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共8篇)
篇1: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天学考研)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
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根据网报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点并参加初试。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交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将择优给予特别奖励。
(七)其他奖学金。我校设有近30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地区考生免考思想政治理论,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
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篇2: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9-12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至9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招生改革说明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博士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缴费标准仍按现行学费标准。各类博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http://)。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使广大研究生安心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有关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研究生院网页(http://)“学生奖助”栏目公布,请予关注。
(二)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
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4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上海数学中心、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4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和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九、其它说明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 http://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
篇3: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在体育领域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包括中小学和大学)的运动训练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是体育硕士专业培养的群体。
(二)报名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三)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办法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从2006年开始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规模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名额的20%。
(四)报名时间及招生名额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
招生名额:50人
(五)其他
1学制:一般为2年。
2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3授课形式与时间:一般采取寒暑假或阶段性集中授课。
篇4: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 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 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 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 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
篇5: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或“100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htt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考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医学、教育学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硕士及药学硕士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各研究所或院系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或研究所自行组织命题。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两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6.医学招生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西医综合(满分为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7.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门负责通知。
五、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组织,在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所在地进行。
2.各研究所或院系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前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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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9-6 4:59:05 点击数: 950018
西南财经大学
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我校拟招生1780人,其中科学学位94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835人。拟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人数。各学院推免生拟招生计划约占该学院总计划的30%。(具体各专业招收计划见专业目录)
特别说明: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予以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
C.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需履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除报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具体要求请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一律予以扣留。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初试考试。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1.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招生计划、生源数量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工作为2013年4月中下旬进行。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所有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可以不加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缺额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就业
(一)学费: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10级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助金具体覆盖面、比例和额度按《西南财经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篇7: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2 年 9 月 1 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 1、2、4、5 各项的要求。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 1、2、4、5 各项的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以上。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 1、2、4、5 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2008 年 9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 CET 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
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3)只可报考相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5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以上。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5.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 9:00-22:00)。
2、现场确认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1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
3、现场确认须知(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
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以同等学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 CET 四级(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
(3)报考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300),本科专业应为城市规划,且本科毕业学校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5)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日期 2012 年 1 月 7-8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考
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 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 2012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不再寄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 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
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都可以获得助研的资助,全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
资助。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 2 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 3 年;生物学 3 年),修读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发现作伪
篇8:山东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分类:博士招生信息 | 作者: 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 2012/04/06| 点击次数:148534 ?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一大学科门类,有43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4个一级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44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333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2年8月31日止);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WSK60成绩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初试(含各类专项计划)。
(二)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指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加此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须在2011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评估通过的考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参加初试(试题单独命制)和复试。
(三)直接攻博:指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四)入学考核:指我校自2010年起确定“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入学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健?“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教学名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入学考核”主要由学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考核和能力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等环节组成,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从2012年起,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博士生导师也可以此种方式招生。参加此种方式选拔的考生须在2011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
(五)硕博连读:我校有“1+4”硕博连读和“2+3”硕博连读两种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4”硕博连读指我校在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过考核择优遴选部分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3”硕博连读指针对我校入学一年后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分流时择优遴选部分普通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恼猩绞健1蝗范ㄎ恫┝恋目忌恍璨渭友;蜓г鹤橹牟┦咳胙Э际浴?
六、报名
武汉大学博士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资格认证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以上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认证手续,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11月15日—12月20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认证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2年3月11日—3月15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报考。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初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
七、向报考学院(系、所)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考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全天,18日上午(18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告知:考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三)体检
武汉大学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三种类别。
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非医学类专业人民币48000元,医学类专业人民币51000元,校外博士研究生班培养费另行规定。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学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凡正常录取的普?ㄅ嘌嗖┦垦芯可上硎芑窘毖Ы穑崩曜嘉且窖Ю嘧ㄒ?160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17000元/学年。
2.普通奖学金:所有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奖励标准12000元/学年。
3.优秀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4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42种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2000元/人。
5.助学金:学校每年提供800多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申请。
6.学校还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一、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4920(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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