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施工现场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精选8篇)
篇1: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文号:豫建建〔2005〕172号 发文部门:省建设厅 发布时间:2006-10-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省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省建设厅组织评审。
第四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省建设厅成立“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具体负责“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评审工作。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初评,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工作。
第七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每半年评审一次,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省建设厅审批确定。
第三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参加评选“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四)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保密工程暂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九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第十条 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省总站备案的;
(二)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三)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四)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六)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七)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八)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 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第十四条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新接受申请的工程项目报省总站备案。
第十五条 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填写《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总站。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总包单位一同申报,申报资料上注明“××工程项目主要参建单位申报资料”。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报送。凡未按时报送资料的,不予进行“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
第十七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次报送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二)《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及汇总表软盘;
(三)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三)《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六)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七)各阶段《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及《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八)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九)结构(主体)验收质量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五牌一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十一)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光盘一张,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第十九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填写“同意申报”;
(二)申报资料中工程名称、企业名称等应准确无误,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资料、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资料统一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资料分册装订。
第二十条 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五章 检查与评审
第二十一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省总站根据各地申报备案情况,结合全省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巡查,不定期对申报工地进行抽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省总站接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后,结合检查情况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在随机抽查中达到“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且无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况的工程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评审的,报省建设厅审批确定。审批通过的工程项目授予“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予以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 凡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第二十五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六条 检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第二十七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负责人,由省厅发文公布名单,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二十九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晋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监理负责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各地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投标时应与质量奖项给予同样量化考核或其他奖励。
第三十一条 已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的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省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资格,收回铜牌和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隐瞒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不报、漏报的;
(二)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建设厅发布的“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篇2: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省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省建设厅组织评审。
第四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省建设厅成立“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具体负责“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评审工作。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初评,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工作。
第七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每半年评审一次,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省建设厅审批确定。
第三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参加评选“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四)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保密工程暂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九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第十条 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省总站备案的;
(二)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三)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四)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六)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七)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八)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 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第十四条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新接受申请的工程项目报省总站备案。
第十五条 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填写《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总站。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总包单位一同申报,申报资料上注明“××工程项目主要参建单位申报资料”。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报送。凡未按时报送资料的,不予进行“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
第十七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次报送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二)《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及汇总表软盘;
(三)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三)《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六)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七)各阶段《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及《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八)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九)结构(主体)验收质量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五牌一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十一)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光盘一张,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第十九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填写“同意申报”;
(二)申报资料中工程名称、企业名称等应准确无误,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资料、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资料统一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资料分册装订。
第二十条 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五章 检查与评审
第二十一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省总站根据各地申报备案情况,结合全省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巡查,不定期对申报工地进行抽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省总站接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后,结合检查情况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在随机抽查中达到“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且无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况的工程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评审的,报省建设厅审批确定。审批通过的工程项目授予“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予以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 凡未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第二十五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六条 检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第二十七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负责人,由省厅发文公布名单,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二十九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晋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监理负责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各地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投标时应与质量奖项给予同样量化考核或其他奖励。
第三十一条 已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的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省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资格,收回铜牌和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隐瞒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不报、漏报的;
(二)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废止。
第八章 附 则 本办法由河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篇3:浅谈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是企业向外展示形象的窗口, 为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做到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安全文明施工, 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 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对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做出以下浅析:
1、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大门, 大门宽6m、高5m, 两边门柱600×
600 mm, 门头标注施工单位和工程名称, 装修后的大门为白底蓝字, 大门上标注施工单位名称。大门右边外墙留一定空间用于建设工程的宣传, 主要内容有:项目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各参建单位名称、工程开工及竣工日期等。大门内左边设门卫、右边紧临围墙, 在围墙上方设置工程总规划设计鸟瞰图。
2、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至施工出入口之间的道路为施工主道路。
主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 宽度不低于5m, 以满足施工车辆双向出入, 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和堵塞施工主道路。
3、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 封闭管理。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 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0m, 围挡使用砌体或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 做到安全、稳固、整洁、美观。沿城市道路的临街围挡外墙可对企业进行宣传, 展示企业业绩。
4、施工主出入口设立门卫封闭管理。
大门口上方或两侧门柱上设置施工单位规范简称。大门里侧的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 (即:工程概括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名单牌、设计进行架设,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 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2、合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应有消防水源, 超过30米的高层建筑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 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13、现场料具库房应设货架分类摆放、堆设, 设标牌, 库内整洁, 行走道畅通。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并在明显处张挂警示牌。
14、危险区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设警示红灯及照明。在市区内施工, 对产生噪音、振动大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噪音扰民,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15、操作面及楼层上的堆放物料不得影响施工和通行, 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落地灰、砖渣等废料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净场清, 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建筑垃圾要按规定地点集中堆放, 不得乱堆乱放, 统一安排清运。
16、“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按相关规定配备和围护。
1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8、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 有专 (兼) 职人员负责。
19、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区空闲场地应有季节性绿化措施。
20、厨房卫生清洁、无积水, 设有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门窗安装有纱门、纱窗, 有防、灭蚊蝇等措施;灶台贴瓷砖;炊事餐具放置有序, 能及时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储藏;炊事人员持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操作时穿戴工作服
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和包括“安全第一, (帽) ;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预防为主”等安全标语标牌, 要求标牌固定牢固、内容字体端正、规
格适当, 并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
5、施工道路应出入通畅、坚实平整, 满足施工车辆出入畅通的
要求, 施工工地的出入车辆应有防尘措施, 不得撒漏飞扬污染物, 安全卫生应符合当地交通及环卫部门的要求;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及主要施工场地之间的人行路必须硬化, 宽度不低于1.2m。砂石料场、搅拌机或搅拌站周围地面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钢筋、木材等加工区地面可采用砖铺或其他材料硬化处理。
6、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域有明显的划分, 生活区设封闭围挡与施工区、办公区隔开。
7、施工现场应有排水、排污措施以确保排水畅通。
道路上、材料堆放处不得积水, 场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和临时给水管漏水现象。
8、建筑用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 并设置明显的状态标牌。
砂、石料成方;砌块成垛, 码放整齐、稳固;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及加工的产品, 其下部设不低于150mm高的支垫物并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下来的周转材应及时整理, 余料及垃圾及时清运出场或按指定地点堆放, 指定地点堆放的垃圾应定期清理。
9、水泥库房内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 应设有产品标识牌, 内容包括:
名称、品种、产地、出厂日期、检验状态。水泥按不同种类和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 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1 0、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遮护封闭, 挂设要求整齐、美观、无漏挂、无脱落。
1 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规定, 并按照施工组织
21、宿舍建设牢固、卫生整洁、通风;夏季有防蚊蝇、冬季有防寒保暖措施。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宿舍。
22、厕所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设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冲洗、消毒。
2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24、减少施工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25、落实项目文化建设。
摘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是企业向外展示形象的窗口, 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做到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安全文明施工, 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
篇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措施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各种材料为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较多。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七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施工单位还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加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对在建的工程要对其周围的环境有充分的认识,防止外在原因引发火灾。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篇5:河南省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
河南省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
评审办法
一、评审的范围及目的:
(一)河南省境内正在进行建设(简称“在建”)的省级重点和市(地级市)管水利项目均可参加评审。
(二)参加评审的项目须完成全部计划建安工程量的30%以上。
(三)通过评审活动,规范在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按计划完成目标,确保“三个安全”。
二、评审的内容:
(一)考查内容:(20%)
1、参加建设的各方责任人对评审活动重视,并成立了组织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文明建设工地的创建活动,做到宣传到位,人人皆知。(10%)
2、参加建设的各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廉洁奉公,和谐相处,无违法现象。(5%)
3、参加建设的各方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各单位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工地有良好的文明氛围。(5%)
(二)考核内容:(80%)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符合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5%)
2、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三项制度”,项目建设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制定并执行岗位和劳动技能培训计划。(5%)
3、建设项目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重要项目设立项目监督站。工地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具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各种记录资料真实可靠,填写规范、完整。工程内在、外观质量均合格,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10%)
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标准,建立了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危险区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夜间作业设警示灯,施工操作规范,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0%)
5、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制做了各类明示标牌悬挂。在施工区与生活区悬挂有文明施工标牌和明示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制定了防洪预案,落实了度汛措施。(10%)
6、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无严重积水现象。(5%)
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机械停放有序。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15%)
8、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设施完备、清洁美观、井井有条。(10%)
9、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合法合理,无违规违纪问题,无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5%)
10、能正确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5%)
三、评审方式:
(一)文明建设工地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首先由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单位对照评审内容开展自查自评,然后在自评整改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参加全省评审的书面申请。
(二)上报参加评审的申请中应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要求及格式:
1、填报《河南省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工地书面介绍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文档格式为.doc)。评审材料的内容应对照本办法从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区环境管理等方面描述。
3、项目建设和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等情况可制成多媒体以光盘上报,其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全面生动,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其他能反映项目创建文明工地情况的材料,如工程建设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可作为评比辅助材料上报。
(三)评审活动由省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全省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参加。
评审的程序:
1、省水利建设主管部门从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邀请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整个评审活动负全责。
2、评审组先对各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再根据评审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对参评单位进行评定。
(四)省水利建设主管部门将评审结果全省通报表扬。
篇6:安全文明工地验收
安全标准工地验收
元月14日,局副总工程师、安质部长郭法生,局西南安全质量稽查队长张涛、局安质部程昊处长在公司安全总监周美世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成都地铁1号线项目部视察工作并对项目部安全标准工地进行验收。
郭总一行仔细查看了施工现场和驻地建设,民工宿舍等布置情况,尤其查看了正在施工的风管加工场地和12m平台以下的风、水、电专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作业平台脚手架等安全防范重点。在听取了项目汪建华书记对目前工程概况、工程进展、项目安全管理、项目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汇报,在得知项目部2009年未发生一起轻伤以上事故,并先后获得了成都地铁公司劳动竞赛二季度第二名、三季度第一名后,郭总对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项目部再接再厉,以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为载体,继续做好2010年的安全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成都地铁一号线项目部李宗新佟媛媛
篇7:安全、文明工地“双优”计划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施工单位: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I
I
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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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工程概况 凉水塔变工程位于化肥二厂办公楼东侧原凉水塔处工程占地面积13.5m*13.5m2,总建筑面积911.8m2。承建单位是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五层框架结构及室外热水池配套组成,通过“创文明施工工地、树行业文明现象、促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等为主题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司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制订安全文明施工计划。
落实组织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构成由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负责实施的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具体抓好每一个班组的文明施工,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在管理上消灭死角。
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李丰海 副组长:郑玉利 成员:王令元
工程配备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一名,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以及整改措施的实施。
1、加强职工岗位培训,所有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焊工及各类机械操作工等均应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人进场由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质量要求和文明施工方向教育。施工长对各班组的具体工种进行安全交底,实行班组自我教育,将“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各班组分项承包合同中均签订安全、质量条款及有关责任措施,建立各阶段(每周不少于三次)的文明措施、文明施工责任制、奖罚制度、检查制度,对平时安全文明施工记录及各阶段的检查情况建立文明施工档案。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搞好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个月定期对施工作业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及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进行评比奖罚,对需要整改的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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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第一节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我司采用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的方式,方便施工现场的管理及管理上不会造成混乱,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全封闭式管理。
2、沿路采用2m高的砖砌围墙围护,凉水塔东路,大门两侧写对联“创文明施工工地、促工程质量安全”,横批为本施工单位企业名称。大门出入口挂设“五牌一图”及宣传栏,宣传栏出版各种操作规程和阅报栏。
3、制订门房保卫制度,进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保安人员对进场职工“穿戴整齐”进行把关,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鞋一律不得进入场内。保安房备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帽,方便外来人员进入场内使用;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场内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划场地材料堆放布置,有规律、有计划堆放材料。木工及钢筋的加工制作场及小型机具堆放场、钢筋堆放场对场地进行填高夯实后捣制砼,并设钢筋砼墩条来堆放钢筋,确保钢筋场不积水。做到不乱堆放、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5、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脚手架、井架及各类机械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并得到安监站验收认可后方准使用,并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工作,确保上岗职工能按有关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外墙脚手架搭设牢固整齐,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内侧搭设全封闭围护。按有关标准挂设安全、文明、卫生标志牌。
工地各项机械设备用电及临电线路另作专项方案。井架基础采用捣制钢筋砼地梁予埋螺栓的方法,确保井架平稳牢固。
第二节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1、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努力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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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②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受到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奖惩约束。
③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a、各级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b、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多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c、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各种安全宣传工作。
④对施工用电、外脚手架、砼现场搅拌、“三宝”及“四口”防护、高速吊安装等制订专项措施。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⑤做好各工种、各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便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⑥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总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半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⑧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日活动,从而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⑨建立遵章守纪、违章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⑩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挂设安全标语,在危险部位、重点部位悬挂安全标志,以提高现场所有人员的警惕性,减少人们的不安全行为。
2、“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①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都要求佩带安全带。脚手架外墙内側全部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②井架每个出入口、投料口上方均用钢管、竹笆搭设防护棚,每边挑出宽度【筑龙建业】m,非出入口加设围栏,井架出入口设置防护门。现场搅拌区按规定搭设防护棚,配电箱进行编号分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③较小的预留洞口采用木盖板或钢筋网片进行遮盖。
④管道口采用钢筋网加设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或用合板将洞口全部封死。⑤阳台、楼板、层面等临边,均用脚手架作临边防护,楼梯加设【筑龙建业】m高的临时扶手。
3、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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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用电方案施工。实行“三相五线制”,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采用厂家生产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场内干线均采用架空电缆或套管地下敷设,严禁将各层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
配电专职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架设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开关箱均上锁,由专职电工保管,露天的配电箱及开关箱均加设防雨顶盖。维修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挂“有人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严禁带电工作。
夜班作业,照明由电工统一布设,并且跟班管理,不准施工班组擅自私拉乱接。
4、主要垂直运输机械
工程垂直运输主要采用平衡式井架进行运输,均为正规厂家的定型产品,产品有出厂检验制度,有安全可行的运行保证。做好防断绳、停层防护门等各种安全装置,为防止砼、砖块等杂物在提升过程中伤人,井架均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对其封闭围护。
①严格遵守该机械的操作规程,各项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做好垂直运输方向与建筑物进行联接。
②实行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加强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建立检查、维修记录。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③当机械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及时进行抢修、抢救。发生事故,及时调集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按“三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5、施工机具
本工程主要施工机具有: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套丝切管机、砂浆砼搅拌机、高压泵、潜水泵及各种震动棒等。各种机具的防护罩、安全装置均齐全,每机一闸一漏电,并与专用保护零线进行接零保护。
6、安全防火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按要求采用非燃料搭设,符合防火要求。
所有临设库房、宿舍、木工棚、办公室等处均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桶、章丘市东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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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钩等专用消防器材。
配备水泵,利用地下水池水源作为楼层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防重于治。组建义务消防队,搞好消防员的培训。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做到按规程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气炉。
第三节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①施工产生的污水及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才排入市政下水道。②散装水泥及砼搅拌机做好防扬尘、防噪音措施。
③散装料进场或建筑垃圾外运。均加盖封严,防止沿路散落。④车辆出场均冲洗干净,做到不带泥出场。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明沟,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绿化布置,均有专人管理各路道及厕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四节 环境卫生管理、应急措施
1、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现场无积水,四周排水沟保持无杂物堵塞。明确划分施工区及生活区,设置标志牌,注明管理人姓名及管理范围。
2、职工宿舍各班组实行门前三包政策,保持宿舍干净通风无异味,不准私拉乱接,不准烧电炉。
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不乱倒乱流,集中处理后排向指定沟渠。
3、设置医疗应急处,并配备药箱、现场事故医疗应急措施;在生活区、施工作业区放置茶水桶并加锁,每天由炊事员更换提供开水,并根据气候情况定期煲凉茶供职工解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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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第五节 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1、制定落实现场保卫制度,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2、成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现场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培训专(兼)职消防人员。
3、现场备有消防水池(地下水池贮水),安装高压水泵,以便各层消防供水使用,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4、成立消防小组,组织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之后,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使之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隐患于未然。
5、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应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钨丝灯烘烤衣物。
6、所有住宿职工必须在保卫室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如有探亲访友者必须由相关班组长或老职工在门卫处登记来访时间,出去时应办理注销手续,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了留宿。
第六节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定细则
1、照明用电
工人宿舍照明统一由项目部架线并设置照明灯具,同时配给每个班组长一个插座供工作照明和泡茶使用外,原则上不做其它供电,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须先征得施工长同意后,由电工负责接线,班组不得私自接线。严禁使用电炉及钨丝灯烘烤衣物、电热棒烧水冲凉、电饭锅等违章电热器材,以保证安全用电。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没收用电设施外,可并处警告直至500元以内罚款。
2、治安管理
生活区设立门卫值班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工人凭花名册校核出入大门,来访人员须做登记(且须在休息时间方可访友),并须于晚上22∶30前离开。各班组工人在其它班组宿舍无人情况下不得进入其宿舍内,违者以盗窃论处。除加班外,一般情况下大门开放时间为6∶00-22∶30,超出时限须先征得保卫人员同意并登记。项目部管理人员夜间检查工作,须先表明身份,凭有效证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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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进入。正常上班时间人员出入大门的,除能证明身份证件外,均须登记造册。严禁攀越围墙及大门出入,违者罚款100元;严禁班组容留“三无”人员及盲流人员进场;严禁使用童工及携带小孩进场,对严重违章违纪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防火
1、不准乱丢烟头、火种或卧床吸烟,经发现者罚款100元/人次。
2、严禁在宿舍内私设柴炉、燃气炉、电炉生火。
3、机电员应定期检查线路,杜绝短路漏电现象。
4、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小于5m、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爆晒离明火距离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
①进入施工现场均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仪表整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否则保卫人员有权不给予进入施工区。项目管理部人员要以身作则,违者分别处以如下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次;施工长、安全员100元/次;其他管理人员50元/次,即时处罚,整改后方可重新进入施工现场。进入作业区工人若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按20元/人次进行罚款。
②严禁井架提升载人上落,除电工机械人员检修外,任何人不得乘井字提升架上落,否则对乘坐者及操作工处以100元/次罚款。
③除固定用电设备外,其他用电机械禁用线头直接接到电源,所有电动机械均须用插头接电,违者除没收电动机械外,按50~200元进行罚款。各班组夜间加班照明灯均须在下班后熄灯拆走,否则,项目部有权没收。使用电器设备的电线不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罚款200元。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电缆,禁止受碾压或碰接,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损坏者要按价赔偿。使用电器设备无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者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每次罚款50元。
④各班工人及一切管理人员上落楼层均须走楼梯,严禁攀登竹架,违者可视其态度做警告直至20元以内罚款。
⑤工地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严禁任何人进行破坏,违者按三倍等值进行赔偿。施工过程如某些安全设施妨碍施工临时拆除,须征得安全员及施工长同意后方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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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厂3050项目凉水塔工程
除,并于完工后进行修复。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未落实或损坏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工人有权拒绝作业,并通知安全员或施工长,责令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任何人员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违者承担一切责任。
⑦机电工应坚守岗位,严禁边开机边看书报或与他人闲谈,违者罚款20元/人次;擅自离开岗位或非机电工代替操作者罚款50元/人次。
在高处向下抛落物体、废料者罚款150元/人次,损坏物体应等价赔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全部责任。酒后作业或班组使用未满18周岁的童工者罚款200元/人次。
2、文明施工
①进场人员三天内将身份证、相片送到项目部备案。上班均须佩戴胸卡,无卡人员进场须由班组长带领并经施工长同意,且须于三天内补齐胸卡。保卫人员私自让无卡人员进场,对保卫人员按20元/人次进行处罚。保卫房备有安全帽,以备上班或参加人员进工地佩戴。
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者处5元罚款;随地大便者处100元罚款,并处于永久负责清理现场粪便,直到抓到第二人。查不到违章者,所有作业班组一并按罚款200元处理。
③各班组均应做到工完场清,未用完材料清理到指定地点。各施工段层班组之间应做界面交接验收,以下个班组进入施工作为界面确认。施工过程各种周转材及半成品均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设立标牌。
④各班组应负责脚手架外1m范围内及材料堆放制作场的卫生清理工作,公共场所及施工道路由项目部保洁员负责。建筑垃圾应清理至场内指定地点或大门口垃圾桶内。
篇8: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创建方法
关键词:样板工地,创建,措施,方法
一、概述
银盘水电站位于乌江下游河段,地处重庆市武隆县,是乌江干流水电开发规划的第十一个梯级,上游接彭水水电站,下游为规划的白马梯级,是兼顾彭水水电站的反调节任务和渠化航道的枢纽工程。该工程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航运为辅。
银盘水电站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电站厂房和通航建筑物等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8.5m;电站布置在左岸,为河床式厂房,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150MW的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通航建筑物布置在右岸,为500t级单级船闸。(银盘船闸最大水头达36.46m,比国内已建单级水头最高的万安船闸还高4.04m,建成后将国内水头最高、世界水头第三的船闸),银盘水电站正常蓄水位为215.00m,总库容为3.2亿m3。
工程总投资为804478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大唐国际控股75.5%。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施工导流采用分期导流的形式,导流共分三期。
该工程于2005年8月8日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程建设。2008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2008]3635号文件,对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工程项目予以核准。该工程计划2011年4月第一台机组发电,2011年年底4台机组全部发电。工程设计由长江设计院承担,监理由黄河水利委员会承担,施工单位主要有八局、十四局和机电八局,其中八局主要承担砂石、拌和、水厂、35KV、左岸一期及厂房工程;十四局主要承担右岸一期及大坝工程;机电八局主要负责机电备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水轮机及发电设备为浙富(与俄动联合)。
二、银盘水电站创建样板工地的过程、方法和措施
(一)积极谋划,明确目标。
工程一开始,银盘水电站即按照大唐公司的要求,确定了工程建设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响应大唐公司的号召,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目标,公司与各参建单位“一把手”反复研究讨论,统一了思想,并经过调研筹划、初期试运转后,于2006年9月份在银盘工地正式启动了样板工地的创建工作。
(二)学习传达,广泛动员部署。
为了实现工程建设目标,银盘水电站安委会于2006年9月5日组织召开了公司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管理办法》,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创建方案,建章建制,组织实施和落实,确保创建样板工地工作有计划、按步骤的进行。
针对各施工单位对创建样板工地会增加他们的安全投入、工作负担等担心和疑虑,银盘水电站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宣传解释工作,最终使各参建单位明白和理解样板工地建设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定中均有所体现,不会增加施工单位的经济负担和工作量。相反,通过创建样板工地这种形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升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形象,从而使各参建单位达到“同树企业形象,和谐共建双赢”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样板工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样板工地的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电站建设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系统、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作业人员,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样板工地的建设,对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出现的难点和责任不清的问题进行决策。
为此,银盘水电站从样板工地建设开始,就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并且每年根据人员和机构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明确参建各方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职责,从组织建设上保证了样板工地创建和保持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制度建设为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银盘水电站的实际情况,银盘水电站从工程建设开始至今,及时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反违章积分管理办法》等42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和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做到了“有章可循”,增强了可操作性。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好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具有良好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去落实,只有对他们进行有针对行的安全技术培训,使他们明白“根据什么去做,怎么去做”,才能达到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目的。
银盘水电站充分利用《银电文化报》、宣传橱窗、标语标牌、扑克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学习《事故案例及安全知识选编》、《大唐国际人身事故防范及典型案例》、观看视频安全教育片和举办大课堂等安全活动和教育培训手段,在银盘工地参建人员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技术知识和职业健康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参建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程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大力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树立“安全出和谐,文明出效益”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新理念。
此外,银盘水电站还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合作,邀请有关的领导和专家,相继进行了安全管理、爆破作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讲课,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联合进行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使安全文明施工逐步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为。
(六)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
要想实现样板工地的目标,必须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水电建设工程的先进管理经验,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和实施细则。为此,银盘水电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于2006年和2007年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相继到龙滩、渭河和韩城等水电、火电建设工地学习考察安全文明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充分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银盘水电站结合建设实际,组织各参建单位对银盘水电站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制定印发了《银盘水电站样板工地规划》,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电设施、材料设备堆放、警示标识、施工道路、安全通道、厂区环境等进行了统一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落实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各施工单位根据银盘水电站样板工地规划,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具体的样板工地规划。
(七)从源头上抓起,建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第一,在工程招投标时,把安全生产作为评价选择施工队伍的一项重要指标,中标单位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全面、可行,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二,在制订和审批工程技术方案时,必须考虑工程安全和施工安全,从技术上、措施上予以保证。第三,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在安全工作方面舍得投入,并对参建单位安全文明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资金投入到位,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八)提高服务意识,树立业主形象。
银盘水电站要求业主管理人员要精心做事,严细管理,摆正位置,端正作风,正确处理好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各方的关系,树立起业主为工程服务、合同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坚决克服业主高高在上、高人一等的思想,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参建各方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平等关系,工作中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关键时刻才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树立业主为工程服务的新形象。
(九)对照样板工地考评办法,逐项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对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管理办法》,银盘水电站组织各参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逐项整理出需要具备的安全管理资料,并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安全基础管理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了分类存放,做到每一个文件盒内都有一个目录,每一个文件都有一个编号,各个文件按其在目录中的编号顺序存放,使文件的存放清晰有序、便于查阅。
此外,安委会办公室人员每月深入各施工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水电八局和水电十四局还按照国标标准进行安全基础资料的管理,满足了样板工地的标准要求。
(十)以监督快报、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和考评为手段,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过程监督控制。
银盘水电站坚持以样板工地的管理标准、规划、《安全性评价》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为指导,认真做好日常检查、月度安全检查、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或者在《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快报》中予以曝光,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监督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完善现场的安全文化设施,营造安全氛围,完善现场的安全防护和警示设施,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及时补充和维护好现场的安全文化和安全防护设施,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始终保持了较为良好的形象。在此基础上,银盘水电站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的参观、检查和指导,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整改工作,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形象面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银盘水电站坚持每月对各施工单位的样板工地建设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最终考评结果与工程建设节点奖、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奖励直接挂钩,并对样板工地建设的关键个人给予奖励,激励施工单位和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样板工地的创建、保持、巩固和提高工作。
(十一)加强施工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道路维护协议、文明工地建设合同,由监理部和工程设备部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协议、合同,施工单位成立道路卫生清扫维护队伍,按照合同要求,每天对施工区内所有公路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保证了道路清洁无较大灰尘,及时修补路面、排水沟,清除排水沟内和道路两侧淤泥杂物、垃圾,定期清洗观礼台栏杆和施工区的各类宣传牌,及时维护施工区道路两侧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保持银盘电站施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银盘水电站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取得的成效
在华中电监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和大唐重庆分公司的领导、支持和指导帮助下,银盘水电站紧紧围绕创建、保持、巩固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管理水平这条主线,按照“四位一体,各负其责”的管理理念,以“同树企业形象,和谐共建双赢”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7年至2011年银盘水电站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而且2007年银盘水电站是当年大唐国际系统唯一一个水电建设工程的样板工地。
2010年银盘水电站被评为华中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2010年度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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