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建议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引言 建设 农村

金融政策建议(精选十篇)

金融政策建议 篇1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 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 也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并由此催生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发育, 拉动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这无疑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和发展壮大带来广阔的空间。但是, 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提高农村金融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 更好地支持新农村的建设, 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 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问题

自1996年以来,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基本上形成了政策性功能、商业性功能和合作性功能相区别的三类金融机构, 即分别设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从形式上和一定程度的实际功能上看,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这种合作金融为基础, 农业银行这种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金融各司其职, 三者间彼此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虽然我国农村金融通过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1 农村金融改革的失位。

在金融体制改革中, 对农村金融发展重视不够, 忽视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 没有充分估计到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商业银行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和眼前利益, 而忽视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功能, 使农村经济成了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受害者。有些农村金融改革没有完全贴近农村的实际情况。我国大部分农业生产比较分散, 规模小, 比较收益水平低, 易受自然灾害侵袭。大多数农村工商业市场小、季节性强、收益比较高。这些特点要求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低、额度小、能够承担比较高的风险。然而, 目前农村金融改革在机构建设和产品服务上还没有充分考虑这些主要特点, 比较普遍地出现了类似城市金融服务中的倾向于大客户的现象, 即使提供小额贷款也是成本较高, 让农民难以承受。

2.2 信用体系的缺陷。

农村地区征信工作起步较晚, 信用体系不健全,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农”贷款的取得。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的较晚, 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 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而中介机构服务又及不规范, 信息经常失真,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面临很大风险。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白条”增多, 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 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维权的成本开销, 使得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三农”贷款的增长。

2.3 监管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看, 还存在如下的缺陷:风险主体缺位, 监管难以全面有效;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 使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监管理念落后, 监管内容陈旧, 监管效率很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近几年来,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如民间金融迅速发展起来, 促进了农村资金的运转和调节, 但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如民间金融则未采取法制化、规范化地引导, 只是依照传统的社会公德来约束。

3 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3.1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不是搞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社等几家金融机构改革的集合, 而是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关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等一系列改革问题的总和。农村金融发展规划应该明确银行、保险、期货等在农村发展的方向, 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等多种组织方式共同发展, 协调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发展规划应突出市场化取向, 各种机构的职能定位要通过市场竞争来确立, 要处理好政策性支持和市场发育的关系, 不能越俎代庖。

3.2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 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 且收入不稳定, 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 应通过制度安排, 财力扶持, 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 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探索建立良好信用环境的方法, 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 建立完整的农户资信档案,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贷款证, 使农户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加强信用的宣传、教育力度, 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 规范农村信用秩序。

3.3 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是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逐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金融监管核心, 各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稽核为基础, 社会审计部门共同监督为补充的金融风险监管的社会网络系统, 建立有效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央行牵头, 协调运作, 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尽早实现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分设, 积极推动成立行业管理协会, 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 清理 整顿不合格的金融机构,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坚决取缔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非法设立的各类融资机构。四是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要从过去主要靠行政管理监督为主转向依靠科学监管为主, 运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 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水平和效果;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分析评价, 适时发布预警信号, 引导农村金融机构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把经营风险扼制在萌芽之前。同时, 严格内控制度, 加强人才培养, 提高农村金融队伍素质。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必须标本兼治。

摘要:本论文对目前农村金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剖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新农村,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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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云.系统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中国金融, 2009 (09) .

当前我市金融形势分析及政策建议 篇2

一、上半年全市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务迅速扩张,存贷款超常规增长。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33亿元,较年初增

加109.8亿元,增长17.6%,同比多增46.6亿元,无论是增速还是增量均创历史新高。贷款方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68.7亿元,较年初增加72.5亿元,增速达24.5%。贷款新增额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列南昌、赣州、九江、上饶之后,居第五位。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7.6亿元,较年初增加24.5亿元,增长38.8%;农业贷款余额77.8亿元,较年初增加16.5亿元,增长26.9%;票据融资余额35.5亿元,比年初增加19.1亿元,翻了一番。至6月末,全市异地融资余额达到56.5亿元。

(一)围绕工业发展,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今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支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两高一前移”的信贷工作目标,充分抓住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大幅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6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87.6亿元,较年初增加24.5亿元,增长38.8%,超出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4.3个百分点,超出全省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贷款主要投向医药、陶瓷、纺织等十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企业,重点支持了百神药业、新明珠、新中源、青龙高科、三龙电气、东鹏陶瓷、宝源彩纺、金源纺织等重点骨干企业的发展。为促进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企业信贷营销大会履约进程,至6月末,履约金额达48.7亿元,履约率达到了70.9%。同时,为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需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票据融资业务,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达35.5亿元,比年初增加19.1亿元。票据融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融资对象逐步向宜春当地企业集中,6月末,当地企业(出票人或持票人在宜春的企业)票据融资余额达27亿元,较年初新增13.6亿元,增长101%。

(二)紧扣民生保障,大力支持民生工程。6月末,全市农业贷款余额达77.8亿元,较年初增加16.5亿元,同比多增8.4亿元,为历年之最。辖内农村信用社发挥了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紧紧抓住涉农贷款这个“牛鼻子”,积极扶持农村种养户、农产品加工户和个体工商户发展,6月末,农业贷款余额达74.5亿元,较年初新增14.4亿元,增长24%。同时,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充分利用被确定为全省农行系统服务“三农”试点行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全面启动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6月末,农业贷款余额达3.1亿元,较年初增加2.2亿元,同比多增2亿元。2009年来,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保持了较快的发放速度,1—6月,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2亿元,其中财政贴息贷款2.3亿元,超额完成全年1.87亿元的发放任务。金融机构在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方面进展较好,1—6月,金融机构向410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1700万元。

(三)关注发展后劲,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发展。6月末,全市基础设施贷款余额56.8亿元,较年初增加7.8亿元,增长15.8%。全市城市投资管理公司和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策应了宜春城市建设的较快发展,如丰城市城投公司就获贷2.7亿元。随着二季度房地产销量的增加、售价的回升,各金融机构加大了住房信贷的发放力度。至6月末,全市按揭贷款余额为46.7亿元,较年初增加9.8亿元,同比多增4亿元。住房开发贷款出现反弹,6月末,全市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达到10.5亿元,较年初增加1.7亿元。

(四)策应“三大战役”,大力支持中心城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做强“心”经济,发展中心城的战略要求,全市金融机构适度将信贷资金向中心城区倾斜。6月末,中心城区各项贷款余额99.1亿元(含票据贴现),按可比口径统计,较年初增加29.9亿元,同比多增24.2亿元,增加额创历史纪录。一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向明月山机场a、b线发放贷款1.2亿元,后续贷款2亿元将在三季度发放;向秀江西岸防洪堤、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等项目发放贷款1.7亿元。二是大力支持经济开发区做大做强,向园区企业发放贷款2亿元。三是着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累计发放中心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043万元,其中个人创业贷款1443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600万元。

二、下半年需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篇3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问题;政策建议

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梦想,还需要攻克诸多难关,其中“三农”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最薄弱环节,从根本上影响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资源均衡配置,特别是资金要素均衡配置问题。因此,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化发展格局,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制度不健全、风险监管不力、规范性差、受众群体偏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创业的可及性尚未发挥。因此,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全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拓宽视野,转换发展思路,打破农村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探索适合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要缩短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要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发挥农村金融基础性作用。因此探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状况,是提升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的关键,特别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找到一个适应我国当前“三农”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怎样建立起和完善好农村金融服务等问题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和完善。

本研究通过分析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现状,剖析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问题,并提出推动北京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的农村金融支持政策。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农村金融服务的特征

农村金融和其他金融活动有共的特点,但是由于它对于农村经济领域服务的特殊性,从而决定它有自身的特征:一是,农村金融所用是信用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融通资金余缺的信贷活动。货币用偿还、增值为条件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让渡的过程;二是,农村金融的活动领域是在以农村为条件的这个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对于“农村的”鉴定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而不单纯的是在农村这个地理空间上。所以,凡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信用活动,通过信用手段将资金归集,并有偿使用;三是,农村金融运作的实体是资金。资金形式一方面处于职能形态在循环周转中的资金,其次为处于潜在形态闲置待用的资金;四是,农村金融所融通资金的表现形态为货币,而不是用实物形态存在的资金,也不包括生产所用的实物资本。

2.2 农村金融的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及服务有很多理论,主要有农业信贷补贴论(Subsidized Credit Paradigm)农村金融市场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等。

2.2.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及意义

农业信贷补贴论又名农业融资理论,主要观点是:为了缓解并摆脱农村贫穷落后的窘迫,从农村外部引入资金是关键路径。从外部引入资金,并建立起一个系统的非盈利性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的分配。依据这条理论,为了缩短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距离,农业的融资利率必须要比其他产业的利率更低些。而且为了减小因为高利的民间金融会阻碍农业的生产与发展现象的发生,政府必须进行干预。

理论意义: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商业银行,将大量低息政策性资金注入农村。构建一个有效率、自立的农村金融体系来说,最好的方式是设立一种可以持续不断发展进步的金融机制,主张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投资功能。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及意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渐渐取缔了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该理论将重点放在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否决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与支配。该理论与农业信贷补贴观点不同,认为:

(1)农村欠缺发达地区和农民同样拥有着储蓄的能力,不需要引入外资;

(2)人们因为利息太低而减少了向金融机构存钱的欲望,从而抑制了金融的发展;

(3)非正规金融的高利率的局面的产生是由于农村资金的机会成本较多,因此这种现象的发生是显而易见的。

(4)运用资金的外部依存度过高,致使贷款的回收率降低。

理论意义:让中国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挥其职能,储蓄与信贷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另外为了激励储蓄,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是必然趋势。

上述两种理论观点完全相反,农业信贷补贴理论主张政府为主导的完全垄断市场,而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则主张抛开政府行政干扰的完全竞争市场。在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相对落后,农村经济千差万别的现实情况下,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资金按照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

3 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3.1 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单一的政府主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开放初期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到市场经济建立后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1.1 计划经济时期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一主体服务:1951-1978

建国初期,在政府大力提倡和政策推动下,农民投入信用合作社,实施民主化管理,为恢复战后农村经济起到很大作用,到1957年,全国80%的农村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初步建立。1958-1978年,农村金融服务基本处于停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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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现代农村金融服务探索阶段:1978-1995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的确立,农村地区也加速了货币化和市场化的进程,而金融也在为农村的发展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在农业领域逐渐发挥主导作用,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以信用合作社为基础,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1995年,初步形成了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

3.1.3 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995-至今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动力,1996年,国务院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激励探索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多种农业金融支持服务。2000年以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股份制改革,扭转了其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经营范围单一的被动局面,2003年,农村金融服务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为目标,迎来农村信用社银行商业股份制改革的热潮,形成了多元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取得快速发展,见图1.1数据。

3.2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3.2.1 农村借贷风险剧增

随着网络支付和P2P融资的发展,很多借贷公司将农村居民作为借贷融资的攻克对象,有的通过情感联络,将亲人包括:亲情、友情、在内对象作为的投资人,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因素。因为这种担保基本靠的是信誉,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对方否定了这种利益关系,发生跑路现象时,往往借方会血本无归,而且投诉无门。农村居民淡薄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经不起高利息的诱惑。因此人们不惜铤而走险试一试。这也造成了民间借贷坏账拼拼发生,连绵不绝的现象。

3.2.2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功能弱化

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相继出现了一些跨地区交易的现象。因此,一些农户对金融服务的实时性和专业性有了更高的期待和标准。但是目前农村机构往往只是提供最基本的存贷业务,业务网点少,难以满足农村市场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3.2.3 农村信贷市场抵押品不足,农户贷款难

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又缺乏流通的价值,这导致处于弱势的农民因缺乏必要的担保物而贷款难。并且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利润追求自然是经营之道,在风险不可控,抵押品不足时,银行为降低自身风险而不愿贷款给农民。农民因没有充足资金,而停止了一切活动。

4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4.1 创新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了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匹配,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强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系统的覆盖率等。鼓励金融机构将信贷、互助、抵押、保险等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拓宽金融支农渠道。

4.2 政府应加大财政货币政策的扶持力度

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又相对滞后,这致使农民相对贫穷,所以在从事金融活动收益相对较低,也因此许多金融机构不愿涉足农村。所以政府有责任介入,在财力上扶持农村的同时,营造良好农村金融市场氛围,引导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

4.3 加快农村产权流通市场,解决信贷市场农民贷款难的现象

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首要因素是缺乏有效的担保物。为了解决农村抵押品不足贷款难的现象,需要不断扩大担保物的范围。政府可以考虑在区县范围内的认证房屋及土地的产权问题。突破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限制,将这些价值化,从而实现其流通的价值。

4.4 规范和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

放开对民间非正规金融的限制,包括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基金会、民间借贷、互助会等,承认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并允许他们在其发展。这些机构受到政府监管少,可以有效全面的发挥“支农”的作用。但是要由政府进行规范和引导,逐步将这些非正规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行列,使农民权益得到保障。这个举措不仅直接扩大了针对服务“三农”的金融体系,而且可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单一垄断的局面,这种良性的竞争可以提高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从而使金融服务得到改善。

5 研究小结

在完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要将政府职能充分的利用起来,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及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深化金融机构内部改革,积点成面,以达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当然,城乡统筹发展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只有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政府合理补贴,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平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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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建新.探析国外农村金融的特点及我国的启示[J].市场参考,2010(01).

作者简介

汪连新(1971-),现为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财。

何逸(1994-),现为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大学本科在读学生。

作者单位

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 北京市 100101

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篇4

关键词:金融危机,影响,政策建议,中国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金融业得到迅速发展, 它在经济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 国外市场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 引起人们日益密切的关注。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 让美国经济遭受衰退危险, 随后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到全球, 全球经济急剧萎缩, 我国经济也受到很大影响。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金融危机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定义是:“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 (证券、房地产、土地) 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具有三层含义: (1) 金融危机是金融状况的恶化; (2) 这种恶化涵盖了全部或大部分金融领域; (3) 这种恶化具有突发性质, 是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总结起来, 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主要有以下影响:

1、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国内几大银行总共购买了美国证券业价值约2 0 0亿美元的证券产品。在美国金融业面临巨大困境的今天, 而国内金融机构购买的证券产品也面临着巨额贬值甚至清算的噩运。

毫无疑问, 这次由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金融动荡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世界经济, 正如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所说的, 这是美国100年以来遭受的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对于中国来说, 国内金融业的全球化水平相对较低, 金融掌控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而这既可能是中国被此次金融危机边缘化的“好运气”, 也是中国金融机构亟待克服的问题。历史证明, 任何一个银行要成为国际性的大银行、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想要成为全球性的金融机构都离不开全球化。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者和银行家们如果能从此次几大投资银行的消亡和美国金融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 深化改革、加强监管, 相信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化的道路会越走越宽, 越走越好。

2、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我国近年来GDP能够保持高速增长, 离不开出口、投资和消费三驾马车的拉动。美国经济的疲软、金融形势的持续恶化, 再加上雷曼兄弟破产起到的加速作用使得今天的美国金融业更加风雨飘摇。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 我国的外贸出口出现了严重的衰退, 中国的出口商品竞争力较大幅度地减弱, 对外经贸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由于中国进出口总额占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近25%, 尤其是出口已成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一个重要“边际因素”, 因此, 贸易顺差减少, 对我国经济影响巨大。因此, 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加。

3、对我国企业引进外资的影响。

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及企业投资产生了普遍影响。大部分投资者缺乏信心, 致使引进资金、技术等借助外力的发展受到限制和影响, 致使招商引资难度加大, 项目引进势头减弱。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担忧, 部分生产企业对国际经济走势难以预料把握, 多数企业处于观望状态, 经济增长放缓及企业投资削减逐渐凸显, 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未来工业引进外资增资扩能。

二、对中国防范金融危机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看, 由于我国金融系统在次贷领域介入有限, 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 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短期影响有限;但从长期看, 随着次贷危机的蔓延, 可能会降低外汇需求, 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影响, 从而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产生冲击, 间接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稳定。

此外, 应高度关注国际金融走势和波动, 将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 始终放在战略高度, 不断增强中国资本市场在开放条件下的抗风险能力。

1、金融市场的过度反应和预期自我实现会加剧金融波动的程度, 甚至会导致危机。市场信心已成为货币和监管当局管理的重要内容。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表明, 在宏观经济没有恶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 由于投资者恐慌情绪的蔓延导致了各国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剧烈动荡。同样, 此次在宏观经济尚佳的情况下市场的过度反应使得次级债陷入恶性循环。市场的恐慌甚至导致了与此关联不大的资产价格下跌, 在衍生品市场日益发达, 各个金融市场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 市场的过度反应、投资者信心的动摇会波及金融市场全局。从这个意义上讲货币和监管当局, 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 联手相救, 应及时向市场补充流动性以稳定信心。

2、需要尽快建立股市的风险防范机制。次贷危机后美国大力度的货币、财政刺激政策加剧了全球的流动性过剩, 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 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冲击可能进一步加大。由内外因素诱发的股市波动有可能会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严重影响。制度是市场运行最有益也最有效的防洪堤, 防范和化解市场的矛盾和风险需要全新的市场制度和全方位的危机意识。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 建立健全股市风险的预警、监控和防范机制, 完善各类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同时要加大对广大民众的金融教育, 增强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

3、严格资本监管、密切关注热钱。趋利性是资本移动的唯一动机。在美国经济尚未走出衰退、美国利率下跌及美元汇率看贬的大背景下, 中国资本市场大幅反弹, 经济触底回升, 必将成为国际热钱流入地。虽然中国有着严格的资本管制制度, 但热钱通过外贸、FDI等渠道变相进入中国的数额仍然很大。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密切关注国际热钱可能对中国股市和经济带来的冲击。同时, 中国宏观调控政策应权衡上调利率对国际热钱流入的进一步刺激, 将更多权重放到对汇率政策和财政政策工具的运用上。

4、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一柄“双刃剑”, 其相关产品虽然可以对冲风险, 但不会消灭风险。加强对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是核心。

衍生品是提供流动性和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给投资者提供了杠杆, 放大了购买资产的能力。然而, 衍生品也使得各类金融机构以流动性为链条, 捆绑在一起, 一旦链条某个环节出现问题, 便会引起连锁反应。从这个意义上讲, 除金融机构本身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外, 货币和监管当局也应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

5、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 金融市场运行环境更加错综复杂, 各国金融机构和各国政府之间的及时协调和应对至为重要, 国际金融合作将成为发展趋势。

世界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局部市场的问题可能会引起其他市场的连锁反应, 产品危机会引发金融危机。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各国金融市场互相渗透, 危机极容易在各国之间相互影响。正是在这一新背景下, 各国央行和监管当局充分认识到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性。联手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向市场注入流动性, 并果断快速地启用了诸如降息等货币政策工具干预市场, 缓解了金融结构的流动性风险, 从而避免了金融危机进一步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 建立和巩固国际金融合作机制, 发展和扩大国际金融合作平台意义重大。在世界金融市场联系日趋紧密今天, 摈弃那种被动防守, 因噎废食的心态, 以开放的姿态, 在提高本土市场各类主体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与合作。

6、审慎有序地推进中国金融体系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全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 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但是美国次级债危机警示我们, 全球化这枚硬币即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也会造成风险以更快的速度蔓延。当前, 开放中国的金融体系, 是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谋求更好发展的举措, 但是因为中国金融市场尚在建设初期, 金融产品和市场的抗风险能力都有待完善, 这就更需要关注全球金融市场, 加大对跨境资本的监管, 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 增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审慎有序地推进中国金融体系的开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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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栋巍.金融危机的成因及预防措施[J].财税与会计, 2003, (09) .

金融政策建议 篇5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自身经营效益的考虑,均不同程度地对其农村分支机构和网点进行了整合,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呈大幅下降趋势。为深入了解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网点撤并对农村经济、金融产生的影响,近期我们对安徽省部分县(市)进行了专题调查。

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的内在合理性

根据产权安排和收益冲销理论,在公有金融产权安排下,随着金融机构的过度进入,来自金融资源动员和使用的净收益会下降,效率会降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最初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其行为并非纯商业行为,而是带有某些行政色彩,因此可以避开边际成本的约束,很快将机构扩展至国土的每一个角落。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业内竞争的加剧,效率不高、长期亏损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撤并就成为必然选择。从这个角度来看,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组织机构上不断收缩,加大机构资源的整合力度,撤销或合并一些发展潜力不足、网点单产规模小、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差、安全性差的网点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年底,国有商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共有机构4662个,截至2004年年底仅剩下2677个,6年共撤并机构网点1985个,降幅达42.6%。安徽省农村信用社1998年共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5415个,至2004年年末下降到3997个,降幅达26.19%(见表1)。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时,县域农村分支机构首当其冲,且以分理处、储蓄所为主,农行大量收缩乡镇营业网点,建行在部分欠发达县域实施整体市场退出。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也大量撤并分社、储蓄所,6年间共撤并分社517个、储蓄所834个。

机构整合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和储蓄的能力并没有减弱,反而呈逐年上升趋势,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年末,安徽省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3722.1亿元,比1998年年末增加2164.7亿元,年均增长15.6%。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账面盈利分别比1998年多42.31亿元、4.32亿元(见表2)。由此可见,从金融机构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角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机构撤并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的外部不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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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的撤并在降低了成本、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减低了风险、资源得到了更有效配置,人员得到了优化、整体优势进一步显现的同时也具有外部不经济性,带来农村金融服务的弱化和一些社会福利的损失。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弱化。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市场撤出其贷款业务,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正规贷款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经营负担较重、成本较高,在农村资金需求旺盛、贷款定价自主权扩大、缺少外部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农村贷款利率呈快速上升趋势。2004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集中在3 0%— 100%,执行基准利率和下浮利率的情况很少。少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一浮到顶,个别地区农村信用社还存在恶意缩短贷款期限,收取高额罚息的现象。

农村金融服务弱化。一是基层银行网点撤并对乡镇民营企业的结算产生很大影响。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撤销后,其业务一般移交给农村信用社,而目前农村信用社结算手段单

一、服务功能不全,各县农村信用社又没有实现系统内联网,更没实现与商业银行联网,结算凭证仍通过手工传递到县城办理,原来当天即可结算的资金,现在要2—3天,这对农村企业结算和资金周转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二是撤并的农村信用社网点基本是在偏远的农村和山区,当地居民因无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结算服务而极为不满。

农村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更加困难。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村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网点竞相退出和信贷权限上收后,这些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更加单一和狭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惟一的“正规军”,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但受资产负债比例及单户贷款比例的控制,无法也无力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导致城市与农村贷款规模差距进一步拉大。2004年安徽省17个市市区新增贷款529.75亿元,61个县域新增贷款额仅54.08亿元,前者是后者的9.8倍,市区平均贷款新增额超过县域的35倍。自2000年以来,安徽省农村经济发展仅以年均4.5%的速度递增,低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3~6个百分点,全省80%的县域已陷入了经济效益低下与信贷支持不足的“金融抑制”状态。县域农村经济资金供求矛盾的日益突出,影响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资金外流现象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农村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动员储蓄功能,但贷款功能日益萎缩,吸收的存款大量上存。2004年安徽省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增加168.4亿元,贷款却下降32.2亿元。二是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村资金被大量抽走。2004年年末,安徽省邮政储蓄余额已达369.1亿元,比年初增加63.8亿元,全部被抽走。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形成抽血不止、输血不足的现象。

农村民间融资日趋活跃。由于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县域金融需求,县

域资金供需矛盾突出,造成了农村民间融资日趋活跃。据调查测算,2004年年末安徽民间借贷总量达191.5亿元,约占当年安徽省金融机构存量贷款的4.78%,占全省农村信用社存量贷款的37.3%。民间借贷绝大部分发生在县城以下农村地区。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创新步伐。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压缩和清收不良贷款,改善财务状况,增强资金和资本实力,强化其对“三农”的服务功能。省农村信用联社要加快农村信用社内部网络的建设和改造,逐步使省内、省际间农村信用社实现通存通兑;协调解决农村信用社农村网点开办银行汇票,本票业务;研究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卡的可行性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发行农村信用社“一卡通”;建立自己的结算渠道,解决资金汇划难、异地存取款难等问题,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中,大多数县(市)建立了以县联社为统一法人的体制,为了防止农村信用社过度追求效益最大化,网点向城区集中,必须对乡镇农村信用社机构撤并给予适当限制,原则上一个行政乡镇必须确保有一个农村信用社。为方便农民存取款和汇兑,国家应鼓励农村信用社在欠发达地区和偏远乡镇增设分社,对达不到经营保本点的给予财政补贴和免税等政策,这也是落实国家实施的“反哺农村”政策的重要措施。针对目前少数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的乡镇没有金融网点的现状,县农村信用联社要落实和督促附近的农村信用社承担起贷款、存款、汇兑等金融服务职责,确保不同地区的农户都享受到同等的金融服务。

改进商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应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完善小企业评级体系和贷款定价制度,增设县域自助银行网点,拓展网上银行业务,重点扶持一批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县域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提高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效率。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应发挥自己熟悉农村的优势,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网点布局,在城镇新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民营中小企业较发达的乡镇等经济活跃地区增设网点,研究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和金融服务的特点,针对农村民营小企业的需求,制定信贷评级和资金支持办法,为重新占领农村金融阵地积极探索。

拓宽政策性金融的服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应调整职能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做好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发放的同时,扩大对扶贫贴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教育、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精加工项目和适销对路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切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国家应出台相关法规,对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涉农贷款要实行免税和贴息政策,加快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积极扶持支农金融机构。国家应出台政策,将邮政储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以县为单位以合理价格转入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弥补农村资金外流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发展地方和民营信贷担保机构,适度降低资产评估及担保、抵押的收费标准,降低融资交易成本,疏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改制,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改善县域信用环境和司法

环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专项支农资金和补贴,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对农村商业性金融网点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提供贴息和呆账损失补贴,确保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浅述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的政策建议 篇6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 房地产金融 建议

0 引言

房地产金融是指围绕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等环节,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一系列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近年来,我国房地产金融发展迅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房地产金融市场还很不完善,因此急需完善房地产金融举措。

1 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

1.1 房地产金融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中,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是住房金融组织体系中相互统一的两个主体内容,彼此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和融合。目前,我国采用的政府主导型的政策性房地产金融,主要形式也是强制储蓄性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内住房融资商业性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商业银行信贷为主导的结构,目前,我国从事房地产金融的商业性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专业住宅金融机构、房地产信托和房地产投资基金、住宅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和置业担保公司等房地产金融中介机构。

1.2 房地产融资结构现状 从组织体系上看,我国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有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为主,以其他银行和非银行房地产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在房地产市场上,商业银行的信贷几乎介入了房地产业运行的全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另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日趋活跃。信托、海外基金、证券融资等备受追捧。

虽然我国房地产金融在发展,但是同国外房地产金融业相比依然很落后。目前,中国房地产金融业的问题是:房地产金融机构不健全,业务关系没有理顺,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房地产融资重心错位,重点应该放在消费环节。但中国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几乎只向房地产开发商和各种企事业单位融资,房地产信贷总量90%被投入到生产环节中;房地产融资主要是银行信贷,少量的债权、股票及信托融资,这还远远满足不了多元化的融资需求,由于缺乏大量的融资工具可供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拓展。

2 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的政策建议

2.1 加大财政支持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最主要的问题是结构性矛盾,相对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和住房建设总量已经偏高,速度偏快,但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低价位中小户型严重不足,住房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建议在合理控制住房建设总量和增长速度的同时,充分运用财政支出杠杆,运用投资的乘数效应,促进和引导开发商建设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住房,引导居民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居住问题。在政策的具体应用方式上,可以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突破现有的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减免税收的单一模式,探讨对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实行货币补贴、个人抵押贷款贴息等金融政策创新。

2.2 拓宽融资渠道 几年来国家在收紧银根的同时,并没有及时有效地进一步拓宽房地产企业合法融资渠道,合理引导筹资方式多样化,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并购重组。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地区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和空置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加大,可能形成银行呆、坏账的集中增加,进一步拓宽房地产企业合法融资渠道迫在眉睫。

2.2.1 完善并发展房地产信托 由于目前国内房地产信托仍存在占比不高,募集资金的规模受到限制,投资方向不明确,信托计划期限较短,信托产品流通性较差,“过桥贷款”,房地产信托风险认识不足,风险意识薄弱,缺乏专业管理队伍等诸多问题,为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我国的房地产信托还需进一步完善及发展。

首先要完善相应法规,有关法规可以考虑根据融资额度或者股权份额来确定利润分成,使信托公司和开发企业按照具体规则进行合作,从而保障双方的利益。其次要建立房地产信托融资支持服务系统,着力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形成独立、公正的评估中介服务市场及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评估行业的管理体制,加快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同时建立统一而有权威的行业标准;建立房地产信托融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交易、清算、管理和监控的电子化,提高房地产信托融资的风险控制能力。最后,适时培育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基金REITS。REITS是由基金公司和其他发起人向不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将社会上的资金集中起来,汇集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信托财产,并由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充当募集资金的托管人,对房地产证券和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直接和间接的投资。REITS在国外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投融资运作模式。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我国资本市场上的REITS尚未定型,至今国内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REITS产品。通过借鉴国际流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适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不仅有望克服银行体系房地产贷款风险集中的问题,并可以推动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2 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种抵押担保证券,指金融机构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的住房抵押贷款,汇集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以融通资金,并使住房贷款风险分散为由众多投资者承担的融资过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用成熟的交易框架和信用增级手段,改善了证券的发行条件,使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支出费用总额与交易总额的比率很低,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成本。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还属试验阶段,完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首先要法制化夯实我国个人信用基础。个人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当务之急是有效的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需要政府的协调与立法的支持。对消费信贷的环境、授信及还款等方面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个人信用体系在法定的框架下高效、有序的运行。其次要扩大和规范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一个成熟的、规范的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是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重要前提。激发个人住房消费,壮大抵押贷款规模,必须以需求为导向,细分市场,充分考虑经济上的差异、地区因素设计抵押贷款组合。实现金融机构在抵押合约、贷款合同、贷款程序等标准化服务,开发不同期限、不同利率水平、不同种类的贷款,实现银行的多样化服务,拓宽抵押贷款组合的数量和种类。最后要建立相关法律框架和金融监管体系。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起和运营都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有必要制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以保护抵押证券持有者的利益。

2.3 防范金融风险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银行贷款将是房地产业资金的主要供应渠道。数据和模型预测结果显示,几年来,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贷款得到了有效控制,贷款金融风险降低,但以定金与预付款、个人抵押贷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增长很快,加大了消费者的购房风险,而银行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方,仍然承担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方面,要警惕房地产开发商过度依赖于预付款、个人抵押贷款等其他资金来源,一旦项目滞销,将带来资金断链的巨大风险,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另一方面,要防范个人抵押贷款快速增长可能带来的违约风险。认真研究和完善针对购房者的个人抵押贷款政策,严格对个人抵押贷款的审查和贷款发放后的跟踪管理,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任务。

2.4 完善法律体系 外资参与中国房地产业的形式和渠道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几年来,在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和国际资本流动性过盛,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外资已经从原来的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方式,转变为通过多种渠道更为广泛地参与中国的房地产业,比如通过香港和海外资本市场更为隐蔽地深入地参与中国房地产,通过基金形式直接购买和持有大型经营性物业项目,通过去QFII等方式参与中国证券市场的房地产企业,等等。2006年,针对外资购买住房,有关部门和一些城市出台了限制政策,对购买资格、对象、外资按揭的比例年限等进行了规范。然而,对外资通过收购并购、外资产业基金等一些新的形式和通过更为隐蔽的渠道参与房地产业的行为,对放开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形成对中国金融企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等一系列新问题,我们还没有相应的配套管理政策,应该尽快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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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建议 篇7

一、我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现状

我国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但2006年, 国家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次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均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 逐步放开对综合经营的限制。业界逐步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综合经营模式:一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综合经营模式, 依靠银行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和管理经验, 以银行的业务单元或非银行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二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 其中以中石油、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和新希望公司为代表, 它们中有的以金融为主, 有的以实业为主;三是完全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 主要有中信集团、光大集团、招商局集团, 在保险机构中则有平安保险, 母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从事具体的业务, 主要是对旗下的子公司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而不同种类的子公司则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其他非金融服务;四是区域性的金融控股公司, 如上海国际集团、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风险特征

(一) 金融综合经营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综合经营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和单一金融机构一样, 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同时由于它本身的特殊性而需要应对一些特殊的风险。

1.内部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及各跨业经营的子公司间由于相互持股、相互担保、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转移利润等复杂的资金与业务往来关系, 容易导致非银行业务的风险直接或间接传递到银行业务, 造成风险在机构内部放大。

2.信息披露风险。

跨行业的综合化经营, 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框架趋于复杂和多元, 针对不同金融业务和机构的会计核算规定不同, 造成金融控股公司与综合经营子公司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信息的披露范围宽、披露难度大、披露要求高, 导致综合化经营中的信息披露风险。

3.风险传染风险。

风险传染主要指财务风险的相互传递与蔓延。由于集团成员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 可以想象当其中一成员面临破产的境地时, 其他成员能够完全不受其负面影响。因此, 当一个集团成员陷入财务困境时, 过去的资金往来会使其他集团成员为避免更大的损失而选择救助, 也因此会卷入更多的资金, 愈发不可收拾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

4.子公司的经营不规范风险。

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较为严格, 而对综合经营子公司跨行业经营的监管缺位, 造成综合经营子公司的业务违规。如超授信额度放贷, 或金融控股公司通过综合经营子公司变相对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如“两高一剩”行业、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等进行信贷投放。

(二) 金融综合经营带来的金融监管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往往会涉及多个行业, 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标准和监管手段, 这就难以避免各监管机构在监管的过程中发生摩擦、碰撞, 而彼此之间又缺少直接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因此难以掌控集团整体的经营风险状况, 一些金融机构也容易借此疏漏逃避监管。另外金融控股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往往遍布世界各地, 而各国的金融监管内容又不尽相同, 协调金融控股公司的跨国监管也就成为摆在金融监管部门面前的又一个难题。

三、发展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的政策建议

金融综合经营必然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西方国家金融综合经营的模式必将对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带来强烈的冲击。近年来, 国内金融法规的不断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与此同时新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也为金融综合经营的规范化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 通过渐进的方式逐步实现综合经营, 是我国稳步推进综合经营的途径。风险的控制成为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进程的关键问题, 采取严格监管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并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来控制风险。

1.采取严格监管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政府推动型的金融综合经营发展模式是指在政府的主导下为了实现赶超或者为了脱离经济困境而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在金融改革创新的过程中, 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往往是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也离不开企业自身的探索。金融创新是必须的, 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转轨阶段, 因此控制风险更为重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必须在这一过程中发挥更积极充分的作用。

2.加强金融监管和完善法律法规。

对于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活动, 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风格各异、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 这本身就能为我国的金融综合经营提供很多借鉴。比如, 美国对进行综合经营的银行采取基于分业监管的“主监管人”模式。我国则依据“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形成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并根据主业比重的份额确定监管的主要机构, 这种模式的优势就是能够提升监管的专业水平。但由于这三家监管机构彼此并没有从属关系, 因此在信息沟通和协同监管上的合作还是比较有限的, 不能够适应金融综合经营的新体制。考虑到我国综合经营的主要形式是金融控股公司, 首先应建立健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必将会涉及到金融行业的基本法和分业经营制度的重大调整, 需将公司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规中的相关部分汇总修改, 以达到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有据可依的目的。

3.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

西方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了金融综合业务的运营模式, 这些突出表现在精良的内部组织设计、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独立的审计制度以及复杂的外部监管制度上。在政府有效的监管下, 相应地减少了综合经营的风险, 才能最大地显示出综合经营的优势。总的说来, 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 内部监管制度不完善, 风险监控体系也不健全, 不能够有效地对综合经营风险进行监控。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应包括健全的董事会、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目前各大金融机构在董事会下通常会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 给防范关联交易及相关风险提供了良好条件。因此, 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防范综合经营的风险至关重要。

摘要:在全球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的大背景下, 我国金融业进行综合经营是必然的选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 逐步实现金融业综合经营, 是我国稳步推进综合经营的有效途径。文章在综合分析国内金融业综合经营现状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 总结了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特征, 提出了规避金融综合经营风险和发展金融综合经营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管理,金融监管,政府推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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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建议 篇8

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各国经济结构的深化调整,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同时服务贸易也逐渐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和推动全球贸易发展的“新生力量”。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中坚力量”, 为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国际贸易深化发展, 新的贸易格局逐渐形成, 这就需要新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来支撑其发展, 促进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 可以有效推动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虽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与欧美发达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相比, 还存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足、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高端金融人才短缺等问题, 分析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现状及其经济增长带动效应, 为更好的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外在效应

1.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获得了长足发展, 金融服务贸易规模从2001年的1.8亿美元到2014年的101.0亿美元, 足足增长了50多倍, 同比增长速度平均在50%以上。其中进口额从0.8亿美元增加到46.0亿美元, 出口额由2007年的1.0亿美元增加到了2014年的55.0亿美元。从贸易规模上看,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是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在服务贸易占比还是微乎其微, 说明我国在未来要继续扩大金融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的比重, 转变服务贸易发展结构, 促使其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2.金融服务贸易的产业带动效应

一国经济发展需要成熟的金融服务市场的支撑, 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可以有效带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发达成熟的金融资本市场, 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低更好的投融资成本, 投融资成本的降低意味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在日益激烈的全球价值链竞争中, 生产成本的降低, 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从而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还不成熟, 可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如电子商务和管理理念推动其发展, 通过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带动其他产业的技术向纵深层次发展, 从而增强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争取在国际市场占据有利地位。同时由于我国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国外跨国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分支金融机构, 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融资平台, 融资成本降低促进企业相关成本大幅下降, 进一步带动了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3.金融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效应

一国金融服务贸易要想在国际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 就要努力开发和培养人力资源这一基础性因素。国外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的金融分支机构, 其技能水平由于技术溢出效应的作用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相当, 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发展落后, 金融机构的技能水平与之相比相差甚远。因此, 跨国金融机构为了更好的在发展中国家拓展业务, 往往会选择技能高的雇员到国外分支机构工作, 在此过程中金融服务机构通过雇员技能可以实现向东道国的技术转移。因此, 东道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和采取一些限制措施, 极易造成对跨国金融机构实现技术转移的负面影响, 不利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带动效应以促进当地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4.金融服务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

技术溢出效应在金融服务领域主要体现在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两个方面, 一是在进口相关金融服务产品时的效仿学习、模仿创新;二是出口金融服务产品时, 出口企业为增强其竞争力所进行的技术创新。进口相关金融服务产品时, 我们往往会选择高精尖的产品, 这样利于国内金融机构引进其先进技术和技能用于效仿学习, 进一步模仿创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金融贸易产品, 从而实现技术外溢。而出口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时, 国内金融服务企业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取比较优势, 会不断对出口金融服务产品进行改进和创新以提供更高层次的产品服务, 国内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在竞争性学习寻求创新发展, 利于实现技术溢出效应。

三、促进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1.兼容并包, 有序开放我国金融市场

中国持续健康的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金融服务体系与之相匹配, 而成熟健康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金融服务贸易来带动。目前,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还很落后, 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度不足特征明显, 这就需要我们在注意保护本国金融服务机构相关利益的同时, 有序适时地进一步开放和发展金融服务市场。一是要适时放宽市场准入, 积极引进发达国家金融服务机构进驻中国市场;二是要给予国内金融服务机构以政策支持, 鼓励相关企业走出国门。这样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缩小与欧美发达国家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差距。此外, 有序适时的进一步开放我国金融服务市场, 可以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有效接轨, 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共同发展, 进而加快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步伐。

2.培育尖端人才, 加强金融业高素质人才建设

促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最基础因素就是人力资本, 目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缺乏拥有高技能的金融高端人才, 不论我国从进口端引进先进技术或汲取相关经验教训, 还是从出口端通过竞争性学习寻求创新发展, 这都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端金融人才来学习和执行。因此在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 一是要制定相对完善的金融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储备力量;二是对于相关领域紧缺的高端金融从业人员, 可以从西方发达国家积极引进。加强金融业高素质人才建设, 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全球金融服务贸易竞争的高品质精英团队,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力。

3.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促进金融贸易往来

目前, 中国在金融服务领域存在市场开放度不足和营商限制条件较多的问题, 这不利于与各国金融贸易的往来, 也不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我们应该营造适应全球经济环境的法制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 加强金融贸易往来, 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服务机构引进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 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技术创新。但我们应时刻牢记, 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落脚点都是要为发展本国国民经济以为寻求更高的国民福利, 当然鼓励加强金融服务贸易往来的政策也不例外。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是为更好的发展服务贸易, 通过服务贸易发展带动国民经济高质高效发展, 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获得主动权, 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华而城.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J].经济研究, 2001 (12) :13-21.

[2]郭根龙, 冯宗宪.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及相关概念的界定[J].国际金融研究, 2000 (1) :55-58.

[3]王树枉, 田华.关于FAS框架下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思考[J].金融论坛, 2004 (9) :43-47.

[4]郭根龙.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下的金融管制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 2006 (3) :22-26.

金融政策建议 篇9

一、房地产业市场现状分析

房地产业关系国计民生, 关系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 我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由图1知, 房地产投资额占GDP比重仅在2003年比上年略有下降之外, 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7年、2008年所占比重更是达到了近12%。2008年统计公报显示, 房地产业投资完成额30, 580亿元, 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6, 416亿元, 经济适用房983亿元, 经济适用房投资完成额占3%。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 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低迷, 房地产业市场销售量明显下降, 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和住宅新开工面积增幅明显下降, 土地购置面积、完成土地开发面积同比为负增长, 市场信心明显不足, 但是2008年房地产业投资额仍占GDP近12%的比例。

受总体经济形势影响, 2008年房地产业增长不快, 但是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地位没有发生改变。一是房地产业所占GDP比重较高;二是房地产业关联度强, 可以带动上下游众多产业的发展;三是房地产业近几年市场扩张能力强、需求弹性高、而且生产率不断上升, 解决了大多数人的就业问题;四是从长远看, 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带来的刚性需求、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旧房拆迁改造等需求, 决定了我国房地产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

二、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分析

(一) 市场配置作用分析。

一般认为, 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实质, 即其本质是市场机制, 更进一步讲, “看不见的手”就是客观的市场经济规律。古典经济学观点认为,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发展规律, “看不见的手”会引导资源达到最佳配置, 政府不应该加以干预。按照这种观点, 对目前国内房地产业低迷现状, 政府不应该加以任何干预, 而应由市场来进行自我调节。但是, 市场本身有局限性, 特别是房地产买卖双方处于信息不完全, 房屋供给与需求矛盾, 以及市场理性人假设的问题, 使得房地产商不可能降低价格以减少库存、收回流动资金。房地产本身是一个投资巨大、周期较长、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行业, 房地产业与金融业有着密切的资金信贷关系, 地产商不可能主动放弃高利润。所以, 让市场来调节房地产业是不能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

(二) 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分析。

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我国当前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目的就是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充分就业、保持物价平衡以及贸易平衡。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已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第一季度的房产交易量已有回暖的迹象。但是, 相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 房价依然偏高, 普通家庭难以承受不断高涨的房价, 要保证“居者有其屋”, 政府必须制定相关政策, 让房价回落到大多数百姓能接受的价位, 这不但能解决目前内需不足的矛盾, 而且对于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也大有裨益。当前形势下, 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为房地产业发展营造更加适合的发展环境。房地产业和其他行业一样, 并不是只能维持高利润而不能亏损的行业, 在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 房地产业应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积极配合宏观政策, 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一) 完善相关房地产制度。

坚决遏制投机性购房, 限制投资性购房, 满足实际住房需求人的购房意愿。借鉴国外房地产税收体系, 如法国要求居民个人缴纳的房地产税包括居住税、建筑土地税、控制住宅税和财富税, 可以尝试制定征收物业税, 考虑到土地增值是房产增值的主要因素, 将土地和房产一起作为征税对象, 物业税主要用于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 所以物业税应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即对所有住宅进行征收后, 再对低收入者、无收入者以及失去劳动能力者进行税收补贴或返还。

(二) 制定房地产成本公开制度。

近期公布的年报显示, 2008年, 房地产行业利润竟然高达61.64%, 远远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说明房地产行业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政府不应该出台政策维持房价在高位运行, 而应该健全法规、制度, 要求房地产公开土地成本、建材成本、税收、管理费用等, 让成本、价格逐步透明, 抵制暗箱操作, 杜绝寻租腐败行为, 鼓励竞争, 允许合理利润, 排除暴利, 让房地产行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 完善、利用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是帮助经济有困难的人群解决住房问题, 2008年末, 我国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的有5616.27亿元 (金融时报:2009年3月24日) , 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但是很多有真实购房需求的购房者却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而被拒之门外。政府应不断完善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办法与措施, 适当扩大公积金适用范围, 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购房者能享受到政府的支持, 既可以扩大内需, 又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四) 落实政策, 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并且严格控制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交易条件, 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管理, 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 改善老百姓的住房条件。

四、结语

当前经济形势下, 房地产业应该在政府引导和监督下, 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审查、监督、支持, 企业自身不断创新, 规范内部管理, 开发满足大多数居民居住的产品, 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使房地产业步入绿色、环保、和谐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朱中一.保持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J].城市开发, 2008, 11:6~9

[2].洪广欣.如何理解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J].探索, 2008, 6:190~193

[3].魏涛.法国个人房地产税体系透视[J].涉外税务, 2008, 12:44~47

金融政策建议 篇10

当前我国在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突破点不多,需要高层次的统筹协调

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合作的机制体制建立、运作时间较短,很多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虽然地方建立的各类金融服务体系已开始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现有机制和体制限制,很难突破障碍。实现对接,需要建立高层次的协调统筹渠道,建立适合科技金融合作发展的机制和制度。

银行科技贷款尚需制度和机制突破。现在地方成立的科技银(支)行发展刚刚起步,尚处于试点阶段,规模过小,不足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示范效应,主要原因有:一是现有科技银(支)行的制度考评设计仍存在一定缺陷,业绩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设计不完善,如银监会制定的“尽职免责”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在实施时操作困难,银行员工在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没有积极性;二是科技银(支)行没有建立合适的风险分担机制,贷款风险主要是由财政资金承担,制约了科技银(支)行的长远发展;三是还未建立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评审和风险拨备等制度。

支持科技金融的税收政策存在空白。目前,我国支持科技金融合作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主要原因有:一是银行的税制结构是以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结构,营业税对贷款供求双方行为的扭曲效应明显,降低了融资市场效率。二是解决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有效办法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承担不良贷款的风险分担。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良贷款的核销不能全部确认,因而银行不能实现全部税前扣除。三是在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中,创业投资出资人和管理人税负不均衡,限制了有限合伙制度在创业投资业界的推广。

创业投资发展面临管理和考核上的制度瓶颈。全国范围内尚未出现专业的创业投资业的自律组织,缺乏对创业投资行业的规范和指导,一些不从事创业投资的常规投资公司也被列入了这个行业中,导致行业发展混乱,给国家的决策造成了错误的影响。还有,在国内培育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起主导地位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面临考核激励和监管的制约,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追求的是企业的股权长期收益,短期内企业不会提供回报,但是当前很多地方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由当地的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标准来进行年度考核,这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与支持初创期企业形成了严重的矛盾,对于鼓励国有创业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负面作用,继而影响了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科技金融合作发展的方式存在诸多不足

创业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力度不足。当前,国内创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存在地区不平衡现象;机构管理资本规模普遍偏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资金供需配比不平衡对于初创期的企业投资力度小。

科技保险的试点地区还需要扩展。对于一些没有进入科技保险试点范围的地区来说,如浙江省,虽然地方科技部门很重视科技保险的作用,但是由于科技保险的险种与保险公司的一般保险产品还是有很大差别,地方上的保险公司对于研发关键人员人身意外险、研发关键设备的损失险等险种,在操作时还存在困难,从而制约了这项业务的开展,因此需要扩大科技保险的试点范围。

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中国资本市场仍然主要由主板市场组成,创业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市场发展缓慢,中关村股权代办系统规模小、覆盖面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同时也造成创业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以回购为主,从而限制了创业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科技金融运行的中介环境有待完善

目前,缺乏全国范围内的科技金融融资平台,信息渠道不畅通仍是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瓶颈之一;缺乏专业的服务于科技成果发现、定价、评估、转移的专业化的中介机构,造成了金融服务链条的断裂与低效,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和交易方面的机构缺乏,限制了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在创业投资、金融、担保和保险领域同样缺乏懂金融、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专业人才缺乏成为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一大瓶颈。

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不能实现有效对接

部分科技部门在对如何实现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上创新不足,还局限于采用传统的财政直接投入方式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于如何利用金融资本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还有待于转变观念,拓宽视野,积极主动利用科技投入来架起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之间的桥梁。

政策建议

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核心问题是: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这需要建立科技金融部际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科技金融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整合科技金融资源,优化科技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集聚。为此,需要在今后的政策实施中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

尽快建立部际统筹协调机制,为全国科技金融工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建议国家科技部与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部门合作建立“科技金融部际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科技金融资源,协调制定科技金融政策,为全国科技金融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目前应该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政策难点。

继续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建立全国性的创业投资协会,促进创业投资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发展;制定以自主创新为目标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评价、考核和管理办法,对国有创业投资上市时实行国有股划转豁免;完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

建立科技银行的多层次风险分担与政策支持机制。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内创新科技银(支)行监管制度,其次是创新银行总行对科技银(支)行的管理制度;鼓励设立奖励、风险补偿、担保及担保补助等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完善风险控制与管理。

完善科技金融的财税支持政策。一是建议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给予税收优惠,二是规范税务部门对银行坏账的核销程序,三是促进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中的出资人和管理人所得税税负均衡化和合理化,四是开征资本利得税引导资本市场的投资行为,鼓励长期投资,抑止短期炒作。对于投资风险较高的创业板,通过设计股票转让损失抵扣其他应税资本利得收入,持续刺激创业板市场的长期投资供给。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尽快做大创业板,推行自主创新企业标准;扩大股份代办转让市场范围。第一步应该将股份代办转让市场向全国高新区推广;第二步是建成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规范和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一批区域性的科技企业技术和股权交易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优化科技金融环境,培育科技金融人才队伍

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环境,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科技成果定价、评估、转移的信息、财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同时大力培育一支懂科技、懂金融、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设立国家级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与地方资金形成良性互动

建议设立国家级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而且专项资金要引导地方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前端进行投资,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发展的市场失灵。进一步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规范地方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利用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扩大创业投资总量。

依托科技金融资源丰富的区域,尽快启动科技金融合作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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