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共8篇)
篇1: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2012年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
学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覆盖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覆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本科专业81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1个独立学院,27个学院,28个研究所,搭建了支撑科学发展的教学科研机构框架。建有省级重点学科18个(特色重点7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强化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强化);建成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7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构筑了充满活力的学术平台。
学校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先生为名誉校长,双聘院士2人;现有教职工2235人,其中专任老师1186人,教授202人,副教授383人;拥有山东省科研创新团队2个,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0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8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463人,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447人。58年来,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了过硬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的毕业生以“基础厚实、作风朴实、业务扎实”而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跨学科报考;(2)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3)在所报考学科的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体为: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主持完成过一项省部级的重要科研项目,并通过正式鉴定;或在SCI、SSCI、CSSCI检索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4)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与入学考试同时进行。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跨专业报考需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我校规定核心杂志论文。
5.通过在职申请(攻读)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只可报考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6.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在校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办理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
四、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5月9日。2.报名网址:http://yjs.qfnu.edu.cn。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未参加网报者不得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五、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审核,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随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1.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2.提交报名材料方式:
(1)现场提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7房间研招办。(2)邮寄方式:考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到我校(详细的接收单位及地址参见本简章最后的我校研招办的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务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寄到,材料寄出后可打研招办电话咨询确认。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若没收到考生材料,则认定为考生报名不成功。
3.提交材料清单(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因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
(1)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完整,确保登记表中所填信息与报名系统中的网报信息完全一致,“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有相关人事单位的盖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所在培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生还须提交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硕士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书,入学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6)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人员,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7)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8)政治审查表。
(9)同等学力考生及全日制硕士跨专业报考考生需提交满足报考条件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我校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对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其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及考试。
六、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核验证件原件,通过核验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4年5月23日(具体时间请查看届时研究生网站通知)。
2.核验及提交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需同时携带本科证件和硕士证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3)提交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科研材料指论文、项目、奖励、著作等,获得期限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发现科研造假,直接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4)报名费220元。
3.通过核验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录取
初试及复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25日。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为非定向就业,不转入的为定向就业。
考试的详细安排及录取方案请注意查看考试前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
八、其他
按国家相关文件政策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此以外,博士研究生还可按规定申请我校的基本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校长科研奖励基金”、“华藏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等。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联系人:罗文伟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qfnu.edu.cn
篇2: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
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在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形成学校与院系学科两个层面的良性互动。培
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位获得情况: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
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
办公室)。
三、招考方式
1.申请考核方式:
2014将在文学院、历史学系、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
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申请条
件及招生名额可参看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说明及招生目录。
以上院系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后,根据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院系“申请-考
核”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交流交往能力,最终确定能否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
2014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哲学系、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
院、工程管理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上学院的招考方式如下: 普通招生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初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
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初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
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申请考核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均须先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2月10日),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
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报名、交费、考试证发放等事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
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
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具体寄送地址详见报名通知):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
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
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及考试程序
1.申请考核方式:
以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2.普通招考方式: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16日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主页为准,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通知为准)。
初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初试时需要给监考老师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
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复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考试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
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历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六、其它
1.2014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4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
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
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
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数约4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
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
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
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
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该计划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
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
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2013年5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意见及《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发
展规划(2013-2016年)》要求,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南海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7.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教育部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9.南京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面对新入学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
二、三年级博士生在通过博士
资格考试后,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教育部向博士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和申请“提升计划”项目奖励,最高额度为8万元/生;此
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具体可查询网址http://gra/content/sxjy.asp)。优秀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远高于学费标准。
10.博士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
本人自理。
11.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如有不法分子在报名后发送有关辅导班报名、兜售真题及答案的欺诈讯息,请考生自决抵制。
篇3: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生7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非定向(非委培)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定向(委培)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总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总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2年)。
三、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3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培养主页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五、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
士学位和毕业证书);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2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8、每个学部(学院)2014年应严格限制委培博士生报名人数,理工科不得高于本学部(学院)博士生录取人数的20%。其它学科不得高于本学部(学院)博士生录取人数的30%。(可参考2013年录取数,但不包含专项计划),委培博士生报名时需填写《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委培博士生报名申请表》并于现场确认时
上交。
六、普通招考博士报名方式和日期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2月24日间(早9点-晚9点)通过辽宁省博士招生考试系统在线报名(网址:
http://.cn/);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
依据。
(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7)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8)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辽宁省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准予报名。
(10)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单列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11)《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委培定向博士生报名申请表》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务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三阶段: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未通过不予发放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发放方式请关注网上通知。
七、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定于2014年 4月12日-1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初试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一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2、复试在初试笔试结束后进行。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请参见各学部、学院网站。
八、录取
1、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1:1.2的比例制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分数线)、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参考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相关科研成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2、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人文、经济管理、建筑类学科的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20%,其它理工类学科的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10%,上述控制比例数不包括专项计划招收的委培定向博士生。
九、其他
1、入学时间为2014年9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学部、学院导师联系,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全日制考生报考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各专业的考生须出具导师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各专业的考生须出具导师和学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考生报考须填写《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委培定向博士生报名申请表》
4、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备用信息中需填写业务课二的具体科目;与中科院联合培养的考生需在备用信息填写“与中科院**所联合培养”字样。
5、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参考书目信息可通过“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中“专业目录”查询。外国语考试信息通过“外语考试规定”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411)84706301
传真:(0411)84706411
E-mail:yjsyzb@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116024)
网址:http://gs.dlut.edu.cn/zs.asp
篇4: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http://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篇5: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4年计划在57个专业中招收博士研究生266名,其中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千人计划博士研究生3名。
一、报考条件: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2014年6月10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为在职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培养的考生、原为在职培养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在职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被录取的,我校不负责任。
6.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报考时必须获得硕士学位。
7.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名手续: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的网页(未经网上报名者无效)。
2.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相应材料,初试结束后,进入复试阶段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报考博士生信息校对表;(2)报考学科的教授(专家)推荐书2份;(3)思想政治情况表;(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6)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6月10前交验通过硕士学
第页 1
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3.必须使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200元,支付方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无论任何原因,报名费不予退还。
4.学校有权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相关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考生进行解释和证明,在报名、考试、录取、上学期间的任何阶段发现以虚假材料和信息报考的考生,将被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照网上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18日—3月22日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考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至23 日(周六、周日);
4、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楼
5、成绩通知及复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类别:
1.非定向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在开学报到前尚不能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户口可转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2.定向博士生:定向博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转,录取时学校要与考生以及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试内容及步骤
考试采取初试(笔试)和复试(笔试与口试)两步进行;初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试合格后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
1.初试
外国语、二门专业课(各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的听、说、读能力、专业外语(2小时,6000英文印刷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思想品德情况考查表,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于复试时交所报考学院,各学院在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全面了解。
3)复试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六、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2014年起,凡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及学校、院系设置的其他奖学金。
八、毕业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一律回原协议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电 话:(010)62331208传真:(010)62346931
篇6: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学校还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在本科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武汉大学主页()、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并在招生录取时不再强行调剂录取,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统考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组织省级统考的,还需参加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或标准)。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六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第十九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四条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第二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第二十六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第二十七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第二十九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三十一条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三条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文化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五条 艺术类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我校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七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章程及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学校二级单位,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篇7: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简答题 40分,每题10分
1、简述我国体育社团的基本特征
2、简述中国申报2022年冬季奥运会的社会意义
3、体育社会学科学研究为何才去定量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具体方法?
4、体育对老龄化社会有哪些贡献
二、论述题 40分,每题20分
5、谈我国近几天的社会学分类及其它们的发展和优化问题
6、试述体育对青少年社会价值观念形成的影响
三、方法应用题20分
7、结合当前实际,谈谈你对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认识
篇8: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级农业综合研究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任务。全院39个研究所遍布全国17个省(市、区)。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60余名(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国家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址(http://或http//)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3.报名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材料:为简化考生报名手续,考生在报名时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考生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初试资格。其他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初试
1.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英语考试将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3.考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复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复试办法: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 + 复试成绩×40%
专业复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监督机制: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博士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院组织督导小组巡视,加强对研究所复试监管力度。
举报电话:010-82106766
电子邮箱:yzb@caas.cn
五、录取
1.对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3.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回生源地就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5.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六、学费和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对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七、咨询方式和其它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初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报考研究所直接联系咨询。
2.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信箱:yzb@ caas.cn。
相关文章: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01-12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01-12
感恩石油忠诚企业演讲稿01-12
2023年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复试01-12
关于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设计01-12
中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1-12
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学综合2013年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