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4篇)
篇1:小说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活着》为现实主义小说,作者余华。此书通过自述的方式描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记录着富贵如何从一个地主阔少爷因为赌博变成一贫如洗的平民,又是怎样经历了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先是败光家产气死了父亲,又在母亲生病时进城找医生时被国民党抓去当兵从而失去了母亲,儿子在献血给县长夫人时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在难产中离去,妻子积劳成疾而终,女婿工作意外身亡,就连外孙最终也在生病时因为吃他煮太多的豆子而死,最后陪伴他十多年的,是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村里人都叫他们两个为“老不死”的。这本小说的叙说平淡却直击人的心灵,余华通过转述的方式让人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的艰难,艰难但还是要坚强地活着。没有理由,不顾一切的活着。
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解放前后社会的一个缩影,在动荡的社会里逝去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因为粮食的因为我想占了多数,这在现在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但事实就是如此。生活在新时代里的我们是很难理解那个年代的,至少我们可以不为粮食而担忧,生在一个好时代,生活下去已经变成简单,但如何好好活着又成了现代人的难题。衣食住行都有了以后,人们开始向着更好的衣食住行出发,于是便出现“房奴”、“车奴”、“卡奴”。时代不一样,但“活着”却依然不简单。
看到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我的祖母,一个驼着腰,身体十分单薄的女人。从我记事开始她就是一直驼着腰的,渐渐的,她需要一根木棍子才能继续往前行。我不知道她的从前究竟是经历了什么,什么样的劳动强度才能让一个人的腰弯得直不起来。祖母的孩子众多,听她说也是两个女儿没养成,一个儿子先她而去,祖父也是在五十岁的时候去世,那一年她多少岁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往后的日子里她一个人起码度过了三十年。孩子陆续地从老宅中搬走,祖母就变成一个人生活,拄着一根拐杖,慢慢地前进。我那时基本每个周末从学校回来都会去看她,听她絮絮叨叨的,一听有时就是两个小时,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内容有时反反复复,听不太清,也不大记得,但基本就是最近发生的事情,然后又说起她的从前。基本上是她想起的她就会说,坐到屁股有点酸了,我就会站起来跟她说要走了,然后她才会反应过来,继而停止。我到现在也没明白支持她一路走过来的信念是什么,也许是旧时代的人就自带这种属性吧,知道生活不易,活着更不易。再看看现在经常发生的自杀事件,我在想是生活变好了的原因吗。
读《活着》,有点伤感,为主人公的遭遇,也想起了从前的一些事情。过去的已经过去,该来还是在来,但我们还可以继续活着,不是么?
篇2:小说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很难说《活着》不是一部悲剧,但它似乎又平静地像只是讲了个小故事。
书中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从解放战争、解放后打土豪分田地、大锅饭、三年困难时期、包产到户、wg时期一直到wg后的一系列时期;家庭也从优越到贫穷,到家人一个个因为意外或者疾病而离开他,最后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牛。
富贵的一生可能是不幸的:因为赌博败光家产从富家少爷变成穷光蛋,父亲也因此离世,怀孕的妻子也被岳父接走。进城给母亲抓药被抓壮丁,九死一生回家之后发现女儿因为高烧变哑了,母亲也已离世。当一切似乎开始变好时,儿子却因为被抽干血而死,女儿嫁了好人家却又难产而死,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一直陪伴他的妻子因为软骨症离世,女婿也因为工地事故死亡,他与小外孙相依为命,却不曾想,小外孙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
他似乎又是幸运的:赌博欠钱,父亲变卖住宅和田地给他还账,却也幸运地躲过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枪毙;生活穷困时母亲一直鼓励他陪伴他,为他撑起这个家;风光时被他打骂的妻子,在他落魄之后依然不离不弃;儿子勤劳孝顺又上进;女儿虽然哑了,却嫁了个疼爱她的好丈夫,他也有了老实孝顺的好女婿和可爱的小外孙。
整个故事就是在你觉得日子慢慢好起来有希望时,又将希望掐灭,但却又留下一点念想,一点盼头,能支撑着活下去。
家道中落,亲人相继离世,这么多次生活的打击,都没能将年少纨绔的富贵击垮,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相伴,在田埂上跟路人讲讲自己的故事。闲适乐观的模样让人很难想象在这个老人身上经历过那么多苦难与挫折,却又觉得可能正是经历过这么多苦难,才会有这种心境。
与其跟生活对抗,不如与它和解。
篇3:小说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读过一本小说《狼图腾》,是一部以狼为体裁的小说,作者姜戎。小说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非常震撼。不舍昼夜一口气看完了。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吸引人的不仅仅是狼的战术狡黠,而是狼的精神,故草原人把它作为一种图腾。当代年轻人恰恰缺少这种狼性。
狼,是凶残的动物,这是以前的的印象,读完《狼图腾》,作者身临其境,与狼共同舞,通过狼的点滴,描绘了一幅鲜为人知、具有很强感染力的画卷。
辽阔的大草原,狼成为一种图腾,赋予了精神化,人与狼的周旋过程中:赶狼、杀狼、崇拜狼的精神无处不在;故事中的毕利格老人一生都在摸索狼性,懂狼,护狼,不赶尽杀绝收放有余的灭狼,和狼斗智斗勇。在作者的平铺直抒中,穿过历史的迷雾,仿佛经历了一场人与自然的生死搏斗。在这场较量中,参于战斗的战士有:人、狼、狗、马、黄羊......一切似乎被赋予了人性化;动物和人都是具有智慧、骁勇善战的战士、感情丰富、团结奋勇。
印象最深的是三场战役,似乎不是在看动物界的残噬,而是一场指挥若定的军事战役,长期草原生活使狼群能预知天气,熟知地形,善布战局。
第一场战役是狼与马之战,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事先埋伏好的狼一次又一次把高大的马群围追堵截至南水洼,先是有计划的把马往设想的方向驱赶,然后扑、咬、耗,井然有序、镇定自若、临危不乱。高大威猛的马在狼的强大功势下溃不成军。在这里,与其说狼为生存而拼命,不如说它是一场军事才能的比拼。“擒贼先擒王”这个战术被运用的得心应手。非常惨烈,其结果因为狼的必胜之心而宣告狼的大获全胜。
第二场战役:狼与黄羊之战。这场战役似乎打的很轻松,因为黄羊在狼面前有点弱智,狼仅仅用智慧和耐心不费吹灰之力消灭了黄羊。对天气熟知的狼利用一个大雪天,潜伏在黄羊出没的草场,耐心等待。等待那些破坏草原的黄羊吃饱了、腆着圆滚的肚子举步维坚,便一哄而上,形成半圆形弧线,留出一缺口,黄羊拼命的往缺口逃命,好多中途因为吃太饱而毙命,逃到缺口的也立即倾泻而下,因为缺口也是死路一条,是一个天然大雪坑。狼依然胸有成竹的驱赶羊群。由于这些没能逃掉的羊群足以人和狼过冬了,因此,聪明的狼并没有赶尽杀绝。为明年流下了食粮,黄羊的繁衍能力极强。狼尚且懂得不赶尽杀绝,人类却喜欢把狼赶尽杀绝。
第三场战役人与狼的战役。自然狼在征服者的面前不堪一击!!(过于惨烈......不忍描述)
这里只想说说狼的精神:机敏、顽强、尊严、团结、视死如归、不屈不饶、友情亲情......
军事才能:布阵、侦察、伏击、善变、狡黠......据说元朝的许多战术和狼的某些战术不谋而合;元朝我国疆土扩展至欧洲大陆,疆域广阔,使周围邻国闻风丧胆,马背上的民族曾经一度辉煌。可见,狼的精神赋予生命力后多么的所向披糜。
文章中,食物链也得到很好的印证,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种之间的赤裸裸竞争发挥的淋漓尽致。
篇4:三体小说读后感1000字左右
谈下总体感受,这部作品构思上尺度很大,不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空间上从地球到银河系外太空,时间上从文#$#%革到宇宙湮灭,如果算上文中三体游戏里面的虚拟场景,得要从中国先秦时期算起了。构思上的宏大,使小说读起来挺瘾的。故事的主题,总体来说,是宇宙间各文明相处的问题,借用文中的理论就是“宇宙社会学”。与之前读过科幻作品相比,这在构思上层次显得更高一些。尽管里面也有相当的篇幅在描写地球文明与外星三体文明的战争。
《三体》全套有三部,个人认为最精彩、最核心的是《三体Ⅱ 黑暗森林》。《本体Ⅰ》更像相声里的垫话儿,到了第二部才入了正活。第二部中,完整地阐述了“宇宙社会学”,其基于两个公理: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二,文明不断地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并在两个重要概念——猜疑链和技术爆炸的基础上,建立起这样一套“宇宙社会学”体系。好像太枯燥了,文中主人公罗辑有个比喻——宇宙好比一座黑暗的森林,宇宙的各文明,比如地球文明、三体文明等,就是森林中的猎人,他们带着猎qiang,小心翼翼地前行着,他们尽最大的可能不暴露自己,一旦发现别的生命,就举qiang消灭,而自己暴露了也会受到其他人的威胁。这就是“宇宙社会学”的重要法则——黑暗森林法则。尽管这个“社会学”的公理存在漏洞,但这应该就是科幻中的“幻”,而“科”就是基于“公理”的“严谨”的逻辑推理。这种硬科幻吸引我这个理科生的地方就在于此,说得在“理”,不魔幻,不玄幻。当然,这也失去不少文科背景的读者。
小说情节的推进是各种的插叙和倒叙,以及第一部中大量三体游戏场景描述和第三部中以文中人物讲故事的形式插入三个寓言童话,有一种电影镜头转换的感觉。这种写作技巧的运用,从第一部到第三部,作者也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我觉得另一个亮点是对人性的揭露。印象最深的是第三部中,外星三体文明占领了地球,要求地球人都搬到澳大利亚去,同时招募地球人维护治安,条件是可以不必搬到澳洲。这时在量的地球人应征,大批去面试被刷的人,无情地嘲笑着那些“地球奸”(这是我造的词);而同时在澳洲大地上,挤在一起的来自不同地方地球人暴发各种冲突。这些都是人性弱点和黑暗面的无情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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