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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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精选8篇)

篇1: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法院审判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审判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一定要明确自己身上的职责,加强自身的素质和廉政建设,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法律尊严。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优秀的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审议.我叫***,29岁,本科学历,郑州市##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2020年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2件,结案率达98.7%,名列民二庭第一名,荣立个人三等功,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一,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培养大局意识,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顾全大局,对组织真诚,组织纪律性强,在工作中讲原则,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审理案件中突出公正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实践中体现司法为民,通过审判活动实现“三个代表”的精髓.2020年8月,我接到一起扶沟县一农民索要欠款的纠纷,当得知他的一双胞胎儿子双双考上北京高校,开学在即,无钱交纳学费,老农不得已才将饲料公司诉至法院时,为了使老农早日拿到欠款,给儿子交上学费,我不顾已过下班时间,当即与老农来到位于北环路的一家饲料公司,送达起诉书并直接进行调解.经销部经理起初百般推拖,我对其讲明利害,劝其将心比心,最后经销部经理终于同意将欠老农的一万余元当场全额给付,当我们离开经销部时天早就黑了,老农再三表示感谢,被我婉言谢绝.新年到来时,我收到了老农的儿子从北京寄来的贺年卡.我想老百姓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小小的案件认识了法院,了解了法官,我们也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小小的案件体现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在业务上能够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20XX年,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我除了充分利用每周一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民事证据规则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书籍,深入了解立法精神,尽快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大胆加以运用.同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和同志们探讨在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歇业的法人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为更多更好的办理民商事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在工作上勇于承担重任.由于2020年年初的人事调整,民二庭人员相对减少,新调整到民二庭的审判人员不熟悉民商事审判工作,且案件数量较往年再度攀升,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现象,做为一直工作在民商事审判第一线的“老”审判员,我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庭长工作,牺牲周六休息日,加班加点.担负起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在庭务会上,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大胆发言,把自己积累的审判经验介绍给大家,让大家在集体。

四,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做人宗旨.在案件审理中,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换位思考问题.针对现在社会上一些人对法院工作执有偏见的情况,做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能够以身作则,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顶住各种风浪,经受各种考验,多次拒绝当事人吃请,并严辞拒绝当事人的贿赂.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不良风气,勤政务实,廉洁公正,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能够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主动担负起普法宣传.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处处留心,精心挑选了一些有较大影响或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法制时空》,“走进法庭”等媒介,积极宣传法律.同时,在<>杂志上,开辟专栏回答农民朋友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在对待当事人态度问题上有时不够耐心,特别是对待一些缠诉的当事人和对法院工作不理解的当事人,针对这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2,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在处理个别新类型案件时存在滞后情况.因我区所处地域的特殊性,每年都会出处大量新类型案件,在处理有些案件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不能满足审理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刻苦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多向各专业人士请教,努力成为一名学者型,专家型的法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切的体会到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我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通过这次述职评议,我恳请各位代表指出我的不足,我将虚心接受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近年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这几年里我先后在民庭、执行局、拖顶法庭等庭室工作过,办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我曾于20XX年被XX县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20XX年被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20XX年被XX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现将我三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综合素质能力。我从不放松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较好地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到工作实际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同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我从事审判事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方能胜任法官职业。近年来,我认真系统学习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从容应对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特别是20XX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实现了德钦法院司考零的突破,为今后的审判业务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迎难而上,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上半年我在执行局工作。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42件(包括清理执行积案15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借款及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方面,涉案标的金额达60多万元,结案率达9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我注重案件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

第三、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20xx年下半年至今,我在民事庭工作。到目前为止,我承办民事案件25件,参与合议40件。所承办案件全部已审结,审结率100%。也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上诉案。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在这一年多来,在民事审判中我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丝,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我所承办每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既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又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事情的发生。真正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是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我所承办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为了减轻群众诉讼成本、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难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法庭,一年中所承办案件一半以上进行巡回审理。这样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起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目的。

四是在工作上勇于承担重任。20xx年下半年我从执行局调整到民商庭担任审判员,我作为一个年轻法官,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民商事审判工作,而且主动担负起我院受理的医疗纠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村民资格认定纠纷等各种新类型案件的审判任务。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待人接物清廉持诚。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从思想上牢牢筑立起拒腐防变的长堤。近年来,我无论在任何庭室、无论办理何种案件,做到了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同时也树立良好人民法官形象。

第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裁判文书仍需改进。我写的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性。

2、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

以上就是我的述职报告,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通过这次述职评议,我恳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指出我的不足,我将虚心接受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加倍努力工作,力争开创民事工作新局面。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正派做人是我的人生格言,公道办案是我的座右铭。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审理了数百起案件,在付出艰辛的同时,也不断从中总结着调解经验,享受着纠纷调解后精神上的宽慰。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值得炫耀的财富,有的只是一颗对审判事业执着而忠诚的心。我只希望用辛勤的工作化解更多的纠纷,让社会多一份和-谐与安宁,少一份不安与矛盾。

一、把调解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始终,连续多年保持了较高的调解结案率,近7年来共审理民事案件480余件,调解结案350余件,调撤率达75%,社会效果显著。

同志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原因在于她用勤奋的工作把调解做得正,做得实,做得细,做得巧。

一是廉洁。同志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抵制诱-惑,恪尽操守,不为灯红酒绿所迷,不为物质利益所惑,不为人情关系所动,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工作至今达到了零投诉。

二是敬业。尽管民事审判有琐碎之嫌,但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信,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同志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每当她面对新的案件时,她都会以“三透”为标准开展工作:即通过阅卷和询问把案情吃透、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把话说透、根据事实结合法律把道理讲透。多年来,经她处理的案件程序和实体都比较妥当。例如:

广东省建设集团上诉市三环路建设公司及未央区新房村38户村民财产损害赔偿的集团诉讼案件牵扯到38户村民的切身利益,又因该路段属市政工程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众封堵道路,打横幅等极端行为。从三个方面着手展开调解:一是平情绪。针对情绪激动、急于获赔的村民,她先后多次邀请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代表进行座谈,请他们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稳定村民情绪。二是多沟通。一方面,同志从村民方着手,主动到年老行动不便的村民家讲-法律、讲道理,召集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清调解的,使他们明白调解不是让自己吃亏,而是减少执行程序的诉累及风险,尽快拿到赔偿款。另一方面,面对拒赔态度强硬的广建公司,抓住广建公司主要领导来开会的机会,在酒店会场与公司老总面对面交换意见,初步达成调解方案。三是重说理。对一审判决在责任分配上存在的瑕疵,制定出应由三环公司与广建公司分担赔偿责任的调解方案后,进一步展开调解工作。她将相关法律依据汇总打印,把案件情况总结为简明扼要的材料,每户村民的赔偿数额制作成一目了然的明细,在争取到与三环公司主要领导当面沟通的机会时,向各位领导做了有理有据、细致全面而又不拖沓冗长的分析,三环最终同意开专题会研究与广建公司的责任分担问题,使案件调解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通过同志的不懈努力,最终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8户村民顺利的领取房屋修缮费及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102万。

三是细致。开庭前的细致表现在阅卷之后与当事人的沟通环节,通过分别与当事人细腻的交谈准确把握诉讼参与人的心态和目的。庭审中的细致表现在程序环节,让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庭审后的细致表现在找法环节,确保适用法律的正确性。例如:

在办理某物业公司诉某村委会排除妨碍一案时面临三难:一是双方情绪非常对立平衡难,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均有群众加入事件之中,暗含群访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诉讼参与人人数多心态复杂协调难。三是涉及物业管理的案件头绪多处置难。虽然一审判令拆除建设在小区消防通道上的建筑物没有错,但对消防通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却予以回避,是业主委员会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是业主之一的村委会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这一基础问题既是引发本案的症结,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为了理顺关系,同志组织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共同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时邀请开发商参加旁听,在各自意见充分表述的基础上对照规定求同存异,最终此案得以调解结案。群访事件至此告结。

四是适时。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认真把握调解的时机、节奏、分寸,让当事人在与法官的沟通中消化诉讼矛盾,把不欺负老百姓落到实处。例如:

市莲湖区某红十字会医院与市某天主教爱国会产权争议一案社会影响较大。天主教教民曾多次上街游-行、静坐,让政府非常头疼,社会矛盾尖锐。因涉及宗教问题,比较敏感,许多领导都很关注,担心此案引发暴-力、不稳定事件,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同时本案案情复杂,主要体现为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家利益、医院利益、教民利益、体制改革等多方面问题。诉讼参与者、关注人数众多,不论是开庭还是调解都有大批教民旁听,人数多、意见多。加之本案争诉的标的物处置困难,涉及不动产,亦涉及财政拨款的认定,分歧很大。一审中各方当事人的不理智争诉导致当事人对审判的信任度下降,矛盾极其尖锐、不稳定态势一触即发。

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案件承办人从耐心说服教民入手,先使教民坚决不调解的对立态度转变到有调解的意思表示,再进一步拟定相对可行的调解方案,稳定教民的激动情绪。最后采取背靠背的方法,从双方的立场

出发,来回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陈明利害;之后又多次与涉案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代表人员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包括和莲湖区政府领导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以及和与宗教界人士沟通情况、了解案件的历史背景。每一步细致的工作都为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背靠背的基础工作后,面对面主持调解,最终使案件达成和解。

该案的调解结案使案件争议的财产关系恢复到稳定状态,使激化的社会矛盾得以平息,不仅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使延续多年的宗教界的不满情绪得已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社会有关方面对本案的调解处理都给予了很高评价。教民不再因此静坐游行。

二、以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为根本,狠抓学习不放松

新形势下的法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和相关技能才能胜任复杂多样的审判工作。同志自到审判岗位至今,注重在多个方面强化自己的个人素质和修养。为了增加综合知识积累,把每年读书50本定为必须完成的指标;坚持学习使同志的业务素质逐步增强。几年来先后在《审判》、《三秦审判》、《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研究》、《陕西律师》《安康学报》《法制之窗》等刊物上发表了一批调研文章,如《浅谈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说理是调解结案的有效方法》、《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试论情势变更原则》、《我国物业管理面临的困境》、《新型势下综合治理问题探悉》、《文化领导权与政治教育》等文章的发表,应当是同志勤于学习和思考的有力例证。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同志沿着坦途一路前行

同志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司法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她结合实际确定了自己的前进方向: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

正派做人是同志的人生格言。她认为,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公道办案是同志的座右铭。她说,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

总之,同志通过自己的不断修养和辛勤工作,换来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成功调解,用点点滴滴的言和行,把化解民事矛盾的艰苦过程变成了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我20XX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XX年9月进入北海海事法院工作,20XX年5月开始任助理审判员至今。多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正确、全面履行法官职责。20XX年、20XX年我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XX年至20XX年先后荣获嘉奖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被区高院评为“全区办案标兵”,连续数年被本院考评为优秀公务员等次。现将其近三年来工作情况如下:

一、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人民法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应当增强大局意识、国情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履行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这是王胜俊院长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出的基本要求。为切实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我注重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注重与时俱进,转变发展观念,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恪守司法职责。力求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二、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脚踏实地,勇挑重担。

面对着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我从不怕吃苦,总是脚踏实地,默默奉献。2019年,我在法庭工作,作为法庭的内勤,要处理很多繁杂的工作,5月份任命为助审员后,开始一边承办案件,一边做好内勤工作,由于当时法庭没有书记员,还要兼任书记员的工作,对此从不叫一声累,全年承办案件51件;2020年调回海事庭后,工作更加繁忙,全年主办案件327件,居全院之首。为了办好案件,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其所承办的案件,全部按规定结案,无一超审限;三年来我主办案件407件,其中一审案件303件中,没有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案件。主办的保全案件和强制令案件,也没有发生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情况,全部顺利办结。

三、践行和谐审判理念,强化调解工作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是司法理念问题,也是司法实践问题。加强调解工作,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在办案过程中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思想,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各个阶段,形成诉前调解重引导、诉中调解重方法、诉后调解重释疑的调解模式,尽可能利用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提高调解结案率,实现案结事了。20XX年我主办的35件一审件,调撤29件,调撤率达82.9%;20XX、20XX年所主办的一审案件调撤率分别达到46%、47%。

四、清正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多年来,我始终信奉:“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唯有公正,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唯有廉洁,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唯有为民,才能赢得社会的赞同。为此,我一贯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人民法官行为规范,自觉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到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无论是审判案件,还是在外保全,都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从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我经受住了金钱、人情的考验,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许,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法院审判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20xx,是我从事审判工作的一年。这一年,在市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审判工作任务。静心回顾一年的工作生活,现就20xx年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政治观念,大而言之,是要在思想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小而言之是要积极主动与市委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十月份我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安排在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乡科级理论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修养。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首先,以公正司法促和谐。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丝,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一年来,本人以公正司法促司法和谐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实体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护。在审判过程中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事情的发生。迟来的正义就是不公正,一年来所办案中无一超审限。截止目前全年审结109件民事、行政案件,其中调解26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

其次,文明司法树法官形象。文明司法就是要求法官文明办案,坚决杜绝办案中的不文明行为。我们的人民群众是朴素的,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懂得太深刻的法理和复杂的法律条文,在他们眼中,与其直接打交道的法官就是代表了法律,法官形象就代表了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态度平和,进行换位思考。一年来在庭审过程中举止庄重、语言文明,杜绝以权压人,盛气凌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一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师生三次来我院参加本人主持的庭审,效果良好。

第三,外宣方面,一年中本人有一篇简报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有五篇案例在**日报以案说法栏目中刊登。向上级法院报送了两篇民商事案件分析及关于民商案件存在问题的调研文章。

三、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不辱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让领导放心令百姓满意。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一年中本人未接收当事人的礼金,多次拒绝当事人的请吃。

今后的努力方向,除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多做外宣工作。

以上是本人在20xx年中的工作生活表现,不到、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篇2: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诉讼矛盾化解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证。当前,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环境更加复杂。这一切,都对人民法院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所处的环境更加复杂,加强审判管理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迫切要求。

二、审判管理的职能定位

1、如何认识审判管理的职能定位

审判管理的根本职能,是基于对审判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通过对审判权及审判行为进行引导、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实现对审判公正高效的保障。其中包括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审判经验的总结等。

2、如何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

(1)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管理的功能和优势。要着力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重点要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考

核等制度体系,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要着力完善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定评估指标及指标权重,充分发挥评估指标体系在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和审判效果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

(2)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要建立健全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完善评查标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整体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实际应用,做到评查案件与总结审判经验的有机统一,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统一,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的有机统一。要结合一定时期内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每年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的同时,加强案件质量的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公众关注案件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力度,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3)切实加强审判效率管理。要根据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态势,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明确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分类标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要完善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审限提示与预警,规范延长、扣除案件的审限审批手续,强化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促进法定审限内结案。要建立健全案件催办、督办制度,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实现均衡结案。

(4)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质量管理和审判效率管理的基础。要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尽快完善案件管理信息平台,使审判流程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要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管理,切实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高效进行。

(5)切实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准确把握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态势是人民法院研判审判工作形势,作出科学决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审判运行态势监控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等渠道广泛收集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问题,保障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切实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做到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要依托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既符合审判工作实际又简便易行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要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引导法官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廉洁文明司法,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案结事了。要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的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以管人促管案、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综合效应。

(7)切实加强审判经验的总结,促进司法能力和司法

水平的提高。审判管理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者全局性的问题,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要及时研究汇总,请示报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成势之前,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始终健康顺利开展。

三、审判管理机构

1、XX法院行驶审判管理职责的形式是成立以审监庭为主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行使审判管理职责。

2、XX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范围包括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二审认定的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情况逐案分类分析、监督审判流程管理等。审监庭共有三名审判人员,一名书记员,均为公务员身份。

四、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1、制定《XX法院案件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有效提

升审判管理水平。案件质量检查情况:自2011年5月份送检的案件80件(送检的80件有民一庭26件;民二庭12件;XX法庭13件;XX法庭26件;XX法庭3件。)其中检查通过的57件,通过率71.25%;建议汇报审委会讨论的案件23件,该23件中审委会的决议意见同合议庭意见完全一致的有3件,其余20件均有不同结果。

2、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以来我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法

定期限内执结率、调解撤诉率等主要指标比去年同期上升,改判发回率和上诉率下降,申诉申请再审率为零。

五、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1、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经验

审判管理须目标明确。要在指标通报、指标跟踪、指标

考核中,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将上诉、投诉、调解、发改、申诉指标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将审判管理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具体举措中。

审判管理须服务审判。要以服务者的姿态展开管理,让

被管理者从中受益。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为院长决策提供依据,为庭长管理提供抓手,为法官审判提供支持,努力将服务理念贯穿其中。

审判管理须协调沟通。审判管理的决策要求和工作制度

需要通过沟通渠道传达到审判运行的每一角落,必须依靠法院内部各方面力量的协调配合。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不仅需要全体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还需要院、庭长的有效管理,通过沟通才能使广大法官正确理解和把握决策要求,促进审判管理各个主体共同发挥作用。

审判管理须尊重规律。推进审判管理还须克服唯数据、简单化的做法。重点要做好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平衡管理工作,不能片面追求单项指标领先。要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结合对审判流程各节点的管理,坚持质量优先和效率并举。通过效率预警、质量预警、评查讲评等制度,将审理管理与纪检监察、队伍督查紧密结

合,实现审判管理水平与审判队伍素质的双提升。

2、审判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审判管理工作职能发挥不够全面,有一些职能作用因为条件受限或者经验不足,未能有效发挥出来。

(2)审判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

(3)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配合意识,认可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培训较少,建议多举办一些审判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

(2)业务交流不多,建议多开展与兄弟法院之间关于审判管理方面的业务交流。

(3)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给予审判管理方面更多的工作指导。

篇3: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一、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一) 立案环节存在

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的现象;对申请人提的诉前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不符合保全申请的, 予以保全, 符合保全的, 不及时保全;对来访群众蛮横、解答咨询不耐心, 缺乏说服力;在委托评估、拍卖环节存在与评估机构和当事串通, 导致结果显失公正。

(二) 审判环节存在

不向当事人释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 不询问当事人是否行使对举证期限的处分权;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出具证据清单;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合法要求, 不予理睬或不予收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鉴定, 故意拖延或不鉴定;将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泄露审制秘密, 给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通风报信, 出谋划策, 泄露承办人、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审理意见及法院内部函件的具体内容, 致使案件无法正常审理;受利益驱动, 裁判时擅自改变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决定, 特别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法律文书的签发等最容易造成“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

(三) 执行环节存在

拖延、推委、执行, 导致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 贻误执行时机;执行过程中方法简单, 态度粗暴, 执行措施使用不当;泄露执行秘密, 给被执行人通风报信, 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未按标准费用收取, 随意性大;未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 造成管理混乱;执行款物的发放随意性大, 手续不完善;发放执行款物时, 手续不完善。

除了以上几方面, 法官行为是否违反程序性的法律规定也存在风险, 如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官行为是否违反廉政禁令, 如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为律师介绍办理案件;法官行为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如对待当事人是否文明礼貌, 是否规范着装;部分法官作风漂浮, 极个别干警吃拿卡要, 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二、建立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中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

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在研究实施廉政风险措施上笔者认为应将廉政风险的防范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 建立以“审判流程管理、法官行为规范督察、案件质量管理、廉政风险报告和督查”为手段的廉政监管机制, 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在行使中的廉政监管力度, 提高廉政监管的效能。

(一) 建立审判信息电子化、网络化,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范

1.立案环节公示工作流程, 工作职责、收费标准等审批事项, 设置意见箱、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在审查立案过程中, 应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遇到复杂、疑难问题, 要逐级上报院领导, 防止一人说了算,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及时立案;对起诉状需要完善的事项, 要一次性告知对方及时补正;对符合保全条件的申请, 由立案庭审查后及时转承办庭做出裁定并执行;对业务庭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 在本院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下, 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中介机构, 确保委托、拍卖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审判环节中, 一是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 应出具清单, 并注明证据的名称, 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 由经办人签名盖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应在提出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收集。二是在庭审环节重点抓好庭审举证、质证、论证, 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三是在案件合议环节重点抓好合议到位管理, 防止出现合而不议, 避免个人说的算的问题。四是在裁判环节重点抓好法律文书签发和审核, 法律文书是法官行使审判权, 对案件做出裁判的重要环节。对这一环节, 要实行分权制约。

3.执行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严禁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 泄密执行秘密, 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 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 须报院长审批决定方可采取;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款物发放的审批手续, 防止随意性。

另外法官司法行为的规范除了依靠自律外, 法院可通过旁听庭审、庭审观摩、巡查、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官的行为规范督查和考核, 通过行为规范促进司法公正。

(二) 创新管理机制, 制定评查标准,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中的廉政风险防范

为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质量, 建立查错、纠错、评错、监督四位一体评查模式。对涉法信访案件重点评查, 找出原因, 督促整改。对案件评查做到“逐人评查, 逐案评查, 评查合格准许归档”。

(三) 纪检监察一起参与廉政风险的防范, 建立廉政风险报告和督查机制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 发现外界因素对自己的审判权力施加不正当影响, 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如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某一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存在廉政风险的, 也应迅速对该承办人进行廉政风险预防。对此类廉政风险较大的案件或容易出问题的重点案件, 要启动特别的廉政风险预防机制, 进行专门的廉政风险预防。它包括几个环节:一是审判权力廉政风险预防的启动;二是督促查摆和整改;三是实行廉政风险反馈。对于上述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审理之后, 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所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群众进行廉政回访, 听取意见和建议, 并将情况向相关审判人员进行反馈。对确实存在拉拢、引诱法官违法违纪办案情形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进行批评、教育;与法官交换其审判过程中廉洁司法情况, 对其进行廉政风险预防情况小结, 放入其廉政档案。

篇4:法院审判管理的新分析

关键词:审判管理;分析;完善

审判管理是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帮手,其目的是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而有效方法就是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在我国,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也在不断出现各种矛盾及纠纷,人民也对司法的了解及要求越来越高,原来的审判管理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故应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而在此之前更应了解我国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现状。

一、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国目前的审判管理机制并不完善,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过于注重上下级的服从及管理,虽然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判质量,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普及,人们对司法的了解更加深刻,对公正、公开、独立、民主的追求,也对我国审判管理机制的要求更高。与此同时,我国审判管理机制的一些不足与弊端也呈现出来。

1.行政化的审判管理权力

审判管理权力不同于审判权与行政权,审判管理具有同时追求公平和效率两个目标,而审判权追求的是公平,行政权追求的是效率,审判管理权力则介乎于两者中间,但又不同于其他两者。可以看出审判管理权具有行政权的属性,但是司法审判事务作为审判管理的对象而使其不同于行政事务,服务司法审判,践行司法公正是其主要目标。但与有我国法院的审判管理权力偏向行政化,造成对审判管理属性和职能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对公正的追求由于太过于追求效率而受到影响。例如,在审判实践中,一些法院本应将公正性和合法性放在第一位,保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但却在绩效考评中设置了繁杂的标准,致使法官职权弱化。

2.程式化的审判管理模式

审判管理过程中过度重视量化考核但却忽略了对人身的考虑。审判管理权是用来监督法官依法办案,而不是成为阻挠法官办案的障碍,过于程序化的审判管理模式对于审判管理的目标起着相反的作用。

3.分散化的审判管理组织

人员的多元化和分工的不同是审判委员会的特色,它使得集体的智慧和作用发挥不出来。正、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庭的庭长组成审判委员会。由于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有着明确的审判业务分工,通过他们的专业优势和业务特长来确定他们在具体案件中的分工,但是在对复杂案件的讨论时,承办案件的业务庭长或分管领导有着绝对的话语权,致使其他成员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者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有些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基本保持中立或赞成,这样就很难发挥集体的作用。

二、我国审判管理制度完善的构想

目前我国的审判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方面都有欠缺,针对有欠缺的方面应给予完善。审判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所以一定要合理的、科学的构建审判管理制度。

1.加强审判管理组织集中化

法院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阻碍了审判管理绩效的提升,重塑审判管理组织就要求克服审判管理组织的分散化,加强审判管理组织集中化就更能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审判管理绩效,增强审判管理组织的整合性。同时,通过重塑审判管理组织,使各管理人员各司其职,避免相互推诿,保证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2.审判绩效考核的完善

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应当避免过度化考核和数据排名对审判质量的影响,遵循适度量化原则。大多数法院过于重视量化考核,却不重视人身以及审判质量。审评绩效考核机制是一项重要制度关于法院内部对各部门进行科学考核和民主管理的。质和效是审判的标准,无论刻意的去追求哪一个,都会使另一个受到影响,而我们就需要做到质与量的平衡,这就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这样才能使得评判公平有效率。审判管理绩效考评机制在根本上说也是取决于考评机制是否科学。建立奖惩制度方式来推进案件的进行,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提升办案质量及效果。

3.审判管理方式的创新

审判管理方式的改进近年来都受到各个法院的重视,但是整体较为落后。要加强审判方式的创新,尤其是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审判方式信息化建设,组建法院审判的专门信息化管理,应用网络技术对审判管理的帮助,来完成网上信息的完善,建立网上举报系统,有利于监督贿赂及受贿行为,更有利于审判管理的进行,而不是只专注于线下的建设,这样就能够更好的进行线上线下的交流及监控。

4.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的建设

由于时代的发展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需要有懂业务、管理才能和精通办公信息化的人才,为此成立审判管理机构时要积极扩充复合型管理人才到审判管理部门,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不断的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审判管理人才培训,将培养管理人才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总结

在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下,加强审判管理机制的建设更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我们不但有想法,而且更有作为,才能在司法方面有自己的见解,才能在如何建设更加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方面有更好的想法,提高其质量与效率,为人民更好的服务,加强审判管理组织集中化,审判绩效考核的完善,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的建设,审判管理方式的创新等都是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的好策略,我们更应从实际出发,联系社会现实,建设更加有人情味的审判管理制度,让法官及管理人员都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篇5: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2005)苏刑初字第223号

公诉机关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冯子骞,男,1985年4月6日出生,河南商水县人,汉族,初中文化,住江苏省东方花园F栋4单元。2004年9月27日,因涉嫌绑架罪被苏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被批捕,同日由苏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看守所。

被告人:吴逸,男,1985年7月8日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汉族,初中文化。住江苏省苏州市格林花园8栋2单元307号。2004年9月27日,因涉嫌绑架罪被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逸涉嫌绑架罪被批捕,同日由苏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看守所。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苏检刑字(2004)第1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子骞吴逸犯绑架罪,于2004年 12月 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苏州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龚琴张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子骞吴逸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子骞、吴逸吸毒成瘾,因无钱购买毒品,遂与同样吸食毒品的吴逸达成合意,绑架张雅雯及其祖父张仲卿,意图勒索毒品未遂。2004年9月24日,被告人冯子骞在河南省商水县,对被害人张雅雯和同样和其有一技之长的祖父张仲卿进行哄骗,带以上人员前往江苏苏州。2004年9月25日,又以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见面为由将张雅雯祖孙二人骗至冯子骞暂住处东方花园F栋4单元,乘被害人醉酒之后,被告人冯子骞、吴逸用手铐将被害人铐在一起,并搜得康佳手机一部,现金1680元。200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期间,冯子骞、吴逸二人多次用刀和铁棍威胁殴打被害人张雅雯,令其联系张雅雯在苏州打工的哥哥张飞为其送毒品未遂。2004年9月27日中午,张雅雯、张仲卿乘冯子骞、吴逸睡觉之机,翻窗跳楼逃跑,致张雅雯轻微伤,张仲卿严重脑颅损伤而死亡。后经侦破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冯子骞、吴逸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未提出异议,且有报案记录,到案经过,证人江胜男的证言,被害人张雅雯的陈述,工作说明,辨认笔录,涉案物品价值清单,伤情鉴定书,死亡鉴定书,辨认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子骞、吴逸无视国家法律,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子骞、吴逸犯绑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冯子骞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逸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可减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冯子骞吴逸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200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的规定,现判决如下:

被告人冯子骞犯绑架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9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6日止),并处罚金3000元(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被告人吴逸犯绑架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4年9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6日止),并处罚金2000元(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张珊珊

人民陪审员:何素雅

人民陪审员:毕晓娟

二00四年一月二十日

篇6: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总结

一、审判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审判管理机构设置。为加强审 判管理工作,我院建立由院长主抓,分管院长亲自抓,部门 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实,齐抓共管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今年来我院多次召开 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部署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在 审判管理实践中,审管办不干涉法官具体案件的审判,主要 以评查、通报、考核、督促检查审判质效等方式行使职权。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 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制度。由立案庭对全院案件进行 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审管办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1 审限将要届满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 监督制度。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要求,对全院 已结案件按季度逐一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院务会上进行通 报和点评。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及引发涉诉信访案件重点 评查,科学、合理、准确界定差错案件,厘清责任。

三是建 立重点指标月通报制度。审管办通过简报、内网通报当月各 业务庭和法官的收结案数、结案均衡度、陪审率、简易程序 适用率等重要指标,促使各审判庭和法官有意识地保持领先 数据,优化接近数据,提升落后数据。四是审判态势分析制 度化。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 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 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的 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判公正高效。

三、强化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一是做好审执 案件流程跟踪。充分利用审判管理流程软件,不断加强各个 节点的监管,每日网上核查审执案件流程情况。在审限变更 环节,严格审批程序,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后,再报审管办进 行审查备案,避免审限变更的随意性,从而有效提高审限内 结案率。二是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每周核查案件信息录入情 况,对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漏录的及时督促并给予 通报。三是严格案件报结手续。在结案环节,实行归口管理, 严格案件报结, 对结案信息填写不全、法律文书引用不规范、2 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不一致、拖延报结等案件一律不予结案 并予以通报。

四、狠抓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一是认真 抓好案件的质量评查。我院在年初认真讨论修订《年度考核 办法》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成立案件质量考评组,由 分管院长任组长,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依据《霍邱 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 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所有生效案件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 通报。对有瑕疵、不合格的案件实行通报,并在院务会上进 行评析。

二是重点抓好差错案件评查。

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全改案件和本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全改的案件,由我院审管 办负责统计,并交由年度考核组按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 法》逐一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将评析结果及 时通报给各部门及承办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对上诉率、全改和发回重审率较高的业务庭和确定有差错案件的个人 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抓好裁判文书评比。各业务 庭按人员每月报送不少于一篇法律文书,由分管院长牵头成 立优秀裁判文书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裁判文书评出优秀等 次予以通报,并对优秀裁判文书制作人给予物质奖励。

(二)取得的成效

一、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案件陪审率上升。截至九月份, 在已结的 719 件普通程序案件中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有3 426 件,陪审率达 59.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24 个百分 点。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克服了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 思维定式, 弥补了法官的不足, 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 与法官取长补短,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 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 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更好的实现了法律效 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结案均衡度上升。今年来我院 高度重视均衡结案问题,通过奖惩机制强化均衡结案意识, 调动法官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拖沓结案、突击 结案现象,实现了案件进出动态平衡与存案量相对稳定,消 除了审判工作任务“前松后紧、时紧时松”等现象的发生, 使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截至九月份我院结案均衡度 为 0.7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0.28 个基点。

三、办案效果得到提高,调解撤诉率上升。我院牢固树 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建立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民事案 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 纳入“大调解”格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截至九月份我院 协调调解撤诉率达 56.4%, 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18.2 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片面认识审判管理。审判管理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科4 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产生的时间不长,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有 所滞后,许多法官对审判管理存在片面认识。一是对审判管 理权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审管办是一个监督和处罚的机构, 是一个挑刺的部门,导致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对立。业务部 门对审判管理有抗拒心理,法官的纠错意识不强。二是对审 判管理的职责和内容存在错误认识。许多法官认为审管办的 日常工作就是评查案件、司法统计、案件报结、审限变更和 纠错整改;认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就是审 管办的事,与其他业务庭和人员无关,导致相关部门对审管 办的工作不够配合,审判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二、网上办案能力不足。我院在编法官 93 名,其中四 十岁以上办案法官 48 人。据统计不会或不完全会使用电脑 办案的占四十岁以上法官的 20.8 %。他们主观上对网上办案 系统不重视,主动学习相关知识的积极性不高,过分依赖传 统的纸质办案和手工办案方式,忽视网上办案。部分案件网 上结案拖沓,结案时间随意更改、普通程序案件合议庭人员 不录入等情况经常发生,导致案件纸质卷宗与网上信息不一 致,司法统计数据失真,质效评估指标数据和全院办案效率 受影响。

三、质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是通 过利用各种司法统计指标,结合各种统计资料,运用多指标 综合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建立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量化模5 型。

目前评估指标的设臵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内容不尽合理, 无法反映审判质效的真实情况,相关评估、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还需进一步反思与修正。指标评估体系中针对中级人民法 院和基层法院分别设臵了指标权重,根据综合评估可测出分 数,但针对业务庭和法官的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基层法院缺 乏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研发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审判管理认识,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审判管理 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 进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审判管理是全方位的立 体式管理, 它是法院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庭长、审判长及广大法官的共同责任。因此,广大法 官必须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审判管理的 认识,做到人人参与、个个有责,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考评、监督及制约等方式,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 判质效进行科学考核考评,对审执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 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二、量化质效考核指标,创新质效考评机制。开展质效 考评是落实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保 障。针对业务庭和法官量化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突出案件的 服判息诉率、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均衡度、上诉 率、发改率、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6 年初将全院的审判质效任务目标分解到各业务庭,由各庭制 定计划,逐月分解,责任到人。通过创新质效考评机制,调 动内力、激发活力,建立科学、操作性强的质效考评制度, 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篇7:提高法院审判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而言,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夯实司法基础,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法院工作全面、健康跨越式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一个全面进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的、法治的社会,更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农垦法院要践行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三个不动摇,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一是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对宝泉岭而言,发展是第一要务,对宝泉岭法院而言,为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是坚持稳定不动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农垦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

三是坚持服务不动摇。审判是手段,不是目的,审判的目的是推进法治宝泉岭、平安宝泉岭、和谐宝泉岭进程,努力促进官民和谐。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松懈,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一是拓宽便民渠道不松懈。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不松懈。三是重视涉诉信访不松懈。现代司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司法中立、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三个内容。司法为民是现代司法念的核心问题,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就要求法官牢牢把握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逐步认识到法院真正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农垦法院才能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威望,才能在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突出和独特的作用。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三个不含糊,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农垦法院,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做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做法官形象的模范引领者。就宝泉岭法院而言,尽管队伍整体状况是好的,但仍有极个别法官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生、冷、硬的现象还不同程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含糊。二是要加强干警党性教育不含糊。三是要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不含糊。

总之,农垦法院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和诉讼秩序,才能实现司法平衡、司法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农垦法院全面工作的跨越发展。

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这不仅是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且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法院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更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工作。

第二,法院要把统筹发展确立为农垦法院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调整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院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这一变化,主动更新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在服务方向上,要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要做到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在服务手段上,要看是否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造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做到“立足本职搞服务,服务到位不越位”。

第三,法院要把以人为本确立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高度重视司法保护;要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保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四,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的水平。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推进,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领会,我认为法院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审判职能,践行和谐司法。二是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评查机制。大力提倡以速裁、简化审、便捷立案和诉前调解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二、坚持正确的群众利益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积极推动诉讼和执行救助机制的落实,解决涉及特困群体案件诉讼和执行问题。完善便民工作机制,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开庭等做法,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进社区。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在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的同时,努力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分析研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坚持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以廉洁勤政的班子带出公正高效的法官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优化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法官服务大局、适用法律、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等能力。继续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着力培养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篇8:法院审判员工作总结范文

审判公开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要公开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媒介采访,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环节。审判公开的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一系列内容。审判公开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审判公开的目的是审判结果的公正。各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审判人员在审判工作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及客观条件的限制,审判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有些司法人员对审判公开的认识有缺陷,重视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宣判等庭审内容,而忽视立案的公开;有的对审判公开的内容不彻底,审判人员以“向上级法院的请示”、“交换的意见和看法”、“内心早已形成的结果”作为裁判的依据,使庭审流于形式;有些法庭对外公开的判决书只有一个生硬的判决结果,判决书存在不说理、说理不清楚问题;有的基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虽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媒体报道和采访,但由于法庭小,容纳的人数有限,难以落实允许公民旁听的规定和要求;有的法院对一些焦点和热点案件,常常限制记者采访和报道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审判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导致人民群众失去对法律的信仰,甚至轻视和无视法律,一次失去公平和公正的审判比违法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祸害更为严重。

针对审判公开中存在的这一系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审判公开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迫切需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使审判流程的更加公开,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使案件的执行信息更加公开,提高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正确合理的引导舆论和民意,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推动和加强人民法院的审判公开工作,使司法的公平正义真正让广大普通的人民群众看得见和感受到。

一、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进审判流程更加公开

审判流程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及执行判决和裁定必须遵循的步骤和规范,主要包括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节点。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的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系统平台可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在法院的电子展示系统上公开审判流程中各节点信息及各审判节点的期限信息,案件当事人可通过登录电子展示系统快速、准确的了解本人案件审判流程及审判期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的高清数字法庭能够通过现代多媒体音、视频技术,以更清晰的显示,向更为广泛的受众展示庭审中的各种信息,还提供远程庭审、远程作证、庭外旁听、司法监督、远程庭审观摩等功能。在开庭审活动过程中,对庭审的过程实行录音和录像,对各项审判活动进行同步记录和同步显示,控辩双方可通过影音系统公开展示证据,审判人员也可利用信息系统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庭审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可将庭审活动全过程刻录光盘,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备查或者同步上传保存到局域网上,方便案件当事人均通过内部网络调阅。随着审判工作的发展进程,审判人员可通过法庭信息平台及时录入庭审工作的同步信息,依托互联网、局域网、手机短信平台、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步推送将案件流程进展信息。另外,案件当事人还可以利用公开的法庭系统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观看庭审工作视频、通过网络与审判法官交流互动、对审判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等事项。所以,信息化促进了使审判工作流程中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结果体现在裁判文书上,裁判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载体,只有将裁判文书公开,人民群众才能看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才能看到国家的司法权在法律和理性的范围内被运用,才能够看到王子犯法是否真的与“庶民”同罪,同时,裁判文书也能够反映出审判工作过程中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审判人员是否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所以,裁判文书的公开,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廉洁,提高审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在信息化条件下,对于不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予以公布,可以是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便于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查阅和浏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外,利用信息系统公布裁判文书,可促使办案人员以严谨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案件,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改变一些法官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思想观念,提高法官证据分析和文书说理能力。同时,由于各级法院实现了联网,上级人民法院也可通网络查阅裁判文,起到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人民法院的信息化系统,使裁判文书上网更加方便和简洁,也使审判的结果结果更加公开。

三、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使案件执行信息更加公开

案件的执行作长期以来是人民法院的老大难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如果案件的被告人没有最终履行,将严重地损害了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所以,司法案件执行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需要越过最后一道围墙,对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民法院逐步实现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被运用到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的信息系统可以和金融、房产、车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诚信体系进行联通,建立在全国范围的财产信息查控系统,实现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这样就大大方便了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工作,防止其隐匿财产。人民法院也可通过信息系统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职业、家庭住址、单位名称及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情形,并依法通知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消费活动等方面进行限制,使失信被执行人感受到由于失信而处处受限。人民法院还可信息平台设置案件执行窗口,设置执行动态、执行须知、执行曝光等专栏,逐步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执行的相关信息,便于案件当事人查询。所以,人民法院的信息化,使案件的执行工作步入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便可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资源、财产等信息,从而对案件被执行人的经济活动活动及和案件执行有关的其它活动依法实施监控,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可见,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可以推动案件执行全过程的信息化,实现案件执行立案信息化、执行实施的启动工作信息化、财产调查与控制信息化、财产变价与款物交付信息化、执行裁决信息化、结案归档信息化,较好地解决案件执行这一“老大难”问题。

四、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提升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

公正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案件的审理质量、效率的高低,要通过对案件进行质效评估来衡量。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实现审判质效在定性基础上的定量管理,是案件质效评估的重要任务,可为司法决策和完善审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就颁布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在该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为各级法院开展案件质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蓝本。在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的案件管理、立案、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审判工作过程中生成的所有案件材料都实现了电子化,实现了传统审理方式向现代审理方式的转化、实现了纸质文书向电子文书的转化,这种转化,从根本上确保了信息录入的准确、及时、全面、完整,杜绝了案件信息迟录入、错录入、不录入和部分录入的情况,为案件的质效评估的高质量创造了条件,增强了审判工作质效评估体系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系统生成的审判信息、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等信息全部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了所有审判信息的网上归档,为实现自动化的审判质效评估创造了条件。这些统一的质效评估体系指标,使各地法院对审判质效的内容有了明确和统一的认识,从而使审判工作的质效评估指标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审判工作的全貌,提升了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信息化条件下,还可以将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评估和人事管理、廉政信用评价、绩效考核评估等方面工作相关联,加强了法官职业操守的监督与约束,实现了对审判法官的业务素质、业绩的数字化、网络化的综合评估与量化考核,构建起了法官廉政信用评估体系,实现了信访、举报的信息化联动处理,促进审判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为其晋职、晋级提供科学依据。

五、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有利于合理引导舆论,维护审判工作公正进行

当今社会是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信息来源渠道十分丰富,社会大众会通过新闻媒介、微信等传播途径获得大量的信息,包括一些涉及到重大刑事案件、热点刑事案件的信息,从而引起社会对司法的高度关注,这种大众对某个案件的高度专注往往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审判”与“舆论判决”。但网上信息复杂,真假难辨,虚假的信息往往引发负面的舆情,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对于媒体和民意对审判形成的舆论压力,审判人员不能因为舆情丧失了司法的基本理性,更不能让民意来决定司法的标准,应当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审判工作,在程序上做到无可挑剔、不留死角,坚决维护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人民法院可充分借助媒体和自身的数字信息平台主动发布适宜公开的案件信息,通过平台发布与案件相关的网络视频访谈直播、法官讲坛、微直播、微博等形式,强化法院和媒体、民众的信息互通,发挥法院信息平台的舆论引导功能,最大化地提高司法宣传和信息公开效能,正确地引导舆情,把网络舆论当成审判公开、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在审判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增强审判工作的的独立性,维护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平。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是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条件,能促进审判流程更加公开,能促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能促使案件执行信息更加公开,还会提升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能合理引导舆论,维护审判工作公正进行,可见,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对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对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对建设现代化法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信息化建设,终将带来一场由传统审判方式向现代审判方式的革命,为我国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摘要:审判公开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诉讼原则,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证。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智慧工程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我国迈入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文化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其对作为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审判程序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审判公开的作用尤为显著,其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的公开都具有重要意义。信息化建设能较大地促进人民法院的审判公开工作。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公开,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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