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通用6篇)
篇1: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根据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局于4月20—28日分5个调研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工商所、分局,通过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听、看、查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在流通领域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做法和经验。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决定》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工商以来,**工商局就认真履行这一职责,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局结合**市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研究,积极调研,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工商局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方案》、《**市工商局关于清理整顿食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工商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制度》、《**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经营者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责任书》、《食品安全示范店质量承诺保证书》印制成“****市食品经营户7111规范册”及“食品市场巡查台帐”发放到各职能科室、分局、工商所。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中,与各相关科室、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局、工商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片区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各片区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另外,还在确保“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我们对“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作了进细化,提出了实现“7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即:**市区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食品批发户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及食品批发户建立销货台帐达100%;全市食品经营户亮照经营率达100%;责任书签订达100%;承诺书签订达100%;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100%;责任牌悬挂达100%;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解决率达100%。
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我局在2008年中,共组织各类食品安全执法检查32次,出动执法人员61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6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4370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48件。下架三鹿、伊利、蒙牛等不合格问题奶制品6572.62公斤,其中在农村下架不合格和问题奶制品1848.10公斤。受理消费者奶制品咨询、申诉和举报18件,退换奶粉给消费者912.30公斤。查获调味品、儿童食品、月饼等过期食品150袋,过期啤酒等饮料182瓶(袋),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93公斤。查获勾兑劣质白酒24.62吨。对城区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中周边食品经营门市进行集中整治,检查经营户210户,下达《限期责令办证通知书》15份。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件143件,查处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案件1件。另外,还进一步强化猪肉和粮油等重要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令其在市区经营猪肉的经营者都必须“挂牌经营”,市场主办单位都须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保证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出动执法人员960人次,车辆125台次,检查禽类市场269次和经营户1268户次,监控活禽11230只,禽类产品2568千克。加强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对节日消费较多的酒类、饮料、豆制品、奶制品、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超市和食品经营户进行动态巡查监管,使超市和食品市场节日商品质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零投诉。
(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管理还只重表层,留于形式,忙于应付,忽视日常监管,日常巡查产生“疲劳症”。二是在专项治理中只是查处了少量的无照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经营违法行为,而对更深层次的食品内在质量、伪造质量标志、欺诈消费者行为却少有深究。三是对监管制度执行不力,虽然制定了不少对经营企业自律制度及对其监管制度,但真正实施起来很有难度,贯彻执行没有得以完全落实。四是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目前食品监管形势的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食品质量、卫生的知识了解不多不深,不能较好的运用于监管。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不很高,办案力量薄弱,难以实施强有力的监管
。五是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当前国家虽赋予了工商部门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责,但没有足够地从法律上赋予相应的职权,监管制度缺乏强力的法律支撑,导致在监管中执法难、执法不严等现象的发生。六是检测手段落后,《特别规定》中提出了由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四个部门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的监管,其余三个部门均有相应的法定质量、卫生检测机构,监管操作性很强,唯
有工商部门没有检测权,虽然对基层部门也配备了一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但由于检测局限性很强,又无法律效力,没有很强的实用性,检测判定上仍需借助其他部门。
(三)、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我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管流通领域食品是当今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点,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认识到,食品安全是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职能的划归是国家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充分信任,对食品监管的成功将是工商的立足之本,反之工商部门则会遭遇市场拒绝、政府失信而失去部门存在的意义。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在职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加强法制培训,适应不断更新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素质,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加强对商品质量知识和卫生知识的研究和学习,了解食品安全隐患的特点和动向,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执法办案操作规范的研究,加强对办案技巧上的训练。三是落实监管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把好食品准入关,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食品经营者及食品市场开办者自律制度的落实,督导其建立和落实食品自律制度,有效杜绝和减少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危及消费安全。四是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提高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制度建设。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方式和方法。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提高“两项制度”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加强对 “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突出抓好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巡查、经营者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商品质量监测和分类管理、不合格食品等产品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食品等产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等产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建立部门协作制度、行业组织情况通报制度、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聘请 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员。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检查制度和演练制度,不断提高应急能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牌”,把工商监管人员与食品经营者一一对应,将监管人员和服务对象基本情况用牌的方式固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食品经营者向工商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加强食品监管、维护消费安全责任牌”和“索证索票袋”。健全商品进货检验制、质量问题食品下柜收回制、市场巡查制以及《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责任书》“三制一书”制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对策
(一)、规范行政执法的做法和经验。我们针对执法工作的实际,先后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结、销案登记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管理暂行办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暂行办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文书管理暂行办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六项执法制度,使之做到法无规定不作为,依程序而作为。
执法办案“六项制度”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可操作性较强,从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调查、案件终结、审核、处罚决定签发、执行、销案等全过程,都有了严格的制度规定。我局法制科依据以上规定,对每一个案件从案件事实,提取的证据,办案的程序,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的依据,处罚决定的下发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加强了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随意性和不规范操作,提高了基层行政执法的能力。另外,我局还成立了 “**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行为案件的核审。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拟罚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案件、拟吊销证照的案件、办案机构与法制科就案件的有关问题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案件,提交**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讨论决定。
2008年1月,我局派部分工商干部到昆明盘龙区、安宁区等工商局学习了一般程序简单方式查处轻微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方式。学习回来后,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食品监管的实际,我局推行了一般程序简单方式查处轻微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方式,并对应用该处罚方式查处案件的范围、处罚的幅度、案卷的装订作了创新规定。截止2009年4月20日,应用一般程序简单方式已查处660个案件,罚款835,664.00元。
2008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为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尽快掌握和使用,及时组织了全员培训。我局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已全部录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模块,并应用信息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007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公布以来,为了让我局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便能正确的掌握和实施,我局及时以会议培训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2008年5月,结合“岗位大练兵”又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制作成幻灯片,再次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到目前为止,我局在行政处罚中没有发现违反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听证规则行为。
(二)、在规范行政执法上存在的问题:2009年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修订的新的行政执法文书已启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我局已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执法文书;但现在使用的《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行政执法模块”内的文书还是旧版的文书格式,程序也是延用原有的程序。具体表现为:新增加、合并而成的文书在模块内没有。如:《案件来源登记表》《委托调查函》等;一些文书在程序中的使用也发生了改变。如:案件调查终结时,案件送审填制《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而不是旧版文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新版文书中的《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的填制则是在实施告知程序后;新修订的文书共32种,在模块内的文书还是旧版的文书格式。在执法工作中,同一案件既要用新文书做一套纸质的文档,而输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模块”时,又要做一套旧式的电子文档,新旧两套文书相互混淆,给办案人员带来不便。
(三)、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一是建议省州工商局开展丰富多彩的行政执法办案的培训。如:典型案例评析,各地州、县市工商部门相互交流,组织办案能力相对弱的地区人员到办案能力较强地区跟班学习,开拓眼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建议增强法制审核机构的力量,提高法制核审的地位,以便更好地发挥法制监督的作用。三是建议省州工商局应制定一套较完整的,易于操作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行政执法案件考核细则等规范统一的标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制度。四是恳请州工商局及时修改《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模块”,以便将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对策
(一)、信用分类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在工商系统停征“两费”后,我们积极从“收费型”工商向“监管型”、“服务型”和“法治型”工商进行了转变,及时开展起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截止今年3月17日,我局登记有内资企业629户(其中,国有企业162户、集体企业240户)、注册资金405132.54万元;私营企业1265户、投资从数2227人、从业人员30172人;个体工商户8360户、从业人员14897人、注册资金15691.4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
为实施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我局于2008年10月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工商分局所要全面完成经济户口的认领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企业完成一次回访巡查,并将巡查记录认真规范地录入登记监管系统,要求全局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 “谁首办、谁录入,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信息录入责任制,完善数据,确保信息资源完整准确。以已建立的“经济户口”为基础,丰富充实企业静态、动态数据库信息,并将监管中的指标所形成的信息进行整合,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地全面反映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各环节的综合信息,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为下一步的企业信用分类打好基础。2009年1月正式启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后,市局各部门又指派专人负责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各工商分局所都按省工商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及州工商局《经济户口分类监管操作规范》执行。
(二)、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商所(分局)负责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完成罚没款是硬指标,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是软任务,没有全面把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定位,从而使这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流于形式,工作措施落不到实处。有些干部对什么是信用分类监管,为什么要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少数同志认为,这项工作是上面给下面找的“麻烦”,手续繁杂,程序烦琐,不是带着感情做,而是带着情绪做。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收费型监管”的传统工作模式中上,认为“两费”不收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被削弱了,工作任务减轻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对企业(个体)经济户口分配不及时,认领不及时。上下、左右不联动,“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要求缺乏机制保障。有些工商分局(所)几乎所有的信息录入工作靠内勤人员来完成。软件应用不熟悉,操作不规范,按照综合监管软件设置,企业(个体)的设立、变更、年检、注销、吊销后均要进行“回访”,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的“限期事务过期”或“限期事务未完成”,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严格按照软件设置的程序操作造成的。信息录入不完整,行政处罚、日常巡查、年检、验照等信息录入不完整,造成目前数据的质量还不够高,数据库中还存在废数据、错数据、漏数据。三是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工商多年的收费体制,造成广大基层干部以收费促管理,监管手段单一,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形势的需要。由于多年以来“收费”是考核基层工商工作的硬指标,基层工商干部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花在收费上,其它工作就成了“软”指标,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由于长期收费的工作环境,干部职工忙于收费,加之原有的进人渠道不规范,造成了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偏低,很多同志不能适应新的监管模式。我局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年龄偏大,50岁以上的同志大多不会用电脑,巡查回来也难以完成巡查情况录入,这一矛盾在基层工商分局、所就更突出。
(三)、对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强学习。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探索工商转型后如何在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以及转变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逐步建立起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是细化工作。分层分类监管工作中要力争做到三个到位:应巡查的户数到位、巡查执法的要求到位、经济户口管理和落实每项工作到位,按照三个到位的要求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巡查,依据要求编制经济户口监管档案号,建立经济户口监管巡查台帐和档案;要在工作中加强采集、维护的管理,严格数据管理的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信用分类监管作用发挥提供基础保障。在日常监管中,健全巡查台帐,各分局(所)要严格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健全市场巡查台帐,完善痕迹管理;完善巡查记录,要严格按照市场巡查格式文书的栏目,详实填写,并录入微机,坚决防止巡而不查、查而不记、记而不录的情况再度发生;做好巡查回访,巡查工作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综合监管软件设定的程序进行巡查回访操作;严格信息录入。各科、室、分局(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业务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监管效果的考核就是要求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注重监管效果,以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为主要手段,以引导其规范、促使其发展为最终目的,从而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
四是加强培训。结合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三能手”竞赛,采用以会代训、网上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在运用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工商一体软件的运用培训,使大家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全员提高队伍素质,才能解决干部职工无所适从的问题,使大家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
五是加强督查。市局要加强对工商分局(所)、工商分局(所)加强对片区、片区要加强对责任人的督查,方式可以采取电话、抽查等。市局工作考核中要把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列入督查计划,适时开展督查。同进必须建立一整套绩效考评办法,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列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才能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是云南省工商政务办公一体化软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具体表现在:
1、“名称监管”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查询时,系统只对私营企业库进行查询,容易造成新核准名称与内资企业库中的名称重复;
2、“公司设立登记”中,经营期系统生成10年,在“受理”、“初审”中修改经营期限后系统不能保存,容易发生经营期限错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受理”中,非农民成员无录入窗口,造成系统登记情况与实际登记情况不相符;
4、“统计查询”中统计不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完全靠手工统计,十分不方便;
5、我局现已登记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11户,《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但由于无比对系统,无法进行查询限制。
四、服务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对策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上,我们主要是从农资打假监管、发展农村经纪人和订单农业三个方面来开展工作的。
(一)、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全面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集散地检查力度,全力开展拉网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二是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对农资商品质量实施监测,主要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定向监测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商品作为重点,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四是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加强对媒体农资广告内容的监测审查,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五是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六是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促进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七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农民投诉渠道。深入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乡、进镇、进村、进市场活动,及时受理农民申诉和举报,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二)、在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问题:一是经营主体不够规范;二是不正当竞争的现象突出;三是在暴利驱使之下,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活动依然存在;四是农资售后服务不到位,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普遍低下。五是农资进货渠道混乱;六是监管执法工作不到位,农资监管手段远不能适应农资监管执法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监管,从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开展送法上门、组织农资经营培训等项工作入手,努力营造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进货渠道,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三是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切实掌握农资经营监管主动权。同时,认真落实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12315投诉举报、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责任制等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实行农资商品经营连锁承诺,增强农资商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强有力整治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让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地,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
(三)、在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对农村经纪人培育工作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二是不盲目地或是“一窝疯”地发展农村经纪人。不走过场,搞形式,不简单地将农户组织学习一下,发给《农村经纪人证》,必须要做实事求是的工作;三是选定对农户销售有较大影响的农产品作为培育农村经纪人的突破口。哪怕只是那么一、二件成功的范例,农民都会从中看出农村经纪人这个行业在农业发展中的优越性,农民就会主动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培育农村经纪人的工作也就意味着获得了成功。
通过对蔓耗和卡房两地的试点,两年来的培育工作,**农村经纪人已达15户共47人。培育农村经纪人的这一举措,为**“三农”发展,经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地缺乏对农村经纪人的充分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经纪人是市场经济中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发展农村经纪人重视程度不高,对农村经纪人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我局农村经纪人一般都比较分散,个体经营较多,整体规模较小,处于一种比较原始的组织形式,组织化程度低,相互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和交流,导致社会总体交易成本过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低。在防止和杜绝恶性竞争行为方面,更缺乏自律管理及权益的自我保护,造成同行之间、同业之间往往为争夺市场相互排挤、搞无序竞争,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农村经纪人多数来自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还停留在“贩运户”那个年代的水平。四是无照经营问题严重,大多经纪人分布于各乡镇,且经营活动长期处于自发状况,无规范化管理措施和主管部门,故形成了无政府状态,各自经营。同时,国家对经纪人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律调控措施,对经纪人的监管存在多部门管理,从而造成管理无序。五是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农村经纪人受多方制约,面对波动频繁的市场,忽冷忽热的供求,忽上忽下的价格,感到难以把握,导致该投入时不敢投入,该扩张时不敢扩张,致使经营难以形成规模。
(五)、对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引导;二是拓宽服务领域,允许部分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允许季节性经营或临时经营等相应的注册登记;三是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纪;四是发挥商标注册、广告、合同、市场管理等优势,打造具有辐射能力强的品牌,争创一批名牌商标和证明商标,加强名优产品的广告宣传,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五是大力推行订单农业,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备案,加强纠纷调解,提高合同履约率;六是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对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六)、在订单农业工作上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加大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欺诈的能力。二是加强对涉农订单的咨询服务和签约指导。主要通过在生产、种植、养殖季节前介入,加强与涉农企业的信息联系和沟通,指导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民规范签约行为。我局多次到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多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合同法》,全力做好爱农、护农、帮农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1200份,督促指导2家公司与354户养牛农户签订供奶合同,涉及合同金额2886万元。三是围绕优势产业,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实施骨干带动战略,选择辖区内农业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著名商标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四是积极在涉农企业和农户中开展诚信评选活动,引导他们提高诚信意识和履约意识,提高订单的履约率。扶持一批涉农龙头企业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帮助他们做大做强。目前,共有2户涉农企业荣获州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五是强化对合同订单和涉农合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订单和涉农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联合农业、畜牧等部门,对订单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检查涉农合同3160份,行政调解涉农合同纠纷2件,涉及金额5000元,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推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1200份。
(七)、在订单农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订单合同的签订、运作、监管尚不规范。从订单文本看,规范性合同少,意向性协议多,存在着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标准不具体,给合同履行带来难度。从订单监管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仲裁机构,违约行为得不到迅速公正的处理。二是订单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从农户一方看,主要在订单合同签订以后,当农产品市场形势趋好,其价格走势明显高于订单时,一些农户为追求眼前利益,常弃订单于不顾,把农产品私下卖给其他客商或自行销售;从客户一方来看,约定的农产品市场滞销,价格走低,就一走了之,把损失加到了农民的头上。三是缺乏相应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订单农业数量偏少。**订单农业起步迟,政府、部门、农户对订单的认识不够,宣传和培育力度不够,制约了订单农业的发展。
(八)、对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欺诈的能力。二是积极推行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三是积极探索在农村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当事人提高诚信意识和履约意识,提高订单的履约率。四是综合发挥工商整体职能,把农资打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发展农副产品商标、维护农民及企业合法权益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作全面开展。五是强化对合同订单和涉农合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订单和涉农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对订单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及时查处、制止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涉农欺诈的典型案例。
**市工商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还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为出发点,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为开创**工商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篇2: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1、依法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查处食品经营者经营法律禁止经营食品行为
4、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及记录义务
5、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履行销售记录义务
6、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开具销售单据
7、监督食品经营者按规定保存查验、批发记录
8、监督食品经营者按规定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9、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定期检查贮存、销售食品行为
10、监督、查处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及安排患有法律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
11、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要求贮存、运输、装卸食品
12、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13、监督食品经营者提供销售凭证,履行换、退货义务
14、监督食品市场开办单位履行法定管理义务
15、依法负责食品广告监管
1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17、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记录
18、查处食品经营者拒绝工商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
19、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20、依法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21、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22、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23、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24、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行为
25、加强对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监管
2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协调制度
27、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责任
篇3: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
改革开放以来, 食品工业得到极大发展, 食品流通也更为迅速和广泛, 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消费需求、极大地丰富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 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更容易发生和扩散。为此, 作为肩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重任的工商行政部门, 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实行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 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年来我国市场频现的“毒大米”、“注水肉”、“苏丹红食品”, “三聚氰胺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 不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健康安全, 也不断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性、法制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勿庸置疑, 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文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 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角度出发, 提出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及监管的调查分析
1、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
本研究调查区域为广西柳州市柳南区, 该区是能代表柳州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的典型区域。调查对象包括柳州市的食品经销户和工商行政人员。随机抽取31个食品经销户, 其中有效返回问卷22份。在柳南分局及其下辖的红光、南站、鹅山、柳邕、太阳村5个工商所共发放了30份问卷, 其中有效返回问卷30份。
2、调查方法。
在调查方法上, 把文献资料、问卷调查结合起来。其中对食品经营户和工商行政人员的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的形式, 对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调查采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 对于地区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的调查主要采用查阅统计年鉴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 把问卷设计成两种, 食品经营户调查问卷和工商行政人员调查问卷, 问题答案由被调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单选和多选。
二、调查研究的结果及分析
1、食品经销户的调查分析
(1) 被调查食品经销户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和了解情况。调查商家和商贩是否知道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且认识QS标志时, 54.5%的商家回答知道, 近半数的商家竟不知道也不认识;调查商家所经销的食品中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是否都贴 (印) 有QS标志时, 只有36.4%的商家回答其经销的食品全部有, 其余63.6%的经营户回答其所经销的食品中部分有;调查经营户是否知道怎样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时, 31.8%的商家回答基本上懂, 40.9%的商家回答懂一点, 27.3%的商家回答根本不懂。如果他们回答知道或知道一些, 则调查其是如何得知的, 41.4%的商家回答是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学习的, 34.5%的商家回答是工商部门宣传的, 24.1%的商家选择是别人传授的, 没有商家选择是质监部门宣传的。
(2) 被调查食品经销户的食品经营状况。在调查商家经销的食品是否都有合格证时, 63.60%的商家回答其经销的食品部分有合格证, 36.40%的商家回答其经销的食品都有合格证;调查商家在进货时是否碰到过假冒伪劣等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18.2%的商家回答经常碰到, 68.2%的商家回答有时碰到, 13.6%的商家回答从来没有碰到;调查商家在其销售的食品中是否有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的食品 (如过期变质食品) 时, 9.1%的商家回答有很大一部分, 50.0%的商家回答有一小部分, 40.9%的商家回答没有。对于销售过假冒伪劣食品的商家, 则进一步调查他们销售的是哪种食品, 选择酒及饮料的占52.6%, 选择各种糕点、糖果等零食的占31.6%, 选择奶粉及乳制品的占15.8%;在调查商家对于假冒伪劣食品的态度时, 90.9%的商家表示痛恨, 9.1%的商家表示无所谓;调查商家在发现购进了假冒伪劣食品会选择怎么做时, 77.3%的商家选择与供货商协调解决, 13.6%的商家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投诉, 9.1%的商家选择不理会, 继续销售。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在调查中发现, 许多食品消费者和经营户不了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 40.9%的商家选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选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的各占到9.1%, 4.5%的经营户认为是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只有36.4%的商家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工商执法人员是否经常到商店或摊点来检查食品安全质量时, 有22.7%的商家选择经常来, 有31.8%的商家选择从来没来过, 有45.5%的商家选择偶尔来;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对食品的日常检查方式时, 选择通过看、闻、尝等直观方式的商家占72.7%, 选择用仪器检测的占9.1%, 有18.2%的商家不清楚;调查工商执法人员来检查时, 是否依法按章办事, 有59.1%的商家选择能够依法按章办事, 有40.9%的商家认为没能依法按章办事。
2、工商行政人员的调查分析
(1)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现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政府监管食品市场的手段。我国近期以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但在调查工商局 (所) 最近是否重视学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时, 只有7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在调查对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制度的看法时, 有超过80%的选择了“有一定的缺陷”, 并有10%选择非常不完善, 而85%则表示必须尽快颁布新的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 以期实现对不合格商品的围堵态势。准入制度从始至终贯穿流通领域监管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 就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的法规制度和工作制度[1]。但超过80%的被调查者认为推行食品准入制度工作中存在困难。
(2) 工商行政企业信用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是基础性工作, 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监管工作都离不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调查工商局 (所) 对食品经营户的信用记录是否完备中, 只有65%选择了“是”;在回答工商局 (所) 建立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情况时, 80%受访者表示还不完善。这说明本市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还不健全。
(3) 实施食品检验检测状况的情况。检验检测技术方法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在调查工商局 (所) 是否重视食品快速检测, 有超过80%的问卷表示重视。但有70%表示其所在的工商局 (所) 没有配备快速检测装备。经常性开展食品的快速检测和法定检测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调查中发现工商局 (所)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和法定检测的频率并不高, 选择半个月一次占60%, 一个星期一次的只有20%, 选择2、3天一次仅占5%。
(4) 工商部门巡查情况。工商部门对学校附近、农贸市场、偏远小店等监管重点必须经常、反复地巡查。巡查是基层工商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在调查中发现, 只有56%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工商局 (所) 对辖区内学校附近经常进行巡查;而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经常进行巡查只占65%。市、区工商部门检查为不定期检查, 一年仅一两次。平时主要依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进行巡查。由于地广人多, 食品日常检查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所) 经费不足、人员有限, 监管区域大 (一乡一镇六个街道办事处49个社区) 等原因, 检查人员较少深入到偏远地区。
三、工商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以上对柳州市柳南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查, 得出的结论对柳州市具有普遍性。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监管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工商部门推行食品准入制度, 困难重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市场进入制度的核心, 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发票、合格证档案及购销台帐。调查发现柳州工商部门在实施推行过程中存在相当的难度。
调查问卷显示, 柳州市处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 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 经营方式多样, 市场主体绝大部分是个体工商户, 这些个体户文化素质不高, 法制观念淡薄, 存在着较大的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调查问卷还反映, 他们对食品安全知识严重缺乏了解, 不愿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加大投入, 所以在食品的采购、检验、贮存等方面未建立完善的规范和制度。因此, 存在相当一部分不提供索票索证档案、不设立购销台帐的经营户。但工商部门没有处罚的权利, 《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要求经营对商品质量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并没有强制经营者采取何种方法进行商品质量的核查与管理, 所以无法保障这套体系的长期、规范运作。
2、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
受“三鹿奶粉”等全国性恶性事件的影响, 食品行业信用形象急剧下降, 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公众信任危机。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分析我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是柳州工商行政管理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 表现为:
(1) 食品经营户的信用记录不完备。调查中将近半数的工商行政人员表示食品经营户的信用记录不完备, 大多数只是建立了经济户口, 对其守信、失信的全过程缺乏记录, 不能全面反映每户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的真实情况;一些基层工商所的数据缺项、漏项、错项多, 数据不准确, 不完整, 更新不及时, 严重影响工商登记信息作用的发挥, 严重影响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建立。同级工商部门内部之间各个业务管理系统缺乏互动, 各区之间的信息平台还不能进行有效的衔接, 已有的信息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2) 缺乏信用激励和信用惩罚机制。调查中这个问题反映突出。这也是食品问题违法成本低, 违法者屡犯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是工商部门没有很好的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包括公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 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企业不良行为信息,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未及时参加年检、验换照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没有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其次是柳州市工商部门没有建立较好的企业奖惩制度, 就是要让讲信用的受到尊重, 得到实惠;让不讲信用的无立足之地, 使不良行为付出代价, 名誉扫地, 直至绳之以法[3]。
3、工商部门对食品的快速检测机制不健全。
快速检测具有检测周期短、成本小、易操作等特点, 特别适合对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且价值低的食品的检测。但调查显示,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快速检测不重视, 同时发现工商局 (所)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和法定检测的频率不高。他们认为检测结果既无法定效力, 又占用了一部分工商力量, 购买检测试剂、试纸还要花费不少的费用, 充其量是做给老百姓看看的, 这就造成了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闲置。在实际工作中, 往往将样品直接送检至法定检测部门, 但定量检测所需时间较长, 有时使工商部门很被动。经常性开展食品的快速检测和法定检测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4]。调查还显示,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基层工商所大多数还未配备快速检测设备, 在检查时依然还是用“眼睛看、鼻闻、手工摸”的传统方式检查食品, 所以在对问题食品的监管及检测过程中, 只能通过先确定监测对象, 怀疑可能存在问题食品, 最后送法定鉴定部门检验, 但事后存在隐患, 食品有问题可以处罚, 如果没有问题, 还要支付大量的检验费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没有达到惩治问题食品的预防效果[5]。
四、优化工商行政监管的对策
从调查的结果看, 不管每一件假冒伪劣食品案的发生有多少原因, 最根本的是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缺位和失职。加强监管, 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就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尽的责任。政府监管效率直接影响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状况, 监管效率越高, 食品安全状况也就越好;反之, 监管效率越低, 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也就越差。针对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必须构建符合柳州市特点 (消费特点和经营特点) 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即在完善法律保障的前提下, 形成在工商监管为主、经营者自律为辅、居民积极参与全民监督的基础上, 强化食品进入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信用监管、中间检验检测、缺陷产品退市和食品安全评价的全方位长效监管。
参考文献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2) :9-13
[2]刘华楠, 宋春祥.食品安全信用缺失原因的系统分析与治理模式[J].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6, (07) .
[3]宁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由快速检测到市场监管[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5) :62-64.
[4]吕东裕.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四位一体食品检测体系[J].工商行政管理, 2006, (5) :58-59.
篇4: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我从小梦想着当一个语文老师,从一所师范大学的中文系毕业之后,阴差阳错报考了公务员,由此进入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通俗地说,就是工商局。
公务员这个队伍,在别人眼里未免有些尴尬。在社会上混得好的人,会认为你胸无大志,就指望着混一口旱涝保收的安逸饭吃:混得不好的,就直接说你啥活不干,作威作福,光吸人民的血。但无论别人如何看待。我实在没有料到。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差点被人打了一枪。
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迷迷糊糊地跟着一票人马去抓传销。线人说得很清楚:传销头子有一把手枪,经常拿出来恐吓已经加入骗局的人们。因为是涉枪,案情重大,所以公安的刑侦也出动了。进了小区,楼底下不动声色撂倒两个望风的,公安兄弟们把六四小砸炮从兜里掏出来,我们一群人就往楼上冲。踹开门把人摁住,我淡定地端详这把快报废的麻醉枪——上面用红漆涂着、“联防”两个字。
我们押着人从楼上下来,住在所有楼层的人们都开门注目我们。一个不明所以的老太太跟她的小孙子说:看,楼上的人卖假药。被工商局抓了!
我心中顿时充满了学生时期从未体会过的荣誉感,我感到我真实地加入了这个社会,并参与了它进步的过程。
执法在一线
在一线执法的,日子,既艰辛又痛快,它给你带来一种充实感。我们这里是祖国边陲,走私一度猖獗,我能够一眼从照相馆里辨认出走私的胶卷一胶卷整桶走私,上岸后再由毫无责任心的走私分子们进行裁剪,所以标称36张的胶卷,实际上可能可以照39张,也可能只能照32张,直到数码相机大行其道,这种引发过无数消费纠纷的胶卷才从走私大宗物品的名单中剔除。此外,走私的还有红油(香港特有的添加红色染剂的民用柴油)、手机、铝锭、贵重木材、野生动物,但最多的是出口退税后又重新走私入境的高档白酒,因为走私方便,获利最丰,以五粮液、茅台最为常见。走私者乘用改装过的小汽车——只保留一个驾驶座,副驾驶座改装为功率强大的车载电台。后排和尾箱用于装货,从海岸线一路开来,几乎每一个高速公路主要出口和高架桥上都有专门望风的马仔。通过车载电台联系。如果是短途贩运,则在夜间组织成群的大马力摩托车队,用超过100公里的时速,沿着濒海公路和蜘蛛网一般的便道呼啸而过,马达轰鸣,蔚为壮观。
我不记得和海关缉私经侦交警在高速人口蹲守过多少个夜晚,我的同事还曾和走私者在高速上疯狂飙车——对方走私的穿山甲数量之大。足以判处死刑。所以亡命而逃,你追我赶从B城追到0城,然后跟着对方掉头冲卡,又从O城撵到F城:我们曾经从铁路货运站守候数夜,沿途跟踪直至大米加工厂,查获以火车车皮为计量单位的陈化粮:半夜和公安带着警犬在山林里搜查走私油库……就我个人而言,所遇凶险除了那未遂的一枪,还曾经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从此养成了出门之时环顾左右、步行中时不时回头观察的良好习惯——如果你两次发现同一个人走在你身后,两次距离相差无几。则不妨直视之。对方一旦不敢与你对视,并在你回头观察之时左顾右盼目光游离佯作坦然,那没得说,这哥们在跟着你——这是实践出来的一个反跟踪小窍门。
作为一线执法人员,是需要一点胆量的。虽然执法并不总是危险,除了传销分子——他们人多、私宰窝点——他们刀多、走私分子——他们本身就是亡命之徒。一般来说,危险系数跟货值金额、违法后果成正比。我在这个行当里和形形色色的经济违法行为耳鬓厮磨了将近十年,再清晰不过地理解了马克思的一句话:“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上绞首架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平凡的日子
作为一线执法人员,更需要一点耐心。工作并非总是充满如此众多的意外和变数,更多的是日复一日和鸡毛蒜皮。开会、学习、市场巡查、办证办照、接电话写材料、整档案做案卷,因为这个事那个事消费者来投诉——无论何时,接待投诉总是最琐碎的活儿,什么话费多收了两块钱,什么早上买的包子里有沙子,手机已经修了两回了,一斤青菜只有八两了,一斤牛肉煮出四两水了……事关日常生活方方面面,有时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起来一个头,两个大。打进12315热线的电话千奇百怪——
问路的:去体育中心坐哪路公交车啊?
要推荐的:我想买个皮沙发你们给推荐一下吧。
查资产的:我要跟老公离婚麻烦你们帮忙查查他到底有几个公司?
问电话的:114查不到麻烦帮查一下某某餐厅的订餐电话。
有过很长一段时间,12315热线里经常有一个人打电话进来,用一种异常深沉的沧桑声线,缓慢而坚定地说:“有个孩子,他一掉一下一河一里一去一了,唉……”
长叹一声,悲凉无限,然后他就挂断了。这个莫名的电话坚持不懈地打了好几个星期,热线的接线工作人员忍无可忍,按着这个固话的登记地址实地探查,最后在一个边远码头找到了这位精神异常人士,这闹剧才算告终。
大家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想到你,说明你被信任。这种信任,是经过无数同事努力并在漫长时间的考验中慢慢积累沉淀而成的,这种信任,是不应被辜负的。
部门职能简介
工商局的事儿,其实挺杂,不了解的人往往一头雾水,跟税务、城管之类分不清楚。在这里简要介绍主要职能如下:
1.管主体准入,负责各类企业和商户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2.管交易行为;3.管食品安全:4.管消保维权;5.管传销直销;6.管公平交易:7.管合同鉴证:8.管商标广告。
以上,差不多就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工商局算是除公安外杂事儿最多的执法部门——当然。也是除公安外人数最多、机构最多的执法部门。
进入工商局的好处是执法监管中掣肘相对较少,独立性较强。坏处是干部流动性较小,出路不多,调整来调整去都在一个系统之内,没法像政府机关里可以从这个部门跳到那个部门。同时单位级别不高,位置有限,但人数相对较多。若是从基层工商所干起,科员——副科一正科,了不起处级就到顶了。凡从事或希望从事工商行政管理这项工作的,应对此有所认识。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这只是现状如此,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将来如何则不得而知,从深圳改革试点中将工商、商务、物价、质监、食药等多部门合并的做法来看,也许大部制会是将来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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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我局2012年将紧紧抓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四个关键点,标本兼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为目标,以转变理念和方式为主题,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和农村食品安全一体化水平,着力实施监管推动、示范带动和信息驱动战略,以示范优化食品经营,以监管保障民生,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抓手。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 “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安排和落实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在加快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中建立新功。
坚持科学发展观。研究新形势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根本需求,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各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营业执照核发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数据库”,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经营场所符合要求,把住年检验照工作关口,要求经营者全面审报贮存食品的场地,全面提供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调研、指导、督查和工商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工商所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发证及注销、变更等工作,完成乳制品特别标注的变更扫尾;建立好食品经营户总台账、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台账、乳制品经营户台账、食品流通许可台账、食品流通许可注销台账;履行发证后的日常监管,查处违反《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违法、违章行为。
2.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以“工商巡查到位、部门配合到位、查处取缔到位”为目标,以“两个系统”的运用为抓手,组织抓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查无”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领域、重点对象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等级达标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主体持照率、督办率、亮照率分别达到100%。彻底消除食品经营户擅自改变《营业执照》登记事项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匹配现象。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注册分局、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督促各工商所开展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通过加强督查、考评、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3、加大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力度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通过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切实做到任务到岗到人。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促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发挥基层工商所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的中坚作用,力争年末建立套触角延伸到乡镇一级的规范的、可操作的、实用的市场巡查制度。一是食品零售商日常巡查按照上级制定的巡查频度,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二是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商、食品超市每月巡查频度不得少于二次。
完成时限:全年
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查、通报日常巡查情况;企业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信用分级及巡查;辖区工商所按照频度要求,负责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录入“经济户口”,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4、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湖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对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分类、分层监管工作的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
工作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我局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档案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情况收集、经验总结等;工商所负责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做到市场巡查有痕迹,电脑录入有制度,规档整理有方案。
5、落实流通环节经营户食品电子台账、粘贴式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销售、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超市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
工作目标:通过对食品批发企业、超市的电子台账检查,食杂店的粘贴式台账的指导与推广,建立完备可溯源的食品流通环节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粘贴式台账的“全覆盖、全运行”。全年力争实现四个100% :食品批发企业、超市100%建立电子台账;乳制品经营户100%建立电子台账;食杂店100%建立粘贴式台账,所有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100%上墙。
工作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加强工作调研经验总结等;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所要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经营主体的特点和法定义务,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指导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重点,切实提高我县食品经营户自律水平,负责食品经营户落实台账制度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不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的违法案件。
6、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 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技术水平,把快速检测作为基层工商部门现场监管执法和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技术手段,努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目标:一是县局和工商所要分别制订检测工作方案,县局食品股全年组织五次以上集中快速检测,工商所要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每月开展四次以上、不少20个样品的抽检,全局全年计划检测各类食品计1500个样品以上;二在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十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假日期间加大检测频度,重点开展检测活动。三是以集贸市场、冷冻食品销售企业、超市为重点,按照机构、制度、人员、设备“四个落实”的要求,指导、推进、帮助经营者建立自检体系,自觉开展简单的检查自测,逐步落实每日检测公示制度,提高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的安全系数。四是专题对城乡食用油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开展一次抽检。五是县局制订全局食品抽检计划,全年开展食品抽检6次以上,抽检样品120个品种,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和按照县局的安排上报本所食品抽检计划。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检测工作的指导、督查、培训、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市场、超市的食品快速检测的指导和检测,建立检测台账。
7、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工作目标:通过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行政执法,吊销一批违法性质严重的违法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规范一批质量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全的经营者。全年查办食品安全立案不少于100起,结案不少于80起,罚款入库总额不低于38万元。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的指导、督查、通报,协助和参与查办食品违法大要案件;工商所负责日常巡查监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
8、启用和充分利用业务软件的巡查监管作用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许可管理、注册登记、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努力形成从总局到管理对象六级纵向贯通和横向连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的目标,是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方向。我局将在循序渐进地开展这一工作。
工作目标:充分运用业务软件增强局所的联动,提高网上监督网格责任人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重要管理对象、重要商品网上备案制度,提高食品市场准入门坎。工商所通过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并及时做好数据同步更新,使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心中有数,明白监管。工商所网上备案食品批发户不少于5家,备案商品不少于15个。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牵头组织,加强督查、信息反馈等;辖区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食品违法案源,查处食品假冒伪劣、索证索票等违法案件。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监管机制
9、加强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
工作目标:根据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通过依托县消委一会两站和食品站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管理机制,真正设立行政村12315消费维权“站”、“点”,同时,明确并赋予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农村食品安全预警、监督、指导职能,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12315、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12315、食品股负责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指导、认定、规范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10、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工作目标:在年底基本实现城关街道,每个乡、镇区都有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行政村实现示范店零的突破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促进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制度落实、设施达标、环境整洁、服务优质。同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退出机制,做到创建严格,退出严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取消示范店资格;对已经取得示范店资格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合格方可继续使用示范店招牌,做到有进有出、进出有序,从而使示范店真正取到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指导、督查、认定、公示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指导、申报、检查和规范等工作。
11.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
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地位,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功能,用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促进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的全面启动。今年要在城东、城西两所分别创建两个示范点,其他工商所要分别建立一个示范点。通过开拓创新,高标准地推动示范点建设向纵深发展,打造出一批影响力大、信誉好、管理水平高、有较强影响力的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活动指导、督查、工作总结、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申报、检查、规范、信息反馈等工作。
12、加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与行政指导,督促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和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制度,规范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食杂店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下架制度,形成正向可追溯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模式。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与行政指导指导、督查、工作总结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的检查、规范、信息反馈等工作。
13、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工作目标:按照《衡东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季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开展1至2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不断提高我局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按照《衡东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应急演练;食品股牵头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落实督查、工作总结、信息反馈等。
14、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公布制度
工作目标:根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局要逐步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动态信息收集、报告、甄别、分析、编辑、报送、公布、通报、会商等处理制度,依据本局舆情管理办法,开展舆情处理工作。按照上级安排的报表任务,收集、督促各所准确、准时、真实报送各类食品安全工作报表。工商所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批发户和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和通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及时收集和电脑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信息;引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户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严禁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授权,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食品股、机关其他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把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的制度建立、内部编辑、管理和对外处置,工商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
15、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工作目标:依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采取宣传发动、经营者自学、集中培训等宣传学习办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规定。一是把好《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审关,强力推行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前学习培训制度,食品经营者开业前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二是把好已开业食品经营户年检验照关,对食品经营户开展年检验照时实现现场检查,法规、管理措施、管理规范宣传,宣传资料发放,学习教育考试四个到位;三是把好节假日、3·
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关,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年各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传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村、进社区5次以上;四是把好集中培训关,各所要开展一次以上食品经营户集中培训会,开展一次以上学习书面考试。全年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机关其他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学习资料的编辑,学习制度的制订,集中学习的组织、指导。工商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开展学习培训信息的收集、报表与归档。
(三)继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将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和问题食品清查等七个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开展专项市场整治方案、数据汇总、督查、工作总结、信息反馈、查处食品违法大要案件、宣传报道、执法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等;12315负责受理消费者食品申诉举报;消保股依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基层办案;工商所负责日常巡查,集中检查,查处一般性食品违法案件。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消保股、工商所、、12315
16、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实行驻场监管,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放心的节日。
17、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建立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退市制度;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管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8、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2012年3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的行政指导。督促超市、商场、市场和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贮存散装食品。加大巡查力度,打击《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9、开展冷库冷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各单位,尤其是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探索冷藏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从建立冷藏食品批发企业的索证索票、食品检测、电子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落实着手,通过零售环节单据公示检查,确保冷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到位。工商所负责冷藏食品批发经营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各类冷藏食品违法违章行为。
20、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周边食品消费安全工作为契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市场食品安全。全年于2月5日——2月20日、5月25日——6月1日、6月4日——6月9日、8月25日——9月10日分别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
2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扎实有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及其制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积极参与农村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和庙会以及各类食品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等食品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村食品经营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市场的商品放心安全消费。同时,要将“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向农村拓展,扩大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级食品店索票索证、日常巡查,确保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全覆盖。
22、开展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开展大型超市、商场、进口食品经营者自查自纠活动,加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规范进口食品标签标注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无中文标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行为,坚决查处假冒进口食品和傍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23、集中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以从事饮料、冷饮产品经营的商业场所和网点:如超市、小食品店、批发网点、市场、校园周边等区域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商品来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登记情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饮品行为,确保夏季饮品市场食品安全。
24、进一步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其放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突出位置。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 商务部《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以后简称实施意见)、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商务部<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准绳,乳制品经营户100%实行注册登记特别标注;超市、乳制品批发商、乳制品专卖店100%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电子台账;其他乳制品经营户100%建立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书式台账。
25、继续开展食用油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食用油生产批发户、集贸市场、现榨现卖等单位为重点,严查食用油油源购进渠道,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26、进一步将酒类市场整顿推向深入
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茅台、五粮液、国窑1573、酒鬼酒等知名品牌的白酒、啤酒、葡萄酒、进口酒等酒类产品为主要品种,以主要销往农村的低档酒为重点对象;以烟酒批发市场、名烟名酒专卖店、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歌舞厅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居民小区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对酒类经营者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酒类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落实到位,酒类质量和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清理规范酒类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重点加强对合格证、《酒类流通随附单》和进货台账、索票索证的监督检查,使经营者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酒类,监督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三是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严查酒类的商标、包装、标识,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傍名牌”酒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捣毁社会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名酒窝点和网络,对涉嫌假冒的名酒和不能现场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名酒,一律依法查封、扣押,经权威机构鉴定后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
四、考核督查
27、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目标:督促检查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临过期食品监管制度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确保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树立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工作时限:4月20日——5月10日 30、食品安全监管交叉检查 工作目标:以工商所为单位,由所长、主管副所长和专干组成七个检查组,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交叉检查对象。检查结果作为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评定依据。
工作时限:6月10日——6月20日
31、继续实行食品安全单项考核
工作目标:重新修订《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单项考核内容,规范考核评分标准,制订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建立县局、工商所、网格责任人三级食品安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用化。
工作时限:全年
五、工作要求
32、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磊建局长任组长,向亚辉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市场规范、公平交易、消保股、食品股、商广股、企个监、工商所等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股,承担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
33、履职尽责,保障落实。要全面履行法律和国家总局、省局赋予的监管职责,按照《规划》的要求、时限,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头,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保证上报数据、情况真实、有效。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完成《规划》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年终综合考核将以此为主要指标。
34、广泛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在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咨询、投诉渠道。
35、根据《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职权法定、定岗分责、统一部署、有效运行”的工作原则,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具体计划。
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股
篇6: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XX市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食品安全事关生命与健康。为实现工商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规范》(简称规范)。《规范》实施以来,我局抓机遇、重实际,狠抓贯彻落实。提升和澄清了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认识,更加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努力推进和实现职能到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
XX县是一个农业县,人口53万,11个乡镇,301个行政村,农民占80。全县食品经营户2300余户(其中:企业250户、个体2050余户)、交易市场14个。全局在职干部78人。下设9个工商所,基层工商干部51人,承担着53万XX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的重任。面对市场主体多、数量大、点多面广、经营业态不
一、经营者守法意识良莠不齐的现状。我们按照《规范》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针对实际,着力解决基层工商所监管工作,该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入手,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务实重效,保证了全县食品消费安全,具体做法是:
一、抓宣传、造声势,营造贯彻《规范》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面对的市场主体多,犹如汪洋大海的食品,难以科学的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从零开始爬坡起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整天手忙脚乱,耗时费力成本大,费心费力不讨好,事倍功半,成效一时。总局《规范》出台后,我局提出了:抓好培训,强素质,加强宣传,造声势的贯彻思路。一是抓好基层工商所人员培训,充电畜能,全员学习《规范》,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对《规范》进行了专题测试,平均成绩89分。二是开展调研。以《怎样贯彻规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课题,全局上下开展了大讨论,结合《规范》谈感想、谈认识;结合实际谈做法,交流经验。集思广益,就事论理、“百家争鸣”,局所写出了调研材料12篇。探索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路。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车、12315联络站、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和食品经营者,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基层工商所的工作职责,主动让社会和群众参与,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同志为监督员,聘请了12人,监督我们怎么干?干得怎么样?与此同时,还聘请义务宣传员38人,大造声势,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构建了一张“宣传网”和“社会监督网”,从而使经营者明确怎样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诚信意识,促进了企业自律。四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部门职责转化为政府行为。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协调办成员之一,主动加强与政府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在法定授权职责范围,建立多层次的监管网络。
二、建制度、抓落实,工作务实重行
1、建章立制,措施到位。工作要规范,制度作保障。我局制定了《贯彻国家总局实施办法》、《食品安全紧急预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失职渎职追究制》、《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工作职责》、《12315申诉举报工作失职、渎职追究制》等制度,工作有章可循,失职于法纪有据。
2、明确职能,责任到位。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一把手工程”,实施了层级管理与辖区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县局与各所、所与干部、片区管理干部与辖区内的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四级责任体系,使监管责任贴近市场主体,责任落实,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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