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地安全检查通知

关键词: 部室 通知 火灾事故 消防法

第一篇:项目工地安全检查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部室:

为汲取上海11.15在用住宅楼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各地各级政府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建设公司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公司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楼梯间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层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临建房屋应在两端设置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人员。

4、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在建筑工程主体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办公、生活等临建房屋设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火栓竖管,并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口;临时消火栓竖管应设置水泵结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流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及时启泵供水;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根据库房、办公、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审批;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分公司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项目部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各子公司、分公司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

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配合开展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建建管[2012]30号

关于配合开展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交委、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集团(总公司):

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沪食药监食安[2012[482号)。为积极配合开展该项检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展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设自查自纠、区县检查和市级抽查三个阶段;检查范围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

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一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承包经营单位资质(自供食堂应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外供食堂的承包经营单位应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食品采购和管理(应有食品等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采购记录制度);三是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四是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落实膳食加工过程生熟分开,落实食品留样,落实蔬菜烹饪加工前必须执行三浸三洗制度)。

二、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集团(总公司)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企业所属建设工地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督促工地食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市、区两级食药品监管局和市总工会组织的专项检查。

三、自即日起,各建设工地项目部应负责落实工地食堂认真实施“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宣传、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告知与承诺和全面组织自查自纠”的四个全面工作。

项目经理应负责本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良好的整改成绩迎接市级专项检查。

四、市区两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积极支持主管部门对自查整改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工地的依法处置,并辅助予以取消受罚工地当各类荣誉称号参选资格。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建筑工地春节节前检查通知

通 知

时丰地产【2015】1-30号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节假日之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留守人员宿舍防火安全以及防盗管理。停工的施工现场必须切断临时用电,无人使用的宿舍、办公区等切断用电。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线、设施要及时维修更换与清理。要求贵司项目部做好以下工作:

1、现场要落实春节期间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节日期间,现场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于2月2日前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以便核实。

2、贵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在放假前亲自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冬季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是用电安全,防基坑积水、坍塌等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安全施工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民工留住现象等,全力预防火灾、触电、人员高处坠落等恶性事故发生。

3、放假的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保管好现场材料,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特别是儿童进入施工现场,要做好临边防护,带电体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4、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要进行断电,塔吊要顺风向停靠,并做好可靠的防雷、保护接地,做好防护措施禁止闲杂人员攀登。配电箱要锁闭,

由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以防紧急事件。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确保用电安全。

5、严禁值班人员夜间在工地用煤火、柴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8、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前,贵司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开工。同时针对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在开工前,贵司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上述情况请贵司尽快落实,并做好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反馈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

主送单位:浙江金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乡县云盘建筑有限公司

陕西鑫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金士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时丰第一项目工程部 陕西裕鼎实业有限公司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华太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精华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抄送单位:珠海英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中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中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部

2015年1月30日

第四篇:项目工地材料检查巡查

自营项目现场材料管理巡查制度:

一、巡查项目:各自营项目。

二、巡查时间: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抽查2-3个项目部,时间根据公司安排,不作提前通知。

三、组织部门:材料设备部。

四、参与部门及人员:材料设备部1人、财务部1人、成本合约部1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部仓管员、项目部材料员、项目部设备管理员、项目部采购员、项目部领导(或仓库主管)。

五、巡查工作内容:

1,单据规范性(财务部人员负责检查)

(1)出入库单、送货单等签字是否齐全。未签字单据须在三天内补签。

(2)出入库单是否分类,分时间段标明。随机抽查某项材料出入库时间及数量,检验仓管员是否能快速找到。

(3)检查仓管员材料进出台账。是否准确、登记及时、填写时候规范等。 (4)报销单填写是否规范。

(5)警示标识及制度是否张贴,是否做到闲人免进,是否禁烟禁火(是否由烟头及易燃物)。 (6)是否做到材料验收相关人员全部到位。 (7)是否做到分包委托专人办理领料。

2,仓库管理(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

(1) 仓库6s检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主要检查卫生是否清洁,材料摆放是否归类整齐合理,堆垛及存放是否安全,仓库是否潮湿,防火防盗是否做到,仓管员多材料存放位置及数量是否清晰。

(2) 库存是否由积压及闲置,安全库存是否做到。

(3) 材料是否上架,小件材料是否入库房存放。大宗材料现场堆放是否安全、合理。 (4) 材料出库是否遵循先进现出原则,是否有长时间存放材料未用。 (5) 是否建立了仓库台账,并实时更新。

3、验收对账(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

(1)材料验收及对账是否核对合同质量要求及单价。 (2)送货单及入库单上签字是否齐全。

(3)仓管员、材料员是否有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电子稿。是否熟悉采购单价及验收标准。 (4)材料质量是否把控,材料点数、测量及材料扣量等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验收质量及数量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材料计划是否按规定办理。

(6)材料调配是否到位,是否满足项目现场的需要。

(7)建立材料计划台账、对账台账、合同台账,并做到实时更新。

4,设备管理员(材料设备部人员负责检查) (1)周转材料台账登记、递交是否准确、及时。

(2)对所管周转材料设备数量及位置等信息是否清楚。

(3)查看周转材料设备存放位置及问题,并抽盘2-3项周转材料数量是否准确。 (4)查看机械设备运行维保等情况及问题反馈收集。 (5)查看各类流程及审批表填写是否规范。

(6)建议周转材料、设备合同台账,并实时更新。 (7)各类设备调配是否满足项目部生产进度需求。 (8)各类机械设备签单、加班签单、结算是否有审核并严格把关。 (9)是否开展红旗设备评选活动。

针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司群内公示批评和表扬,检查结果作为员工考核依据,有未做到位的每出现一项扣除绩效考核相应的分数。连续两个月出现类似情况的约谈并接收培训,同时扣除当事人双倍绩效考核分及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分,连续三个月出现相同问题的调岗或辞退。

第五篇: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防火检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防火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部、分承包商:

根据公司办公室关于加强防火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和各地各级政府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公司要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工程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由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3、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分承包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通道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通道转弯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 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 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 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人员。

4、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项目部及分包商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根据库房、办公、 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 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项目部及分包商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 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 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项目部统一办理;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 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高处动火作业需配备接火斗或防火毯,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现场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现场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各项目部、分包商要组织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 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项目部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电焊、 气焊等危险作业前,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项目部及分包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项目部及分包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 和自救逃生能力。

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质经部 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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