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 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遗嘱本上。
2. 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 医生开具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准确性及执行的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去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4. 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病危患者需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重复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抄医嘱上签字,执行时间。
6.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接清楚,内容详细。 7. 患者手术、转出、出院、死亡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医嘱。
8. 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医嘱是否完善,并在查对医嘱本上签字,发现错误立即更正。护理部定期抽查医嘱核对情况。
9. 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报告。
10. 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二:遗嘱执行流程
1. 主班护士(电脑班)接到医生医嘱后认真阅读查对,不得擅只更改。
2. 查对无疑问后方可录入。
3. 主班护士(电脑班)按医嘱执行要求转抄分配执行。
4. 遗嘱执行后,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北京友爱医院护理部
2014年7月15日
第二篇:医嘱制度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和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 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第三篇: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奇台县人民医院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修订)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电子医嘱要求护士校对、发送后由医师打印并及时签名。 ①医师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个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液体等)同一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②护士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医嘱内容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停止医嘱时在停嘱时间与医师签字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同组液体等)严格按执行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临时医嘱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执行时间与签名同步。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奇台县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的医嘱,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妥善解决。
(四)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天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八)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一)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二)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三)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四)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五)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医生反馈。
三、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二)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空安瓶。
(五)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六)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第五篇:医嘱核对及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修订)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在六小时内据实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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