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态旅游
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精选8篇)
篇1: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市东部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7月16日—8月4日
在东部水务实习期间,我时刻都能感受到客服部“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始终把用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东部水务公司有很良好的企业文化,也就是说,公司已经具备了足够的亲和力和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我的意识中,我觉得一个好的企业首先是有好的信誉以及自来水的质量,其次才是他的服务。当然,无论什么行业,服务也很重要。而东部水务公司作为一个国企单位,能有如此的企业经营理念,实属不易。
在短短的20天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涉足的事物,如果不是学校给了我这一次实习机会,可能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只会拿书本的书生。特别是要去收费厅、抄表部了解各种处理流程。看起来很简单,但刚做的时候总是这里那里出现问题;因此,我对自己说,无论你拿着本书说的怎样厉害都好,轮到你要实际操作的时候,你只能无奈地站在那里,“纸上谈兵”在这个年代是行不通的。这同时又证明了要做好一份工作,不仅要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实际操作。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每天都有很多的新的体会,新的想法,想说的很多,我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坚持不放弃
我们不管到那家公司,一开始都不会立刻给工作我们做,一般都是先让我们看,时间短的要几天,时间长的要几周,在这段时间里很多人会觉得很无聊,没事可做,便产生离开的想法,在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坚持,轻易放弃只会让自己后悔。、多听、多看、多想、多做
我们到公司工作以后,周主任首先教会了我在工作中的态度,关键是看你自己对待工作的态度。态度对了,即使自己以前没学过的知识也可以在工作中逐渐的掌握。态度不好,就算自己有知识基础也不会把工作做好,“四多”就是我的态度,我刚到这个岗位工作,根本不清楚该做些什么,并且这和我在学校读的专业没有必然的联系,刚开始我觉得很头痛,可经过工作过程中多看别人怎样做,多听别人怎样说,多想自己应该怎样做,然后自己亲自动手去多做,终于在短短几天里对工作有了一个较系统的认识,慢慢的自己也可以完成相关的工作了,光用嘴巴去说是不行的,所以,我们今后不管干什么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3、勤打杂
我们到公司去实习,公司多数是把我们当学生看待。公司在这个其间一般不会给我们什么重要的工作去做,可又不想让我们闲着,因此,我们应该主动找一些事情来做,从小事做起,刚开始也只有打杂。这样公司同事才会更快的接受你领导才会喜欢你,接下来才会让你做一些重要的工作。
4、虚心学习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会碰到很多问题,有的是我们懂得的,也有很多是我们不懂的,不懂的东西我们要虚心向同事或领导请教,当别人教我们知识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虚心的接受,不要认为自己懂得一点鸡毛蒜皮就飘飘然。
5、认真细致
在实习过程中,由于时间问题,很多重要工作我们都不能经手,但一般会给我们简单但比较枯燥的工作,比如数据录入工作等。但是我们应该摆正态度,无论事情有多么简单,我们都需要认认真真的做好,而不是埋怨。
经过这次实习,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不能学到的东西,在就业心态上我也有很大改变,以前我总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爱好,专业对口的工作,可现在我知道找工作很难,要专业对口更难,很多东西我们初到社会才接触、才学习。所以我现在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等待更好机会的到来,要建立起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逐步学会在社会上独立,敢于参加与社会竞争,敢于承受社会压力,使自己能够在社会上快速成长起来。
篇2: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6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三年见成效,六年奔一流”的宏伟目标,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有力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树立党员先进性形象,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实践者,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从而树立开发区实验学校的良好形象。
一、党支部工作的重点
1、抓好领导班子的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坚定不移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握学校宣传舆论的主旋律,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
3、坚持德育为首,着力培养青少年关爱集体、关心他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引导他们自主健康地发展。
4、聚精会神地抓教学,一心一意地谋发展,以提高课堂教育质量为突破口,整体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提升教学骨干的从教能力,积极创建“三名”工程
1、调整部署本的学习内容,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保证学习质量与效果。
2、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与作风建设,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①确保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②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尤其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
③坚持民主集中制。“学校无小事,处处皆教育”。尤其是重大活动安排和大额的经费开支等,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
④正确处理好党群关系,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监督;党员干部既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又要敢于管理、敢于负责;进一步形成团结务实、和谐共进的领导集体,为开发区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竭尽全力。
3、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建章立制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校、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争创市级示范学校。
三、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弘扬正气,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与保障条例》提高共产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2、深入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思想路线,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①继续开展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工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③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各个方面关心学生,做好2006年首届中考迎考工作。
3、指导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以市“先进职工之家”和市“青年文明号”两块奖牌为荣耀,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教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努力开展适应中青年教工的活动。
4、教师节前夕,积极开展师德征文和演讲活动,结合教师节表彰大会,举行教师宣誓仪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教育。特别要表彰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在第一线工作的同志。
5、协助行政认真处理好各种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职工生活和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团结、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建设
1、坚持党员标准,慎重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2、严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纪律。
3、认真做好党员联系党外积极分子工作,努力扩大党外积极分子队伍,选派积极分子参加各级党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工作。
4、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党、政、工、团组织互相监督,同时利用家长委员会和信访渠道,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5、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团结进取,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工会、共青团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1、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新增工会委员,加强新增工会委员会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工会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重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教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和节庆日文娱活动。
2、认真组织好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中老年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体弱多病的同志要关心体贴。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党组织在学校的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4、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活动安排表附后)
中共安庆市开发区教育中心党总支第四支部
二○○六年三月五日
中共安庆市开发区教育中心党总支第四支部
篇3: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作为一个城市中的特殊经济区域, 不仅是城市发展的经济支撑点, 同时还会指引着城市发展走向, 演化为增长极, 形成区域发展的连锁效应、发挥窗口与辐射作用, 最终成为区域发展的推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1]。目前国内针对开发区的研究逐年增多, 但这些研究大多关注的是国家级开发区, 对省级开发区关注相对较少[2], 开发区土地利用存在较大的浪费现象[3~5]。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提高开发区土地管理水平, 实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动态监控, 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审核、建立相关评价考核制度提供依据[6]。本文以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为研究对象, 根据实地调查和统计资料获取的基础数据, 对开发区重点进行了土地集约评价和潜力分析, 找出制约园区发展的因素和存在问题, 以期为开发区用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借鉴。
2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2.1 研究区概况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 西邻重庆大学城, 北邻重庆现代物流园, 东至遂渝高速公路, 南接九龙坡区。2006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的批复》 (渝府[2006]99号) 批准成立, 是西部地区首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微电子产业园区。园区启动区面积为4.2363km2。2011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总收入为1412580.00万元,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达到704571.25万元。
2.2 数据的获取
由于涉及到园区的经济数据, 所以本文的数据全部以园区的管委会的调查为主, 利用园区企业上报审核数据为准, 经济数据选取西永微电子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0、2011年统计数据。
3 研究方法和计算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国土部统一要求, 并且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7]来计算, 集约度分值的计算采取了指数加权求和法, 权重值的计算运用的是专家咨询法, 而理想值的确定采用的是专家咨询法和目标逼近法, 标准化值的计算则是采用理想值比例推算法[8]计算。
3.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但是评价的指标体系却是统一固定的, 在评价体系中占有很大的作用, 所以在选取指标之时, 应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根据本文实际, 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1。
3.2 权重的计算过程
3.2.1 权重值域
权重是依据评价的目标、子目标、指标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程度确定。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值在0~1之间, 各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目标下的各子目标权重值之和、同一子目标下的各指标权重值之和都应为1。
3.2.2 权重计算方法
评价的权重计算是根据对对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的专家打分, 再根据特尔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 计算权重值公式如下:
式中:Wi为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权重;Eij为专家j对于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打分;n为专家总数。
3.3 理想值及标准化处理值
指标理想值的确定是根据《规程》要求的原则、方法以及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土地利用实际情况, 并充分论证其作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合理性, 以使所计算的理想值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所选取的评价指标标准化值应在0~100%之间, 当大于100%时, 指标标准化值为100%详见表2。
3.4 集约度综合分值的计算
集约度综合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F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Fi为i目标的集约度分值;Wi为i目标相对总目标的权重值;n为目标个数。结合上文中出现的计算权重的公式 (1) 的计算, 得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计算过程见表3。
3.5 潜力测算
潜力的测算由扩展潜力、结构潜力、强度潜力和管理潜力4部分组成。见表4。
4 影响因子分析
4.1 利用状况因素分析
根据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的计算过程来看, 土地开发程度中, 土地开发率达99.52%, 达到了开发区的开发要求。土地供应率指标为96.53%, 由于开发区建设的时间较晚, 导致开发区目前的未供应的土地面积仍然很大 (已达到供应条件) , 因此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该加大力度吸引企业入驻。
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工业用地率为72.89%, 用地率低的原因一方面是批准建设的企业建成时间间隔长, 有大片的工业用地处于未利用状态;再者, 主要是由于园区建成时间较短, 前期的道路、绿地等基础服务设施投入较多造成的。待建成投产之后, 工业用地率必将得到很大改善。
4.2 效益因素分析
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投入达14108.36万元/hm2, 离理想值14500万元/hm2还有距离, 当前的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仍然维持较低水平, 由于西永微电子特殊情况, 即是重庆市着力打造的“西部硅谷”, 因此园区入驻企业的门槛值很高;产出强度为28285.54万元/hm2, 理想值30000万元/hm2, 产出投入比仅为2.0, 尽管相比2009年的产出投入比1.15来说有了较大提高, 仍然保持在较低水平。今后, 随着在建工业企业的陆续建成及投产, 园区的工业用地投入和产出强度还将会加大, 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将会大幅提高, 并将远远超过重庆市开发区的平均水平。
4.3 绩效因素分析
由于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开发区的建设时间早, 因此到目前为止, 无到期项目用地。土地有偿使用率、土地招拍挂率均为100.00%。由此可见, 管理绩效值很高。此外需要加强的是, 在批准地块的建设工期应当按时完成, 以提高土地的经济产出效益。
4.4 潜力分析
从数据结构来看, 根据潜力公式计算, 园区尚可供应土地面积为55.23hm2, 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达到36.32hm2;根结构潜力测算得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结构潜力为18.32hm2;根据强度潜力测算得出强度潜力13.35hm2。由于管理绩效较好, 因此管理潜力为0。结合潜力计算得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的潜力达到86.9hm2, 有较大的利用空间, 因此, 当前除了依旧提高企业的入驻门槛之外, 还应该加大力度吸引企业入驻。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挖掘潜力的重点和方向应是外延式, 即应该加大供地力度, 并调整用地结构, 提高投入产出比, 提高工业用地效益。
5 结论和建议
5.1 结论
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13个评价指标中除工业用地率和建成率稍低点外, 其他指标标准化值均达到较高水平, 从中得出以下几个结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土地集约水平高, 集约度总分值为91.18分, 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园区的经济发展朝着高水平发展, 符合园区发展“西部硅谷”的愿景, 产出和投入比远远高于重庆其他园区的水平, 形成鲜明的特殊, 初步形成了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园区的土地集约潜力较大, 尚可挖潜达到86.9hm2, 未来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外延式潜力 (主要指扩展潜力) 最大。未来园区应以外延式挖掘潜力为主, 加大供地力度, 应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强度, 提高工业用地产出强度, 提高工业用地效益。
5.2 建议
(1) 加大力度促成园区企业建成投产, 严格监管和验收已供项目用地。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尚处于建设阶段, 土地开发率达到99.38%, 但土地建成率只达到53.29%, 这就说明未来园区的发展重点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在于采用外延式挖潜方式, 应加快土地的开发建设速度, 加快促进工业企业的建成投产。
(2) 实施高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严格比照项目的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如投入产出强度、土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等, 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应土地。园区还将逐步提高项目准入标准, 以达到园区的更高目标。
(3) 强化用地需求。通过引进先进企业的入驻, 不但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还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 使得园区的生产和产品都向高端化发展。
(4) 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强度, 优化土地利用配置。要使园区发挥出产业的集聚效应, 就需要提高园区内产业的集聚, 形成增长极, 这样就能形成产业辐射, 带动园区和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同时形成集约型和高效率的配置[9,10]。
摘要:应用专家咨询法计算了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专家咨询法和目标逼近法确定了指标理想值, 然后结合各指标的实际值计算了指标的标准化值, 最后采用指数加权求和法计算得出了综合得分, 据此对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的土地集约利用进行了测算, 得出了园区土地集约度分值得分为91.18, 指出了土地集约度较高, 但是存在工业用地率低, 建成投产的周期慢的情况, 制约了园区的发展。此外, 园区的扩展潜力较大, 因此应该注意加大园区的外延式扩展潜力, 提高用地结构, 提高投入产出比, 提高工业用地效益。
关键词:省级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西永微电子产业园,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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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庆市荒山资源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林下经济
安庆市主要位于皖西南长江中下游的北岸,地处北纬 2 9°47′~3 1°1 6′,东经 1 1 5°44′~1 1 7°45′,是安徽省五大重点林区之一。全市辖7县1市3区,国土总面积1.54万平方公里,林业用地619174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8.8%。其地势主要从西北大别山区倾斜于东南长江沿岸,逐渐形成了山地、丘陵、平原等三种地貌。2000年以前,各地积极植树造林,基本消灭了荒山。但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因木质原料的社会需求量大大增加,加上部分地区的林业经营管理不善,滥砍滥伐、火灾等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了荒山。据统计,安庆市的荒山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潜山、宿松、太湖、岳西等縣,面积约12714公顷,占全市荒山总面积的73.8%,荒山资源的分布较为集中。为合理地开发我市的荒山资源,达到绿化国土及增加群众收入的目的,笔者就我市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1存在的问题
安庆市山区的荒山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安庆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6.5℃,最低月平均气温3.2℃,最高月平均气温29.2℃;年平均降水量1368mm,降雨天数139.1天,发展农林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但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农林业的比较利益逐渐降低,农村劳动力大多都转移到了第三产业。据调查,目前安庆市两百多万农村劳动力中,有超过一百万的劳动力在外地务工,其务工的收入大约占安庆市农户总收入的1/3以上。随着政府部门对农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荒山资源也逐渐得到社会有识之士的重视,开始了初步开发,并逐渐向着产业化开发阶段发展。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还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开发力度不够
开发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发主体比较单一。目前,各地在荒山开发过程中,主要是以小企业及大户为主。因为参与开发的小企业和大户资金实力不足,开发的规模有限,远远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这些小企业主没有相应的技术及资金支持,荒山荒地资源难以有效地利用,加之林业行业特有的生产周期长、投入大的性质,导致其开发的成本较高,收益较少过程较慢,造成开发的总体程度相对较低。二是开发品种单一。参与开发的企业和大户资金少,没有规模效应,基本是停留在进行初级产品加工阶段,产品链短,产品附加值低,从而抗击市场风险能力较低。
1.2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开发企业因受到利益驱动,采取的一些轻投入、重回报的短视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据相关资料显示,安庆市山区的环境恶化主要是以中等强度的沟蚀为主,其侵蚀的模数每km2达到了1000t,不仅造成地表的支离破碎,同时还造成大量土壤矿物质以及土壤中有机质的流失,使得土壤的肥力降低,造成下游水系的淤塞。而一些购买荒山的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效益,很少会考虑到生态效益。他们大部分都是采用全垦的方式来进行开发,直接导致荒山原有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这些荒山资源大部分又是集中在我市西北部的大别山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是恶劣。
1.3 管理监督制度不完善
在现阶段,大部分林农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制约,对荒山没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开发。而有能力的小企业和大户对荒山的经营承包,主要是谋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并且,当初村集体在出让当地荒山资源的经营权时,基本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关于生态方面的要求,完全是依靠经营者的自律来保护生态环境。这导致许多经营者在开发时不注重生态的建设,出现各种忽视生态环境的开发举动。同时,由于村集体和农民也能得到荒山经营承包的一部分费用,甚而有的农民还能在这些破坏性的生产活动中得到一些利益,这使他们对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漠然置之。管理监督的缺失,导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因此,这需要林业部门未雨绸缪,制定相关管理监督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做好防范工作。
2 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的必要性
2.1 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无序的开发会给环境造成破坏,但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在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指导下,充分利用山区多变的地形和气候条件,对安庆市的荒山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开发和利用,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2.2 脱贫致富的途径
安庆市共有8个县(市),其中有5个县均是贫困县,荒山资源非常丰富,可以把当地的特色资源作为其开发利用的突破口,通过对荒山资源的开发利用,把全市农林特色做特,把产品做优,把规模做大,把品牌做响,把产业做强,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农民在荒山开发的过程中,也可以务工的形式得到报酬。调研发现,现阶段小规模的荒山开发,已经有部分当地农民从荒山资源开发中获得比较高的收入,身份也由单纯的农民转变为林业产业工人,而且林业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3 解放劳动力
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的必然趋势是规模化,而规模化的荒山开发利用必然要用到现代化的机械设备,这样可以将更多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劳动力的解放一是可以让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参与到第三产业的建设中去。而且,由于开发利用而产生的荒山流转费用也给了这些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一个创业的启动资金;二是可以让农村劳动力思想上得到解放。规模开发,先进的营林技术和经营理念必不可少,农村劳动力在此过程中将会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实践证明,思想新一新百新,观念变一变百变,一个新的思想和观念的形成,往往就是一步台阶、一项突破和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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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的构想
安庆市的荒山资源开发利用具有多样性,在开发利用时,应该根据安庆市荒山资源开发利用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其开发利用的必要性,从制度建设、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的引进、开发利用的方式以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来综合考虑,促使安庆市荒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目的,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3.1 引入大造林企业
实力雄厚的大造林企业为减小成本,通常进行大规模生产经营,这对迅速消灭荒山有极大的好处。同时,大企业基本都有自己的下游产品链,他们认可造林是其产业中的一部分,对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有足够的认识,在开发过程中,会采用先进的营林技术,尽可能的缩短生产周期。并且,大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小企业和大户不可企及的。
3.2 发展林下经济
荒山的开发利用最重要的就是要改变荒山的面貌,恢复其森林的本性。通过植树造林,可以有效增加其绿化面积,增强当地的水土保持,减少其水土流失,有效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但林业是一个生产周期长、投入大的产业,为尽快得到效益,发展林下经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在荒山开发的前几年,利用苗小、行间不郁闭的特点,进行短周期农作物的套种。林下经济可以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農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如林药间作、林粮间作。同时,以林业作为其基础技术,依托林下产品,发展其他林副产品的深加工,从而达到解决林业生产周期长的问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较好结合。
3.3 发展经济林
经济林以其生产周期短、效益高、适宜农户经营的优势,在丘陵山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中,作为开展多种经营的骨干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完全可以成为安庆市荒山资源开发利用的主打方向。发展经济林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经济林相对于用材林的生产,可以说是一个较快的投资回报项目。但要注意的是,在经济林的发展过程中,要做好产品的贮藏以及加工增值工作,利用现有的资源,开发新兴产品。同时,经济林的发展要走规模化的道路。实践证明,分散型经营不利于良种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利于建成规模化的商品生产基地,更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从而难形成规模化的产品集散市场,导致销售成本提高和原料产品因销售不畅而耗损比例大。
3.4 建立健全监管监督制度
合理的荒山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不当的开发,却会给山区人民带来恶果。为有效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要求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监督机制。林业部门要在此过程中,发挥监管职能,合理规划,力求不断改善和优化山区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使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能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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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尹亮,崔明,周金星等.岩溶高原地区小流域土壤厚度的空间变异特征[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13,11(1):51-58.
篇5: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渝府令[1999]47号 【发布日期】1999-01-25 【生效日期】1999-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1999年1月25日渝府令〔1999〕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指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利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贷款以及其他配套资金(含引进资金和各种自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性的治理和利用,实现农业特定发展目标的项目。
第三条 第三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有项目的乡镇应有相应的机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市、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市)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改造中低产田土为重点,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实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持续发展,逐步建成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五条 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应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济效益高的科技成果。应重视培养和使用农业综合开发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农业综合开发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承包开发项目。
第六条 第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应积极探索吸引资金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引导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及外资进入开发领域。
第七条 第七条 各级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立项审批及资金管理
第八条 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的农业资源和优势,对农业资源的开发进行统一规划。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选择和前期准备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初步选定并经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存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第九条 第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土地资源的治理开发,包括中低产田土改造、成片造林、天然草场改良等;另一类为多种经营龙头项目及农副产品的系列开发,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优质高效产品的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式的开发。
土地治理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3年,多种经营龙头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至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周期分为项目初选(项目建议和考察评估)、项目准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和扩初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必须自下而上申请,自上而下筛选,择优立项,不得越级申报。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总项目、分项目和子项目三个层次。建设单位向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为子项目;区县(自治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向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为分项目;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为总项目。分项目、子项目是总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农业开发项目的单位,应将项目建议书报送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由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初选,并将初选项目上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也可以将初选项目直接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评估。项目入选后,通知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县(自治县、市)或市级部门上报的分项目基础上,汇总编制市总项目开发任务和投资计划,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控制额度,在征求市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全市项目投资计划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部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编制分项目实施意见,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分项目实施意见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按规定格式的计划表及说明;
(二)主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及利用的鉴定意见;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荒地开垦的批准文件;
(五)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与银行对贷款开发项目的审定意见;
(六)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意见;
(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示意图。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意见经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因特殊情况需变动时,应经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重点大中型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管理应建立专款专用,专帐拨款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50%为有偿资金,50%为无偿资金。市级配套资金为无偿资金。多种经营龙头项目的资金应使用有偿资金和银行贷款。有偿资金应按规定每年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并根据合同履行还款计划。区县(自治县、市)配套资金中有偿和无偿的划分,由区县(自治县、市)决定。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申请使用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立足当地资源,布局合理,所需能源、设备、物资、交通、环保、劳力等条件具备;
(二)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经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三)承贷主体权属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四)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项目应有30%以上的自筹自有资金,其中资本金不低于20%。
专项贷款由银行根据项目计划,在征求同级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下达,按银行贷款办法管理。
第三章 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在项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承建施工单位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写出竣工报告,报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市)级初验合格后,写出分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报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复验合格后,写出总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开发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
(二)开发效益;
(三)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审计;
(四)有偿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债务落实及回收;
(五)建成项目工程的营运管护制度;
(六)档案、图像、统计资料的立卷建档;
(七)项目区的主要路口固定标牌的设置。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写出综合评价结论。对验收合格的颁发合格证,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四章 建后管护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成项目管理,加大管护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发挥长久效益。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凡土地资源治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组织,严加管护。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的中低产田土和营造的成片林木不得征用或转作他用。如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确需征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市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篇6:重庆市云阳县特色旅游资源开发
摘要:旅游业是新兴的第三产业,作为典型的无烟工业,发展旅游也得到各地的重视。旅游的发展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彰显当地地方特色,吸引外来游客。
关键词:重庆云阳;旅游资源;风景区;开发
高阳湖位于云阳新县城西北部的高阳镇,距新县城24公里,距万州五桥机场50公里,距渝宜高速公路云阳出口12公里,云开深水航道、云开二级公路纵贯南北,云万北路横贯东西,地处拥有430多万人口的云阳、开县、万州城市经济圈的中心,与国际旅游热线长江三峡黄金水道紧密相连,水陆空交通十分方便,是休闲、度假、观光、疗养的最佳去处。
一、高阳湖景区资源介绍
(一)高阳湖景区概况
高阳湖是因三峡水库蓄水倒灌彭溪河流域而形成的50余平方公里的巨大平湖。澎溪河由北至南注入长江。高阳湖以彭溪河为主轴,以黄陵坝和洞溪湖为东西两翼,按初期策划,整个高阳湖由洞溪坝休闲度假区、明月坝生态休闲文化区、黄陵坝水上运动休闲区、高阳移民文化区、代砺子峡谷游览区五个区组成。景区地形为盆地,远山近水,群山环抱,湖岛港湾,一处一景,湿地沙滩,和谐自然。景区旅游资源丰富,海拔高度在100米—1100米,连绵伏起的群山之间揽一湾碧水,湖泊水域有半岛4个,湖心岛10余个,湖中小岛星罗棋布,湖滨半岛交错,湖汊港湾纵横,湖心岛屿如珍珠般撒在湖面上,形成面积为21平方公里的核心湖光山色景观。人文景观被列入《全国文物分布图》和《全国文物分布一览表》的共6处,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研价值。据旅游资源调查,景区内有一级景点6处,二级景点2处,三级景点8处,四级景点8处。乘舟其间,碧绿的湖水,如歌的炊烟,梦幻的云雾与烂漫的山花,青翠的群山,白墙青瓦的移民新村镇,如擎天屋脊的四十八槽森林公园,巍峨雄伟、风格各异的祖师观、观星寨、永安寨、云峰楼、五通桥等古建筑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秀丽的山水风景画卷,令人心旷神怡和给人产生无限的暇思与梦想。
1、洞溪坝休闲度假区。北接明月坝景区,东连黄陵坝景区。包括洞溪湖、马鞍山、关家梁、吊咀、横大梁、黄林螃、枷担、柑子园、团包岭、洞溪、老屋岩、寨子梁、大石硖子、扇子坪等水陆范围。景区总面积19.76平方公里,景区水域开阔,河道弯曲,水质清秀,岛屿集中,人文景点较多,美景突出,风光旖旎,是水上娱乐、运动保健、休闲活动的中心。
2、明月坝生态休闲文化区。位于风景区北部,包括李家坝、小江电站遗址、明月坝、明河坝、乌龟顶、橙子梁、堰塘湾、金竹林、水车坝、中河坝、郭家坝等水陆范围。总面积18.22平方公里,景区具有许多人文景点,明月坝考古遗址、明河坝古遗址、李家坝古遗址等出土了大量的汉唐等各时期的宝贵文物。乌龟顶山谷一带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让人有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觉;郭家坝一带满山遍野的柑橘林,在金秋时节,红林尽染,让人陶醉。
3、黄陵坝水上运动休闲区。位于风景区东部,包括祖师观、观星寨、永安寨、五通桥、黄泥
坝等水陆范围。景区总面积16.47平方公里。黄泥溪水域开阔,远离主航道,主要是开展水上乐园、滑水速降、碰碰船、划船、游泳、滑板冲浪、滑翔伞、水上摩托艇、泳吧等娱乐项目,同时也时人文自然观光、休闲、度假的胜地。
4、高阳移民文化区。位于高阳新集镇、滴水岩一带。高阳镇是库区第一农村移民大镇,全镇幅员面积135.12平方公里,人口4万人。动迁人口1.7万人,整体迁建的千年古镇被称为“平湖明珠”,有“库区移民看云阳,云阳移民看高阳”的美誉。高阳镇文化底蕴深厚,有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李家坝文化遗址,有被业界称为“中国第二大唐城”的明月坝唐代小城镇建筑遗址,有巍峨雄伟、风格各异的祖师观、观星寨、云峰楼、五通桥等古建筑群,有夏黄氏节孝牌坊。同时也是三峡移民精神的发源地,通过文博馆、移民的实物陈列、移民史群塑、移民家谱、移民图片、移民美术作品、移民生产、生活变化等内容来传承三峡文化和移民文化,弘扬三峡移民精神。
5、高阳代砺子峡谷游览区。位于风景区南部,与云阳县黄石镇接壤,距云阳新县城8公里。景区峡谷狭窄,两岸山势险峻,自然植物种类繁多,青山碧水、两岸如峭、雄伟壮观、野趣盎然,让人流连忘返。
代砺子沿岸地下蕴藏十分丰富。随着温泉和盐泉的开发成功,将为平湖旅游注入新的内涵。
二、高阳湖旅游资源开发思路与策略
(一)发展的现实意义
高阳湖旅游开发是云阳县“一心两翼”旅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构建“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新格局,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三大战略目标的积极实践。是实现当地移民安得稳,逐步能致富,走出一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二)高阳湖发展的比较优势
高阳湖是长江三峡库区最大的支流湖泊。按照王志纲工作对长江三峡的策划方案,新三峡库区的开发目标是“中国休闲第三级”。其支撑内容是游船休闲度假,针对“三峡休闲旅游,游船就是目的地”的策划思想,高阳湖将是长江三峡“中国休闲第三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打造成三峡库区最大的湖岸陆地休闲基地,形成与三峡首尾的重庆和三峡大坝景区共同构成的三峡旅游新格局。她定位为:“云阳高阳湖,库区江湾湖、三峡陆基湖、创意休闲湖。”与其它湖泊相比高阳湖具有以下优势:
1、库区第一淡水湖。比较万州的江湾水面,纵深长度长,平湖面积大,岛屿多,堪称库区第一湖。
2、交通方便快捷。比较长寿湖、开县湖她具有与长江主航道相通相连的区位、交通和市场优势。三峡游船可以直达停泊,距离近,可进入性好。
3、旅游资源富集。高阳平湖湖岸曲折多变,山水景观组合条件极佳。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于一体,开发潜力巨大。
4、影响深远广泛。高阳,这个因百万大移民而闻名的千年古镇,通过实施旅游带动移民安稳
致富工程,必将再次受到世人的瞩目。
(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高阳湖和纵深开发后,能成为包括观光、度假、休闲娱乐、康复运动、旅游购物和生态农业等多功能综合游览区,预计每年可接待中外游人50-100万人次,按每年接待50万人次、每人每天消费100元估算,年旅游收入可达5000万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投资效益可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重庆市云阳县旅游资源概况》
[2].《云阳县高阳平湖旅游开发》
[3].高阳平湖综合开发 《云阳县高阳平湖水上唐城旅游开发》
篇7: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普通商品房建设,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支持建设经济、适用、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发展成品住宅,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工商、发展改革、规划、税收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1]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六条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核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暂定资质;暂定资质到期后,根据国家及本市房地产企业资质要求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延长有效期或者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暂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和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
(七)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或者延续有效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企业一年内无开发项目的,不予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或者资质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企业章程;
(五)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财务、信用管理、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身份证明和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
(七)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
(一)一级资质,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转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二、三级资质,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三)四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应当每三年向资质审批机关申请检验资质等级。
第十三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定、检验资质等级、延续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或者延续;不予核发或者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一级资质开发项目规模不受限制;
(二)二级资质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
(三)三级资质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十万平方米;
(四)四级资质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两万平方米。
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载明的要求承担相应规模的开发项目。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合并、终止的,应当在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后三十日内,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或者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主要技术与经济负责人、信用管理员和统计师(员)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配合。[1]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当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制定开发建设总体方案,载明项目性质、规模、开发期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开发进度,明确应建配套设施的种类、内容、规模、交付使用时间等,并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期开发的项目还应当报送各期的开发建设方案。
调整开发建设方案的,开发企业应当在方案调整后十日内将调整后的方案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开发建设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开发建设方案对开发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之前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
项目资本金实行银行专户监管,未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项目手册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取并填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如实记录在项目手册中,并按季度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手册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查。项目手册作为资质管理、开发建设方案执行情况检查、项目资本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安全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住宅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组织住宅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组织住宅项目竣工验收时,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相关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对基本生活配套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证明文件或者投入使用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宅项目中的其他配套设施,应当按照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确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建设和验收,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住宅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住宅生活用水已纳入城市自来水管网;
(三)住宅用电已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四)住宅小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镶接;
(五)住宅小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
(六)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已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要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当经水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临时排放的期限;
(七)住宅小区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道路相连接,已完成小区内的道路建设;
(八)住宅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已经按照园林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完成,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当确定绿化建设完成期限并在小区内公示;
(九)已完成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确定的配套设施建设;
(十)住宅项目分期建设的,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十一)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已依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了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住宅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本市对新建商品住宅实行交付使用告知和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于交房前五日内在交房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前五日内应当将住宅项目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证明材料书面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及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1]
第四章 房地产项目经营
第二十八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转让人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转让人已支付应缴纳的税费;
(三)转让人已完成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四)受让人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五)受让人具备符合规定的剩余项目资本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受让方应当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领取并填报项目手册。
第三十条项目联合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取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项目建设的文件,建设规模已经确定;
(二)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联合建设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联合建设,应当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联合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建文书自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送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未办理联合建设备案手续的房地产开发联合建设项目,有关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变更项目开发主体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买人提供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购买人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质量保证书载明的内容,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应当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交付购买人之日起计算。商品房符合交付使用条件,购买人接到书面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保修期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1]
第五章 企业信用建设
第三十三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网络平台,构建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应当记载企业资质信息、项目建设信息、项目经营信息、企业资产信息、企业人员信息、企业信用等级信息、企业获奖信息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等可以综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如实填报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和统计报表资料。第三十六条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建立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应当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且对其资质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预售、融资等予以限制。[1]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弄虚作假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延续、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申请检验资质等级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前款规定的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住宅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或者未在交房现场公示符合交房条件的证明材料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交付行为,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时不向购房人提供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期办理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手续或者联合建设项目备案手续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办理开发建设方案备案手续的,或者擅自变更开发建设方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制度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已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书面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时足额缴存或抽逃、挪用项目资本金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填报信用信息资料和统计报表资料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条例对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执照、处十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城市、镇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
在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以及实施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本条例所称配套设施,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和开发建设方案,在项目范围内为满足本项目购房人基本生活所需而配建的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宽带、有线电视、小区道路、垃圾收集和绿化、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和开发建设单位为提高项目品质配建的其他配套设施。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1]
相关报道 编辑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于2013年11月30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创新的主要制度有:
设立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制度。规定开发企业对配套设施建设作出承诺,并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确保新建住宅能满足购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房屋交付使用应符合条件。明确了住宅交付使用条件,实行交付使用告知和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前应当将住宅项目符合交付条件的证明资料在交房现场公示,便于透明监督,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房纠纷。
明确住宅质量保修期的计算时间。要求商品房保修期应当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交付购买人之日起计算。商品房符合交付使用条件,购买人接到书面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保修期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定主管部门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进行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评价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对失信企业,可以对其资质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预售、融资等予以限制。通过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2]
相关报道二
3月1日起 楼盘需在预售当日公示“配套承诺书”
开发企业应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等作出书面承诺。
配套承诺书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配套未兑现或缩水,购房者可依此维护自身权益。
上周,本报推出关注《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系列报道之后,引起了开发企业、广大市民、相关职能部门等的强烈关注和热议。
今日,本报将对3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条例》中出现的最主要变化,尤其是与购房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四大新增条款进行全面解读,让广大市民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依据。
购房者维权“武器”更加充实
“新增的四大条款都是以凸显民生取向,规范企业行为为重点,尤其是新增的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制度和明确住宅交付使用条件并公示的制度,更是与购房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市开发办主任徐千里表示。
新《条例》第20条中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应对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并自项目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企业公示的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市开发办经济政策处处长胡智勇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便配套承诺书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在以后遇到配套未兑现或缩水情况,就能以此为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胡智勇还表示,新《条例》明确了住宅交付使用条件:项目只有达到了新《条例》规定的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已完成配套承诺书确定的配套建设等11项交付使用条件才能向购房者交房,并在交房前5日对配套设施已完成建设的证明资料进行公示一个月。这样,不仅能避免在交房环节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的纠纷,也保证了购房者在接房后能享有基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配套承诺书制度的实施绝对是我们购房者的福音,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市民张先生表示,以前接房时面对项目配套缩水等情况,往往不知道怎样维权,缺乏一个有力的法律依据,现在新《条例》给广大购房者吃了颗定心丸。通过随机采访,广大市民对新《条例》都表现出充分的支持和认可。
企业经营行为得到更好规范
徐千里介绍,在新增的四大条款中,另外两条法规则是针对开发企业日常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增加的开发建设方案备案制度,就是通过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前期管理,便于管理部门事先掌握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建设内容、进度,为项目的中期和后期管理提供依据。”徐千里表示,该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项目动工前,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制定项目的开发建设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最后一条新增的内容也是新《条例》变化最大的一条。”胡智勇表示,新《条例》围绕“企业信用建设”足足增加了一个完整章节,要求对所有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并向社会公布。对失信企业,将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资质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等手续予以限制。
篇8: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键词:山地化,民俗生态旅游经济,大武陵旅游经济圈,自然集聚,社会集聚,协同开发
“山地化”的山区经济发展,首先在于准确界定微观区域“板块化”的“自然集聚要素”和“社会集聚要素”是否具有同质性,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要素的功能化,发挥区域内部和区际间共有的比较优势及自身能力,有针对性、规模化、特色化地经营和发展。既克服市场重复建设、同质产品恶性竞争,也利于形成市场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这是各方利益主体得以真正受益的较好途径和方式,特别是集广大的老、少、边、穷、山、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于一体的山地区域。
1 山地化的山区经济协同开发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我国山地化的山区经济开发研究[1],无论是独立的统一地理单元内部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生态和谐与协调下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区域公共治理下的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缩小,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以及落后山区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现代化、信息化,还是作为政府公共政策倡议下的科学发展观,都必须遵循自然本来的规律性和社会具有的自然规律性;既满足人类物质财富的需求,也满足人类精神审美的需求,人地关系和谐,社会和谐,自然生态环境面貌和社会文明得以永续传承。研发我国山地和山区,都应遵循自然社会规律和生态美学意义的建构。
山地化的民俗生态旅游经济是产业组织或投资经营管理者在特定的自然—人力地理环境中,以市场和消费者为导向、以资源保护和开发为原则,针对消费者旅游休闲、情趣审美等生理心理所需要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活动及其过程,整合、开发、经营管理地域民族风情、特色餐饮、歌舞戏曲、古民居、古建筑、服饰、民间工艺品、宗教、习惯等民俗、民风、民情与自然、生态等融合的自然—人文景观等特色的观赏内容和形式所形成的复合体,而进行的区域经济经营管理的产业发展的经济形态。
我国是山地大国,民族众多,神奇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人文资源潜力无限,加之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保护和开发宝贵的山地自然、民族文化资源,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不仅可挖掘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可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和深远的生态环境效益,弘扬民族文化。正确处理好经济—文化—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山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合理利用山地,保护耕地,以及按照山地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进行规划与建设,对于居住环境质量的提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 山地化的民俗生态旅游经济研发的有利条件与前提
2.1 有利条件
深厚联系的历史和地理渊源。民俗民风、风土人情等的相似性,丰富多彩,极具个性和风格。由于地缘关系,地理上山同脉、水同源、人同种、风同俗,人缘、情缘、业缘深厚,易于同类资源要素配置,实现目标功能;也易于协调沟通,降低交易成本;也易于区内区际协作、互惠互利,合作开发山区特色产业经济,发挥比较优势,克服弱势。
自然地理视角,有自然集聚的地理板块,如美丽的自然风景带、天然森林公园、矿藏带、山脉、水系、气候带、动物群、沙漠地带;洪水泛滥、泥石流、抵制沉降自然区域;火山带、戈壁带、地震带等。人文地理视角,有人文集聚的社会板块,如车水马龙的街道、林立的高楼群、工商业聚集区、三废四溢的城市;或千年古镇,或天高云淡、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青砖木屋零星分布、生活恬淡的村落;或生态园林、生态农庄等旅游休闲审美性分布的城市化乡村。两大板块的互动产生了相应的地质景观和人文景观。
2.2 山地化的区域经济研究应从从单一型向复合型开发转变
从单一型向复合型开发的转变,乃区域协同研发的前提。各微观区域无疑都统一于同一地理单元的比邻或共享下的同质性自然板块和各行政区管辖分割下的社区板块。因此,同一地理单元如同一山脉或矿藏带被不同的利益群体分隔、分割,产生恶性竞争,对自然和社会资源产生耗竭式开采和使用。中观(独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微观区域(独立的村组、乡镇、街道)基于地方政府及其长官意志,一年半载又产生领导频繁更换,各自在其任期内采取一套方案,缺乏连续性的区域发展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难以操作的永无定期状态下开发微观区域。造成资源极度浪费和区域发展始终难以见效的恶性循环效应。
我国山区研发的方法论创新显得更加重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遵循客观和技术层面的“人以群分”和“人分以利益群体”、“地以类聚”和“物以类聚”的状态,采取相应的自然技术和社会技术,建构相应的社会工程,将会产生显著效果。
我国目前多从地理学、资源与环境学等自然科学领域考察、研究山地资源,一般都停留在对山地客观存在着的土地、水、矿产、动植物、气候等资源的单一性研究,即单一资源、单一部门、单一区域、单一学科的资源研究[2]。这种状况不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甚至带来大量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此外,在山地资源的研究中,重视了单要素资源的研究,却忽略了山地本身的资源性或山地作为一个具有特殊功能的独立自然物时的资源价值研究。
山地拥有丰富的水、矿产、森林、动植物和土地等资源,这些自然资源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甚至起着某种决定性作用,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往往取决于社会经济资源(更广泛地称为人文资源)对自然资源的作用效率。现代社会中资源的概念迅速扩展,人们对复杂问题的理解和思维方式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资源与人口、经济、环境、生态等越来越明显地交织在一起。因此,单一的资源研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资源的综合研究已受到世界各国决策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不同山地区域的山地资源体系的结构、功能有所不同,它们影响甚至决定着该山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与水平。因此,开展山地资源及其开发的综合研究显得十分的必要。
某一山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可理解为以资源为核心的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管理等复杂的自然与社会过程,这是一个由多种资源参与、过程交错、多部门利益驱动的资源综合作用过程。因此,山地资源综合研究就是根据特定的山地区域(尺度大者可到省级、地区(市)级或县(市)级,小者到乡级或山地小流域等)发展目标和资源基础,在各类资源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的研究基础上,综合分析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开发布局、开发利用可能产生的环境与生态问题,深入研究山地区资源与人口、环境、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自然资源本身的规律,社会经济资源布局与配置优化方式,提出跨区域、跨学科、跨部门和跨时期的资源总体战略、优化配置、高效合理利用、循环再生、有效管理等可实施的总体方案。这就是山地资源综合研究的科学内涵。
3 山地化的民俗生态旅游经济协同研发—重庆市东南地区实证研究
地表任一统一的地理单元都很个性化的“自组织”着,具有内生的协同性和开放性;因分属于不同利益群体的行政区管辖,形成一相对独立的社区;“自组织”着的微观区域又被“他组织”着,此乃人类社会活动对地理单元的作用。
重庆市区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界定的“一圈两翼”的“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东南翼(另一翼为三峡库区主体工程所在地的东北翼),包括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武隆6个区县,幅员面积1.98万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4.0%;2007年常住人口354.94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1.5%,以土家族苗族聚居区为主,是重庆唯一集中连片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地处渝、鄂、湘、黔四省(市)边区的结合部,扼守重庆至东南沿海通道,具有良好的边境贸易、区域资源整合优化发展的区位优势;同时也是容易形成公共品缺乏、有问题都不愿管的“四不管”的集“老、少、边、穷、弱、山、库”于一体的远离现代社会文明的区域,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新阶段重庆实施“一圈两翼”、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中特殊而重要的一翼、贯彻落实胡总书记“314”总体部署、长江上游经济中心、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助推器。
该区域位于武陵山腹地,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地势中部高,多为船形山,柱状山;东西两侧低,多为中山、低丘、溶槽、平谷、洼地。故形成东面沅江、西面乌江两大水系。全域海拔1895-263m,地形起伏较大,山势陡峭,地貌分为中山区,海拔800-1895m;低山区,海拔600-800m;槽谷和平坝区,海拔263-600m。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由于境内地形复杂,海拔高低差异大,形成了突出特点的地形性气候,气温冷暖不均,季差大,雨量充沛但分配不匀,云雾多,霜雪少,日照少无霜期长,垂直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由海拔280m的17℃递减到中山区的11.8℃。月平均气温1月最冷为3.8℃,7月最高为24.5℃。年降雨量一般在1 000~1 500mm。(1)自然灾害频繁,素有十年九灾之说。但境内森林资源丰富,宜林面积广,全域林业用地面积超过国土面积半数以上;境内水能资源和物产丰富;域内为十分典型的喀斯特溶岩地貌区,地形崎岖,山川逶迤,河谷秀美,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潜力,各种人文景观、国家级森林公园原始森林等雄奇秀丽的自然风景,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土家苗族文化风情异彩纷呈。
该区域历史悠久、民风民俗民情文化浓厚,重大历史人物及事件多、影响大,资源丰富、人口和民族成份多及地域广,经济落后,生态环境脆弱,堪称行政边缘区交接地带“金山角”,老、少、边、穷、山、库县域典型。
3.1 区域发展的比较优势与相对劣势
直辖以来,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强基础、增实力、求突破”新起点上,整体进入加快发展阶段。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渝怀铁路、渝湘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交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水利、能源和市政设施不断完善,瓶颈制约有所缓解,基本具备支撑产业加快发展的条件)、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1)比较优势与自身能力。基础和区位条件日渐改善。随着“三小时重庆”综合交通网络的逐步形成和完善,该地区主城区的缩小,成为重庆通往东南沿海的陆路大通道,与都市发达区域的“一小时经济圈”联系也将更加便捷,为承接东部地区和“一小时经济圈”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赢得更多机会,具有进一步拓展市场和发展大流通的潜在条件。
特色资源具有开发潜力。水能、煤、锰、铝、萤石重晶石、铅锌矿、石灰岩、炼镁白云岩、石英砂岩等45种矿产;生物资源丰富,为培育特色产业创造了先决条件。特色药业、特色矿产资源、畜牧业、种植业、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明显[3]。
政策优势明显。该地区集中拥有西部开发政策、民族政策、扶贫政策以及市里给予的专项政策等,“政策洼地”效应明显。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渝东南地区建设成为“武陵山区经济高地、民俗生态旅游带、扶贫开发示范区”的新定位,进一步提升了渝东南地区在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政策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增强。
发展内外动力更为强劲。该地区工作重心已从扶贫攻坚转向抓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广大干部群众谋发展、求突破、图振兴的愿望空前强烈,奋发图强、艰苦创业的斗志高涨,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宝贵动力。“一小时经济圈”辐射带动功能的日渐增强,则将为渝东南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的牵引动力。
境内旅游资源富集。社会人文环境古朴如初;鬼斧神工的原始森林、草原,野生花卉、鸟兽虫鱼、珍稀名贵动植物,喀斯特地貌上长期地质演变所形成的集山、水、园、林、泉、湖、峡、洞于一体。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不仅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景观,也为游客提供了具有静态和动态性的自然及人文画卷,为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自然科考研究提供了难得的素材和标本。幽美雄奇的自然风光如百里乌江画廊;集阳刚之气和阴柔之美于一体的特大峡谷阿蓬江;如诗入画、秀美迷人、民族风情浓郁,被誉为“渝东南小桂林”的酉水河;美不胜收的奇山秀水、原始森林大板营;梯田风光;山绿水相间、民族风情浓郁的“农家乐”;有“九寨沟的水和张家界的山”之美称,但还有待开发的长溪沟自然景观;闻名国内外的珍奇植物如大杉树王、白花泡桐王、生漆树王、卷树王、楠树王;还有夫妻树,珙桐、榉木、鹅掌秋、地涌金莲、秃杉、红豆木、香果树、罗汉松、苏铁等,都被列为国定保护的珍惜和濒危树种,是极具特色的兼实用和观赏于一体的名贵植物;珍稀动物有大鲵、穿山甲、毛冠鹿、白鹤、红腹角隹等;历史悠久、丰富多采的传奇性人文景观;“世外桃源”;革命纪念地;淳朴浓郁的民风民俗;绚丽多彩的民间手工艺、民间艺术;飘香诱人、独具特色的美食;丰饶独特的地方土特产。
(2)相对劣势与制约瓶颈。(1)全境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观念落后;基础性支撑能力仍显薄弱,村寨交通不畅,公路等级及密度低、质量差、路网结构不合理。电力建设滞后,农村电网改造不足,用电安全性差。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局部地区存在水质性缺水问题,尚有15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城市功能设施以及公共安全应急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2)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经济总量小,经济增长主要靠财政性资金的投入拉动,社会资本跟进严重不足。产业层次低,无序竞争现象突出,缺乏整体优势和竞争力。劳动力素质较低,人才短缺,小学文化程度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0%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左右。市场发育不充分,要素流动和配置面临体制机制障碍。(3)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山地多,平地少,用地条件差,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低,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脆弱,石灰岩分布广泛,石漠化现象突出,水土流失严重,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自然灾害频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重的环境制约。(4)公共服务能力弱。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群众看病贵、上学难、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仍然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标准和覆盖率低。(5)贫困程度深。区域内所有区县均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比例大,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5.7%,相对贫困人口占10.2%,因病因灾返贫现象较为突出。
3.2 山地化的民俗生态旅游开发
整合旅游资源,统一规划,整体开发,联合经营。突出民族风情和山水生态特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大民俗文化保护开发力度,有序开发旅游产品,配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把旅游业作为渝东南地区的优势产业,建成大武陵山区重要休闲旅游基地、国内重要民俗生态旅游带。
(1)实施统筹规划和整体开发。利用渝东南地区山同脉、水同源、人同根、风同俗的资源同构性特点,统筹规划旅游发展。围绕原生态自然山水、原创性地方文化、原本性民俗乡韵、原真性民族风情的保护与开发,整合特色旅游资源,突出整体板块建设,塑造整体品牌形象,着力打造旅游精品景区。依托渝东南陆水空立体交通网络,串联各大小旅游景区和城镇结点,形成“一网多点”的渝东南民俗观光旅游体系,建成以神奇山水观光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为重点的国内知名的生态与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目的地。
(2)着力打造民俗生态旅游精品景区。依托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整合武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建设以南方喀斯特地质奇观和连片南国高山草场、高山湖泊为特色,以观光游览、生态休闲度假和户外山地康体运动为主题的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旅游区。依托黔江小南海组团,加快开发以地震遗迹奇观、武陵山乡、湖光山色、民族风情为特色,以生态休闲度假、山乡风情体验、科考观光修学为主题的小南海武陵山乡旅游区。依托乌江画廊主轴及其支流,结合乌江水电梯级开发,加快打造以峡江风貌、古镇山寨、梯级水电、民族民俗风情为特色,以峡湖观光休闲、古镇怀旧、水电奇观、风情体验为主题的乌江风情画廊旅游区。依托石柱黄水国家森林公园,加快开发以原始森林、高山湖泊、幽奇峡谷、秀美草场为特色,以避暑休闲、生态观光、民俗体验为主题的黄水森林湖泊旅游区。
(3)协作开发旅游精品线路。打破行政区划制约,坚持资源共享、产品互补、客源互流,统一有序地联合开发跨县域旅游线路。充分利用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效益,以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旅游区为龙头,依托渝怀铁路、渝湘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联合打造“天坑三硚(芙蓉洞、仙女山)-小南海(武陵仙山)-阿蓬江-乌江画廊(龚滩古镇)”旅游热线,带动渝东南腹地民俗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利用四省(市)通衢的特殊区位,开放旅游通道,主动联合周边景区协作开发跨区域旅游环线。重点打造西与重庆主城接轨的武隆旅游结点、南与中南诸省市衔接的秀山旅游结点以及北与长江三峡联结的石柱旅游结点。依托武隆、石柱两大结点,加强与“一小时经济圈”、渝东北翼的协作联合,合力打造“大足石刻-主城区山水都市-喀斯特自然遗产-长江三峡”旅游精品线路;利用秀山旅游中转集散功能,促进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与张家界、凤凰古镇、梵净山、里耶秦简等大武陵山区景区(点)联动开发,协同构建大武陵山区旅游环线。
围绕旅游精品景区打造,加快开发建设以原始生态风貌取胜、江山风情为主题的若干观光景区,以文物遗产保护为特点的赵世炎故居、南腰界(红二六军团根据地)等红色经典旅游区。
民俗生态旅游带重点景区(点)开发建设。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旅游区:以武隆世界自然遗产天坑三硚—芙蓉洞—后坪天坑以及仙女山—丰都三抚林场—涪陵武陵山森林公园为两大核心景区,以喀斯特地质奇观和连片南国高山草场、高山湖泊为特色,发展生态休闲度假、观光游览、科普考察及户外山地康体运动基地。另外按照已有规划打造好小南海武陵山乡旅游区、乌江风情画廊旅游区、黄水森林湖泊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古镇旅游开发。
(4)协力创建渝东南地区旅游品牌。按照“武陵山水,风情画廊”的主题形象定位和“武陵仙山,乌江画廊;生态山水,地质奇观;古镇边城,桃源故里;花灯啰调,民族风情”的支撑形象定位,统一渝东南地区旅游主题定位,实行主题营销、品牌营销、标识营销,加强优势旅游项目策划。充分利用武陵山民族文化节、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重庆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森林旅游节等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和招商,提升渝东南旅游整体形象,协力创建渝东南地区旅游品牌。
3.3 山地自然—人文资源协同开发下的山地经济物质与非物质形态
旅游产品的研发,宜采取将山地经济的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有结合,遵循山区发展中观经济范畴的空间、结构、环境、效益、公益、发展、规划、管理、方法和服务之原则,将种养殖—农林牧—科工贸—城市规划建设一体化协同进行[4],动植物的养殖和栽种,既是景观,生产时也是视角下的精神产品,象植物栽种,利用山体的垂直分布,还是一幅幅立体油画;也为科普考察、旅游观光农业模式的生态农业、创意农业融于一体:观光览胜、史迹寻踪、节庆游娱、特产购买、民俗体验、温泉康娱、动植物观赏、休闲度假、农家体验、科技农业观光、绿色伊甸园、山林生态浴场、生态休闲、民族风采、遗址凭吊、古镇风情、科考探险。山地区域经济业态开发与发展,不仅其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也有旅游休闲、美学意义上的价值[5]。
3.4 保护和开发民俗旅游文化
结合民俗生态旅游景区(点)建设,加强所有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和开发,保存和恢复其古朴原貌,展示和再现其民族风情。挖掘整理花灯、民歌、土家摆手舞、面具戏和傩戏、石柱啰儿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好苗寨等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民俗旅游文化产业,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重点推动山水文化旅游长廊、民族文化博物馆建设,大力保护、挖掘花灯工艺品、扎染、蜡染服饰、民族用品等展现当地民族风情、乡土民俗和传统文化特色的地方手工制品制作工艺和技术,积极举办以“中国武陵山民族文化节”和土家族苗族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旅游文化展示活动。
4 从同一省(市)管辖的行政区向周边“地缘经济区”开放协作
除了本辖区内的单元协同,继续向外延伸和拓展,还应突破行政区边界,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构建地缘经济协作区。充分利用日益改善的交通及区位条件,在加强板块内部协作的同时,积极主动联结周边及东部地区,以共同构建连接成渝经济区、泛珠三角经济区、华中地区的大通道,成为承接三大区域要素流动、产业转移和配套的战略平台。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利用快速交通干线和联线,形成外延内聚的开放格局。集聚辐射湘(西)黔(北)武陵山区的“桥头堡”和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口岸,其功能定位于内外集聚和辐射。
4.1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强化合作共赢的开放理念,在区域内部以及与“一小时经济圈”、渝东北翼、省际周边地区之间广泛开展多层次联动协作,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实现竞合发展。
促进区域内合作共赢。整合区域资源,突出整体优势,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在规划、项目、资源、技术、人才等领域开展紧密合作,联合策划,共同开发。建立重点项目统筹协调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和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
促进渝东南地区与“一小时经济圈”互动双赢。探索异地办园、产业共建、联合开发等协作模式,引导“一小时经济圈”产业链向渝东南地区延伸、传递。探索和建立土地指标异地置换机制,促进全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和建立人口对口转移机制,按照“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通过订单培训、对口招工等方式,加快渝东南地区劳动力向“一小时经济圈”转移。开展智力支援,鼓励“一小时经济圈”向渝东南地区输送急需人才。
推进两翼协作并进。畅通互动渠道,密切两翼经济合作,重点推进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的跨地区联合开发,突出一体化效应,联手打造产业基地和旅游环线。增进两翼政府、企业、社团组织的相互交流,推进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市场开拓等领域的广泛协作。
建立武陵山区经济协作机制。搭建渝东南地区与黔北、湘西、鄂西地区的四方合作平台,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以完善区域交通体系、连通旅游环线、加强民族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武陵山民族经济协作,推进民族文化交流,协同争取国家项目和政策支持。
建立利益分配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产业共建中“一小时经济圈”对资源产地的补偿机制,以充分发挥渝东南地区资源优势和“一小时经济圈”的产业基础优势,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完善市内区县土地指标置换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矿业权、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4.2 构筑武陵山区民俗生态旅游经济圈
渝、黔、湘、鄂四省市交界处的武陵山地区,不仅旅游资源丰富,而且还独具特色。如湖南张家界的石英砂岩峰林地貌鬼斧神工,凤凰古城、洪江古商城等旅游区点不可复制;湖北恩施州拥有八大自然奇观和八大特色文化;重庆武陵山民族地区的乌江画廊和小南海属于国家一级旅游资源;贵州武陵山民族地区之一的铜仁地区,其“一山两江三文化”的旅游资源体系很有吸引力。
武陵山民族地区山同脉,水同源,树同根,风同俗,人同种,文化同质,唇齿相依;区域内风光秀丽,历史悠久,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厚重。联合设计开发贯通武陵山精品旅游线路,是发展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的极好路子。
(1)构筑大武陵旅游经济圈。畅通渝湘黔鄂交通大动脉,联结武陵山区民俗生态旅游圈;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形成武陵山区民俗生态旅游圈合力。国家旅游局可在渝黔湘鄂四省市组建一个经协会,辅之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合作组织,协调渝、黔、湘、鄂,将武陵山民族地区独特而丰富的旅游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努力打造区域旅游整体品牌。另外,应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或者三省一市联合,向国内外进行广泛征集,确定武陵山民族地区整体旅游品牌形象。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拆除旅游市场壁垒,推进各种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如统一对外报价,区域内旅行社在开展组团业务时享受同等待遇等,形成武陵山民族地区开放有序的旅游大市场。
构筑武陵山区民俗生态旅游带圈,构筑一条现代化的水陆空多式联运的复合型交通大道,必将串起武陵山区一路观光美景,把这些景观景点像宝石项链一样串起来,将形成世界上一条无以伦比的旅游圈。平安大通道合力建设,整体推出武陵山民族地区精品旅游圈,需要建设武陵山旅游观光大通道,涵盖和包括三省一市的一条环状中国内陆最美的旅游精品线路,即重庆—三峡水路—宜昌—清江画廊—恩施—永顺—张家界—花垣—吉首—凤凰—铜仁—梵净山—乌江画廊-重庆,全长2186km。这条大的旅游精品线路既包括了已闻名于世的长江三峡游、世界自然遗产武隆芙蓉洞—天坑三硚—芙蓉洞—张家界等世界级的自然旅游景观,同时又融入了大量鲜为人知的景色绝佳的新观赏景区,以及土家、苗、侗族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游,独具特色的边城古镇旅游、宗教旅游、红色旅游、探险旅游、民俗农家乐等[6];另外还将若干四省区市显在和潜在的景区景点有机联结。
(2)构筑“中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武陵山区经过多年经协会努力,有望成为“中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行政区域界限逐步打破,局部范围形成合力,一条通道串起一路美景,武陵山民族地区精品旅游线路既包括了闻名世界的长江三峡游、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等世界级的自然旅游景观,同时又融入了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以及独具特色的边城古镇旅游、宗教旅游、红色旅游等,是极具特色和个性的生态旅游带,也是自然和人文基因库保留完好的区域。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建成,将是一个后发优势较为明显、集各种政策优势于一体的国内首个生态经济协作区、首个研究土家苗族民俗文化、首个无障碍旅游协作区[7]。
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按照“空间统筹、布局合理、用地集约、开发有序、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主体功能分区,加快编制城乡统一的土地利用、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进行农业区划,推进各具特色功能区的差异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佺光.地缘经济区视角下的行政区边缘山地经济协同发展——以渝黔湘鄂四省结合部典型的武陵山区为例[J].山地学报,2009(2):166-176.
[2]钟祥浩.20年来我国山地研究回顾与新世纪展望[J].山地学报,2002,20(l2):646-659.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7〕129号),2007-11-16.
[4]冯佺光.我国山地资源综合开发与山地经济可持续发展[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9(6):696-701.
[5]冯佺光,赖景生.西南地区山地经济业态及其开发发展模式实证[J].生态经济,2006(6):67-70
[6]王洁,郭佳.湘鄂黔渝携手发展武陵山精品旅游线路[EB/OL].http://cswb.csonline.com.cn/CSWB/20061025/Cont_1_4_14427.HTM.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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