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关键词:

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共8篇)

篇1: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财产之安全及防止职业灾害,保障劳工安全与健康。

2.0范围:

凡承揽于本公司内进行的活动及服务之。

3.0定义:

3.1承揽商:承揽本公司之工程或提供劳务,需进入厂区工作之厂商或个人,包括土木营造厂商、机械或电气配管厂商、机械或设备安装、保养维修等厂商。

3.2工程:凡本公司之公用设施、制程设备及厂房等之扩增、改善或维修保养工作等。

3.3动火作业:指会产生火花或高温可能会引起燃烧的作业,如电焊、氩焊、热熔作业、金属钻孔、切割或研磨等。

3.4特殊危险性作业:指吊挂作业、局限空间作业、高架作业、开挖作业及劳工安全卫生法中所定义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产生立即或严重危害之作业。

3.5局限空间:人孔、密闭槽体、地下排水管、废水槽、蓄水槽、油槽及各项槽体等系指通风不充分室内的作业场所。

3.6吊挂作业:指吊升荷重在三吨以上人字臂起重杆或固定式及移动式起重机、或一吨以上斯达卡式起重机及使用吊笼作业。3.7开挖作业:深度2公尺或以上地表开挖作业。

3.8高架作业:作业位置由脚底算至地面或底面之高度落差在2公尺以上的作业。

3.9承揽商有机溶剂或特定化学物质作业:承揽商因作业需要,使用油漆、EPOXY、丙酮、异丙醇或其它容易挥发的化学物质进行涂布、清洗等,可能造成化学物质散布于空气中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或是使用硫酸、盐酸、硝酸、氰化氢、硫化氢等,可能对人员造 成伤害的作业。

3.10防火区划或结构施工:在现有防火隔间或承重墙上进行钻孔、切割、打凿或其它可能破坏防火区划或建筑物结构的施工。

4.0权责:

4.1请购人员:在请购规范中须说明承揽商应遵守本公司环安卫管理相关规定。

4.2 厂务课:制定承揽商管理相关规定,负责于承揽商施工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并告知承揽商工作环境、危害因素及要求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施工时监督承揽商遵守本公司相关规定。

4.3采购部:将本公司环安卫相关要求纳入承揽合约中并收回承揽商之「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告知切结书」。

4.4安全卫生课:稽核及协助各单位执行承揽商管理。4.5警卫室:管制承揽商出入本公司。4.6财务部:于承揽商请款时,依相关人员对承揽商所开出之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对承揽商进行扣款。

5.0内容:

5.1 请购:请购/厂务课应先了解本程序书之内容及本公司之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定、「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告知切结书」等附表,并在采购规范中说明承揽商应遵守本公司环安卫管理相关规定。

5.2采购:采购单位需确认得标之承揽商已签署「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告知切结书」,并转安全卫生课存盘,在承揽商未签回该切结书前不宜发出合约或订单,一份合约或订单签署一份「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告知切结书」。

5.3 开工前置作业

5.3.1下列承揽作业进厂工作前,请购/厂务课须于承揽商进厂工作前,举行开工前协调会议,由安全卫生课向承揽商现场安卫管理人说明本公司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定、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鉴别施工过程可能造成之安全卫生风险,要求施工前备妥改善因应措施,设置专责劳工安全卫生人员,并请承揽商于进厂时提供危险性机械设备检查合格证、操作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训练合格证明影本以备核对。(1).扩建新厂(2).厂房扩建

(3).包含搭设鹰架、钢筋捆扎、模板组立、混凝土浇灌、开挖、机械或电气配管、机械或设备安装等,三种及以上不同工种的土木营建工程、机电工程。(4).保养岁修

除上述不同工种共同作业情形外,由请购/厂务课负责向承揽商说明开工前协调会议时应向承揽商传达内容。

5.3.2请购/厂务课须视作业内容详细填写「作业许可申请书」,若有动火或特殊危险作业时,须依「危害性作业许可管理办法」额外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或「特殊危害作业许可证」,安全卫生课于收到作业许可申请时,应查核承揽商之「承揽商环安卫管理告知切结书」是否已缴交,若尚未收回该切结书,则不得签核作业许可申请,并通知请购单位处理,若已缴交,则登录于「承揽商施工作业管制登录表」。

5.3.3请购/厂务课须通知第一次进入本公司工作之承揽商,进场工作前须接受安全卫生课举办之承揽商安卫讲习训练,或由采购/厂务课协办。安卫讲习训练项目依照承揽商实际施工作业内容来选择。5.3.4施工总天数超过30天之承揽商必须申请工作证,承揽商申请工作证时,应填写「承揽商员工数据输入表」,提报其进入本公司施工人员之劳保及身份证明文件、背面书明承揽商名称及施工人员姓名之一吋彩色近照一张,于环安卫讲习训练及测验完成后,签署「施工人员切结书」,由安全卫生课制作承揽商工作证,转请购/厂务课发放给承揽商。

5.3.5未申请工作证之承揽商,每次进厂前由警卫通知请购/厂务课,请购/厂务课应负责宣导本公司环安卫管理规定并请承揽商签署「施工人员切结书」后,据此以向警卫换发承揽商临时工作证,另请购/厂务课应全程陪同施工。5.3.6当年度核发的工作证自翌年1月1日起自动失效做废,请购/厂务课须在每年12月初通知承揽商重新换证,若承揽商施工已超过一者,则应重新参加安全卫生课之劳安卫讲习训练,临时工作证须于出厂时换证归还。

5.3.7下列厂商不需申请作业,但仍须遵守本公司环安卫规定进行作业,并穿著能识别厂商的工作服装:(1).供膳厂商

(2).健康检查厂商(3).保全厂商

(4).不进入厂房建筑内的原料及化学品供应厂商、软件供应安装厂商或其它厂商。

5.3.8施工相关的机具设备,请购/厂务课应要求承揽商,备妥合格操作人员证照或设备检查合格证明、进行作业检点及定期检查,进场施工前,厂务课须负责查核下列作业检点及定期检查记录或证照。

(1).起重机:设备检查合格证、操作及吊挂人员训练合格证明、作业检点及定期检查。

(2).吊笼及营建用提升机:设备检查合格证作业检点及定期检查。(3).木材加工用圆盘锯、研磨机及轮形切割机械:型式检定合格证明或安全防护罩等防止劳工受切割、喷溅等伤害的安全措施,并实施作业检点。

(4).堆高机:型式检定合格或相等证明、操作人员训练合格证明、作业检点及定期检查。

(5).气体钢瓶:安全逆止阀、检点是否直立固定或使用钢瓶推车固定、确认再检查水压测试合格证明。(6).电焊机:自动电击防止装置。

5.4 施工管理

5.4.1承揽商之「作业许可申请书」须张贴于工作场所之邻近地区。5.4.2安全卫生课应不定时巡检厂区,依「承揽商施工作业管制登录表」对施工承揽商加强巡检,每日对承揽商申请之作业进行检查。

5.4.3安全卫生课应负责协调所有共同作业承揽商,成立承揽商环安卫协议组织,视状况由安全卫生课通知召开会议,沟通上个月施工作业缺失,请承揽商加强改善。当日进厂施工承揽商必须参加,若临时有事无法参加时,应事先以电话、传真或口头向安全卫生课请假。

5.4.4领有工作证者于警卫室登记后请采购/厂务课或其代理人带领进入厂区。

5.4.5稽核员(安全卫生课、请购/厂务课、各部门主管)若发现承揽商有不符合事项时,应尽可能拍照存证,立刻通知该承揽商现场安卫管理人员,同时依「矫正及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开出「环安卫异常矫正单」要求回复并立刻改善,再犯者除开出环安卫异常矫正单外,同时开出「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附件七)。

5.4.6承揽商若被稽核员(安全卫生课、请购/厂务课、各部门主管)要求改进而不听劝者,或有对人身与公司安全危险之虞者时,稽核员应令其停工,请警卫将人员或设备逐离现场,并开立环安卫异常矫正单及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由安全卫生课通知请购/厂务课要求承揽商专案负责人至本公司处理。

5.4.7「承揽商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以一份合约为计算基础,承揽商第二次发生同一违规缺失者,加处一倍基本罚款,第三次以上违规,处三倍基本罚款,并通知请购部门考虑解约,建议自合格承揽商名单中剔除。

5.4.8所有稽核员开出之环安卫异常矫正单由安全卫生课负责对不符合事项进行改善跟催,确认其改善成效。

5.4.9 安全卫生课应制作「承揽商CAR及罚款统计月报表」,提供给请购/厂务课及采购部门作为遴选承揽商的参考。

5.5完工验收:施工违规告发暨罚款通知书正本由安全卫生课存盘备查,影本一份交会计部存查,另一份影本由请购/厂务课于承揽商验收请款时,连同验收单交管理部转会计出纳人员进行扣款。

篇2: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健全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一、健全和完善公司、昆明院、分包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

1、一把手亲为主要负责人,组建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文员会,分包单位一把手不在现场,请重新任命一把手,班组要有安全员;

2、设专职安全员;

3、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设施要完善,列出清单;

4、应急抢险、抢救联系方式要畅通,汇报程序要公开,并及时;

5、规程规定和工作需要的其他设施。

二、制度要完善

主要管理文件至少还应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3、生活办公营地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4、轩秀电站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办法;

5、轩秀电站项目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6、轩秀电站项目实施环境保护规定;

7、轩秀电站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轩秀电站项目安全、健康、环保定期检查、考核管理规定;

9、轩秀电站项目安全、健康、环保定期检查、考核工作记录;

10、施工单位进场和新工人进场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11、开挖、爆破、炸药管理办法;

12、危险通知制度,包括危险源和设备要及时通知各方,13、危险作业指导书;

14、应急抢险、抢救管理规定,并备有急救箱;

15、现场管理程序

16、现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7、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18、周安全会议管理规定。

19、国家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规程、规定、文件等有方面的规定;

三、健康、安全、环保各项制度及管理办法落实管理

定期进行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落实检查和整改,特别要专项检查安全制度宣贯和相关工作的检查,及时纠正一切不符合项的行为和想象。加大考核。加强对安全方面的制度落实和技术改造及工器具配备,保证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到位,要成立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安全工作,并及时宣贯有关安全制度和安全汇报制度。

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业主应有的工作程序文件:

1、承包商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大纲(手册)

3、业主汇报管理程序

4、业主审批分包的原则性文件

5、分包合同审批、会签管理文件

6、项目保险管理程序

7、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管理程序

8、项目变更管理程序

9、项目监控、测量程序和付款方法

10、各方协调管理程序,设计工作管理程序

11、质量保证和质量管控手册

12、业主质量验收的原则性规定

13、涉及联络会的管理程序

14、设计优化、修改和变更的管理程序

15、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定

16、现场设计服务管理程序

17、设计竣工文件的管理程序

18、设备工厂质量验收管理程序

19、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程序 20、移交前业主缺陷的管理程序

21、工程开工/复工审查程序

22、事故、事件爱你、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24、工程事故处理调查程序

25、施工措施、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程序

26、技术程序文件编制、审批、验收和移交管理程序

27、设备包装及运输管理程序

28、施工竣工自来哦移交管理程序

29、施工现场出入登记管理程序 安全:

30、施工现场健康、安全及环保控制程序

3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2、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管理程序

33、现场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34、施工现场表示规定

35、施工现场许可制度

36、项目施工安全与事故报告管理办法

37、危险品操作指南

38、施工危险源及危险预防措施

39、应急及相应控制程序 40、施工用电管理程序

41、安全工作会议管理程序 质量:

42、质保期管理程序

43、设备运行、维护手册自来哦编制要求和管理程序

44、设计质量和进度保证体系实施大纲

45、设计质量和进度保证体系大纲

46、设计与进度控制程序

47、设计文件编码、标识规范

48、设计文件及图纸管理办法

49、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50、设备出场验收管理规定

51、现场业主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试运行:

篇3: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主体

调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 (镇) 人民政府和依法组成的仲裁庭作出了规定。这样的规定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是有差别的, 其原因:一是依法明确调解工作是村民委员会、乡 (镇) 人民政府为了单纯息访而随意、任意或者不坚持原则的作出调解是根本性的区别。三是明确了调解的效力。依法开展的调解工作, 形成的调解协议书是一定效力的, 特别是仲裁庭作出的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签收后, 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原则

采取调解解决纠纷, 总的原则应当遵循《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所谓“尊重社会公德”, 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序良俗”原则。对此, 国务院《调解条例》第6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 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仲裁法》第5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原则进一步规定为:“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便民高效, 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 尊重社会公德”。其中, 调解的公开原则是指在调解主体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听取有效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程序

根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 笔者认为调解要按照4个程序进行。

一是申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纠纷后, 当事人可向调解组织递交书面调解申请书, 也可进行口头申请。调解申请书将作为调解组织的备案归档文书, 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如身份、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调解的事项、理由, 递交时间和附带的证据等。口头申请时, 调解组织应当协助记录。调解组织对符合调解范围的应当受理, 并开展调解工作;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解释, 或者给以书面说明。

二是组织听证。这是调解的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听证的重点是调解人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申辩和意见, 从而查清事实。同时, 当事人也应当认真听取调解人讲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内容。在听证中, 调解人还要做好耐心疏导工作, 帮助当事人找到有效解决纠纷的结合点, 达成共识。高明的做法是听证之前, 调解人形成调解意见, 统一调解思路, 做好应变对策, 听证中, 调解组织应做好笔录, 对没有查清的事实应当事后复核。

三是制作调解协议书。当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 调解组织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其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纠纷事实、一方当事人申请事项、调解的时间地点等过程、双方达成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条件或期限等, 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或按指印) 、调解人员签名、调解组织加盖印章、制作文书时间等。调解协议书将作为调解文书进行归档, 并应字迹工整、内容完整, 语言简练。值得注意的是, 调解过程是不公开, 但双方当事人要求或者同意公开调解的除外。

篇4: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关键词:经营权证书;补发;变更;换发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0-0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为种地农民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历经十余年后,农民对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越来越重视。

1 补发经营权证书工作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补发证书:2003年颁发证书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发证的,我们采取的做法是:首先要确定该农户有承包合同,经营面积与财政粮食直补面积一致,合同内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等级、地类与实际相符,经本人申请,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踏查、鉴证,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没有承包合同的,一律不予补发证书;经营权证书遗失需要补证的,首先要查到原经营权证编号,确认曾经发过证书,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在居住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报刊登遗失公告,声明满两月生效后,依据2003年承包合同补办证书;经营权证书严重污损、毁坏需要补发的,依据承包方2003年承包合同,补发证书,原经营权证书收回作废。

2 变更经营权证书工作

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变更经营权证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需要变更经营权证书,首先由流转双方向当地合同管理站提出申请,合同管理站审核台账与承包合同、证书中的地块名称,四至,面积、等级、地类是否相符,如没有异议,由村委会出具原承包方土地共有人证明,所有共有人携本人身份证一同到当地承包合同管理站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我们有设计的标准文本),协议书要经合同管理站鉴证。然后由村委会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并经合同管理站鉴证,最后由合同管理站填写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书和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簿,由当事人,村委会合同管理站负责人签字,报市级承包合同管理站审核办证;通过判决或裁决胜诉方办证的,以最后的终审判决(裁决)书为依据,法院或仲裁庭出具生效证明,并实际耕种满两年,村委会根据终审判决(裁决)书中涉及到的地块名称、四至、坐落位置、面积、等级、地类与胜诉方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修改败诉方承包合同,或收回作废败诉方承包合同。胜诉方依据新签订的承包合同办理证书;证书更换代表人姓名,首先要确认变更后的代表人必须是承包方家庭承包共有人之一,如父子更名,夫妻更名等,这种方式变更经营权证书的不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经家庭承包共有人同意与村委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再按规定办理证书。如果不是家庭承包共有人按流转方式变更证书;承包方共有人内部成员分户要求变更经营权证书。首先要经承包方共有人全体成员同意,将经营权证书中的地块划分出来,村委会与后分出来的代表人重新签订合同,建立新的台账,依据新台账、新合同,新的代表人办理证书。分出来的地块在原证书,合同,台账内做相应的划出,原证书继续有效。如父子分户,兄弟分户;证书代表人姓名错误需要更正,首先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证书上名字有误,再审查承包合同是否有误,如果合同有误,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正确的合同,而且也需要承包方共有人同意办理变更证书。严禁在原证书上将错误的名字划掉填上正确的名字。

3 换发经营权证书工作

在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变更、换发”工作中有三个关键点要注意: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办理证书都必须由村委会出具家庭承包共有人证明。变更经营权证书的,要由全部的家庭承包共有人携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手续,不能前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理),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缺一人都不予办理。家庭承包共有人是指签订承包合同时家庭内部在籍农业人口;土地流转协议书的签订和鉴证。土地流转协议书一定要按规定标准文本签订,协议上签明流转的起止时间,流转价款,地块名称、四至、面积、等级、地类,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要经过承包合同管理站鉴证,私下流转土地一律不予变更经营权证书;认真编制《补发、变更、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和《补发、变更、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严格审核申请书和登记簿,做到地块名称、四至、面积、等级、地类与台账、承包合同、原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协议上的地块名称、四至、面积、等级、地类相符。上述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经营权证书。

补发、变更、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一项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其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农民权益的保护,只有认真工作、仔细研究,妥善处理好每一个问题,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办证质量,实现规范化管理,才能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权威性,增强严肃性,消除纠纷隐患,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作者简介:卢淑芳,桦甸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

网络出版时间:2014-6-1116:12:06

篇5: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违反民主议定程序承包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2004年2 月,某村委与刘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委将土地80亩承包给刘某进行种植。2012年2 月份,该村委以与刘某签订合同未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为由,请求判令双方所签订合同为无效合同。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评析: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方案的确定、土地的调整、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时,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些规定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时应认真遵守,但是,对外承包土地应经民主议定程序,这仅是管理性规范,并不是效力性规范,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的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当前农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不强,村民大会难以组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规定难以落实。另外,随着土地承包价格的逐年增长,有的村对外承包土地时召开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也获得多数人同意,但现在想解除原合同,常采取的诉讼方法也是说承包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轻易以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导致的后果是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承包人的利益。村委起诉到法院自行主张土地承包合同不符合民主议定原则时,因为作为违约方不能主张此项权利,法院不应给予支持。已废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规 定:“ 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承包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以内没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不能再以此认定合同无效。原司法解释规定的签订合同后一年的宽延期比较合理,但此司法解释已废止。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前,应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稳定的原则,对没有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不应全部认定为无效。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因解除合同而引发纠纷数量相对较多,常发生发包方以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偏低和其它原因为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新任村委干部对前任村委干部与村民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也常拒不认可,对未到期的承包经营合同单方解除后另行发包给他人,也有的以承包人不按期交纳承包费,就随意单方解除其承包合同。上述解除合同的理由都是不正确的,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可以使用,但规定的合同解除理由不能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全部使用。从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精神看,土地承包应长期稳定,不应随便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此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不能适用。农村土地 承包法不但强调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承包方如不按期交纳承包费,依据合同法中的规定,可以认定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可以解除合同,但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不应适用,因为不按期交纳承包费者可能已将土地承包给他人,并且土地可能已流转多次,如因不按期交纳承包费解除合同,后面土地流转所签订的有效合同难以处理。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时,只有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条件时才可以解除合同。为救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适用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可以情势变更为理由,适当调整承包期限,调整承包金数额,以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难以掌握的问题,一般来说,情势变更主要是指签订合同时的基础变更,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则不宜适用。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时,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条件时才可以解除合同,一般不应轻易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对历史原因或政策性原因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处理时要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篇6:浅谈承包商安全管理

【关键词】承包商 安全管理

承包商管理是安全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样,抓好承包商管理才能确保自身安全管理的稳定,而针对承包商管理如何抓住重点。严格考核,本文探讨的重点就是如何将承包商管理纳入自身HSE管理体系中。

我们一贯倡导: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然而,在对待承包商安全管理这件事上,我们却要两块儿地都种好,因为越来越多的血的教训都在时刻昭示着“承包商安全管理”日益重要!针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方方面面,关键还是要针对重点环节加大把关力度,以便达到迅速遏制承包商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一、严把承包商资质验证关

承包商的资质是该承包商的能力的一种直观反应,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有多大的能力,就去做多大的事,而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把关,首先必须要做好三个验证,一是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即对该承包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国家核准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包括有效期、营业范围等方面;二是验证承包商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根据相关工程的具体要求,对承包商的相关资质是否达到承揽本工程的最低要求进行审查;三是验证承包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其次要对承包商自身的业绩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 一是审核承包商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包括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安全考核结果等。

二是审核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第三是做好一个确认:在运行中,确认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具体验证如下证件。

最后是符合两项要求:

要求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相应时期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二、严把承包商合同签订关

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按《合同法》的规定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出其他内容外,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符合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严把承包商安全教育关

安全教育是前提,凡进入油田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做到结合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施工方式、人员素质、所用机具等特点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

一是针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其次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严把承包商自身安全管理关

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严格车辆管理。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严把油田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关

为确保承包商行为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油田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六、严把承包商考核关

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在结算中实施承包商属地管理评价单制度,使承包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安全无事故。

篇7: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 程 名 称: 所在装置(区域): 会同协议编号: 签 订 日 期 :

超源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双方的义务 甲方:

1.负责对乙方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技术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并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乙方:

1.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名单,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办理好有关手续;

2.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等,并向甲方交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进入施工现场要劳保穿戴整齐,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违章违纪要接受甲方的处理;

二、双方的责任

1.由于甲方管理或操作过失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失构成 2 事故的,由甲方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处理;

2.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甲方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处理条款,从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事故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但若事故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4.承包商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厂安全部备案;

(2)承包商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厂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如若造成厂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还应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管理。

甲方: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处理

1.未经安全教育擅自入厂,每人次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500元;

2.在厂区内吸烟,每人次扣除抵押金1000元;在施工区或休息室内发现烟头、火柴杆,分别按每个烟头、火柴杆扣除抵押金200元;

3.未按劳保着装规定着装,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扣除抵押金200元;

4.违反《安全用火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违章作业,视情节每次扣除抵押金500-1000元;

5.损坏安全、消防设施,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除抵押金500元; 6.出现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扣除抵押金100-1000元; 7.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

8.对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篇8: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一般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等, 最后将生产车间 (线) 移交给业主并投入商业运营的整个过程。EPC是英文:Engineering (设计) , Procuremen (采购) , Construction (施工) 的缩写, 其含义是指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过程, 与工程总承包含义相近。而EP则是指在工程总承包中不含有Construction (施工) 的项目, 该部分一般地说由业主单独指定一家或几家Construction (施工) 。

这里要说明的是Engineering当“设计”理解时, 与Design的含义大不相同。一般Engineering是指根据制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学与工程原理对机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的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的过程;而Design则仅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空间划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以及外观进行设计和审美与艺术的处理的过程。从这种区别看来,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不适合建筑工程的采购过程。

目前TCDRI所承揽的EP项目一般是工程设计+设备采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是指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但有些EP及EPC项目在合同签订中有明确的约定, 项目的某子项的设计是由业主方负责指定, 某些设备采购由业主方负责, 某些区域施工及安装由业主方负责指定。所以尽管EP项目和EPC项目与其他调试项目的内容、步骤等路径不尽相同, 但其调试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由于EP及EPC项目中合同双方的职责明显不同, 根据我院近几年来业已完成的国内外EP及EPC项目的调试工作经验, 在此对EP及EPC项目的调试工作程序作一探讨。

2 熟悉EP及EPC项目合同及附件中的关键词和节点

2.1 工程竣工时间及里程碑

主要包括: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计时日期;

●土建开工日期;

●安装开工日期;

●大窑点火日期;

●大窑投料日期;

●生产线系统性能考核完成 (PAC证书颁发) 日期;

●生产线投入商业运营典礼日期;

●生产线系统质保期完成 (FAC证书颁发) 日期。

2.2 业主简介、官方及当地使用语言

一般地说, 了解EP及EPC项目中业主构成 (是一家还是几家) 、资金情况、管理水平等对调试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语言, 合同中会有规定, 但在生产交流中, 业主大都会使用当地语言, 在调试过程中熟悉掌握使用当地语言是必要的, 由于语言沟通及时, 会使调试过程更加顺利。

2.3 项目建设场地、原燃材料来源

由于项目建设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气象条件, 经常会导致生产环节堵塞, 使得生产不能连续稳定进行, 所以必须对项目建设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气象条件有所了解。而工厂原、燃材料来源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是工厂连续稳定生产的前提。一般地说, 厂区气象条件在基本设计文件中阐述, 而工厂原燃材料可以在主合同附件中关于原燃材料章节中找到。

工厂调试试生产所使用的原、燃材料就是主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原、燃材料。

2.4 合同中所采用的国家或地区技术规范及标准

明确合同中所采用的机械、电气自动化、化验室及生产线性能考核中使用的国家或地区技术规范及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合同要求, 不按合同要求作业, 很难推进项目的规范作业, 也不可能使项目顺利验收签字。

2.5 合同中对业主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的培训

根据合同对培训的要求, 编制培训计划和教材, 对工厂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进行生产系统培训, 使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尽快进入试生产调试状态。一般对业主的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岗前培训两个部分。

2.6 备品备件的准备

备品备件分为调试期备品备件和二年期备品备件两种。前者是为试生产调试期所使用的备品备件, 而二年期备品备件则是为性能考核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后到质保期满颁发的FAC证书期间生产所使用的备品备件。一般调试期备品备件由合同规定的承包商所提供, 而二年期备品备件大多由业主自行采购。

2.7 试生产调试要求及性能考核

在主合同及其附件中, 对试生产调试要求及性能考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 试生产调试人员的数量、资质及服务时间;

(2) 试生产调试人员的安全、交通、食宿、医疗卫生、加班等;

(3) 试生产调试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方法;

(4) 性能考核内容、指标、程序及完成方法;

(5) 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的颁发及确认;

(6)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及确认;

一般参加EPC项目的调试人员应在16~23人左右, 而参加EP项目的调试人员则视调试范围大小而定, 对于整条生产线所需人员与EPC项目的调试人员大致相同, 对于粉磨站或某个具体车间调试而言, 所需调试人员要少些。

在合同中, 对性能考核内容及工厂PAC和FAC证书的颁发都有专门的章节和附件说明, 调试人员进厂后要结合合同要求, 将性能考核内容细化成可操作的具体作法, 并和业主讨论,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8 机电设备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

在EP及EPC项目调试中, 机电设备制造商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从机电设备出厂检验到安装试运行验收, 都需要机电设备制造商的默契配合。在调试过程中还包括协助安装公司进行机电设备验收, 协助现场调试组开展调试, 对业主岗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供应调试期备品备件等任务。

2.9 对EP及EPC项目所在国进行风险评估

由于EP及EPC项目所在国政局动荡、形势不稳, 影响调试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情绪, 也给其国内家人带来很大的担忧, 不利于调试队伍的稳定及EP及EPC项目的顺利完成。所以, 对EP及EPC项目所在国进行风险评估是必要的, 要本着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调试工作。

对于已启动并且调试人员已经进驻现场的EP及EPC项目, 如果当地安全局势紧张及地区冲突不断升级, 建议参加调试的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或不外出, 需要采购的生活物品应尽可能交由业主协助解决, 必要时可将现场调试人员减至最少或暂时撤离现场, 以降低调试人员人身安全风险。

3 调试组进厂前需做的准备工作

3.1 组建调试队伍

首先由派出机构领导确定EP及EPC项目的调试经理, 由调试经理提出调试组的组织结构, 报领导批准。

3.2 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

设备、电气安装情况;生活设施准备情况;场地情况;安全情况。

3.3 调试用工器具的准备

一般情况下, 调试人员自带调试工具 (对讲机、万用表、测振仪、红外线扫描仪、试电笔, 百分表等) 。

3.4 调试资料的准备

收集该项目的合同 (项目合同、调试合同及相关的协议) ;根据合同要求, 按时移交系统调试操作说明书, 相关设备的调试说明书;

该工作由项目调试经理负责完成, 明确调试组的职责、调试组进厂人员的数量、生活劳保用品、调试产值、现场具体情况的约定 (设备厂家的服务人员的联系、管理;设备、设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置办法;调试过程中应急备件的解决方案) 。

3.5 编制培训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 编制培训计划。一般地, 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调试与达产

(1) 第一阶段:根据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师数量、培训地点、培训教室及教具等, 同时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2)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教师对业主岗位人员进行现场岗前培训, 对合同中规定需要参观实习的业主, 应组织好学员到相同规模的工厂生产线参观实习, 但数量不宜过多, 以工厂管理和技术骨干为主;

(3) 第三阶段: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考试, 根据学员考试成绩择优录用上岗。对有条件的地方, 可颁发培训结束证书, 培训结束后合同双方要签署培训结束报告。

4 调试组进厂后要开展的工作要点

(1)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 编制试生产调试准备计划。

(2) 编制各阶段调试工作组织机构图。

(3) 编制无负荷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负荷试车的调试方案和相关记录表。

(4) 安排现场消缺检查, 并出具消缺整改报告。

(5) 根据调试计划安排无负荷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负荷试车。

(6) 根据合同要求, 编制车间设备性能考核内容、指标、程序及完成方法, 并获得业主的批准。

(7) 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 按照合同要求组织车间设备性能考核, 并取得合同规定的工厂临时验收证书PAC的颁发。

(8) 加强调试工作文件的档案管理, 所有调试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9) 调试试生产注意事项

●强化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安全纪律。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尊重调试现场当地的风俗习惯。

●认真查阅合同, 分清调试现场事故责任, 维护公司的利益。

5 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的颁发及确认

(1) 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的颁发是EP及EPC项目合同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一般地说, 总承包方根据合同要求, 完成相关生产车间设备的性能考核后, 才能取得由业主签发的这一证书。

(2) 根据合同要求不同, 性能考核内容会有所不同, 一般应包括:产量、电耗、能耗、均化指标、废气及废水排放浓度、噪声、运行周期等要素, 这些考核要素的指标与误差, 合同中都有明文规定, 应尽量避免罚款点。

(3) 性能考核的阶段, 根据合同要求, 一般分为工业性能测试IPT、车间性能考核和车间可靠性考核等三个阶段, 每个考核阶段的时间长短可视现场情况与业主共同商定。

(4) 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签署后, 根据合同要求, 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 调试组可以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

(5) 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最终签署人, 应是合同规定的签署人或合同双方法人委托的签署人。

6 工厂试生产结束, 投入商业运营

(1) 当总承包方取得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后, 业主将逐步接管工厂的管理及技术岗位工作的指挥权, 而总承包方调试技术人员将逐渐退居二线, 开始对业主的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后, 随着业主的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日臻成熟, 总承包方调试技术人员将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

(2) 在这种条件下, 一般地说, 业主将组织当地政府及相关组织, 尽快宣布工厂试生产结束, 并投入商业运营, 以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 竣工验收

(1) 在国内EP及EPC项目建设中, 竣工验收是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必需完成的工作, 总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 积极组织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并报监理等有关部门批准, 同时做好竣工验收文件的归档工作。

(2) 在国外EP及EPC项目建设中, 没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 但对工程竣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国外EP及EPC项目建设中的工程竣工是指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及确认。

8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及确认

(1)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是EP及EPC项目合同中最终工程竣工的最重要的里程碑事件。一般总承包方在二年质保期结束, 并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后, 业主才能颁发FAC证书。

(2) 根据合同的要求,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的开始计时日是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的颁发。因此, 要获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 就必需尽快取得工厂临时验收证书 (PAC) 的颁发。

(3) 要获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 一般地说, 必须关注合同要约的两个问题, 一是在机电设备的二年质保期完成之日前没有出现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如果出现质量问题, 则总承包方需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快处理;二是合同双方要依据合同, 妥善解决在二年质保期生产中所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 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质保金最终罚款额度清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总承包方应与业主共同商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下来。

(4)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颁发, 还与生产中二年期备品备件供应有密切关系。一般在合同中会明确生产中二年期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总额。但由业主还是总承包方采购, 在EP及EPC项目中合同双方一般以合同附件或纪要形式明确下来。

(5) 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的最终签署人, 应是合同规定的签署人或合同双方法人委托的签署人。

(6) 根据合同要求, 总承包方在取得工厂最终验收证书 (FAC) , 并取得业主同意后, 总承包方可以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分期分批离开工厂。至此, EP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圆满结束。

9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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