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依据《水法》、《防洪法》、《气象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和《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
(二)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原则。
(四)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挂靠在市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防汛抗旱指挥组,
各部门(单位)成立防汛领导组,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组)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73311部队副参谋长。
成员:市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旅游局、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销社、电力公司、晋江机场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有关领导。
(三) 组织机构职责
1、市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防汛指挥组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中小型水库和重要水闸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6)组织气象、水利、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市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人武部: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协调驻晋部
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市发改局: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5)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市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6)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
中央、省、泉州市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晋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8)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局:组织、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加强城市的防洪管理。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市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必要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
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全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编制《晋江市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市防指。负责做好避风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1)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督促所属水管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新安水库管理处按照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水库调度,按照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晋东堤防、安平桥闸管理处做好防汛工程巡查和维护,密切注视气象及流域内水、雨情变化,制定科学的防洪调度方案,组织防汛应急小组做好工程抢险准备。
(12)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3)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持证非煤矿山企业、持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
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4)市广电局: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实时滚动播发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紧急通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15)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景区(点)的防洪防台风安全知识宣传、隐患排查和适时关闭等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旅游团队人员及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职工人身安全。
(16)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等相关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媒体传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
(17)晋江电信分公司及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协调应急通信设备,做好汛期网络和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省、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和全市防汛抗台风工作的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信畅通。
(18)市电力公司: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市党政、军事设施、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19)晋江机场公司:做好机场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20)晋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1)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市防办的联络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气象、水利、海洋渔业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市防指有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驻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有关部门通报自然灾害信息。
(二)预案准备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修订完善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
等各类预案。
(三) 预防行动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防洪挡潮、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防洪河段、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沿海渔业防台风、城市防洪排涝、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在建涉河工程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要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防汛、气象、海洋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市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
五、防洪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1、Ⅳ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Ⅳ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市
造成灾害。
(2)发生一般洪水。 (3)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2、Ⅲ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Ⅲ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发生较大洪水。
(3)中小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2、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Ⅱ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市域发生大洪水。 (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2、Ⅰ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Ⅰ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严重灾害。
(2)市域发生特大洪水。 (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二)防洪响应行动
1、Ⅳ级防洪响应行动
(1)市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市防办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对其它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市委办、市府办和有关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气象部门加强暴雨监测预测,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短时强降水、暴雨预警报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 Ⅲ级防洪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坐镇市防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
灾情;对发洪区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气象部门加强加密监测、预测工作,发布暴雨预警报,并及时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4)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市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驻晋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7)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镇(街道)防汛指挥组要加强值班,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8)市人武部、武警、气象等单位派相关领导进驻市防指协同指挥。
3、Ⅱ级防洪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坐镇市防指指挥,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市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晋部队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市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气象部门继续加密做好监测、预警报工作。 (4)水利部门督促指导相关镇(街道)、水管单位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市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6)抢险队伍根据市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7)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
(8)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市人武部、武警、国土资源、气象等单位派出相关
领导进驻市防指协同指挥。
(10)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11)受灾地区防汛指挥组,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Ⅰ级防洪响应行动
(1)市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各镇(街道)、部队、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动员,或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援。
(2)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3)市防办及时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负责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办。
(4)气象部门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警报工作。
(5)水利部门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驻晋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
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市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协助市防指工作。
(三)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市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四)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指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市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组织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省、泉州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市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办报告。
3、水利部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指。
六、防台风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1、 Ⅳ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8级及以上大风。
2、Ⅲ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0级及以上大风。
3、Ⅱ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台风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2级及以上大风。
4、Ⅰ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台风及以上的)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4级及以上大风。
(二)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办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气象部门做好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市防办等部门报告。
(3)水利部门负责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农业部门负责统计出海船只与人员数量,并与海上作业单位和船上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坐镇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市防指协助工作。副总指挥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总指挥。
(2)根据会商意见,市防指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3)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市防办等部门报告。
(4)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5)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6)农业部门应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7)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海浪情况。
(7)气象、农业等部门派出相关领导进驻市防指协同指挥。
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坐镇市防指指挥,部署全市防台风工作,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市防指协助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农业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市防指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必要时,对有关中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2)市气象局每隔6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市防办等部门报告。
(3)市防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泉州市防指。
(4)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做好重大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5)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沿海各镇做好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和渔船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的撤离工作;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小型渔船(60马力以下)和渔排上的人员的撤离工作。同时负责督促、统计各有关镇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回港船只数量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反馈。
(6)水利部门组织指导各类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7)晋江电视台、晋江广播电台用主要频道和指定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市防指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相关媒体在重要版面及时做好防台风报道,重点新闻网站重点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视情况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8)接到市防指通知后,各级、各部门、各类抢险队伍、驻晋部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迅速做好抢险救
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救灾器材,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9)市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迅速传达省、泉州市和我市领导指示精神及市防指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
(12)市人武部、武警、气象、农业等派相关领导进驻市防指协同工作。
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总指挥坐镇市防指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总指挥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市防台风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做好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的中小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2)市防指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继续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3)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
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做好重要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气象部门每隔3小时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市防办等部门报告。
(5)农业部门督促指导沿海各镇做好渔船上人员撤离工作。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以及150马力以上渔船上除留守3-4人值班外,其余人员全部撤离上岸。在14级以上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人员撤离上岸。同时督促、统计各有关镇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回港船只数量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反馈。
(6)水利部门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意见。
(7)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8)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公园、渡口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适时停工。
③高速公路、码头、机场、跨海大桥适时关闭。
④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停止临海临港工程作业施工。
21
(9)必要时,市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市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10)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1)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2)晋江电视台、晋江广播电台用主要频道和指定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市防指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增加播出频道和频率;相关媒体在重要版面突出做好防台风报道;重要新闻网站及时更新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移动电话和小灵通用户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13)根据市防指命令,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抢险救灾队伍和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等,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4)根据市防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类抢险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保证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应急行动时随调随到。
(15)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市防指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省、泉州市和我市领导指示和全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及时将本单位防
22
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6)根据应急响应需要,市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协助市防指工作。
(17)市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应急与值班工作、防台风工作部署等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与通报,发现擅离值守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防指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市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台风应急响应;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洪应急响应。
(四)灾后处置
1、市防指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2、市防办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市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省、泉州市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3、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开
23
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灾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4、宣传部门继续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5、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6、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街道)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市防指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网络盲区,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市防指与应急救援现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相应通信设施。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4
4、市防办要做好市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水雨情自动测报、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支援与装备保障
1、队伍保障。各级、各部门、驻晋部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应急救援队伍、市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承担市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各级防指及抗灾救灾部门要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仓库,加强对各类储备物资的管理,定期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储备物资应急供应。
6、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应将防汛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防汛经费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抢险救灾物资购置、维修等。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25
(一)宣传教育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二)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防指负责各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三)演习
1、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2、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3、市防指每2-3年举行一次多部门联合的专业抢险演习。
九、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
26
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防洪防台风预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配套三大工作预案的通知》(晋政办[2006]87号)中的《晋江市防洪工作预案》、《晋江市防御台风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27
第二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小编推荐)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灾害是威胁我区最大的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有4~5个台风和多次暴雨影响或袭击我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事关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我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编制本预案。 1.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
7、
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由区长负总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在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后,区设立的各相应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园林的副区长担任。 第二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综治和城管执法的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区政府办主任、区人武部政委、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禾山供销社。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管理、维护。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和各街道应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区指挥部职责
2.2.1.1 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实施**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指挥长设A、B角,当A角不在本市时,指挥工作由B角负责。
2.2.1.2 在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2.1.3 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2.2.1.4 负责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下达抗洪抢险救灾、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1.5 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2.2 区防汛办职责
2.2.2.1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做好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汛办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2.2.2.2 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2.2.2.3 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汛情紧急需要时,有权调动各有关部门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设备和队伍,进行增援。
2.2.2.4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承担区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设A、B角负责指挥或领导工作(A角不在本市时,由B角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服从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级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重要灾情,按要求统一制定表格,按规定期限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防台风的日常工作,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检查,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抢险方案,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所辖市政、园林设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监督、指导做好海上渔船回港和上岸避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灾区(动、植物)疫病防治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组织区政府机关的抢险救灾物资调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区综治办:加强与区指挥部的联系,协调**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维护队,协助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工作。
区发改局:协助做好防洪防台风规划的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工程经费的筹集和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资等供给问题。
区经发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成立抢险救护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洪防台风用电的供给。
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品、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机场、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教育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落实各中小学及100人以上的幼儿园成立抢险救护队,积极开展自救;负责协调学校配合做好疏散转移群众(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护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在校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停课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确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台风工作需要充实现代化设备的资金投入;会同区指挥部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防洪防台风基金;根据区指挥部及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审定的工程维修、防洪防台风、水毁、抗旱、抗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卫生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和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小区物业公司成立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及时组织在建工地人员转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防灾抢险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督促各街道组织转移危房住户;负责联系抢险救灾用的施工机械;及时统计灾情和人员(危房住户)转移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 区监察局: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渔船人员。
区人武部:根据市、区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和联系驻军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和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编制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编制目的及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物资储备机制、支援和增援机制、宣传培训演练机制、奖励与责任追究机制;熟悉掌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地质灾害点、危房区、内涝区和临时建筑等防洪防台风重点部位的情况;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及时修订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做好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给的各项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及时掌握并上报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等工作情况。
禾山供销社:负责组织供应防洪防台风抢险器材、物资,调集应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和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及时收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及灾情并及时整理上报。
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就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上人员和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海边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和统计上报等工作的落实。
抢险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区人武部、区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协调驻**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
救灾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组: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来源
3.1.1 市指挥部的通知、通报和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对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 3.1.2 市气象台根据《厦门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和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3.1.3 区建设局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
3.1.4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街道、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3.2.1.1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区指挥部备案。
3.2.1.2 区指挥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储备的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指挥部备案。区级抢险物资由区指挥部下达,由区市政园林局和禾山供销社储备。
3.2.1.3 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必须落实水库、堤防、重点工程、重要生产基地及其它重要设施的负责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指挥部。
3.2.1.4 区指挥部、各街道办、各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资贮备、抢险队伍建设的检查、督查工作。 3.2.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 预案准备
区指挥部要制定全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街道要指导、督促所辖社区制定社区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湖边水库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指挥部审批或备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4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局部短时暴雨警报时,仅属于局域性,不属于启动全市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范畴。区指挥部将根据市指挥部的部署和实际情况启动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或只要求区市政园林、建设、水利等部门及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和值守。
当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性暴雨警报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Ⅱ、Ⅰ两级。 4.1 Ⅱ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1.1 区指挥部加强值班,实施领导带班,立即将气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区建设局、区经发局、区教育局、湖边水库等相关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1.2 区指挥部副指挥长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全区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时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
4.1.3 各街道、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建设局、经发局、教育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部署落实防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滚动上报应急响应动态。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
4.1.4 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险情、灾情,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有关防汛责任人发送暴雨洪水预警信息。
4.1.5 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各街道、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4.1.6 区建设局配合各街道应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1.7 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的完好性。 4.2 I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2.1 区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发出的“关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做出决策的部署。 4.2.2 区指挥长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部署落实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副指挥长主动到位协调指挥长做好调度工作。
4.2.3 区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和包片、包库、包堤、包闸领导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现场指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2.4 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易涝、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各街道、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和安全转移工作,并按照规定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4.2.5 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抢险救灾工作中。
4.2.6 区建设局和各街道应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2.7 出现险灾情时,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物资调配,联系驻**部队;医疗卫生部门迅速组织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区民政局及时组织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款物的分发保管工作;区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各地灾情,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办。
4.2.8 全区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3 应急结束
接市指挥部通知、市气象台发布强降雨情况报告或未来降雨趋势预报,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时。
4.3.1 受灾程度较轻 根据市指挥部“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工作应急响应的通知”,区指挥部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迅速部署落实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毁修复工作,及时将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况和灾情统计报表上报区防汛办。 4.3.2 受灾程度严重
4.3.2.1 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洪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的(紧急)通知”,区指挥部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下一步防洪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的要求。
4.3.2.2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区指挥部组织协调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区民政、卫生、市政园林(农业水利)、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4.3.2.3 区民政、财政、建设、经发、市政园林(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4.3.2.4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指挥部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第三篇:防台风防洪预案DOC
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防台风工作,现将《防台风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下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
酒店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台风来临时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必须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台应对和值班工作。 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酒店总经理 副总指挥:酒店总经理
成员单位:总办人事、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工程部、保安部、财务部、后勤部、营运1部、营运2部
二、台风程序:
(一)台风前的自检准备
1、前厅部:收取大门口横幅及大门口的灯笼等装饰物;大门口摆放台风信息告示牌,并准备好台风提示卡交给客房部配入房间;准备雨伞雨具,前厅的每一位员工均应了解台风信息,及时解答客人询问,准备好前台应急照明灯,GSM应定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问询工作并关注门口及大堂的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前厅正常营业秩序。
2、客房部、餐饮部:检查关闭所有各个房间、包厢、走道和楼道的门窗;做好对客的防台通知客房部应将台风提示卡配入房间;准备应急照明灯; 客房部提前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各部门使用。
3、各部门应提早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应急使用。
4、预定部:负责了解台风情况及时报告酒店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并检查总机后备电源是否正常运作,并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做好停电应急服务,做好客人的问询服务。
5、由工程部对酒店外围、平台、霓虹灯、广告牌、卫星接收器、岗亭、泡池亭、各营业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用铁线、绳子、木桩等加固,对不牢固的悬挂物应进行临时拆除。检查地下电房机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门,并切断有可能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的电路,水池应加满水,确保酒店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准备好足够的沙袋。
6、总办、人事负责将台风信息传达于各部门所有员工,安排各部门负责人留店值班。通知所有部门负责人对讲机频道1 。汇总各部门防洪抗台人员名单,统一调配。
7、后勤部:员工宿舍、餐厅安全和物资转移。准备车辆以便急用。
8、营运1部、营运2部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园区范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水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员备勤,并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外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水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电筒、应急灯等。
(二)复检:由总办,工程部,保安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对各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复查。 (提前一天检查)
(三)风势大时应启动急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应留守酒店随时应对突发险情,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做好抢修补救工作。(安保部、工程部为首)
2、客房、包厢、布草、酒水、食品仓库若有渗水,所属部门应立即将房内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鳜鱼轩、溪山苑-1F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餐饮部、房务部将沙包堆积在门口防止流入。PA班负责加派人手将积水清除。
4、风力很大时,前门和后门应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门被风吹毁,加固时要适当保留部分玻璃门开启,以减少风力对玻璃门的阻力,前门玻璃由礼宾员和GSM共同看护。
5、风力很大时,大门岗保安员应注意高空坠物并引导客人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必要时须佩戴安全帽,前厅部应将总台台面摆放的台灯,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6、电梯内若有进水,工程部应立即启动排水系统,清除积水,为避免若风力较大导致送餐电梯无法正常运行,应将餐厅屏风推至电梯口遮挡。
7、当遇到停电时,工程部立即进行发电,恢复照明。保安部维持停电时的酒店安全秩序。停电时餐厅收银台由餐厅管理人员负责到位看护,前台收银台由前厅部看护。大堂副理应做好对客服务,楼层员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分散到各楼层、餐厅向客人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
9、外围水沟出现堵塞时,由工程部、保安部(内围由工程部、营运1部、2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应系安全绳,由两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应注意屋面设备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10、风力特大时,办公室应负责通知宿舍员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员工应安排留宿酒店,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劝阻下班的员工不得离开酒店,后勤部应做好滞留员工食宿安排。
11、预定负责通过网络了解,适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台风情况,如有机场,高速公路,各大桥关闭的信息应及时向前厅报告,前厅应及时向住店客人通告。
12、财务部:在台风当天将所有收银点现金收空,并做好电脑数字备份
12、台风大时酒店总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应留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其他部门经理是否留住酒店应根据酒店安排,如有离店应向酒店总经理报批。
(四)台风过后有造成酒店损失的,各部门应在二日内汇总上报损失情况。
抗洪应急预案
(1)各部门抗洪沙袋摆放位置
1、 餐饮部:160个餐厅四周是玻璃, 餐厅门口,共摆放160个
2、 房务部:210个(1)、长廊1楼房门外、阳台门外设沙袋墙约每间6个沙袋,含一楼A工作间共19间,需要114个沙袋。一楼楼道两侧、一楼往-1F楼梯处、鳜鱼轩通道处、各设8个沙袋墙,需要32个,长廊所用沙袋146个。
(2)、长廊2楼房门外、阳台门外设沙袋墙约每间2沙袋,共38个 (3游客中心男女宾更衣室入口处、浴袍租赁间分别摆放8个沙袋墙,共需24个沙袋。
3、 宿舍180个(1)、一楼两个大门共120个(2)、店面门口60个
4、 工程部220个(1)、1号机房70个(2)、2号机房70个(3)、汤屋往地下室机房40个(4)、接待中心三层机房40个
5、 温泉部100个(1)、鱼疗:30包、能量坊20包、码头30包、仓库20包
6、 安保部30个(1)、安保部值班30个
7、前厅部30个
餐饮部预案:
1.餐饮部防洪物资:雨具人手一套 (雨衣、雨鞋、安全帽) 1套、
防水强力胶布 10卷、 抹布30条、 吸水机1台、 吸水布
20条、清洁刷
6把、百洁布
30
个、手电筒
3把、编织袋50个。
2、 一级防洪预案:
一楼餐厅,和园区吧台,后厨加工中心由于地势低洼靠近河边,在暴雨没有停止的趋势的时候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由主管和工程部的去检查下水道堵塞问题。
2.由领班及服务员及时检查餐厅门窗是否关紧与漏水相关问题。 3.把相关的检查情况汇报给部门经理。 二.二级防洪预案:
在水位涨幅趋势大并没停止下暴雨的时候,已经漫到园区边缘时: 1.迅速通知部门经理。
2由部门主管带领员工把园区吧台里的一些设备和一些食品酒水桌椅等进行转移到二楼餐厅并切断吧台内的所有电源。用一些胶布粘住插座防止洪水浸泡后堵塞插孔。并堵塞出水管和入水管。 3通知厨师长对一楼厨房的电源及水管及时做出处理。
4全员参与在餐厅大门外四周堆上沙袋,以防止水位继续涨高漫进餐厅。
三级防洪预案:
当水位已经开始高于餐厅地面趋势的时候:
1由部门经理与其他部门协调帮忙转移一楼餐厅的桌椅,餐具,备餐柜,吧台设备和酒水,食品,一楼后厨的食品,和重要设备等。 2转移到二楼餐厅厨房的物品食品,对需要冰鲜的都统一放入冻库。做好食品防潮工作。
3由主管领班协助工程部对厨房和吧台的一些出水管,和入水管。并对排污的下水管也进行堵塞。防止洪水后淤泥堵塞。并切断一楼层的所有电源。 洪水退去后工作:
待洪水退去后,要对所有被洪水浸泡的地方进行消毒,清洗后,并对一些电源和水管进行检查。并对所有物品进行复原。雨后清场:暴雨台风停后,晾晒清点收集防洪抗汛物资归回原位。表扬写总结报告。
房务部预案:
1房务部防洪物资:雨鞋(根据需要人手一套)、办公桌大小的木板6块、8厘铁丝5斤、老虎钳4个、绳子2卷、大抹布62块、塑料薄膜布5卷、手电6把、水瓢8把、水桶8个。(三级预案使用雨衣、干粮、军大衣、强光手电等各5样)
将各区域巡视检查并记录可能出现渗漏、冒水、倒灌等导致洪灾隐患的地方做好图形标注记录并打印培训到客房部每一位员工。(日常培训到位)
物资放置:
A.溪山苑房务中心放置一楼所需抗洪物品数量为-----办公桌大小的木板4块、8厘铁丝3斤、老虎钳2个、绳子1卷、大抹布72块、手电3把、水瓢4把、水桶4个、塑料薄膜布3卷。
B. 溪山苑二楼员工工作间放置抗洪物品数量为-----办公桌大小的木板2块、8厘铁丝2斤、老虎钳2个、绳子1卷、大抹布10块、手电3把、水瓢4把、水桶4个、塑料薄膜布2卷。注意:所有抗汛物资在非抗洪时期均不可随意动用和搬离原地,所有物资均要装箱贴好封条。汛期需要使用抗汛物资时需上报部门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C.溪山苑一楼员工通道左侧面放置沙袋180袋。领班每天巡查物品数量。
D.游客中心二楼工作间放置抗洪物品数量为----- 8厘铁丝2斤、老虎钳2个、绳子1卷、大抹布30块、手电3把、水瓢4把、水桶4个、塑料薄膜布2卷。游客中心客厕边墙角处放置沙袋30袋。 二.一级预案
1 天气:房务中心文员每周末关注下一周天气预报情况,有雷阵雨、大到暴雨台风警报两天以上预报的,要将日期提前一天告知部门经理及各区域主管做好防洪抗汛准备。
2 安排:A楼层员工对每一间客房窗户,门窗、各种客房锁头进行巡查,保证每一间客房门窗能够正常锁闭。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工程人员维修。
B.房务员提前将客房周边杂物及垃圾清理干净,并在溪山苑长廊过道两头、楼梯处摆上“小心路滑”指示牌
C.提醒宾客关闭门窗,暴雨雷雨天气禁止室外泡汤。
D.及时安排保洁清扫走道积水。
3 巡视:阵雨天时,各区域主管领班在有可能出现隐情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关注房间地漏下水及是否倒灌。一有情况及时上报申请使用抗洪物资堵压地漏。堵漏成员:各区域员工、领班、主管,指挥人员:部门经理。
4 暴雨、台风过后:总结经验,将工程问题上报整改。晾晒清点收集防洪抗汛物资归回原位。对区域进行彻底清洁。表扬。写总结报告。
三.二级预案
1天气:房务中心文员每周末关注下一周天气预报情况,有雷阵雨、大到暴雨台风警报四天以上预报的,要将日期提前一天告知部门经理及各区域主管做好防洪抗汛准备。
2 客房:A.提前一天用提醒单形式书面告知宾客次日暴雨、台风情况,提醒宾客及时关窗、关门,并告知宾客雷雨天禁止室外泡汤。台风暴雨天气房务员必须再次口头通知到每一位宾客室外禁止事项。
B.持续下雨四天以上,客房有漏水先兆的安排人员将房间电器、床上用品、床架、木质可搬家具搬离漏水房间,用水桶接漏水区域,并安排人员定时倒水,做好交接。 C.持续下雨、台风时溪山苑一楼出现少量积水并有持续上升趋势,安排保洁走道进行排水,申请外援男生共同与客房男生负责沙袋运送到一楼每间客房的阳台门外堆放4沙袋、大门口外侧堆放4沙袋,溪山苑一楼走道两端各堆放8个沙袋。同时安排服务员将客房家具用方砖垫高。
D.检查客房各玻璃区域,有破损用木板铁线将破损玻璃固定。
3人员安全:酒店客房部经理与前厅经理配合将宾客搬离到安全区域入住。
持续暴雨、台风时,通知路程较远的下个班次服务员暂不到岗接班,由前一个班次人员轮流坚守岗位。
4公共区域:A.将道路两侧有倒的影响宾客行走的景观竹搬移。
B.清除走道杂物,放置防滑牌。
5雨后清场:暴雨台风停后,晾晒清点收集防洪抗汛物资归回原位。对区域进行彻底清洁。对绿植进行扶正加固。表扬。写总结报告。
四.三级预案
橙色台风暴雨警报,并持续恶劣天气产生不可抗拒因素时,酒店客房展开如下工作:
1.疏散宾客到安全地方,同时做好安抚与清点宾客工作。 2逐间检查房间疏散情况,并在门上做好记号。
3将客房电器、用品、棉织品、家具等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方。 4逐一清点所有当班人员撤离情况。
5安排工作人员在安全地方进行值班巡视,密切关注洪水、台风情况并随时向上汇报,并配备足够的干粮及保暖用品。 6台风,洪水过后,及时进行灾后重建。
A.洪水退后所有场地进行消毒清扫,安排抢险人员打防疫针。
B.清点客房所有财产,确定损失程度,并上报。
C.场外区域绿植扶正及补种工作。
D.抗洪物资清洁、回收、清点、归位。
E.总结。表扬抗洪抗台优秀工作人员。
营运1部2部预案
抗洪物资:
铁丝10kg、老虎钳1把、绳索100M、手套30双、雨衣雨鞋数套、铁揪、铁锤、撬棍、手电、手推车、对讲机、救生衣、急救药品等————储备在工作间或仓库。 1划分防洪等级,依据当地水文情况划分为三级:
一级:水位暂定为超过正常水位1.2米
二级:水位暂定为超过正常水位1.5米
三级:水位暂定为超过正常水位2米
2确定露天区所需防洪区域:“潘溪风帆”“沙滩”“游客码头”木栈道。
3在西溪处设置浮标,随时观察水情,如遇水情及时通报防汛总指挥处,由总指挥统一协调安排。
4发生一级洪汛时,需安排人员配带手电、雨具、绳索、铁线、老虎钳等对“潘溪风帆”“游客码头”两处区域船只进行加固,并把船只提前开到“游客码头”避风港区域,同时做好各区域巡视工作,并随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情况。
5发生二级洪汛时,除上述方案外,还需安排足够人手对园区较低地势处调用沙袋防止河水倒灌,主要区域是码头、沙滩等处;另需注意排水口及下水道是否有倒灌现像,如有也需要用沙袋堵住,最后对仓库及工作间区域用沙袋防止水倒灌。
6 发生三级洪汛时,除事先安排船只固定外,马上安排人员对仓库及工作间物品进行转移,对露天区域电脑、饮水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转移、对布草、茶水车、浴巾柜等设施进行转移或加高;最后安排人员疏散,并指定值班人员在安全区域对水情进行观察以便随时汇报。
7最后是洪汛之后后的善后工作;包括泡池清洁消毒、绿化带清洁养护、路面清洁、设施设备清洁及归位;盘点物资对各物品及损失进行清点盘算最终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
8与工程部、财务部对接,将损坏和需要维护的物品报与工程部,将无法维修及损失物品报与财务做报损。
后勤部预案
1、员工餐厅、厨房、商场、员工宿舍,在连日暴雨没有停止的趋势下,后勤部应立即通知工程和安保等部门做出引水处理。
2、在暴雨没有停止的时侯,水己经漫到楼区边缘时要迅速组织本部门员工对一楼厨房的一些易搬动的设备、桌椅及食品等转移到二楼宿舍走廊或房间,并用沙包堵住三面进口门
3、当水位漫进一楼时应迅速请求各部门帮忙转移餐厅的贵重设备到二楼过道,并对食品做出防潮防腐工作。
4、寻求工程部支援堵塞厨房的出、入管道,并切断一楼的总配电箱开关电源,必要时紧急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围困在楼内人员进行疏散救援。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5、前期备足干粮供洪水期间员工应急食用。
6、待洪水退后,对被洪水浸泡过的地方进行消毒,并寻求工程部对一些电源及管道进行检查,清点物资并报损至财务部备档。
7、寻求政府医疗部门帮助给楼内员工做基本身体检查,以防有传染病传播。
工程部预案
一. 目的:将自然灾害给酒店造成的的损失降到最低,保护好酒店财产的安全。 二. 准备工作 1. 标记
分别小码头下面的石头上、木栈道方亭下面的立柱上、映月桥旁边的码头(现在停船的位置)的石头上、1-2号机房立面墙上做好红色水位标记, 2. 物资
沙包、夹板、塑料布、编织布、木方、铁丝,尼龙绳、消防水龙带、铁锹、铁镐、手推、,手电筒、潜水泵、雨衣、雨靴、安全帽。 3. 巡查预警
结合水文气象预警信息随时观察水的流速和水位的变化情况,做出正确的预判。
三. 三级预警及应急措施 一级预警:
当水位达到小码头定水位标记,向酒店防灾指挥部发出一级预警信息!
⑴
码头小船应向岸上拉紧,每个小船都要用绳索连接起来,检查小船的船舷上是否完好避免发生碰撞造成小船的损坏。 ⑵
园区的一些活动物品随时做好搬移准备,小树加固。
⑶
在接待中心-3F机房门口挖一个坑,将潜水泵将潜水泵放在坑内,以便随时抽水。防止水进入机房 ⑷
关闭所有草坪灯电源。 二级预警: 当水位达到木栈道水位标记时,向酒店防灾指挥部发出二级预警信息!
⑴
鱼疗池的小鱼应马上转移。
⑵
园区的重要设施开始拆卸搬迁(如:玻璃洗手盆等),每个泡池的排水阀必须关严。以免洪水倒灌。 ⑶
工程部开始进行预防工作
A
将夹板覆盖在
1、2号机房门口上面,夹板上再用塑料布覆盖,然后用沙包将塑料布压实。
B
机房门口用木板做挡水板,用沙包压住,再将潜水泵放在门口备用。
C
当水位达到1号机房的路面时、汤屋一楼通往-1F的两个楼梯门口开始用挡水板加沙包。 D 将平台下面的透水器封好。
E 将汤屋一楼所有的房间内的家私能办到二楼的全部搬走,搬不走的应进行垫高。 三级预警:
A 当水位达到2号机房的路面时、工程部员工应带好饮水和食物进入机房死看死守,当洪水进入机房威胁到设备安全时,启动集水坑的潜水泵进行排水。
B 当洪水进入机房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时,关闭所有阀门和电源,迅速撤离机房逃生。
以上没有提到部门防洪预案按台风方案执行。如有不到位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求制定。
以上妥否:请领导批示
安保部 2013-7-11
第四篇:侨英街道防洪防台风预案(修订案)
为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根据《集美区防洪防台风预案》(修订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一)成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 组 长:苏群明(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林庆奎(助理调研员)
成员由街道各办、派出所、工商所、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黄小达兼任。
(二)在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设立专门机构
1、东安海堤工作组 组 长:林庆奎 常务副组长:张亚义 副组长:黄小达
成 员:王星致、吴万清、王阳立、洪东荣、王艺良、张英蕾 巡堤员:张天生、张马岱
东安民兵应急分队由东安民兵营100人组成,负责人张亚义。
2、抢险应急队伍:
由街道应急工作人员和各社区民兵营全体成员组成,召集人:刘德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职责分工
防洪、防台风工作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统一指挥,实行分部门分社区负责的办法。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街道防洪、防台风工作由办事处主任负总责,部署全街道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具体负责街道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
3、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在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应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4、抢险队伍的组织:
(1)街道武装部以民兵为主体组织抢险应急队伍,负责水利工程抢险,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海上救护、城区抢险、地质灾害抢险,并重点联系辖区驻军抢险队伍。
(2)街政办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为主体组织医疗救护队。
5、人员安置工作由街政办联系区民政局具体开展。
6、宣传报道由党政办配合区宣传部门开展。
7、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并立即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街道防汛办要及时汇总整理,写好书面材料,填好灾情表格,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后,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1、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上报街道防汛办。防汛检查实行分部门分社区负责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织抽查。
2、街道防汛办配合区水利部门对辖区水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土地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检查。
3、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对社区危房、低洼地带进行安全检查,并组织力量做好排洪、排涝设施的疏浚清理。
4、各部门按照防汛职责落实防汛措施。
5、街道防汛办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6、街道防汛办落实东安海堤包堤领导及成员,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四、预案实施
(一)防洪预案
各部门、各社区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街道防汛办要负责收集气象部门中、长期天气预测预报和上级防汛办有关传真,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 3 时: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及时通知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2)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通讯畅通。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提出具体措施,向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发出通知。
(2)街道行政首长要亲自上岗,到防汛抗旱指挥组坐阵指挥,部署街道防洪抗灾工作。包堤领导要到工程地点,坚守自己的岗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现场指挥。
(3)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防洪预案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居民、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好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联络。
(5)东安海堤要加强工程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4 (6)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7)街道防汛办要及时做好物资的调运工作,各抢险应急分队要迅速组织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携带救生、抢险器材、机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8)出现灾情时,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都要按照既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组成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街政办要配合区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当收到台风消息时(即市防风01号通知):
(1)街道防汛办要注意接收天气预报和上级防汛办通报,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发展情况。
(2)街道防汛办应将台风及潮位消息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居委会对已成熟的农作物、水果及养殖的水产品要组织力量抓紧抢收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2、当收到台风警报时(即市防风02号通知):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领导及海堤包堤领导应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属当 5 地的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东安海堤包堤人员要对海堤、防洪排涝设施重点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并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街道防汛办、各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落实易受洪涝淹没地区居民的转移路线、地点,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房屋、仓库、物资等要做好撤离的准备。
(4)各社区居委会要及时通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并做好海上救护的各项准备工作。
(5)各社区居委会对已成熟农作物、水果及养殖水产品要抓紧突击抢收。来不及抢收的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防护措施,减少损失。
(6)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收到台风紧急警报时(即市防风03号通知): (1)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要坐阵指挥,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领导要坚守岗位,街道防汛办要根据防洪防台风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领导及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防汛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并安排干部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
6 (3)街道防汛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做好海堤、危房的巡查防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要到位。必要时做好转移安置工作。
(4)各社区居委会对易受淹的地区和危房要及时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
(5)有关社区居委会要检查清点船只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拖,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
(6)继续做好台风期间的其他各项工作。
4、当收到台风警报解除时(即市防风04号通知):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领导和包堤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洪排涝工作,无明显降雨则恢复正常值班。
(2)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灾情,切实加强对灾后工作的领导,全面部署,发动居民立即投入生产自救,并将灾情汇总及时报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核实后报区防汛办。
(3)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检查受灾受损情况,制订灾后修复计划,做好抗灾经费的落实,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爆发疫情和流行疾病,发动群众投入生产自救,同时加强水产养殖、田间管理的技术指导,争取灾后夺丰收。
(4)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迅速组织力量,协助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供水、公路、桥梁、民房等设施,确保灾民正常生活。
7 (5)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要对抢险救灾作出全面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报请有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五、非常时间的防范措施
当遇到超工程防御标准的暴雨洪水或海堤、危房出现险情的紧急状态时,首先应确保人员安全,及时将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带。重点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细化制订相应的防御特大洪水紧急状态下安全转移、抢险组织工作的预案。并提前做好居民转移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 侨英街道防汛抗旱各部门、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一、街道武装部:以民兵为主体组织抢险应急队伍,搞好军警联防工作,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及抗旱工作。
二、街政办:
1、做好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日常工作,配合区水利部门对海堤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提供水情、雨情、灾情和工情,搞好防汛抗旱调度工作,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应急措施),当好街道防汛抗旱参谋。
2、配合区民政部门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3、配合区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及灾民的救护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4、配合区农业部门做好农业灾情统计,提出农业抗灾补助措施和技术指导,组织灾民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5、做好街道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储备、保管和调拨工作。
三、党政办:配合区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做好后勤支援保障工作,安排街道值班。
四、财经办:测算和下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经费。
五、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危房、低洼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等各项防汛防台风和救灾工作。
第五篇:防台风应急预案
防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
第 1 页 共 3 页 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
第 2 页 共 3 页 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第 3 页 共 3 页
相关文章: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02-09
防洪度汛应急演练领导动员讲话稿02-09
煤矿防洪应急预案报告02-09
梅州民间故事02-09
防洪应急预案范文02-09
监理用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02-09
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02-09
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02-09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1102-09
2015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