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关键词: 预案 火灾事故 处置 应急

第一篇: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岔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三岔小学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三岔小学内突发性火灾安全事故。

三、 组织领导

1、三岔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潘亨林 副组长:李琴

员:罗光辉

刘家彬

娄方艳

各校成立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灭火行动组负责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火,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现场;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

1 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四、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媒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镇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六、善后处理

1、解除应急状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学校在中心学校公共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下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突发事故影响和损失程度,做好安抚工作,清理现场

3、调查总结。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责任单位写出应急处置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中心学校和派出所汇报,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平坝镇三岔小学

2014年2月27日

第二篇:物业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目的

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提高项目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控制火情

3.1.1消防监控设备报警后,消防监控、值班中心应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出判断,如是误报及时消除并查找原因。

3.1.2员工发现火情现象,要将信息迅速传到消防监控、值班中心。消防监控、值班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

3.1.3火情现场人员经确认为初起微小火势则使用灭火器等设施扑灭,并报告消防监控、值班中心。

3.1.4如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报火灾。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含交叉路口)、起火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3.2火情通报

3.2.1通报命令由在场最高管理者决定并下达。

a)视火情程度决定通报区域。

b)通报顺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3.2.2通报方式

a)语言通报:可利用消防应急广播、闭路电视,室内音响、室内广播等设备,说明情况,疏散路线并稳定人员情绪。

b)警铃通报(宜先语言、后警铃)。

c)如无上述通报设备的,则逐房敲门通报。

3.3协助灭火

3.3.1根据火势,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需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3.3.2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3.3.3用对讲机指派人员在消防泵房内,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3.3.4检查、关闭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烟门。

3.3.5将客用电梯全部降至底层,停好电梯并禁止使用;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使用。

3.4疏散和救护

3.4.1划定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事先划定供疏散人员集聚的安全区域。

a)疏散工作责任到人(最好2人一组)。

b)最高指挥者确定疏散工作负责人。

c)由疏散工作人员引导和护送客户向安全区疏散。

d)在疏散路线上分段安排人员为客户指明方向。

e)对行动不便的人员要从消防电梯疏散。

f)查清是否还有人留在着火或应疏散区域内。

g)由专人负责接待,安置到达安全区的客户,并安抚客户情绪。

3.4.2疏散顺序

a)着火房间。

b)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c)着火层及以上各层。

d)着火层以下各层。

3.4.3现场救护

组织有关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先期处理,或拨打120电话送医院救治。

3.5安全警戒

3.5.1警戒建筑外围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人撤离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5.2建筑物首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建筑,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物件,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指引公安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层及消防控制室(灭火救灾指挥部所在地),为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

3.6通讯联络

3.6.1建立通讯网络,建立本管理处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和《应急通讯录》。使各级有关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预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位和履行职责。

3.6.2保证建筑物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与内部供水、供电等部门的电话,无线通讯联络畅通。

3.6.3建筑物内的电话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畅通,有关层面的工作电话要设专人接听,及时传话。

3.6.4通讯联络工具因火灾受影响的,必须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口语通讯联络。

3.7设施保障

3.7.1保证消防用水、用电供应不间断。

3.7.2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

3.7.3保证伤员救护或疏散物资、运输消防器材的车辆调度。

3.7.4保障大楼消防控制室的正常功能。

3.8后续处理

3.8.1按照公司《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8.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适用记录

第三篇:幼儿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造成;

2、违章使用电器造成;

3、食堂操作不当造成;

5、违章点燃明火造成。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火灾救治工作指挥部: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各教研组长、保健教师任领导小组成员。

学校指挥部领导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负责现场救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安排现场的具体工作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小组:

(1)疏散引导组:副园长及教研组长 (2)安全救护组;保健教师及各班班主任 (3)灭火行动组;后勤人员

(4)通信联络组:园长,主要负责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1、园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接警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

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立即指挥各组采取行动并关闭电源。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园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幼儿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有组织地疏散幼儿,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幼儿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大门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镇领导汇报,联系110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四篇: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新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3、东堡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的程序

(一)各片、行政村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报告;××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村、土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的程序

(一)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不得参加;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应根据火情动态,按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防火巡逻值班人员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防火办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五)根据火情需要,××领导应亲自或指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赴火场督查,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指挥部和县防火办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有领导坐镇指挥,并组织××干部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干部迅速组织的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乡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和单位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五)秩序维持。××派出所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六)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派出所和各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防火办。

(七)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及时报导,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第五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

(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

(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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