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投资模式论文范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近年来,国际资本跨国流动较为活跃,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逐步发展成活跃世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经济格局的不断调整,对国际资本流动方向、结构与规模产生了直接影响,呈现出新特点。我国应结合国际直接投资特点,优化并构建适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更好参与国际分工。
第一篇:投资模式论文范文
新股投资模式探究
【摘要】本文选取2007年、2008年、2010年沪深两市527个A股IPO样本,计算不同时期IPO的等权平均、流通市值加权平均超常收益率,评价IPO的长期市场表现,从而对新股的投资决策给予建议。
【关键词】BHAR IPO 长期市场表现 新股投资决策
一、研究背景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股票市场上IPO上市后的长期市场表现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早期的研究认为存在IPO长期弱势现象,即IPO在上市后数年内的表现弱于市场(Ritter,1991; Loughra1995)[12][13]。大多数学者将其主要原因归结于新股发行抑价,因为,新股价格在上市初期的过高估值将会伴随着长期价值的回归,有关新股上市公司的各类信息将不断披露,新股的真实价值被市场投资者发现,这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价逐步回落到真实价值水平,在此期间IPO的长期超额收益水平应低于市场的基准收益水平。
2005年1月开始实施的询价发行制度标志着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这种制度提高了市场定价效率,IPO首日溢价水平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但是IPO首日收益仍高过于国际市场的平均水平[1]。按照上面的逻辑来看,我国应该存在更明显的IPO长期弱势现象。然而,大部分学者研究结果表明中国IPO长期超额收益高于市场组合的基准水平,存在显著的长期强势现象[2-4]。
因此,很有必要对我国实施询价制度以来的IPO长期表现进行研究,一方面,发行定价制度变化后IPO投资者行为可能发生变化,从而使发行定价、上市首日收益率等表现出不同特征[5],IPO长期表现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对新股发行时期、新股上市后不同时间段的市场表现进行研究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进行新股的投资决策。
二、相关文献
Ritter(1991)较早提出IPO存在长期弱势现象,对此,传统的有效市场理论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Ritter和Welch(2002)[14]通过研究美国1980-2001年的6249个IPO样本发现,3年期买入并持有收益率(BHRs)是2216%,但是经过市场指数收益率调整后却变成-23.4%。一些经济学模型也被开发出来解释IPO长期弱势现象,如机会窗口假说、意见分歧假说和盈余管理假说等。
但是,也有学者不认同IPO长期弱势假说。Brav(1997)[13]发现,如果用BM比类似的已上市股票作参照,IPO没有表现出长期弱势。Brav(2000)[11]发现IPO长期弱势主要集中于小规模IPO,长期表现接近于市值和BM比类似的已上市股票。
由于样本的限制,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集中于核准制之前的样本,总体研究结果是IPO长期表现为强势[3-4],这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检验结果相反。也有一些研究认为我国IPO的长期表现呈现弱势特征。李蕴玮(2002)[6]发现我国IPO的长期表现不如市场,其中大盘股市场收益不如小盘股。高宁(2000)[7]也证明存在IPO长期弱势现象。还有一些研究结论介于两者之间,王美今(2000)[8]发现大多数IPO在刚上市的一段时间内走势显著弱于市场指数,但在第二年以后强于市场指数。而杨丹(2004)[9]的结论正好相反。
综上所述,中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变更致使不同市场样本区间的IPO长期表现有很大差异,而对中国实施询价制度以后的研究成果还很少,从而本文的研究更具意义。
三、研究方法
(一)衡量超常收益率的方法
要评价IPO是否存在超常收益率,需要考虑以下问题:(1)正常收益率的确定:由于市场指数具有代表性,因此选择市场收益率作为正常收益率。(2)收益率的计算方法:本文分别使用等权平均、流通市值加权平均方法来判定股票市值大小是否影响新股的长期收益。(3)单利还是复利?BHAR使用的是复利方法,而CAR使用的是单利方法。Barber(1997)[15]认为BHAR代表的持有策略更符合投资者的现实投资情形,因此使用BHAR方法衡量IPO长期收益。
其中,BHAR是全部股票的买入并持有超常收益率;bhari是第i个股票的买入并持有超常收益率;N是股票的样本数;ωi,1是市值加权平均时上市后第一个月第i个股票的市值权重;t是持有时间;Ri,t是第i个股票在上市后第t月的收益率;Rm,t是参照指标在同月的月收益率。若BHAR>0,则说明新股在上市后T个时间段整体走势强于市场,反之则弱于市场。
(二)研究时间长度的选取
股市中通常将上市时间不足半年的股票称作新股,半年到一年的股票称作次新股,上市1年以上的视作普通股票。因此,本文拟将股票上市后的三年时间作为考察期,研究股票在新股(1-26周)、次新股(27-53周)和普通股票期间(54-157周)相对市场的走势特征。
(三)IPO股票样本的选取
由表1可以看出,2007年、2008年以及2010年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市场环境。我们选取了这三年的数据进行研究,从而发现IPO公司的长期收益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
四、结果分析
(一)不同IPO时间长度的BHAR分析
由表2我们可以发现:(1)等权平均BHAR均为负数,三年整体等权重BHAR为-35.23%,这说明新股整体存在发行抑价,新股长期弱势效应是存在的。(2)对新股上市后不同时间长度而言,超常收益率在新股时期小于次新股时期,次新股时期小于普通股时期。这充分地说明了,选择新股做短期投资是不合适的。但是,这里很可能由于2007年的牛市导致整体收益率较市场收益率低,因此不能仅仅因为等权平均BHAR小于0就说新股不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另外,次新股以及普通股时期超常收益率达到30%以上,这说明我们可以在次新股时期进行投资,从而赚取更多收益。
这种现象是由于新股发行时存在较高的二级市场溢价,这可归结于投资者在估计上市公司的价值时存在不同的预期,乐观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大于平均价格,而悲观投资者却相反。最乐观的投资者将成为IPO股票的买家,此时市场的出清价格将由边际乐观投资者决定,从而使得IPO上市初期的股价偏高。但是随着上市公司信息的不断披露,投资者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投资者预期将逐渐收敛于平均水平,股票的价格将下调,从长期来看,IPO的收益率将偏低。下面对于不同IPO市场环境的区分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其中的原因。
(二)不同IPO市场环境的BHAR分析
由表3我们可以发现2007年IPO的股票超常收益率最低,2008年其次,2010年IPO股票超常收益率最高。结合表1我们可以发现:(1)在牛市的行情中,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最低。这是因为在牛市的火爆行情中,无论股票的估值是否反映真实价值,整个市场的估值都会上升,从而产生了IPO长期弱势的异象。(2)在普通的市场环境里,股票超常收益率最高。这与我们通常预期相反,因为我们通常会认为在熊市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最高,因为熊市中人们对股票估值应该降低。对此合理的解释就是,在正常的年份里,人们对于股票的估值是比较冷静和客观的,对于股票的估值比较贴近股票的真实价值,从而新股没有过高的溢价也没有过多的折价,因此在普通市场行情里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最高。(3)熊市行情里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处于牛市和普通市场行情之间。因为在中国,发行新股的公司都是经过审批的,这就相当于政府对公司的资质做了担保,使得IPO的公司在熊市里面成了避险的标的。另外,由于我国新股上市在短期的收益率通常比较高,这使得人们形成了同质化的预期,更进一步促使人们在熊市缺乏优质标的时候争相购买IPO股票。以上两点导致熊市中IPO的股票价格高于其内在价值,从而产生了长期弱势现象。
(三)不同规模IPO的长期业绩分析
由表2可知,所有时间段的流通市值加权平均超常收益率都大于平均加权超常收益率。这就说明,大盘股长期超常收益率比小盘股的长期超常收益率大。表3也说明了同样的情况。这是因为,一方面流通市值小的大多是民营企业以及高科技公司,本身就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另一方面,由于其流通市值小,便于炒作。但是长期来看,一方面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会趋于理性的回归,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信息也会越来越为投资者所了解,投资者对于公司的定价就势必会向其内在价值收敛,从而使得小盘股长期超常收益率低于大盘股的情况。
五、结论
本文利用BHAR方法,选择了不同市场环境的527家A股上市公司分别使用不同加权方式计算上市之后不同时间段的超常收益率。主要结论如下:
(1)在牛市的行情中,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最低;而在熊市行情里,IPO的股票长期超常收益率处于牛市和普通市场行情之间。
(2)流通市值加权平均超常收益率都大于平均加权超常收益率,这说明流通市值大的股票比小盘股的长期超常收益率大。
(3)超常收益率在新股时期小于次新股时期,次新股时期小于普通股时期。这说明选择新股投资时期的时候应该选择次新股的时候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最大的超额收益。
参考文献
[1]刘晓明,胡文伟.中国股票市场IPO折价实证研究[J].管理科学,2009,4.
[2]杨丹,林茂.我国IPO长期市场表现的实证研究——基于超常收益率不同测度方法的比较分析[J].会计研究,2006,11: 61-68.
[3]白仲光,张维.中国证券市场新股长期回报的实证研究[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3,5(3).
[4]刘力,李文德.中国股票市场股票首次发行长期绩效研究[J].经济科学,2001,6.
[5]邹高峰,张维,徐晓婉.中国IPO抑价的构成及影响因素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12,15(4).
[6]李蕴玮,宋军,吴冲锋.2002.考虑市值权重的IPO长期业绩研究.当代经济科学,6.
[7]陈工孟,高宁.2000.中国股票一级市场长期投资回报的实证研究.经济科学.
[8]王美今,张松.2000.中国新股弱势问题研究.经济研究,9: 49-56.
[9]杨丹.2004.新股长期价格行为实证研究——基于壳资源价值的假说和证据.财经科学,5.
[10]Brav,Alon, and PaulA. Gompers. 1997. Myth orReality? The Long-run Under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Evidence from Venture and Nonventure Capita-l backed Companies. Journal of Finance, 52: 1791~1821.
[11]Brav, Alon, ChrisGeczy, and Paul A. Gompers. 2000. Is the Abnormal Return Following Equity Issuances Anomalou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56.
[12]Loughran, Tim, and JayR. Ritter. 1995. The New Issues Puzzle. Journal of Finance, 50.
[13]Ritter, JayR. 1991. The Long-run 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Journal of Finance, 42.
[14]Ritter, JayR. and IvoWelch.2002.A Review of IPO Activity, Pricing, and Allocations. Journal ofFinance,57.
[15]Barber, Brad, and John Lyon. 1997. Detecting Long-run Abnormal Stock Returns: The Empirical Power and Specification of Test Statistic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43.
作者:彭上
第二篇:国际直接投资特点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建构
【摘要】近年来,国际资本跨国流动较为活跃,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逐步发展成活跃世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经济格局的不断调整,对国际资本流动方向、结构与规模产生了直接影响,呈现出新特点。我国应结合国际直接投资特点,优化并构建适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更好参与国际分工。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模式 构建
进入21世纪后,国际直接投资实现了快速发展,存量与流量实现了持续增加,不断发展成国际交易中的重要力量,技术、贸易都归入到国际直接投资结构的框架内,推动了世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伴随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经济合作、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新情况,尤其在投资流向、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表现明显,将对企业国际竞争力、收支平衡、经济增长等产生重大影响。
国际直接投资的现实效益
国际直接投资带来的资本对输入、输出国都将有益。国际直接投资能让输出国家的投资直接进入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国际性的生产与营销网,实现在全球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与输出国家的经济效益,为输入国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对我国来讲,它能有效解决资金储备不足的问题,借助国际直接投资去掌握技术,提升生产力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①。再者,国际直接投资也能帮助发达国家,进一步完善输入与输出循环体系,获得经济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工业布局与经济结构。
但是,还要看到外资也能冲击民族工业,破坏资源的不科学分配。而从长远来看,世界经济是有机体,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不能脱离该经济体独立运作。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参与国际经济交流,构建科学合理的输出运作机制,更有利于发挥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正面效益,更好适应未来世界经济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直接投资特点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投资与贸易自由化,在信息技术的着力推动下,促进了世界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跨国公司逐渐发展成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主导力量,国际资本流动呈现大规模趋势,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实现跨界运作,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了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劳动力资源等相关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流动,世贸组织、世界银行等开展了世界范围内的投资、技术转让、服务以及贸易等活动,实现了经济活动全球化运作。在该趋势下,当前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与投资主体多元化。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流形式与活跃因素是外国直接投资(FDI),增长速度比借贷资本输出要高,并且国内投资、世界各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国际贸易等的增长呈上升趋势,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主体②。同时,国际直接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设立的跨国公司,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处于主导地位,比如,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国际投资市场上占有优势,并且收支顺差不断扩大,成为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策源地,并且石油输出国组织以及亚洲新兴国家开始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崭露头角,开始涉及国际直接投资。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发达国家采取的对外直接投资重点是独资,积极开展并购,这样其始终处在垄断地位,比如,我国新设投资项目获得外商直接投资比例逐渐提高,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上升趋势尤为显著,达到了接近80%,原来的合资企业独资化趋势更加显著。
二是资本流向与投向出现了新变化。美国等发达国家从20世纪开始,对欧盟等国家展开大规模投资,新兴国家投资也开始出现在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展现回流趋势,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影响,市场资金常出现短缺现象。比如,2009年新兴国家市场企业并购发达国家企业金额为354亿美元,而同期发达国家并购新兴市场企业活动在下降,下滑趋势明显。
三是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实行的对外投资政策上出现一定程度松动。比如,法国大力鼓励外资企业实施投资,尤其是支持外国投资创新项目的大力实施,全面提升了法国对国外投资直接吸引力,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在新增外资项目中,研发类投资项目增幅较大,高达8%。再如,英国在2010年开始采取相关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借助外资来缓解债务压力,加快经济复苏并实现可持续增长③。
国际投资大环境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困境
平均投资规模小,效益不明显。一般来讲,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上,国企占主导地位,但是只从数量上看,则民营企业是主力军。作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这些企业都是因为伴随市场发展才逐渐接触到国际市场,对灵活使用资本市场、谋求资金方面经验稍显不足,实力也不强,需要借助已有资金、银行贷款来开展业务,在周转资金规模确定的情况下,导致中小企业实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大,并且投资效益也不明显。根据我国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实行对外直接投资均投资额度不足140万美元,因为受限于投资规模,自然在资本规模上不处于优势,投资风险增加,也就很难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获得支持,不利于企业发展④。再者,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发展中国家投资绩效指数是0.72,发达国家则高达1.11,但是我国只达到0.69,这充分说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绩效不高,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缺少核心竞争力。
对外直接投资行业集中度过高。自从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几乎涉及到全部行业,但是重点过度集中在制造业、零售业、采矿业以及批发业等附加值偏低的行业,反而对产业链要求较高的高新技术行业投资比例不高,与此同时,对投资数额要求大的服务业来讲,虽然投入多,但是投资重点集中在餐饮、外贸、交通运输以及旅游等项目上,其对附加值相对高的通信、传媒等相关行业涉及不多。这充分说明,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市场领域,处于较低层面,重点放在了低附加值产业,这不利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化发展⑤。
企业跨国并购成功率不高。尤其是最近几年来,我国实行跨国并购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势头良好,然而在并购中因为整合的不到位,容易出现并购失败。比如上汽跨国并购韩国双龙失败,损失巨大。从世界银行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实现跨国成功并购的企业比例小于15%,这与25%的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大。企业实施跨国并购,除了对外资政策、文化背景、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缺少认知与了解外,更主要的是对跨国投资资本运作、管理等方面缺少相应经验。从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情况来看,对外投资并未摆脱本土管理运作模式,只是将管理地点从国内移至国外,这易导致企业对市场反应存在滞后性,产权关系不明朗,并且管理经营落后,对国际市场规则把握不到位,即便在进行海外并购中,还存在商业或非商业的目的,这使海外直接并购成功率大打折扣⑥。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的建构
第一,政府强化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为了构建适宜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模式,政府开展了必要的规划与引导,具体来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是制定明确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战略方向。在政策导向方面,政府在对被投资国政治、文化、法律以及经济等投资环境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导向与产业政策,帮助企业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率。⑦
二是构建务实高效的信息服务系统。政府部门要从利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需要出发,建立彼此间相互联系、针对性强的对外直接投资新平台。政府相关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政府部门能获得有价值信息,并及时将信息通过信息公共服务系统,直接传达给对外直接投资者。
三是构建对外直接投资保障制度。建立对外直接投资制度,确保在发生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时,能为企业在第一时间内提供法律以及相关的政策援助,有效规避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风险。
四是进行投资合理布局,并加强监督与管理。促使政府内各不同部门实现科学的协调、沟通,避免因分工不到位、多部门审批等导致的境外投资盲点。做好投资项目的审计、把关工作,既要减少重复性环节,也要提升投资效益,完善审批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质量与效益,尤其需要注意因权力下放所导致的多头审批、重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同时,也要结合实际制定避免资金非正常外流的监管政策。加强对企业在外投资的监督与管理,定期进行审计、抽检财务运作状况,掌握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运作情况⑧。
第二,构筑科学的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体系。为构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事业的新局面,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完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立法,通过信贷、保险等杠杆措施,为企业实现对外直接投资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国际规范以及涉外经济法律体系,全面利用世贸组织法律,科学完善融资、信贷、审批、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全面提升海外相关政策的透明度,并激发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实际需要出发,制订《对外直接投资法》,科学调整对外投资方面的法律。还要从对外直接经营的方式特点出发,细分出单行法,并创建与该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比如《对外直接投资保险法》等。
第三,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与核心竞争力。首先,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企业实施对外直接投资,需要具有跨国、跨地区方面的能力,需要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具体来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是企业应大力发展有优势的产品、企业,培育企业竞争力,从市场发展变化出发创造条件,提升竞争力。二是以人才引进为抓手,提升人才配备水平。结合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现实需要,将财务、技术、营销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招聘的形式纳入到对外直接投资管理领域,实现人才聘用的全球化,发挥智力引领效用。三是全面做好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研发与市场服务工作,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能力,创建并完善企业决策与管理机制,达到国际化经营标准。
其次,提升核心竞争力。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中,受到企业数量、投资规模等方面的制约,抗风险能力不强的投资主体,积极鼓励中小型企业通过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开展跨国经营联盟,这样能有效克服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问题,能全面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实现资金与技术的优势互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企业能通过和外企开展合作,通过融资、参股等方面的路径,全面充分运用经营、技术以及生产等方面的体系,减少对外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第四,全面开展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支持力度。当前,金融对提升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针对对外直接投资,我国也出台了一些提升对外直接投资效能的政策,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所以,需要全面开展金融改革,提高支持力度。一是完善国内投资市场,建立广覆盖、高效金融系统。深化广度与深度二级金融市场,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全面丰富金融市场工具与产品,并且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竞争力强的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能充分利用债券、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二是强化政策性机构对企业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凭借优势,涉猎商业银行,可以在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能降低企业融资所需资本。三是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外汇管制制度,通过外汇政策能进一步推动对外直接投资。在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的情况下,能分步骤、选择对外跨境资本交易活动方面的限制,进行适当放宽,实现人民币项目兑换。既要创建完善与投资互动的政策,当前外汇储备较为丰厚,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应发挥好外汇储备优势,又要确保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根据需要适度放宽外汇管制,减少审批程序,让企业能获得正常运作资金⑨。
第五,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规避投资风险。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较高,不仅存在商业活动风险,有的非商业性风险对对外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直接性影响。企业缺乏对外投资方面风险研究,在风险到来时,因为实力、经验方面的不足,容易出现重大损失。所以,投资企业需要配合政府创建风险保障机制的要求,也需要对风险开展研究,创建风险预警与处理机制。为了实现科学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是从提升贸易依存度走向出发,提升在国际分工中的整体地位,实现出口贸易质的提升,形成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二是在国际直接投资市场中,科学配置人、财、物。同时,也要看到对外直接投资是战略性问题,涉及企业、国家战略,属于综合性问题,事关改革开放发展大局,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整体设计,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创对外直接投资新格局,需要政府着力推进对外直接投资。
总之,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到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成为世界多边贸易机制的重要目标,成为实现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推动力。我们在引进并高效利用外资的同时,也深入广泛参与到国际化经营中,在投资自由化中借助对外直接投资,获得更多资源并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实现对外直接投资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发挥更好的效能。当前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新特点,在当前的国际投资大环境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也存在多个方面的困境,为此,应建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实现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又好又快发展,提升竞争力。
(作者单位:长春财经学院)
【注释】
①崔凡,赵忠秀:“当前国际投资体制的新特点与中国的战略”,《国际经济评论》,2013年第2期,第108~117页。
②芮瑞:“国际投资新特点与中国利用外资战略”,《上海金融》,2002年第2期,第13~15页。
③张为付:“国际直接投资特点的历史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9年第5期,第120~127页。
④李静:“国际直接投资新特点形势下的挑战与对策”,《现代企业教育》,2009年第2期,第84~85页。
⑤熊俊:“全面认识国际投资环境的特点”,《江西社会科学》,1999年第10期,第118~120页。
⑥许杨敏:“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阶段、模式及策略研究—基于国际经验的分析”,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⑦庞彦翔:“‘走出去’战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问题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⑧张承惠,朱明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4~8页。
⑨杨长汤:“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历程、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经济研究参考》,2011年第22期,第44~51页。
责编 /许国荣(实习)
作者:高伟
第三篇:美国风电市场投资模式
美国是世界最主要的风电市场之一,也是中国重要的投资地,投资美国风电行业如何才能减少损失,规避风险?
为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的号召,中国各大新能源发电企业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之一,同时也是中国企业的重要目标市场。由于中美两国之间制度和文化的差异,在金融、法律、商业模式及运营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存在着很多的困难与风险。
2008年,美国超越德国,一度成为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第一大国。美国在风电领域破纪录的表现,确立了风电在美国新增电力生产中的主力电源位置。2009年奥巴马政府签署《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出台生产税收减免政策(简称PTC)、投资税收减免政策(简称ITC)以及美国财政部现金补贴政策,以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投资模式
公司基本投资模式(Corporate Structure)是最为基础的商业模式,项目投资人独立投资开发项目。项目投资人设立母公司与项目公司两级公司,100%控股项目公司,从而获得项目公司产生的全部税收优惠额度以及现金收益。
公司基本投资模式操作简单易行,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都相对简单,所有现金和税务收益都归项目投资人所有。然而中国投资者没有在美国开发风电项目的开发记录,难以在美国当地获得项目融资贷款;中国投资者没有赋税记录、信用记录,难以充分享受生产税收减免额度。该结构适用于美国当地有独立开发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项目投资人,中国投资者可以和美国项目投资人在项目公司层面成立合资公司,借助美国项目投资人在当地的优势推动自身发展,积累项目开发、运营经验之后,继而进行独立开发。
公司基本投资模式架构相对简单,容易操作,但是在建设初期需要项目投资人投入大量资金,此架构更适用于资金实力雄厚且开发经验丰富的项目投资人。
战略税务投资人翻转模式(Strategic Investor Flip)是税务投资人结构中最简单的模式。通常风资源良好、投资规模较大的风电项目多选择生产税收减免政策,因为风资源越好,发电量越高,战略税务投资人获得的税收减免额度越高。
然而风资源略差的项目,即容量因数低于35%的风电项目多采用投资税收减免或者现金补贴政策。这类风电项目盈利水平稍差,加速折旧之后应税收入多为负数,战略税务投资人可以利用亏损抵消其他投资收入,以此降低应税收入总额,进而减少纳税。项目投资人可以进行项目贷款,而资本金部分由项目投资人和战略税务投资人共同承担;或者不通过银行贷款,而是由战略税务投资人承担主要投资金额。根据双方资本金投资比例,确定相应股比和分红比例。
在不同时间段,项目投资人和战略税务投资人的收益分配大不相同,战略税务投资人翻转模式适用于资金短缺的项目投资人,对于项目投资人而言,资金压力较小,但是前期收益相应较少,盈利主要体现在项目运营中后期。
与战略税务投资人翻转模式有所不同,机构税务投资人出资比例相对减少,并且税务收益和现金分红并非按照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建设之前,机构税务投资人和项目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项目建成之后,机构税务投资人资金进入。通常在机构税务投资人翻转模式中,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30%-40%的投资总额。
项目运营的初始阶段现金收益全部流向项目投资人,直至项目投资人收回全部投资金额,通常是项目运营的第3-7年。继而100%现金分红流向机构税务投资人,直至项目运营到第10年左右,因此这一阶段容易造成项目投资人的现金流枯竭,资金链断裂。项目运营第11年之后,90%现金分红流向项目投资人,同时承担相应的纳税责任,而机构税务投资人保留10%的现金收益和承担相应的纳税责任。
债权股权投资模式(Debt & Equity Investment Structure)是股东出资以“股权资本”加“股东贷款”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模式。投资者将大部分资金以贷款形式作为债权进行投资,小部分资金以资本金形式注入公司作为股权投资。例如中国A公司和B公司共同开发海外项目,他们分别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C,合资公司C下设项目公司。A公司和B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分别以“大债权小股权投资模式”对合资公司C进行投资。
以A公司为例,假如A公司美国子公司以“大债权小股权投资模式”对合资公司C进行投资。合资公司C每年的售电收入,扣除每年的运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后,合资公司C先偿还A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借款本息,剩余利润再行缴纳所得税。由此合资公司C每年利税之前,都应扣除大量利息(银行贷款利息以及上级公司债权利息),从而降低纳税成本。缴纳税费之后,剩余利润股东分红。A公司的美国子公司每年收入来源是合资公司C的税后利润分配和合资公司C的还款,扣除公司运营成本和合资公司C偿还的本金之后,剩余利润和合资公司C偿还的利息部分按照联邦税率和地方税率纳税。如果A公司美国子公司不在美国进行再投资,并向中国A公司分配股息,则仍需支付10%股息预提税。
由于采用大债权小股权的模式合资公司每年要向上级公司还本付息,合资公司的税务负担降低,但是传导到A公司美国子公司。如果A公司美国子公司在美没有其他可折旧资产,利润较高,纳税较高。如果A公司美国子公司在美进行再投资,合并报表可降低利税总额,以减少赋税。因此选择该模式的投资者要谨慎评估每级公司的盈利情况,再行投资。
如何选择
目前美国现金补贴政策已经终结,而生产税收减免政策虽然继续但是是否续期尚未明朗的情况下,风电项目多选择机构税务投资人翻转模式。在该模式下项目投资人收回全部投资额后,之后数年面临现金收益的空白期。正是由于原项目投资人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困境,所以美国部分项目投资人出售在役资产以及储备项目,此时进入美国风电投资市场是否可以承担收益空白期值得深思熟虑。
其次,风电项目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有助于降低税前收入减少纳税额度,甚至造成项目运营亏损从而避税,这样有利于税务投资人合并报表因该项目投资损失,消减其他的投资收益,从而降低税前收入,达到降低纳税额度的目的。然而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合并报表,利润为负,会为中国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还要注意收益拿回中国的纳税问题,相关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重要条件包括:1)中国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的股份,2)可以获得抵免的投资通道设置的外国企业限于三层。鉴于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率和股息返还缴纳的预提税率之和高于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率,美国公司的股息不需在中国补税,实际操作中应注意遵守国家税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作者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侯晓辉 蔡菀季 苗齐 时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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