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供水安全生产检查表
供水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呼和浩特托克托春华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管网运行安全
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树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开挖施工的现象;
2、对所有管网、表井、阀门井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塌陷、井盖丢失等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3、抢险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抢险车辆及工具是否完好,有无应急抢险措施;
二、水厂运行安全
1、水厂对供水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
2、水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深井盖、蓄水池、通风帽、池盖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定期对水源、水池进行监测和评价,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
3、水厂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氯设备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深井设备是否定期巡查;检修保养维护是否及时;
三、供水水质安全
对原水、出厂水、末稍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和控制是否到位,处理工艺和水质监测是否符合水质安全的标准要求;化验药品使用、储备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四、机电设备安全
1、公司高低压电网、变压器、配电盘的运行情况;变压器、
1 配电盘警示标志、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水厂防雷设施等所有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输电线路布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厨房卫生及食品安全
1、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及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检查水厂厨房及食品的安全。
六、消防设施
1、消防设施是否齐备。
2、消除水厂消防隐患。
七、外单位施工安全检查
1、根据2016年4月5日下发《呼和浩特托克托春华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内容,进行安全检查。
八、保卫部
1,进出人员、车辆登记记录。 2,巡查记录。
第二篇:供水排水公司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1、污水处理厂、制水厂、二次加压泵站等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各项工艺都未发现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水质检测制度。供水厂出水每月委托锡林浩特市净源给排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按每月检测(检测项目共40项),所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卫生标准》GB5749-2006,同时西乌旗疾病预防控中心按季度对我公司水厂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共20项),完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GB5749-2006》。
4、对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开展了厂区内输水管线和供水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异常现象,同时加强对水厂附属设施设备及构筑物进行了检查和维护,确保水厂运行正常。
5、各个生产车间设立了各种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语。生产车间及水池分别设立防护栏杆、救生圈和警示标语,并实行专人管理;配电间内配置了防火器材和用电警示标牌,其它设备厂房也配备了各类消防器材。
6、供水厂及污水厂厂区内设有视频监控设备,污水净化厂安装了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锡盟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联网。
7、加强对进出口污水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加大对每日进出口COD、氨氮、流量、PH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频率,及时清理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内的堵塞异物,实时监测进水口污染物浓度指标,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二、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供排水水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布防,将工作措施细化到各个环节,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特殊情况有对策。
2、实行日常检查与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对供水厂、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并设立维修台帐,填写维修日志。
第三篇: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四篇:二次供水巡查表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现场检查表
供水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
地址联系电话
巡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
1、是否取得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
2、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3、是否有水质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预案。
□
4、是否在水源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
□
5、是否配备消毒清洗设备、设施。
□
6、是否有消毒清洗记录。
□
7、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
8、是否有本水质检测报告书。
供水单位负责人:卫生监督协管员: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了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为认真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形式,我司在2011年9月28日上午由崔学鹏组织进行了一次企业全面彻底的检查。
检查的内容:
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部门进行立即整改。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生产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以安全为先、高度重视、堵漏洞、查死角、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我们要对工地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认真整改、化险为夷、减少事故的发生,把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做好。
德州利美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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