承受, 同时也可以出租的形式向职工租售, 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 或者来自农村进城务工的人员等, 基本都是需求住房又在经济能力上不能支撑的困难群体, 增加廉租房和公租房能够减少对商品房的需求, 据统计廉租房供给提高百分之五就会降低房价的百分之三。目前作为商品房, 政府不断审批圈卖, 开发商不断进行建设和出售, 商品房持续火热一些年头, 但是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供给实在是少得可怜, 每年政府及地方政府都有额定资金投入在商品房中而忽略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 如果政府不加强管制, 降低房价, 那么低收入群体的保障住房问题, 短时间不能得到解决。

(2) 我国的廉租房公租房的发展情况。我国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以200万套的廉租房增设, 100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总投资将达到9000亿元。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就提出继续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 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可以说, 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 按理说房价应该有很大的缓解, 至少不会猛涨, 然而事实房价是怎样发展的呢?目前很多一线、二线城市的房价还在不断攀升, 很多资金都流向了林业和农垦或者矿区房屋的改造上, 没有出现所谓的政府廉价的商品房争夺客户的情况。所以, 总体而言, 并没有影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早在2010年以前, 政府用在廉租房屋上的资金比例并不是很大, 那个会后最为关心的还是社会底层劳动者的最根本生活保障问题, 在这个问题解决以后, 政府才加大了对廉租房和保证性住房的资金投入, 随后也就慢慢地缓解了社会的矛盾, 满足了社会的需求, 从而更好地抑制了我国房价的增长。

总之第一阶段,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必须供给低收入人群, 解决问题的主体是政府, 在这个阶段要将资金投入到小部分低收入住房中, 那时候房价没有上涨的原因也在于此, 第二阶段发展到城市进程的加快, 为了满足城市建设以及住房条件的改善, 建设的公租房和廉价房开始与市场的商品房进行争夺需求者的局面, 也相应地抑制了房价的上升, 届时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断加强执行廉租房实施的力度, 同时开发商也会竭尽所能不断配合。

4总结

我国政府对待住房的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已经比较健全, 需要的是在执行时间上加大力度, 要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后才能向更高层需求进一步开展, 各地的政府和开发商要结合社会各类机构投资渠道, 采取积极且有效的措施, 让广大社会相关单位参与进来, 积极增加廉租房的渠道来源, 从而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的波及范围, 抑制商品房价的上涨, 从而让我国住房走上健康持续供应的正规道路。

参考文献

[1]张红, 李洋, 张志峰.中国城市软实力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面板数据模型[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4, (3) :24-29.

篇4:租房保证书

关键词:公租房;租金;成本

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03708

重庆市于2010年大规模开建公租房, 2011年全国计划开建1 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从2011年2月12日至2月28日重庆市首批公租房接受申请,房源共计67 330套,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为22 317人,申请率为33%,申请成功15 281户,申请成功率为68.2%,首批房源的预计入住率为22.6%,该情况显示公租房在选址、定价、规模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租金作为公租房运营的一个风险因素,由于风险的加速效应[1],全寿命周期的成本对整个项目的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全周期租房成本的角度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公租房的合理定价问题。

一、文献综述

[2]借鉴美国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政策演化的经验教训,提出中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适当采用租金优惠券的形式补贴中低收入者。徐慎庆[3]分析了2010年的一线城市租金暴涨的原因,提出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力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郭玉坤[4]提出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保障方式应以“人头”补贴为主,根据情况采取购房补贴和租金补贴,同时给出了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模型。孙鼎等[5]综述了国外关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的相关研究动态及成果,其中国外的租赁型住房保障模式有租金补贴、租房折扣、房租管制和低租金住房几种,为中国发展保障性住房提供了有益的建议。赵胜[6]总结了从1948年以来的城市公有住房的房租政策,指出低租福利思想使得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造成了人为的“房荒”,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滋生干部多占多得的腐败行为。从文献中梳理的保障性住房的租

金方面,主要是对国外租金模式的总结和建议,同时也有部分文献反省中国部分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的现象。但是国内关于公租房租金的理论研究才开始,公租房租户在全寿命周期内会产生多少租住成本并不明晰。目前国内关于公租房的研究还比较少,关于租金的探讨很少,但是可以搜集到国内外租金水平的相关资料。

常州市率先在2009年开展公租房建设,按照其管理办法的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常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者,在常州市居住三年以上且无房的居民均可申请公租房。租金低是常州公租房的一大特点,只有市场租金价格的30%。2010年的市场租金水平大约在10元/平方米/月,其公租房的租金是3.5元/平方米/月[7]。

广州的初步方案中,公租房租金计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0%、50%和40%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将按住户收入水平分类收取,目标人群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深圳于2007年推出的大芬村268套公租房空置率在70%以上,2008年新增的公租房基本上为2007年弃租的房子,2009年初深圳保障性住房中2 370套公共租赁房只租出894套,基于此,新出台的《条例》规定,公共租赁房租金以廉价为最高原则,每平方米租金10元以下,或以目前城中村租价为标的再下调50%。

北京在2010年8月公布的3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测算租金,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被媒体戏称为叫人望而却步的“公主房”[8]。

香港约有30%的人口居于租住公屋。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对组屋的定价不以成本为考量,建屋发展局的赤字由政府资金填补,而从政府开始拨款计算至今,累计的政府补助金总额已达160多亿新元(约合800亿元人民币)。月收入少于1 500新元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一房式(使用面积约33平方米)或者二房式的组屋,政府最低以市场租价的10%来收取租金。如果家庭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一套一房式组屋的每月租价仅有26至33新元左右。

重庆市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以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为上限。

从全国各地公租房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租金制定的标准不一,实施的效果有差异,因而保障性作用的发挥也各不相同。为探讨合理的租金标准,有必要对租户在全周期内的租房成本进行分析。

二、公租房租金成本的理论分析

在如何确定租金的研究领域,中国学者已经进行了相关研究。张宇[9]针对政府供给型保障性住房,以区位因素为定价依据,将同心圆城市结构住宅租金测算模型进行拓展,建立扩展性多中心城市结构的住宅租金测度模型。鲍远君[10]从影响租金标准制定的因素出发,运用灰色关联找出主要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租金标准的多元回归模型,以确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这些都是从理论上探讨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测算,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30%,超过这个比例,则认为该家庭住房负担过重,需要政府进行资助。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其租金定价是租户在进行租房决策时考虑的核心问题。本文将从全周期成本角度分析租房成本,以此来分析租金对租户的租房决策的影响。

(一)理论假设

假设条件一:全周期阶段是指租户从搬迁行为开始至搬出公租房的时间段。

假设条件二:在市场租赁情况下,租户总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房屋租住。

租房者从搬迁入住到最后搬出的租房全周期阶段,将产生可以量化的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以及不可量化的心理成本。

(二)公租房租住成本模型构建

租房成本=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心理成本

因此构建

摘要:兴建公租房意在重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租户居住期内的全周期租房成本的高低会影响租户租房决策。文章通过理论分析,探讨租户全周期成本影响因素,并构建出全周期成本模型,剖析租房成本中交通成本、租期、租金水平等因素对公租房租户的租房决策行为的影响。同时以重庆市为例,针对公租房租户的全周期租房成本进行调查研究,结合重庆市公租房的相关政策与实践,分析公租房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租金问题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租房;租金;成本

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03708

重庆市于2010年大规模开建公租房, 2011年全国计划开建1 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从2011年2月12日至2月28日重庆市首批公租房接受申请,房源共计67 330套,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为22 317人,申请率为33%,申请成功15 281户,申请成功率为68.2%,首批房源的预计入住率为22.6%,该情况显示公租房在选址、定价、规模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租金作为公租房运营的一个风险因素,由于风险的加速效应[1],全寿命周期的成本对整个项目的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全周期租房成本的角度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公租房的合理定价问题。

一、文献综述

[2]借鉴美国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政策演化的经验教训,提出中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适当采用租金优惠券的形式补贴中低收入者。徐慎庆[3]分析了2010年的一线城市租金暴涨的原因,提出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力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郭玉坤[4]提出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保障方式应以“人头”补贴为主,根据情况采取购房补贴和租金补贴,同时给出了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模型。孙鼎等[5]综述了国外关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的相关研究动态及成果,其中国外的租赁型住房保障模式有租金补贴、租房折扣、房租管制和低租金住房几种,为中国发展保障性住房提供了有益的建议。赵胜[6]总结了从1948年以来的城市公有住房的房租政策,指出低租福利思想使得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造成了人为的“房荒”,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滋生干部多占多得的腐败行为。从文献中梳理的保障性住房的租

金方面,主要是对国外租金模式的总结和建议,同时也有部分文献反省中国部分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的现象。但是国内关于公租房租金的理论研究才开始,公租房租户在全寿命周期内会产生多少租住成本并不明晰。目前国内关于公租房的研究还比较少,关于租金的探讨很少,但是可以搜集到国内外租金水平的相关资料。

常州市率先在2009年开展公租房建设,按照其管理办法的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常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者,在常州市居住三年以上且无房的居民均可申请公租房。租金低是常州公租房的一大特点,只有市场租金价格的30%。2010年的市场租金水平大约在10元/平方米/月,其公租房的租金是3.5元/平方米/月[7]。

广州的初步方案中,公租房租金计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0%、50%和40%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将按住户收入水平分类收取,目标人群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深圳于2007年推出的大芬村268套公租房空置率在70%以上,2008年新增的公租房基本上为2007年弃租的房子,2009年初深圳保障性住房中2 370套公共租赁房只租出894套,基于此,新出台的《条例》规定,公共租赁房租金以廉价为最高原则,每平方米租金10元以下,或以目前城中村租价为标的再下调50%。

北京在2010年8月公布的3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测算租金,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被媒体戏称为叫人望而却步的“公主房”[8]。

香港约有30%的人口居于租住公屋。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对组屋的定价不以成本为考量,建屋发展局的赤字由政府资金填补,而从政府开始拨款计算至今,累计的政府补助金总额已达160多亿新元(约合800亿元人民币)。月收入少于1 500新元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一房式(使用面积约33平方米)或者二房式的组屋,政府最低以市场租价的10%来收取租金。如果家庭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一套一房式组屋的每月租价仅有26至33新元左右。

重庆市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以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为上限。

从全国各地公租房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租金制定的标准不一,实施的效果有差异,因而保障性作用的发挥也各不相同。为探讨合理的租金标准,有必要对租户在全周期内的租房成本进行分析。

二、公租房租金成本的理论分析

在如何确定租金的研究领域,中国学者已经进行了相关研究。张宇[9]针对政府供给型保障性住房,以区位因素为定价依据,将同心圆城市结构住宅租金测算模型进行拓展,建立扩展性多中心城市结构的住宅租金测度模型。鲍远君[10]从影响租金标准制定的因素出发,运用灰色关联找出主要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租金标准的多元回归模型,以确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这些都是从理论上探讨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测算,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30%,超过这个比例,则认为该家庭住房负担过重,需要政府进行资助。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其租金定价是租户在进行租房决策时考虑的核心问题。本文将从全周期成本角度分析租房成本,以此来分析租金对租户的租房决策的影响。

(一)理论假设

假设条件一:全周期阶段是指租户从搬迁行为开始至搬出公租房的时间段。

假设条件二:在市场租赁情况下,租户总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房屋租住。

租房者从搬迁入住到最后搬出的租房全周期阶段,将产生可以量化的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以及不可量化的心理成本。

(二)公租房租住成本模型构建

租房成本=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心理成本

因此构建

摘要:兴建公租房意在重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租户居住期内的全周期租房成本的高低会影响租户租房决策。文章通过理论分析,探讨租户全周期成本影响因素,并构建出全周期成本模型,剖析租房成本中交通成本、租期、租金水平等因素对公租房租户的租房决策行为的影响。同时以重庆市为例,针对公租房租户的全周期租房成本进行调查研究,结合重庆市公租房的相关政策与实践,分析公租房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租金问题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租房;租金;成本

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03708

重庆市于2010年大规模开建公租房, 2011年全国计划开建1 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从2011年2月12日至2月28日重庆市首批公租房接受申请,房源共计67 330套,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为22 317人,申请率为33%,申请成功15 281户,申请成功率为68.2%,首批房源的预计入住率为22.6%,该情况显示公租房在选址、定价、规模等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租金作为公租房运营的一个风险因素,由于风险的加速效应[1],全寿命周期的成本对整个项目的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全周期租房成本的角度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公租房的合理定价问题。

一、文献综述

[2]借鉴美国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政策演化的经验教训,提出中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适当采用租金优惠券的形式补贴中低收入者。徐慎庆[3]分析了2010年的一线城市租金暴涨的原因,提出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力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郭玉坤[4]提出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保障方式应以“人头”补贴为主,根据情况采取购房补贴和租金补贴,同时给出了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模型。孙鼎等[5]综述了国外关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的相关研究动态及成果,其中国外的租赁型住房保障模式有租金补贴、租房折扣、房租管制和低租金住房几种,为中国发展保障性住房提供了有益的建议。赵胜[6]总结了从1948年以来的城市公有住房的房租政策,指出低租福利思想使得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造成了人为的“房荒”,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滋生干部多占多得的腐败行为。从文献中梳理的保障性住房的租

金方面,主要是对国外租金模式的总结和建议,同时也有部分文献反省中国部分公有住房租金偏低的现象。但是国内关于公租房租金的理论研究才开始,公租房租户在全寿命周期内会产生多少租住成本并不明晰。目前国内关于公租房的研究还比较少,关于租金的探讨很少,但是可以搜集到国内外租金水平的相关资料。

常州市率先在2009年开展公租房建设,按照其管理办法的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常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者,在常州市居住三年以上且无房的居民均可申请公租房。租金低是常州公租房的一大特点,只有市场租金价格的30%。2010年的市场租金水平大约在10元/平方米/月,其公租房的租金是3.5元/平方米/月[7]。

广州的初步方案中,公租房租金计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0%、50%和40%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将按住户收入水平分类收取,目标人群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深圳于2007年推出的大芬村268套公租房空置率在70%以上,2008年新增的公租房基本上为2007年弃租的房子,2009年初深圳保障性住房中2 370套公共租赁房只租出894套,基于此,新出台的《条例》规定,公共租赁房租金以廉价为最高原则,每平方米租金10元以下,或以目前城中村租价为标的再下调50%。

北京在2010年8月公布的3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测算租金,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被媒体戏称为叫人望而却步的“公主房”[8]。

香港约有30%的人口居于租住公屋。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对组屋的定价不以成本为考量,建屋发展局的赤字由政府资金填补,而从政府开始拨款计算至今,累计的政府补助金总额已达160多亿新元(约合800亿元人民币)。月收入少于1 500新元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一房式(使用面积约33平方米)或者二房式的组屋,政府最低以市场租价的10%来收取租金。如果家庭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一套一房式组屋的每月租价仅有26至33新元左右。

重庆市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以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为上限。

从全国各地公租房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租金制定的标准不一,实施的效果有差异,因而保障性作用的发挥也各不相同。为探讨合理的租金标准,有必要对租户在全周期内的租房成本进行分析。

二、公租房租金成本的理论分析

在如何确定租金的研究领域,中国学者已经进行了相关研究。张宇[9]针对政府供给型保障性住房,以区位因素为定价依据,将同心圆城市结构住宅租金测算模型进行拓展,建立扩展性多中心城市结构的住宅租金测度模型。鲍远君[10]从影响租金标准制定的因素出发,运用灰色关联找出主要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租金标准的多元回归模型,以确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这些都是从理论上探讨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测算,在实际操作中,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30%,超过这个比例,则认为该家庭住房负担过重,需要政府进行资助。

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其租金定价是租户在进行租房决策时考虑的核心问题。本文将从全周期成本角度分析租房成本,以此来分析租金对租户的租房决策的影响。

(一)理论假设

假设条件一:全周期阶段是指租户从搬迁行为开始至搬出公租房的时间段。

假设条件二:在市场租赁情况下,租户总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房屋租住。

租房者从搬迁入住到最后搬出的租房全周期阶段,将产生可以量化的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以及不可量化的心理成本。

(二)公租房租住成本模型构建

租房成本=搬入成本+租金+物管费+交通成本+居住成本+搬出成本+心理成本

篇5:租房保证书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这是记者6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已列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

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以及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由财政部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投资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并向西藏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藏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的南疆三地州等财力困难地区倾斜。

三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篇6:北京公租房租房补贴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按家庭收入及困难程度,分为六档

(一)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三)分档补贴比例:

补贴升档——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补贴力度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补贴机制:

(一)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发放流程——领取手续、核对资料、签字确认、提交上报、发放补贴

承租家庭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核对资料,申请人签字确认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照系统生成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再打印《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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