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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精选11篇)
篇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八、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篇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本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方案,并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
七、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停止装修改造等施工工程,不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九、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配置的轻便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类型不符合场所要求的要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补足配齐。
十一、经营场所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按规范完善。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篇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是涉及到一个单位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之一, 而且, 从广义上来讲, 消防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就是重视自身的发展和人民大众的财产健康安全, 是致力于单位的长远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消防安全工作中单位要积极的传播和强化消防安全知识, 并将各种实际的操作应用到实践中去, 不断的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
1 简述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单位的重要性表现
1.1 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就是从单位自身的社会责任出发, 积极的做好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实际的消防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缺陷, 就消防设计方面还有安全隐患, 比如, 其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报警设备、消防员培训等没有一套长期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这些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消防安全问题是整体性的, 只要是制度上出现问题, 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出现漏洞。比如, 出现消防问题的时候救护不能实时赶到, 不能提供足够的供水, 或者是大面积的救护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经济财产的损失, 将会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安全质量和整体应用功能。
1.2 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修缮主要有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就是, 及时将先进有效的科学技术运用到消防安全措施的设计中, 促使管理方法的不断优化;然后就是在技术上要不断的提高, 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相关的知识等都要及时的更新, 实时的积累。让技术和安全意识等多方面形成一个管理整体。也就是说技术上要从细节入手, 比如一张责任区消防供水图的设计、消防检测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的安装等各种各样的安装程序都要得到重视, 就安全意识上讲, 就是要落实各种常规的消防安全管理章程, 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个人上, 做好安全管理的落实工作才能促进各个工作环节的顺利开展。
2 重点单位在消防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
消防设备的管理是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如今各个单位在消防管理措施方面做得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忽略建立消防设备的档案资料, 没有一套可行的设备维修保修方案, 相关的设备管理人员安排欠妥以及较为落后的设备技术等等。这里面最为显著的就是设备的档案管理问题, 设备的档案齐备才能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及时的追本逐源, 查出故障的源头以及该设备的维修和保修信息。
2.2 员工业务素质不全面
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消防知识的普及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要做的基本工作, 但是有一部分重点单位的员工对这些技能和知识的掌握还不够, 对消防设备的使用还比较生疏, 很多消防方面的常识也不是很了解。一方面可能是这些员工本身的职业素质比较差, 对自己的业务掌握的不好或者是信息接收处理能力比较差;另一方面就说明单位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做的不到位, 也就是说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比较低, 没有实时的组织员工对消防方面的技能和知识进行培训。
2.3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
单位的员工对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相关常识的掌握情况在很大程度上还要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是不是做到位。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整个单位的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并实时的组织人员进行培训。但是很多的单位没有配备好安全管理人员, 有的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比较差限制着其能力的发挥, 有的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工作的时候有所疏忽, 甚至没有为员工进行最基本的班组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完全没有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 有的时候管理人员的数量过少或者是职位编排上出现混乱, 导致其不能覆盖所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 使工作难以开展。
2.4 消防技术使用不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也涉及各种技术, 比如消防设计技术、日常管理技术以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新建或者是重建的过程中需要有一套比较科学系统的消防设计, 如果在设计方面没有较好的技术指导就会影响设计的操作和应用上出现故障。在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上也需要一定的技术, 就简单的消火栓日常管理上来讲, 要是该消火栓疏于管理, 积累了很多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在里面没有被清除掉, 那么消防车在加水的时候就会将这些杂物一起加入到水泵系统, 由此造成消防车的供水系统出现堵塞, 减弱水流的流速或者是阻碍设备的运转;甚至有的单位和个人忽视安全法规, 私自将安装好的消火栓卸载下来另作他用, 或者是直接将消火栓配件等给偷走。这些都将会影响到实际的灭火救援工作, 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必要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2.5 消防整体投入不充足
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来讲, 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开支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些单位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擅自缩小开支。这就使消防设备的安装、修缮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出现困难。这使得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 更别说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这主要是存在相关单位在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的, 他们将经济利益放在首位, 安全意识较弱而大胆的减少安全管理方面的经济支出。他们没有想到消防安全工作的进行则是单位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从而无法避免的出现一些严重的火灾隐患, 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6 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
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的环境下, 很多的中小型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各种各样的经济实体雨后春笋般的兴起。由于这些经济实体的具体经济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各不相同, 有一部分被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非公有制企业并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的规则和章程安排一定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财力和人力支出。比较常见的是, 他们为了缩小投资成本, 在租用其他废弃厂房作为生产场地的时候没有按照法定的安全规则设计厂房。比如生产车间的防火分隔设置、通风和防湿设备、安全疏散口等等各种消防设施都存在缺陷, 这就为火灾的出现埋下了隐患。一般来说, 各个车间的防火间距和建筑物结构的设计都是需要科学计算的, 如果没有技术作为支撑的话, 建造的所有厂房、工房都将不利于消防监督工作。除此之外, 出现这样的状况还是那些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消防安全意识上的不足造成的, 他们觉得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部门的工作而他们追求的是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他们的消防工作只是停留在表面上, 根本没有付诸实践。
2.7 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够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过度的追求经济利益, 消防安全组织尚不健全;单位内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违章行为查处等经常性工作无从落实, 消防自我约束管理意识淡薄;消防宣传组织机构发展不成熟, 不仅单位内部领导不重视, 管理体系不完善, 而且队伍班子发展不成熟;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大。
《消防法》的颁布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宣传应该覆盖到各种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 运用各种新闻和影视媒介宣传相关的消防知识。但是实际上, 我国的消防教育工作做的远远不够, 很多的消防常识还没有进入到中小学教育以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还有相当一些城乡地区根本没有进行基本的消防宣传教育, 针对这样的状况, 重点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就应该更大, 以为其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
3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3.1 认真落实行业系统的消防管理职责
公安部2004年发布的73号令对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由原来的定期检查改为定期抽查, 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其不完善的地方就是, 在实行抽查后, 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间隔可能比较长, 若是一两年才抽查一次的话, 那么其消防安全仍然是令人担忧的。除此之外, 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工作依然存在漏洞。监管人员失职, 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不进行盘查。解决这种问题主要就是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组织网络, 培养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夯实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基础。
3.2 培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
要树立单位自我负责的消防管理导向。各级政府和消防机构就必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机构要把主要工作精力集中到消防法规、政策引导, 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方面, 调动社会各单位参与火灾预防的积极性, 鼓励群众自查、自改、投诉、举报火灾隐患。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局面。
3.3 加强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和管理责任制建设
由单位、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 对单位涉及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对其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做出评价, 并针对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 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 并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提供科学依据;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 明确单位领导负责人, 对消防安全制度不全、落实不到位, 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坚持把消防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落实惩治和预防安全问题工作规划。
4 结语
当前,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社会问题, 重点单位的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发展脚步, 所以, 做好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做好全局性的消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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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关键词: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043-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迅速,经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经济成分、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一些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增强消防监督能力,改变相对滞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及其火灾造成的损失,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是公安消防机构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难度不断加大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不断增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后,重点单位不仅在数量上急剧增加,行业也多样化、复杂化。但是,由于消防机构编制和体制的限制,消防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却不可能大量增加,消防监督机构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消防监督人员缺乏的矛盾逐渐加剧。虽然消防管理理论基础相同,但是各行业、各单位的规模大小、专业情况及火灾危险性不尽相同,导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失误、低效,这不仅给单位带来了火灾隐患,同时,也给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带来了一定监督管理上的困难。
(二)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自身困惑
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由于日常工作的繁重,几乎一个人承担几个人的工作量,同时,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还要受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火灾事故调查,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却得不到良好的收效,更别说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机制。另外,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有待提高。重点单位的管理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而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少,且来源多为战士考学,文化基础较差,或是地方大学生新入伍,业务知识、协调能力又比较欠缺,工作的繁忙使他们几乎无暇顾及新的知识技能学习和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导致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出现。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各单位“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已经明显加强,对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有明显改善。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一些重点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只是存在形式而缺乏真正的组织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等,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
(一)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管理
通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大力宣传教育,单位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自觉性、主动性较以往也明显增强,但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仍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一些企业单位领导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置之脑后,从不过问,对年久失修的消防设备的更换也不够重视。消防机构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需要花钱整改的也一拖再拖,以至于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另外,由于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注重长远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及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能引起重视,对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巡查及违章行为的查处等经常性工作也不能很好的落实。
(二)制度不健全,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可是,实际工作中发现,大部分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同时,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但是,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的单位对防火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即使坚持每日巡查的,记录内容也不够详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而且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然而大多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固定的宣传场所,也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来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很多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三)缺乏培训,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由于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对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经营机制上的变化,消防工作被挤出了圈外,仅仅安排一些难以履行职责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员来做消防工作。他们对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性能不熟悉、不了解,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也不对他们进行培训,导致重点单位有人管消防工作,又没有管理到位的尴尬局面。另外,由于受经营状况的影响,一些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人员或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又不及时培训、教育,有部分员工连怎么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都不会就被安排到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岗位上,这不仅对本单位不负责,也给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压力。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措施
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和单位自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所加强,但是也存在上述很多问题。所以,消防监督机构应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指导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从多方面、多角度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监督机构也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怎样开展防火巡查、如何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一系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消防机构应根据消防安全涉及面广、内容多、科技性强的特点,以岗位操作规程及操作技巧为主要内容,把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单位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操作规范化。消防监督机构应严格要求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的人员,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统一考核发放资格证,要求其持证上岗。消防监督管理不是静止的,是动态的,一次火灾隐患的消除并不意味着无限期的安全,只有每天的防火巡查、定期的防火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才能真正起到火灾预防的作用。所以,消防监督机构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单位防火安全管理
虽然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认、检查、备案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了各级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实践工作中,管理人员对防火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嘴上说得多,形式做得好,行动跟不上,落实不到位,没有把防火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之中。消防監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强化单位自身的责任意识,明确单位本身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把消防工作列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树立安全出效益的思想观念。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重点单位也应根据本单位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确定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意识的增强可以促进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促使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总结以往的重点单位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很多火灾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松散,又不懂消防规章制度及初期火灾的正确扑救方法而造成的。由于单位平实缺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当火灾发生后,有不少人缺乏起码的消防安全常识,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扑灭初期火灾,甚至不会逃生自救,导致发生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应注重监督“人”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的开展等一系列以人为本管理的巩固和加强在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过程中非常必要,也是消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的有效途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重点单位都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每一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时刻注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借助社会力量,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
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只靠自身的监督管理还不够,而且要督促、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建立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结合社会各界力量,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形成群众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中队可以组织战斗员去消防安全重点实地消防灭火救援演练,从而引起单位员工视觉和感官上的共鸣,以至促使单位领导和员工平常注重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大家管、责任大家负的一种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另外,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多样的宣传载体进行社会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平时。
(五)转变观念,建立监督管理新机制
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是消防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单位是一对一的管理模式,由于消防监督员长期充当被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的角色,造成了监督不到位,走过场重形式,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要想监督管理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单位自己承担并履行好相应的管理职责,而且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也要求单位认真落实责任,自我管理,自我承诺,责任自负。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单位也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制度,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保证有人管理、有人负责、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所以,消防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结束语: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仅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是远远不够的,最主要的是应加强单位自身防范能力。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安全机制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相关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组织应急救援疏散演练,合理分配消防管理人员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同努力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李志军(1983— ),男,河南周口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胡伟(1982— ),男,云南曲靖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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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国敏.浅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标准[J].云南消防,2001,4.
篇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茅箭区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
茅箭区二〇一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湖北省<消防法>办法》第是十一条规定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由区政府与各社会重点单位进行签订。
一、责任目标
(一)、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本单位及本单位下属部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争不发生火灾。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或一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组织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各项消防管理工作。
(四)、各单位要继续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创新,深入开展社会单
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确保年内各单位“四个能力”达标率为100%。大力施行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实施放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到位。推动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危品场所完成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年对每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100%经过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继续深化“四类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做强“三提示”品牌,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七)、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有以下七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消防法》相关条款,自觉接受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道的;
6、在门窗生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防的。
(八)、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建立与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专(兼)职义务 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九)、单位内部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及时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验。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
(十)、消防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有奖惩。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社会性消防安全工作活动。
二、考核与奖惩
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验收评比。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限期不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通报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区政府和社会重点单位存档备查。
茅箭区人民政府(盖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盖章):
篇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篇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篇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平台
笔者研究的基于三维立体仿真技术的消防安全管理平台是在传统MIS系统的基础上, 运用三维虚拟仿真技术, 结合消防信息特点和消防业务要求而建立的, 能够根据消防信息的流向而进行采集、传递、挖掘、加工、存储、维护与使用的一体化专门系统。它将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消防系统整合在一个智能的、开放的、标准三维管理平台中, 可以通过对消防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 与信息流一体化运作, 使各业务应用系统互通与共享, 形成横向关联、纵向贯通的重点单位数字消防管理与监督体系。充分实现各部门、跨系统的统一协调工作以及整个单位的三维立体化管理。
1 平台构建的指导思想
1.1 标准化管理子系统
子系统包括三个部分:消防信息标准化管理、消防信息实时管理、三维模型可视化管理。
(1) 消防信息标准化管理。汇总了该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涵盖了公安部61号令、73号令要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各项信息: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等18项内容。通过该子系统可以规范重点单位对各项信息的填写, 如有不足提醒单位自查。
(2) 消防信息实时管理。系统接入各个重点单位本地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网络监控器、消防自动报警和控制器, 常年监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所有视频监测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运行状况及人员值班情况。通过三维可视化管理平台, 直观显示各种报警主机和设备的状态, 如果发生报警, 系统自动切换到发生报警的着火区域, 并在平台上显示出当前发生报警的主机的三维位置、所有相关报警信息和设备状态信息。目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有数字化的音视频监控系统, 消防标准化监督远程实时监控子系统通过与音视频监控系统的对接, 可通过视频、音频进行火灾辅助确认, 确保火灾报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三维可视化管理。通过三维数据模型与消防信息基础数据的关联关系, 实现重点单位空间信息与相关消防信息的逻辑对应结构, 实现三维信息采集与接收系统和与建筑CAD图形模型的转换能力。直观地在三维模型上显示所有消防传感器、消防主机、视频监控主机等硬件设备的状态和信息。
1.2 远程监督子系统
远程监督系统位于各个消防上级主管部门如消防支队、消防局的监督管理中心。系统软件采用C/S+B/S结构结合, 层次结构上分为信息采集与管理端、消防支队远程监控中心、消防局远程监控中心。信息采集端位于各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 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子系统集成, 可以通过终端和互联网进行远程信息采集;各级远程监控中心可对所有的信息进行汇总、管理、审批与流转;数据库采用位于消防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监督管理系统总数据库。信息采集端到中心管理平台之间可以采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上报和汇总, 传递的信息采用数字证书CA等软件加密技术对数据进行保护, 中心管理平台之间采用专网连接。
标准化管理监督子系统包括三个部分:消防信息标准化管理远程监督、消防信息实时管理远程监督、三维模型可视化管理。
(1) 消防信息标准化管理远程监督。汇总了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标准化信息, 统一管理、存储和备份, 在各级消防管理中心可以查询和管理, 系统同时对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控, 提高消防部门的监督执法力度和执法的客观准确性。
(2) 消防信息实时管理远程监督。系统中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将火警、运行状态等信息通过公共电话网、宽带网络、GSM或CDMA等传送至各级监控管理中心, 同时联动相关位置的视频。系统逻辑框图如图1所示。
2 应用实例
某环球金融中心总建筑面积约60万m2, 分为两大建筑板块, 项目地下4层、地上75层, 高336.9 m, 集写字楼、六星级酒店、豪华公寓、酒店式公寓和顶级商业配套5种业态于一身。
该项目基于先进的三维虚拟仿真技术, 结合该建筑两大板块的具体情况, 将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整合在统一的三维管理平台中。
2.1 系统功能介绍
该系统实现了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三维可视化管理平台上的集成。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 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系统集成。系统实现对该建筑的具体信息、重点部位消防情况、灭火器档案以及各个消防设施信息的记录, 以便消防人员随时查验。
系统内置图纸查看功能, 可供用户查看建筑物的CAD施工图及各种文档, 不仅包含各种设施安放图纸, 还内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内容, 供系统维护人员阅读学习之用。系统具有日常管理记录的储存功能, 对以下记录进行存储: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消防演练记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重点工种人员情况、火灾情况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2) 消防监控主机集成。系统将集成该建筑的消防监控主机, 把消防监控主机的烟感、手报、温感、喷淋、风机等信息集成到系统中, 当出现报警信息时, 系统可以直接将报警信息定位并自动切换和联动, 弹出相关视频监控, 实现系统的自动报警功能。远程客户端通过该系统也可以实时监控建筑物的消防情况, 如果出现报警, 可远程调出报警部位信息及远程监控画面, 及时了解情况, 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3) 监控视频集成。系统对该建筑的每个视频监控设备进行了集成管理, 可以分层分区域显示各个楼层房间的监控设备, 点击该设备就能显示该监控设备所监控的视频信息。视频信息和报警信息联动, 当出现报警时, 能够第一时间显示现场的场景。
(4) 远程传输集成。远程传输模块在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通过互联网络、手动上报等不同方式从各重点单位系统中获取需要的数据, 从而形成一个大的消防监督数据平台。系统通过各种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网络监控器、消防自动报警和控制器, 常年实时监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所有视频监点、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消防报警传感器的运行状况。系统中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可以快速、准确地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火警、运行状态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络传送至设在消防管理部门的各级监控管理中心, 同时联动相关位置的视频。
(5) 三维展示平台。采用三维虚拟现实技术的表现形式, 可以进行精美的三维展示, 以基础数据为依托, 以虚拟现实为表现形式, 为需要进行空间管理的用户和系统提供广泛而强力的支持;实现了直观、准确的空间定位。在接收到报警信息时, 三维系统可以自动定位到报警所在的楼层和房间, 同时根据设置的联动监控, 调出监控视频, 在第一时间内展现事故现场情况, 方便用户进行决策。
2.2 系统特点
(1) 采用三维技术, 直观再现现场场景, 把建筑物内部的环境和外部环境都展现出来, 特别是与消防有关的设施, 让消防部门能够很容易地了解整个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情况, 便于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地制定出消防预案。
(2) 利用三维技术, 在建筑物内部展现消防通道、消防电梯的位置, 房间布局, 通道情况, 防排烟设施、防火门、防火分区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布局, 便于消防员在进入现场前了解现场情况。
(3) 系统集成了消防主机的功能, 出现报警时, 能够在三维场景中显示报警位置, 同时可以显示关联的实时监控视频, 很容易地定位到报警位置和了解现场情况, 便于快速响应。
(4) 报警信号和视频监控进行关联。每个报警器都可以设置对应的监控视频, 并且可以设置多个。在报警时可以进行联动, 在第一时间观察报警的现场。
(5) 远程消防监督。通过网络, 可以在远程查看建筑物的情况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情况。便于消防部门对重点单位进行实时现场监督。
(6) 集成消防监督系统。系统集成了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系统, 这样在一个系统中, 既可以了解建筑物的档案信息、消防设施信息等其他信息, 又可以实时监督, 了解现场情况, 便于集中管理。
(7) 创新的三维框架表现形式:可用线框方式简明地表现建筑物的内部空间, 并在线框模式和实体模式之间灵活切换, 有利于管理信息的表现。建筑物内/外部三维建模、建筑物内部三维框架巧妙地集成在一个平台上。
3 结论
建立了一套具有三维仿真可视化管理功能的重点消防单位标准化管理监督系统, 该系统具有消防联网自动实时报警监控、消防仿真模拟训练等多项功能。该平台采用了基于信息管理的三维位置 (3D-LD) 定义技术, 突破了传统的三维立体仿真技术无法进行信息管理和数据库动态链接的桎梏, 创造性地将三维立体仿真表达与信息管理、设备管理、视频管理、二维地理信息、人员管理、消防监督网络执法业务等无缝集成, 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维仿真立体模型与消防业务综合信息数据库相关联, 在该软件上除了展示所有空间与位置信息以外, 集中实时显示与消防相关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信息、消防管理信息、电子档案、图纸、审批材料、巡检记录、火灾隐患数据、消防设备数据、消防自动报警设备状态数据、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池数据等所有信息。任何可以存储在消防业务综合信息数据库的信息都能够在三维平台上进行表达和显示。该平台与二维地理信息系统结合, 具有多级软件架构, 能够满足消防重点防护单位、各级消防指挥中心和广大消防官兵的要求。该平台具有多种数据接口和专用的数据采集软件, 具有快速初始化和动态在线更新数据的能力, 使该软件具有较高的易用性和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1]Zheng Jason Geng.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high resolution three-dimensional display:America, 6064423[P].2000.
[2]王辉, 李勇, 金洪震, 等.三维面形测量数据的计算全息可视化[J].光学学报, 2003, 03:284-288.
[3]蔡履中, 刘华光.光学三维显示技术[J].现代显示, 1996, (1) :39-54.
[4]石琼, 沈春林.真三维立体显示技术中静态成像技术的死区分析[J].计算机应用研究, 2004, (3) :246-247.
篇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关键词:新形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8-0000-01
党的第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在20世纪初,我们国家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在这一意见中已经详细的提出了近几年我们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业绩,但是其发展速度和质量没有达到既定的标准,离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在这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1]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相关概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国家的各个部门和社会各行各业都应当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在新形势下,消防安全部门必须要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对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确保社会和谐与安全。
在1998年09月0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县级别或者是其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把发生安全事故几率比较大或者是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的单位,划分称为本人民政府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且还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以便于相关部门存储相关方面的档案。因此,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就可以称为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单位主要包括:商场、大型超市、医院、养老院、学校、市场、公共场所、汽车站、火车站、电站、国家电网、化学物品生产单位、科学研究单位、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工作单位、交通和通信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等重要单位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方式比较粗放,并且其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许多企业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崭露头角,这些企业中有大量企业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是这些单位有的为了减少生产成本,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上的投入比较少,这就不利于安全监督管理。
(二)由于消防安全的知识过于专业,并且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识难以理解,在实际的安全事故中难以应对。有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虽然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但是由于消防安全知识的专业性比较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能够很好的利用。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数量不足,并且人员的专业能力相差悬殊,人员的固定性比较弱。在这种情况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和质量不高,不利于维护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3]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与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表现主要有: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事故的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机制、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责任分配制度不完善,使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质量和效果偏低。
三、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质量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监督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还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只有这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才能够实现其消防安全的目标,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政府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这样才能够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损失率,同时还能够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工作,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提高检查和监督的强度,消除一些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扩充消防安全后备军,聘任专业知识水平比较高和实际操作能力比较高的人员担任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位。这样有利于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救能力,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质量。不仅如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更新和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设施,以此来提高消防安全的能力。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法和实施准则来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构建和谐的氛围,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企业环境。要逐渐完善相关方面的机制,例如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事故的机制、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机制、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责任分配制度等等,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详细和具体的操作准则。[4]
四、结束语
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是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前提。因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制定有效措施提高监督管理的质量,保证企业安全。同时政府部门和消防部门也应当积极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尹洪江.新时期推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探讨[J].China’sForeignTrade,2010(02):66-70.
[2]元浩.浅析高层居民建筑消防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02):12-16.
[3]陶琦.浅析如何做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0(06):230-235.
篇1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吸取湖北省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
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当前及“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
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名):
篇11:舟山实施浙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切实做好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统计核实工作,现对《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作如下说明: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可燃商品包括①闪点≥60℃的液体:如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糠醛、>50度至<60度的白酒。②可燃固体:如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这里的50间是指客房数,不能以床位计算。此处的宾馆(旅馆、饭店)应包括疗养院、疗养所、度假村、度假别墅等。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这里的体育场(馆)、会堂都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资格的单位,如果是单位内部并且不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会堂不能作为重点单位统计。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室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以上娱乐场所应是经过消防开业前检查或经审核验收且申领了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包括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包括大中专院校,以及私立学校、股份制学校和外方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的床位按每床一人计算。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党政机关由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指县(市、区)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办公地点。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这里是指县(市、区)级以上的电台、电视台,乡村电台不能列入统计范围。
3、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通信应按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分别统计,地址应以机关办公地或通信机房为准。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这里包括汽车站、客轮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单位内部图书馆、展览馆不能列入统计范围。
2、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单位内部陈列馆(室)、档案馆不能列入统计范围。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电网经营企业主要指电力调配、调度等企业,如电力局、电力公司或电厂等。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这里是指生产企业,凡具有合法企业资格的,都应列入 统计范围。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此项应包括燃气气化站,混气站、以及工业气体的制造充装单位。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此项应包括油库、液化气站、露天堆场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等。
4、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此项应是指已申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或企业资格的单位。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这里是指交通部门发证的专业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单位。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常储存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商店。
甲类:①闪点<28℃的液体。已烷、戍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脂、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60度以上的白酒。②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③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④常温下4 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⑤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⑥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乙类:①闪点≥28℃至60℃的液体:煤油,松节油,丁烯酸,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②爆炸下限>等于10%的气体:氨气,液氨。③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④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荼,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⑤助燃气体:氧气,氟气。⑥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储存量500公斤是指储存的所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总量。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竹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打火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此处的员工应是指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在同一时间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总数在100人以上,管理人员、内勤 人员、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不能计算在内。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1、国家和省级科研单位;
2、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3、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科研单位;
4、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达500公斤以上的科研单位。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多个单位共用一幢高层办公楼、写字楼的,按产权应分别列入统计范围。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点的交通隧道;
此项应包括地下人防工程非战时作为公共用房的建筑,如:改商场、市场、游艺厅等。
4、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总储存量是指设计可储存总量,不能以实际储存量来统计。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1、固定资产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电子、汽车、钢铁、造船、烟草、航天、铁路、纺织、造纸等企业;
2、营业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交易场所;
5、支行级以上的银行
此项是指县级以上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
十三、其他
1、一个物业小区内有多栋高层公寓等建筑物而且属一个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按一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2、在一个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或者建筑物内另有符合界定标准而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应当各自独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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