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关键词: 生产

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共15篇)

篇1: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2: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出租方):乙方(承包、承租方):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篇3:承包商安全管理初探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可从集团公司事故统计数据证实, 仅2008年承包商就发生事故18起, 死亡19人, 分别占集团公司工业生产事故起数的72%和死亡人数的70%。如此高的事故比例说明一个问题: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那么又如何使承包商在HSE管理体系及行为符合企业的总体要求, 以便进一步减少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使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呢?

1 建设方主管部门的重视

要做好任何工作, 首先要领导重视, 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如此。作为建设主管部门要清晰的认识到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也是工程建设环节不可缺少和分割的一个部分, 当他们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 也将安全风险带入了企业。有少部分建设方主管部门的领导把绝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对自己员工队伍的约束和管理中而忽视、淡化、放松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监代管”的倾向比较严重, 而这样的管理势必导致承包商事故多发, 给企业和承包商自身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只有领导重视了, 从承包商的选择、进场、组织、施工上层层把关才能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 承包单位的选择

现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包商有大多数管理人员少, 有的法律知识淡薄, 也没有安全方面的意识, 对安全管理懂得不多, 加上其中大部分为流动的劳动力, 他们没有得到系统必要的安全方面的训练, 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所以对承包商的选择成为重中之重。

建设方相关部门应成立一套承包商档案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承包商往年的经营情况, 所完成的工程规模及内容和事故发生率都必须详细的记录。再根据相关的评分标准对其打分重点将承包商的安全环保事故纳入项目管理单位的责任指标中进行考核, 进行末尾淘汰制, 择优选用承包商。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在《关于印发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分类及考核办法》的文件中明文规定:若发生一类承包商安全环保事故, 按照业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责任相关的甲乙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在全油田做出检查。若发生二类承包商安全环保事故, 按照业绩合同相关内容的50%考核扣减, 责任相关的甲乙方单位在全油田通报批评。大庆石化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中也有相类似明规定:公司及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招标前,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供参加竞标的承包商的违章积分情况, 并将承包商的违章积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3 加强工程现场具体管理

在签订委托施工合同的同时,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双方应签订合法的安全生产合同, 合同内容应该明确规定承包商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承担由司法机关鉴定的刑事责任。

承包商进入现场后, 建设单位应该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同时必须要求承包商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提出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 完善应急预案, 并采取监控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危险区域, 如坑、井、沟等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夜间要设有红灯警示, 并做好防护。

承包商不管是总包单位还是分包单位都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尤其是分包方一定要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这样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 只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 一经查出就要求将工作先停下来, 分析事故隐患的性质, 研究采取整改措施, 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 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促进他们主动管好现场施工安全, 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 建设方要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的现场监督管理。如承包商在从事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生产受控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并且在进行这类危险作业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并随身携带“作业票”, 以备检查。

4 做好承包商的安全培训工作

由于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往往参差不齐, 因此只对承包商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还不够, 要有针对性的对承包商进行普遍性的安全教育。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2005年石油工业安全生产状况分析》统计, 2005年中石油共发生的工业事故中84%的事故都与违章操作有关。因此, 对承包商安全教育的目的, 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增长安全生产知识, 加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 减少人为失误。

对承包商施工班组对其班组的人员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从事施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环节、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又如, 对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 除接受一般性安全教育外, 还必须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 保证安全环保必要投入

很多承包商认为只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增加了工程的成本, 减少了收入和利润。所以总认为安全环保投入是一种负效益, 但是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表现出来的确实是成本的增加, 但其本质应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对安全的投入所产生的效益并不像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进上, 而是体现在工程的全过程中, 保证工程的正常和连续地进行。这种投入的直接结果是, 工程不发生和减少发生事故和职业病, 而这个结果是保证整个工程持续进行、保证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

“合理安排项目工期,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配备各类必须的劳保用品”, 这些都是安全环保的最基本也是最必要的投入。为承包商安全、清洁、健康作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参考文献

[1]翟智勇.强化承包商HSE管理刻不容缓.长城钻探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副总监.中国石油新闻报.

[2]大庆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

[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关于印发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分类及考核办法.

篇4:工厂承包租赁协议

甲方: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

出租人同意租出公司位于生产工厂及厂内一应生产生活设备。承租人同意租进公司位于生产工厂及厂内一应生产生活设备;该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承包方式由甲方将权属于甲方公司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行筹措;一切日常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员工工资、场地办公、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3.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承包期限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续租,乙方应如期对工厂所属设备设施进行盘点并与甲方进行交接。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在承租期限内,承租人应自觉爱护工厂所有的硬件设施及生产设备。负责厂房内的防火,防盗,及食品生产安全。如若出现火灾,盗窃,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厂房总租金为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至少半年租金(人民币万元)。余下租金缴纳应于每月月初5号前缴纳。

甲乙双方在租赁协议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多 3 %的利息作为处罚。

6.在没有得到出租人书面授权的同意下,承租人不得将厂房及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7.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当面协商决定)。

8.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任意一条条款并在_7_天内未向甲方作出知会时,另一方可提前_10_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9.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进行最终仲裁解决。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5:驾校租赁经营承包协议

甲方:XX驾

乙方:教练员: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1教练车

鄂H

学,租赁押金元,所有权属学校,教练员作为独立的个体自行按照协议要求经营;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XX年

2月1日――XX年

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C1

2200元/1900元,B2

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1C1照学校按1250元/人收取费用,余额作为教练员的培训成本及工资,劳动养老保险;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3教练员之间和外校之间不得进行学员买卖活动,一经发现停止其教练员的职务并处罚款XX元,罚款在风险金中扣除;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4要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凡属教练员不三勤三检,机件发生非正常损坏的,概由教练员负责;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9学校对教练员的招生任务实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10考前适应性训练,考试车由学校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听指挥,违者停考;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学校只按公安部91号令及学校考试制度对其学员进行科目

一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2教练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学校负责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赔付。全部责任50%,主要责任30%,次要责任20%;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4学校另按规定收取学员资料标牌等125元外,不收任何费用,考试车学员自理;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篇6:承包租赁协议.商务中心

甲方:兴豪商务酒店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商务中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兴豪商务酒店大堂内商务中心一间承包租赁给乙方,供其经营代订机票、旅游、商务包车、代订火车票、打字、复印、传真、旅游工艺品经营项目。

二、承包租赁期为壹年,自2010年11月14日起至2011年11月13日止.三、承包租赁费为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甲方将乙方的房租分两次收取,乙方应予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半年承包费,即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并交纳壹仟元(1000元)押金。第二次的费用将由乙方在半年后提前15天向甲方交纳第二次的费用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甲方收款后出具相应的收条。若乙方逾期不交,甲方每天将按100元收取滞纳金。

四、甲方为乙方安装电话一部,每月100元座机费,通话费按照电信结算单交纳,内线免费,乙方每月交纳宽带费60元、水费160元(含洗澡),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1.289元,甲方每月送乙方员工餐费150元整,超额自购,每月卫生管理费免费。

五、承包期间乙方如要求延长承包期限,均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要求,在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乙方提前解约,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扣除乙方1000元押金作为违约金。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约,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约,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应按照乙方所缴纳的月平均租还未到合同期的月份给予退还房租,并退还1000元押金,甲方赔偿乙方1000元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合法经营,若因其经营给酒店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例如:和客人发生的其它冲突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务中心钥匙3把。

八、乙方需按照本酒店的早10:00至10:00的上班时间来营业,不得给酒店造成任何影响和顾客的不便,如有其他原因停业2天以上需提前向酒店总经理说明。

九、酒店部门或个人不得经营商务中心所经营的业务,酒店维护商务中心的经营权益。

十、甲方保证乙方在酒店内设施设备的安全

十一、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承包负责人身份证一张。

十二、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享有续签的优先权。

十三、乙方不得将商务中心承包权转租给他人,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且不予退还一切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篇7:承包商安全管理5重点

承包商的选择

业主单位应选择安全管理到位、业绩优秀的承包商,需要对承包商的近期安全绩效、对待安全工作的态度、具备的安全工作能力3方面进行调研。

第一,承包商近期的安全绩效情况。业主单位应对承包商近期(通常为3年内)在承包活动中的安全表现进行调研。例如,近3年其员工安全事件或事故补偿金的支出情况、人身伤害与意外事件发生率、发生的法律事件次数等。

第二,承包商对待安全工作的态度。主要调研的内容包括承包商是否每次承包活动都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计划;是否对下属分包商开展适当、有效的安全监管;是否能出示证据以证实其安全计划确实有效实施,如是否能出示安全培训的照片或签字、闭环管理的安全检查记录、对分包商的监管证据、具有评估结果的安全事件调查报告等。

第三,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能力。主要调研的内容包括承包商是否具有足够的承包活动经验与知识;是否拥有足够的资源,如资金、设施设备、安全装备等,以保证从硬件上能安全地完成该项承包活动;是否具有承包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且各类人员均应通过相应的培训、实践,具有从业资格和丰富的实际作业经验;是否掌握法律、法规关于劳动保险方面的知识,并拥有足够且适当的保险与担保;是否掌握政府政策、法令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等。

另外,业主单位根据以上标准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资格审查和能力评估后,还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对推荐的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核,避免在选择承包商时发生以下3点错误:一是未检查、确认承包商是否具有安全执行工作的能力,就直接选择最低价的投标承包商;二是只依数据做评断,而非实地了解该承包商如何执行相关安全规范;三是将选择合格承包商的任务,错误授权给不了解承包活动或无相关经验的人选。

招标会议及合同签订

招标会议

业主单位应选派安全专业人员参加招标会议,所派人员应了解承包活动全过程的安全要求,能够解释相关安全标准,并在招标会议上明确表达对项目安全管理和安全目标的期望,向承包商明确安全信息的交流渠道;同时还应负责审核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计划,尤其是高危作业的安全措施及预案,确认承包商所报HSE费用的构成是否合理、是否缺项。

参加招标会议的承包商代表应了解业主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能有针对性地阐述如何将业主单位的安全期许与本单位的作业流程相融合,安全地完成合同任务。

在招标会议中应避免出现以下3点常犯的错误:一是会议议程只留意工作范畴、规格、进度与相关金额,而未注意安全相关事项;二是主观假设承包商都会认真阅读、了解并执行所有安全相关的要求;三是未能确保承包活动现场管理人员,能够获得相关安全要求。

合同签订

承包合同是整个承包活动的“游戏规则”,是业主单位和承包商最重视的法律文件。在合同准备阶段,业主单位应明确承包商须执行的工作标准、须遵守的安全要求、要实现的安全工作目标,以及对作业人员的专业要求、行为规范等;明确承包商应准备的相关文件和计划;明确承包活动的安全工作内容,并对承包活动进行风险及危害分析;对承包活动涉及的高危作业制定安全说明;对项目的HSE费用构成作出解释;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条款具有针对性,并提供项目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业主单位应规定承包活动的工作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规定或标准以及要求承包商承担的安全责任,确认关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能力,并明确提出对安全绩效的期许与要求,如为承包活动设立“零意外、零例外、全程受控”的安全目标。

安全培训

承包商入厂前,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一级安全培训”,并向业主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和考试记录。同时,业主单位应选择拥有足够经验的培训讲师,对所有进入本单位所属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告知其工作场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制度及劳动纪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并妥善留存培训记录及承包商人员的签名页。具体内容主要包括6方面:

第一,业主单位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培训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入厂、施工作业及其他安全要求的“二级安全培训”,并为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入厂许可证”。

第二,对于承包商进行项目中动火、动焊、登高、吊装等高危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业主单位在确认其具有相应专业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后,还应对其开展专项“三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确认承包商人员具备操作技能后,方可允许其开展高危作业。

第三,业主单位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承包商员工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应立即提出并按要求对其进行再培训,结束后须重新进行考核、认证。

第四,承包商员工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应视作新员工重新对其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第五,承包商员工在同一工作区域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需由业主单位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及高危作业的复习培训。

第六,业主单位应负责对承包商培训记录的归档管理。

业主单位对承包商的安全培训应避免以下4点误区:一是培训内容过于通用性,缺乏结合工作场所、作业类型的针对性;二是视提供培训为负担,对培训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三是选择不适当的人员担任培训讲师;四是将安全培训视为一次性的“单一事件”,未意识到培训需要有连贯性、持续性。

此外,出于某些行业原因,一些承包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认知水平、接受能力各不相同,也对培训效果影响很大。例如,一些重工业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承包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组成结构复杂,甚至存在“昨天拿锄头、今天拿扳手”的现象。这些人员对于常规的、课堂式的安全培训,认知能力较低,培训效果也较差,致使安全培训往往浮于表面,达不到培训的目的。针对这类问题,业主单位可以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体感培训”,通过设置一些模拟作业现场环境、危险源以及常见的违规违章情况,通过让承包商人员切身体会的形式进行培训,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场管理

工作前的准备

岗位操作人员或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每天工作前对施工工具、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标记。现场作业人员应自觉穿戴劳动保护装备、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如工作现场同时有多家承包商作业,业主单位可以要求各承包商穿着不同颜色工服(背心)、安全帽,作为不同部门、承包商的辨识区别管理。

工作现场的安全监管

业主单位应对承包商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审核和评估,并联合承包商每日共同对工作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承包商是否了解自身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作业过程中是否落实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是否在项目正式实施前,编写HSE方案;员工入厂是否佩戴“入厂许可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承包商管理人员是否每日召开班前(后)会,提示、总结当日安全工作等。

在现场安全管理实例中,时常会发生承包商人员为了贪图一时方便,不按照既定的施工工艺顺序进行操作并导致事故的情况。但是,这类问题在业主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中往往很难发现,因此业主单位应要求承包商选派具有一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及施工工艺的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承包商进行项目的现场管理,从而更好地确保施工安全。

业主单位与承包商的沟通

业主单位与承包商应在每天开始作业前进行小组会议,并定期召开联合安全会议,商讨各阶段安全工作事项。同时,业主单位在作业现场可利用布告栏、标语、广告牌等方式显示承包商的安全绩效数据及相关安全讯息。另外,业主单位与承包商还应共同商讨废弃物处理标准程序、有害或毒性气液体喷溅、滴漏或泄漏的预防等风险处置方案。

在现场管理中,业主单位应避免以下5种情况的发生:一是对承包商开展安全工作所需人力、资金等资源投入不到位;二是对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角色与职责定位错误;三是监管承包商的相关安全作业时持“敌对态度”,而非将其视为合作对象。四是只注重已发生的违规事项,而忽略事先预防;五是当部分工作发生变更时,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没有及时随之调整与更新。

绩效评估

业主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通过日常的安全工作检查、人员违章及隐患发生与整改情况,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能力及表现、工作态度、对下属分包商的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做出总体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结算的重要依据及下次招(议)标的参考。

在开展绩效评估时,应注意评估项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严格考核评估,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此外,业主单位可适当引入激励机制,对于绩效评估优秀的承包商,在项目结算上可给予一定优惠或其他奖励,反之,对于绩效评估较差的承包商,可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扣减考核费用甚至终止合作等负激励措施,从而促使各承包商更加重视自身安全管理在其承接项目中的重要性,更全面彻底地做好自身安全管理工作。

篇8:鱼塘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XXX县XXX村XXX镇,XXX

身份证号:XXXXXX

乙方:XXX县XXX村XXX镇,XXX

身份证号:XXXXXX

甲、乙双方就鱼塘租赁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鱼塘(位于XXX)转租给乙方,鱼塘面积X亩。甲方现将鱼塘租给乙方作为XXX使用。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本协议鱼塘养殖使用年限X年,自X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为止。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鱼塘租赁租金。每亩X元,共XX亩。每年XXX年X月X日期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XX圆整(¥XX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XXX年度的租金和押金XX元,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其中押金XX万。甲方应在第X年将押金退还给乙方,或直接作为乙方第X年租金的一部分。

四、乙方承租甲方鱼塘,甲方应保证该鱼塘权属清楚,没有任何异议。如果因权属不清,致他人干涉阻扰乙方生产经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另:外来人干扰乙方生产经营应由甲方出面干涉,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承租上述鱼塘,如遇政府建设征用土地等,塘内养殖物和养殖设备等的赔偿款、补偿款等均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原土地所有者。

六、乙方承租甲方鱼塘,甲方不得提前收回鱼塘或中途解除协议,乙方也不许不租或中途解除协议。

七、甲方将鱼塘转租给乙方前,如有债务及未来得及处理完妥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偿还和解决处理完善,与乙方无关。

八、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养殖使用的电力供给。如果没有电或没有充足的电,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本年度的租金和押金退还给乙方。万一鱼塘的变压器坏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修理,甲乙双方各付一半的修理费。如果在一年内由于变压器没有及时的修理好,导致乙方没有电使用,而使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本年度的租金和押金。

九、甲方将鱼塘转租给乙方后,甲方不得违约,如违约将赔偿塘内养殖物和养殖设备的全额总造价给乙方。

十、本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权租赁该鱼塘,租金另议。 十一、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不得违约。

附:XXXXXX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篇9: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2010版)

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乡xx村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xx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xx村xx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2010版):gz.yofang.cn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2010版):gz.yofang.cn

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篇10: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项目名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为 一带,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为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按田 元/亩,土 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照协议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①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

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 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3.由于 成熟季节的差异性,承包期届满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还未成熟,实行乙方继续管护至当年果品成熟采收后为止,是否计租金要明确。

4.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5.乙方违约,造成协议不履行时,或协议期满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构建物(要明确怎样处理 可由甲方处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

及原承包农户享受;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值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九、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出租协议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协议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区农村承包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篇11: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近年来, 各地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部分地区还吸引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开展土地规模经营, 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 改善了农村面貌, 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工商企业违规占用农地的现象, 以土地流转名义大兴土木建设, 违规占用耕地, 给地方耕地保护带来不利影响。当前, 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企业租地资格准入不严

目前, 农业主体是指农、林、牧和渔业组成的农业领域, 当前国家公认的比较大型的农业企业有1253家。其他企业要进入从事农业领域的活动, 有严格的限制, 一般的企业或行业在通常情况下不愿意也不敢轻易参与与农业经济活动有关的活动, 除非有巨大的利益可图。可见, 在一般情况下, 企业从事的经济或经营活动有门类分工和限制经营的范围。

在目前企业还未大规模进入农户承包地租赁市场的阶段, 必须严格规定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条件, 以完善企业租地准入制度。从法律角度看, 企业涉农资格的条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即存在企业涉农资格条件的法律缺失。按照目前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土地的流转必须要求受让方有农业经营的能力, 对于一般的企业, 如从未涉及涉农经营, 应该严格把控其经营资信, 在研究建立严格的租赁农户准入制度的同时, 主要注重审核各类企业进入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的农业经营能力、产业经营规划能力、对风险控制防范能力等, 规范各类工商企业承包地流转行为, 从源头上制止出现“非农化”现象和“非粮化”现象。

二、土地流转市场风险较大

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 具有“三高一低”的特点。“三高”指市场风险高, 社会产生福利效益高和生态效益高, “一低”主要指比较经济效益低。市场风险主要指农业由于自身的特色, 与天气自然条件密切相关, 与农业技术水平密切相关, 与当前政治政策倾向密切相关, 在市场上的风险较大, 同时农业又是基础产业, 能为社会带来福利。农业生产与经济再生产息息相关, 能产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 因此许多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 特别在工商企业租赁农地方面有严格的要求。

目前, 我国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经验风险控制不强, 如没有广泛使用和推广土地流转的示范合同、没有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等。土地流转面积较大地区, 很多地方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和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容易造成许多超过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市场风险大。

三、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不力

工商企业进入农业, 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如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耕种、机械化收获、农产品加工增值等) 及开发农村闲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自然资源, 应当鼓励和支持。但目前存在着一些不良现象, 如在有限的耕地上, 工商企业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的经营权;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 醉翁之意不在酒, 租了地但没有认真经营农业, 许多工商企业租用农地主要是囤地等政策变更, 从事非农产业经营。长此以往, 大面积的农民土地被闲置占用, 既没有从事农业生产, 也没有农产品的供给, 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及其不利。

由于农业和农村的特殊性, 需要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多投资、支持农业和农村建设, 发展新农村, 改善农民生活, 关键是做好监管和引导工作。对一些工商企业打着帮扶的名号, 实则违背农民意愿, 损害农民土地权益, 为赚取利润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要加以制止。应该鼓励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户重视耕地, 特别是对愿意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放宽条件, 给其优惠让其从事农田规模化生产。而对于一家一户不具备资金、技术等条件但在某些方面适合企业化经营的规模化养殖业或投资大的设施农业, 应放宽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 明确工商企业对土地用途的监管范围, 纠正农村土地流转后出现“非农化”经营问题。

四、农地租赁法律规范缺失

目前, 我国在租赁法律制度方面存在大量具体法律规范缺失的现象, 特别是农地租赁的法律规范不完善。一是具体条款不明确, 如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只有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第1款中出现具体条款, 其他农地的租赁没有明确的具体条款。在实际操作中, 存在具体条款模糊的现象。二是规范界定不清晰, 如农村许多租赁与承包合同混在一起, 由于租赁和承包之间有复杂的土地法律关系, 有些农村的土地租赁合同并非是租赁合同, 而是以租赁的名义实则是土地承包经营。有些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是土地租赁, 但有些土地租赁是无效合同, 出租主体也分所有权人的出租和使用权人的出租, 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签订合同者并没弄清楚这其中的土地法律关系, 也不知道不同含义下对自身行使权力的影响, 签订合同时都用“租赁”二字。可见, 农地租赁的法律规范十分重要, 必须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 充分借鉴已有的经验, 明确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的具体方式。

五、制度不严留下相关隐患

新农村建设需要工商企业的投资, 大量调动了当前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建设, 增加资金支持农业现代化、加大科技和物质装备投入农业规模化,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改造传统农业的弊端。但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在准入和监管制度方面不够严格, 存在三个隐患。

首先, 影响原住农民的利益, 特别是挤占原住农民原有的就业和继续向上发展的空间。有调查显示, 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 原承包农户的劳动力能够直接进入该企业工作的约20%, 现在流传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能实现“既收取流转费又可以赚打工钱”并不能代表大部分农村的实际情况。二是改变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户土地, 目的是想赚取长期利润, 因而一方面租期较长, 有的达到20~60年;另一方面面积较大, 有些上千亩甚至几万亩。这使原来能自力更生、自助经营的农民成为了雇佣工人, 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 为以后农村在社会治理方面带来隐患。三是土地流转“非粮化”和“非农化”现象加剧。工商企业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 需要对所雇农业工人进行管理, 同时又需支付流转费, 增加农业生产环节的成本。而企业目的是赢利, 有些“非粮化”生产或“非农化”建设更有利可图, 促使工商企业改变土地性质。据有关部门调查结果表明, 有一些地区工商企业租用农地种粮食的约6%。如果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减少, 将直接影响到当前的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朱宝琛.一号文件对涉农上市公司有利有弊[N].证券日报, 2013-02-02.

[2]李永生.程鸿飞.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要监管[N].农民日报, 2013-02-06.

篇12:厂房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厂房租赁合同书》里的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具体做好以下职责:

1、在乙方进场前确认乙方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不予出租;

2、确保出租厂房在乙方进场前的安全,并在乙方进场前交待清楚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对乙方及其他多个承租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4、每季度至少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应对租赁的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未联系的视为确认所租赁厂房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举证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动用、装卸甲方厂房的原有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租赁厂房的性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租赁厂房的安全条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5、乙方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材料报甲方备案;

6、乙方应依法对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场的相关方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三违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发生事故的,应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在1小时内依法向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跟甲方通报。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没有尽到本协议责任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甲方依法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双方责任将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划分责任大小,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2、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规定或本协议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甲方已尽本协议统一协调管理之职责,由乙方承担责任。

3、因未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未及时整改相关事故隐患,由此乙方导致的后果或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因不可抗力致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合同终止的补充

1、甲方或相关部门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乙方不积极落实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厂房因甲方原因致安全条件不符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租赁到期之日为止。

3、本协议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篇13: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 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 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 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 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经营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不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内作为仓库使用部分,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9)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0)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顾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自身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安全管理人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篇14:土地租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团结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将位于 园区内 土地的使用权出出租给乙方,在《土地租赁合同》中,双方就相关事宜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贯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运营的安全管理,经双方协商,现就租赁地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全目标:全年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工伤事故。

二、各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安全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地供乙方使用。

2、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适时部署工作任务。

(二)乙方责任:

1、使用甲方提供的地块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

2、乙方应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3、乙方必须加强在租赁地块上进行的一切生产工作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解决,确保租地范围所属的相关公路路段运营及安全不受影响。如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租地范围内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必须第一时间派遣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解决。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或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参加甲方召开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完成甲方布臵的各项工作。

5、乙方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并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明确本单位领导、部门和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定期召开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6、按照规定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和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发生安全生产紧急险情时,要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内容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查阅规范,查阅方便。

10、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确保消防安全。

11、严禁乙方在租赁土地区域内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

12、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造成的各类社会不良影响。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及乙方负责。

14、在合同期间,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付租金不给予退还。

三、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认真履行。

甲 方: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 方:

篇15: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关键词:海洋石油,承包商,安全管理

海洋石油是一项高风险、多系统的行业, 其大部分作业都委托专业的承包商来完成工作。但是, 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而且在海油历年的事故统计中, 承包商发生的事故占海油系统内事故总量的大多数, 这对海洋石油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1 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承包商审查不严

主管部门在选择承包商时, 虽然对其承包资质、安全资质以及人员资质进行了审查, 但是, 由于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对人员进行调配, 人员紧缺时, 又从外面招聘许多临时人员, 使得个别资质不具备、安全技能较差的人员也进入到施工现场。部分项目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 安全主体没有有效落实, 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晰, 也是造成承包商管理难度大、事故隐患多的原因。

1.2 安全教育不到位, 应急处置能力差

承包商重效益轻教育, 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或时间太短, 或培训内容过于简单, 安全教育方面投入相对较少, 大部分的承包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不能有效识别工作现场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源以及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加之承包商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对海洋石油生产作业特点不甚了解, 所制定的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 与现场设施的应急计划不能有效的对接, 自我保护能力差, 在作业现场出现事故苗头时不能正确、及时处理, 导致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1.3 对承包商施工过程监管不力

对承包商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 控制把关不严。一方面承包商没有认真落实施工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只注重工程进度, 没有等待监护人员到位就盲目开工;另一方面履行H S E现场监督职责的人员疏忽大意, 没有认真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在施工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时, 没有及时的纠正整改, 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

1.4 施工装备不满足现场安全要求

对进入海洋石油企业施工现场的承包商, 都要求自带劳保用品, 施工工具和设备。部分承包商为了节省成本, 配备的设备设施简陋或者设施设备不符合现场防爆要求, 劳保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 且质量低劣。质量差的施工设备或者不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的施工设备容易出事故, 而且质量低劣的劳保防护用品不能有效的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导致事故扩大化。

2 对承包商全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承包商HSE资质审核

上海分公司公司对承包商实行H S E资质审查制度, 除列入总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录”以及海油安办指定的专业检验机构外, 初次进入上海分公司的承包商均实行H S E资质预审。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特别要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一律不能进入现场施工和维修作业, 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挂包单位进场施工。只有通过了H S E资格预审并进入总公司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才能参加项目投标。承包商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根据总公司安排分公司将组织对其复审。

2.2 签订合同时明确安全职责

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 以总公司颁布的《承包合同中最低安全环保要求的指南》为基础,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 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特殊的H S E要求, 同时, 明确双方在建设、施工等过程中的安全职责作为H S E条款, 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临时追加的项目, 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 要在审定安全措施后, 方可实施。设备租赁使用的, 还要明确投入运行后的安全责任。H S E条款还包括公司有权对承包商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以便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

2.3 项目实施前的准备

在项目实施前, 要求承包商单位制定作业项目的H S E管理方案, 并经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承包商人员召开技术交底会, 明确安全技术要求, 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了解整个施工进程, 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技术关键点, 做到人人心中有数。同时, 安全管理人员还要对承包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工作现场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源、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以及发生紧急情况后采取哪些控制措施重点讲述,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4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HSE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对承包商H S E管理的原则是“承包商负责, 甲方监督指导”。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后, 现场设施提供承包商管理流程图, 快速引导承包商熟悉现场设施施工作业管理流程, 提高承包商施工效率。相关专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以确认其是否安全可靠, 是否符合现场的安全要求, 并将现场作业区域的有关情况向总监报告。安全监督根据作业内容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指导, 主要包括H S E管理体系中有关程序及现场的各项规定要求、报警系统和救逃生设施等。

每项作业前, 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 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 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 并按风险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具) 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工作都指派监护人员对作业过程实行监管,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事项, 及时纠正, 督促整改, 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直到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开工。

2.5 项目HSE绩效考核

项目完工后, 现场总监对承包商的服务过程进行评价, 填写和保存承包商H S E评估表, 并反馈到商务合同部。商务合同部总评承包商H S E业绩情况, 总评结果不合格的承包商由商务合同部将其从“上海分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合格承包商名录”中删除, 同时列入“上海分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不合格承包商名录”中, 并通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业务主管部门。

3 结束语

上海分公司通过对承包商全过程安全管理模式的探索实施, 有效地提高了承包商的安全意识, 规范了安全行为, 促进了安全生产的有序开展。近年来, 在施工作业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 OSHA指标明显降低, 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减少, 也证明了这种管理模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张爱娟.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浅析.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2010 (6) :33-35.[1]张爱娟.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浅析.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2010 (6)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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