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在友谊作文

关键词: 友情 名曲 接受 作文

我一直都在友谊作文(精选16篇)

篇1:我一直都在友谊作文

回首往事,日子中竟全是斑斓的光影,记忆的屏障中,曾经心动的声音已渐渐远去。

往事是尘封在记忆中的梦,而你是我唯一鲜明的记忆。那绿叶上的水珠,是思念的泪滴。

那年冬天,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谊,我忍不住怅然泪下。

我和小丽是多年的好朋友,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记忆中的她,总是喜欢叫我小如,而我也总是叫她小丽。每天不管是在上学还是放学,总能看见我们的身影。同学们老说我们跟姐妹一样形影不离。但却是这样一件事,使我们之间有了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

那天上体育课,我们一起跳长绳,她胆子大,没一会就学会了,可是我胆子小,不敢冲上去和她一起跳。老师和同学们都夸赞她,说她好勇敢,回过头说我胆子小。我好难过,我偷偷跑回教室,在教室里大哭了一顿。等到自己哭完了,我便出来了。小丽看见了,就大声地问我:“咦,你怎么哭了。”那双眼睛里充满了对我的轻蔑与得意。然后她向周围大喊:“小如哭了,小如哭了。”老师和同学们闻声儿来。

从那时起,我便看见了他们眼中的嘲讽。许多同学看见我都会说:原来你是一个这么胆小的人。也是从那时起,我便和她不在那么友好。

天知道我那天流了多少眼泪,因为她的一席话,将我伤得体无完肤,可她却没有丝毫歉意。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后来她虽有真诚致歉,可我心里还是梗的慌,胸腔的憋闷让我记忆尤新。我虽然难过,但我仍然珍惜这份友情。她在我们之间硬生生地划裂了一道鸿沟。

回望过去,这道鸿沟无法修补,也无法忘却。岁月赋予了我们一面神奇的长镜,让我们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了她。回望这件事,我内心无法放下,也无能为力。

篇2:我一直都在友谊作文

小咪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之间的友谊给彼此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我们都用心维护着友谊的小船。可是没想到,因为一次意外,我们那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那天下午,我们在上书法课,小咪坐在我的旁边。蘸墨水的时候,我不小心把墨汁弄到小咪的衣服上了。小咪生气地说:“这可是我新买的白衣服,你知不知道,白色衣服弄到墨汁是很难洗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立刻跟她说了声对不起,可是她一直在说我,还说以后再也不理我了。那时,我也很生气,心里暗暗地说:“不理就不理,我都已经说了对不起了,你还埋怨个不停。”

“不理就不理。我才不要你这么个坏蛋朋友呢!我说你一句,你就要说我十句!”于是,我也很生气地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没有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了。

几天后,我们班要上体育课,老师说:“今天我们班练习长跑。”过了一会儿,我们做了一下准备活动后,就开始练习长跑了。口哨一响,大家撒开腿就跑。跑着跑着,小咪累了,有点跑不动了,腿一软,就摔倒了。“哎呀!”小咪不小心绊了我一下,我也摔倒了,她赶紧说了一声对不起,我笑着说:“没事,你看,连摔跤都是我陪着你呢。”两个坐在地上的人看着对方,不禁笑了起来,之前的不愉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

我们向彼此道了个歉,都原谅了对方,灿烂的笑容又回到了以前。

篇3:我一直都在,你一定要来

毕业快两年了, 毕业后苏然就回到了家乡工作, 安稳一生。

苏然曾经爱过一个人, 一个温暖的人。书上说, 如果你遇到一个温暖的人, 请牵紧他的手, 因为一个转身, 他就不在了。可是, 苏然却早早地放开了他的手。

此刻, 苏然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 当年他们一起读书的地方。她觉得, 即使没有沐的陪伴, 一个人来怀念下他们曾经的爱情也是好的。她曾经对沐说过, 你还欠我一个旅行。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 沐曾对她说过要带她去衡山玩, 带她去凤凰古城, 带她去……最后却终未成行。彼时, 他要毕业她要实习, 好不容易两个人都毕业了, 他去了更远的地方, 为了未来, 为了生存。她却应了家里的安排, 回到了家乡工作。他像所有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 每天挤公交地铁上班, 暮色黄昏的时候, 回到自己租住的小房子里, 一天又一天, 只有当长假来临, 他们才计划着见上一面, 辛苦而幸福地维持着这地图对角线上的爱情。短暂的相聚过后, 换来的便是长长的别离。

可是那时候的他们, 虽然动摇, 却从未放弃。每每相聚, 苏然都很珍惜, 两人相依偎在一起, 一整夜都不睡觉, 拉着手静静地说着话, 在沐描绘的未来里, 有她, 有他们的小家, 这些已然足够, 足够苏然将自己付出, 所有的苦在见面的那一天土崩瓦解。

可是这一切被现实彻底无情地击垮。在他们相爱三年后, 沐的妹妹要结婚了, 沐向自己的父母提起了从小生长在优越环境中的苏然。沐是大山里考出来的穷孩子, 这在村里本来就是一件脸上有光的事情, 优秀的儿子找到了女朋友, 淳朴的山里父母可高兴坏了, 连忙叫他带回家来看看。

苏然就这样跟着沐来到了他的家, 比起自己从小生长的光明环境, 沐的家在苏然眼里, 显得破败不堪, 低矮的木房子, 狭窄的过道, 昏暗的房间, 还有一大家子乡里乡亲。苏然说, 我想看看你小时候的照片, 好不好?沐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便凝固住了, 那样的表情, 苏然一辈子都会记得。我没有照片, 沐慢慢吞吞地说出了这句话。

苏然环顾着这低矮的屋子, 狭小的空间中, 如果不是眼前还站着那个让她熟悉的人, 她真怀疑自己是不是乘坐时光机穿越回到了几十年前。这里的一切都有他生活过的痕迹, 残破的木桌上, 还摆放着沐小时候学过的课本, 摇晃起来发出古怪的“吱嘎”声的木床上, 堆放着她曾经买给沐的外套和衬衣。墙壁上, 还有各类明星的画报, 不起眼的角落里, 竟然歪歪斜斜地写着:我一定会来, 你一定还在。苏然的手指拂过这句话的时候, 嘴角不禁泛起一丝微笑, 这是属于他们的话语, 她的那一句便是:我一直都在, 你一定要来。

曾经多少个思念他的日子, 这两句话, 支撑着她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他也是。在不见面的日子里, QQ、电话、短信, 所有的通讯工具都用来帮他们传递爱情, 她的世界, 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儿甜, 足以颠覆所有思念的苦。

走出沐的屋子, 苏然他们来到了客厅, 老式的家具是用漆涂上去的, 经过时间的洗礼, 早已辨不出颜色, 脱了漆的部分光秃秃地露在外面, 像一个光着屁股的孩子。电视机也是老式的彩电, 会发出滋滋的声音。沐的父母是一对很淳朴的山里人, 比起自己爸妈那略显年轻的容颜, 沐的父母要苍老很多, 他们含辛茹苦培养了两个大学生, 很是不容易。

村里的习俗是出嫁的前一夜, 姑娘要守夜, 要拜祖先, 新郎接亲的时候, 要在门前的路上放倒很多大木头, 俗称“拦门”, 还要“哭嫁”。形形色色的出嫁礼仪让苏然顿时目瞪口呆。沐的爷爷是一名老中医, 在这个小山村里, 也算小有名气的了, 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 他不停地对苏然说着什么, 苏然虽然大部分听不懂, 可还是会迎合着爷爷。凌晨四点, 新郎上门接亲了。苏然依稀记得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随着新娘的哭嫁声, 还有震耳欲聋的锣鼓声, 苏然跟着接亲的队伍一起走出了大山。

临行前, 沐的爸妈塞给苏然一个大红包, 苏然没有数, 想象着应该不少, 苏然没有拿, 推搡着退了回去, 因为知道他们赚钱也不容易。新郎的花车越来越远, 苏然转过头, 看着沐苍老的父母, 汽车向前, 他们的身影越来越小, 越来越模糊, 雨水冲刷了她的思维, 不知道坐在车里的新娘会不会舍不得, 至少在那一刻, 苏然的眼睛是湿润的。

苏然回家后, 就将自己跟沐回家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父母, 没想到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决不允许自己的宝贝女儿和这样的穷小子在一起, 即使他才华横溢, 有着优秀的成绩和满腹的本领。那段时间, 他们几乎监控了她所有的对外通讯, 只要她的手机一响, 他们就将手机抢了过去, 在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情况下, 她也只好忍痛斩断情丝。

曾经, 他们是多么好的一对啊。沐对她很好, 什么都依着她。苏然想到了他们在一起时候的情景, 想到了他们的坚持, 曾经说好一直一直走下去的, 可是到最后, 却还是逃不过现实。

大抵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吧?最爱的那一个, 永远都是不在身边的那一个。此后的岁月里, 苏然又是一个人过日子, 一个人吃饭, 睡觉, 上班, 下班。她不再记得梦想, 不再记起与爱情有关的任何东西。

她成了一个典型的宅女, 她变得安静, 不爱说话。偶尔看看书、写写字, 听听音乐。只是每每深夜来临, 她会想起内心里那个尘封多年的名字, 拂去心上的尘埃, 一切都还是那么清晰。其实她自己知道, 有的人, 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有的回忆, 一辈子都无法磨灭。

其实他们一直在同一座城市生活着, 他因为没有深厚的人脉关系, 供职于一家私人公司, 靠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努力着。有的时候就是这样, 世界可以很大, 大到一转身便失了彼此, 有的时候世界又很小, 小到人生何处不相逢。小小的县城里, 他们却从未遇到过, 她听说他找到了新的女友, 于是偷偷地去他博客上看, 她看到了他们的幸福, 女孩有着齐眉的刘海和大大的眼睛, 那女孩不见得比她漂亮多少, 可是他们看上去很和谐, 很幸福。看到这里, 苏然除了默默地关掉电脑, 除了祝他幸福以外, 她还能做什么呢?

如今的苏然除了工作之外, 就是一个不断相亲的失败女人。每次面对不一样的面孔, 说着如同复制一般的对白, 白开水一样的心情。她的不断相亲终结于一个医生, 那是个不错的男孩, 有着不错的家世和稳定的工作, 是父母眼中完美的那类男孩。

在父母的鼓励下, 他们开始交往了。可是, 男孩对她总是不咸不淡, 他有自己的爱好, 自己的世界, 自己的纪念日, 苏然在他的世界里, 可有可无。有的时候苏然自己都怀疑, 这是在恋爱还是干什么?终于有一天, 苏然还是和他分开了, 因为他的不在乎。

分手后, 苏然也渐渐明白, 原来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与其苦苦等待, 还不如过好自己的日子, 除了怅然若失, 她什么都没剩下。唯一留下的, 只有梦里那张熟悉的脸, 和曾经相爱的画面。

如今, 当苏然再一次来到他们相遇过的那座城市的时候, 斯人早已远去。时光的轮轴转了一圈后, 仿佛又回到了原点。学院的变化是很大的, 从前他们最爱去的那条街, 小吃还是那么诱人, 对面的商铺也如雨后春笋般开了一家又一家, 那些年轻稚嫩的面孔, 不正如当年的他们么?

这里, 多少人来了, 多少人又走了。多少人在一起爱过了, 多少人分开了恨着。这里见证了太多太多幸福的笑脸, 也见证了许多悲伤的离别。

街边时不时有年轻的大学情侣们或相拥或牵手走过, 苏然看着这些单纯而幸福的面孔, 嘴角渐渐泛起笑意, 那样的青葱岁月, 她也曾有过啊。而这些相爱的人们, 四年之后, 又会是怎样的天各一方?

篇4:我一直都在

高以寂一边傻笑着一边想象莫七七收到礼物时的滑稽可笑的表情,不禁“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行人纷纷用看恐龙的目光看他,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这时候的他,连空气都觉得是香的。

然而想象与现实总是有很大的差距,当高以寂站在咖啡店的橱窗前的时候,他僵住了。他分明看到了那个单细胞生物正乐呵呵地伸手去抹掉对面座位上的男生嘴角上的番茄汁。至于那个男生是谁,高以寂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那一刻,高以寂很想像电视剧中的情节一样,狠狠摔下那盒蛋糕,潇洒地调头走人。可他不能这么潇洒,这是他学了足足一个月才做好的蛋糕啊,他舍不得,也很心疼。

高以寂拎着蛋糕,灰溜溜地离开了。在路边看到一只脏兮兮的小狗。他觉得他和它同病相怜。于是他打开礼品盒,把蛋糕撕碎一点一点地喂它。喂着喂着高以寂就觉得有液体流了下来了,他哭了。他冲着小狗狂喊起来:“莫七七你个笨蛋!你真是小狗!”他是真的受伤了。

手机很不应景地想起来,是莫七七发来的短信:“你怎么还没到啊?等你很久了啊!我还想介绍我男朋友给你认识一下呢。快过来啦!”高以寂没有回复她,但手机依然不依不饶地振动着。

第二天,莫七七看到高以寂,立刻冲上去劈头就问:“你干嘛啊?昨天晚上我生日你居然放我鸽子!”可是高以寂面无表情,擦过莫七七的肩就走了。莫七七一时间愣住了,他是从来都不会这样子对她的啊,每次他看到她都是笑嘻嘻的。这种如此强烈巨大的失落感紧紧地缠住了她的心脏,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躺在宿舍的床上,莫七七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头顶上的天花板,高以寂那面如死灰的表情还一直黏在天花板上不肯散去。她用力揉了揉眼睛,嘀咕:“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啊……”刚好给旁边的室友听到了,室友问:“在一个人自言自语些什么呢?对了,怎么最近没有看到那个傻小子来找你啊?”

“哪个傻小子?”

“就是姓高的那个啊,他不是每天早上都会来‘骚扰’你的么?”

“……我也不晓得他怎么了,发觉他今天怪怪的。”

“我说你到底还是不是个人啊?白痴都看得出那家伙喜欢你好不好?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啊?”

对不起他的事情?好像没有啊。莫七七扯著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用力地想着。像这种单细胞生物是很难想通一件事情的,所以她的身边通常总是会有一位高人指点。室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掐住莫七七的小脖子,摇着她的大脑袋,大声吼道:“你不是交了新的男朋友?那个姓高的是不是知道了?真是笨得要命!”莫七七再次愣在那里,估计她要好一会儿才能消化完室友话里的含义。

当她终于理解完室友所讲的一番话时,手机又响起了,是顾准,她的新男友。接着,她便忘了一切,甩下拖鞋,也甩下刚才的事情,抓上外套就往外跑。

莫七七回来时已经是夜晚10点多了。在吹着微风的路上,莫七七突然想起了高以寂那张忧伤的脸,他现在在干什么呢?莫七七拨通了他的电话。“喂~”很甜的女生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莫七七吓了一跳,差点没把手机丢掉。要知道,高以寂一直以来都是只跟她有来往的,现在怎么会跟别的女生呆在一起呢?并不是说高以寂长得不好看,相反的,他是一个魅力与诱惑力都同时具备的人,只不过他一直拒绝跟莫七七以外的女生有来往。

莫七七的小脑袋怎么想也想不通,快要疯掉了。接下来的事情就像庸俗的肥皂剧一样了,她那颗脑袋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她此刻最想见的高以寂的胸前。两人在看清对方的脸的时候都怔了几秒钟。“喂……高……”没等莫七七说完,高以寂便又像上次那样擦过她的肩膀,走了。与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他身旁多了个女生,除莫七七以外的女生。而莫七七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喂!高以寂你什么意思?!现在是怎样啊?我到底哪里惹到你了?”高以寂面对这一连串的追问不做任何反应,始终没回头,但他的肩膀微微地抖了一下,没有人知道此时他内心的苍白与无力。有那么一刻,他想马上转回身子,可是他不敢也不能。他几乎是拖着旁边的女生走的。

莫七七就这么一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被丢弃了的流浪狗。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么难受?是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以前被别人怎么打怎么骂也没有这么难受过。她拍拍脑袋,想:我是不是病了?附近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她想起小四的文章:阳光把我们的侧脸照得一半明亮一半阴暗,我害怕我和你朝着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走去。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莫七七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之间会因为这样而僵持一个礼拜。可是她还是很不习惯没有高以寂“骚扰”的日子,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觉得缺少了点儿什么。至于究竟是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是免费送来的早餐?或者是高以寂?真是想不明白。“想不通就不要想了!你这笨脑袋……”这是高以寂常常对她说的一句,说完这一句通常会伴随着这样一个小动作——刮她的鼻梁。才没过多久,她竟有些怀念高以寂的这个动作了,她的确是病了吧。

这周的周末晚上学校将会举行一个晚会,各种各样的人会将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展现出来,举行晚会的目的就是展现学生们的才艺。很显然,莫七七这样笨手笨脚的人自然是不可能有什么才艺可展现的,本想在宿舍睡个饱的莫七七被好友不由分说地硬拉了去看晚会。

现场特别热闹,虽然不能说是“一锅蚂蚁挤在一起”,但也能算得上是“一窝蜜蜂在嗡嗡叫”。表演到一半的时候,莫七七就已经看不下去了,因为几乎都是清一色的街舞表演,莫七七暗自在心底骂道:“这帮臭男生就知道耍帅,以为跳个什么舞就是万人迷了!切!”而一旁的好友却看得如痴如醉,还不停挥动手中的花,孰不知花瓣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就在莫七七刚垂下脑袋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大家好!我是高二年级的学生高以寂……”她猛地抬起头来。

舞台上,灯光照在高以寂的侧脸,一半明亮一半阴暗,他的睫毛确实是比女孩子的还要长,像两把刷子。他无比优雅地坐在钢琴前面,像极了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观众看了那么久的街舞,这么温柔且平静的钢琴演奏无疑会带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就像平静湖面上吹过的微小的风,洒下微细的雨。于是观众们狂叫起来。前奏响起,高以寂对着钢琴上的话筒,缓缓地说:“这首歌我想送给一个……朋友,一个神经很大条的朋友。这首歌叫做《我一直都在》。”他的声音是很有磁性的那种,就算没有伴奏也很有震撼力,歌声轻轻在风中飘扬,所有在场的人都被吸引走进他的小世界里面了。默默地坚持、默默地喜欢、不被了解的小小的暗恋都飘进人们的心中。

“我一直都在你身后等待,等你有一天回过头看我,我的笑送给你希望你快乐,你的难过都给我,关于你的一切我都好好收藏着……”听到这样的歌,想必再怎么笨的人也应该明白了吧?莫七七被一种特别复杂的情绪包围住了,把“复杂”这样的词语用在她身上好像有些牵强,她不适合。总之此刻她有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感觉。她竟不知该是喜是悲了。

后来,莫七七常常会想,要是当时高以寂没有那次表演,那么他们现在会怎样?朋友说,有的人,尽管你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要忘掉他,已经要用尽一生。莫七七想,高以寂一定是她要用尽一生也无法忘记的人吧。因为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说着,我一直都在。

篇5: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还记得那天中午,吃过午饭,看见“奶添”“奶思”“奶油”等,你们五个并排走着,有说有笑,但好像就是忘了我一个人。阳光明媚,却半点儿也照不进我的心中,心里满是黑压压的乌云。我甚至觉得没有我,你们会相处得更好!

我默默地尾随你们,跟久了,佻们也没注意到我,我就真得觉得我在你们之中就只算一个连“小渣渣”都不如的人。

于是,我果断大步流星地跨到你们面前,抛下“绝交”二字便扬长而去。

晚上,回到家。我又把你们和我加的微信狠心删了。

第二天,有节体育课。老师叫我们绕操场跑五圈。我当然是不想的,可双腿却还是自觉地跑了起来。我因为昨天的事而心不在焉地跑着。“哎呀!”一不留神,踩空了,就摔在地上。小腿上的鲜血不断地往外“涌”出,我忍着疼痛,想站起来却没有力气。心里黑云压抑,狂风呼啸。

“奶冻,你没事吧!”“还疼吗?”……我听见一连串的问候声传进我耳中。她们慢慢将我扶起送去了医务室。心里云散,风止,阳光映着彩虹。我十分感动,你们不但不生我气反而还帮助我……

也许在宇宙中我们是极小中的渺小,处处存有冒险,可你们的存在成了我最坚强的后盾!

篇6: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其实友谊一直都在。有人曾经对我说过,只要和一个朋友有几年不联系,那么再见面也只能是像见到陌生人一样打招呼。我并不这么认为。

友谊这种东西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只有用心去感受才能知道。真正的友谊是不会变质的,真正的友谊是坚不可摧的,如果真正的友谊,哪怕是几年不见,再见面也不可能感到陌生,只会有一种老友相逢的感觉。

有一本书叫做《羊皮卷》,里面有一个道理,是:“借钱是以友谊为利息”。可如果不借,难道不会伤害友谊吗?其实真正的友谊可以做到相互信任,有借必还,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我们有两年没见了,而今年暑假我们俩再一次见面,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感觉正常交谈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少了许许多多的客套话,让我感觉好像并非两年没有见过一样,而是觉得还和以前一样,好像我俩一起的话题永远都说不完似得。

篇7: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记得是上次的运动会,万里无云,骄阳似火。

我忽然觉得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背,回头一看,原来是翰林史,他说:“这次的接力赛,你紧不紧张!”我回答,说:“还行,有一点点紧张。”我听了他的话,压力减轻了一些。

开始比赛了,我从吴婉停的手里接过接力棒。飞奔起来。

“啊!”我由于跑的太快,脚扭到了,倒在地上,腿破了皮,血像小瀑布一样流了出来。我感到有人扶我,是翰林,他说:“没事吧!加油,再坚持一会,就到终点了。”我鼓起勇气,一步、二步……的跑到了终点。

这次我们班排了个第7名。我觉得都是自己的错而感到羞愧。

在我的心目中,有了2个背影:我和翰林。阳光下,他们笑着,走着!

篇8:在,我一直都在

白花充满了整个街道,12月13日,是南京,中国,永远的痛。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只觉心中压抑,偶尔迎面走来一个人,胸前别着白花,面色凝重,那白花白得刺眼,让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到鸡鸣寺前,突然发现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有一个孩子方阵,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显然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每人手中擎着一支红烛,那红烛正流着泪——红宝石般的泪。

这时,一个大妈神秘兮兮地靠近我,怀里抱着个包,四处张望着,似乎在躲着什么。

“小姑娘,买根红蜡烛吧,才20块一根,多便宜,买一根悼念悼念这些人,顺便给自己祈祈福,多好!”大妈神采飞扬,笑容满面地对我说着。

那笑容,真刺眼。

我冷冷地笑了一下,拿出了20块钱,买了一根红烛。看着那位身穿黑色风衣的大妈,我只觉得,她的背影……好……好渺小……

天飘起了雪,越下越大,不一会儿我的肩上就落满了雪。

我点燃蜡烛,它流下了红色的泪。蜡烛,你也在为这位大妈感到悲哀吗?

我伫立在纪念碑前,默哀……

无意中,我发现不远处有一个老乞丐坐在台阶上,神情戚然。

我走上前,把蜡烛递给他:“给你取取暖吧!”老乞丐抬起头,我惊讶地发现,他的胸前也别着一朵小白花。

老人看了我一眼,默默地接过蜡烛。他越过孩子方阵,拂去碑前台阶上的雪,将蜡烛轻轻地放在台阶上,鞠了三躬。

我忽然觉得这位老爷爷的背影是那么高大。

“地下更黑,更冷。”老爷爷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背上他满是补丁的蛇皮口袋,晃晃悠悠地走了。

我一直注视着他的背影,直至变成一个小黑点。

当遇到那位大妈时,我不禁在心底大喊:“民族精神,你还在吗?”

但望着这位老爷爷的背影和远处的孩子方阵,我释然了。

入夜,雪渐渐变小,整个南京城都笼上了一层白。

风呼呼地吼着,我好像听到有人在说:

“在,我一直都在!”

点评:鲁迅说:“唯有民魂是最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本文剪辑的最大机智也正体现于此。作者没有将镜头对准政要,大国狮吼;而将镜头对准了草根,以小见大。让我们听到了一个民族雄浑的呐喊:“在,我一直都在!”

本文剪辑的功力闪现于三个方面:

1.事很“紧”。作者抓拍了自发聚集起来的孩子方阵、卖烛牟利的大妈、“己冷,更感亡灵冷”的老乞丐等三个镜头,做到了“三一律”:故事发生在一天之内——12月13日,地点集中在一个场景——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情节服从于一个主题——国家公祭。

2.情很“炽”。三个镜头,各蘸浓情:孩子的“泪”中噙满“哀悼”与“缅怀”,大妈的“笑”中尽显“忘却”与“漠然”,老乞丐的“话”中饱含“铭记”与“追怀”。镜头二和镜头三在对比中直面现实,镜头三和镜头一在传承中照亮未来。

3.理很“切”。本文昭示的“理”是“哀逝者,警国人”。作者为什么要确立这一深邃主旨呢?因为作者从老乞丐身上真切地感受到了对“逝者”之“哀”;从孩子身上真切地感受到了“哀之”是为了“鉴之”,更是为了不“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从大妈身上真切地感受到了“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的警钟鸣响。

“剪”需要眼光,“辑”需要匠心。我们坚信:只要你慧眼独具,机杼自出,你剪辑出的生活将更加洗练,别样精彩。

篇9: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响是我小学同学,他童稚未消,我天真单纯,稚气的我们志趣相投,很自然的,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课余我们一起玩耍,假期我们相约一起踢足球、打篮球……足球场、篮球场留下我们活跃的身影,羽毛球馆回荡着我们欢快的笑声。我们互相帮助、共同成长,老师、同学都说我们是形影不离的两兄弟。

时光飞逝,转眼,我们六年级了,还有一个月就毕业了。学习任务重了,老师、父母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升初的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又是一次数学模拟测试,老师捧着改完的试卷走进教室,黑着脸说这次成绩不太理想,平时数学成绩很好的几位同学,这次没有发挥好!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打开试卷,醒目的“120”跳入我的眼帘,满分,我松了一口气。眼神偷偷瞟向响,响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低着头,我看不到响的表情,也看不到他的分数,算了,还是下课再问响吧。“叮铃铃……”

下课铃响了,我快速地拿起试卷,跑到响面前,兴奋地说:“响,你看,我考了满分,你考了多少分?”响抬起头,幽怨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我惊愕地望向响的试卷,“104”,怎么可能?响的成绩一直很优秀,与我不相上下,这次怎么啦?我询问地看向响,他却没有理我,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那天放学时,我们两个第一次没有站在一起,响远远地避开我,没有理我。那几天,我用各种办法接近响,都被他刻意避开了。我沮丧极了,没想到响会因为分数而疏远我,难道我们的友谊这么不堪一击吗?难道友谊就这么离开了吗?渐渐地,我不再相信友谊,我将一切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那天上午,正上着语文课,同桌的一声惊叫打破了教室的宁静。语文老师讶异地看向我们,“呀,晟同学,你流鼻血了,谁有面巾纸?”“我有!”响亮而熟悉的声音,是响!来不及多想,响已经拿着纸巾冲到我面前,帮我擦去鼻血。我的眼眶湿润了,望向响,响也正用清澈、关切的眼神望着我。呵,原来我并没有失去珍贵的友谊,原来友谊一直都还在我的身边!

毕业的那天,响送我一张他的照片,照片的背面写着:我永远是你的朋友。我小心地将响的照片珍藏在我的毕业相册里。现在,我和响虽不在一个中学,但是我们彼此珍藏着这份友谊,经常互发信息鼓励彼此,我们约定:努力学习,三年后,在淮高再见。

篇10: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我跑在坑坑洼洼的操场上,忐忑的心顿时装满了我的脑海,唯恐小伙伴们抓到我。眼看对面布满雨水的跑道,脑海突然浮现了一个念头:从那里飞奔过去,他们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于是我鼓足了劲,用力将右脚一蹬,就在这一瞬息之中,我踩上那绿油油的青苔,身体迅速失去了重心,只听“咚”的一声,一头扎向那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我顿时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原来酷热难耐的阳光霎时洒在我的身上,我突然感觉好温柔,好舒服。可惜这段美好的时刻一瞬间时被疼痛撕扯得支离破碎,我眼冒金星,神智越来越模糊,望着从额头上流下的血液,我竟感觉万分沮丧。

也许是因为我们还处在儿童阶段,小伙伴们看见我如此惨样,都纷纷大笑。许久才见我从额头上流下的鲜血,顿时都煞白了脸,渐渐的,我感觉我的眼睛越来越沉重,最终闭上了!醒来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父母说,他们为了我,都纷纷用自己胖乎乎的双手抬着我,顶住那炙热的阳光,一步一步,艰辛的把我抬到了医院。我看着小伙伴儿们那同情的目光,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

殿宇楼阁与时间擦肩形成了可触摸的古建筑,厚重而永恒,物件字画,玉石光缠绵形成的可触摸的古董,唯美而珍贵,而你我在青春年少的邂逅之中,形成的可触摸的回忆,越发沧桑越发展光,不长不短,我们携手走过多少岁月,愿接下来在没有对方的岁月里,彼此互望,也能拥有一个崭新的明天!

篇11:友谊一直都在作文

春日,和煦的阳光照射着大地,小草探出头,发出感叹:阳光很柔和;夏韵,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大地,刚出头的荷花,发出感叹:阳光很刺眼;秋拾,无息的阳光照射着大地,落地的黄叶,发出感叹:阳光很迷人;冬雪,温和的阳光照射着大地,落地的雪花,发出感叹:阳光很珍贵。

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眨了眨眼,向我微笑。而我的心中,却是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想一想,自己来这个学校为了什么。难道为了只是那一次又一次低的可怜的分数吗?难道只是为了老师那一顿顿的批评,而屡次上不去的分数吗?不!我哭了,哭得好伤心好伤心

坐在树林旁的阶梯上,我默默地下了头,无语静默流泪

“小茼,”一个声音惊醒了我,我缓缓抬起了头,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雪和小茜。“哦,原来是你们。”我连忙答话,偷偷用手抹掉了鼻尖上最后一滴泪水,小茜恰似心理学家,看出了我心中的滋味。“小茼,是不是不开心呀?成绩不好吗”我望了望她,点了点头,随即又将头深深的埋进怀里,不想让她们看到我那不争气的眼泪

“没关系的,只要努力了,用心了,就可以了,何必这样呢?”小雪先开了腔。“不,不是的,我每次都在原谅自己,可每次都上不去成绩呀!”我摇了摇头。“不,那是你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不要这样说。”小茜的话似乎对我有所启发。“我们可以成立一个学习小组呀!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小雪顺势“火上浇油”。“我们就成立学习小组。”我们三个异口同声的说。我又猛地站起来,任泪水在我脸上肆漾,心里却是幸福的

篇12:别怕,我一直都在你身后

一直很讨厌煽情的、励志的心灵鸡汤,可当千里之外的父亲在电话里对我说“别害怕,我一直都在你身后”的时候,我还是没出息地哭了。这么多年,我一直习惯自己一人在外求学漂泊,自己为自己打拼。可每一次,只要我遇到困难,都会第一个打电话给他,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他三言两语就能化解。就像小时候,他给我一块奶糖,我就能破涕为笑那么简单。

父亲节临近的那几天,筷子兄弟的一首《父亲》各种刷屏,广播里各类电台DJ一边播放这首歌一边煽情到流泪。也许是我们都不善言谈,所以要借着各个平台将我们对他们的爱都说出来吧。

尤其是那句“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让听的人就像五脏六腑都被塞进了柠檬,各种眼底潮湿、胃里发酸。

小时候,父亲在我眼里的形象无比高大,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随便一件事儿,无论我觉得多难办,他只是宽慰我让我好好睡一觉,第二天一早事情就能圆满解决。他的笑容让我觉得安全,有一种从内而外的幸福感。

可是逐渐长大的自己,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跟他吵架,对身在老家的父母越来越没有耐心,随便一句就能掐起来。我嫌弃他们问得多,管得多,嫌弃他专制独裁,对女儿家都严苛管教,上了初中就不允许再穿裙子,不能跟男生同桌……

从小被管到大,终于有点反抗能力的时候,就觉得他们浑身都是缺点,浑身都是局限,各种看不顺眼,偏激至此,让妹妹和弟弟实在看不下去。她们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说:“姐对爸爸他们好点,他们老了。”一个“老”字,让我想起了春晚王铮亮那首《时间都去哪儿了》和那个催泪的广告——等你长大了,我们就享福了。可是,现实却是——他的啤酒肚起来了,他的皮肤变粗糙了,他的动作也不再敏捷,他的双眼也逐渐变得浑浊,一切都被时间这把刀钝化得不成样子——等我长大,他已苍老。

可是即便吵得再厉害,我一旦受了委屈,或者生活稍有不顺,还是会求助他,第一时间想要告诉他。他说:“父女都没有隔夜仇,谁让你是我们的女儿呢?”

那一刻,我为自己对他们的“偏见”感到无比羞愧,并从此不敢再有这样的想法。

我想,如果当年高考没有他的全程陪伴,就我这点火就着的急脾气和遇事就慌的心理素质,肯定会被千军万马碾压得骨头渣儿都不剩。

我记得,小时候文弱的我在学校里受了欺负被坏孩子打掉了门牙,他会拽着那个男生给当时只有7岁的我登门道歉;初中时,同样是班里的坏小子给我取了一个难听的绰号,也是他当众让那个男孩子给我道歉。爸爸说:“父母都是为儿女操心,不管以后在哪里,都是我们的女儿,我们都会维护你。”这句话,我从小听到大。

我读初中和高中时,爸爸曾出了两次车祸,看着他躺在床上难受的样子,我才幡然醒悟,他不是全能超人。而每当别人跟我问起卧床不起的他,说要去看望他,我会觉得特别刺耳,并对来人的问询怒目相向——敏感的我从他们的语气里听出来了鄙夷和看不起。事后完全恢复健康的爸爸自然会接到类似事件的“投诉”,爸爸的嘴上虽然说“小孩子不懂事你别见怪”,可我从他看向我的目光里,却看到了拳拳爱意和满心宽慰。

这些年,我从爸爸那儿得到的鼓励最多,他对我的无条件信任,影响到了我对自己人生的态度,也给了我努力生活的最大勇气。我总觉得,自己背后有一座深沉高大的山,累了倦了就回来歇一歇、靠一靠,等吃饱喝足就继续奔跑上路。

时光荏苒间,父亲几乎两鬓斑白,而我也逐渐长到了可以和他平等对话的年纪,但我宁愿他一刻都没有变老,就像小时候做的那道数学题——小明7岁的时候爸爸31岁,七年之后小明和爸爸多少岁——那时候我总是数学不开窍,经常忘了给爸爸的年岁加上7,爸爸这时就会说,哈哈,你以为你爸爸一直31岁吗?是啊,我希望他永远都是31岁的年轻自信模样。

我希望他一直是我儿时记忆里那个有一双温柔大手的爸爸,在我彷徨时坚定地牵起我的手,跟我说,别怕啊,大胆往前走,我一直都在你身后。

就像几米《地下铁》里那个守护着盲女的天使,他会为我撑伞,紧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星星的方向,陪我一起走漫漫的人生长路。

我内心的慌乱迷雾,是父亲替我拭去,而我总是贪图享受他给我的守护和温暖,忘记对他说一声谢谢,谢谢他一直陪伴着我,让我无比坚定地,去寻找那一颗最美的红苹果,一片一落的金叶子,和心中那片隐约的温暖光亮。

我知道只要我一回头,他就会站在那里,笑着对我说:“别怕啊,我一直都在你身后。”

篇13:友谊一直都在中学生优秀作文

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可当我经历了之后,我否认了前一句却相信了后一句,因为我和她的故事。

曾经,我和她针锋相对,因为嫉妒,因为。虚荣让两个平凡的女孩之间不再平凡,我们俩开始在各方面较量,在学习上,交友上,只为了不输给对方,有过激烈的争吵,有过彼此的关心,当岁月把我们一个放在了车站的这头,一个放在车站的那头时才知道,曾经的一切原本是那么无所谓。

两个人同时将那份美好收藏为回忆,初中的三年没有珍惜,高中三年也已即将逝去,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懂得了:这世上,有一种真情叫友情。它不同于亲情有着血脉相联的根基,不同于爱情那种青春的萌动,它是一种时间的沉淀,一种情感的投放。于是我知道了,有时候人们的最高处或许不是什么丰功伟业、或许不是光明的前程,丰富的物质,而是一个朋友、一份友情。

古代有桃园三结义,歃血为盟,三兄弟患难与共、不离不弃,于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话从古至今千年传诵、经久不衰。近代有马克思、恩格斯友情的墓志铭,有谁的友情被视为友情的榜样、让人们没有办法不去对这份友情在崇敬的同时有那么一点点的嫉妒,所以请相信,当一个人能够怀揣一份友情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幸福,它也是你人生的最高处,并且使你成为一个富有的人。

篇14:原来春天一直都在我身边作文

立春已至。我们这儿的春天,似乎还没有一丁点儿春天的样子。立春过后,春的影子破碎而细小,即便是瞅破了地面也不易察觉。从家中走出来,迎面就是一阵阵寒风,裹紧围巾,闭上眼眸,任它怎样肆虐狂吼。把手伸进冷风里,似乎并不甚刺骨。风尽管有些寒的,偏觉寒中透着暖,猛中带着柔。难不成是伪装成北风的春风?摘下围巾,我细细感受,冷中透着丝丝的温润,颇有些撩人。这风绝不是冬天的风,分明是“春寒风”吗?弯下腰,扒拉扒拉泥土,我仿佛聆听到它的低语,“我是春风,我来了,快出来迎接我吧!”那声音很低缓,仿佛就在你身边飞舞。此刻,我仿佛感觉到一刹那的温暖,原来春天一直都在的。

春分已至。放学后,走在沿河的小路上。“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雀一边轻吟着诗人写给春天的情诗,一边寻找着自己可以安家落户的春树枝头。一只布谷鸟,早早来,站在新觅到的枝杈上,高兴地东瞧瞧,西望望。当它看到一排排鹅黄般翠柳的嫩叶时,兴奋地“布谷”一声,然后开始筑巢。一阵暖风袭来,吹动我的发丝,也吹醒了河神。河水汤汤,鱼儿跳出了水面,激起一朵朵欢笑样的水花,然后又一个猛子“咕咚”一声回到水里。我找到春的足迹了!本以为它躲起来了,不曾想它竟一直都在我身边。

清明已至。社会实践刚结束,同学就约我去看电影,我婉拒了她。这么好的春光,怎能花费在娱乐消遣上。乘公车来到书店,要一杯茶,一杯春茶,打开一卷宋词,细细品读。宋词中,描摹春的诗句着实不少,只是柳七的词就足以让人欢天喜地好半天。窗外不知何时,吹落了桃花,那声音很响亮。开窗,原来是一片片桃花流水。翻着书,喝着茶,听着雨,我的心确是醉了!

转眼日历撕到暮春,春忽然间要被夏代替。我不舍地送她远去,很深情地跟她道一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一段美好时光!我竟然没有察觉。

篇15:原来你一直都在我身边作文

“总是向您索取,却不曾说谢谢您。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每次离开总是装作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每当耳畔响起这首歌,我都会想起您――我的父亲。

小时候,总觉得您是一个无能的父亲。因为您给予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每当看着别人手里的玩具和漂亮衣服,就会对您升起一股恨意。我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我幸福。记得那一天,和往常一样,下午放学我走出校门时,您依旧踏着三轮车准时的等在校门口,我依旧向往常一样拔腿就跑,可这回您没像平常一样默默地跟在我身后,而是加快速度追上我并用那双有力的手将我拉上了三轮。我懊恼的坐在三轮上,撇着头看见伙伴们坐着舒适又便捷的小轿车向前方驶去。我更加懊恼,低下头一遍遍问自己:为何我有一个这么丢人的爸爸?

有一年“五四青年节”,所有的.学生都会穿上崭新的运动服,而我的那套运动服都已经穿了几年了,当我忐忑的告诉您想要买一套新的运动服时,我看见您的眉头紧皱,默默地点燃一支烟,我知道您一向节俭,一定不会答应我的请求,可是我却看见深锁眉头的您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不由心头一惊,从不花多余的钱您竟然会同意给我买运动服。可是,这笔钱对贫穷的我们不是一笔小数目,您准备怎么做呢?我偷偷跟着您,才发现您竟然趁着拉三轮空余的时间去各个小摊上给别人洗碗,看着您额头上的汗水,我才知道我居然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如此为难父亲。我才明白原来您有多疼爱我,我一直认为您给予我的不够多,可这是您的全部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孩子。

篇16:茱莉亚·罗伯茨:我一直都在

茱莉亚·罗伯茨上一次出现在大银幕上,只是在《查理·威尔逊的战争》中饰演一位纯粹的花瓶,尽管如此,这已经成为很多人急忙忙冲进电影院的理由。而这回,在浪漫犯罪片《口是心非》中跟老搭档克里夫欧文联袂演出一对作奸犯科的欢喜冤家,足足两个钟头的斗智斗勇,更是将影迷们的兴奋刺激到峰值,而他们的热情回应也令这位深居简出惯了的奥斯卡明星竟然在红毯上感到发怵。

“我只觊觎好电影”

茱莉亚曾说过:“今后我只会跟我欣赏或是感兴趣的人一起做我喜欢做的事情。”

在《口是心非》里,茱莉亚罗伯茨和克里夫·欧文饰演的恋人分别在两家竞争激烈的公司担任商业间谍,他们床上是情侣,床下是敌人,这样的设定不由让人想到珠玉在前的《史密斯夫妇》。只不过跟《史密斯夫妇》偏向于刻画动作场面不同,《口是心非》重在以剑拔弩张的心理交战来谊染气氛,而最终落实到行动上的也并非血腥,危险的扭打较量,往往变成令人喷饭的斗嘴。

谈到如何表演那些耍嘴皮子时,茱莉亚·罗伯茨表示,“我是个南方人,所以让我很快地讲话容易得很。而且我是看凯瑟琳·赫本、斯宾塞·屈塞和《星期五女郎》这样的电影长大的,我习惯于那种妙语连珠、针锋相对的俏皮话,和笃笃笃笃的节拍。我喜欢这种方式。”而对于能与克里夫欧文再度合作,这更是桩美事。茱莉亚坦言自己喜欢克里夫,并盛赞他是个完人。而且连她的好友乔治·克鲁尼也对这位英伦绅士着迷。

在这个有点奇怪的演艺圈里,茱莉亚·罗伯茨和克里夫·欧文却不约而同选择了一种相当普通且不被干扰的生活,他们醉心干传统价值,并都为了维持一个幸福的家庭而远离过演艺事业。这样或许显得老派,但正是克里夫那颗同样没有被流行文化冲昏的头脑,让茱莉亚觉得与之契合。茱莉亚曾说过:“今后我只会跟我欣赏或是感兴趣的人一起做我喜欢做的事情。”因为跟合作过的人一起工作,会更默契和有更多乐趣,所以讲到“上次我们合作《偷心》时,演了一对问题重重的夫妻,而这次我们终于可以好好恋爱了”,茱莉亚显得很欣慰。

至于另一方面,她的搭档又是如何看待她的呢,尤其在这部他们刚合作的戏里。克里夫笑着回答记者,“按照导演的想法,这部电影要展现茱莉亚·罗伯茨迷人的一面,我想她真的做到了。影片里罗伯茨扮演的角色是个万人迷,她曾经和我饰演的雷相恋、分手,可是命运又安排他俩分开多年后再次相遇,故事也随之展开。我和茱莉亚·罗伯茨已经很熟了,所以对戏是没什么难度的。在影片拍摄期间,我们也常常在收工后一起聊天,并且还约好,如果有合适的剧本,我们还会继续选择合作。”

事实上,《口是心非》这部戏当初就是克里夫拿着剧本找上茱莉亚的。不过为了说服她,可是很耗了克里夫一番工夫。因为当时莱莉亚已经怀孕了,他不得不又继续等了一年直到她最终读了剧本并点头。“不过令她首肯的可不是我,那完全是剧本的魅力。”

如今的茱莉亚·罗伯茨出演电影有自己的标准。她不再看重片酬,也不以之为力量的象征。在她眼里,知识才是力量。知识也教她懂得,眼前的一切名利浮华都只是过眼云烟。2007年出演《查理·威尔逊的战争》时她就说过,回到聚光灯下并不是她渴望的。“我并没有那么急欲工作,我只觊觎好电影,但这并不总会出现。”所以当它出现的时候一定不会放过它。《口是心非》的编导是《谍影重重》系列的金牌编剧托尼,士尔罗伊,他前年刚自编自导过颇受好评的《迈克尔·克莱顿》。而这次他又靠一个“十分震撼”的本子打动了我们的大嘴美人。

好莱坞“最蹩脚的黑马”

早年的茱莉亚·罗伯茨可没有这么挑剔剧本的运气。

那时候,她才刚开始追逐演艺梦想,却在无数个剧组碰了满鼻子灰。抬眼望去,前途昏昏蒙蒙,又仿佛闪着光。小女孩沮丧之余,又不忍放弃,但一番自我激励过后仍不免犹疑。在这样的心情起伏间,茱莉亚看到了中学时的自己,成绩不好、不善言辞,不会搞笑、不会讲故事、也不是最漂亮……似乎自己一直都在中流晃荡。“这样想着想着,虽然我还是对自己没什么信心,却慢慢开始坚定起来,我一定要成就些什么才行。”可能就是这种不服输的态度吧,机会竟渐渐找来。

从处女作《血红》开始,然后是《心满意足》《神秘的比萨》。每一个演出机会都像是上帝的垂怜,茱莉亚感到如获至宝,尽管日后她仍被誉为“好莱坞最蹩脚的黑马”,但那只不过将成为她功成名就后的逸事和注脚。就拿曾经被电视剧组《我所有的孩子》拒绝来说,后来茱莉亚倒感到庆幸,否则也许就沦为普通肥皂剧演员,泯然众人矣。而她那最具感染力的笑容也将因此失去最好的容器——《漂亮女人》、《我最好朋友的婚礼》、《诺丁山》、《永不妥协》的承载。当然这种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总是在银幕上演绎各种现代神话:大明星爱上小小书店老板,底层妓女嫁给路遇的百万富翁……茱莉亚·罗伯茨自己的现实经历也成为“麻雀变凤凰”一词最好的现身说法。随着影片在全世界大获丰收,茱莉亚也不再是当年默默无闻的小镇姑娘,票房女王、好莱坞最具影响力演员、全球头号美丽女人、200075美元片酬俱乐部成员……,一个个闪亮名号纷至沓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直驰骋至2001年,她获得第73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这个她盼了10年的荣誉,终于收进囊中。

茱莉亚的成功当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与她合作过《漂亮女人》《逃跑新娘》的导演加里,马歇尔曾说过,“茱莉亚·罗伯茨是个很有天分的演员,但她同时也属于扎扎实实的美国人的一员,你知道,他们平常喜欢冷不丁地开个玩笑,但对待自己分内的事很努力。”因合作《塘鹅暗杀令》而与茱莉亚‘罗伯茨成为好友的奥斯卡影帝丹泽尔‘华盛顿也在一次颁奖礼上当众称赞莱莉亚,“她很聪明,知道该在什么地方努力。我常常在演对手戏时突然愣那么一秒,来反省自己。”不过,他们都忘了提一点,那就是茱莉亚标志式的“口”字形笑容。毫不夸张地说,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笑得跟她一样动人心魄。那简直就像1000伏的电流,慢慢流经你的脑肠,紧接着,使得全身心都为之荡漾。

虽然12厘米长的大嘴是有点显得荒唐,茱莉亚也因此受到无数媒体和浑入的戏谑,但依着它所释放出来的独门笑容却对茱莉亚的事业起了巨大的推手作用。这其中最著名的一个笑容,来自《漂亮女人》中的维维安。她一袭白色小背心,蓝色热裤,再加上那开了怀的嘴角,立刻就俘获了世界上最帅的男人理查基尔的心。前些年英国一家电影杂志评选20年来改变好莱坞的

50件事的时候,曾把这个微笑排在第8位。

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好莱坞明星之一,菜莉亚也引领了中国新的审美风潮。当大嘴开始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从此也就间接改变了舒淇小姐一生的命运。当然这是题外话。

婚姻是改变

以《漂亮女人》为起点的上世纪90年代,确实是茱莉亚罗伯茨最好的时光。那时候,因为她的关系,甚至连妓女都成为一种浪漫的象征和时髦。

然而,倔强、自我的菜莉亚·罗伯茨绝对又是急流勇退者的典型。

2001年,当她凭《永不妥协》夺得奥斯卡奖后,很明显,她的演出马上大幅度锐减。2002年,她把精力都花在了跟摄影师丹尼·莫德的结婚上,全年只客串了两部电影。说到结婚,这并不是她的第一次。早在1993年,她就嫁给过乡村歌手莱尔·洛维特,但那段婚姻只维持了21个月。此外,她还订过两次婚,但都像她演过的“逃跑新娘”一样临阵退脱了。其中一位对象更是如今因为主演《24小时》而声名大噪的基弗·萨瑟兰,但这位仁兄却因为私下跟脱衣舞娘有染而伤了茱莉亚的心。

不过,茱莉亚·罗伯茨也可谓之为女人中的“好色登徒子”了。出道十几年来,她身边的男朋友也像走马灯似的一直变换不停。从利亚姆·尼森、迪伦·麦德蒙、贾森·帕特里克,到丹尼·戴一刘易斯、派特·马诺嘉、本杰明·布拉特……都曾经出现在她的男友名单上。

人们戏称她每拍一部电影。就要谈一场恋爱。甚至她连去《老友记》客串一下钱德的小学同学,都会跟扮演钱德的马修·派瑞传出恋情。就像茱莉亚曾经客串的一部伍迪·艾伦的电影名字,“人人都说我爱你”,但人人都留不住她的心。

为什么她的爱情总不长久,这大概源自她不幸的幼时经历。茱莉亚的父母在她4岁那年离了婚,此后她一直跟着母亲住。通过爱情来寻找父亲式的安慰,但又终究要抛下那无法信任的爱情。这似乎是她的一种心理习惯。

不过例外的是,从2002年7月4日至今,她的这次婚姻却稳当地走了快7年。也许这正是她急流勇退的初衷,为了一种迫切而郑重的对爱情和家庭的保护。而并不是任由一些人将之懒散地解释成,因为抵达了事业的高峰,所以就不思进取。虽然这段婚姻之初,也曾发生各样的龃龉和摩擦,譬如当街吵架,或是夫妻双方各自为了示威而出轨,但一切缝隙都在岁月中渐渐弥补、磨合至平滑。

如今的茱莉亚‘罗伯茨,安干享受自己相夫教子的身份。圈内朋友谈到她时称,“她完全变了,一点企图心都没有了,很多事情也看淡了。”这样转变的导火线是结婚,但真正的契机却是2004年她的两个龙凤胎孩子出生。始料未及,孩子早产了两个月。两个宝宝瘦弱不堪不说,妹妹还先天肺部发育不良,呼吸系统运作有问题。莱莉亚花了近10万美元构置了特殊的暖房。并天天守着婴儿,直到孩子一天天长大,变得越来越健康。这下茱莉亚忍不住高兴得打电话通知每个朋友,“黑兹尔就像个在烤箱里没待够时间的小面包,提早出炉难免有点干巴巴。我们只好后天加工,让她进箱子里多烘了一会儿。”

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她,精力则更多地倾斜在家庭上。2007年短暂复出拍摄了《查理·威·尔逊的战争》后,莱莉亚却宣称那不过是玩票,如今的她非常享受与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无人打扰,唯一要做的就是陪他们玩。她说,她情愿做一个全职妈妈,工作可有可无。

至于亲爱的丈夫,除了曾在采访中声明,他是她的真命天子,她永远不后悔嫁给丹尼·莫德。最近茱莉亚还表示,远离好莱坞的聚光灯生活之所以绝不是一潭死水,要多亏了宝贝孩子和老公丹尼。

依旧强劲的票房号召力

令人欣慰的是,茱莉亚罗伯茨的这种淡出,半退休的状态却丝毫未影响她的人气。《口是心非》首映礼的火暴,以殛首周票房的收盘理想,都验证了该片制作人詹妮弗。福克斯的说法,“她的影迷显然还在。”

如今的茱莉亚,在拿捏家庭生活和演艺事业的平衡上似乎掌握了一种因应的哲学。自己至少也算是实现了职业理想,就不用太过追逐工作,少而精的露面,既能照应家庭,另一方面也会膨胀观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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