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共9篇)
篇1: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江苏印发“加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刻吸取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强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监管,规范企业动火作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江苏省安监局提出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安监〔2016〕132号
各市安监局:
为深刻吸取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强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监管,规范企业动火作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据统计,企业因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占事故总量的50%以上,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是因企业严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动火作业管理的重要性,将动火作业管理作为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强力督导企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持续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将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遏制企业因动火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有效落实企业动火作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的风险管控,扎实开展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严格动火作业许可票证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一)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要求,结合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实际情况,高标准地修订和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正式文件发布执行。做到“三个明确”即企业必须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大、中企业的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等应以分厂、车间等为单位列出。企业要加强动火作业器具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杜绝擅自动火行为,凡是未经动火作业审批,或动火作业票证失效的,一律不得借领动火作业器具。
(二)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凡是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易燃易爆场所一律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企业特殊动火作业提级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提级为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节日、假日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涉及特殊动火作业的,企业分管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督动火作业,检查作业风险分析情况、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以及应急处置准备情况,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涉及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实行全程录像,要求“一票一录像”,动火作业录像至少保留三个月。
(四)强化经营(储存)企业的动火管理。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对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实施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监督动火作业。
(五)加强动火作业队伍建设。企业应当配备实施动火作业所必须的风险分析、应急处置人员、器材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稳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聘请第三方实施动火作业及动火监管。
三、推动动火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服务
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从事动火作业服务的,企业负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的资质和执行相应动火作业管理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企业不得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提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等的要求,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企业应当与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协助企业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审核动火作业方案、制作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分析动火作业现场可燃物质、监督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处置物资器材、实施动火作业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要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执行企业的动火作业许可制度,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等。
(一)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专业外包服务单位提供动火作业及监火服务的,必须具备动火风险分析、有毒可燃物质检测、应急处置,以及开展动火作业的相应人员和设备设施。
(二)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的,应具备动火风险分析、有毒可燃物质检测、应急处置的相应人员和设备设施。须全过程参与动火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与动火前检测分析,审查企业动火作业方案,提出安全防范意见、参与企业现场动火监护。
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化工安全评价单位、化工行业协会(学会)、安全生产协会等。
(三)企业检维修队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组建检维修队伍,实施本单位的动火作业。企业组织的检维修队伍在配备实施动火作业所必须的风险分析、应急处置人员、器材设备等的前提下可为其他企业提供动火作业及监火服务。
(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提供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审核动火作业方案、实施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等服务的,应配备动火作业风险分析与动火管理技术力量。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可为高风险动火作业提供消防支援。
四、加强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
各地应对企业执行《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苏安监〔2015〕203号)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于9月底前制定并下发本地区加强动火作业管控的实施方案。
(一)加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加强动火作业管理是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保证,是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要途径。
(二)构建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平台。积极构建第三方机构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的沟通途径,指导双方明确职责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对企业动火作业的有效管理。
(三)强化动火作业的分类指导。加强企业的分类指导,针对企业不同的技术水平与生产规模,修订完善动火作业规章制度,掌握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方式,制定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加强动火作业的执法检查。将动火作业检查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严厉打击动火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对因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依法严肃查处。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姚芳娜
篇2: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安监部于5月16日举办了“地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文件学习培训班。通过学习达到了培训目的,完成了培训任务。总结如下:
一、出勤情况
各部室车间共计4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二、培训效果评价
安监部主任工程师訾士宪结合现场工作实际,从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作业的分类,作业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学习,强调了动火作业是化工行业现场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对特殊作业的划分、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采取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证的有效期限和管理等内容作了重点讲解。
学习了《****有限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化工公司“3.26”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发[2014]217号文)等一系列集团公司文件及重要领导的讲话,2013年山东省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针对各类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分析,只要坚持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章,健全落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安全管理,救援工作到位,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就能减少直至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通过培训学习,强化了公司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专兼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监察部
篇3: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
在危险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 经常进行安装、抢修、维修等作业, 需要进行电焊、气焊 (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属于危险作业, 这关系到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所以,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 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运行, 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1. 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和规定,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依照法规、规定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增强了安全第一的意识, 严格管理, 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2. 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较多的易燃易爆场所, 且动火频繁, 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很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动火人员职责不明, 动火相关管理制度不全, 动火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二是没有动火的安全技术, 作业人员仅凭经验操作, 安全技术水平不高, 防范措施不到位, 动火作业时未有专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三是一些公司违反法规、规章的规定将生产项目安装、维修工程、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 未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放弃管理从而导致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生产过程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针对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关键。一方面, 成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比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等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人员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另一方面, 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保证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动火作业前明确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动火部位负责人、动火分析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严格按《动火安全作业证》使用要求规范操作。
2.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以安全技术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 增强和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是十分重要的。在安全培训中, 企业应该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以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力度, 增强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其次, 动火作业人员应按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方案, 并经审核批准后, 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 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同时, 应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在工作中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安全灯具。再次,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 应该安排专人监护, 制定应急措施,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 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作业完成后, 应清理现场, 清除残火, 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作为保障安全的关键要素, 在动火前应确认设备是否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查看动火设备、管道周边可燃物存在的情况, 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 动火中落实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安全职责, 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规范操作, 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完成。
结论
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 可能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而在生产过程中也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如果火灾、爆炸隐患没有及时消除, 动火作业没有严格的科学管理, 就可引发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本文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论述了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的管理内容, 对于企业在保证生产安全、预防事故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摘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 如果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生产动火中不采取有效的管理, 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 更可能会给员工的人身带来伤害, 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本文就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和现状进行初步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关于对化工送检过程动火管理分析与研究.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01.
[2]师延峰, 张华.浅析化工检修过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J].中国化工贸易, 2012, (07) .
[3]动火作业安全现状与分析http://wenku.baidu.com/view/a850d4aaf121dd36a32d828c.html.
篇4: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余煤安函(2018)10号
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为确保地面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动火作业管理
(一)最大限度减少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有条件拆卸的或采用不动火方法代替作业处理的均应避免动火作业,科学组织,合理优化,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高效。
(二)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相关要求执行
1、作业前需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现场调研报告。
2、编制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审批动火作业证(票)。
4、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培训及考试。
5、办理动火作业开工许可证(票)。
6、严格遵守动火作业措施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及相关科室人员跟班。
8、进行高空及受限空间特种作业时,要明确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动火作业的各 项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三)禁止动火作业管理
1、动火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经检测作业区域瓦斯浓度大于0.5%,禁止动火。
3、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4、不彻底清理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6、现场管理不符合消防法相关规范,禁止动火。
二、根据动火作业区域、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动火作业分为三级:
一级动火:选煤厂地面煤仓上下口周围20米范围内区域;运销科煤仓下口周围20米范围内区域;瓦斯泵站等易燃易爆区域;危险化工品区域。
二级动火:选煤厂皮带栈桥走廊内、运销科皮带栈桥走廊内、选煤厂药剂库、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其它场所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三、审批程序
(一)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
1、现场调研: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会审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由总工办组织编 制、会审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作业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作业车间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2、措施制定: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一名分管矿领导负责措施的安排落实。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措施的安排落实。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
3、措施审批: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经过公司审批后的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需报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领导进行会审,并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
4、措施发放、备案:一、二、三级动火措施会审完毕,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进行备案。
(二)动火作业票的编制、审批:
1、作业票编制: 一级动火:措施经集团公司会审通过后,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余吾煤业公司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二级动火:措施经公司总工办会审通过后,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余吾煤业公司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三级动火: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2、作业票审批: 一、二级动火作业票必须按照公司动火作业程序进行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票根据本单位日常动火检修作业程序进行审批。
3、作业票存档:
一、二级动火作业票审批完成后,分别送安监处、调度室及主管科室进行存档。三级动火作业票审批完成后,由本单位负责存档。
(三)动火作业跟班管理:一级动火由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两名业务主管科室科长跟班;二级动火由两名业务主管科室副科长跟班;三级动火由一名施工单位副职跟班;
四、作业程序
(一)办理开工许可证:作业单位组织员工对措施及动火票学习、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到安监处办理开工许可证。
(二)材料准备:作业前,所有动火工具、材料经相关人员地面检查确认完好后运送至作业地点,并按措施要求进行布置。
(三)人员到位:现场跟班及作业单位人员到位。
(四)作业前检查:相关跟班人员到位后,对作业现场煤尘、通风、监控、动火材料位置、消防设施、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五)设置警戒:动火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设置警戒,并挂设“有人检修,严禁靠近”警示牌,派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六)动火作业: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控制票》中动火流程进行作业控制。
(七)清理现场:作业完毕后,喷洒现场,清除残留物,清点设备、工器具、火种,撤除警戒。
五、相关规定
(一)动火作业必须纳入公司变化调度管理,一级动火需提前通知集团公司调度室。
(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跟班管理规定:一级动火现场必须有一名副总经理以上矿领导,涉及动火的抽采科、后勤部、基建科、运销科、选煤厂等施工单位负责人、通风科、安监处正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监督检查(节假日检修跟班,按调度室排定的跟班人员执行);二级动火现场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矿领导现场 跟班,主管业务科室、施工单位、通风科、安监处副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监督检查;三级动火现场主管业务科室安排人员进行巡查监督,三级动火报调度室,调度室纳入变化环节,按三级汇报程序进行管控。
(三)生产过程中出现变化环节涉及动火作业,由调度室统一协调相关科室进行跟班管控。
(四)对批准的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所批准的地点使用,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者在同一地点多次使用同一措施。
(五)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票等相关规定。
六、现场作业变化管理及危害防御
(一)作业期间应设负责人统一指挥,其余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合格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施工期间严禁嬉戏打闹。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源、沙箱及消防专用工具。
(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有电气着火、油脂着火和煤仓上下口瓦斯燃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补救,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同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三)动火作业中动火本体发生小的火情,若周围无燃烧物或动火部位不与其他物料管道、设备相连,不会造成火 6 灾蔓延的情况下,应就地用灭火器材将其扑灭。查明动火部位有无余料、余气,处置合格后再行动火。动火作业中发生火情,有可能蔓延,造成火灾的,影响周围装置生产等,应立即停止动火,组织现场人员扑救的同时,迅速通过“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安全调度、单位领导报告,并组织操作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
(四)在发生火灾及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时,调度室应立即启动《火灾及爆炸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集团公司、县市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及时展开应急救援。
(五)动火作业前应在现场明显部位标识、明确避险避灾撤离路线。
附:三级动火《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篇5:动火工作票措施
1、正确办理动火工作票,按照公司规定的一二级动火区域,办理合适种类的动火工作票。
2、动火现场配备合适的种类、数量净、含量的灭火器材(涉及带电电气设备的,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电焊作业使用合适的铺垫物,防止火花掉落、飞溅。
4、使用合格的电焊机,电焊机必须经检查合格,粘贴合格证。
5、电焊机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或具有保护功能的自动空气开关,且三相动作一致。
6、电源线、焊机一二次线电焊机接线端子有屏蔽罩。
7、电焊机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线应用专用接地夹或用螺丝压接牢固,并注明接地线接在何处。
8、检查电焊机一次接线电缆绝缘无破损,检修箱内接线牢固,接触良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2米。
9、检查电焊机二次接线插座无过热、变色现象,二次插头插入后连接良好。二次线电缆绝缘无破损现象,中间连接部分使用专用的二次插头连接,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连接延长二次导线,二次线接头不超过三个。
10、电焊机二次线必须双线引至焊接工件处接地,工件接地必须使用接地夹接在工件上,严禁接在管道、栏杆、步道、钢梁、脚踢板上,严禁搭接。
11、所使用电焊钳必须完好,能牢固夹住焊条,绝缘耐热手柄完好。
12、焊工作业时,应穿焊工服、配备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戴电焊手套,清除焊渣必须使用护目镜。并避免对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13、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或架空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14、电焊机正在通电中,禁止触摸导电部分。
15、焊工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
二、使用气焊
1、正确办理动火工作票,按照公司规定的一二级动火区域,办理合适种类的动火工作票。
2、动火现场配备合适的种类、数量、净含量的灭火器材(涉及带电电气设备的,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使用合适的铺垫物,防止火花掉落、飞溅。
4、使用氧气、乙炔气体,检查氧气、乙炔瓶完好、无损伤。
5、必须使用完好的氧气、乙炔减压器,压力表指示准确,表针动作灵活。检查氧气乙炔带完好,无损伤,氧气乙炔带不能混用。
6、必须使用防止回火装置。
7、氧气、乙炔瓶放置稳固、绑扎良好。放置地点应无高温、光照等环境,避开现场各阀门、管道、按钮等位置,防止误碰事件发生。
8、氧气、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小于10米
9、动火点距气瓶距离大于10米,气瓶10米范围内,应无其它动火作业。
10、焊接完毕后,应将气瓶阀门严密关闭、盖好保险帽,收回指定存放地点。氧气、乙炔必须分开运输和存放。
11、氧气、乙炔气管,禁止放置在高温管道、电线上,禁止气带、电焊线混放在一起使用。
12、乙炔气瓶使用的工具应为非含铜的防火花操作工具。
篇6: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
通则
1.1
安全措施票共有“动火安全措施票”、“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两种。
1.2
安全措施票不得单独使用,必须附于工作票一起使用。一张工作票可附多张安全措施票。
动火安全措施票
2.1
动火安全措施票(以下简称“动火票”)所涵盖的动火工作应根据各风电场所属电网或属地的有关规定,划分动火等级。不得擅自缩小《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的一、二级动火区域。
2.2
动火票的工作负责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2.3
一级动火作业,安全监察部门必须派员到动火现场监护,并按防火预案作好准备工作。
2.4
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前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安全监察部门做好记录备案。
2.5
动火安全措施票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各风电场的动火工作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3.1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是为在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防止人身受到伤害而制订的。
3.2
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如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工作,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都必须使用“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3.3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进行特殊作业的危险点分析(预知),指出危险性可能造成的后果,并书面记录。
b
根据危险点分析或预知结果,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签名。
3.4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与其相关的工作票时一同审核签发。
3.5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如下。
3.5.1
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a
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b
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c
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d
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e
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f
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3.2
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a
正确安全地组织特殊作业工作。
b
完成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监督部门共同检查、确认。
c
向有关人员布置特殊作业工作,交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d
始终监督现场特殊作业工作,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e
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f
负责恢复、检查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3.3.3
电厂安全监督人员的职责。
3.3.3.1
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按照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的要求确已正确地执行。
3.3.3.2
负责检查所做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4
特殊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到现场检查、检测、确认安全措施,设置警戒区域,签名认可,方可开工。
3.5
篇7: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石化行业广泛推行的先进管理方法,它强调通过系统化预防管理机制以彻底消除各种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隐患,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业绩。2002年4月19日,广州石化举行HSE管理体系实施新闻发布会,郑重向社会各界宣布从即日起广州分公司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在体系建立时广州分公司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融入到HSE管理体系中,确保建立一个管理体系,符合多个管理体系要求,有利于在建立和实施时的协调、统一、有序,以提高管理效能。
1 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也是体系实施的首要步骤。要求在进行的所有作业都必须先进行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根据相应程序文件和运行控制文件以及车间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后,才能开始作业,实现“三签”而行,即现场作业会签单、作业HSE管理表、各种作业票(清罐、清油、动火等)。通过《HSE作业指南》,HSE管理体系与生产实际操作紧密地联系起来,实现了管理体系与实际应用的统一。
2 HSE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作为HSE管理体系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安全、健康的管理既存在关联性,又具有独特性,其环境绩效在体系整体运行中得到不断的持续改进。环境管理在保护对象、管理方法、技术手段等方面与安全、健康管理有所不同,在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ISO14001标准要求,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五个部分的17个要素内容融入到HSE管理体系的10个要素中。
3 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是HSE管理体系实施污染预防管理的核心,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一直是传统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能按国家、地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大量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主要在日常工作中发生。在异常的生产过程(例如,含油气管线施工动火),我们组织动火装置所有作业部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对大修的34个重大项目的225个工作步骤进行了识别、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修订、完善了大修的停、修、开的环境管理方案。历次大修都是事故多发期和臭气扰民投诉高峰期,而这次大修从2月20日开始到4月5日结束,历时45天,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臭气扰民事件。
4 编制环境管理文件
有效的管理体系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可操作的文件来规范管理行为。为确保环境管理行为在体系文件中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描述,在HSE管理体系手册中涵盖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的要素,编写了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文件。
5 结束语
建立HSE管理体系只是实现安全。环境与健康一体化的第一步,体系与ISO14001标准的兼容性有待实践进一步验证;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可操作性需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在体系建立和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领导承诺和亲自参与是前提,全员参与是关键,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是基础,通过实施HSE管理体系,进行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不断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环境与健康绩效同步提高,最终实现企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摘要: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石化行业广泛推行的先进管理方法,它强调通过系统化预防管理机制以彻底消除各种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隐患,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业绩。本文对含油气管道施工动火的风险进行归类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依据中石油HSE管理体系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含油气管道,HSE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分析
参考文献
[1]马永红,王晓秋.浅谈国内与国际石化企业中HSE管理的差异[J].集团经济研究,2007,296.
篇8:热电动火工作票制度
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发电设备系统的设备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动火作业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含外委施工动火作业),各级领导、生产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均应熟知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3.1 本厂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与二级动火工。3.2 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3.2.1 汽轮发电机氢气系统及周围25米以内。3.2.2 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3.2.3 燃油库区及围墙外40米以内。3.2.4 蓄电池室。
3.2.5 电缆夹层、电缆隧道。3.2.6 集控室、配电室。
3.2.7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3.2.8 变压器区域内。
3.2.9 锅炉燃油系统区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内
3.3 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本厂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区域。4 动火工作票的编号
动火工作票按全厂统一编号执行。5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按动火工作票的票面内容和要求执行。6 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6.1 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6.2 各生产部门、公司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6.3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
6.3.1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3.2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6.3.3 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厂级分管检修负责人、当值值长、安监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由安监部专责、车间安全员审核,由厂级分管检修负责人(厂长助理)批准。6.3.4 动火工作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办理动火许可、二级动火由当班专业运行班长办理动火许可),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6.4 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6.5 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备足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备消防车。
6.6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参照执行);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
6.7 动火的现场监护: 6.7.1 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在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7.2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的车间安全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6.7.3 二级动火时,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及班组安全员始终在现场进行动火监护。
6.7.4 外委施工等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6.8 动火作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6.8.1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等应移至安全场所。
6.8.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方法处理。
6.8.3 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9 凡遇有动火现场未(含动火处理点)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监护人员不在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严禁或立即停止动火。
6.10 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另一份由许可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回给签发人。
6.11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动火作业必须同时有该项作业的工作票。
6.12 动火作业间断及工作终结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不能留有任何火灾隐患。
6.13 动火作业结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须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6.14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6.15 下列人员应负《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各级审批人员、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7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参照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的规定执行。8 附则
篇9: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厂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职责
生产科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安保科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保科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五、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1)重点防火区:各个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化验室、锅炉房等。(2)一般防火区: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六、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七、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2、动火作业证的管理:
(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 第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保科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3、《作业证》的审批
(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审批。(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安保科审批。
(3)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4、《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八、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取样与动火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监测设备必须经被监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等于0.5%;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
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本厂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生产区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0)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11)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上述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3)特殊危险动火必须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安保科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4)动火作业前,施工部门要通知生产科及相关车间,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5)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的变化是否正常,否则,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6)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十、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部门不得动火。
4、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十一、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内的有毒、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指导。
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十二、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5、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十三、检查考核
相关文章: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01-08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GB30871-20101-08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01-08
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01-08
信贷员试用期工作总结01-08
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01-08
浅谈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01-08
动火安全作业规范01-08
车间动火安全管理制度01-08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