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农村
近年来“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在城市食品安全体系日趋完善之际, 农村市场是我国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 广大农村地区已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地。湖北省全省总人口为6001.7万人, 其中农村人口为3427万人, 占57.1%, 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重很大、农民收入逐步增加、农民对食品质量需求不断提高。所以, 探讨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有重要意义,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可以确保农民身体健康、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 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
1.1 农村食品生产批发零售多、小、乱
湖北农村食品加工单位和批发零售多、小、乱。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无健康证, 流动性大, 法律意思淡薄, 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差。他们运用陈旧简陋的生产设备, 使用劣质或来路不明的原料, 超量使用防腐剂、漂白剂、染色剂等。“三无食品” (无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 充斥农村市场, 散装食品或包装简陋的食品占大多数。2009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生疑似甲醇中毒事件。导致这次事件的主要是当地最大的酒经销商购进工业甲醇3.74吨, 共勾兑假酒6500公斤, 出售约3360多公斤, 主要销往五峰镇、采花乡宋家河、长乐坪镇白鹿庄等地[1]。
1.2 农村饮食业卫生不达标
部分农村饮食业的厨房内外环境差。生、熟食品时常不分开加工、存放, 使用相同的工具、容器、刀具加工生、熟食品;防蝇、防尘和保洁设施破损不全;相当部分饮食店的餐具消毒流于形式应付检查。采购和使用劣质原料或未经兽医检疫畜肉甚至死亡不明的禽、畜肉及水产品。2008年12月18日, 武穴人陆某从泔水中提取“地沟油”, 冒充食用油低价销往浠水县农村的部分小餐馆。2009年1月22日, 孝感市孝南区多处小摊点上销售村民叶某在自家灌装的假冒“云鹤牌”食盐6000多公斤[2]。
1.3 农村食品安全制度和监管不到位
到目前为止, 农村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无监督处罚权, 力量薄弱, 远远不能适应头绪多、任务重的农村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专题调查更无人过问, 有些地方农村食品卫生工作处于瘫痪状况。由于农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 工商人员的巡查的时间、次数的限制, 削弱了打击力度, 给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少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 监督力量薄弱, 人少事多, 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盲区[3]。
2 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原因
城乡差异等决定了在相当长时间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将存在, 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在大部分农村地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仍然是我国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手段。这种复杂的情况决定了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
2.1 农村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基本常识
绝大多数农民不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目录, 大部分农民在使用农药和兽药时没有农业技术人员指导, 只是凭感觉使用, 一药多用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 对打过农药的蔬菜未过休药期即采摘上市销售。蔬菜市场准入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上市前没有经过产地检测。同时, 农民的“价格优先”的消费观念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荆门47.6%的农村消费者购买过假冒伪劣食品。
2.2 农村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
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 农村居民的投诉率极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防范意识很低弱。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既不查验相关证照, 又不索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购买凭证, 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不合格食品流向农村市场。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 也很少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就助长了劣质食品的横行。消费者缺乏有关食品安全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 农村消费者解决投诉的渠道还很不畅通, 农村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
2.3 卫生行政机构监管不力
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工作由疾病控制中心负责, 但其本身并不是行政机构, 不具备执法权力;而监督机构本身无检验手段, 不但在法理上是不作为, 同时缺乏技术支撑点, 降低监督时效及科学性[4]。又因为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对失职责任追究不力, 导致相关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 并且由于农村地理位置比较偏僻, “重城区、轻农村”的监管意识一直存在于某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中, 加上执法成本较高, 少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及时主动发现问题, 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整治流于形式, 起不到监管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出现不少盲点。
3 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的对策
3.1 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问责机制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分级管理、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市政府与各乡 (镇、办事处) 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行政村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各监管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执法资源, 面向基层、重心下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5]。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制定具体的措施,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失责的人和事, 并进而成为一种制度, 乃是逐步杜绝此类问题频发的根本途径。
湖北省荆门市工商局统一制定食品经营户分类监管办法, 各工商所根据实际监管情况评定出农村食品经营户的信用等级, 按照A、B、C、D四类, 对失信C类28户和严重失信D类11户经营者实行跟踪监管, 限期改正[6]。政府要运用市场规律积极引导企业, 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转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3.2 突出农村食品监管重点
首先在生产加工环节, 针对湖北农村食品不安全的源头主要集中在“七小”即:“小食品店、小作坊、小餐馆、小肉案、小摊点、小集市、小批发行”。把农村“七小”的监管作为堵住农村食品不安全的源头, 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做好预防性审核, 对已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限期整顿规范。关闭设施、卫生条件差、质量难以保证的小作坊、打击无证的黑窝点, 规范条件比较好、质量信誉好的作坊, 并制定相应的卫生标准。
其次在流通领域, 加大整顿力度, 规范农村食品流通消费秩序。针对湖北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点多面广, 且“小、多、散、乱、差”的问题, 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加大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食品商店、小卖部、个体商贩、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等的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从根本上扭转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秩序混乱的局面。2009年1月份以来, 荆门市工商局以小批发为重点, 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大检查, 查处收缴过期变质食品1191袋、“三无”食品495公斤、假冒食用油310公斤、假冒乳饮品680件, 办理涉及食品的违法案件42起[2]。
最后在消费终端, 强化农村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小餐馆和小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农家宴的卫生监管和技术指导, 强化对农村厨师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 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在湖北省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农村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开展“拉网式”反复检查, 重点检查品种为粮、肉、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保健品、儿童食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
3.3 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推进群防群治机制创新, 针对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防范能力低的实际, 在农村农贸市场和社区街道设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 将12315、12346等食品投诉举报热线延伸到农村地区, 湖北荆门建立村级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330个。在全市农村设群众维权机构, 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 方便群众快捷、有效地进行投诉, 实现食品安全群防群治, 综合治理。
新闻媒体、文化教育、乡镇政府、卫生等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宣传食品安全,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固定的向农民群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开设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节目, 或是在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中加入食品安全知识和科学健康饮食知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展示假劣食品等。湖北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播放公开信等形式, 对假酒致人伤亡事件进行通报, 已发放宣传单35000多张, 发送短信30000多条, 县电视台每半小时滚动播出告诫群众停止饮用散装白酒的公开信息。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卫生知识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 全面提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摘要:由于湖北农村地处偏远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和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农村地区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泛滥市场、食物中毒事件频发, 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为保障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应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批发零售业, 农村饮食业, 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制度和落实监管工作, 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问责机制, 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问责机制
参考文献
[1] 唐宜贵.荆楚网http://news.qq.com/a/20090326/000678.htm 2009.3.
[2] 湖北省工商局.湖北工商剑指“七小”强化农村食品监管扫描.http://www.hubei.gov.cn/yghb/xw03c/200704/t20145.htm 2009, 9.
[3] 何俊华, 韩德军.论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体系[J].医学动物防治.2006, 22 (3) .
[4] 李建华, 吴祖秀, 冉琦, 等.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5, 12 (1) :62~66.
[5] 谢克敏.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J].地方动态, 2007, 12.
[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荆门市“六个到位”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工作http://www.sda.gov.cn/WS01/CL0005/8385.html, 2007.
相关文章:
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报告01-06
交通安全状况调查报告01-06
煤矿安全生产状况01-06
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报告01-06
食品安全状况01-06
食品安全状况评价表01-06
教学效果评价指标01-06
校园网安全状况分析01-06
安全生产状况分析报告01-06
工贸安全生产状况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