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选6篇)
篇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体„2010‟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部署,加强联防联控机制
各高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辖区卫生部门紧密合作,联合部署和落实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高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配合辖区卫生部门,认真做好学校师生甲流疫苗接种工作。高校要将已签署同意书的自愿接种人员的补种通知书发放到每一个人,做好补种疫苗的组织工作。同时 — 1 —
要积极开展“接种疫苗、防控甲流”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寒假前后学校师生甲流疫苗接种工作,争取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完成全部接种工作。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开展寒假前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题宣传教育,告知和提醒学生及家长有关自我保护的相关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做好巡查和全日观察。
(二)各高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示应急电话和手机,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高校医疗机构要每天安排人员在岗在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和节日期间应尽量减少学生聚集性活动。组织学生聚集性活动和出国考察交流活动的,主办方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报请辖区教育局审核或备案,并落实防控措施。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四)各中小学校在寒假和节日期间不得安排学生到校补课等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的补缺、补差、提优等辅导活动一律停止。
(五)做好寒假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缺勤追查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六)各高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的督查,发现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市教委。
(七)寒假期间,学校因病缺课(勤)每日报工作暂停。但学校应保持与当地疫控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确诊病例,必须按照报告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市教委。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丛海鹰,联系电话:23116654)
主题词:教育卫生防疫转发通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230份)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部署。为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及早部署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和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对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
二、尽快落实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62号)— 4 —
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特别要重点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认真组织和周密安排,优化工作程序,加快接种进度,提前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后的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准备,力争在开学后1月内完成全部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对学生的保护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寒假前,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要提醒学生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放假时,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生活管理。学校要投入力量,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安排学生活动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包括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除组织一定的假期文化活动外,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5 —
2.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关键岗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对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请示并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会诊、转诊工作。在当地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应做好抗病毒药物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
五、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学后一周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期,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包括对学生返校前的健康监测、返校后一周内活动安排、加强晨检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等,确保安排有序、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2号)转发给你们,希根据《通知》精神,继续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关方案和意见要求,及时对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宁波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0一0年一月八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部署。为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及早部署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和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对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
二、尽快落实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
[2009]262号)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特别要重点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认真组织和周密安排,优化工作程序,加快接种进度,提前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后的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准备,力争在开学后1月内完成全部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对学生的保护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寒假前,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要提醒学生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放假时,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生活管理。学校要投入力量,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安排学生活动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包括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除组织一定的假期文化活
动外,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2.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关键岗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对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请示并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会诊、转诊工作。在当地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应做好抗病毒药物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
五、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学后一周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期,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包括对学生返校前的健康监测、返校后一周内活动安排、加强晨检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等,确保安排有序、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篇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网站,2015-12-30)
教育部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在京举行“十三五”时期教育政策专题咨询会,并会同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国外教育政策形势研判会”,分别邀请60多位专家学者到会,与中心研究人员共同对“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问题提出建议,对国外教育政策最新趋势进行评析。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到会听取了部分专家代表发言,围绕学习贯彻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的部署作了深入解读。他代表教育部党组对与会专家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同志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积极服务全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深入开展宏观教育政策研究和咨询,研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国际社会承诺如何化为本土行动;二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根据中央新的部署要求,从加强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政策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好;三是继续汇聚专家智慧共商教育大计,教育决策需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努力。
篇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警戒级别从第5级提升至第6级。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防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的传播,切实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各地要继续按照我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使之常态化和程序化。同时,要针对暑期的一些特殊情况,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高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暑期,高校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将会增多,人员的流动性加大,出现流感病例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学校要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校内举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做好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外来人员流感样症状的监测与报告、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的跟踪和监测等。二是做好学校人员出国交流活动前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强调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回国后做好自我隔离和行程记录。三是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特别要提醒学生在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与国外回来同学或朋友聚会时间要尽量安排在他们自我隔离期满后,若自己有流感样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加强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暑假期间,部分不放假托幼机构,要特别注意做好这些托幼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要落实每日晨检
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二是要保持幼儿活动和居住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开窗通风;三是对于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幼儿,要及时督促家长带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四是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加强中小学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中小学校(包括中职学校)要继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暑期放假前要再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一次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强调暑假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病人;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教育部办公厅
篇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通知〔2010〕8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特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安排
冬春季节,气温较低,温差较大,是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流行季节,也是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防控以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要把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感防控工作纳入到寒假期间重要工作日程中,切实做到安排有序、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二、加强科学防控宣教
在放寒假前,要面向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要求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和通气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
2、保持个人卫生,做到经常洗手;特别是打喷嚏、咳嗽时要用手绢、纸巾遮捂;避免用手揉眼睛和抠鼻,减少黏膜感染;
3、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和饮食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随时增减衣服,避免受凉感冒。
4、亲朋好友团聚,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尽量避免与患有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的病人接触。
6、如出现流感样症状伴发热(体温达37.5℃以上)应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尊医嘱,接受住院、居家或在校医学观察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感染他人。待症状消失24小时后,方可参加正常学习、工作等活动。
三、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防控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1、在放假前,要按校区统计留校学生的人数。并对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做好安排。
2、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3、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和饮水饮食的安全。
5、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大学的要求,做好寒假值班的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
6、校医院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做好必要的治疗、疫情应急的药物及物资的储备。
四、做好开学期间的防控工作
寒假结束,大批学生返校。认真落实新学期第一周的各项防控措施至关重要。
1、各单位要以本通知的第二条内容为重点,利用新学期第一次学生班会、职工大会等,在第一时间进行一次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各院系要加强学生报到统计,落实晨检制度。以院(系)为单位,对因病推迟报到的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对开学一周内因病缺课的学生需向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报告,并分别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 公共卫生甲流防控通知
篇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我国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疫情还将继续发展,防控形势更加严峻。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要保持与卫生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策略,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学校防控工作。高等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学校组织领导,建立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班级、寝室的防控工作网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卫生部门联系,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好宣传发动,以确保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要求,将各级各类学校 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
三、狠抓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疫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我部和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各级各类学校要每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要进一步规范晨检信息收集报送程序,落实晨检工作负责人,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健全完善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晨检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确保晨检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发现班级或学校短时间内出现缺勤增多的现象,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应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2.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明确班、院(系)、校各级疫情报告人和报告程序,健全完善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联系渠道,明确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学校出现聚集性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按其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3.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则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应保持良好通风,并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同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并确保举行场所保持通风。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包括勤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要扔入垃圾箱;不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的营养
和睡眠;锻炼身体等,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争取家长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特别要告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暂停上学,并及时带其就医,孩子痊愈后方可复课。
5.落实培训工作,提高校医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对校医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高等学校校医院医务人员要主动参与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能力。
6.认真落实教学与生活场所的通风。中小学班主任要组织和督促学生做好环境卫生、教室的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要将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作为班级管理与评比的内容,调动学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防控工作、自觉维护自身健康的积极性;高等学校及寄宿制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的寄宿制中小学要加强宿舍管理,通过宿舍管理员或生活老师督促学生做好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确保宿舍清洁、卫生、通风。
7.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高等学校应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划分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学校应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患者的相关治疗工作,患者一旦病情加重,应及时住院治疗。
8.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黑板报等)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加强全校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同时使学生了解校区防控工作的措施要求,教育学生摆正心态,避免恐慌情绪。并根据卫生部门的评估意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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