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精选8篇)
篇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全文共四章八十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与《规范》相同。
第三条 本细则是对《规范》部分条款的具体说明。《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细则不再说明。
第二章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其具体职能是:
(一)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
(三)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四)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五)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第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六)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九)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二)质量体系的审核;
(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四)质量否决的规定;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七)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八)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十)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十一)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十五)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
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第十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三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
第十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第十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控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十条 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大中型企业还应增加卫生学检查、效价测定)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一)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二)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锅、高温炉、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
(三)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第二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第二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
第二十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
第四节进 货
第二十四条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一)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二十七条 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八条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五节验收与检验
第二十九条 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二)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三)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第三十条 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验收记录按《规范》第三十五条要求保存。
第三十一条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第三十二条 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第三十三条 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
篇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二)质量体系的审核;
(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四)质量否决的规定;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七)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八)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十)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十一)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十五)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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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
《药事管理与法规》
第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第十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考点: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第十四条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考点:验收、养护人员的要求(★★★★)
第三节 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考点:药品仓库的温、湿度要求(★★★★★)
第四节 进 货
第二十四条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考点:进货质量管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考点:首营药品审核(★★★★)
第二十六条 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一)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考点:购货合同的质量条款(★★)
第二十七条 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考点:药品购进记录(★★★★★)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二十九条 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二)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三)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考点:质量验收及包装、标识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条 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按《规范》第三十五条要求保存。
考点:药品验收记录
第三十一条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考点: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
第三十二条 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考点: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
第六节 储存与养护
第三十八条 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第三十九条 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考点:药品储存堆垛要求(★★★★)
第四十条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考点:色标、近效期药品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第四十二条 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考点:退货及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第八节 销 售
第四十九条 药品批发企业应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载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项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考点:复核记录与销售记录的内容(★★★)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药品零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四)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五)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
(七)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八)质量信息的管理;
(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十一)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十二)经营中药饮片的,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除不包括购进、储存等方面的规定外,应与药品零售企业有关制度相同。
考点: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五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止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由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第五十六条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考点:质量管理人员、验收人员的资质(★★★)
第四节 进货与验收
第六十六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要求购进药品,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不得独立购进药品。
考点:购进药品的规定(★★★)
第五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七十一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店堂陈列药品时,除按《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做到: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三)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考点:药品陈列的规定(★★★)
第六节 销售与服务
第七十二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
卡。
(二)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四)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五)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第七十三条
篇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新修订GSP共4章, 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 共计187条。新修订GSP集现行GSP及其实施细则为一体, 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如新修订GSP借鉴了国外药品流通管理的先进经验, 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 结合我国国情, 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检测、药品冷链管理等新的管理要求, 同时引入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验证等理念和管理方法, 从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等质量管理要素的各个方面, 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新修订GSP是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同时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 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 弥补监管工作空白, 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修订。由于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的差异性, 此次新修订GSP没有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等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但鉴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与经营质量管理密切相关以及药品监管职能的要求, 新修订GSP规定了:“医疗机构药房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规范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本期点睛:
本文回顾性分析该院为顽固性癫痫患者行胼胝体切开手术的治疗作用, 并进一步确定其预后相关因素, 综合评价该手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得出结论:胼胝体切开术可以有效地减少顽固性癫痫患者的发作频率, 虽然具有较大的并发症风险, 但对于致痫区广泛并且不能手术切除的顽固性癫痫患者, 胼胝体切开术依然是有效而且必要的。参见“胼胝体切开治疗顽固性癫痫 (附102例病例分析) ”。P194
近年的临床研究表明, 腰椎间盘突出症经皮穿刺腰椎间盘臭氧注射融核减压术是一项具有创伤小、并发症少等优点的新治疗方法。本文对就诊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在传统经皮穿刺椎间盘臭氧注射治疗的基础上联合经骶管穿刺臭氧疗法治疗, 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 得出结论:腰椎间盘突出症经皮穿刺椎间盘联合骶管注射医用臭氧治疗是一种安全有效且对患者而言较为经济的微创疗法, 能够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参见“经皮穿刺椎间盘联合骶管穿刺臭氧注射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67例临床分析”。P240
我国肝癌患者多因肝炎、肝硬化发展而成, 肝脏免疫系统独有的特征在其癌症的发生和发展扮演着重要角色, 常伴机体免疫功能低下, 因此在手术治疗过程中易发院内感染。本文探讨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对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的影响, 和预防术后并发感染的临床效果。得出结论:甘露聚糖肽注射液能改善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 降低术后并发感染, 提高临床疗效。参见“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对肝癌手术患者免疫功能及并发感染的影响”。P288
目前的内分泌治疗和针对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 的靶向治疗对三阴性乳腺癌 (triple-negative breas cancer, TNBC) 无效, 因而探索一种疗效满意的治疗方案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GRP78为靶点, 研究内质网应激反应 (UPR) 调控三阴性乳腺癌细胞对西妥昔单抗 (Cetuxmab) 耐受的机制, 明确Cetuxmab的体内外抗三阴性乳腺癌作用, 得出结论:体内外试验均表明西妥昔单抗对三阴性乳腺癌有治疗作用, 但受到内质网反应的调节, GRP78有可能成为三阴性乳腺癌患者治疗的新的靶点。参见“内质网应激反应调控三阴性乳腺癌细胞对西妥昔单抗耐受的研究”。P334
前期已有研究探讨了乌苯美司在动物体内的药动学和绝对生物利用度, 但针对本药在肿瘤患者体内的分布和代谢特点的研究尚缺少。本文作者采用专属性好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测定乌苯美司胶囊在NSCLC患者中的药物浓度, 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得出结论:采用HPLC法测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乌苯美司的含量方便准确, 可用于临床监测乌苯美司的血药浓度。参见“HPLC法测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乌苯美司的血药浓度”。P365
本期重点基金论文:
“21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头颈部CTA检测资料分析”。P185
“中医学“天癸”概念内涵解读”。P330
“早期子宫颈癌患者血清骨桥蛋白的表达及其意义”。P187
篇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1、推行药品批发配送制的优势
我国从事药品经营的企业或公司比较多,这其中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或者公司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药品经营市场和谐有序的发展,我国开始实施药品批发配置制,效果比较好,不仅保证了药品质量,也使一些不具备药品质量把关资格的企业退出市场。其具体优势如下:
第一,药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药品批发配大大降低了进货成本。因为此种方法是集中采购,每次的进货批量都比较大。以某医药公司为例,应用药品批发配送方法,采购成本下降了1.3%,半年就能够增加超过200万的经济效益;第二,可以有效防止重复进货,也可以防止重复设库。因为药品批发配送之后,管理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存库资金占用量减少,药品过期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第三,其他方面的费用也有所降低。比如药品公司或者企业不必频繁的安排人员参加订货会,人员出差费用、商品损耗费用都大大降低,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医药企业来说,此次昂费用至少就能够节约几十万元;第四,药品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因为药品批发配送,进货口只有一个,对货源单位要求会更加的严格,货源单位自然会尽可能的保证药品质量,此外在进货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首次合作的企业、首次经营的品种进行更为严格的检查,同时药品批发配送与网络连接,有关药品企业能够进行跟踪,尤其是可以对药品分流情况跟踪,防止药品分流期间出现质量问题。
除了上述几点优势外,药品批发配送制的应用,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即:便于药品资源进行更合理的配置,尽可能的避免浪费现象的出现。早期我国的药品批发单位基本上都拥有外采权,而这样每个批发单位都要建立一个检验室,以便对药品进行检验,这样不仅对浪费药品与检验室资源,同时也难以形成有效的检验数据。但是药品批发配送之后,需要集中进行采购,一个检验室即可。药品经营单位也没有必要构建一个库存量比较大的仓库,库存量减少,绝大部分存库都防止在统一的仓库中,统一进行管理,既利于仓储条件的改善,也利于仓储管理的改善。
2、药品批发配送制实施的必要性
2.1有利于转变经营方式、便于药品经营企业扩大再生产。现阶段,我国的药品经营方式相对比较落后,这使得医药企业市场竞争秩序比较混乱,假药产品屡禁不止。药品购销期间存在着违纪行为,这使得很多的规模比较小的医药经营企业负负债经营,效益不高,难以继续维持。但是如果运用药品批发配送制方式,则能够有效的缓解上述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能够将具备集中采购能力的企业看作是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制定标准化的质量要求,标准化的管理方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核心医药企业需要负绝大部分责任。这样不仅降低了成本,也保证了经营效益。作为核心医药企业,为了保住核心地位,定要细化管理,构建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以便能够提高市场竞争力。
2.2有利于精简药品批发企业。现阶段,我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庞大,尤其是规模比较小的药品批发企业数量所占比重非常大,而这些小型企业基本上都不能进行质量把关。市场上某些药品批发企业正是依靠贩卖假药,任意降低经营成本,或者是依靠偷税漏税来进行经营。这样类型药品批发企业的存在,影响了药品行业威信的树立,对民众的身心健康也非常不利。但是运用药品批发配送制之后,医药批发企业需要进行重组或者改组,那些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定要被淘汰,这对净化医药批发行业有着积极的作用。实施药品批發配送制之后,只有哪些拥有质量保管的企业能够留存下来,而这些企业在进行药品批发时,也会受到核心药品批发企业的制约,因此能够保证药品质量。
3、实行药品批发配送制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药品批发配送制拥有很多优势,但是如果在实施的过程中未能注意到一些问题,这些优势未必能够发挥出来,不仅如此,可能会适得其反,产生一系列的不良的连锁反应。
3.1实行批发配送制的前提是参与企业应以资产为纽带,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和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这就要求配送制应在同一个法人企业内部实行,或者在不同的法人企业之间进行了企业重组后实行。在一些仅有松散联合关系的企业之间要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是不大可能的,因此不具备实行配送制的先决条件。
3.2要选择一家经营实力强、仓储条件优越、人员素质较高、企业管理比较先进、计算机管理比较成熟、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医药企业作为承担药品集中采购职能的核心企业。
3.3要把各个单位原有的货源基地和主要进货人员集中到核心批发企业设立统一的进货部门,实行统一进货和管理。否则某些重要品种的货源可能发生问题,与原有进货合同执行的衔接也有一定困难。
3.4要注意维护转为配送制企业的原批发经营单位的既得利益,其原来直接外购药品能够享受到的各种优惠,应尽可能予以保留。核心企业主要应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和进一步降低进货成本来增加效益。
3.5要在对核心企业资金流动规模和质量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核定每个配送制单位的资信额度,严格结算纪律。否则,可能形成资金大量沉淀到客户和配送制单位,导致核心企业资金压力过大、调度失灵的后果。
3.6要明确整个配送体系的药品质量责任主要由核心企业承担,在完善整个配送体系质量把关手段的基础上,重点健全核心企业的质量体系,制定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运行程序,确保药品质量时时处处都在受控状态下。
3.7要健全核心企业对配送制企业的发货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配送制企业能够快速提货,快速向客户配送,对售后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合理的解决。3.8小型经营单位习惯于购销一些小厂家生产的低价药品,并形成了一个相应的客户群。实行配送制后,虽然质量有了更加切实的保障,但是满足习惯使用低价药品的客户需求有较大难度。针对这一问胜,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注重满足特殊客户群的需要,不要一味追求品牌,而应适当组织一些虽不太知名、但价格较低、质量仍然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的货源。
4、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推行药品批发配送制,的确是规范我国药品经营的最有效的方法。虽然现阶段该制度还未大规范应用,但是其应用作用已经显示出来。只是在推行的过程中,有关人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参与的企业经营实力必须达到一定水平等。
篇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培训试题
姓名:
一、单选题A型(每题2分,共40分)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适用于()
A、药品生产企业B、药品批发企业C、药品使用单位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A、主要负责人B、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C、执业药师D、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库面积应不低于()
A、1500mB、1000 mC、500mD、150 m
4.药品进货质量验收时,应附有该批品种质量检验报告书的是()
A、西药品种B、针剂品种C、化学药品D、首营品种
5.实施细则中对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划分依据指标是()
A、企业员工总人数B、企业经营场地及仓库用房总面积C、年利税总额D、年药品销售总额
6.药品经营企业的四大记录不包括()
A、入库验收记录B、购进记录C、出库复核记录D、销售记录E、药品养护记录
7.小型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
A、药师、中药师B、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C、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D、执业药师或主管药(中药)师或药学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下列管理制度中,未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应制定的制度是()
A、药品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制度B、质量否决权制度C、有关部门、组织、岗位责任制D、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制度
9.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的组织机构是()
A、业务进货部门B、质量管理部门C、财务部门D、企业经理办公室
10.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应由人事资源部协同()共同完成A、业务部门B、质量领导组织C、质量管理部门D、后勤部
二、单项选择题 B型(每题3分,共15分)
A、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药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B、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C、高中以上文化程度D、中药士(含药士)以上技术职称
1.小型批发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的技术职称
2.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的技术职称
3.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人员应()
A、50mB、40mC、20mD、500m4、小型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养护室面积应不低于()22222222
仁安医药
5、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库面积应不低于()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45分)
1.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部门包括()
A、质量管理组(员)B、质量验收组(员)C、药品仓管组D、药品养护组
2.实施细则中规定药品批发企业中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人)是指从事()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A、质量管理B、采购及销售C、质量验收D、养护及计量
3.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是指从事()的人员
A、质量管理B、验收C、养护D、计量
4.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是指从事()的人员
A、质量管理B、验收C、养护D、计量
5.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是指()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
A、质量管理B、保管C、药品销售D、质量验收员及养护员
6.药品批发企业的验收养护室最低配置应包括
A、千分之一天平B、澄明度测定仪C、标准色液D、气相色谱仪
7.批发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增配()
A、高效液相色谱仪 B、紫外荧光灯 C、解剖镜、显微镜 D、水份测定仪
8.进货质量管理程序应包括的环节是()
A、确定供货企业资格的合法性及质量信誉B、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药政合法性及可靠性
C、供方销售人员资格合法性验证D、首营品种审批E、购货合同质量条款的明确及执行
9.下列工作中,有质量管理部门参与执行的是()
A、参与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B、指导和监督药品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C、参与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D、参与实施内部评审E、制订公司的大政方针
10.与普通药品不同的是,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有()
A、药品成份B、用法用量C、规定标识D、警示说明E、功能主治
11.药品进货质量验收时,进口药品应符合规定的()
A、生产批准证明文件B、《进口药品注册证》C、《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D、质量标准E、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12.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中使用绿色标的库(区)是()
A、待验库(区)B、退货药品库(区)C、合格品库(区)D、待发药品库(区)E、不合格品库(区)
13.药品出库时,如发现以下哪些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
A、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B、药品在库储存时间较长C、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D、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E、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14.不合格药品的(),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篇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职务:姓名:日期: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个答案,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每题6分共30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何时起施行。()
A:2001年2月28日B:2001年12月1日
C:2001年12月15日D:2002年1月1日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何时起施行()
A:2000年3月17日B:2000年7月1日
C:2001年7月1日D:2000年12月1日
3、药品批发企业按其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库房,其中小型企业其库房的面积应为:()A:1000平米B:1500平米C:200平米D:500平米
4、小型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应为:()
A:1000万以上B:500万以上C:500万以下D:200万以下
5、《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经营的药品()
A、数量、质量和中毒事故B、质量、销量和信誉程度
C、质量、销量和市场占有率D、质量、疗效和反应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个答案,请选择二个或二个以上正确答案,每题10分共70分)
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
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与所有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备,卫生环境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关于假药,正确论述的有:()
A: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C:变质的D:超过有效期的3、关于劣药正确论述的有:()
A: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B: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C: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D:被污染的4、哪类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B: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C: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D:处方药
5、仓库应具备的设施和设备:“()
A: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B: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C: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D:防尘、防潮、防霉
6、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有()
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
C:生物制品D: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7、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篇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附 GSP 认 证 申 报 资 料 初 审 表
审 查 项 目 审查结果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四、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五、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六、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七、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八、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九、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审查人: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初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填写。“审查结果”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格”或“合理缺项”字样。
附件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XXXXXXXX大药房(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编 中成药、中药饮片、抗生素、化经营方式 零售 经营范围 学药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开
办 职工 上年销售额 3人 经济性质 个体 时 间 人数(万元)法定代表人 执业药师 职 务(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执业药师 职 务 负 责 人 或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部门执业药师 职 务 负 责 人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 传 真 XXX 电 话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地 1
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 市 级 药经销 品假劣 监药品 督问题 管的说 理明及 部审查 门结果 初
审 栏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 批:
年 月 日(公章)省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意 见 经办人: 审 批: 年 月 日(公章)
检 查 时 间 检 查 组 成 员 检 查 结 论 现场 检自: 年 月 日 组长: 查 组员: 情至: 年 月 日 况
认 证 机 构 审 核 认证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意见
公 示 时 间 公 示 形 式 公 示 结 果 公 示 自: 年 月 日 情 况 至: 年 月 日 审 查 意 省见 级 药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 审部 核门 意审 见 批负责人: 年 月 日 意 见 审 批 意 见 审 批: 年 月 日(公章)XXXXXXXXXX大药房 GSP上报材料目录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学历、职称复印件)
5、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学历复印件)
6、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8、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企业组织结构设置图
10、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图
11、企业方位图
12、企业平面布局图 企业实施
GSP自查报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XXXXXXX大药房位于洛阳市西工区道北三路王成之珠9号楼门
面房,现有员工3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人,为单体药品零售业,属市级药店。药房营业面积103平方米,无仓库。药房经营范围有:中成药;中药饮片;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经营品种达到1100余种,经营运作情况良好。药房配备有空调1部,功率3匹,冷藏箱1台,容积180立升,温湿度计两个(营业厅、冷藏箱各1个),能够满足所经营药品的陈列要求。药房自成立之日起,严格按照零售企业GSP标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20项,保证了药房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药房设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养护员,各岗位人员按照质量岗位职责执行,保证了药房购进、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等各环节的药品质量药房无出租、出借柜台及超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药房采用柜台式与货架式销售方式,严格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药房对内加强划员工药品质量意识培训,列外提供优质服务,设立药师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服务,方便顾客科学、合理、安全用药。药房严格按照GSP规范运行药房质量管理体系,现将我药房GSP实施与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管理职责 药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目药品管理洼》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在店堂显着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药房设置了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工作职能按照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
药房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内容有: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调配管理制度;处方药管理制度;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质量事故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药房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障了所经营药品在购进、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等各环节的药品质量。药房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做记录。
二、人员与培训 药房负责人XXX,中专中医士专业结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兼质量管理员XXX,中专中药商品专业毕业,具有执业药师技术资格,熟悉药品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药房零售中处方审核员XXX具有执业药师技术职称。药房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共3人,占药房总人数的100%,并保持相对稳定。药房质最管理、验收、养护及营业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全部接受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从事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无在其他企业兼职情况。根据药房的培训计划,药房对所有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再教育培训。药房对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及验收、养护工作人员进行特殊岗位相关培训。药房定期组织对所有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本药房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职责、工作程序以及药品知识、职业道德及结合岗位操作与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各类培训均建立培训记录与员工
培训档案。药房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设施与设备 洛阳市谐和大药房营业场所面积为103平方米,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能够满足药房的经营需求。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无污染物,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营业场所、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药房配备有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有与竖营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性能要求的设施与设备:空调1台,功率3匹,冷藏箱1台,容积108立升,温湿度计2个(营业厅和冷藏箱各1个)。经营场所具有防尘、防潮、防霉变、防虫、防鸟、防鼠等条件,通风排水设施完善,并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和消防器材。药房不销售特殊管理药品。
四、进货与验收 药房购进药品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对与药品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药房与供货企业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有质量条款的执行。药房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购货合同中明确质量条款。工商间购销合同中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
物运输要求。商商间购销合同中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药房购进药品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记录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两年。药房无购进特殊管理药品。药房验收员凭供货单位的送货凭证,按GSP的要求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填写药品质量验收记录。验收员的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每件包装中,有产品合格证。
2、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标签或说明书上还要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照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4、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均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5、中药饮片均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
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验收人员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对于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员按照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购入首营品种时,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五、陈列与养护 药房在营业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养护员根据陈列药品的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中、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在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养护员将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予以处理。养护员做好营业场所内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每日两次定时对温湿度情况进行记录,如温、湿度超过规定的范围,及时采取相庆的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对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摆上柜台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药品按用途及养护要求分类陈列。对于陈列药品,药房做到以下要求:
1、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陈列药品按剂型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3、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陈列。
4、药品中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养护条件陈列。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
6、危险品不予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只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7、拆零药品集中陈列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中药饮片装斗前做好质量复核,不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写明正名正字。
六、销售与服务 药房按照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营业时间内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销售药品时,由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所列药品不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销售处方药。处方按规定保存两年备查。药品拆零销售所用的工具、包装袋清洁、卫生,出售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药房采用柜台式与货架式销售方式,严格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但如顾客有要求,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药品销售不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药房销售的中药饮片做到符合炮制规范,并计量准确。药房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本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出售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药房设立审方咨询处,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在营业店堂内设置意见簿,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投诉及时加以解决,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XXXXXXXXXX大药房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完善,按照GSP规范要求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活动。经过对照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认证检查项目》的条款进行认真自查后,认为药房的各项质量管理体系已经符合GSP的要求,现提出认证申请,请予以批准。特此报告 XXXXXXXXXX大药房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XXXXXXXXXX大药房 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的说明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XXXXXXX大药房属医药零售企业,药房在药品经营工作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把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销售等环节的药品质量关,保障了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开业至今无违 规经销假劣药品行为。特此说明 XXXXXXXXXX大药房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2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是否为 技术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备注 号 执业药师 职称
XXX / 企业负责人 中专 中医士 否 2 XXX / 质量负责人 中专 中药商品 是 质量负责人 3 XXX / 质量管理员 中专 中药商品 是
填报单位:XXXXXXXXXX大药房(盖章)填报日期:2011年8月5日
注:
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附件3 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XXXXXXXXXX大药房(盖章)填报日期:2011年8月5日 序是否为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备注 号 执业药师
XXX / 验收员 大专 否 2 XXX / 养护员 中专 中医士 否
注:填报本表是,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附件4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XXXXXXXXXX大药房(盖章)填报日期:2011年8月5日 营业场所 及辅助办营业用房面积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公用房
2103m 无 无
仓库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仓库 冷库 阴凉库 常温库 特殊管理药品用仓库 总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专库面积 无此项 / / / / 面积 仪器、设备 备注 验收 养护室 无此项 无此项 中药饮片 配送中心配 无此项 无此项 分装室面积 货场所面积 符合药品特性要运输用车辆 求的设备 其他 运输用车型: 无此项 数量: / 空调一部,功率车辆和3P,冷藏箱一台容设备 积180L,温湿度车型: 无此项 数量: / 计2个(营业厅冷藏箱各一个)车型: 无此项 数量: / 填写说明:
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附件5 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填报单位:XXXXXXXXXX大药房(盖章)填报日期:2011年8月5日
序经营单 位 名 称 地址
负责人 备注 号 方式 无此项 XXXXXXXXXX大药房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2、首营业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3、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4、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5、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6、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7、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9、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0、处方药管理制度
11、非
处方药管理制度
12、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3、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5、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7、卫生管理制度
18、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0、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XXXX大药房组织结构图
企业负责人 XXX 负责药房全面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药房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质量负责人
XXX(执业药师)全面管理药房的质量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对质量体系的工作质量负责,主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质量奖惩工作。
质量管理员/审方药师 XXX(执业药师)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负责药品质量查询的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负责对质量不俣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负责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 的教育或培训。验收员 养护员 驻店药师 营业员 采购员 XXX XXX XXXXXX XXX正确向顾客介绍审核拟购进药品负责按法定标准负责对陈列药品审核处方并签药品性能、用途、的药品生产、经和合同的质量条的质量养护,结字,发现有配伍禁忌、注意事项,营企业的合法款对购进药品、合实际情况采取禁忌或超剂量等不夸大宣传。检性。收集供货单销售退回药品逐正确养护措施,处方拒绝调配。查药品拨云见日位的证照。了解批进行验收并有确保药品质量,为顾客提供非处一,防止不合格工品生产、经营效行使否决权,规范填写养护记方药的用药指导药品售出。在药企业的质量保证规范填写验收记录,正确使用、和咨询,负责店师的指导下正确能力。保证所经录。保管养护仪器,内销售药品不良调配处方。保持营药品的合法 按月填写近效期反应的收集和店药品陈列环境卫性。签订购货合药品崔销表。内药品陈列摆放生整洁。积极参同。建立供客户的指导。加各类培训,努档案。力提高专业服务水平。XXXXXXXXXX大药房质量管理机构图
质量负责人 XXX(执业药师)职
责:全面管理药房的质量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对质量体系的工作质量负责,主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质量奖 惩工人和。质量管理员/审方药师 XXX(执业药师)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负责药品质量查询的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负责对质量不俣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负责协助开展 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验收员 养护员 XXX
XXX 职责:负责对陈列药品的质职责: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量养护,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同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正确养护措施,确保药品质量,规范填写养护记录,正销售退回药品逐批进行验收确使用、保管养护仪器,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崔销表。并有效行使否决权,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
规范填
写验收记录。
篇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执业药师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而在取得执业药师之前都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在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一定的年限, 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并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技能操作的药学从业人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零售药店的进货、验收、储运、养护、销售、售后服务、咨询、处理投诉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只有通过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地努力工作药店才能顺利通过相关的验收工作。以下是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收中的作用简单小结。
1 执业药师负责相关资料的审核
1.1 进货企业资格的审批
在如今商业社会零售药店的进货渠道是多种的, 可以从当地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货, 也可以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但不论从哪里进货都要求对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进行审核。比如从药品批发企业进货需要审核的文件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等资料, 而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进货需要审核的文件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等资料。这些资料的审核都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需要执业药师严格把关, 才能保证零售药店从合格企业进货。
1.2 药品质量的审核
药品与其他商品不一样, 在质量上不能降级处理。消费者只有在预防、保健、治疗疾病时才需要购买药物, 但不是所有的患者都具有药品专业知识, 如质量有瑕的药品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为药品质量把关的执业药师在审核药品质量相关资料时更应谨慎小心全面, 要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 不能盲目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比如为保证药品质量要审核批发企业的采购人员资料 (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推销员证书等) 、填写《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要与批发企业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而要求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就更多了, 还有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批件、说明书、内外包装标签样张、药品样品等资料。
2 执业药师对药店所营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工作有指导作用执业药师要制定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制度, 并对药品的验
收、保管、养护工作有指导作用。零售药店所营药品种类少则千种, 多则数万种, 再加上同种药物又可能是不同厂家生产、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药品。比如对购进药品要进行逐批号检查验收, 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剂型、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 并检查包装质量及药品外观质量。
3 执业药师对药品销售起指导作用
在药品销售方面执业药师起着更为直接和重要的作用。药品的质量和为群众提供的药学服务质量直接关系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执业药师要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 科学地向患者介绍药品, 包括 (1) 客观地分析药品的毒、副作用等不良反应及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2) 在患者需要时提供用药指导; (3) 在患者购买处方药时审核处方。
4 执业药师负责药店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药品经营行业不同于其他商品销售行业, 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高低对药品能否发挥良好作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业药师要负责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比如执业药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药店从药人员的定期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并负责相关内容考核工作。
5 执业药师要负责药品的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工作
现在药品零售行业的竞争也很激烈, 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是药店的生命线。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执业药师应该制定相关的药品售后服务制度和顾客投诉处理制度, 并在工作中努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改进服务态度, 使用户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和解决;认真处理顾客投诉, 尽最大可能顾客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 执业药师要注意搜集药品相关信息
国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媒体上公布一些药品的信息, 包括药品质量抽查情况报表、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表等, 执业药师要主义搜集并整理相关药品信息并根据药店具体情况对经营做出适当的调整。比如接到某药品因毒副作用大而禁用的信息后药师要清查药店药品, 发现禁用药品要及时上交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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