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主任及代课老师安全责任书(精选4篇)
篇1:学校班主任及代课老师安全责任书
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岗位职责
(一)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全面负责课堂上学生的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篇2:学校班主任及代课老师安全责任书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级稳定和学生安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等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3、学生在校发生伤病或有危险时,班主任要先实施救护,并及时报告学校和通知家长。
4、班主任应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季节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教给学生安全防范和脱险自救知识;教育学生不打架,不攀爬,不乱投掷,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5、班主任要严格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6、班主任要及时处理班级同学发生的问题,如打架,被索要财物,旷课等。处理不了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隐瞒不报的如发生不安全事件,责任自负。
7、教学期间,不准陌生人将学生带出学校,对身份不明的人来校找学生,班主任要问清情况并密切注意,防止打架斗殴等意外事件发生。
8、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心里健康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9、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各种资料妥善保管。
10.要树立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必要的避险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11.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1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私自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者赶回家中。
13.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宿舍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14.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如体育活动、外出、劳动等),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现场维持秩序,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15.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人身安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交友安全等安全宣传工作,并体现在班会课中。16.培养学生辨别是非能力,抵制网络上的各种不良诱惑合理利用网络,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17.教育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妥善保管好财物,学生放学离开教室和离开宿舍要由责任心强、品质好的学生负责关好窗、锁好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任何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其它活动。
18、重视学生安全自救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使学生处乱不惊,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教会学生正确使用110、119、120急救电话。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班主任或教师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月亮河乡补雨小学 班主任签字:
篇3: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与老师)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产公物安全,学校决定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班主任安全责任:
1、服从学校安排,在安全原则下,组织学生各类集体活动。
2、经常结合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加强与各科任教师、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行为,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引导,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3、学生劳动时,应在场组织并要明确提出劳动安全纪律要求,全面监督,不得组织超强度、有危险性的劳动。
4、课间活动期间加强巡查及教育引导,切实负责本班学生课间及课外活动时间的安全,杜绝危险性游戏、打架斗殴、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随机向该班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没收学生中携带的管制刀具和伤害性器械;协调、化解学生之间及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学生集会、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时应精心组织,制定安全预案。
5、路途较远,或遇意外天气,要及时护送学生或与监护人联系,确保学生路途安全。
6、在校期间,学生突发疾病,及时护送就诊,并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监护人。
7、建立校外住宿学生档案,与房东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监护措施,坚决杜绝学生迟归、夜不归宿现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负责本班学生财务及学习用品安全,严防丢失、损坏。
二、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据学校安全规程相关制度处理。
班主任(签字): 学校(盖章): 2013年2月26日
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有效保护师生人身及校产公物安全,学校决定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责任:
1、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弄清缺课原因,对去向不明学生,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化解课内各种矛盾,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严禁体罚、打骂学生。
2、课堂学生突发疾病,应及时联系班主任并护送就诊。
3、体育课及体育活动时,体育教师应提前准备,检查器械、场地,严密组织教学过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上课安全。若课堂出现意外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4、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师,对各自上课仪器、药品,操作安全负直接责任,指导学生正确操作,杜绝课堂伤害事故。各科任教师对本节课学生安全负责。
5、对于安排的早读、自习及辅导时间的跟班,各科任教师对本节时间学生安全负责。
6、课间学生安全,由上节课教师负责。
二、对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一定影响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做出处理。
科任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篇4:学校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根据教育局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南阳中学安全工作制度》,特签定本协议。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如饮食、雷电、火灾、溺水、山洪、爬杆、攀崖、乘坐农用车、打架斗殴等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些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3.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班主任知道或者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抢救、治疗),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4.班主任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的;
5.学生擅自离校或超假未到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班主任未及时了解情况并上报学校政教处、告知监护人或住宿生房东,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已履行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电、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班主任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残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班主任任职期间。
甲方(学校)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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