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工资怎么算

关键词:

年假工资怎么算(共14篇)

篇1:年假工资怎么算

年假工资怎么算

在校园招聘后进入职场的毕业生们,马上就要到年底了,大家知道年休假工资报酬怎么算?未修年假,离职年薪又是如何计算年假工资?下面就和乔布小编一起来看看年假工资的资料。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法:

年休假工资报酬=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3。

享受了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的工作人员,支付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按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2的方法计算。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之和乘以12,再加上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乘以12。

未修年假工资计算方式:

未修年假公司得记过职工自己意愿是否同意安排或者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就得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如果不支付标准未休年休假工资将会违反到劳动合同,大家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组成部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

离职年假工资怎么算:

离职年薪是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年薪的折算方法为:(当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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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年假工资怎么算

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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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年假,法定年假休息日是带薪的,按正常工资结算,和平常的工资基本没差别,至于那个年终奖不算在年假里面的,如果年假你没上班,那就是按正常情况算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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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你是特殊行业,比如服务业,那么你法定节加入加班的话,是按3倍薪资算钱的,比如你日新100,那么加班一天就是300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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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你加班的是属于周末调休的话,不算法定年假范畴内的,按200%的薪资算,所以了解清楚你才不吃亏的说哦。

篇3:双倍工资时效应从“知道”时起算

农民工刘某到某物流公司当装卸工, 一直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 他被辞退。离开公司两年后, 他听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 想向某物流公司要求按双倍标准补发工资。有人说现在事过两年已过时效?这理由成立吗?

伟成

伟成:

劳动争议申请时效期间与请求事项的性质有关, 其可分为一般时效与特殊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劳动关系终止的, 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除了与拖欠劳动报酬有关的请求适用特殊时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之外, 其他劳动争议均应适用一般时效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双倍工资是因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而产生的赔偿义务, 并补偿因劳动者付出劳动而产生的支付报酬的义务。双倍工资兼具了对用人单位的惩罚与劳动者的补偿, 并不属于劳动报酬。他不适用特殊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这样刘某自知道双倍工资一说到为此申请劳动仲裁, 时间没有超过一年, 没过诉讼时效。

篇4:年假工资怎么算

我于2003年4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在该公司连续工作已达12年,2014年度未休年假。2015年3月底,我在办离职手续时,发现单位没有支付10天年假工资,遂主张补充支付,但遭拒绝。单位拒绝的理由是:从未限制我休假,我本人也从未申请休年假,故应算我自己放弃休假,所以单位没有义务支付年假工资。请问,这种辩解理由是否能够成立?

读者:曹晓晶

曹晓晶读者: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的规定,休假天数因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以及请事假或病假达到规定的天数的,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你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时间已达12年,依法享有10天的年休假。

安排职工休年假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能以职工本人未提出申请而视为放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第3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7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些规定说明,主动安排职工休年假是单位的强制义务,单位应积极制定并公示年度职工休假计划,并督促职工休假。对于劳动者未主动申请的,也不能视为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自行放弃。本案中,你虽未主动要求休假,但单位也未主动安排,所以不能认定你放弃休假,单位应当按日工资收入的300%的标准向你支付10天年假工资。

篇5:年假工资怎么算

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一、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者休年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但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此外,对于年休假,如果劳动者因自己的原因未休年休假,则不会顺延到下一年,劳动者也不能主张未休年假的工资。至于年休假的工资,我国规定的年休假都是指带薪的,此时单位就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企业职工年休假补贴如何发放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篇6:年假工资怎么算

如题,春节法定假日是7天,还有带薪年假10天,如果还想请5天假的话,工资怎么算,工资基数是2600

[春节是7天,带薪年假10天,如还想请5天假,工资怎么算]

篇7:劳动法年假怎么算

劳动法年假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中对年假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那么才能实际享受到年假待遇。而具体来说劳动法年假怎么算呢?但要是劳动者没有享受年假的话,此时应该怎么支付工资?律伴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法年假怎么算

(一)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二)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二、年假不休息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单位安排,但员工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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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是法律赋予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但也只有达到规定条件的劳动者,才能实际享受年假。此时劳动法年假怎么算呢?需要具体区分是属于老员工,还是新入职的员工,情况不同当然年假的天数也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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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年假工资怎么算

如题,苏州劳动年假中的年度在职剩余在职天数怎么算的?最好能好解答方式?有

[苏州劳动年假中的年度在职剩余在职天数怎么算的?]

篇9:年假工资怎么算

但是单位给的放假通知是从30号到9号春节放假十天,这样合理吗?

[单位春节放假十天,说包括三天年假,七天法定假日怎么算的?]

篇10:工龄工资怎么算

一般的企业都不会注重社会工龄工资,也有一些企业,会制定“线型”的分配政策。但不论是员工的企业工龄工资和生社会工龄工资都和企业的经济效应,企业政策紧密联系。当然,有的企业把工龄工资作为留住人才的一个策略。

例子:比如于1992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19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19=190元整;某员工于1992年3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20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20=200元整。

篇11:工资扣税怎么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人民币。具体如下表: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减去个税起征点3500元的部分

工资扣税公式为: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险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为了让大家能够更直观、明了的了解工资扣税,给大家举个例子:

假设小王月度工资3700元,扣除各种险金后是3000元,低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那么小王是不必扣税的;

假设小王月工资5500元,扣除各种险金后是4500元,利用工资扣税计算器我们可以算出:

(5500-1000-3500)*3%-0=30元

小王每月实发工资=5500-1000-30=4470元。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你知道劳务费是什么吗?工资,补贴?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篇12:产假工资怎么算

很多人休产假,但是产假期间拿到的工资可能不一样,事实上,产假工资准确的说是根据基本工资发放的。但最终的数值不一定等于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根据平时生育保险上缴的基数来算你应得的生育津贴。当然许多公司会根据公司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如果最后总数值大于生育津贴,你就是多得。如果低于生育津贴,公司将将差额补足。

另外,最新规定了工资的发放标准。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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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年假工资怎么算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修订了3次,最初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春节放假三日,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9月18日国务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仍规定春节假期从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直到二次修改后决定春节放假3天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然而好景不长,的第3次修改又取消了除夕为法定节假日,春节放假时间又变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1月1日起施行,一直至今。所以201月27日(除夕)不是法定假日,加班工资2倍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篇14: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2月19日至2月21日(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2月22日至2月25日(大年初四至大年初七)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其中月计薪天数是由国家规定,是当前固定的计薪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2月19日至2月21日(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三)加班,收入除了300%的加班工资,还应该有基本工资;2月22日至2月25日(大年初四至大年初七)加班,收入就是加班工资。另外,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以调休或者换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被调休的部分,则并非休息日,不属于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因每个人的收入情况不同,加班费的数额也就因人而异。”目前,以南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630元来算,2月19日至2月21日( (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三)的日加班工资为1630÷21.75×300%=224.83元,2月22日至2月25日(大年初四至大年初七)的日加班工资为1630÷21.75×200%=149.89元。如此看来,春节连加7天班,加班费应至少为224.83/天×3天+149.89元/天×4天=1274.05元。

在法定休假日,是放假而授薪的日子,即使不工作,也要享受工资待遇,如果需要加班,那么应至少另付正常工资300%的加班费。这种情况下,法定休假日加班,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实际上就是“正常工资”+“300%正常工资的加班费”,即“1+3”工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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