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制度
国务院大督查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自查报告
市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扭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在全市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一、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协调督导市、乡、村、部门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聘请专家授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调整了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书记任安委会第一主任,市长任安委会主任。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动,半年一考评。同时,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市、乡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部落实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市、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带
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排查隐患,落实责任,防范事故,共同肩负起“为政一方,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责任。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情况
一是持续不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住建、质监、教体、卫生、环保、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在危险化学品方面,我局召开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动员会,4个执法中队分片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17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7家整改不到位和隐患较大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对全市1528辆危货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核查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立即停用。在烟花爆竹方面,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与各乡镇办事处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共出动3800余人次,查获土地雷、礼花弹、无证无标示土鞭2110箱。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窝点1个,非法经营和储存窝点7个,追究法律责任2人,行政拘留非法经营、燃放人员65人,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公安、质监、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181家大型商场、学校、网吧、医院、宾馆、 2
洗浴中心、养老院、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对16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清理疏散通道,备齐灭火器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市交警大队加大对城区交通路口、国省道危险路段的检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监控。认真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旅游车辆、校车、大型客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市住建局加大对无证无照、非法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大检查,对2个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立即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是编制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我局从实际出发,在认真征求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现有机构与职能相统
一、部门“三定方案”和职能相统
一、职能和责任相统
一、明责与追责相统一的原则,形成了《任丘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草案),现已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和标准化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为手段,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典型带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了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班组和每一个岗位。在528家重点企业中广泛开展第五轮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使企业以向社会、向员工、向政府承诺的形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引领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实现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报告制度五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信访、维稳、环保等多项工作压力较大,使得有的乡镇、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摆布上忽冷忽热、忽松忽紧,甚至有个别乡镇、部门口头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骨子里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一些企业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仍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大多数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然而制度制定后仅仅停留在文字上或挂在墙上,应付检查,没有切实按照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去开展相应的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组织协调督导力度,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监管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保持行政执法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暑期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工作,针对当前各行各业进入生产经 4
营活动繁忙和暑期汛期高温高湿、暴风雷雨天气增多的特点,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强人流、物流、车流的安全管控,抓好旅游出行、防火安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篇:安全督查制度
安全督查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督查是为了强化秩序、严肃纪律、消除隐患,学校要坚持安全督查经常化。
一、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要部署安全督查的网络,领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二、每学期上学前,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经消除隐患。期中要组织安全工作回看,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期末要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三、每周行政值周具体负责安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行政值周要组织若干人员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作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值日教师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巡视,对学校及全体学生的安全实施管理,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正确处理当天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五、学校组织红领巾监督岗学生,协助值周和值日教师一起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监督工作,值日教师要给以指导和帮助,值勤学生要加强安全方面的督查。
六、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部门、各方面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有关工作。
七、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发现行迹可疑人员,要
有力阻止进入;晚上,门卫对校园只少巡查一次。门卫发现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领导。
八、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强化设施的安全和行为的安全。
九、班主任每周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设施、学生表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学校每学期对校产进行清查一次,发现缺损要追究原因,及时记录,及时补救,保证校产不流失。
安全督查制度
南 政 三 中
第三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暗访)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各企业必须坚持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二、检查督查原则
1、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集中负责的原则。
①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组实行一把手全权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及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原则。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的工作调度,检查督查组具体负责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②组成并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专项检查督查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③规划建设局在市建设局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开工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 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负责的一揽子到底责任制度。
2、实行重点检查督查原则。
①、检查督查工作应结合阶段性和季节性工作重点,深入生产一线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②、检查督查组对事故频发、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督查。
三、检查督查方式
安全督查、检查分为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1、 定期性检查。检查督查组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周期一般为:每季组织检查一次,企业每月组织一次,车间每周一次,班组、岗位按一定周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的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经常性检查。各生产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3、 季节性检查。各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 专业性检查。由检查督查组组织,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电气等专项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5、 综合性检查。检查督查组组织专家一起参与,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综合性检查各个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整改措施要及时落实,必要时也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四、检查督查方法
1、检查督查组要听取被检查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向被检查企业询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检查督查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查看各种资料、记录和台账等基础工作。现场检查要以随机抽查和暗访为主。
3、检查督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对被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点评,提出整改意见。
4、检查、督查要有台账和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内容、事故隐患或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方案、整改完成情况等。
五、检查督查时间
1、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检查。元旦、春节、五
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2、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要求企业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每季度检查、督查一次。
3、根据区的工作要求,开展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抽查及专项督查。
六、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
1、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条例、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
4、职工安全生产技能知识培训教育情况。
5、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置情况。
7、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以及是否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情况。
8、重点场所、部位(岗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依法为职工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
10、依法为职工进行工伤及社会保险投保情况。
11、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持证上岗情况。
12、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13、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14、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5、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统计报表、台帐的原始记录和动态管理等)。
七、检查督查及整改要求
1、检查督查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
2、检查督查组要向被检查企业及时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对检查、督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监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制度。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报市直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停业整顿。
4、被检查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检查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检查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时间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严重威胁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的安全隐患,必须停产停业,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对检查督查组下达的整改任务,被检查企业必须按整改时限,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
5、检查、督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检查、督查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保守被检查企业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检查企业的正常生产。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不得妨碍和干扰正常的安全检查、督查。
6、每次检查、督查后,检查督查组对检查、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报安全生产领导组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领导组对检查、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七、检查督查的通报和考核
1、检查、督查的报告。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的情况汇报,报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并向市安委会报告;各企业每月要形成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报安全生产领导组。
2、严格执行检查、督查通报制。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组将其列入督查对象。安全生产领导组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3、严格考核奖惩。采取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县安委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没有完成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这些部门和单位在创先创优、立项升级及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和享受上,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四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为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一下制度:
一、 督查科应在安全指挥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围绕隐患查处、追究落实为目标,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 根据信息科上报的信息,指挥中心分类后进行专项督查、整改。
三、 对能直接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做出专项督查计划,计划要包括责任人、主管单位、处置单位、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专项处置。
四、 对专项整治项目,必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通过相关领导、职能科室会审通过后,督查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必须做到相关人员真正掌握,然后通过督查科的验收,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工,并由督查科跟踪督查落实,并要派专人进行督查。
五、 落实专项整治内容时,要现场跟踪督查,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六、 督查科要针对督查的项目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对一些特殊的环节实行紧盯死守,直到把隐患完全排除后,方可进行验收签字。
安全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检查,目的上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防患于未然,他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不可短缺的重要作用。
一、 安全检查的形式 生产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 机电动力部组织的机电设备检查。 生产部组织的运输检查。
通风部组织的“一通三防”检查。 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检查。 各业务部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 安检员盯面、包片、管线的监督检查。 各级领导、业务部室人员的日常检查。
二、 检查要求
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监部门组织的检查,按照本部门业务范围,自行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各业务部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每逢
10、20、30日组织检查,联合检查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各业务部室安排人员参加。
安全员盯面、包片、管线的监督检查,由安监处负责安排。 各级领导、业务部室人员的日常检查,按照矿规定各项指标进行检查。
所有检查的检查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同时包括反“三违”、查隐患、岗位标准等内容。
三、 问题的落实和处理
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监部门自行组织的联合大检查。业务科室组织的检查,凡参加人员都必须对检查问题、工程质量标准化进行三定、定级、限期进行整改,坚持谁检查,谁负责问题的三定、问题的处理和复查。
检查中发现问题存在严重,工程质量低劣。参检人员有权停工。问题处理后,经复查验收合格方可开工。
检查问题如问题单位无力进行处理,各业务部门进行协调问题尽快解决,如业务部门不能解决时要提交公司分管领导解决。
不论哪种检查形式,多有参检人员对问题的三定、整改、复查、处理负全面责任,如问题没有处理,出了事故,由检查人员负检查责任。
凡检查处的问题,问题单位必须按照三定期限进行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参加三定的队干要及时对问题的处理负责。如对问题的处理不积极、拖延应付,要追究问题单位领导的责任。 检查中查出的“三违”人员由安监处负责落实。
四、 处理决定
各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三违”人员的处罚,按照本公司下发的《运裕公司矿井安全管理处罚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实现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要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规范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流程管理。 第二章 隐患分级
第三条 隐患是指全矿工作场所在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
1、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一般和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家煤监总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及上级相关规定认定为重大隐患也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装备运行不正常和设施、装备性能不完好的隐患。
2、按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及其它。 第三章 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划分
第四条 矿长是隐患排查与整改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与整改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是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组织领导者,具体组织实施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第六条 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业务范围内隐患检查、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计划、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分析、追究、防范措施制定,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各科室负责人是本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与整改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七条 各队组、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八条 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供应科等相关科室,分别对业务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负责,并对隐患整改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负责。 第九条 安全科负责各类隐患的查处、收集、筛选、分析、追究、反馈、复查、统计、上报、考核、监督整改及落实等综合管理工作;安全员(驻队、动态)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现场隐患排查负监督检查的主要责任。 第四章 隐患排查例会制度
第十条
矿长每旬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矿井的重大隐患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 安全科长每天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对当天查出的隐患问题集中排查落实。
第十二条 队组、车间每班对排查出的隐患,能自行治理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处理的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
第五章 隐患排查管理
第十三条
隐患排查与整改程序包括:检查-收集、筛选-整改通知-整改-复查验收五个环节,对隐患排查工作实行闭合管理。
1、 隐患检查主要是指各级各类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检查发现所有作业场所的隐患。如上级检查、煤业公司检查、单位组织的检查、基层管理人员下井(下现场)检查、小班安检员汇报、群监网员岗员汇报、员工举报等。
2、 隐患的收集、筛选,由安全信息站负责,每天对所有作业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检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并按规定录入隐患排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及安全部门接到举报的有关隐患。
3、 整改通知,对已经核实的重大隐患、典型问题,要以“整顿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基层队组、车间,按要求整改处理;一般隐患以“隐患三定表”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形式通知责任单位。
4、 隐患整改,重大隐患由分管领导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
5、 复查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分管领导负责按所查隐患的级别严格按程序组织自查、验收申报等相关工作,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一般隐患由隐患排查的责任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隐患消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科每月23日前要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筛选、定级,制定措施,并将重大隐患上报煤业公司安监局。
第十五条
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第十六条
对于低级高报的,经上级的研究确定后,要严肃追究处理,并立即组织责任单位实施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安全处每季度对各单位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把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推进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
每季度分生产单位、辅助单位对矿井队组进行排名,生产单位排名在前三名的,奖励队干正职当月安全绩效30、20、15分,后三名的,对等处罚;辅助单位排名第一的,奖励队干正职当月安全绩效20分,最后一名的,对等处罚;技术员执行正职的80%
第十八条
坚持每天下午17:30分隐患排查会议,生产口领导、科室科长、区队干按时参加,对无故旷会的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扣10分/次,迟到扣5分/次。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强调对三定隐患严肃性的认识,及时排查处理隐患,凡到期不能按时处理的隐患,一律按重复隐患进行考核,罚单位500元/条,联责队长书记各100元;再次三定不能按时处理的,一律挂牌停产整改。
第二十条
凡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科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其事故责任。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切实贯彻《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特修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管理。 3 职责 总经理领导组织每旬度的隐患排查;安全主管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领导安环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负主要责任;隐患整改复查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整改过程及结果跟踪和评价。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4.1.2各级安全检查(包括岗位巡查,各车间、各部门组织的日常检查,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排查,以及各种专业、季节性检查)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规定,精心组织,确保检查质量。 4.1.3安全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4.1.4安全隐患排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等执行情况,查事故隐患为主,重点是锅、容、管、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安全用电管理。
4.1.5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建档控制,对查出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实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过程和整改效果进行建档,并对全过程进行监控。
4.1.6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治理进度情况实行公示挂牌管理,接受职工的监督,充分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对隐患要实行挂牌管理督办, 4.1.7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2组织与形式
4.2.1公司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安环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至少两次。设备、电器仪表、生产工艺、危险品库、关键安全及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各专项检查,由各部门组织每月不少于四次检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和安全会议台帐记录。
4.2.2主管安全的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值班班长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帐。每月、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月10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上报港闸区安监局、开发区安委会。
4.2.3各单位领导对所承包的重大危险源和主要危险源,要履行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和到岗位了解情况。每年对所承包的重大危险源和主要危险源做出公正合理的实事求是的安全评价。
4.2.4班组长及各岗位职工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长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每小时一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4.2.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各岗位操作工、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每小时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4.2.6实行安全责任区制度,公司安全检查组实行分组分区域检查,在检查后一周内,因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2.7实行安全隐患公示挂牌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每一阶段实行上墙公示,充分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和监督工作。对于
4.2.8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
4.2.9每年定期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库、电器装置、厂房建筑、构筑物、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易燃易爆和防尘防毒的重点岗位、部位由安环部门组织严格的专业监测、检查。 4.2.10根据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防冻保温工作,由安环部门组织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2.11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结合公司检查进行。 4.2.12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4.3隐患整改治理
4.3.1各单位对各级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4.3.2 对隐患整改治理要建立专门的台帐并由安环部门组织实施监督和复查,每月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月报表,报总经理并上报开发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4.3.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3.4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4.3.5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环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设安处存档。
4.3.6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区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区(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区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 SR10.3-1隐患整改通知书 SR10.3-2预防措施实施表
SR10.3-3纠正及预防措施实施台帐
第五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项督查由我站安委会组织实施,安委办具体承办,每年组织1至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
第三条 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我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和瞒报事故情况;
(四)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
第四条 我单位安委办应制订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组织机构、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必要时组织督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参加。
第五条 督查人员应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认真履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 督查结束后,督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相关文章:
安全委员学期工作计划02-10
开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2-10
商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2-10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制度02-10
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2-10
车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02-10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02-10
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度02-10
物理评价体系素质教育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