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关键词: 电气设备 措施 保证 工作

第一篇:电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由于煤矿供电的特殊性,对于工作票和事故抢修单的制式(格式),可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等。但工作票内容必须齐全。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禁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三、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使用与期限。

1.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⑴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

应清楚。

⑵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⑶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1 ⑷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⑸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⑹工作票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以由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单位备案。

⑺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⑻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2.工作票的使用:

⑴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a.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臵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它电气装臵分开的部分。

b.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c.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双极公共区或为运

2 行设备。

⑵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臵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⑶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a.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c.全站停电。

⑷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⑸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⑹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

3 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⑺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⑴不管是那种工作票,其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⑵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

四、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经矿级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3.工作许可人应是经矿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井下变电所、地面变电所(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4 [注:各矿对以上三种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

五、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⑴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⑵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⑶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工作负责人:

⑴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⑵负责检查工作票所珍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⑶工作台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知晓。

⑷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⑸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⑹工作班成员精神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

⑴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五湖四海符合现场条件。

⑵工作现场布臵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⑶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 ⑷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专责监护人:

⑴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⑵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⑶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条款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

⑴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⑵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条款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⑶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工作票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⑴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

⑵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臵和注意事项。 ⑶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6 2.运行人员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记录日志内。

七、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职监督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阀厅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或几个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检查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督护人和确定被监督护人员。

7 专责监督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专责监督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督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督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督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台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待。

七、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认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不得将停电设

8 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全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⑵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检修工作结束以后前,若需要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⑴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⑵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遮栏。

⑶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手续。 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

9 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放签名后,表示工作结束。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以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臵)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7.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一年。

第二篇: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设备原理,明确检修的目的和项目,听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凡饮酒、患病及精神不佳者,不得参加检修。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对有人值班变电所,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停、送电时由负责人送票到变电所,值班人员凭工作票,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按票操作,严禁他人送电,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由施工负责人凭工作票指派有专业经验的电工操作,并由专人监护。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后,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

4、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值班人员操作完毕,并完成工作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无误后方可准许工作班工作,施工负责人得到准许工作指示,并确定所有该停电的线路设备返送电电源均已拉开,完成工作票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将工作班人员工作地点,任务,分组情况,记录到变电所专用记录本内,方可向工作人员下达许可命令。

5、严格执行工作终结制度,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工作地点,确保无遗留物,通知全部人员撤离,拆除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向工作许可人员汇报,然后持工作票和检修终结报告,向值班人员汇报。

6、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线路设备检修前,必须再一次核实线路,并再次验电,放电,接地,短路。

7、工作前清理现场5米以内杂物,负责人必须指明哪路已停电,哪路已带电,以及工作中注意事项。

8、电气作业人员工作前严禁喝酒,在负责人布置工作人员分工、讲述措施、注意事项、指派各小组监护人等工作时,必须认真听,细心记,并在检修任务书上签名。

9、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故障停电,未拉开隔离开关前,严禁进入遮栏,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接触设备,设备拆除,接地后,视为有电,再次工作必须重新履行措施。

10、严禁带电工作,施工人员及其所用绳索工具等正常活动范围内不小于1.5米,相邻裸导体必须停电。

11、施工前,由负责人传达本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第三篇: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10.2.1人员安排与职责

1、施焊人员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要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气焊(割)作业。

2、参与电、气焊(割)作业的其他人员,配合电、气焊(割)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3、洒水人员在电、气焊(割)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割)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10.2.2电气焊作业前

1、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的地点、综采工作面由机尾开始向机头方向30架范围内、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的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的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2、电气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3、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拧紧。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进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使用的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6、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7、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停止作业。

8、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停止作业并更换。

9、电气焊作业前,应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且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0、电气焊作业地点上风侧5m范围内人员容易到达的地点必须至少备有干粉灭火器,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并保证有水,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

11、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2、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3、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0.2.3电气焊作业过程中

1、电气焊作业时,洒水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上风侧5m范围内人员容易到达的地点,需要时,洒水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2、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上风侧应设挡风设施,下风侧设档火星焊渣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3、作业暂停时,施焊人员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10.2.4后期处理

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施焊人员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须将电气焊设备、工具等全部回收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四篇:煤矿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工作正常推进,提高生产质量以及确保检修电工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 正常生产期间,检修,必须在大班之前下井检修。

2、 检修前必须做到停电、验电、放电三项工作。电气设备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

3、 检修时必须挂牌检修“有人工作,严禁送电”。

4、 检修时遇到问题必须合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上报区队领导。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 有权制止(除外)任何人操作电气设备。

7、 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代班队长或区队领导汇报。

8、 检修时必须仔细观察检修区域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保检修区域安全。

9、 检修严格执行煤矿供电的“十不准”

10、检修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

11、加强日常维护和巡回检查提高检修质量。

12、 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完善保护装置。工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篇:十一、安全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

㈠、安全管理体系

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抓质量的同时必须抓安全,因此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坚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重的工程建设主题。使整个施工安全都处于受控状态,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见附图)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各施工作业队为辅的安全领导小组。

2、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目标:

⑴、杜绝人身伤亡、重大事故发生;

⑵、消除火灾隐患及机械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

㈡、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非常重要,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只有安全生产有了保障,才能抓好进度,搞好质量,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1、安全管理制度

⑴、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经济承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⑵、进入新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

人审查批准。

⑷、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⑹、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⑺、遵章守纪、佩戴工作牌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工作人员佩戴相应的工作牌。

⑻、工伤事故处理

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⑼、现场树立安全标牌

施工工地设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

2、安全保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佩戴安全帽应正确操作,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更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

全帽。

3、管材、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施工

⑴、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⑵、严格按架桥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⑶、验算构件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⑷、吊装之前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并按统一信号,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4、各类路基土石方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⑴、项目部机务部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⑵、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驾驶员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⑷、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⑸、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现场负责人反映,并责令整改。

5、安全防火

⑴、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

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⑵、重点部位(水泥仓库、木工房、模板库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⑶、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6、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规范进行,施工现场配备专业电工,所有用电措施由专业电工直接或者指导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7、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施工队长三条线分管共抓。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工程师和材料、机务部,具体负责进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总工程师分管工程部、质检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施工队长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去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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