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考核办法
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通用5篇)
篇1: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创建一批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知安全、懂安全的学生。根据巫山县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意识(20分)
1、贯彻“安全第一”原则,安全责任意识强。(5分)
考核办法:安全意识淡薄,视情况扣分。
2、认真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熟知相关条款。(3分)
考核办法:条款不清楚扣1分,缺一项扣1分。
3、上报安全事故、信息。(4分)
考核办法:不报或延迟上报安全信息一次扣2分。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8分)考核办法:发现一次扣2分。
二、课堂安全(25分)
5、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按时上课,准时下课。(4分)考核办法: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5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
6、体育课教学符合安全规定,安全使用体育器械。(6分)
考核办法:教学中擅离职守一次扣2分,教学、器械操作不规范一次扣1分。
7、上课时间不擅离岗位。(6分)
考核办法:旷课一次扣5分、上课擅离岗位、私自调课一次扣2分。
8、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4分)
考核办法: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一次扣2分。
9、到岗并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5分)
考核办法:眼保健操时间缺岗一次扣1分。
三、课间安全(20分)
10、课间休息由上节课教师负责监控。(6分)
考核办法:出现事故扣1分,有事故不到场扣5分。
11、按时午餐,适时监控。(4分)
考核办法:提前一人扣0.5分,缺一次扣1分。
12、午餐时间值周到岗到位。(5分)考核办法:缺一次扣1分。
13、课间不在楼道做游戏、追撵打闹,上下靠右行。(5分)
考核办法:发现一人班主任、教师各扣1分。
四、活动安全(10分)
14、室外活动(6分)
考核办法:无安全预案扣1分,无监控缺勤扣2分。
15、校外活动(4分)
考核办法:未上报学校扣4分,无安全预案扣1分。
五、常规教育(20分)
16、班主任每周一上好安全晨会课。3分)
考核办法:缺一次扣1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
17、值周周末组织安全教育,班主任到位。(5分)
考核办法:缺一次扣2分,无材料一次扣2分,班主任扣1分。
18、道路交通安全教育(4分)
考核办法:记录走访酌情扣分。
19、食品卫生安全教育。(4分)
考核办法:记录走访酌情扣分。
20、流行性传染性疾病防控(4分)
考核办法:记录走访酌情扣分。
六、设备安全(5分)
21、关闭门窗和电源,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报告、及时跟踪。(5分)
考核办法:学校放假或平时放学后,值周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扣分制:
1、凡因教师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考核为0分。
2、凡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而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考核为0分。
3、因瞒报、谎报或延迟上报事故信息而引发后果的,安全考核一次扣10分。
4、凡家长投诉并查实涉及安全管理责任的,一次扣10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加分。
1、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一定贡献的,视情况加分。
2、撰写班级安全教育经验文章或信息,被县及以上采用、转发者一次加10分。
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并遵照执行,共建和谐校园。
篇2: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关于创建县级最佳文明单位的规划报告
为深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改善巫山公民形象,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文明委„2011‟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我校创建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在巍巍桃花山下,滚滚抱龙河畔,有一所活泼创新、锐意进取的山区学校,它就是巫山县抱龙小学。抱小教师秉承“习惯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紧尊“学习、责任与生命同行”的校训,老师——求实、创新、敬业、爱生,学生——爱读、好问、巧思、求美,学校——举“以人为本”之旗,走“和谐管理”之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活动育人目标,把学校建设成为“师生留恋、家长信赖、社会向往”的鲜活灵动校园,成绩斐然。
二、成立县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有副校长、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等,对学校创建进行专门的规划,并定期讨论该项工作的推进。
三、做好“五抓”工作,增强创建实效性
(一)抓学好校常规管理
1、开展优秀班级评比,端正日常行为
结合我校实际进行“读好书,走好路,扫好地,做好操,唱好歌”
日常教育。以班级考核为单位,将学生的日常行为全部纳入到班级的评比中,调动学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每学期进行先进班级和灵动班级评选和颁牌。
2、细化措施,规范管理
学校制定《巫山县抱龙小学值周量化实施方案》,从清洁、纪律、学习等各个方面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学生文明建设,安排专门的值周老师、值周学生以及值周行政进行日常管理和评分,将评分纳入班级考核以及班主任考核。
3、开展“文明学生”评比活动
为激励学生不断进步,学校将实施“文明学生”评比活动,激励学生不光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更要做个文明小学生。
(二)抓好德育工作
(1)培养学生的爱心。组织学生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老师等等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心,做一名有爱心的小学生。
(2)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周一升国旗是我校持之以恒的爱国主义教育重要措施,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列队进行。学校成立升国旗大队,教师、学生开展国旗下讲话,建立健全档案。抓好国庆节等爱国教育契机,开展唱红歌等传统活动,不失时机的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3)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弘扬师德。组织教师讨论、演讲和观摩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敬业、奉献、创新行业新风,提高教职工思想认识水平,形成勤勉务实、乐于奉献的良好教风。每
期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测评,以促教师道德规范
(4)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三月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六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九月开展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宣传暨公民道德宣月活动;十月开展“我在国旗下”主题教育;十二月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暨不进网吧、游戏厅队会等等。
(5)持续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我为校园添光彩;感恩教育;平安校园建设等。
(三)抓好有益活动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会。举行眼保健操、广播操比赛、拔河等一系列比赛,以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拼搏精神,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举办校园艺术节,全面展示学生素质。艺术开展唱歌、画画、书法等丰富的项目,提高校园文化气氛,陶冶情操,活跃气氛,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继续开展爱国主义讲、传、诵、读教育活动。由少先队组织全体同学参加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开展读书演讲和唱红歌比赛、讲革命故事等一系列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之情。
充分占有宣传阵地,正确教育。利用好各大阵地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橱窗每月有主题,红领巾广播站每周播音,黑板报月月有新内容。
举行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学生在课外与社会不健康场所接触的时间和空间,充实课外生活,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四)抓校园文化,促文明环境
开展建书香校园活动。要求每位教职工每学期必须读一本好书,做读书札记,每期定期一次读书汇报,给学生示范。每个班开展建书香班级活动,在班级书柜,要求每位同学定期将自己最喜爱的书籍带到学校与同学研读、分享。
班级特色文化建设。每个班级根据自己的特色布置教室,有自己的班规、班训、班徽等。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对其人格以及价值观的形成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用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警示语、黑板报等有效教育阵地。组建“抱龙小学红领巾广播站”,通过竞选的广播员定期播音,宣传好人好事和文明行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学生成长;《桃花雨》校刊将成为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文明新风、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阵地;宣传栏定期张贴学生作品、宣传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和星级学生先进事迹。
(五)抓好法制安全教育
聘请河梁派出所所长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做法制讲传;同时狠抓安全教育,继续集体放学安全10分钟、疏散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冬去又增新岁月,春来更添好花枝。近年来,抱龙小学做出了不俗的成绩,三年来,我校连续三年被县教委评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10年被命名为“安全文明校园”、“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大队光荣称号”等称号。目前,全校教职员工在上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教风严谨,学风浓厚,成绩优良,文明素养日益提高,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我校决心以取得的成绩为契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向巫山名校挺进!
巫山县抱龙小学
篇3: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7日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 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 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 对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 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 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体现, 并根据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调整。
第六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6月底前,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发布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第七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 实地检查。每年11月底前,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 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组, 依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形成实地检查报告。实地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
(二) 自查评分。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 形成自评报告, 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 部门评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对自评报告中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审, 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书面意见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和单位对相关指标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四) 综合评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评审意见及实地检查情况等进行汇总, 可参考第三方机构作出的有关评价, 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综合评议, 形成考核报告, 于次年2月底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
第八条考核采取评分法, 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得分排在前10名的为A级, 得分排在第11名及以后的为B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考核等级为C级:
(一) 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 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二) 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未及时组织整治,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 省 (区、市) 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九条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省 (区、市) 人民政府,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表扬。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省 (区、市) 人民政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约谈该省 (区、市) 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 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该省 (区、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该省 (区、市) 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 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 并抄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 结合各自实际情况, 依法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篇4:巫山县抱龙小学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项目设置和比例
设立考核合格人员奖、管理岗位津贴、校对人考核奖等项目,一律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内支付,且在年度考核后发放。(101.2%)
1.考核合格人员奖(80%)
2.管理岗位津贴(3.1%)
管理职数:我校配校长1人,每人每年津贴1000元标准。中层校干4人,按每岗每年1000元标准。 3.值班费、各室津贴从绩效工资出,不计工作量;少先队500微机室300卫生室、实验仪器室、体育室、工会(卫生)、领操各200图书室250心理咨询室150中心教研组长150年级教研组长100备课检查组100 4.校考核奖(约占17.7%) 去掉上述各项奖金、津贴,剩余款项用于各校发放校对人考核奖,具体考核项目包括:师德考核、出勤考核、工作量考核、工作过程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
三、考核内容、分值及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绩效考核 教学岗位人员考核的内容、分值及权重是:1.师德(100分,权重10%),2.出勤(100分,权重20%),3.工作量(100分,权重20%),4.教学过程(100分,权重30%),5.教学实绩(100+X分,权重20%)。 具体考核指标: 师德(100分,权重10%) 根据学校日常检查记录和教师学生民意测评结果计算。
1.凡有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公物私占或恶意破坏、有偿家教、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违反计划生育、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外。 2.有举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查实的,每次扣10分。 3.有举报私自向学生推销、代订各种教辅材料或其他乱收费行为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 4.在工作日内喝酒、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等,发现一次扣10分。 出勤(100分,权重20%) 根据学校考勤记录计算。考勤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校长室每月统计一次,向全体教师公示。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事假一天扣2分,当月事假超过7天的按本方案第六条执行;病假一天扣1分;旷课一次扣10分,离校没调课每节课扣5分,调课没经教务处批准扣2分。重大活动(升旗、开会、统考;镇、县级以上检查;集体活动)没参加按事假论加倍处理(已履行请假手续或公派出差、学习等除外)。每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校本培训时间和每周周前会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凡不履行请假手续、先斩后奏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20分。 工作量(100分,权重20%) 工作量得分=教学人员周实际工作量÷全校教学人员人均工作量×20。工作量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二《教学岗位人员工作量计算参考办法》。学校的一些临时性工作,教职工要服从学校安排,强调师德第一,不能斤斤计较。 教学过程(100分,权重30%) 重在考核班级管理、备课(集体备课)、上课、作业、学生辅导、教学研讨等的落实情况,以学校平时的检查结果计算。 教学实绩(100+X分,权重20%) 考核计算一学年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X指加分因素,X最大值设定为30分,高于30分时的其他加分因素只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考核时最多计30分。具体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考核细则并考核。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考核 非教学岗位人员考核的内容、分值及权重是:1.师德(100分,权重10%),2.出勤(100分,权重20%),3.工作量(100分,权重20%),4.履行岗位职责(100分,权重30%),5.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100分,权重20%)。
具体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考核目标确定。
四、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校考核和奖金分配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全面负责,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5—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其中教职工代表必须经民主推选产生。
(二)绩效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资制度、分配制度、人事制度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教育系统的行业形象。本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中心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绩效考核一般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量化分数揭晓后,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上报教育局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对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制。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在本校公示一周。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小组或小学中心校直至教育局提出申诉。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2%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5.从事有偿家教的;6.在职称评定、教育教学研究、质量检测、评优评先、计划生育等方面弄虚作假的;7.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二)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对师德突出的教职工可以在绩效考核上有所倾斜。一线教师的优秀比例要高于非一线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考核后小学中心校发放,按年度将考核结果登记造册,经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发放。
(四)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
六、相关政策规定
(一)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正常变动按年度进行。年度内学校发生工作人员构成及工资水平变化的,当年内不作相应变动,待下一年度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时作相应调整。
(三)依据铜教[2006]07号文件《铜山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第六条的要求,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岗位,若有突破,但按岗设置津贴。
(四)以下人员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1.经批准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患绝症、传染病、精神病等人员,不能坚持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5.当年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五)凡符合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的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产假前所在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执行;产假期满,经批准继续请哺乳假者,按病假人员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病假6个月以内或当月事假7天及以上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七)凡旷工者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2009年1月1日后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实际在岗时间按月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岗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计算)。 (九)根据徐纪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将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实物和福利等,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照组织程序追究责任。
说明:以上各项奖励最高级别为省级。
附件一
教学岗位人员工作量计算参考办法
一、教学岗位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
量化出教学岗位周工作量总和(以校为单位),除以全体教学人员总数,得出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教学人员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值,即为教学人员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一教学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学人员总数; 教学人员工作量得分=教学人员周实际工作量÷教学人员周人均工作量×工作量分值。
工作量分值应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二、教学岗位周工作量总和计算方法
每周任课时数按省标执行。各科周总课时数乘以各科系数记入周工作量。小学语文系数低年级1.4,中高年级1.6;小学数学、科学、英语低年级1.3,中高年级1.5;其他学科系数为1。
班级人数与工作量系数:20人以下为0.5:21—30人为0.8:31—45人为1:46人以上为1.2。
篇5:都江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创建“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取教育局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安全教育
1、每月一个安全教育主题,上好安全课。23月春季流行病预防常识教育;4月交通安全知识、运动安全常识教育;5月预防溺水及游泳常识教育;6月消防及心理健康教育。7月预防溺水及游泳常识教育和假期安全教育;8月假期安全教育;9月秋季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及开学安全排查工作;10月学校消防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工作;11月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2月消防安全教育及假期安全教育。
2、五一前后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或作文比赛方式对班级安全教育进行考核,分等级量化考核到班。
(二)强化安全管理
门卫管理:
1、24小时值班,含双休日和小长假。
2、住校生有事外出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能放行。违纪者扣班级考核分每人次1分
3、严格外来人员进出人员登记;记者等特殊人员到访,要征得校长同意方可放行。否则一次扣值班人员津贴10元。
4、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校门周边的巡逻和校园夜间巡逻,按时开关教学楼铁门,维护校门口秩序。
门卫值班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伤亡或学校财产被盗事故的,门卫值班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工作津贴20%。
食堂管理:
1、总务处、值周领导每天轮流对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等环节监督检查。若因不履职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扣发相关津贴,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值周教师每天组织学生有序就餐,维持学生的就餐纪律。因值周不履职造成学生就餐打架斗殴的,扣发当周值周津贴;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住校学生管理:
1、班主任每天晚上与宿舍管理员实行当面交接。宿舍管理员负责对住校学生的组织纪律、安全管理及清洁卫生的监督,对中途违纪跳楼翻墙外出的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及时联系。因宿舍管理员不履职,未及时报告造成事故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星期六(天)及小长假不回家的学生应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同意后,报总务处备案。若班主任不书面报告,每周扣班级考核分3分;报告不实的,每人次扣1分;在校期间学生违纪,扣班级常规考核分3-5分。
3、宿舍管理员值班期间要督查学生不准抽烟饮酒,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点蜡烛、生明火;严禁上床打闹、上铺睡多人等危险行为;严禁学生在宿舍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违禁物品回宿舍;要严防范学生深夜跳楼翻墙外出。出现以上行为,班级常规考核每人次扣1-3分。
4、盛夏时节,值周领导要组织值周教师、值班人员、班主任加强河道巡查,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洗澡。巡查中,发现有学生私自下河者,每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分2分。
5、严防住校学生在外租房住宿,住校学生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和夜不归宿。出现以上违纪行为,每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分2分。
教学安全管理:
1、课任教师要负责对每堂课学生的清查,对缺席学生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每天最后一节向学生做好安全提醒教育。
2、课任教师要负责学生楼道安全,严禁学生乱跑、打跳、上下楼梯推搡,若遇晚自习停电需要疏散时,邻近楼梯教室的为该楼层楼道疏散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节上课至下节上课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3、体育课老师要随时做好课中学生安全防护工作,不允许老师离开学生。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4、微机课、实验课老师在组织教学中,要提前做好学生使用设备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动电闸开关及其他危险物品。
5、课外活动中,老师组织学生活动,严禁学生拿危险物品或做不安全的剧烈运动。课任教师因不履职尽责,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的活动的津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排查安全隐患、构建安全信息网络
1、每月定期对教室、微机室、食堂、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
2、安全信息员、班主任要随时向学生处、安保科报告安全信息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和调解不稳定因素。若因班主任知情不报造成较大事故和影响的,每次扣班级考核分3分。
3、总务处在校门周边联系设立安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岗,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人员电话。若信息报告,相关人员置之不理,扣发当月相关津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责任与追究
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师生当不能参与评优评模,对造成经济损失较大或造成死亡等严重安全事故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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