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 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 是国内率先把互联网布局中医药全产业链, 全面打造“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体系的中医药全产业链精准服务型“智慧+”大健康产业大型上市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4月30日, 康美药业股票一字跌停, 与此同时, 康美药业2015年发行的公司债“15康美债”暴跌20%, 原因在于康美药业同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 其中包括了一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 解释了被广泛质疑的“存贷双高”的原因, 并亲自承认其2017年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存货少记195.5亿元, 营收多计89亿元, 营业成本则多计76.6亿元, 近300亿货币资金陡然消失。
一、财务造假踪迹何处寻
(一) 存贷双高。
存贷双高是康美药业被质疑最多的地方, 康美药业短期借款和货币现金的激增几乎处于同一时间段, 在存在巨额负债的同时, 又拥有巨额存款, 这本就不可思议。而且巨额负债的背后是高额的财务费用, 而康美药业却不购买理财不做资金管理, 利息收入非常低,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管理者的商业逻辑。
(二) 应收账款和存货均高于同行业。
与此同时,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市场价格下降的时候不计提跌价准备;在关联方资金往来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坏账准备为0.00元。
(三)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连年来远低于净利润。
这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近年来的实际收入和利润都是虚高的;二是应收账款存在坏账。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况, 都与净利润存在虚构的假设相符。
(四) 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过高。
2018年康美药业控股股东康美实业解除质押后还有近90%的股权处于质押状态, 对此, 康美药业在财务报表中并未披露。这也从侧面表明大股东对公司信心严重不足。
二、揭开财务造假面纱
康美药业创始人兼董事长马兴田否认财务造假, 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 距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299.44亿元“错误”会计处理过去不足24小时。
(一) 299.44亿元错计概率几乎为0。
就上市公司而言, 财务人员每个月会收到银行的对账单, 进行账账核对。即使在核对过程中出现差错, 公司的出纳、会计师等不可能都没有发现。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年报数据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概率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确实从银行取得了康美货币资金为341.52亿元的各项证据。因此, 2017年康美药业的年底账户上应确实有341.52亿元资金。而康美药业却在会计差错更正否认了, 表示2017年底账上只有42亿元货币资金, 结合康美药业存贷双高现象, 这299亿元的资金则很可能是过桥资金。
(二) 关联方资金往来坏账准备为0。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中有表示, 康美药业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公司自查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余额887, 904.76万元, 坏账准备为0.00元。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表示虽然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 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导致无法确定康美药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 以及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可回收性做出合理估计。至此299亿元资金去向仍不明朗。
(三) 新增存货未记账, 同时盘点不出来的概率为0。
会计差错更正中将2017年的存货由157亿元更正为352亿。前后相差了195亿, 这笔差异接近90%被计入了库存商品。在会计期间内, 库存商品的单价并未发生较大变化。2017年更正前的库存商品价值74.68亿元, 更正后的数字是252.92亿元。252.92亿元的库存商品有74.68亿元库存商品的3倍多, 其占地面积也理应成倍增长。而康美药业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全面的盘点时, 竟丝毫未曾发觉, 背后原因耐人寻味。
康美药业此次身陷财务造假, 并非空穴来风, 早在2012年就曾引起全民讨论。
三、谨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一) 上市公司自身做到实事求是。
财务人员在做账时依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严格按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自己, 实事求是, 不做假账。管理层应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分化大股东控制权与执行权, 确立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
(二) 中介机构应坚守原则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等是防止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重要屏障, 但不少机构为了眼前的高额利益, 在从业过程中违背了谨慎性原则, 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视而不见, 这一失职现象的后果就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对此, 中介机构应坚守原则, 以良好的业内口碑创造利润。同时,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充分适应当前数字信息化发展, 利用大数据做好审计服务。
(三) 监管机构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处罚力度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 根本原因还是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行为所发生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与其财务造假创造的利益相比远远不足。因此, 监管机构必须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必要的应视其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刑事处罚, 遏制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
摘要:数字时代的今天, 信息流通传递如此方便快捷,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问题仍然频频发生, 上市公司为何铤而走险, 频频做出财务造假的行为?本文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公司, 对其财务造假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预防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对策建议, 希望能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财务造假,康美医药,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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