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精选13篇)
篇1: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大连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工大教发„2013‟2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4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类型
2013年大创计划项目分为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其中甲类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创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2.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以三、四年级学生为主。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申报项目以学生选定指导教师为主,学院也可向学生推荐指导教师。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
4.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6.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四、项目数量及资助经费
1.2013年,学校将遴选省级大创计划项目50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150项,总计20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不低于总项目数的80%)。
2.学校将依据项目的类型给予甲类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校级的资助额度为:1000~4000元/项。
五、政策保障
(一)对学生的奖励:
1.对通过结题及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学校颁发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编入《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2.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将依据《大连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记载“创新拓展学分”。
3.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获奖者按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4.对于优秀的结题项目,其成员在面试保送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优先推荐。5.学校将组织一年一度的大学生优秀创新成果展。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对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教师,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其“教研工作量”。
2.指导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业绩认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等级)的业绩量相当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份量。
3.学校将定期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对精心指导、认真负责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对学院的奖励
项目所在学院,将根据项目的等级及数量在“院级教学工作评价中”获得加分奖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承担学院)。
六、申报程序
1.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5月20日—5月22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并排序。
3.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3日前将各项目组提交的《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另外两份学院留存),按评审成绩高低填报《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各一份,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jk@dlpu.edu.cn。
4.学校于5月24日组织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终审,确定项目等级,评审结果报校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5.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86323787,办公地点:综合楼B425。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2013年5月
主题词:申报 大学生创新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通知
联系人:周春影 联系电话: 86323787 2013年5月13日印发
篇2: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字[2013]4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创新能力训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4年项目,申请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开展、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有浓厚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2)具有投入项目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组成不超过3人的项目团队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正在承担本计划项目的学生以及承担有学校“实验
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训练基金”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其加权平均分排名应在该专业前4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由我校教师担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时间。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上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自主设计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报书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否则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
6、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资助额度
每个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
四、立项申报程序
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学科特点,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逐项填写《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报学院。
4、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院(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候选项目组织公开答辩会;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申报时间
11月4日—12月3日为学院遴选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各学院请于2013年12月4日将推荐的国家级候选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该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和学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3272562;电子邮箱:gxujwc214@163.com。
2、各学院在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篇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新意识,训练计划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为此, 教育部自2007 年起推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借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 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也有些方面亟待改进。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现状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人才需求,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进的步伐,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明确提出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并明确指出大学的教育改革目标, 意在加强大学生各方面的素养, 培养出一批批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借以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 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推行以来, 受到了政府各部门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支持, 参与高校需按照不低于1:1 的比例, 自筹经费配套。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 万元的数额予以资助。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时, 地方财政需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各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面对教育部的规定要求以及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 全国各高校积极响应, 结合高校自身情况, 制定本学校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考评制度, 大力开展实施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并积极动员大学生参加。在全国范围内,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 且申报数目呈现明显的逐年递增趋势。
二、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必要性
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以来, 每年上升的不只是申报数目, 更是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只是参赛人员, 更是高素质人才。
(一)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中, 大学生不迷信权威, 甚至敢于向世俗和权威挑战, 通过自身的实验与实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突破以往的桎梏, 富有创造性地将学习的知识与要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 通过极具创新性的巧妙设计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项目中, 寻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 锻炼了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 提高了学生自主设计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及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二)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是一个人的单打独斗, 往往需要多人的协作才能完成。在攻克一个项目的过程中, 小组队员间不仅需要按照各自的特点, 合理分配任务, 完美的解决自己负责的那块问题, 而且很多时候需要和队友共同讨论解决一个问题, 在讨论协作的过程中, 灵感与智慧的光芒时常在不经意间闪现, 作品的核心创新点与亮点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出现的。在此过程中, 不仅提高了学生个人攻坚克难的能力, 而且提高了学生团队协作的能力[1], 增强了学生的竞争意识, 进一步激发了学生自身巨大潜力的释放。
(三) 提高学生的钻研能力, 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在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时, 会经常有“对项目无从下手”、“遇到问题却一筹莫展”、“找不到问题却实现不了预期效果”等情况出现, 免不了要常坐“冷板凳”。正是面临着这种种考验, 绞尽脑汁、身心俱疲地将项目做完后, 渐渐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做到, 可以坐得住“冷板凳”, 可以凭借努力奋斗去做成一些事。在此过程中, 提高了学生钻研问题的能力, 提高了学生通过严谨的科学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锻炼了学生的意志, 培养了学生愈发坚强的心性, 使学生获得了一定的成就感, 体会到了学习研究的乐趣, 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及热情。
(四)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注重引导学生活学活用, 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问题的解决联系起来, 以知识原理为基础, 巧妙地构建解决问题的模型, 设计完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此过程中, 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锻炼了学生的专业技能, 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一方面通过实践的锻炼、实际问题的考验, 增加了学生找工作时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 激发了学生的创业激情, 很多大学生自此走上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之路。这两方面的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2]。
三、更好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几点建议
(一) 加强所学知识与项目的联系
鉴于参与项目的学生大都只学习了部分专业基础课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具备一定推广应用前景的前提下, 内容上不可太高深, 否则非但浪费学生时间, 打击学生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更达不到预期效果。设定项目的研究内容时应重点考虑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建立项目与学生所学知识的联系[3], 使学生将所学知识系统化, 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 根据学生所学的知识制定项目的研究内容, 将是接下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要重点改进的一部分。
(二) 针对大学生需求分类管理
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需求不尽相同, 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志在就业, 希望通过参与创新创业项目锻炼自己, 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增加自己找工作时的竞争优势;第二类是志在考研深造, 希望通过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培养自己钻研的品质, 培养创意意识, 提高研究能力, 并做出一些考研院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增大自己在考研上的砝码;第三类是志在创业, 希望通过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了解创业流程, 提高自己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为将来的创业尽可能地打下基础。对于不同的需求, 显然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4], 然而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没有针对这三种需求实行分类管理, 大学生很难从这种没有针对性的项目中收获到显著的成效。因此, 针对大学生需求分类管理, 将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可避免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三) 建立完善的分类评价机制
目前,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考评制度方面, 评价的方式因成果而异, 实行分类评价, 而成果形式一般有论文、研究报告、结题报告等。成果固然是一方面, 但学生在参与项目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学生参与项目的需求等也都是评价机制需要考虑的方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学生表现出来的思考认识水平、创新水平、实践能力等素质, 或许比结果本身更为重要, 至少不容忽视。因此, 就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目的而言, 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纳入评价机制, 是建立完善的分类评价机制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四) 大学生应摆正心态
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一般只掌握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 缺乏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没有系统的研究方法, 所以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 很多学生会选择消极对待, 避难就易, 将项目草草了事。甚至还有一些学生片面追求结果, 急功近利, 选择在项目中挂名。他们做项目不是因为想创新, 想锻炼自己, 只是为了成绩与荣誉。他们不知道荣誉是暂时的, 但能力却是让人受益终生的。因为无知而形成的这种恶劣的竞争, 完全扭曲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的本意。因此, 大学生有必要摆正心态[5], 以锻炼自己、培养自己的能力为目的去参与创新创业项目, 根据自己的专业与兴趣确定项目的研究方向,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遇到困难不轻言放弃, 百折不饶, 攻坚克难, 积极请教老师, 与同学协作, 利用严谨的科学思维方法, 结合自己的实验、实践, 不迷信权威, 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结语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顺应了时代的需求, 强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 增强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培养了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人才。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 去解决。在不断地改进中, 我们会看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得到高校师生更多的认可, 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过程中将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冉淼儿, 黄敏.浅谈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几点收获[J].新西部 (理论版) , 2012 (6) :35-36.
[2]郑春娇, 赵越岭.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为契机组建自动化专业科研创新小组[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4) :101-103.
[3]王海良, 任权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体会及感想[J].中国电力教育, 2013 (25) :216-217.
[4]吕波, 姜孔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新机制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 2013 (9) :231-232.
篇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经研究,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名单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今年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分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产业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 纸质稿: 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使用手续。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 葛亮、冉晓丹、郭爱华
联系电话: 010-82512089、010-68208017、010-68208342
传 真:010-6827728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篇5: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将2012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广大教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0和201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10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前50%,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选题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三类,分别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研究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创业实践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2、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3、指导教师要求
申报校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国家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和科技开发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且同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
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申报的国家级和校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五、申报立项程序1、9月11日前,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见附件3,仅提交纸质,一式三份).(3)《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1)、《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3)(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其中,校级一般项目和学院自筹项目无需填写工作表2和工作表3。
(4)2011年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见附件5)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6)
以上材料请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类别、级别填写汇总表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
3、校级项目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需经河南省教育厅评审批准。
4、签订《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时值假期,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及时安排学生申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校各类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应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规定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安排专人负责为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考察实验条件的便利,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3、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规定均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进行,学校和学院联合组织专家负责实施。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请致电3326192咨询,联系人:秦豫皖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点这里下载.zip)
1、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
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
4、工作表1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工作表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工作表3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高校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
6、河南南师范大学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重点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教务处
篇6: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研、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科研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我校将组织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1-3年级为主(3年级学生只能申报1年期结题项目);
2.以团队名义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每个团队必须由两个或以上年级成员组成,原则上高年级成员为项目负责人;
3.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人不得在创新和创业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了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主持申报项目;
4.创业实践项目是在以往项目基础上开展的,申请时,需附当年立项与结项证明材料;优先考虑已实现公司化运作项目的立项,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运作情况报告等;
5.每位老师只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1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不超过1项;2013年结项项目获得优秀的指导老师可增加1项指导项目。
6.学校鼓励创新班学生在大学四年中每人主持或参与1项项目。经贸学院、商英学院、财经学院每学院总名额中有5个项目(不限项目类型)可优先用于创新班学生项目申报。
三、项目数量与执行时间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12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80项、创业训练项目30项,创业实践项目10项。
项目实施1-2年,一年期项目2014年12月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2015年5月30日前结题;两年期项目2015年5月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2016年5月30日前结题。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1.动员申报阶段(2014年4月28日—5月8日)
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结合日常的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途径寻找创新点,开展项目策划并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2.项目初审阶段(2014年5月9日—5月16日)
各学院要成立由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按照2014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分配指标(见附件3)限额于5月16日前,学院按初评成绩高低排序后将纸质版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通过初评的项目申报书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组织通过学院初评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
(http://202.116.196.5:8080/projectManagement/index.php)(注:操作手册可在系统“资源下载”中下载,仅限校园网登录)进行网络申报,学院进行审核,未按时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将取消参评资格。
3.项目评审阶段(2014年5月17日—5月23日)
学校将先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参与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指定专门院领导负责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创新实验项目结项参考标准》(附件6),让学生了解项目的申请程序,项目实施步骤与结项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板等途径大力宣传,动员更多学生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大学生走进实验室,走向社会,培养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与创业实践能力。
3.严格评审,强化管理。各学院要严把项目申报、评审关,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经费管理,切实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葛老师、李老师
电话: 39328937、86254489(南校行政楼237,北校办公楼116)
附件1-6
教务处
篇7: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字[2013]4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创新能力训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4年项目,申请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开展、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有浓厚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2)具有投入项目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组成不超过3人的项目团队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正在承担本计划项目的学生以及承担有学校“实验
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训练基金”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其加权平均分排名应在该专业前4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由我校教师担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时间。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上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自主设计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报书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否则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
6、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资助额度
每个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
四、立项申报程序
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学科特点,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逐项填写《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报学院。
4、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院(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候选项目组织公开答辩会;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申报时间
11月4日—12月3日为学院遴选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各学院请于2013年12月4日将推荐的国家级候选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该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和学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3272562;电子邮箱:gxujwc214@163.com。
2、各学院在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篇8: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推荐单位
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推荐单位为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广播电影电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和总局各直属单位。
二、申报和推荐的办法和原则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评奖细则》开展本年度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奖励暂行办法、评奖细则及申报表格可从广电总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三、奖励类别和推荐项目限额
2009年度科技创新奖设七大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科普作品奖、标准奖、论文奖。今年继续设立推荐单位组织奖。
各推荐单位对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标准奖每类可分别报送4个项目参加评奖;对广播科普作品奖和影视科普作品奖每类可分别报送3个作品参加评奖;对论文奖可报送2篇论文参加评奖。
四、各类奖项申报完成人的限额
各类奖项申报完成人的限额为:一等奖12人, 二等奖8人, 三等奖6人;申报论文奖的论文作者数一般不得超过5人。
五、科技创新奖申报要求
申报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 应提供总局科技司或科技司委托相关省广播影视局于2009年8月30日前组织的专家鉴定、验收意见。
申报广播、电视和电影科普作品奖的作品, 应在2003年1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 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影院放映的科普作品, 或由有正式出版发行资质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作品, 并提供播出或出版证明。
申报标准奖, 应提供标准终审会专家审查意见。
申报论文奖, 应提供2008年8月30日前刊载该论文的国内核心期刊原件。
六、申报和推荐材料的填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用计算机填写和打印各类奖项的推荐书, 按评奖细则要求签字、盖章。
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应报送各类奖项的书面《推荐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科普作品光盘一式3盘, 论文一式3份。
七、各类奖项申报和推荐材料的报送方式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工程技术、软科学奖、标准奖、论文奖申报和推荐材料报送至: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9号 (100045)
中国广播电视音像资料馆1001室
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信息所赵兴玉侯玉娟 (收)
电话:010-86092040-826 13601184699
010-86092040-828 13801036765
传真:010-86092040-820
信箱:houyujuan@abp.gov.cn
影视科普作品奖申报和推荐材料报送至:
新街口北大街74号 (100035)
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高晶晶卓应安 (收)
电话:010-66185990 13810224130
010-66136115 13501007060
传真:010-66185990 (自动)
邮箱:kjcxj_yingshi@126.com
广播科普作品奖申报和推荐材料报送至: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100866)
总局科技委广播专业委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刘朝晖李敏 (收)
电话:010-86090845 13911773361
010-86090857 13621223303
传真:010-68045519
信箱:zhliu@cnr.cn或lim@cnr.cn
八、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
各申报和推荐单位应于2009年9月15日前, 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和推荐材料报送至相应的报送联系人处, 时间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逾期不予受理。
九、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
本通知相关要求由科技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盛志凡彭志敏
电话:010-86092769 010-86016436 (传真)
篇9: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启动201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字„2012‟20号)的文件精神,为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1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
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为一到三年级的本科生;
2.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已经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在项目未结题前,不能参加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
3.项目申报应以团队为主,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应超过3人,个人可单独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应超过6人;
4.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但在项目组成员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5.创业实践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6.校内导师由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且每名导师同期只能指导一个立项项目;
7.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且企业导师在该企业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8.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即可),并要有相关支持协议。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2、3),经导师审阅、签字后(一式三份),于3月18日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交至院系教务办公室。院系教务、学生部门需联合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应对项目的技术含量、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院系意见;
2. 3月20日,各院系将经过初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均须院系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主楼524室),同时填写并提交电子版《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5),并提交其它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结果。
四、其它事项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开展项目的研究;
2.项目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成果的,经院系和导师同意,可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向相关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计入成绩档案。成绩优秀的可以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联系人:教务处 刘光宇,联系电话:82519242。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汇总表
5.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篇10: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计划内容
本次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两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申请者范围
(一)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有比较浓厚兴趣;
(三)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项目研究,自主管理项目进度,自主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自主研究能力,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二)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2至4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三)各类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一年;
(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五)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选修《创业基础》或其他创业类课程,并应获得相应选修实践学分;
(六)各类申报项目不与启明学院2012年第一批、第二批自主创新项目重复。
四、名额及经费
(一)本次共计划立项400项;(二)每院(系)上报参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2012级学生人数的15%;
(三)创新项目计划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3000元,创业训练项目计划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000元。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教务处新网站右侧“服务专区”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阅所指导项目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确认提交;
(三)院(系)管理人员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申报项目信息,签署意见并排序,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六、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均需在“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各院(系)新增管理员账号由教务处直接开通。
(二)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1月6日24时,学生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导师注册并签署意见、提交申报材料至院(系);
2013年1月7日至1月8日,院(系)审阅、签署意见、排序、上报、提交纸质材料; 2013年1月9日零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的任何信息。
(三)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通过院(系)审核后,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份)并盖院(系)公章,由院(系)汇总后于2013年1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篇11: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哈商大[2016]28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按“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学校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名额
项目主要面向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2015级学生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各教学单位申报限额见《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2016年计划立项170项,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推荐部分项目参评国家级、省级项目,实际立项情况和项目资助金额根据上级批准文件为准。
三、鼓励政策
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经验收合格者,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组成员创新创业教育2学分;参与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三名)在单项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中予以相应加分。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校内外相关学术及竞赛活动。
对于获准立项的指导教师,在项目结束的当年给每位指导教师3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工作量酬金统一按项目数和职称计算总金额,由学院对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进行考核后报学校统一发放。对指导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教师考核评优和职称评聘的优先条件之一。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项目运行情况和管理情况,评选先进工作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相应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方式。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和分配名额组织评审,初评后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下载。
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0.46.116.20 咨询电话:84865461(内线:5461)、项目QQ交流群(181444767)、项目微信公众号(hsdcxcylm)
2.申报期限。2016年4月12日前。
(二)申报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4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图书馆六楼经管综合实践中心602室)。
1.加盖推荐学院公章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5,创业实践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按专家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填写),如需增加学院评审专家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选聘审核汇总表》(附件7),一并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
2.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陈寅平OA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刘成陈寅平,联系电话:84865461(内线:5461)
五、其他
关于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哈商大[2016]28号)
附件2: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3: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5: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选聘审核汇总表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篇12: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教育科学,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宏观决策和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为全省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08年10月15日开始启动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后,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教育改革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问题,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课题申报者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三)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方式
(一)课题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
(二)省教师教育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资助额度参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规定执行。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情况适当控制申报数量。
(三)本年度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和评审。各申报人可在《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www.hnjykxgh.com)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网址:www.hnteacher.net)下载《课题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市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审核后,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四)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08年10月15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止。请各市州务必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连同评审费统一报送湖南省中(下转33页)(上接63页)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亦可由各申报单位直接报送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82号三楼;邮编:410008;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0731-4391695;电子信箱:kybhn@163.com。
四、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市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见《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www.hnjykxgh.com)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网址:www.hnteacher.net)】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者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课题立项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分年度拨付课题经费。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008年省教育科学规划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是实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时间紧,规范性强,各市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申报指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课题申报者要认真解读《课题指南》,把握申报要求,精心设计与论证,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申报工作。
篇1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务通知(2013)第 84 号 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实践创新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的有关要求,强化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自拟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自拟项目和指导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由各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指定题目并组织学生申报;自拟项目由学生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双方共同确定题目申报;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指定内容,学生根据项目内容自主申报,低碳能源研究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学生名单。
2、申报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的申请人为我校11、12和13级,建筑学专业含10级的普通本科生个人(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指导项目的申请人须为相关专业大
二、大三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的在籍本科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目前未担任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担任1项本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的指导教师。
3、申报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1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5、凡有到期尚未结题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不予立项。
6、项目不得与以往立项的各级项目重复。
三、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选题范围
(1)重点项目应结合实践创新基地内涵特点,能够体现出学术水平高、综合性强、形式新颖、预期成果展示度高并有较高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价值,鼓励多个实践创新基地联合申报交叉学科项目。
(2)自拟项目申报的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办法及程序
1、重点项目
(1)要由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牵头,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实践创新基地指导教师,确定研究内容、项目指导教师和指导任务,并选拔课题参与学生,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研究团队。
(2)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由教学院长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
(3)教务部组织专家遴选重点项目,确定资助金额并公示。
2、自拟项目
(1)项目团队由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指导教师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在相关学科领域内自行聘请(其中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子项目的指导教师只能由项目承担教师本人担任)。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教师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承担指导任务,认真组织学生选择研究课题、组建项目团队、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分配名额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由教学院长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
(3)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自拟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3、指导项目
(1)低碳能源研究院提供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并安排指导教师,学生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组队申报。
(2)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对申请同一题目的多个团队进行排序推荐。
(3)低碳能源研究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由主管领导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最终由教务部汇总公示。
各类项目经立项后,项目组可直接启动进行研究。
五、经费资助和名额分配
1、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由教务部资助。重点项目由教务部组织专家遴选,最终确定入选的项目和资助金额,每项经费资助1-5万。自拟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资助,每项2000元。
2、重点项目由各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各实践创新基地申报不少于1项。各学院自拟项目名额将根据学生人数和2013年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综合确定,学生人数和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权重为7:3,全校计划立项300项(见附件1)。指导项目数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自行确定(见附件2),共4项。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要负责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的过程管理,要集中组织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中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部选派人员参与。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时间要求1、11月25日(周一)前,各学院于组织学生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2、11月29日(周五)前,学院在“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推荐。“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登陆网址:,或在教务部主页左下方点击“实践教学系统”登陆后选择“创新训练”。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
附件:
1、2013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自拟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低碳能源研究院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项目)简介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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