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精选9篇)
篇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1、验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审批意见;
3、验收项目的注册时间、资金数额、实际投资额、竣工时间、试生产时间、正式生产时间等资料;
4、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以及环保设施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实际投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
5、验收项目的环保设施清单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包括企业的环保投资总额(包括绿化、污水管道等)、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额、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及各构筑物的名称和功能、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及施工时间、竣工时间(试运转时间、正式运转时间)、环保设施的运转费用核算〕;
6、验收项目的平面图(标明主要污染源排放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7、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①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有无打孔、孔位等;②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废水排向等;③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污水排向;④固体废物:名称及来源、排放量、综合利用情况;⑤噪声:主要噪声源名称等;⑥放射性废物:如有,请说明放射性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处理处置情况);、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及设施情况;
10、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或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11、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了扰民和污染事故;
12、委托处理废水、固体及液体废物的相关文件、合同等;
13、厂区绿化情况;
14、近期月度生产报表;
15、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资料。
XXX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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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阐述了目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作 者:郑鲁民 杨士建 嵇跃同 ZHENG Lu-min YANG Shi-jian JI Yao-tong 作者单位:郑鲁民,ZHENG Lu-min(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210036)
杨士建,YANG Shi-jian(江苏省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宿迁,223800)
嵇跃同,JI Yao-tong(江苏省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迁,223800)
篇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核查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支撑和通过依据。它是指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及其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实际落实和运行情况, 及对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1]。
加大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现场勘查力度, 加强对验收监测的技术支持和理论指导, 对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做好保护环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根据自身从事监测工作以来的经验和体会进行了总结供大家参考。
2 重视现场勘查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是整个验收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核查建设单位落实污染物治理设备和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它直接关系到现场验收监测内容的完整性、代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接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委托后, 要认真研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设计资料, 明确现场勘查的范围和重点。同时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预先收集和查阅相关资料, 对工程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明确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资源能源的消耗、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主副产品成分及产量、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其产物环节、相关工艺参数和污染类型及其治污设施落实等;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初稿, 罗列详细的现场勘查清单和标注需要重点核查部分。如此, 既可以杜绝现场勘查工作的遗漏问题, 也可以发现建设项目的实际落实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等要求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以便更好地编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
3 监测方案的编写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中6.2.1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 验收监测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9个方面。这9个方面基本上包含了验收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为了方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际落实情况的核实,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增加了一节, 即“环境保护设施或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该部分详细列出环评文件及其环评批复要求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与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的实际落实情况对比。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监测方案的审查和批复提供便利。
4 现场验收监测的实施
4.1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制定详细的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中“验收监测内容”, 制定验收监测计划。验收监测计划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单位任务分工、现场监测人员分工和现场监测注意事项等。同时, 要求所有参与监测和分析人员都必须持证, 现场监测人员不仅要具有相关的环境监测专业知识和技能, 而且要对所监测的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及配套的污染物防治保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时, 监测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在现场监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确保验收监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2 核查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试行) 》规定: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是否达75%以上 (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此工况要求包括两方面, 一是生产运行工况, 核查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情况是否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相关要求。二是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工况。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工况, 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相匹配[3]。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现场验收监测工作, 协调好建设单位、环境监察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之间的工作。监测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做好现场监测协助工作, 保证生产运营正常、生产工况负荷能达到要求。环境监察单位人员要做到现场全过程监理, 确保工况达到验收监测要求。
5 给出明确的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现场核查情况, 并结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分析, 得出明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结论主要有3类。
(1) 建议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相关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要求, 在工程建设期间和试运行期间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同时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分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也符合要求的项目, 建议通过竣工验收[4]。
(2) 建议通过竣工验收, 但遗留问题要限期整改。对于项目建设试生产期间尚未完全落实相关工程设计、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 且产生一定环境影响, 或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虽落实了环境保护要求, 仍造成了一定环境影响, 但上述影响均能够通过科学合理可行的措施得到及时解决, 在业主提出保证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整改计划后, 可以建议通过竣工验收, 但遗留问题要限期整改, 整改后必须进行相应的监测和核查[5]。
(3) 限期整改后通过验收。对于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未能落实相关工程设计、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 或虽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要求, 但在建设期间或试生产期间造成较大或重大的环境影响的项目, 建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并在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后, 再进行验收监测和核查。
6 做好验收监测工作的建议
6.1 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的建议
一是, 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 以免留下环保隐患, 以造成对营运期的环境不良影响。二是, 把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审批关, 在批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认真进行现场核查工作, 确保建设项目生产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真正的落实到位。
6.2 重视现场勘查工作
验收监测单位一定要重视现场勘查工作。做好做细现场勘查工作, 有助于发现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落实, 有助于发现建设项目在实际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只有重视现场勘查工作才能编制出完整、科学、可行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方案。有助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方案的批复和开展下一步的现场监测工作。
6.3 提高监测分析人员技术能力和责任心
验收监测部门首先要做到设备先进、人员持证和分析科学。环境验收监测部门, 要做好监测分析人的培训工作, 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技术能力, 并且及时掌握现行及最新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监测分析人员都要持证。同时, 要提供相关人员的责任心, 参与验收监测分析人员都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要规范操作, 科学分析, 确保取得的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6.4 提高验收监测部门的工作自主性
在开展验收监测工作中, 验收监测部门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扮演服务角色,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提供技术服务;另一方面, 扮演行政角色, 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二级机构, 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指令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全面检查建设项目的实际落实情况。因此, 必须相关部门需要从法律上明确环境监测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验收监测部门开展工作的自主性。
6.5 确保落实和履行公众参与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 规定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规定公众的参与形式和参与方法。确保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和书面化。只有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 才能使各项环保检查情况更为准确, 更好地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摘要:结合从事监测工作以来的经验和体会, 总结了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现场勘查、监测方案的编写、现场验收监测的实施和结论的编写的经验, 提出了做好验收监测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9.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 (试用版) [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3]高伟宽.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几点问题的探讨[J].环境科技, 2010, 23 (增刊2) :98~99.
[4]曹晓华, 王小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注意的问题[J].污染防治技术, 2008, 12 (6) :107~108.
篇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写
中图分类号: X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1-112-2
0 引言
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包括前言、概述、企业概况及污染分析、环保治理设施情况、验收监测具体内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论与建议等七大部分,环评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企业项目建设一般不要求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中可以省去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章节。环评及审批部门的批复为验收监测报告编写的重要依据,贯穿始终,下面就各章节的描述进行展开与讨论。
1 概述
该部分描述的是建设项目的概况,即项目的地址、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环评编制及批复情况、项目开工竣工和试生产日期、总投资额和环保投资额、验收方案的编写,以及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情况等,是该扩建项目对原项目情况进行概述,然后过渡到现建设项目。该部分包括报告的编制依据、监测目的、评价标准和环评结论及批复等内容。
①编制依据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2002年2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288号令,2011年10月2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89号,2010年1月4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告书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委托书、验收监测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验收监测期间有关情况记录表以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等。
②验收监测目的为:通过实地调查和监测,考核该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评价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是否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核定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放总量;评价其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处理效率,核实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
③评价标准参照环评结合实际进行罗列,实际监测中有测的项目其标准列出,未测的则不列。废气排放速率
与排气筒高度有关,标准未列的高度,需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B内插法或外推法计算,排气筒高度若低于15米,外推法之后还应再严格50%执行。
④环评结论及批复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等进行概括和总结,主要包括水、气、声、固废的环境影响结论和总量控制及防治对策等,欲想报告的篇幅加长,亦可将批复进行展开。
2 企业概况及污染分析
这部分包括公司的概括、生产工艺、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①公司概括主要对公司的历史、特点,生产规模、地址位置及周边情况、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概述,同时对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和主要设备清单进行罗列,包括环评数量和实际数量,这两者相差较大的,在验收监测之前可判断是否项目竣工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或者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②生產工艺及流程图和各工艺流程说明一般可参照环评,但工艺有改进的且不产生新的污染或污染可控,应予支持和提倡,不然应重新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
③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一般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这些也可参照环评内容,注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废水、废气等污染源及污染物进行分析,都是哪些污染源、哪些污染物,产生多少量,对环境有什么影响。固废还应依据固废清单和处理协议进行概述。
3 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处理设施主要是针对废水和废气的污染,根据处理设计方案并结合实际进行描述。
①废水处理设施一般需说明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及实际处理能力,日运行时间,处理工艺和原理(更形象的还可画出工艺流程图),处理后排放何方,是直排还是纳管,纳管的对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什么标准,以便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
②废气处理设施一般也有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风量,处理工艺及流程图,还有很一个重要的参数排气筒高度,这个关系到排放速率的标准值,一般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米,氰化氢还应大于25米。
4 验收监测具体内容
这部分是验收监测报告的核心和灵魂,包括监测内容、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实施情况和工况分析、监测结果与评价,其中监测结果与评价是最重要的内容。
为更形象直观,监测内容、分析方法、质量保证、监测结果等均为列表形式,例如
验收监测的实施应说明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情况,有分包也应说明,现场监测时应保证工况大于75%,需现场负责人监督,范文如下
2015年10月22日至23日我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样监测,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10月23日至11月4日我公司组织对废水和废气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其中非甲烷总烃项目由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包检测,水中锡项目由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包检测。
据企业统计,监测日10月22日、10月23日分别生产线路板273m2和274m2,目标日产量为340m2,则生产负荷分别为80.3%和80.6%,均大于75%,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
监测结果一般列表形式列出,同时列有排放口的排放限值,评价内容则为文字形式,具体每个项目、每个方法,务必详尽、清晰,以废水为例:
项目标准排放口出水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
5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有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然后根据应急预案文本进行简单概述,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情况、应急物资配备、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演练。
6 结论与建议
最后就是收宫了,就是全篇内容进行概括和结论,并提出建议意见。结论包括水环境保护结论、气环境保护结论、声环境保护结论、固体废物核查结论和总量控制结论。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根据环评和批复,结合实际,把以上内容都编写好,基本也可以交出作为主管部门现场验收的依据了。
参 考 文 献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2002年2月1日).
篇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作者: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点击数:2912录入: whw
环监〔1995〕335号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
法:
一、监测程序
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
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
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
2、实施监测
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
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的采集、测试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环境监测站应填写竣工验收监测表。
4、提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应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因子
1、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
2、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产生的污染因子,并且是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的污染因子;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应当追加监测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的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的方法。
4、对噪声的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和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四、监测的质量保证
1、环境监测站在验收监测中所用的采样器和其他监测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
2、监测因子的分析测试,应采用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监测方法。
未列入上述标准的监测因子,其分析测试应参照有关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方法或相应的等效方法。
3、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应当通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验收监测过程应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的要求。
五、评价标准
外排污染物应符合治理设施设计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与监测报告的编写
1、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及排污分析,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设备的型号、名称,监测经费,实施进度,提交成果和监测人员及其他有关内容。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篇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评价标准中包含了几项重要的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污染防止设计指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所谓标准包括环境影响保证书和报告书规定的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的审核等,有区域环境规定的除外,则该地区所规定的计划书标准来执行即可。在废水排放标准的设置中要着重注意,首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报告书的执行日期区间要加以明确,其次对于各项环境污水排放功能要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对于一个排放口最多只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标准测定值。在进行废气排放时要严格规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例如,要按照国家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来进行测定,对于需要按照组织排放的区域,要按照行业要求来测定最高的排放点和最低的排放点,而且要设定最高的排放速率,不能超过最高排放速率。对于一切没有组织的排放电源就需要来以浓度值来测定排放量。
篇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第一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概述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含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范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是相同的,是对整个项目而言,是有资质验收监测机构依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及其项目设计文件采用监测、调查和检查等多种方法,监测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各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验证环评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的一个过程。
所以可以这么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就是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
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第十二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
三、验收监测的分类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由此条款可知:验收监测分为两种形式三个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同分为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种形式,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形式分为三个类别,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对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表,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55-2006)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HJ/T 256-2006)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 254—2006)
5、其他环境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五、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内容:
a.对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
b.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c.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d.设施建设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监测。
具体建设项目的监测内容应根据其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确定。
1、环境保护检查
a.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情况;
b.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登记表”中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求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中批复内容的实施情况;
c.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d.“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情况;
e.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包括:环保机构设置、人员
配置、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等;
f.事故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括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g.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h.周边区域环境概况*;
i.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环境保护设施或设备均应进行运行效率监测:
a.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b.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c.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等;
d.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污染物均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
a.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
b.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废气;
c.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液)体废物及其浸出液;
d.厂界噪声(必要时测定噪声源);
e.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
f.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4、环境影响监测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环境影响的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要求。监测以建设项目投运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a.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质量;
b.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
c.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声学环境质量;
d.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土壤质量;
e.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振动垂铅向Z振级;
f.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第二章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一、验收监测方案的作用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工作计划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主要依据
是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保验收主要技术依据)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程序 1.接受委托
①委托方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函)或文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
提交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
♦
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或《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审批意见;
♦
验收工程的注册时间、资金数额、实际投资额、竣工时间、试生产时间、正式生产时间等资料;
♦
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以及环保设施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实际投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
♦
提请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清单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包括企业的环保投资总额(包括绿化、污水管道等)、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额、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及各构筑物的名称和功能、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及施工时间、竣工时间(试运转时间、正式运转时间)、环保设施的运转费用核算〕;
♦
提请验收工程的平面图(标明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
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有无打孔、孔位等;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废水排向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污水排向;固体废物:名称及来源、排放量、综合利用情况;噪声:主要噪声源名称等);
♦
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
♦
设计中,厂区绿化要求及实施情况; ♦
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资料; ②委托方应保证基本具备环保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期间生产正常、工况稳定
♦生产负荷须达设计负荷的75%以上
♦ 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如:水泥厂生产负荷应达80%以上;新安装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下进行;在用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70%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燃煤电厂锅炉,应在不低于90%额定负荷情况下测试;工业炉窑的测试,应在最大热负荷下进行。)
♦ 配套的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 各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 自测基本达标
③了解委托方的要求:监测目的、项目、时间、报告、质量等 ④确认自身技术条件:人力、技术、物资、信息资源是否配置得当和充实;监测方法、分包
⑤说明应由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 ⑥为委托方做好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⑦接受委托应经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查阅资料
需要收集和查阅的资料大致如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审批意见
♦ 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级(省级)总公司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篇(章)
♦ 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主(副)产品及其相关图表 ♦ 实际建设的环保设施、措施的生产工艺示意图及相关图表 ♦ 委托处理“三废”的相关文件、合同等 ♦ 企业有关环保的规章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等
♦ 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生产和环保设施的工艺或规模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请示及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含周围环境)图
3.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对照生产工艺,对排放污染物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放口进行检查,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方面的检查
②对按要求应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监测孔、采样点、排污口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设置;监测仪器等
③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④对建设项目应落实的、涉及环境影响的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⑤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检查
⑥以新带老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⑦对涉及区域削减项目应实地勘察关停和检查落实情况 ⑧察看建设项目周边外环境情况
⑨有无环保敏感点,了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有否扰民现象或污染纠纷等情况
⑩初步确定采样位置,对委托方提出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如:按要求开凿测试孔、搭建测试平台等
⑾针对踏勘中发现的建设项目中的不足,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和完善。
4.确定验收监测工作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涉及的领域、方面、边界 建设项目工程所涉及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部门的要求 “以新带老”项目
部分和整体、各个项目之间的关系
5.选用标准
①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质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防治设计指标 特征污染物引用标准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验收监测参照标准:这里所指参照标准为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以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监测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②标准在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标准是验收监测的“灵魂”,始终贯穿于整个验收工作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环境质量标准)考核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达标(污染物排放标准)考核建设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期间现行标准,体现超前控制思想,为企业环保整改提供依据(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范验收监测,保证验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计指标、特征污染物引用
标准)
③验收监测标准选用的依据
“环评”批复中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环评” 中所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预测值 核实纳污区域和环保敏感点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应的执行标准
项目环保初步设计中确定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排放浓度、废气排放筒高度等 特征污染物引用的国外标准 ④验收监测标准选用原则
2002-12-07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的有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日前作出解释,全文如下:
一、关于环境质量适用标准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涉及环境质量评价的,其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应按最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评价。
二、关于各类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当发布实施新的排放标准,或某项污染物排放标准被新发布实施的标准修订废止时,应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并以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作为项目的建设时间确定应执行的标准值。
一般情况下,环评报告书批准的标准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若期间标准修订或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按新的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对应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应时段作为执行标准,如新的时段有新的要求可作为参考标准
国家、地方环境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按要求严格的指标的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主要用于环境敏感点的验证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可以参考综合排放标准执行 如果建设项目本身为综合性工程,由不同行业项目组成,污染物分别由不同排放口排放,则应分别执行不同的行业标准。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应根据各类污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权重计算排污口混合排放浓度
对既是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而目前又无国家标准限定的,可引用(“环评”或初步设计中选用的)国外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注明出处)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按工程设计指标评价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有相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严格按照配套方法执行 ⑤标准级别及限值确定
以“环评”批复日期确定标准执行时段
按纳污区域环境功能区类别确定执行标准级别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应按各类污水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按排气筒高度确定某一级别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
排气筒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建筑5米以上要求时,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新污染源排气筒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按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噪声标准级别和限值确定 ⑥应用标准考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标准 气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水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噪声考核 固体废物考核
周围环境及环保敏感点环境质量考核 指标考核 应用实例
内插法计算排放速率
外推法计算排放速率
混合污水排放口标准值计算
6.确定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断面或点位布设,附排向、流向、点位示意图,噪声监测附厂区平面图及点位
验收监测因子、采样频次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环境管理检查或调查内容(非测试性指标)
7.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验收监测方案封面、封二
(1)前言
(2)验收监测依据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4)“环评”结论、建议及其批复要求(意见)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对委托方的要求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8)采样、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9)环境管理检查
(10)验收监测进度
(11)项目分包情况
(12)经费概算
(13)附录
三.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工程部分、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初步设计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在方案中说明(如:分期实施、以新带老、设计变更等,最好列表形式)
验收监测执行的标准要选择正确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选择要恰当 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
四.验收监测方案审核(定)
验收监测的范围(正确性)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准确性)验收监测的考核(设计)指标(全面性)验收监测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验收监测的经费(合理性、合法性)
五、增强意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服务意识 市场意识 质量意识 责任意识
第三章 如何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告
一般说,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包括前言、总论、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结论和建议几个部分。
前言
简要交待建设项目的大致情况,如,它所处的位置、建设规模、立项的原因,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单位是哪家,采用什么技术生产,是哪家做的环评,开工建设日期,完工投入试运行日期,总投资多少等基本情况,委托单位以及受委托后监测站所进行的工作情况。
第一章
总
论
一、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罗列各类有关的文件,包括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等文件,以及环评报告、环保部门的预审和批复意见、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自检报告、监测委托书等材料。
二、监测目的
1、通过实测和调查,搞清该项目三废的排放是否达到了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2、评价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的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意见的要求;
3、根据“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原则,核实该项目主要污染物,如SO2、烟尘、COD……等的排放总量有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如实反映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
5、根据监测、调查的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建议。
三、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1、评价标准
列出各类标准(只列出标准名称和编号)
包括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行业标准),既要列上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也要包括项目竣工时已经颁布实施的各类新标准。
2、考核指标
▲ 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
▲ 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 三废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
▲ 各环保设施是否达到项目初步设计中所提出的设计指标要求 ▲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都得到了落实 ▲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的情况
四、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建议以及环评批复的意见
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情况,▲ 工程建设概况、配置必要的图、表,如厂区平面图等,▲ 建设项目生产的工艺流程,关键生产单元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所用原辅材料、燃料等。
二、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概况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污染分析,要交待主要的污染源,生产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水方面还应包括生活污水,要交待排污口位置,要有水的平衡图。对主要的环保设施可以列表说明,在何工段工序,设备名称、型号、参数等。
三、监测期间生产状况及其负荷
主要交待在监测期间该厂的生产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有否达
到竣工验收监测的要求。这就要求验收监测单位掌握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生产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实际数据或参数,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除了要求厂方提供生产负荷外,还应该通过具体的计算求得实际达到的运行负荷。
第三章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的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评价,厂区附近(特别是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与分析,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价,企业环保管理检查情况分析等内容,可以分节进行编写。
第一节
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
有组织排放:监测点(断面)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可附必要的示意图、表。
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3~4个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周围环境质量监测:对周围环境区域情况作简要描述,特别要点出环境敏感点的情况,按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布点监测,必要时需附示意图。
监测方法按《
》执行,可具体再列表说明各分析方法。在废气监测工作中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作具体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参考标准,对有关
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注意在列标准时既要有环评当时所适用的标准,也应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时已经颁布的各类新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用来评判该项目能否通过竣工验收的评判标准;项目竣工时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是验收监测的参考标准,是地方环保部门日后进行环保监督管理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所采用的标准)。
考核指标:
污染物有否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有否达标,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设计指标值,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
测试期间主要气象要素情况
监测结果情况,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年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定结果评价,厂周围环境质量、特别是敏感点监测的结果评价分析等等(新、老标准都要评一下)。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参数指标介绍。
检查各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处理
效率等指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等。
第二节
废水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监测采样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附必要的平面示意图,如对厂周围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项目还应对厂周围水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监测分析方法按《
》执行,具体项目的分析方法可列表说明,水质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的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参考标准,对有关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环评当时的标准、现行的新标准都要列)。
考核指标:
反映是否达标(废水排放、周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指标,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废水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量)、厂周围水环境监测结果。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周围水环境质量是否
达标,污染源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等,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水平衡状况,废水回用是否符合要求。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指标介绍。
检查各环保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处理效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是否执行了清污分流,检查排污口是否规范化等。
第三节
噪声源及厂界噪声监测与评价
1、主要噪声源介绍。
2、测量方法,按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规定执行。
3、测点设置
厂界噪声测定应设在主要噪声源附近的厂界外1米处。主要噪声源噪声测定应设在距声源1米处测量,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测点应设在受影响明显处。
4、测量条件
仪器测量前后要进行校准。
测量期间工厂生产运行要正常,天气符合测量要求。
噪声源测量在白天,厂界噪声测量白天、夜间都要进行,敏感点噪声监测在受影响最重时段进行。
5、噪声监测时的质控措施
6、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功能区情况执行标准中不同类别的标准值。
7、监测结果与评价
① 主要噪声源测量结果,列表说明 ② 厂界噪声测量结果与评价
③ 敏感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如果超标要分析原因
第四节
工业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置与排放情况
在竣工验收监测中,对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对性质确定并已按国家要求进行处理的固体废物,一般以检查为主;对性质未确定,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还需要进行测试。
根据实际检查和测试的资料阐述,特别要讲清楚排放到环境中去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体(液)废弃物及其浸出液的性质、数量,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的方法,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中的质控措施,工业固(液)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所产生的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
第五节
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
核定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是符合国家总量控制的要求。目前国家规定的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废水排放量和污水中COD、石油类及氨氮,废气排放量和废气中SO2、烟尘、粉尘和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的浓度和生产
小时数或天数,计算并以表列出建设项目污染物的年产生量和年排放量。对改、扩建的项目还应根据环评报告书列出改扩建工程原有排放量以及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改扩建后污染物现在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对需进行清洁生产考核的还需给出相应清洁生产各项生产指标的考核情况。
第六节
环保管理检查
(一)、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二)、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和环评报告书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的情况(其中还要包括:按规定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测试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置等);
(三)、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四)、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五)、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设的情况,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六)、对环评报告书建议和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七)、对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八)、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九)、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十一)、区域污染削减工作调查;
(十二)、项目建成试运行后有否出现新的意想不到的环境问题;
(十三)、建设期间或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了污染事故或扰民现象,周边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舆论如何。
第四章
结论和建议
根据验收监测的测试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按执行制度、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厂区附近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为主线,给出验收监测的结论性意见(主要以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新代老、总量控制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阐述)。
(一)、监测结论 气
主要结论意见 水
主要结论意见 噪声
主要结论意见 固废
主要结论意见 环境生态
主要结论意见
指出尚存在的问题
(二)、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评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执行环境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给出综合性的意见。
(三)、结论意见
该项目是否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
(四)、建议
可根据现场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一般可能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环保设备及排污设施未按规定要求完成 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未达到原设计指标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工程项目环评时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现行的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周围环境,尤其敏感点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存在着扰民现象
固(液)体废弃物处理或综合利用、环境绿化、生态或植被恢复等未达到初步设计或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篇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方面
1.1.1 验收监测的定位
验收监测任务是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给各级监测站的任务, 在承接任务时又需企业委托, 但从验收规范而言, 验收监测不仅有技术性测试内容还有环境管理检查内容, 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性监测, 各部门认识比较含糊, 造成验收监测定位不准、职责不明, 从而使得验收监测工作开展困难。
1.1.2 验收项目的管理
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管理力度不够, 致使许多企业不到万不得已不申请验收, 造成很多项目未履行验收手续, 项目管理失控;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规定,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而验收监测主体只明确为各级环保局下属的监测站, 没有明确分级验收监测, 由于界定不清, 造成监测系统内部混乱甚至“打架”, 阻碍了验收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影响了验收监测质量;由于验收需提供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情况, 现此项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理, 故施工期的环境监管是一空白;按验收规范要求, 实际验收监测只有2~3天, 企业基本上是以最佳的状况接受监测, 使得监测结果很好, 没有完全反应出其实际情况, 缺乏不预通知企业抽测或回顾性监测的机制。
1.1.3 验收监测的收费
由于各级站收费标准普遍较老, 大多为90年代初期制定的标准, 大量新项目、新仪器、新方法的收费标准均为缺项, 更重要的是验收监测仅收采样、分析费, 而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等收费无依据, 而后者的工作量与前者完全一致, 从而出现监测成本不断升高与监测收费低的矛盾, 严重阻碍了验收监测工作的积极性和质量保证。
1.2 监测技术方面
1.2.1 评价标准和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项目涉及的行业很多, 污染物种类复杂, 随着环境管理对特征污染因子尤其是微量有毒有害污染因子日趋关注并不断提出管理需求, 出现了有的监测站不具备已有标准、方法的项目监测能力;一些特征污染因子尤其是微量有毒有害污染因子既没有评价标准也没有分析方法, 使得各级监测站无法监测, 即使有的站能力强, 找到了国外分析方法, 但由于无标准, 无法评价, 制约了验收监测对管理的技术支撑。
1.2.2 验收监测规范
现行的验收监测规范中缺乏统一评判标准, 没有明确那一条或哪几条为验收的必要标准, 使得报告编写人无法判别, 造成验收随意性较大;由于验收所涉及行业多, 各行业生产工况的统计差别较大, 规范中只提出工况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未明确实际监测时各行业生产工况把握方法或具体条款, 再加上监测人员不可能熟知各个行业生产工艺, 致使监测人员在监测时工况把握不准或无法把握, 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有效性;验收规范要求验收监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达到环评批复的总量要求, 而环评批复的总量往往是环评中的预测总量, 经常会出现两个总量有较大差异, 而环评中缺少详细的数据统计过程和各类计算参数, 致使寻找差异分析原因很困难;尽管规范中提到排污口要求规范化整治, 但由于没有明确企业不执行该如何处置, 企业视该规定可遵守可不遵守, 部分企业就不进行规范化整治, 废水流量难以监测, 这给总量核算带来一定难度;环境管理检查是验收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涉及的方面很多 (如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制度、规章;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清洁生产;生态恢复措施等) , 但由于规范中没有环境管理检查的工作细则, 使得监测人员只能检查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 无法落到实处, 再加上无评定标准, 失去了检查的意义;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新要求, 验收监测中环境风险预案、污染事故防范措施、设施的检查已列为验收监测工作的重点之一, 但在实际工作中, 环境风险检查的范围和深度难以界定, 检查内容中许多与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职责交叉, 同时, 由于缺少指导性规范, 导致环境风险检查内容及范围的不明确, 不仅不利于环境管理的要求, 也可能对验收监测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带来较大的责任风险。
2 建议
2.1 准确定位、规范秩序、进一步维护验收监测的严肃性
国家环保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规定, 明确验收监测为技术执法, 并赋予各级环境监测站独立技术执法的权力和责任。明确验收监测分级管理的要求, 既能避免因市场行为造成的管理失控、秩序混乱, 又能确保环境监测部门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排污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2 疏通收费渠道, 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确保工作经费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是通过现场监测手段、辅助环境管理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种特殊形式, 环境部或总站应制定一个类似于环评收费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最终出台全国统一的监测收费标准, 以解决目前各省、市监测站在验收监测工作中成本高、收费低, 入不敷出的问题。统一收费标准有利于提升验收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2.3 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 提高监管效能
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同时制定统一的验收评判标准, 尤其要明确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的评判标准。对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措施不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的项目, 坚决不同意试生产;对于故意拖延, 不申请验收或经验收监测达不到要求的企业, 要加大处罚力度, 从而使得验收监测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执法。
2.4 加快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 制定适应形势发展、可操作性强的验收监测规范
现行的验收监测规范是94年颁布的, 随着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 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急需补充、完善。应制定适应形势发展、可操作性强的新的验收监测规范并配套实施细则, 使得验收监测程序化、规范化和易操作。加速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和微量有毒有害污染因子的分析方法和评价标准的研究, 弥补空白, 完善监测内容, 使得验收监测能够更强有力地支撑环境管理。
3 结语
验收监测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执法依据, 是对企业能否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一次检验, 是检查、论证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三同时”制度的最后一道关, 其作用至关重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 完善法律法规, 拾遗补缺, 推陈出新, 使得验收监测适应形势发展, 确保验收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真正成为环境管理的眼睛。
篇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
【关键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策
1.引言
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必须先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环评中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落实;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全面调查,以及对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治理工程及其设施的处理效果;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以及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影响的监测分析评价等[1]。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管理水平已无法与日益剧增的建设项目验收需求相适应,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存在问题
2.1验收监测企业认识不足
由于盈利性是现代企业的主要本质,企业在追求利益时往往会忽视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加之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认识一知半解,认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提出的各种治理和环保要求无足轻重。有些企业项目建设的时候,环保设施有时会不建或打折扣建设。有些企业为了通过验收弄虚作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排放浓度稀释等方式,造成监测结果的虚假达标[2],验收通过后,环保设施就成了摆设。有些企业建设项目发生变更后,不及时告知环保审批部门。更多企业虽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却无专人管理,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记录混乱,最终造成环保设施作用不能落实到实处。
2.2建设实际与环评有出入
在实际中,一些企业的新、改、扩项目在环评报告审批后会根据市场变化和资金紧松改变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造成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文有较大的出入,出现“小生产规模,大治污设备”或“大生产规模,小治污设备”等现象,给验收监测报告的总量控制评价造成了一定影响[3]。
2.3验收监测工作缺乏技术支撑
如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很多时候一些验收监测的部门缺乏新技术支持,在一些测定成份的仪器缺乏的情况下,只能用原始的实验方法进行污染物含量的测定,结果造成误差率偏大,很难做到精确验收[4]。且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的要求,现场实施监测须达到75%以上的生产负荷工况,也会因为市场需求、投料多少、当日产品量等,导致无法执行,影响了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4“三同时”审批把关亟待加强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部门对企业“三同时”建设有时会监管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时限执行的要求又缺乏强制性,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带来很多困难[5]。
3.对策
3.1规范法律政策,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为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可靠性和公平性,急需进一步明确企业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深度细化“三同时”规范,提高违反规定的可操作性和“三同时”规定的强制性。同时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使建设单位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促使企业自觉按照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3.2强化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和补充环保批文
环保监测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监测控制力度,不能仅局限对环保设施末端排放物的监测,而是要把监督贯穿到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及时发现企业已建成部分是否已按照审批规模建设,对于未达到、不能达到审批规模,或原有的生产项目不再生产的,应要求企业重新报请环保管理主管部门对排污总量进行审核和核定,及时修改和补充环保批文,并行文纳入验收监测。
3.3拓展验收监测种类,建立常态排污监控机制
环保主管部门面对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亟待进一步规范验收监测数据标准,提高验收监测技术水平,拓展验收监测种类,尤其是一些有机污染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同时可适当增加采样间隔时间,防止因市场变化等造成企业未达到75%以上的生产负荷工况下进行现场监测的情况发生。同时建立常态排污监控机制,动态管理企业常态排污水平和总量指标,及时监控企业非正常生产污染物排放情况,减少项目单位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发生。
3.4提高监测人员素质,加强验收监测机构自身能力建设管理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些地州市的验收监测能力有待增强,大部分二级监测站仪器设备配备不齐,导致有些常规的监测因子有时会监测不准,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困难。环境监测报告编制水平也参差不齐,与规范格式标准有一定差距。建议加大对环境监测部门的管理检查和技术培训,强化验收监测人员在验收工作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对验收监测人员监测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提高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对验收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的反腐倡廉教育,指出怎样的不良行为会危害到个人名誉,避免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警示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不能越界,建立一个良好的纪检监察工作环境[6]。
4.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一项十分系统的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也容易存在各种问题,既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管理上漏洞,本文粗略的分析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期待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给于一定的借鉴和指导。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2]骆虹,林宏.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22(5):67-69.
[3]唐松林,姚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制定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0,22(5):63-66.
[4]崔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难点初探[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8):57-58.
[5]孙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方环境,2012,25(3):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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