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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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精选3篇)

篇1: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为加快推进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特制订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2、项目地点:赣县经济开发区红金工业小区。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场地平整(除安置区)等。道路建设含路基及硬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路灯、排水排污管道、检查井、桥涵等,以招商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场地平整为除保留山体、水系等之外规划范围内的场地(除安置区),以招商人提供的场地平整范围和确定的标高为准。

4、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场地平整(除安置区)等共约需投入4.7亿元(详见清单预算),其中,征地拆迁资金约2.3亿元,项目道路建设、场地平整等投资约2.4亿元。

二、项目招商方式

项目实行捆绑招商,由投资人垫付征地拆迁资金,以BT模式投资建设道路和场地平整等。

三、项目运作模式

1、投资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

2、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招商人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由投资人负责垫付。

3、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建设和场地平整采取BT方式由投资人承接。

4、投资人垫付的征地拆迁资金约需2.3亿元的资金占用费,实际占用的资金在一年内的,按年回报16%计算;超过一年的,一 1

年后的资金占用费按年回报20%计算。资金占用费由招商人按每年结算。

5、为了确保投资人垫付的征地拆迁资金、征地拆迁资金占用费、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的资金安全,招商人提供位于赣县城北片区的B07-01(商住用地,面积为69.53亩)地块、B07-03(居住用地,面积为63.15亩)地块、B07-06(商住用地,面积为19.48亩)地块、B07-08(商住用地,面积为174.21亩)地块、B07-10(居住用地,面积为81.23亩)地块、B07-11(居住用地,面积为50.92亩)地块作为征地拆迁资金及征地拆迁资金占用费等的质押地块,质押土地(458.52亩)出让后投资人与招商人按一定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

6、质押土地在签订中标合同后18个月内由县政府组织净地出让。土地出让金先支付四项基金(20%)、投资人垫付的2.3亿元征地拆迁资金、征地拆迁资金占用费以及质押地块征地拆迁安置费和质押土地报批费用后,若有结余,结余部分作为项目管理费;若不足,则由县政府补足差额部分。

7、项目管理费由招商人与投资人按4 :6的比例为竞争起始点(即招商人4,投资人6),以公开招商时中标确定的项目管理费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招商人所得的项目管理费应先用于支付本项目BT方式运作的道路建设及场地平整的工程款。

8、场地平整和道路建设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土石方在项目内平衡,土石方的调配必须服从招商人的安排。

9、招商人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投资人必须接受招商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并保质保量安全施工。

10、工程费用决算以BT模式招标时报价清单中的投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场地平整项目中的土石方综合单价为19元/m³,道路建设的所有支项按《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6年版)定额满取费计价(道路建设的土石方量

按土方、松散石、次坚石、坚石比例2:2:3:3确定)。

11、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资金、道路建设和场地平整费用以审计结论为准。

12、BT模式建设的道路和场地平整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在审计结论出具后的一个月内招商人支付30%的工程款给投资人,剩余70%的工程款在一周年后分四次支付,前三次每次支付20%,最后一次支付10%,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若未按期支付,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相应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定为一年。征地拆迁要与道路建设、场地平整相衔接,征地拆迁进度要满足项目施工进度。如因征地拆迁影响施工进度,则施工工期顺延。投资人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征地拆迁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规划内一期道路的征地拆迁工作;

(2)2011年7月30日前完成一期场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3)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二期道路和场地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4)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规划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2、道路建设、场地平整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下旬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一期道路路基。

(3)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一期范围内的场地平整。

(4)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一期道路硬化、排污排水工程等配套建设工作。

(5)2012年1月30日前完成二期道路的路基工程及场地平整。

(6)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所有的道路硬化及配套建设等工作。

(7)2012年5月30日前规划范围内所有项目全面完成,并准备验收。

五、项目投资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在经营上、财务上、法律上要求投资人必须是完全独立的法人机构。

2、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银行资信良好,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投资管理能力。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金为9000万元人民币,中标后其中2300万元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征地拆迁资金。

5、投资人负责项目的筹资。征地拆迁资金分以下四个阶段到账:(1)中标签订合同后7天内到账5000万;(2)2011年6月30日前再到账8000万元;(3)2011年8月30日前再到账5000万元;(4)2011年10月30日前再到账5000万元。如遇特殊情况,并经招商人同意后,到账时间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原则必须保证能满足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需求。

6、投资人必须按招商人的筹资计划到位资金。否则,招商人有权单方终止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所建项目的工程款作为投资人违约的赔偿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投资人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质量标准

投资人必须按招商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七、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1、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资人派代表出席评审会议。

2、评审由招商人主持,赣县人民政府成立评审委员会,相关监督机关派人员参加。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的投标申请文件当场开封。

3、BT模式运作的道路建设及场地平整工程费用按招商人提供的投资概算作为竞争基准价;项目管理费按4 :6(招商人4,投资人6)的分配比例作为竞争起始点。投资人投标时分别就BT模式竞争基准价和项目管理费分配比例进行竞争,两项权重各占50%,综合后竞标价格最低者为项目中标人。

4、当投资人综合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相同时,由报价相同的投资人进行第二次竞争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评出中标投资人。

5、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人。

八、项目招商说明

1、投资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2、在投资人报名时招商人提供依据本方案制定的合同文本。

3、联系人:

刘先生***

罗先生***

廖先生***

赣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篇2: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1 文献综述

熊钰、孙良田、孙雷、程坚[1]对注二氧化碳驱替机理进行研究,综合分析选择了多个油藏参数作为筛选油藏的综合评价参数并给出了这些参数的量化方法,引入模糊数学中模糊层次分析法,成功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刘季江、蒋苏红[2]以一种动态经济评价的费用效益分析法,举例说明其计算方法和评价效果,提出相关的可行性建议。Kolker[3]等认为矿井水经过净化以后可用于洗煤或其他用途。Kinnon[4]等认为煤层气收集以后可用于发电。孙志伟、李闯农[5]通过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矿产资源的特点及开发利用条件进行分析,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优势判定模型,选择了15种矿产进行优势判定,为该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规划布局提供参考依据。

2 模型构建

评价产业集群视角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必须通过一定的指标对其进行描述,而该发展涵盖自然、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建立单个指标无法说明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涵盖各子系统的指标体系[6]。该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力求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和度量产业集群视角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目标,应以循环经济的“3R”原则作为其最重要的操作原则,同时以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等为指导原则。经行业协会专家和矿业企业管理者论证,并深入企业实地调研,最终形成产业集群视角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见表1。运用层次分析法建模,大体上可按下面4个步骤进行。

2.1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分析问题所包含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将有关的各个因素按照不同的属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层次。同一层次的诸因素从属于上一层的因素或对上层因素有影响,同时又支配下一层的因素或受下一层因素的作用。层次结构通常可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变量层。

2.2 构造判断矩阵

在层次结构中,对于从属于(或影响)上一层的每个因素的同一层诸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比较其对于准则的重要程度,并按事前规定的标度定量化,构成矩阵形式,即判断矩阵。判断矩阵中各元素的数值一般采用1~9位标度法(见表2)确定,主要通过专家评估或由历史(经验)数据得出。

2.3 计算权向量

就是计算每一个判断矩阵各因素针对其准则的相对权重。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值λmax的特征向量W,经归一化后即为同一层次相应因素对于上一层次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计算权重有和法、根法以及幂法等。

2.4 一致性检验

为避免其他因素对判断矩阵的干扰,在实际中要求判断矩阵满足大体上的一致性,需进行一致性检验。只有通过检验,才能说明判断矩阵在逻辑上是合理的,才能继续对结果进行分析。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如下。

式中,CR(Consistency Ratio)为一致性比例。CI(Consistency Index)为一致性指标,按下式计算。

式中,λmax—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n—成对比较因子的个数;RI(Random Index)—随机一致性指标,可查表确定,如表3所示。

当判断矩阵的CR<0.10时,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是可接受的,否则应对判断矩阵作适当修正[7]。

评价标准采用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的2007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煤炭行业的标准值。

对应5档评价标准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差(E)以下为0。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的水平参数,反映了评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所达到的水平档次。按以下方法对每个指标计分:1上档基础分 = 指标权数×上档标准系数;2本档基础分 = 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3调整分 =(实际值 - 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 - 本档标准值)×(上档基础分 - 本档基础分);4单项指标得分 = 本档基础分 + 调整分。

通过以上绩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得到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循环经济综合评价体系指标权重分配表4。

企业绩效情况评价结果以85、70、50、40分作为类型判定的分数线。

(1)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评价类型为优(A),在此基础上划分为3个级别,分别为:A++ ≥95分;95分 >A+ ≥90分;90分 >A≥85分。

(2)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不足85分的评价类型为良(B),在此基础上划分为3个级别,分别为:85分 >B+ ≥80分;80分 >B≥75分;75分 >B- ≥85分。

(3)评价得分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不足70分的评价类型为中(C),在此基础上划分为2个级别,分别为:70分 >C≥60分;60分 >C- ≥50分。

(4)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不足50分的评价类型为低(D)。

(5)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的评价类型为差(E)。

3 政策建议

篇3:赣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有色金属产业已在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占主要地位,如何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加快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这一富民强市的命题值得我们共同探讨。

1.赣州稀有稀土金属工业发展及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现状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快速健康发展,赣州有色金属产业已形成从采矿、选矿、冶炼到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的产业链,发展态势较稳定。2010年,赣州有色冶金及新材料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6亿元,实现利税48.15亿元。其中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84亿元,占40%,利税14.9亿元;稀土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49.5亿元,占32%,利税21.2亿元。2010年完成仲钨酸铵30553.79t、氧化钨3977.2t、钨7260.4t、稀土化合物25724.6t的产量。产业基础日益坚实,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已逐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然而,近几年赣州有色工业越来越明显地遭遇到了资源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污染和效益不佳等方面的严峻挑战。为了保持我市有色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彻底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赣州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已于2011年1月31日获得省发改委的批准。稀有稀土金属产业基地地处赣县经济开发区红金工业小区,面积307ha。赣县现有钨冶炼及加工企业17家,钨冶炼能力2万t;稀土原矿分离企业4户,年分离能力9000t。其中钨产业方面,赣州华瀚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钨、钴等有价金属的回收和加工,是目前世界最大的钨废碎料回收加工企业之一,采用国际上最先进和最成熟的废钨回收工利用技术和装备。稀土产业方面,从事稀土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有力赛科、南环稀土等8户企业,年处理稀土废弃物能力3万t,每年吸纳浙江、广东等省市的稀土废料近1.5万t。

2.赣州稀有稀土金属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重开采、轻冶炼和压延加工以及“散、小、弱”的现象

长期以来,赣州大部分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几乎是以原矿采选和粗加工产品居多,大部分企业仍停留在一级加工,并未达到赣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完成三级以上产品层次的加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精加工产品少,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产业链延伸速度慢,稀土、钨、钼等有色矿产品的冶炼和深度加工不够,直接影响了有色金属产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并造成资源的浪费。

2.2研发投入少,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有色金属应用产品及深加工冶炼工艺的研发投入少,自主创新能力差

目前赣州缺少具有高水平人才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导致研发能力投入薄弱,很难产生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大多数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未能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行业整体竞争力差。同时由于技术落后,造成不少有色金属矿种选矿回收率不高,开采回采率低,有相当一部分有色金属矿种暂时无法得到利用。

2.3环保形势严峻压力大,有色金属原矿开采过程中留下来的采空区堆积了大量的废石废渣

随着外部环境的影Ⅱ向,容易产生崩塌、塌陷、地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矿山基本建设、废石堆零乱堆积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

3.发展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的对策

3.1以发展规划为先导,科学规划和建设有色金属循环产业基地

要根据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资源、环境、能源等因素,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规划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对进驻基地的企业要求全部通过科研院所这一科研平台,科学安排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促进基地产业结构最优化。

3.2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创立环保、生态、清洁、可循环产业基地

对整个基地进行统一排污及“三废”等环境保护处理。打造形成一个融生态产业链设计、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运行和环境管理体系为一体的稀有稀土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3.3以产业招商为主攻方向,打造稀有稀土金属产业集群聚集地

要研究出台一系列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的优惠产业政策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深加工企业落户,推动基地内企业发展精深加工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同时要着力抓好项目储备、积极编制有色金属招商项目库,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策划一批”力争五年内培育5家企业突出拥有核心技术和品牌,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税收达5000万元大企业。把基地建设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高地。当前,重点要借助中瑞新材料、江钨钨合金、红金稀土等企业。

3.4以科技创新为关键,强化基地科技人才支撑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造和提升传统有色金属产业,要依法淘汰设计不合理、性能落后、高耗能、低效率的产品,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和转换效率。要加大科技投入,主要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形成投入.开发.应用.增值.回收.再投入一再增值的良性循环体系。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着力构建有色金属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平台。要积极鼓励集群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姻”。重点围绕有色金属产业集群的发展选择技术攻关课题。组织关键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实现技术创新在产业集群内的整体效益,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积极实施人才战略,着力培育和壮大科研院所人才队伍。

3.5以构建公共服务为平台,全面优化基地发展环境

优化政策服务,制定出台培育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指导性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在资金、土地、电力、资源运输等方面给予支持。最大限度地缩短企业立项审批、环境评估、土地供应等方面的周期和事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瓶颈、用工难题、人才培训等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3.6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打造高速、便捷、畅通的物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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