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安全工作报告

关键词: 高度 抓好 部队 工作

部队安全工作报告(精选8篇)

篇1:部队安全工作报告

部队安全稳定工作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部队安全稳定工作,从而推进消防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是在消防部队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多年从事部队管理工作实践,就如何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抓好部队安全稳定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抓认识,分析原因规律,正确对待部队各类安全事故

从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实践看,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经常性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防事故是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有时忽视了一个环节,忽视了一辆车或一个人,都有可能出纰漏。二是忽视以情带兵,经常性思想工作不细致。部队在训练、工作和生活中,官兵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问题是正常的,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领导干部之间产生矛盾也是不足为怪的。如果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或工作草率、简单粗暴,官兵思想问题就会愈加严重,矛盾就会逐步激化,从而导致私自离队、自杀甚至凶杀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三是法制意识淡薄,违反部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使用器材装备,有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抓养成,加强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思想重视要到位。要坚持用战斗力标准指导安全防事故工作,切实把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上;要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本着对官兵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定期分析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全身心地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落实。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条令条例教育、安全形势教育、技术知识教育、器材装备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等。同时要根据形势、人员的变化及任务、季节的转换,通过召开支部会、队务会、军人大会,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及时开展经常性、有计划的教育工作,使官兵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工作总结《部队安全稳定工作》。三是心理疏导要到位。随着防、灭火任务的日趋繁重,广大官兵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官兵成分复杂,官兵心理问题日趋增多,极易由此造成行为失控,引发事故或案件。针对这一情况,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抓好官兵的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潜在的事故苗头。

三、抓防范,突出工作重点,坚决预防、遏制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

一要突出抓好车辆交通事故预防。要严格选拔司训人员,严格规范培训、考核、复训机制。对官兵驾驶素质差、作风不正、不遵守纪律和交通法规,经教育不改的,要坚决调离驾驶员岗位,确保官兵驾驶水平。对跨省域、跨市域用车,节假日、双休日或气象条件恶劣,八小时之外、非警用消防车、非公务用车等都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派遣手续,把好行车关。要切实加强长途行车、高速行车、超员、超载、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及开特权车、霸王车和随意使用警灯、警报的管理和督察。二要突出抓好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安全事故预防。要严格把关,审查各类装备和器材的安全质量,坚决防止伪劣产品采购到部队中来;严格训练器材的维护保养,训练前要严格检查训练器材,确保训练器材的完整好用;严格操作规程,严守训练程序,坚决杜绝违章操作;严格灭火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按照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员要严密组织、科学指挥、缜密决策,提高临机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因指挥不当造成官兵伤亡。

四、抓管理,依法从严治警,不断建立健全预防事故和案件工作长效机制

一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努力夯实部队安全发展基矗依法从严治警要做到严之有据、严之有理、严之有序。依法管理,严之有据。这里所讲的“法”,是指以条令、条例为基本内容的部队管理法规,依法从严治警,其实质就是严格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进行正规化管理。说服教育,严之有理。管理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但这种强制性和约束力,只有得到被管理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变为被管理者的自觉行动,才能大大增效。依法从严治警要讲究方法,坚持严爱统一,切忌简单粗暴和惩办主义;要坚持张弛有度,不搞疲劳战术;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胆管理,勇于负责。要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遇到矛盾迎着上,看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士兵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二要建立规范化制度,强化制度的长效管理。制度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只有把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篇2:部队安全工作报告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新的历史时期,我军面临“打得赢”和“不变质”两大历史性课题的考验,管理教育具有更加重要地位作用,成为军队建设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安全工作关系到部队的战斗力,关系到部队的稳定,关系到部队正常工作秩序,关系到军队形象和军民关系。有的事故涉及地方群众,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引发军民纠纷。民族问题和社会问题,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此,做好安全工作,对于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维护部队稳定、社会稳定、边防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重于泰山”。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官兵的思想实际,抓好部队安全工作的地位。作用、意义的教育,不断克服模糊认识和不正确的思想情绪,增强做好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尤其要充分认识部队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特点和环境的复杂性,充分认识实现安全工作任务与目标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当前,由于少数单位没有抓住重点及个别人员的玩忽职守,部队重大事故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部队全面建设。我们一定要吸取沉痛教训,在全面预防、普遍抓落实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尤其要把人员管好,把车辆管住,把枪弹、易燃易爆物品管严。只要我们切实抓好重点人、车辆和枪弹、易爆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重大事故案件就能够得到遏制。安全重点是动态的、变化的、具体的。各级领导要根据形势、任务、季节、官兵思想的变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增强安全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突出重点,从严治军,把握部队安全工作的关键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要解决事故案件多的问题,必须突出重点,从违法违纪抓起,从各级干部的责任心抓起。一是解决官兵知法懂规矩的问题。从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看,不少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官兵不知法、不懂法造成的。各级要认真组织部队进行经常性的条令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官兵熟悉法纪内容,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部队安全工作奠定基础。此外,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是部队事故案件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案件,不死人不报,死了人也不及时报;有的上级不追查不报,追查时不如实报;还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企图蒙混过关。从而,使正气得不到伸张,邪气得不到压制,事故案件不断,这种状况必须予以纠正。切实做到凡是发生事故案件,情况没查清不放过,责任没分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在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该哪级负责的就哪级负责,该处理谁就处理谁,该处理到什么程度就处理到什么程度,决不迁就照顾。其目的是以做效尤,调动各级工作的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把部队安全工作做好。

二是解决各级干部事业心的问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部队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干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才会一心扑在本职工作上,才会想方设法抓好部队安全工作,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认真分析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无一不与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关。要搞好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必须增强各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个问题不解决,部队安全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使用何种方法,效果都是不大好的。各级要采取教育整顿、定期讲评、群众评议、典型引导、正确奖惩等措施,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使各级干部真正认清自己的责任,排除私心杂念的干扰,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为部队安全稳定、边防安全稳定、社会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三、要研究特点,探索规律,掌握部队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近年来,各部队普遍加强了对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了新形势下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随着国家改革与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军委关于新时期战略方针的确立和新的改革政策的出台,军队建设包括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当前,部队安全工作迫切需要研究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要研究管理对象出现的新变化。针对独生子女多、入伍前经历多样、独立意识较强等特点,探索对不同对象的有效管法。二要研究管理环境出现的新变化。针对“酒绿灯红”影响大、信息传播交流快、对外联系交往多等新特点,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管法。三要研究国家、军队改革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针对社会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兵役制度改革以及武器装备不断更新的特点,探索适应改革和发展新要求的有效管法,尤其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对士官队伍的管理,切实解决士官管理失控、违法违纪、发生事故案件多的问题。四要研究坚持训管结合,以训促管的有效方法。把科学管理与严格训练和自觉养成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部队的正规化建设。五要研究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针对部分干部事业心减弱、能力素质偏低等特点,探索提高干部队伍管理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有效方法,发挥各级干部在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六要研究车辆安全管理和武器弹药安全管理的新办法。坚决刹住车辆事故和涉枪弹案件。七要研究领导机关做表率、直属队当样板的问题。要下大力克服领导机关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解决机关工作随意性大和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形成抓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合力,增强工作指导的有效性。

四、要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狠抓部队安全工作的落实

篇3:浅谈消防部队的安全工作

随着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消防部队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越来越繁重、艰巨,特别是当前开展的“打造铁军中队”,对消防部队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是,在过去几年的消防工作中,尤其是在灭火救援行动、铁军比武等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因安全措施防范不力、决策不合理、指挥不当等多方面不科学因素导致的官兵人员伤亡和车辆器材装备损坏,给消防部队的各项建设增加了不小阻力。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通过做好安全工作来有效避免各类损伤,努力留住人才并吸收新鲜血液,进而稳固铁军中队,切实增强基层中队的发展后劲,是一个设计诸多方面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1 多方面损伤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造成各类损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战训条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也有主观人为因素所致,具体表现有:

1.1 客观方面

火场、训练场地周边和内部环境复杂,存在突发性不确定因素。基层中队在平时的灭火救援或各项训练中,常常要面临各种各样复杂的局面。天气状况的优劣、燃烧物质的不确定、场地和器材具体运作状态的变化,都在无形中增加了战训官兵的受伤几率。

1.2 主观方面

这一方面往往是各类安全问题发生的主要表现和诱因。

1)一些指挥或决策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环节。我们知道,灭火救援指挥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和救援行动的成败,在火场上,从火情侦查到人员分配,从战术选择到各项安防,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科学合理。但是,目前一些中队级指挥员由于欠缺临场实战的组织指挥经验,特别是面对有毒、带电等复杂、凶险的灾害现场时,心理承受能力陡增,相应的临机处置能力就减弱,对于何时进攻、何时防守或撤退不能果断把握,而对消防官兵造成了伤害。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的指挥决策水平,提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临场应变能力,使参战官兵远离伤害;如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训练课目计划,使得消防部队在不断积蓄和提升战斗力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损伤,这些都是决策者应该时刻谨慎对待的重要课题。

2)防护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以攀岩和高空心理训练为例,训前的防护头盔、升降系统、安全绳的配备和穿着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检查仔细,否则将会出现难以挽回的后果。另外,人员伤亡居多的事故现场都是发生在一般单位和建筑物内,在出警和进入火场之前,如果不做好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器材的检查,没有做好空呼气密气压性检查,就盲目地往火场内冲,后果也将不堪设想。所以严格的防护措施和落实对于消防员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参战参训人员易出现麻痹松懈心理。参战参训官兵和各类器材受到损伤,大部分情况下,是人员的麻痹松懈心理所致。战训工作对基层中队体能技能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使铁军中队建设如火如荼,中队官兵往往处在高压态势之下,于是容易产生疲态,麻痹心理随之出现,而心理上的松懈就极易造成无法预计的损伤。

4)安全管理教育不够系统全面或落实乏力。虽然基层中队实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防事故形势分析会和每日一次的装备测试检查,但是仍会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或隐患,例如在卫生整顿中擦拭玻璃和电器开关、车辆倒车入库、餐厨食品安全等环节极易出现问题。所以基层中队领导不仅要抓好安全管理教育,而且要将这项工作不断地梳理和系统化,使其成效得到有效彰显和强化。

2 预防措施和解决对策

在灭火救援和各项训练中,官兵和器材的不同程度损伤与损坏,很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为了减少或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应果断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努力解决消防工作中凸显的损伤问题。

2.1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的科学指挥决策水平

指挥员是灭火救援作战过程中的核心,而决策则是整个战斗部署的灵魂,指挥员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灭火指挥的成败。一名指挥员组织指挥能力的大小、水平的高低,要看他能否把科学的理论知识合理地用到灭火救援实战中来;能否将有限的兵力安全正确地运用到火场的主要方面;能否面对瞬息万变的各类灾害事故保持沉着冷静,并果断决策和下达命令;更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能否将参战官兵快速、安全、有序地撤离。所以说,提高各级指挥员的组织、指挥、决策、判断能力,是提高各级领导指挥决策水平和安全工作水平的重中之重。

1)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战术理论的研究,是指挥员知识积累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学习能够掌握大量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的程序,了解各类火灾救援事故的特点、扑救方法、处置措施,尤其是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及火灾危险性较大场所的建筑结构、力度,要由过去的数量型向质量型提高,由单一型向多功能型提高,由小吨位向大吨位提高,由小功率、小马力向大功率、大强度供给能力的装备提高。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侦检、探测、堵漏、防化、破拆等个人防护器材配备,这样才能更加激发出官兵学习新装备、运用新知识、研究新战术的热情,从而实现人综合素质的提高。

2.2 一以贯之地、系统性地计划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加强官兵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常识,贯穿灭火战斗和日常训练的整个过程,所以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应加大科学指战和练兵力度,特别注重提高指挥员的组织指挥水平;另一方面还应营造好良好的氛围,使基层官兵自觉地建立起严谨机敏的安全工作作风。

1)在灭火救援的过程中,指挥员对参战的官兵都要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例如,夜间出警时,要提醒官兵在滑杆或下楼过程中谨防手腕和脚踝的扭伤,车辆出库前要检查车门是否已经关好,车辆行驶途中头手不得伸出窗外,提醒驾驶员严格控制车速,保证安全文明较快速地出警;作战行动时要针对具体任务提出相应的要求;战斗结束后清理火场要特别注意建筑物的状况,发现异常征兆要及时果断作出撤退决策;撤离现场要认真清点人数和器材的数量;归队后及时补足油、水、电、气、灭火剂、装备等恢复战备。

2)在中队日常训练计划和管理中,要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中队的稳定。当前部分老同志,特别是基层士官存在训练项目多、练兵没劲、练兵烦琐

水源道路等做到应知应会,做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无所谓态度和训练耗费物力财力、练兵无用等错误认识,

2)开展强化指挥员的素质训练。素质训练包括:身体素质训练、业务素质训练、技能素质训练、心理素质训练,其中心理素质训练是提高指挥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指挥员对灭火救援现场情况作出正确分析、准确判断、果断决策和坚决命令的关键。指挥员一方面只有积累更多的知识,应对各种火场和灾害事故的场面才能越自如,紧张、慌乱和恐惧的情绪也自然就会消除;另一方面,只有亲身体验到急、难、险、重、恶等特殊环境的实战感受,才能真正培养出临危不乱的战斗作风以及稳定的心理素质。

3)组织协同作战能力的训练。基层中队应把合成训练、灭火演练、不同类型的跨地区编成力量和灭火剂调集等灭火救援整合能力的训练纳入到战训计划中,借此提高指挥员与战斗员、前方主攻与后方供水、前方作战与后方保障、消防与其它兵种及社会联动机制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增强综合作战指挥的组织协调能力。

4)加快车辆、器材装备建设的速度。面对当今日益复杂的灭火救援工作,必须加快提高车辆、器材等装备的建设这些麻痹松懈的思想极易导致人员或器材装备损伤。为此,做好训练中的安全教育思想工作,在练兵动员上下功夫,首先应在训练中把严格要求和体察疾苦结合起来,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官兵的精神要求,使他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到训练中去,提高训练质量;其次要深入开展人与装备关系的教育,帮助官兵明确人与装备的关系;再次是要通过适当放权等方法,如以值班班长的身份使存在思想疲沓的士官主动自发地承担起责任、强化其心理暗示,有效地调动起他们对中队各项工作的积极性;第四是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运用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如分工负责制度,动员教育制度,形势分析制度,经验交流制度,考核讲评制度,激励制度等。以激励制度为例,要着力打破训练中“训多训少、训好训坏一个样”的局面,把训练同给予官兵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针对新兵和大学生仅仅限于积极的参训态度或扎实的理论基础,一旦到了训练场或火场,体能和心理基础较差、动手实践和实战经验欠缺等问题,必须运用多种方法,针对他们的特点“下处方”,不仅以训强能力、以教稳心态,而且要根据不同的生理特征、性格特质进行经常性的谈话教育,使其优点和长处的作用最大化。在训练和管理中,应做到严中有爱。在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中要把握好度,科学地分解目标,循序渐进,正确及时地化解其内心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安排好他们的休息和物质文化生活,让新同志时刻保持信心。

2.3 做好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工作

任何工作的开展,前提都是以人为本。许多体能技能素质优秀的基层官兵,为消防工作贡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甚至是健康和生命,如何最大限度地保留这些消防人才,是基层组织结构安全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关注个人利益问题,所以说,为使他们在自己的岗位继续发挥余热,为基层中队培养新生力量、起到“传帮带”作用,就要真正建立起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能力范围内努力解决他们的物质生活问题和思想问题,把关心战训干部的政治、生活利益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空间,让他们切实感到组织的关心和照顾,为全面开展各项消防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1)努力争取增加优秀士兵士官提干的比例和编制。对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实战、铁军比武中素质过硬、表现出色、做出贡献却因公受伤的优秀士官或大学生士兵予以优先提拔任用、立功受奖、晋职升学,积极给他们创造环境,提供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参加函授或文化补习,参加警地两用人才的培训,以充分发挥士官队伍在打造消防铁军活动中的优势,进而去充实到基层战训指挥决策队伍中来,保证火场和训练场上强有力的指挥班子,解决决策指挥队伍量少或质弱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和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尽可能地为打造消防铁军中队保留人才。

2)着力打造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一支高素质的战训人才队伍,不仅需要复合型人才,更需要精通型、专业型、科技型人才。因此,要采取行政兼任技术职务、套改专业技术职称等方法,优化政策环境,盘活用人机制,推动建设结构合理、配搭科学的技术骨干队伍,要着眼于时代发展和战训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努力培养一批技术能手和“道路通、水源通、化学通、战术通和装备通”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通过实践机制、人才机制、竞争机制等长效机制的建设,依托基层中队和高校,充分挖掘和利用部队内部和社会的人才资源,使吸纳人才机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增强部队战训能力。

3)切实凸现士官队伍在基层中队战训工作和管理中的作用。第一是在专业训练上要给他们一定加压,加大训练力度,提高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专业上的行家里手,从而使他们在战士中树立威信,真正起骨干作用。第二是通过实施“精细化”“目标化”“科学化”管理,确保质量、突出绩效,把士官德、能、勤、绩以及在遵章守纪、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的现实表现细化、量化、标准化,与士官入党、评先、晋期等直接挂钩,严格标准,奖优罚劣。第三是广泛开展争当“优秀士官”“业务能手”“技术标兵”等争先创优秀活动,激发士官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

3 结语

安全工作涉及科学合理的战训决策、安全管理教育、基层中队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等诸多方面,琐碎繁杂却环环相扣,只有把这些工作真正统一到基层中队的各项消防工作和战训管理当中,才能避免广大官兵和装备器材的损伤与损坏,促进消防部队的安全稳定和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徐世斌.浅谈新兵入伍后的心理失衡及调适[J].军营心理导报,2003(17):16-18.

[2]程志军.关于如何采取有效对策提高新时期带兵水平的可行性报告[R].中国西部科技,2007,2(6):31-35.

[3]赵国盛.消防官兵灭火救援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J].消防科技,2004(8):47-49.

篇4:部队安全工作报告

一、注重思想引领,用安全文化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针对部分官兵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观念弱化的问题,该团把培养官兵的安全发展理念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在思想启发自觉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强化安全观念。通过组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官兵树立“我的安全我负责、部队安全我尽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职责观、“安全就是质量、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价值观和“关心战友、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情感观,使“重安全、抓安全、保安全”成为全体官兵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二是培养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强化忧患意识;播放警示专题片,强化危机意识;结合具体任务组织安全预想预防,在重要场所张贴安全训练或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向在外人员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切实把安全意识渗透到官兵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倡导安全文明。把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支部)理论联系实际和衡量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指示,督促各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形成“齐心抓安全、合力保稳定”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区分个人、单位、岗位、职级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每年组织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奖优罚劣;注意发扬、培养、宣传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激发官兵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注重机制创新,用安全文化推进部队科学管理

该团坚持以建设先进的安全文化为突破口,着力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动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创新和完善安全机制。一是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在超前防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功能,健全和落实安全形势分析、风险评估、预想预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等工作机制,牢牢掌握防范重大安全问题和各类事故的主动权。每次安全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要求、措施和时限,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建立“安全问题曝光台”,随时对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进行拍照和“曝光”;配齐配强安全员队伍,定期组织集训,实行挂牌上岗,负责监督本单位人员落实安全规定,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二是变“下游治污”为“正本清源”,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该团先后制定《干部管理规定》《公勤队管理规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作战值班规定》《营(连)长下连规定》《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和官兵行为,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三是变“突击行动”为“持久作战”,在坚持经常上下功夫。短期安全靠运气,长期安全靠文化。该团下狠劲纠正把安全管理视为“短期行为”的错误做法,力求用文化的积淀力和延续性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落实。

三、注重系统建设,用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管理效益

该团坚持用安全文化的新理念、新规范、新方法指导工作实践,系统推进安全管理“三化”建设。一是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先进科技手段,努力搭建人防技防统一作用、功能互补的事故防范平台。通过军地通信与网络系统建设,先后建成网络教育、营院监控、智能门禁等多个信息化管理系统,为重点部位安装了电子报警、智能监控、信号屏蔽等设备设施,实现了各级对安全情况的实时掌控,真正做到了“把远的拉近管,把小的放大管”,有效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二是管理方式的精确化。建立了量化管理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效益等进行细化,连级单位每周进行量化评估,营级单位每月进行汇总梳理,团每季度进行分析讲评,每半年进行综合评定,增强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时,立足解决问题,把要求细化到点,把措施明确到事,把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对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末端的精确控制,达到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三是管理行为的规范化。以条令条例为依据,建立了“领导、机关检查指导基层制度”,规范了平时安全检查的组织方法和具体要求,提高了机关指导监督的层次和质量。坚持实施按级管理,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的安全管理职责,既做到分工负责,又加强整体协作,既注重发挥机关的指导职能,又注意维护基层抓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篇5:部队安全管理工作

部 队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摘要: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责任重于泰山。如果没有自身的安全稳定,部队就不可能很好地发展,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把部队内部安全稳定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臵,是由部队的性质、任务决定的。认真总结近年来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教训,我们提出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稳定,要认真解决好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要努力选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加强部队管理教育,确保内部安全稳定,要解决好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几对矛盾

关键词:安全 稳定

江泽民主席指出: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责任重于泰山。他还反复强调:“维护稳定是全党全国的大局”。“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而部队的稳定又是重中之重”。部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武装力量,要不辱使命,忠实地履行好职责,必须切实加强部队管理教育,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一、要切实把做好部队内部安全稳定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把部队内部安全稳定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臵,是由部队的性质、任务决定的。如果没有自身的安全稳定,部队就不可能很好地发展,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从部队的实际情况看,抓好内部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我们党和她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始终紧紧地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始终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新的历史时期,弱部队的执勤和“处突”能力,严重影响部队的全面建设。只有确保了安全稳定,才有部队全面建设的高质量。因此,必须把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稳定,部队究竟应该抓些什么,是近年来我们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

要着力解决好影响本单位安全稳定的重点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有其自身的特点,都存在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江主席关于安全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总结近年来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教训,我们提出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稳定,要认真解决好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的“五个重点问题”。

(一)坚持依法从严治军,解决好部分干部“不尽心、不善管、形象差”的问题。

干部是抓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者和决定因素,其自身素质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部队的安全稳定。因此,只有严格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使之真正做到尽其心、善其事、形象好,才能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实现安全稳定的目标。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真正做到安心尽责、不辱使命;选拔使用干部要注重素质、实绩和群众公论,不搞论资排辈和迁就照顾,做到优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加大党管干部力度,既要管好干部的, 工作圈,更要管好干部的生活圈和交往圈,使每个干部都处在严格的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之中。

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院校要把培养提高学员的管理素质和能力作为基本任务,努力为部队输送合格人才;部队要采取轮训、集训、以会代训、领导传帮带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使干

重大枪支弹药被盗案件,将给部队和社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必须始终把枪支弹药安全管理作为一个重点。一是明确责任。各级主官对枪支弹药安全负全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机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落实,凡发生涉枪事故案件,逐级追究责任。二是把握重心。枪支弹药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哪个环节抓不好都可能发生问题。从其自身规律看,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以防盗为重点做好枪支弹药静态条件下的安全管理;以防爆为重点做好枪支弹药输送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输送前剔除影响输送安全的危险品,装载时严格执行装载技术和安全规定,选择路线要避开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和人员活动的高峰期等;以防失控为重点做好枪支弹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官兵政治思想素质,打牢思想根基,通过“约其心”达到“束其行”;以防违章为重点做好报废弹药销毁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销毁前要周密制定计划,销毁中要严格操作规程,销毁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领导和业务部门要亲临一线,全程指导,确保万无一失。三是严格制度,加强警戒,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四是强化激励措施。广泛开展红旗军械库(室)和优秀军械员评比活动,对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枪支弹药等行为作斗争的,及时给予重奖,充分调动官兵管好枪支弹药的积极性。加强车辆管理,努力把车辆事故控制住。

(四)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汽车数量大幅度增加,交通肇事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部队车辆事故也随之增加,因此,我们坚持把预防车辆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大头”来抓。

一是全员管理不漏人。既管好在职驾驶员,也管好持有驾驶证的非在职驾驶员;既管好一般岗位上的驾驶员,也管好领导身边等特殊岗位上的专车驾驶员;既管好新驾驶员,也管好老驾驶员;既管好战士,又管好干部,使人人都在管理中。二是全面管理不漏项。抓好驾驶员的挑选、培训、使用、考评和驾驶证

放在内部关系上。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情待人。

带兵是带人,带人是带心,感人心者,莫过于情。以情待人,最根本的就是要端正对士兵的态度,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热爱战士。不仅在政治上爱,积极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而且还从物质生活上关心爱护和体贴,既尽到师长责,又尽到父母情,以此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是尊重战士。尤其针对当代青年战士自尊心强的特点,各级干部平等待人,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在感情上和战士融为一体,尊重战士的人格,尊重战士的民主权利,尊重战士的主人翁地位,尊重战士的首创精神,在具体管理实践中,变单纯管住战士为全心全意依靠战士,注重把战士从被动管理的位臵提高到参与管理的位臵上来,极大地调动广大官兵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再次是信任战士。能不能信任战士是以情待人的关键所在。信任是一种精神力量,能使人义无返顾、勇往直前。我们不仅信任先进的战士,而且对一时后进的战士更是给予充分的信任,以心换心,主动靠近,耐心教育,启发自觉,使他们从信任中获取力量,奋发向上。

(二)以理服人。

与战士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仅仅是为安全稳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动之以情,还须晓之以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管理首先要管好人的思想,河通才能行船,理通才能令行,打通了思想才会有自觉的行动。管理不仅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同时还要强调使用教育的方法,启发人、疏导人,循循善诱,以理服

也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既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管理部队,又要用道德的力量约束官兵的思想行为。因此,我们一方面十分重视加强部队的道德建设,以道德教育升华思想境界,使每个官兵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保持忠诚卫士思想道德的纯洁性,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恪守家庭美德。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自律,公正处事,做到事关部队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公开求共识,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以公开求公正,工作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经费物资管理问题以公开求合理,教育管理以公开求落实,以自身的人格魅力,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影响和教育部属,成为道德建设的模范。

参考书目:

篇6:如何抓好部队安全工作

长期以来,个别单位管理水平不够高、效果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姿态不端正。抓管理工作不是提高部队战斗力,而是为了“不出事”、保安全,害怕“事故定乾坤”,就管理抓管理,就安全抓安全,立足现状,固步自封,使安全管理工作偏离战斗力标准,甚至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来预防事故保安全,结果适得其反,事故防不胜防,接连-发生。对此,要端正工作姿态,明确“管为战”的工作目标,把加强日常管理的每项活动,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渗透,向军事斗争准备延伸。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加强管理,通过把条令条例贯彻到工作,落实到基层,渗透到平时,真正使“用条例抓管理,用管理保安全”的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对从事的工作、分管的专业,要熟练掌握,精益求精,融会贯通,保证在执勤战备训练任务中拿得出、用得上、过得硬。

预防事故案件一个最大障碍就是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工作总结《如何抓好部队安全工作》。有的同志热衷于新鲜形式,轻视实际效果;有的害怕艰苦,贪图安逸,不与战士一同滚打;有的个人和单位报喜藏忧,做表面文章,官兵很有怨言,非常反感。实践证明,抓部队安全管理,没有真抓实干,没有实打实的工作作风是不行的。一要敢于说实话,对部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上敢于如实反映,对下敢于真诚面对,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是一不说二,做到对上不搞“过滤加工”,对下不搞“隐瞒实情”,使问题能在上级的及时指导和官兵的群策群力中,得以消除和解决。二要察实情,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摆脱文山会海和名目繁多的应酬活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心想基层,深入基层,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及时查找问题,了解实情,认真做好超前防范工作。三要重实效,对上级部署要求和既定的工作思路,要一项一项地抓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虎头蛇尾、抓落实不积极不到位的问题。

篇7:公安边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三章 安全形势分析与部署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五章 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统计 第七章 常见事故的预防 第八章 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九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边防部队的安全工作,维护部队安全与稳定,依据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工作,是指公安边防部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安全工作是部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边防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公安边防部队执勤、训练等各项边防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党委成员要建立基层安全工作联系点,指导和督促部队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 总队、支队级单位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以下基层单位成立安全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第八条 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检查;

(四)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领导和组织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工作。副职领导协助主官抓好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九条 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并协调机关指导部队做好安全工作;

(二)拟制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指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检查工作;

(四)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承办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

(六)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政治机关在组织安全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机关指导部队安全工作;

(二)结合部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教育;

(三)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后勤机关在组织领导安全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机关指导部队安全工作;

(二)拟制与后勤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相关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后勤系统的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

(五)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各级机关的业务部门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规定的职责对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机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 安全形势分析与部署

第十三条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对人员思想状况、安全意识,部队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 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结合部队实际,对事故进行规律性研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任务和不同单位特点,采取相应对策,加强分类指导,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前瞻性、预测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 对连续发生行政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以上行政责任事故的,上级单位要派出专门人员,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顿教育。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重大活动或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进行安全预测,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时机、人员、部位和事故危害程度等,明确防范重点、方法和发生事故后的补救措施,认真制定安全预案。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教育应当在季节变换、任务变更、人员变动、形势变化以及节假日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识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

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十九条 发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整顿教育,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日常工作和训练、执勤,适时开展安全训练。在进行常规安全训练的同时,区分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分别组织专业安全训练,使所有人员掌握安全常识,熟悉操作规程,养成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习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有危险因素的岗位,应当按照专业要求配备人员,上岗前须经过专业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按照规定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章 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级督察机构应当将安全工作列为督察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部队实施全方位、全员额、全时制的安全督察。

组织重大活动或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全程实施监督。节假日、补兵退伍期间要对重点部位、小散远单位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部队安全稳定。

第二十三条 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以及安全设施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存在的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作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或限期改正,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排除,在重大事故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向上级首长和机关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举报不履行安全职责和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首长和机关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予以保护,因报告或举报而避免发生事故的,应当予以奖励。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统计

第二十六条 事故报告与统计工作,应当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第二十七条 因思想麻痹,工作失职、组织不严,管理不善,不执行命令,不遵守纪律,不按照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行政责任事故。

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直接行动中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为非行政责任事故。但是其中可以预见和避免,因工作疏漏、盲目蛮干而未能预见和避免的,应当作为行政责任事故。

第二十八条 行政责任事故按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

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干部亡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二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总队;发生严重以上事故的,在24小时内传真上报部局司令部,事故原因一时难以查清的,可先报简要情况,再续报详细情况。

第三十条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肇事人员基本情况,事故危害结果,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原因教训,整改措施,对肇事人员的处理和领导责任追究等情况。第三十一条 各总队级单位每年对事故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公安边防部队行政责任事故统计报告表》,附事故分析,于当年12月10日前上报部局司令部。

第七章 常见事故的预防

第三十二条 武器、弹药事故的预防

(一)武器弹药库(室)应设在易于警卫的位臵,设施结构坚固,“双人双锁”、“三铁一器”、出入库登记等制度落实。

(二)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对武器弹药库(室)进行一次检查点验。

(三)严禁私存武器、弹药,严禁私带武器外出,严禁携带武器饮酒,严禁将武器私借他人。

(四)枪支擦拭和使用前后,应当认真验枪,平时枪内不准装填子弹,严禁摆弄武器和随意动用他人武器,严禁持枪打闹和枪口对人。

(五)武器库(室)内的武器、弹药要分开存放,教练弹和实弹不得混放;收缴的民用枪支弹药和缴获的武器弹药应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动用和私藏。

(六)执勤、训练用枪必须经支队级以上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执行追捕、缉枪、平息骚乱等任务时,按照各级“处突”预案进行。

第三十三条 车辆事故的预防

(一)选拔驾驶员必须符合政治思想好,纪律作风好,身体素质好基本条件,且无心理障碍,体质特征适应开车,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干部驾驶部队装备车辆必须符合部局规定的干部开车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由总队运输部门培训(复训)考试合格,取得公安边防部队运输部门统一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部队装备车辆。任何单位均不可随意放宽干部驾驶部队装备车辆的范围。

(三)驾驶员培训要请交管部门考试或按照交管部门考核标准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驾驶工作。新训驾驶员必须经过半年实习且考试合格方可单独出车,长途出车要选派技术作风过硬的驾驶员,多台次出车应指派带车干部;干部驾驶部队装备车、家庭自购车须通过业务部门考核,取得相应驾驶证件,并经相关领导批准。

(四)总队级单位每年、支队级单位每半年结合驾驶员审验工作,由警务、运输部门对驾驶员的思想、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复训,复训不过关者及时调换岗位。

(五)严格车辆派遣手续,严禁私自出车、超权限派车、超范围用车,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原则上封存。要加强各级领导驾驶员的管理,尤其是业余时间和随领导外出期间,要重点管控。

(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严禁带故障出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无证(照)驾车,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七)跟车干部要对行车安全负责,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随时提醒驾驶员压车速保安全,并负责对驾驶员出车期间的管理。

(八)总队、支队级机关驾驶员应纳入车勤分队或勤务中队,按建制班管理,集中居住,对不能编班的要指定专职干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淹亡事故的预防

(一)组织游泳训练要选好场地,做好水情调查,指定专人带队,设救护组、观察员,备齐救护器材,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集体或规定的水域。

(二)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和水库、鱼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船艇救生器材齐备,船艇出海训练或执行任务时,要严密组织,严禁在艇上嬉戏、打闹,艇上所有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

(四)水上作业时,尽量挑选身体好、会泅水的人员参加,并配备救生器材。第三十五条 其他事故的预防

(一)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输电线路、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专人管理,经常检修;禁止私拉、移动电线和私自用电热毯、电热器等用电设备;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挑开电线。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逗留。

(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搞好食堂卫生,厨具、碗筷经常消毒;严禁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受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不得食用野生植物或病死家禽、家畜等;严禁将有毒物和食品混放一起,种养植等农副业生产要按规定使用农药和有毒性物料。

(三)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冬季使用火炉、火墙、燃气灶取暖的,要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用炉火取暖的房间,必须安装烟筒和风斗,并经常清理,保持烟道畅通;使用煤气热水器洗澡的,洗澡间和热水器必须分开。

第八章 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支队级单位主官或分管领导应到现场组织抢救。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调查处理;严重、重大事故由总队级单位调查处理;特大事故由部局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进行。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在30天内完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在50天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三十九条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可以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和教训,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帮助发生事故的单位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九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对直接造成行政责任事故人员的追究:

(一)因发生行政责任事故,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因思想麻痹,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行政责任事故的,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纪律处分:一般行政责任事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行政责任事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重大、特大行政责任事故,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三)驾驶员(含干部驾驶员)发生车辆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发生一般事故的,扣留驾驶证2个月以上;发生严重事故的,吊销驾驶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吊销驾驶证,干部和士官驾驶员按比例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官兵工作时间饮酒,携枪饮酒,酒后驾车者无论是否发生事故均按违反部局“五条禁令”查处。干部驾驶自购车辆肇事,民事、刑事责任自负,情节恶劣、给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以上等级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行政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追究:

(一)发生一般行政责任事故,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或行政警告处分。

(二)发生严重行政责任事故,视情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上一级领导责任者作出书面检查。

(三)发生重大行政责任事故,视情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给予上一级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四)发生特大行政责任事故,视情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分管领导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上级领导责任者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发生事故的总队级单位主官到公安部边防局作检讨。

(五)因渎职、失职等引发行政责任事故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从重或加重追究领导责任的情节

(一)规章制度长期不落实,管理教育不到位,经批评教育仍不予纠正,导致事故发生的。

(二)对上级通报的事故苗头和事故不整改,仍然发生类似事故的;对明令禁止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篡改、歪曲事实,故意包庇、纵容、袒护直接责任者;授意、指使、纵容有关人员阻挠、干扰事故查处或故意刁难、恐吓、威胁、打击报复事故查处人员、检举控告人的。

(四)基层单位(含大队级单位,支队级以上单位科、处、室及未设科、处、室的部门)从第一起事故发生起间隔不满12个月再次发生事故的。

(五)支队级以上单位从第一起事故发生起12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事故的。

第四十三条 从轻或不予追究领导责任的情节

规章制度健全并重视抓好落实,主动开展防范工作的;对发生的事故能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并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第四十四条 对发生行政责任事故的单位,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边防局司令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各总队级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篇8:部队安全工作报告

关键词:消防,网络信息安全

0 引言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消防部队的广泛应用,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问题也日益凸显。近几年, 公安消防部队发生了一些网络违规事件、失泄密案件大多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途径发生的, 网络攻击、网络窃密和网上违法犯罪等问题日渐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下面, 笔者就如何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当前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网络信息安全现状

1.1 网络安全意识普遍不强。

基层公安消防部队官兵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性接触互联网、公安信息网和调度指挥网, 台式计算机、移动办公终端 (笔记本电脑) 基本普及, 这给广大官兵日常办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由于部分官兵网络安全意识不强, 甚至淡薄, 导致出现以下方面:一是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数码存储介质普遍存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交叉使用的问题, 易使电脑感染病毒, 甚至造成网络失泄密。二是工作用计算机未及时更新升级杀毒软件, 致使杀毒软件无法发挥正常的监控和查杀功能。三是打开办公系统或网页浏览信息后, 没有随手关闭的意识, 致使一些重要内容被外来人员浏览。四是个别官兵网络安全防范知识匮乏, 将个人智能手机等便携式上网设备连接公安网充电或下载资料, 造成“一机两用”违规。五是公安网电脑和各类服务器密码设置过于简单, 且不能定期更换, 易遭到恶意登陆, 造成重要信息的外泄。

1.2 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力

《公安信息网“八条纪律”和“四个严禁”》、《禁止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规定》、《公安网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网络信息系统日巡检、系统日志周检查和数据库备份制度等一系列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未有效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麻痹大意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造成了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网络信息安全隐患事件。

1.3 网络安全教育组织不到位

大多数基层部队官兵电脑、网络方面的维护知识较少, 对于查杀病毒、杀毒软件升级、设置更改密码等一些基本操作都不精通, 工作中普遍存在只使用、不懂维护现象, 这些因素致使网络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有效。多数基层消防部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手段较为单一, 多是照本宣科的传达上级规章制度, 不少单位甚至将士兵上网行为视作洪水猛兽, 这种一味去“堵”、“防”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 显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也达不到提升官兵自身网络安全意识的效果。另外基层消防部队的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流动性大, 也增加了消防部队网络安全教育的复杂因素。

1.4 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手段较为单一

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的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普遍不到位, 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威胁管理 (UTM) 、防病毒、入侵侦测、安全审计、漏洞扫描、数据备份等安全设备缺口较大。受经费制约, 不少基层消防部队在信息化项目建设时不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设计, 无法同步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这种现象致使基层部队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手段较单一, 不能及早发现、消除一些网络安全隐患。

2 加强基层公安消防部队网络信息安全的对策

2.1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基层消防部队要组织官兵经常性地学习部队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及禁令, 积极开展反面警示及法制教育, 从中汲取教训, 举一反三, 使官兵充分认识到网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针对网络违纪的倾向性问题,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和忧患意识教育, 让青年官兵做到正确认识看待网络技术, 正确把握自己的言行。可以邀请保密部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案例剖析以及窃密攻防演示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强化官兵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的自觉性。要加强对文员和合同制队员的岗前培训与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对于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公安网和内部信息的人员要严格监督和指导, 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杜绝违纪泄密事件发生, 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2.2 规范日常网络安全检查

应配责任心强、计算机素质较高的官兵为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员, 严格落实网络信息系统日巡检、系统日志周检查和数据库定期备份制度, 并将设备运行参数、安全运行情况、故障处理信息等检查、巡检结果造册登记。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自查, 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登记, 落实整改措施, 消除隐患, 堵塞漏洞。通过经常性的检查评比, 在部队内部营造浓厚的网络信息安全氛围, 不断提升官兵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自觉意识, 杜绝各类网络信息违纪泄密事件发生, 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稳定。

2.3 加强公安信息网接入边界管理

每台接入公安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一机两用”监控程序、防病毒软件, 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坚决杜绝未注册计算机接入公安网络。涉密计算机、公安信息网、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具有WIFI、蓝牙功能的3G手机连接公安网电脑。除移动接入应用外, 严禁笔记本电脑接入公安网。严格落实各类应用系统和网站的登记、备案制度, 严格上网内容的审批, 防止非网管人员随意登录服务器篡改业务系统程序、开设论坛、聊天室、架设游戏网站、非工作视频下载等违规行为。

2.4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

基层消防部队要依据《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 在建设信息化项目时, 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保障规划, 加大投入, 确保用于网络安全与保密系统方面的投入不低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10%, 逐步配备必要的网络信息安全系统, 研究网络安全防范技术, 建立网上巡查监控机制, 提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整体防范能力和水平。

2.5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责任机制

基层消防部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落实公安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军政主官负责制, 加强公安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及时研究解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督促工作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定期网络安全与保密形势分析制度, 在内网网站建立网络安全管理专栏, 通报网络运行情况和网络安全管理情况。同时加大对网络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 将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贯彻到部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逐步建立健全对网上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罚、通报等查处工作联动机制。凡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 发生网络违规违纪事件的, 实行问责制和责任倒查制, 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河南省公安消防部队网络与信息全安管理员管理规范.

[2]河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的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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