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及教育范文

关键词: 注册

第一篇:安全资料及教育范文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提交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四)补办执业证或执业印章

1.补办申请表及书面说明;

2.损坏的执业证、执业印章残件, 或者在所在地省级主要报纸刊登执业证、执业印章遗失声明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二、办理程序

(一)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有关中央企业)。

2.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有关中央企业对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初审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不予注册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执业证或执业印章补办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聘用单位证实。

2.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有关中央企业审核。

3.安全监管总局复核、补办。

有关表格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受理注册、补办申报材料(联系部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邮政编码:100029,电话:010-64937467,64897067带传真)。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修订版)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条、第三条、

第五条。

(三)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

(四)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

(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六)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发[2011]26号)

(八)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中央在川企业、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所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2、附件资料(一式一套):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详细说明见附件1);

③企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证明文件(详细说明见附件1);

④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详细说明见附件1);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合格证书(详细说明见附件2);

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详细说明见附件3);

⑦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及教育情况(详细说明见附件1);

⑧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前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

⑨企业自有产权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详细说明见附件1);

⑩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详细说明见附件1);

(11)企业安全生产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置(详细说明见附件1);

(1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详细说明见附件1);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应

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诚信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只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核验: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应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有效)复印件(需交验原件);③住房城乡建设厅认为应当提供进一步说明①—②的其它申请材料。

2、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延期,应当按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审查,企业按照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提交资料:

①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②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③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评价分值低于70分(含70分)的;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期申请的;

⑤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属于本款①、②、③项情形之一的,企业重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公示后转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对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核查结论在7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其他要求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用A4计算机纸打印(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填写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后,直接打印出附带条形识别码申请表);

(二)申请人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附件材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应按上述所列申报材料顺序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装订顺序应与目录顺序一致,企业相关人员材料顺序应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顺序一致);

(四)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申报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复印件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否则复印件无效。(复印件需保持与原件大小一致,证书复印件应包括编号页、照片页、内容页,如有续期记录、变更记录,还应包括续期页、变更页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 中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打印;

(二)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中央、省级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三)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骑缝章)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

(四)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六)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见取件须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028)86948961

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028)86913475

2、投诉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36381

住房城乡建设厅:(028)85568206

3、网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

1、

2、

3、

第三篇:认定资料及程序

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 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实地调查内容

1、 查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

2、 查验企业章程;

3、 查验企业法人、合伙人(股东)、身份证;

4、查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情况,财会人员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电算化证书;

5、审查企业建帐及核算情况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建帐及核算要求,实地查验帐帐、帐实是否相符,是否能够正确进销项税额、按期如实申报纳税;

6、查验银行开户证明及验资报告;(实物投资需提供合法发票);

7、查验银行对帐单及资金往来情况;

8、查验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场地来源证明(如: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租赁发票,工业企业必备的厂房、机器、设备及生产工人);机器、设备购买发票;

9、查验有关购、销合同、协议书;

10、查验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1、查验其他特许行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明;

12、查验其他有关资料;工业企业租人机器、设备的需查验:机器、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机器、设备清单。出租单位的产权证明(发票);生产工人花名册(工资单)及上岗资格证书;租赁机器、设备费用支付凭证。

13、对商业企业法人、出资人、财务人员、相关人员(销售、采购、仓储、运输人员)约谈,并做约谈记录;

14、实地查验企业财务室的安全防盗设施是否到位。

必备条件

1、

2、 帐制建全,能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 年实现应税销售收入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

3、 资金充足,商业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4、 工业企业须有相应的设备生产能力,商业批发企业须有仓库、零售企业须有与经营规模相应的经营门面房。

5、 有健全的财务室安全措施,铁制门、窗,保险柜,安全保卫制度。

6、查验的上述证件、凭证合法、真实。

第四篇:血防活动资料及图片

安桥小学邀请县血防站工作人员来校讲解血防安全知识

2015年9月21日,应我校邀请,无为县血防站工作人员来我校进行血防安全知识讲座。工作人员为我们详细讲解了防血吸虫病等专业知识,使广大师生受益匪浅。以下为本次活动图片:

第五篇:电梯年检资料及程序

电梯年检所需资料及程序: 1.上一电梯检验报告;

2.电梯使用登记证(上面需贴有上一检验标志)复印件;(如无请到凉山州政务中心3楼质检所窗口办理)。 3.电梯自检报告使用单位盖章签字;

4.电梯报检申请表使用单位盖章签字并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5.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无需提供使用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使用单位电梯人员操作证(司机证及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如无请使用单位安排人员到凉山州特检所4楼找廖姐办理电梯操作证) 7.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安装单位负责人一起办理报检手续,到特检所9楼找徐所长报检,徐所长安装检验人员后交付电梯检验费后才安排检验。(注:电梯检验费在一楼报检大厅缴纳需带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8.年检电梯在拿到检验报告时需带上电梯使用登记证原件到凉山州特检所4楼找廖姐在电梯使用登记证原件上贴年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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