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治本安全理念的监狱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关键词: 监狱

目前,我国司法部已明确提出“治本安全观”的监狱管理理念,我国的监管部门都将要面临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创新。监狱管理工作是社会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他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稳定与和平。因此关于监狱管理我们应该时时提出新想法,不断保持着创新的良好趋势[1]。革新教育理念,改善监狱教育环境、丰富教育过程中的手段、提高教育质量、延展教育时空,改变教育新模式等等革新方式都是我们目前要努力和发展的方向。

一、实现“治本安全观”转换的意义

2017年5月初,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决定将监狱改革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进行转变。治本安全观,是基于监管工作者在监狱工作中面临不同要求、形式、任务时做出的具有科学性的判断,体现了我国的大局意识、宏观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同时也为监狱管理的所要面临的不同形式、任务等做出的具有科学的判断,凸显了我国的大局意识、宏观视野具有浓烈的时代特色,为监狱工作者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指示[2]。

(一)实现“治本安全观”是矛盾的转化

在之前的监狱管理中,我们长期以来采用的都是“压制矛盾”的方法,但是矛盾很多时候是不能通过压制来解决的,压制矛盾往往会出现表面风平浪静,内里波涛汹涌的情况。矛盾的爆发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矛盾爆发前夕。因此合理化解决矛盾成为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治本安全观的出现就是将压制矛盾转换为“消除矛盾”,消除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时刻注意着监狱中隐藏的种种矛盾,并且能够及时化解。常规开展监狱的大排查、大整改项目,发现并治理工作中的每一个薄弱的环节,做好无遗漏的整治工作,把一切有可能产生的暴力因素扼杀在摇篮里。

(二)实现“治本安全观”

从“底线安全观”转化为“治本安全观”意味着将从前的“不跑人”标准提高为“能够向社会中输出合格产品”。教育改造是监狱的本职,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就意味着要将犯罪惩罚和教育改造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罪犯的思想水平、文化基础、职业技能、心理健康等;就是加强罪犯的心理预防干预、心理矫正等;就是将监狱当作罪犯惩罚和改造的平台,运用团体和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帮助罪犯的心理改造。[3]提高罪犯的技能,促进刑满释放的人员能够快速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做出有效贡献。

二、治本安全观是统领监管部门的总理念

(一)治本安全观是总体安全观对监狱工作指导的体现。

监狱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构建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安定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监狱是对犯罪人员实施管教和改造的场所,是对罪犯进行矫正的专门机构。通过教育和改造使得罪犯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基础的劳动技能,让犯罪者能够在刑满释放后成功回归于社会,预防罪犯的二次犯罪。时刻把监管工作放进国家安全大局中进行思想规划、筹谋,体现了我国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长远视野、宏大格局。时刻鼓舞着监狱工作人员积极对待工作,引导监狱工作者增强责任担当。尽量减少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为国家的稳定做出贡献。

(二)治本安全观有利于强化监狱职能

近几年来,我国罪犯的构架发生了一些巨大的变化,短刑犯、老病残犯的数量都逐步上升,在无形中加大了改造的难度。并且部分罪犯的心理、思想、行为都具有或多或少的反社会性、偏执性、不可控性,单纯依靠传统的监管模式很难有成效。治本安全观的提出,使得监狱的主管责任突出,能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改造、教育罪犯,明确监狱的本职工作。在改造罪犯、教育罪犯时能够具有科学性和可依据性。促使罪犯从“被动”转化为“主动”,从“跑不了”到“不想跑”。

三、监狱管理工作创新的内容

(一)思想教育保持同位性

即与社会保持着一致的思想习惯,使罪犯具有社会相容性。在监管部门中,监管人员要根据社会的思想进步给罪犯提供着外面的社会资讯。使得罪犯刑满释放后能够很快的和社会相容。

(二)技术要保证实用性

在服刑期间,监管人员在教导罪犯学习技能时,一定要注重所教技术的实用性。在监狱中所学的技能很可能在出狱后成为罪犯的收入来源,因此,监狱应该按罪犯将来的生活实际情况来培养罪犯的生存能力,增强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在罪犯服刑期间,监管人员积极与社会职业学校进行有机的结合,帮助罪犯获得赖以生存的生活技能,确保罪犯在出狱后能够自食其力,自理谋生。

四、监狱管理工作创新的途径

(一)确立教育机制,保障教育内容的顺利实施

首先我们应该确立监狱健全的教育机制。这是监狱教育改造机制的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最后决定着监狱教育质量优缺的最重要的评判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教育改造的内容和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应该明确的对教育活动执行的监制机制和机构进行规定,把每个部门、每个层面,都要贯彻执行,认真对待教育活动的每一个方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坚持贯彻监狱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在对监狱教育活动的考评过程中,对工作完成优秀者进行奖励的同时也应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缺点的工作部门进行教育和相关措施的惩处。要将单位和部门对于教育活动执行的能力、水平、效果等进行评估,作为其考评成绩的一部分,[4]要将最终的问题问责结果直接归责于其工作业绩的考核。如此这般,才能让每个部门每个层面都真正意识到教育的关键和重要性,以及激发起他们对于教育的责任心,起到对工作高度重视的作用。

(二)转变教育思路

在三大改造手段当中,监狱管理者是监管工作的基础,是能否真正发挥其他改造手段的根本要素。它直接影响着罪犯的改造行为是否成功,是否得当,改装风气是否优良,改造成绩是不是能够得到基础的保障。是整个监狱教育改造机构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监狱管理做的扎实稳固,才能够使得其他改造手段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罪犯在监狱当中应该通过监狱管理者的改造,矫正罪犯的陋习、恶习,使得自己拥有一个良好的劳动态度,以及一个正确的劳动思想。要在根本上改变罪犯的犯罪思想、犯罪心理和犯罪态度。让罪犯能够养成自食其力的好习惯的同时,也帮助罪犯获得基本的劳动能力,使得罪犯拥有一技之长。改变罪犯对劳动创造的理解,让罪犯真正意识到,劳动创造的意义和价值,确保罪犯能够在刑满释放之后重新做人,正确做人,积极做人,降低罪犯二次犯罪的犯罪率。教育手段是提高罪犯思想的最重要的手段。从思想上改变罪犯的犯罪心理,重塑罪犯的人格,重塑罪犯的思想,重塑罪犯的心灵,重塑罪犯的灵魂。在培养基础技能的同时,也应该在思想道德教育中保持正确的道德观念价值传输,让罪犯的教育改造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得到真正的提升。

五、总结

监狱改造是我们进行教育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重视监狱改造中在服刑期间犯罪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技能培养,使得他们在服刑期间能够获得真正的一技之长,改变他们的犯罪心理,使得他们对劳动创造价值有真正的理解和新的认识。监狱的监管工作是三大手段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监狱管理者工作做到稳定、扎实和基础,才能够保证后续的相关工作得以进行。不是每一个罪犯都是无恶不赦。我们应该给罪犯留有余地,避免他们因为长期服刑而导致与社会脱节,从而在出狱后,思想极端产生二次犯罪。改善教育机制是减少犯罪率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将监狱教育改造落到实处,保证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认真负责。治本安全观就意味着我们要努力做到输出监狱人才,为社会作出进一步的贡献。

摘要:历年来,我国的监狱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底线安全观”的监狱理念,在2017年五月初,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中首次提出“治本安全观”这一理念,打开了我国监狱管理局面的新布局,切实提高监狱教育的改造质量,在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进程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加大监管机制改革的工作力度。如何从“底线安全观”转换为“治本安全观”是目前我们需要迅速掌握的监管技能。

关键词:治本安全观,监狱管理,监狱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 单松,王瑞.基于治本安全理念的监狱管理工作创新研究[J].法制博览,2017(34):199.

[2] 郑迎胜.中国监狱按戒备等级分类管理及功能布局优化刍论[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05):76-82.

[3] 陶新胜.从治本安全思维修正现代监狱行刑方略——以城市监狱社会功能为视角分析长刑犯行刑策略[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5(04):5-7.

[4] 雍舰.关于贯彻落实监管场所治本安全观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2017(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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