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状(精选9篇)
篇1:安全工作责任状
仁怀市二合中学
安全保卫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力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请认真落实相关职责:
一、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和盘查询问,做好当天值班记录。
三、每天坚持对校园环境进行巡逻,做好校园内闲杂人员的清理工作,确保校园秩序正常。
四、经常检查校园内治安防范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学校、社区、派出所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及时处理各种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六、积极配合校园内各组织开展工作。
七、做好校产看护工作,及时制止破坏校园内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热情为校园居民服务。
八、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守护工作。
九、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材料。
立状单位:政教处责任人:
履状人:(学校安全保卫)
2010年9月13日
篇2:安全工作责任状
甲方:盘溪镇乐士堂小学安全管理员
乙方:盘溪镇乐士堂小学
本岗位安全工作责任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队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擗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俘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篇3:安全工作责任状
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师生安全是高校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 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高校的和谐发展与安全稳定, 在很大程度上在于防范于未然, 在于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等到出事后再弥补很可能就晚了。但是, 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维护高校安全的工作责任体系。探索并构建一套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依托, 也是新时期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越来越引起各界的重视, 特别是党和政府以文件明确提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与工作导向以来, 抓实抓牢高校安全工作越来越注重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建设, 但目前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工作细则、奖惩机制、长效机制等缺乏, 尤其是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还处于建设完善阶段, 相关理论深度研究更是缺乏。针对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专门研究目前还不多, 没有形成系统。
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于校园安全的研究相对较晚, 其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于校园安全问题的分类、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等三个方面。虽然各个专家学者的分类不尽相同, 但综合他们的分类能基本包含校园安全问题的各个方面。国内专家学者主要从社会和学校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并基本形成了共识。一是社会因素: 冯巧丹和邱卫东都认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氛围较差严重影响到校园安全和谐。如大众传媒不负责任的大肆渲染, 传播血腥、暴力等影视片, 使道德、法律教育大打折扣。二是学校因素: 大部分专家学者都认为主要是经费投入不够、设施陈旧等问题, 但邱卫东也指出还有责任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完善规范、学校内部认识不统一等原因, 冯巧丹也认为有校园安全保卫领导体制较为紊乱的因素。综上所述, 对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没有系统的论述, 如原则、模式、路径、制度设计等均处于探索阶段。
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校园安全管理创新与实践相对较早, 理论研究较多。在校园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取得的一些成绩、一些理论较为成熟、一些研究方法较为新颖, 这些优点和成效值得我国专家、学者借鉴和学习。特别是国外校园安全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值得赞赏, 国外校园安全立法已经普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增加, 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与师生的安全。其中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就是其突出表现, 如何构建矛盾多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 明确职责, 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与师生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课题, 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切实解决的问题, 这需要我国的专家、学者在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大胆实践, 从体制和制度等方面来着手来构建矛盾多发期保障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的内涵及实践意义
“责任”按照其内在的属性可以分为: 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和原因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 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 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 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 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 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 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高校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是凸显“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的体现, 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 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 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实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切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 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 切实按照上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 通过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 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 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学校持续平稳的安全大局。
四、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内涵
单一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安全管理的全面开展。高校必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责任到岗的范畴, 构建由学校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类管理和二级单位全面负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通过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制度, 切实保证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有效实施。
( 一)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领导全校安全工作;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十三五”乃至未来长远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研究部署全校安全工作重点事项, 支持、督促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带头深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 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 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保障工作条件;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二) 分管保卫、科研普教、实验室及后勤工作校领导:协助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分管领域重要安全工作事项;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部门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分管领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加强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依法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分管领域单位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支持、配合其他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 三) 其他校领导: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督促分管部门统筹安排安全和业务工作, 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 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 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完成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 四)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须严格落实学校“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等,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各学院分管行政、教学、实验室及学生工作等方面的领导, 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日常的安全工作, 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经常性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等职责。
( 五) 各职能部处根据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各负其责, 在全校范围内分线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促进安全检查常态化, 检查时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 ( 表格) 、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 以检查促管理, 以检查促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各个教职工按照“谁在岗、谁负责, 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六) 高校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按照学校安全隐患责任分解整改的总体要求, 属于二级单位能自行解决的, 应立即解决; 需职能部门协调的, 书面报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需学校统筹解决的由学校专门研究解决。同时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 建立横到边、纵到底, 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着力提升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水平。
“平安校园建设永远在路上”, 随着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 各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持续, 高校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也日益复杂与严峻, 各种挑战、压力越来越大。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 校园安全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环境将更加复杂、要求将越来越高。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的课题和艰巨任务, 势在必行, 有待日益完善, 更待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红悦, 熊建练.略论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创新[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5 (3) .
[2]论高校治安事件的特点、预防及处置[J].保卫学研究, 200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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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握高校维稳工作主动权[J].三湘高校论坛, 2003 (12) .
[5]论高校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把握的几个方面[J].保卫学研究, 2003 (2) .
篇4:安全工作责任状
摘要: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有效规避防范安全监理的风险,是我们监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安全责任风险;自由裁量;权责不对
一、当前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形势严峻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时代,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均居世界之首。建筑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已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业其后的第四大产业。但其蓬勃发展的背后,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安全事故频发。在我国的各个行业中,仅次于矿山采掘业和交通运输业,高居第三位。每年的死亡人数据统计已占到全国生产事故总数的25%以上。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国家加大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作为当前建筑市场的三大责任主体之一,不容回避地从幕后被推到了前台。在近几年所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中,不管是公开还是未被公开报道的,监理单位被处罚、从业人员被判刑的事例,屡见不鲜,监理整个行业一片惊呼声:“狼来了”。
自从2000年10月25日江苏南京电视台演播厅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架倒塌事故,2002年总监首次被判刑以来,各地相继发生监理人员被判刑的事件。由此引发整个监理业内的大讨论:监理到底应不应该负安全责任。业内为此争论不休。2003年11月24日,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发的第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争论到此告一段落。
《条例》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却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监理只是一个提供技术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没有相应的处罚权——行政权利,却要承担起如此沉重的安全监理的社会责任,形势对我们是非常不利。自从《条例》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数量并没有减少的趋势,倒是监理从业人员被吊销执照,被追究刑责,监理单位被降级受处罚的事例越来越多,影响大的有北京西西工程四号地项目模板支架倒塌事件,湖南凤凰桥垮塌事件,去年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塌楼事件等,不胜枚举。突出的问题是:发生事故后,对监理安全责任判定的自由裁量有扩大化的趋向。就像去年媒體曝光的一些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桥糊糊等事件,一发生事故,都是施工方和现场监理人员首先被控制,随后就做出处理。从经济角度分析,现实情况是:施工现场除建设单位外,监理单位是获取利益最小的一方,和施工单位获取的利益不可同日而语。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严重的原因
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 扩大了监理工作从业风险
《条例》对监理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有关部门对《条例》的释义或意见出现了多种版本,其共同点是扩大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职责,层层加码,进而形成文件,成为各级部门对监理惩罚的依据。
继《条例》颁布后,建设部及其职能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逐渐增加了监理的安全责任。2005年9月1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开始执行;2005年10月12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发布;2006年10月16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发布;2007年5月28日,建设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08年1月28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布等等。建设部每出台一个文件,对监理的安全责任就加重了一个砝码。从《条例》最初出台的监理的安全责任是“审查”“制止”“报告”“执行”,层层加码,内涵逐渐延伸,基本上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几乎全部“合理合法”复制到了监理的头上。
现在监理行业的发展,并非建立之初所期望的“高智能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是成为建筑业一个无所不包的“万能”行业,“监理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好事轮不到,坏事都摊上”此是现代监理的真实写照。仿佛一夜之间,监理什么都懂,什么都管,成了万能人物。无所不包,无所不会,好像工地上有了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的任何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事实上监理既不是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的施工方,也不是肩负着社会公众安全监督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而发生事故后,监理却首当其冲屡次被处罚、判刑,监理行业几乎欲哭无泪!
2、建设单位(业主)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招投标工作中经常暗箱操作,低价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缩短合理工期。好些建设方在工程前期手续未办理,资金未落实的情况就匆忙开工。施工方为承揽工程“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上大打折扣。施工中业主又一味讲进度,压缩合理工期,使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3、施工单位整体行业素质下降
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尤其在这个历史阶段超常规的发展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施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其整体素质却在不断下降。市场经济条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很多不正常现象;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投标相当普遍。“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就是对当前相当规模的施工队伍的真实写照。
4、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 在当前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中,多种原因造成监理地位较低。由于存在着监理投标中业主压价压级;监理单位之间自相残压等不正当、不规范的竞争;监理行业又风险大、收益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相比明显不足,造成部分素质不高,业务平平的不合格监理人员充斥市场,这部分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缺乏对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以上种种导致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容乐观,难以满足现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
(一)监理企业应加强与监理协会的沟通
工程监理协会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社团组织,是政府的助手和企业的参谋,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全体监理企业的娘家人。监理企业要保持与监理协会的沟通和联系,为工程监理协会出谋划策。首先,监理协会牵头组织各级监理企业订立行业自律公约时,监理企业应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变目前监理同行业间互相残压,恶性竞争的状况;其次监理企业要协助监理协会,建议政府部门制定出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的好的政策和方针,为监理现在面临的严峻安全责任风险解压、减压;再次,必要时邀请监理协会对本监理企业调研,对监理工作规范分类指导,促使监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二)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实用的安全监理方面技术支持文件,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设臵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综合配备专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工地的一些重点危险源:如对临时用电、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重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检查,以减轻项目监理部一线人员的压力。
(三)项目监理部应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实施办法,审查全面,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建立业主,施工单位、监理方每周一次联检制度。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组卷归档工作。
(四)监理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从以下八个方面展开工作:
1、该“做”的一定要做:
监理接收工作第一步,应熟悉合同,明确任务,人员定职定责,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要熟悉设计图纸,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项目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交底会。总监一定要转变观念,重抓管理,督促做好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该“审”的一定要审,要审查全面:
监理工作中要求业主、施工方提供相应资料。现在业主的行为很不规范,施工方素质低下,资料收集不上来一定要书面发文催促,并在监理会议上提及,做好监理例会纪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准备阶段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分清哪些该做技术性审查,哪些该做程序性审查,审查重点是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者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现场安全隐患辨别能力。
3、该“查”的一定要查,检查督促到位:
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重点核查现场开工条件,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符合开工要求才能签发“开工报告”。
开工后的周边环境一定要观察好。地处山区的工程,到处是边坡、沟坎,砌筑挡墙较普遍,业主为省钱,挡墙好多断面不足,挡墙回填土质量不过关,要高度重视。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周边是否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施工方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和有针对性。
对工程出事频率高的以下方面,一定重点督查。
4、该“改”的一定要改:
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抽烟、戴不戴安全帽,口头指出,下来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对“四口、五临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下发书面通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总监沟通,及时处理。很难办、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请单位协助解决,每月监理会议一定要提及所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各种隐患,并形成决定限时整改,必要时一定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该“停”的一定要停:
在具体的监理实际工作,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6.1.2条所列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6、该“报”的一定要报:
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使用电话报告的,要有记录。事后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本监理单位做出汇报。
7、该“学”的一定要学:
监理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等以及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规程、办法一定要全面学习,合理应用。
8、该“理”的一定要理(主要是指工程资料的整理):
工程资料的整理要专人负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尤其是收发文制度,一定要建立,不能怕麻烦。对业主的发文,施工方的发文,签字手续一定要完备,谁收谁签字,坚决不能代签。俗话说:凭在纸上,凭不在嘴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理安全内业资料)是自身最有说服力的举证维权凭据。
四、结束语
前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一定要全部做到位。以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不作为,工作就会有缺失,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南京、上海、北京等所发生的监理被判刑事件,都与自身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哪些工作做了,哪些工作没有搞,一定要陈述,表达清,做好举证维权工作,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王战果:中国建筑工业,2011
[2] 倪新贤:黄河水利,2010
[3]参考网络论文资料:毕业设计外文翻译,道客巴巴
[4]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11
篇5: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以杜绝我校安全事故为目标,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人”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学校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内容如下: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由校长总负责的学校“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校中层行政成员、各班主任、保健教师为组员。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疾病防疫,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办公室、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根除安全隐患;做好本室、本班级的安全预防宣传工作:(1)下班前,务必做到关好各自办公室、教室的门窗、水电开关;(2)各办公室严禁存放现金;(3)贵重设备﹑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物品要有严格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加强卫生安全与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坚决遏制学生上下课、做操、放学、升旗、开会等活动发生的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为将此事落实到位,各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相应时间坚守自己的岗位,特别是早上集会、晨间活动、中午放学、午餐管理及午间时间。
四、各年级段、各班进行校外集体活动要实行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
五、各处室、各线负责人、班主任要经常进行校舍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告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和排除安全隐患。
六、总务处要搞好设备、设施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破旧设备,排除安全隐患,搞好防火、防盗安全。
七、学生科学实验要在教师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体育活动必须有老师在场指导,危险动作必须做好保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八、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人员、卫生室每天及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检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把采购与制作关,并作好记载。
九、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各班主任认真配合卫生室(或卫生部门)搞好卫生防疫和接种工作,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十、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教导处加强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等相关工作,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要认真做好心理有障碍学生的排查摸底和教育疏导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注意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减少、防止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十一、班级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以便学校第一时间内处理或上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十二、对在落实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检查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在发生伤害事故、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有关责任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
校长签名:
篇6: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代表:
责 任 状学校名称: 法人代表: 所在村: 支部书记:年5月4日2010
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及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你村、校制订如下责任:
对村要求:
1、所在村辖范围的学校在放假及上学时,村巡逻队必须到场巡逻并负责安全工作。
2、负责学校及周围环境整治工作及矛盾调处工作,凡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由镇政府调处的矛盾纠纷,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出现一次重大事故(含一次)以上的,对村两委进行戒勉直至撤职。
对学校要求:
1、协调好与所在村两委关系,取得当地支持配合。
2、管好自己的人,看紧自己的门,做好门卫管理登记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村里及联校干部。
3、做好学校安保工作,建立好校内巡逻队,确定一名副职专抓。
4、出现一次(含一次)重大事故(指死亡或失踪一人)以上的撤消学校校长职务。
篇7: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状况,特向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1、每位教师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安全知识的普及率。
2、杜绝班级内安全隐患,每位教师应当尽量制止和预防学生在教室内发生的可能对其他同学构成伤害的行为。各科教师在组织学生实验或手工制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发生。
3、班主任老师必须每天检查本班级安全情况:如门、窗、电器、电源等。
4、发现学生无故旷课,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坚决杜绝学生在同学家留宿。
5、严禁学生玩不正当、危险性游戏,严禁攀爬树木、楼梯扶手、阳台栏杆等,每位教师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都应及时制止并教育。
6、班主任应加强学生路途安全教育,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乘坐接送车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7、值日教师应准时到岗,尽心尽责做好护送、护导工作。每天放学时任课教师要护送学生整队出校门。
8、班主任应教育学生严禁进入网吧、游戏厅及营业性舞厅、歌厅等成人娱乐场所。
9、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时,教师应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救治,及时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以上条款请各位老师严格执行,如有失职,将追究责任。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校长室和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责任人:
溧阳市培智学校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门卫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开关大门,不私自漏岗。
二、工作尽职尽责,定时巡视校园,白天看好门,上学期间未经学校允许,一律不允许学生外出。做好外来人员询问和登记。夜间经常巡视,有异常现象要查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请示。
三、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时启封各类门锁,提高警惕,对可疑人等要及时盘查、防患于未然。
四、与其他部门、人员保持及时联系,通力合作,做好(防火、防盗、防冻)三防,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五、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进行赔偿。
六、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完成好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字):
门卫(签字):
溧阳市培智学校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2、坚持饮食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食堂物品的采购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及备查。若不按规定进货,验收手续不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属个人行为 ,相关人员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5、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7、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
8、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9、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
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
学校(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4年9月1日 2014年9月1日
食堂工作人员燃气使用安全责任状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根据管理条例和使用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报修及安全常识。
二、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后开气。一时未点着,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切忌先放气,后点火。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
三、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火苗稳定。
四、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灭火焰,造成漏气。
五、使用完毕,注意关好天然气灶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保安全。
六、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酿成事故。注意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软管老化应及时更换。
七、使用燃气具时,注意厨房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八、教育无关人员不要玩弄天然气灶具开关。
九、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室内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看有无漏气,切忌用火柴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天然气气味,应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开关电器,使用明火,并立即报告当地天然气维修站。
十一、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内睡人;
(二)禁止自购乱拉乱接软管;
(三)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设备,禁止搬弄天然气表;
(四)不要将天然气管道作为电线接地线。
(五)天然气灶具、气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六)不能将室内天然气管道、气表切封在室内装饰材料内,避免管道腐蚀、破损泄漏。
十二、如遇假期,较长时间不使用,切记关闭气表前阀门。
学校(签字): 责任人签字:
篇8:安全工作责任状
“十三五”时期以来, 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单位主体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也有在一些地区、的总要求, 全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部门和单位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 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的情况, 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消防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实践, 对构建“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二、“十三五”时期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 各级政府对“统一领导”缺乏足够重视及领导。
从“十三五”期间的消防工作总体上看, 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驾驭体现在较浅层次, 主要体现在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文件落实文件, 满足于形式, 制定颁发落实措施较少, 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和奖惩、督促机制流于形式, 缺乏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机制, 加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 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不够, 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防经费投入也不不足, 致使消防工作“叫好不叫座”, 即使有分工, 也只是消防部门汇报一次抓一次, 检查一次整改一点, 领导意识缺乏、监管意识薄弱、主体意识淡漠, 缺乏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消防工作的理念, 形不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
(二) 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缺乏的主动性协调性。
各部门消防意识淡薄, 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 对行业监管主体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监管失之于软。虽然职能部门能够长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基本上形成联合执法整治隐患的共识, 但是缺乏联合执法的工作流程机制来保证联合执法的效果, 通常是凑人数的多, 解决实际问题的少, 结果是各行其是, 效果和力度大打折扣。同时部门监管依赖于主要领导人的零时性工作安排, 口头要求多, 按规章制度检查整改的少, 企事业单位没有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消防管理制度, 即使形成制度大部分也成为挂在墙上的虚要求。
(三) 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严重缺乏。
《消防法》虽然规定了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但是仅靠以消防机构为主力的监督检查全面靠实责任制显然不够现实, 单位的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常态化”, 在主观上, 认识不足造成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混乱,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应付思想严重, 总是检查一次, 整改一点, 单位存在的隐患难以彻底根除。2.4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调查显示, 我国46%的民众对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了解十分有限, 26.6%的人甚至根本不了解, 这还是中东部地区人口指标数据, 西部地区两项数据将高于西东部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由于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 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只是时不时的开展一下宣传, 没有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技、普法、就业、教学、安全生产内容, 有偿宣传还是当前消防宣传的主流, 使有相当比例的人未得到过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应急训练, 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此外, 还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条件较差的地方, 消防安全意识更加缺乏。
三、“十三五”时期构建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统一领导”的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必须纳入法制化进程。要切实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 定量分解, 以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举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消防工作考核和奖励等措施, 促使消防安全职责得到履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落实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县级以上政府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问责机制
在年初召开 (省、市、县) 消防工作会议, 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由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由主管部门与与辖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考核规定, 重点加强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评工作。在每年年底, 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组织抽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单位, 实地检查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通过打分, 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 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问责原则, 形成消防安全责任“经常化”问责格局。笔者所在的云南曲靖市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建立“责任明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具体明确规定了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
(三)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
社会化消防工作不能单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来实现, 一定要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良好格局才能有效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全力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的落实, 不断强化行业纵向管理职能, 狠抓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监督、交流的平台作用。市政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督促指导会议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制度、检查措施、隐患整改、考核奖惩等工作, 加快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行业、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要建立安全评估制度, 完善综合性的前置行政许可法规, 使其成为消防工作的有力助推, 对消防公共设施建设、消防产品售卖、竣工验收审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等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要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协作, 消防参与, 共同签字通过的良性监管工作机制, 使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成为常态, 提升消防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为消防执法提供良好的法理环境。
(四) 要进一步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为出发点,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中来研究,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抓, 形成完备高效地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层层签定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推行标准化管理。
(五)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企业单位自我监管机制
以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着力点, 采取强有力措施, 增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健全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自除制度, 规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 制定整改措施, 保障整改资金,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从根本上提高单位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增强单位的防御火灾能力, 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创新思路, 将法定代表及相关人员通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纳入企业、场所开办必备条件, 建立信用安全等级制度, 加强信用安全评估与银行贷款、投资规模相联系, 政府扶持优惠政策相挂钩, 提高公众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的主动意识。
(六) 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消防宣传应顺应时代的发展, 拓展消防宣传渠道, 扩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深度。只有通过各种贴近群众, 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和手段, 积极扩大宣传面, 普及消防法律知识, 安全常识和消防信息, 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这就要求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的同时, 还要加大对此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 发挥其在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中的自我规范作用, 提高相对人的消防法制意识, 更好地配合消防执法, 从根本上优化消防执法环境, 减少和避免因相对人不懂法而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带来的法律自由空间。在新形势下,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 把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 深入开展消防法制宣传, 普及消防消防法律常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使之深入到政府各部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的直至社会各个层面, 形成单位和公民自觉遵守,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篇9:安全工作责任状
2009年,全国开展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我省突出开展的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责任明确,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
省政府作出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必须认真落实。一是在思想上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从工作的分工、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环节入手抓好“一岗双责”;三是在对企业的监管上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的部署和要求,对企业全面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同时帮助企业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在依法生产经营,执行行业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培训等方面有明显提高;四是追究事故,一查到底,“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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