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键词: 技防 做好 学校 工作

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用19篇)

篇1: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到损失,现要求如下:

一、校园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技防、物防、人防”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对校内的重点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各校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以学校保安、门卫为主体、以学校教职工为辅助、以学校值班领导为负责人的校园巡逻队伍,特别要加强夜间校园巡逻。

二、学校的防盗工作.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门卫、教师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做好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遇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下步工作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上报城区教育局。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各校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值班、巡查制度,彻底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和24小时巡视检查。全面提高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假期中不玩火,不到有火灾隐患的场所转悠。

四、师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别要加 1

强与村委(居委)会的联系,认真排查家长监管不力、放任其子女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机动车的违规行为。各校要在中秋、国庆假期前召开有家长、交警、村委(居委)会参加的学校安全教育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启动学生间的互相监督机制,发现有学生违规驾驶机动车的,及时制止。

五、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校要按照计划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联系村委(居委会)召开家长会,共同研究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问题,强调家长的监管责任,提高家长的监管意识,形成稳固的家、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家长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禁止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里、水塘等地方游水,加强学生的管理工作。各校要与村委共同协商,在危险地段树立标志,在重点地段、时段尽量派员巡防。

六、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放假前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教育,在给家长的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家长做好其子女的监管工作,不暴食暴饮,不吃不干不净的东西;有病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

特此通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区教育局2010年9月19日

篇2: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门、中转站:

为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实、抓好部门各项安全工作。各部门、中转站要切实肩负起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对安全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严防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隐患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1、强化XX仓库或暂存区的检查和监管。必须落实节假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范措施,认真组织识别危险源,死盯、死守,严格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现象发生。

2、强化XX车、XX车、XX车的监管。要对驾驶人员做好节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三交一封”制度,切实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值班,恪尽职守,全力做好应急工作。XXX要严

篇3: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 (办公室)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第2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 满足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需求, 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 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各地第一批10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实施到位, 对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作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秋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展开, 实施好第2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进一步拉动内需、加快推进农机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 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将第2批30亿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2. 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摸清农民群众的购机需求, 在资金分配上要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 向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有关补贴机具种类、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 均按《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08]190号) 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水稻收获机等“三秋”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 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继续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05]11号) , 补贴操作方式和程序不变。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 抓紧制定第2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尽快组织实施。方案请于9月25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3. 要继续加强政策宣传, 积极营造舆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公开补贴政策, 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 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同时, 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随时了解进展, 动态掌握情况。

4. 要努力强化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 任务重。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 抓紧组织实施, 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 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 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特别是第1批补贴资金实施较慢的省份, 要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结算时间的要求, 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实施进度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继续按照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执行。

5. 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篇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网站,2015-12-30)

教育部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在京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并会同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国外教育政策形势研判会”,分别邀请60多位专家学者到会,与中心研究人员共同对“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问题提出建议,对国外教育政策最新趋势进行评析。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到会听取了部分专家代表发言,围绕学习贯彻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的部署作了深入解读。他代表教育部党组对与会专家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同志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积极服务全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深入开展宏观教育政策研究和咨询,研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国际社会承诺如何化为本土行动;二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根据中央新的部署要求,从加强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好;三是继续汇聚专家智慧共商教育大计,教育决策需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努力。

篇5: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室、车间、员工: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已超40度),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频发期。7月中旬,公司生产、仓储等部门连续发生数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遏制事故起数增长势头,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混料车间、仓储管理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部门、本车间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班组安生生产责任制,把班组长安全监管责任纳入优胜班组考核体系。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高温季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车间要吸取二车间共挤机陷落侧翻砸到员工致脚踝骨裂、仓储管理部装卸工装车时型材滑落的事故教训,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其中生产车间重点要开展设备、设施、人员的进行清理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预防设备产品伤人、违章操作致伤等事故的发生。仓储管理部要加强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重点是对租住在外且骑电动车的员工开展安全行车教育,严禁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逆向驾驶;仓储管理部要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监管装车过程中的运输安全及码货安全环节。宿舍要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及现场检查小组成员须加强夏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整改安全隐患不力的,除开具整改通知外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三、深入一线,深入排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随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值守,严格纪律,全力保障信息畅通

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快捷报告事故信息。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对出现的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在及时逐级上报后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主管领导要随时巡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1、积极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中暑急救知识。

2、注意防火、防盗,特别是要做好露天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用电线路的检测检验工作,尤其要防止电线老化而带病运行。

3、人员密集场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工作状态。

4、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外,各部门要利用工段例会、班组例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互助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管理)工作小组

篇6: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开学期间正值炎热天气,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是各校顺利开学的有力保障。现就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再次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认真抓紧落实。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课间操、班会等师生集中的机会,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护堤。

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校要开好安保人员工作会,落实安保人员的责任。认真检查校园监控系统,设备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有监控盲区的应及时增设监控探头,监控图像要放在门卫室。

三、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各校要向学生重申防溺水方面的纪律要求并加强对河流、塘堰周围的巡查,防止师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管制刀具的收缴和管理。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校要认真检查学校电源电路,有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换;提高学生防火意识,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家中、树林周边等地方玩火,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住校生的管理。严格校门进出管理制度,防止住校生偷偷外出。加强中午、晚上等非教学时段住校生的管理,严禁住校生在宿舍内抽烟、打牌等。

七、加强食堂管理。抓好食品卫生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堂饭菜质量监督,防止食堂业主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饭菜质量或乱涨价现象的发生。

八、防高温、防中暑。各校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电扇、空调等工作正常,保证师生饮用水供应等,防止发生中暑事故。

篇7: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教发[2007]6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总校、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

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深入、细致的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中

小学校要在放暑假前一周内和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防盗设备、体育设施、用电设备、防汛防雷电设备、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学生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行彻底清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管责任,严防 1

死守,及时上报地政府报告,请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上报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备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二、加强学校的汛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各校要加大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媒体或采取专题讲座、课堂渗透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溺水、防雷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抗灾、减灾、自救的能力。特别是当前,天气逐渐炎热,到大河、水库、池塘游泳的学生逐渐增多,鉴于溺水是造成中小学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学校一定要把预防溺水教育放在夏季安全工作的突出位臵抓紧抓好。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溺水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开展野炊、郊游等大型活动;严禁学生下河、塘洗澡。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参与封建迷信,不进歌舞厅、酒吧、网吧,远离毒品,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除集中教育外,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全面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和有关要求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汛期、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必须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务必做

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甚至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报告制度。各校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的同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也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五、认真做好暑期的值班工作。要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安全保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秋季开学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不清,疏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7月5日印

篇8: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第二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 满足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需求, 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各地第一批10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实施到位, 对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作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秋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展开, 实施好第二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进一步拉动内需、加快推进农机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 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将第二批30亿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摸清农民群众的购机需求, 在资金分配上要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 向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有关补贴机具种类、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 均按《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08]190号) 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水稻收获机等“三秋”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 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继续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05]11号) , 补贴操作方式和程序不变。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 抓紧制定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尽快组织实施。方案请于9月25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三、要继续加强政策宣传, 积极营造舆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公开补贴政策, 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 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同时, 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随时了解进展, 动态掌握情况。

四、要努力强化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 任务重。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 按照特事特办、急 (下转7页) (上接4页) 事急办的要求, 抓紧组织实施, 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 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 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特别是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较慢的省份, 要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结算时间的要求, 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实施进度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继续按照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执行。

五、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三个严禁”, 坚持“五项制度”, 切实做到“八个不得”, 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工作纪律, 规范阳光操作,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 一经查实, 要严肃处理, 决不姑息。

篇9: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对于发现问题的农业投入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的指导,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规范生产行为,同时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加强重点产品监测。加大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冬季大宗蔬菜生产和消费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做到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跟进调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加强联合执法。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发现的问题,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從重从快处理。

篇10: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

2012年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咸市教函【2012】49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近期,省、市先后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强调安全稳定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将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到学校管理各个环节中去。

二、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各校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两节”期间的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校要在近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内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旅游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应

急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中小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严格检查,认真做好安全稳定排查工作。各校在放假前要尽快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教学楼、疏散通道、厕所蹲位和通道安全、门卫保安、食堂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领域进行排查。要防止因大班额造成的课间操和上下学拥挤酿成的事故;要全力做好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如升降机、防护栏等安全;要重点排查校车安全、新生军训安全和学生节假日活动安全。要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消化在本地,防止激化矛盾,确保矛盾纠纷不出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各校要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动态,要将本次安全工作情况作为九月份安全月报告的主要内容报送局体卫艺股。学校主要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赤壁市教育局

篇11: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县教[2012] 59号

关于转发《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

现把《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教安〔2012〕209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安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教安〔2012〕209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民办)各学校:

近期,山东湖南黑龙江先后发生几起中小学溺水事故,造成16名学生死亡,教育部专门发出通报,省教育厅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做好夏季包括暑假期间的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要求。6月15日,市二中高三已毕业学生一行12人自行结伴到林州游玩,其中1

人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市教育局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杜绝麻痹思想。目前本学期即将结束并正值炎热高温季节,学生安全意识容易淡化且户外活动增多,各类校外安全事故特别是学生溺水、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重点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

因溺水导致的学生死亡人数处于各类安全事故的前列,预防中小学溺水是做好夏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召开会议要覆盖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都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2.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暑假放假之前,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同伴溺水要及时求助,不要贸然下水施救。

3.组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等情况,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假期间、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立即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要细化检查

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要积极主动的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提前部署,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特别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乘坐无校车标识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农用车及无证无牌的车辆。

2.深入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对属地所有的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认真做好基础数据信息上报工作。凡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3.认真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教育部门的职责,预防各类校车事故的发生。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必须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四、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重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存在使用非校车(即无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及其它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停办。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在审批及办理年检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对于存在使用非校车车辆接送学生、幼儿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办理审批和年检。

五、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学生集体外出、社会实践、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坚决杜绝假期集体补课现象,一旦因学校违规集体补课导致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责任。要认真安排好假期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人。要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做到信息通畅。对于因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因不及时上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安全暑期管理 通知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8日印发

安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9日印发

篇12: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县直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现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送生制度,专门安排责任领导和护送教师,安排值勤教师拉警戒带。学校教师上下班时严禁拼车、乘坐超员车辆。

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的再排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漏洞进行细致排查和彻底整治,做好排查整治记录。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各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活动,重点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尤其要做好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全面教育和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进行检查,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防止学生打架斗殴。

四、健全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出现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情况,无论问题有多大、对学校有多大影响,都必须彻底解决和妥善处理。要全面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活动,重点是防火、防地震疏散演练。学校要与教师、家长等签订好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齐抓共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发现食品、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协调解决。

附:武威市教育局转发《武威市安委办关于天祝县“11〃24”交通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篇13: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年5月初,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 要求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通知说,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通知指出, 确保质量安全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核心。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 加强技术指导,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通知要求,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 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通知还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 制订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 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选编自5月6日新华网)

篇1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它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篇15: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驻区各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电[2016]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经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值班责任。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值班工作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保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事务。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做到业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特别是

###等应急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在岗值班,其他负责同志保证每天至少要有一人在岗值班。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节后特别是春节假期后按时正常办公。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差、学习、离岗休假等事项的报备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临外出须提前书面报告###,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主要负责人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严格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迅速做出反应,立即请示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要加强值班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值班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值班力量,明确值班要求、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相应的工作应对措施。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单位要实行24小时备勤,确保供应正常和运行安全。值班岗位要安排2人以上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部门必须有熟悉业务、掌握情况的人员值守,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熟悉操作各种值班设备设施,确保联络通讯畅通,并详细记录值班工作事项。

三、注重信息预警,强化应急处置。要密切关注和了解节日期间的社会动态,加强社会面情况的掌握,主动收集掌握敏感性、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提前预警预防。要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畅通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渠道,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各应急成员单位要做足预案制定、物资保障、队伍安排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到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能够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力、运作高效。

篇16: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年以来,暴雨(洪涝)灾害呈多发、突发态势,对学校安全和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当前,各地相继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二、及时启动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汛安全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进入汛期后,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在建工地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础上,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完善学校防范工作。当前,学校在建工程较多,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四、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值守制度

要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记、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对危险点实行专人检

测。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五、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篇17: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今年又是我国建国60周年大庆,因此,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尤为重要。为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以对校园安全稳定、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彻底排查和及时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问题与矛盾,扎扎实实地做好节日期间我校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二、国庆放假前,各学院要对教职工和学生、其他各部门要对教职员工进行一次维护稳定及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意识和责任感,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同时,要向师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以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特别要提醒师生外出活动时谨防被盗、被抢、被骗,并注意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注意观潮安全,严禁下江堤嬉水、游泳,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节日。

三、各有关部门要对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由于接触甲型H1N1流感病人而隔离的人员要做好思想稳定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四、各部门要在9月2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和维稳排查,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隐患。同时要将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于9月29日下班前报保卫处。

五、各部门在节日期间应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公共财物,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保管,防止盗窃案件发生;对于假期不使用的各类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假期需进行科研、实验等工作的师生必须重视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总务和后勤部门应加强学校出租房、校内各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以及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校内各宿舍留住人员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学生公寓留宿外来人员;保卫处应加强对学校大门的值勤和校园安全巡逻工作力度,各大楼管理员要强化值班责任制,切实做好门卫工作。

六、保卫处要在国庆前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其他部门解决好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七、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如节日期间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及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八、凡利用国庆假期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的,有关部门须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

九、校内的施工工地,应由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加强安全管理。

十、各部门在节前安全检查中或在节日期间发现的安全方面问题,应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若发生被盗窃或其它安全事故,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报保卫处。(保卫处值班电话:下沙校区28877110,28877336;教工路校区88088897,88071024-8110)

篇18: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年1月11日)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贯徹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和有序,促进高考改革和招生管理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抓好考试安全工作始终是高考的第一要务。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从命题到施考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并完善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工作保障机制,会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要制订并落实有效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在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以及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地区,所有考点要配置防范无线电信号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相关设备及考场监控设备。针对个别考风考纪较差的省际交界地区,要加强省际协调、联合治理。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的管理、监督及信息公示,报名过程中基层招考部门、集体报名单位与当地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考试期间要组织精干队伍,加大巡考、督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考生证件和考场管理,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或替考。

二、实施阳光工程,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全面规范和细化各类各项资格、条件的公示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具体要求,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等考生资格及录取名单的规范化公示和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规范化管理,建设国家、省两级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及查询网络平台;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务平台建设;制订完善网上评卷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在数据管理、设备管理、防范攻击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办法。

三、从严治招,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在巩固对招生乱收费、体制外招生、高考移民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突出问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须对本部门所属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要加强审核与监督,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各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各省级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各省级招办、高等学校要全面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专门研究部署,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结合招生工作进程和舆论关注实际,把握宣传的时机、重点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学校情况、诚信考试、录取规则、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告知每位考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为考生考试发挥水平、实现报考意愿积极创造和谐、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各省(区、市)要进一步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各省(区、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试行独立学院及民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在其批次录取开始前分别单独填报志愿等办法,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努力降低新生报到流失率。继续妥善处理好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和录取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始终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行的招生考试岗位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和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机制;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逐步建立招生考试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政策落实、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招生宣传、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情况实行逐级检查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实化、细化高校招生“六不准”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进行行政处理;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清除出招生考试队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积极稳步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市)高考综合改革,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高中新课程实验省要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未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市)要按照我部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对本省(区、市)高考方案的调研论证,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进一步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进一步深化高校选拔录取模式改革,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测试方法,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积极探索高考、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自主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严格测试管理,加强工作自律和监督,健全入校生跟踪评价机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份在高等职业技术人才选拔上,要在考试内容、考核方式、录取标准等方面注意把握导向、体现特色,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努力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各省、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改革、管理两手抓,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篇19: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201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市校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把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节假期长,学生出游情况较多。放假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站、展板、新生军训、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 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教育学生出游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危险水域、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要前往。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于不经审批、私自组织师生外出或大型集体活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县(区)、学校要结合开学初安全工作自查情况,在节日放假前,针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改,要把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作为检查的重点。1.要严格落实门卫准入登记、值班巡逻、视频监控、学生交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和漏洞,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伺机破坏,危害师生安全。2.要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馆、微机室、建筑工地等人员集中场所和易发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3.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食堂、小卖部设施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对饮食用品各环节和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严防食物中毒、流行性疫病事故发生。4.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配合交警部门,严查不合格车辆接送、超载、超速等违章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学生乘车安全问题。

四、落实责任,严格值班制度

各县(区)、学校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分工。1.要落实好值班人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做好值班记录,遵循报告程序,发现安全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报告。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实行假期行政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负责同志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畅通。3.学校门卫要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禁止闲杂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处和值班领导报告。4.学校保安和值班教师要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切实保障校园财产安全。5.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决不姑息迁就。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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