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精选8篇)
篇1: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责 任 书
房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做好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2014]4号和十食药监文[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中心校长、县直教育单位负责人是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任,分管领导负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责任,有关责任人负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要有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各岗位有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和职责范围,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属地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责任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的定期检查、风险排查和安全预警体系。建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局、教育局、食安办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将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要保护好现场,封存食品留样及原材料,等待食品监督和公安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要充分利用电子监控作用,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完善规章制度。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基本管理制度汇编》制定完善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烹调加工餐饮
安全管理制度》《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规范上墙。
四、加强食安教育。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课程范围,每月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每月出专题黑板报或宣传栏不少于1期。做到食品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家庭、进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教育学生、提示家长不买“三无产品”和问题食品,不到流动食品摊点和不卫生的餐馆就餐,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提高学生对正规食品的鉴别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的检查验收、入出库登记、索证索票等环节管理,按统一表格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市局统一招标的食品及原材料供应企业采购食品原材料,坚决杜绝学校食堂私采滥购现象。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心理疏导等方面常规管理,做到佩证上岗,着工作装(衣、帽、口罩、手套)上岗。加强对食堂食品加工、配餐、学生就餐、饭菜留样、环境卫生等环节定期检查,学校负责人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责任人检查不少于3次,后勤责任人不得擅离职守,并坚持领导轮流陪餐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其经营情况(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商品价格)检查和抽查,要求学校负责人每天巡查校园超市(小卖部)不少于1次,责任人检查不少于2次。
六、强化饮水安全。要对饮用水源定期检查,定期对饮用水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清洗消毒,加强对学生用水安全的教育,确保学生在校的饮用水安全。要求学校负责人每天巡查饮用水设施不少于1次,责任人检查不少于2次。
七、加强锅炉监管。要做到定期对锅炉进行检验,有锅炉检验报告。组织锅炉工进行培训,有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规范操作程序,详细记录锅炉运行日志。
八、严格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落实责任内容情况列入教育督导考核。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若负责人工作发生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房县教育局 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篇2: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2015年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校园师生饮食饮水安全,根据《金沙县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及《金沙县2015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底镇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杜绝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本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目的,6月10日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商店、饮用水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璐
副组长:白昂令 杨盈
成员:龚杰 柳会 刘丹辉 刘少会 古科英 杨云云
二、工作措施
我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全校无一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学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平时有检查。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三、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避免投毒现象的发生。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五、存在问题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摔伤,带病坚持工作,有一定困难。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篇3: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在校(园)学生的食品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持证上岗和积极学习
1、本人承诺未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按学校(幼儿园)要求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统一进行公示。本人承诺一旦发现身体有异常,不带病上岗,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并主动报告学校,避免造成疾病扩散。工作期间,注意自身操作安全,注意提醒他人安全操作。
2、本人承诺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积极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二、遵循下述食品采购要求
1、食品及原料的采购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
2、食品的采购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按照食品安全追溯要求,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3、本人将如实准确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4、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5、采购食品及原料,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肉类制品的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6、不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在加工前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上述情形的,不加工或者使用。
7、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9、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遵循下述食品贮存要求
1、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贴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柜存放。
3、食品库房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5、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食品有专人保管,确保非食堂工作人员不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7、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
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四、遵循下述食品操作要求
1.上班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带好口罩,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先洗手消毒,工作时不在食堂内吸烟、吐痰等。
2、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
3、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4、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洗净、消毒。
5、搞好操作间卫生,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10、正确使用添加剂,并做到每日公示。
11、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五、遵循下述餐具消毒要求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遵循下述食品留样要求
1.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2.每样食品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七、自愿接受监督
本人承诺自愿接受家长、学校(园)、社会的监督。对学校(园)及相关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承担如下责任
1、因本人未按照本承诺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操作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本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2、本人工作期间造成学校(园)师生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责任承诺人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责任承诺人:
篇4: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三、总务处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1)设立食堂仓储保管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验收及保管。
(2)建立学校食堂校务安全监督机制,每天对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饭菜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四、校务值周食品安全监管员职责
(1)严查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2)严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佩证上岗、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严查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食堂责任人对食堂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防范,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
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六、学生食堂食品采购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正规市场,通过实地考察,认真对比,购买质优价格适中的食堂所需物资。
七、食堂校务安全监督全面负责食堂购物的监管,负责督查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饭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进行购物索证等进行监管。
八、各班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对各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长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堂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务值周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学校主管主管领导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采购员责任:
1、采购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
2、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3、采购变质、腐败食品的;
4、采购不按计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责任:
1、食堂使用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2、食堂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十一、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中心学校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二
一、镇政府食品安全职责
乡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在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落实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和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
(三)建立镇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管领导,配备必要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安新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定期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七)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八)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同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三、行政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
(一)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而予以许可,致使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
(二)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按法定职责实施执法检查的或不按法定程序对本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日常执法检查,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以及其他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产生不良后果的。
(四)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以制止或不给予行政处罚的;
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或幅度,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五)阻挠或干扰执法部门正常的监督执法活动,致使本地形成假劣食品集散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六)不及时受理、调查、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时,未采取有效措施,不听从统一指挥或行动迟缓不利,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事故扩大的;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八)在通报、报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材料工作中,瞒报、迟报、谎报的。
(九)依据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应当追究监管责任的。
(十)领导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当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十一)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一次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十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利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应当依法追究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通报批评;
(四)行政赔偿;
(六)行政处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一)主动、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且未造成后果的;
(二)行政过错显著轻微的;
(三)因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弄虚作假以及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过错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的过错行为;
(三)干扰、阻碍调查人员进行调查的;
(四)故意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
(五)拒不执行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的决定的;
篇5:2015年房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幼儿园:经研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体局决定召开灵宝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2012年4月21日上午9:30。
二、地点: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召开。
三、参加人员
乡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局直学校(幼儿园)主管食品安全副校长以及故县镇育才幼儿园等28所学校负责人(名单附后)。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携带单位公章;
2、各学校、幼儿园于4月21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灵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所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205室)
联 系 人:彭党舵姜宽峰
联系电话:86350278635032
灵宝市教体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参加会议28所学校名单
故县镇育才幼儿园
阳平镇阳平街幼儿园阳平镇阌乡小学食堂 阳平镇香什小学食堂阳平镇北社小学食堂阳平镇上阳村幼儿园
阳平镇姚王小学
灵宝二高附属幼儿园
灵宝市西闫乡雷家营小学
焦村镇纪家庄小学
焦村镇蓝天幼儿园
焦村镇中心幼儿园
朱阳镇爱心幼儿园
朱阳镇春萌幼儿园
川口乡中心幼儿园
川口乡尚庄小学
川口乡湾底小学
阳店镇娃哈哈幼儿园
大王镇老城幼儿园
篇6: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与岗位工作责任制度。
1、服从学校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认真,热情周到。
2、食品加工场所和仓库要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地面、墙壁、通风、排烟和防蝇、防鼠、防尘、排污设施等要符合要求,仓库及其他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洁净,各类食品的存放符合卫生要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3、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采购各类食品及其原料,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食品采购要索证留票、登记。
4、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运输及食品发放等环节要符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5、搞好日常清洁卫生,做到定期清理、定期消毒,避免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6、切实保证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7、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不得留长指甲,要勤洗手,操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注意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落实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分管领导:学校综治负责人:
篇7: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进行检查恢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9、正确使用添加剂,并做到每日公示。
10、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①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②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食堂工勤人员(签字):
织金勇模学校
篇8: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每天做好本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负责本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齐全、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设备运作正常、洗涤消毒、加工分装、保存分发、处理剩余食品等。监督每天的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确保按质按量向师生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饭菜。
2.妥善保留当天饭菜的样品48小时备查。
3.建立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书面验收制度,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人汇报,在得到同意的基础上有权拒绝当天进货。
4、建立每天学生食堂副食品加工菜单报告制度,分别通知学校主管领导和保健老师。
5、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洁、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工作考核内容。
三、签订本责任书第一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学校。
学校负责人签名_______签约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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