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

关键词: 告知 生产

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通用14篇)

篇1: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

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

夏季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段,极易发生爆炸、触电、雷电、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及财产安全,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洋街道向辖区内企业发放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三不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培训,使员工进一步熟悉岗位工作环境和公司规章制度,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提升员工自我保护意识,为确保个人生命安全和公司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度重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镇(街道、园区)组织的企业主体责任倡议签名活动,并将夏季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真正实现企业安全责任“全覆盖”。

(三)加强生产装置(设施)器材以及防雷、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检验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的运行安全可靠。

(四)合理安排职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或缩短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时间,落实好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通风排风,防止作业人员中毒、中暑、坠落等。

(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等生产,杜绝违章作业。

(六)切实做好高温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钢瓶的防晒遮阳、降温喷淋等工作,压降相关制品的储量。

(七)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八)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各项监控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单位:新洋街道安委办

责任人(签收):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二○一二年月日

篇2: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学会火灾逃生自救常识。

2.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3.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4.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残液。

5.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6.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7.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8.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9.使用蚊香驱蚊时应当注意把点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盒子里,且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在使用电热蚊香器时也需谨慎,要注意通电时间,防止因电热器使用时间过长,烧毁电热器导致火灾事故。

10.配备必要的家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尤其是私房出租户家庭。高层建筑的居民还应配备逃生绳、手电、呼吸器等应急逃生设备。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家庭火灾的原因大多是生活用火和家用电器使用不慎或易燃可燃物品使用不当。一旦发生电器火灾或触电事故,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千万不要用水扑救电器火灾,以免发生触电事故。遇到火灾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52661119”或“119”,报警时讲清地点、燃烧物性质、有无人员被困、火势情况及报警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常熟市梅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篇3:医院公共信息告知书

近年来,全国各医院大多自行设计了本院公共信息告知书,以此来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方知情同意权以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但目前很多医院的公共信息告知书存在内容不够完善、用词不够严谨等问题。为了分析目前医院公共信息告知书用词不严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及其严重性,本期特别策划刊发了对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所属22所医院8类公共信息告知书的专题调查研究,并与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2010年制订的原始模板进行对比分析,从法律角度明确原因及意义,以期为以后制订医院公共信息告知书规范模板提供数据支撑,以便促使制订的规范模板能够达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篇4:夏季安全生产告知书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审查起诉;检察机关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履行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主要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前,向其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或由其本人阅读,并签字,以证明检察机关已告知、犯罪嫌疑人已知悉告知书文本中所载的诉讼权利义务内容。既然告知书是检察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并宣读或由其本人阅读后签字确认的,那么告知书就是一份由国家司法机关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检察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果告知书文本中存在问题,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及时加以修改。

一、告知书文本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使用的告知书,通常有题目、开头、十项诉讼权利和四项诉讼义务构成。其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告知书开头存在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头写明了“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的法律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存在的问题是,在告知书中有的权利和义务并非来自《刑事诉讼法》。例如,诉讼权利第6、10项和诉讼义务第3项中的部分内容并非全是来自《刑事诉讼法》(以下分析中会提到),而是来自其他法律或是司法解释。这个问题可以忽略吗?笔者认为,这并非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而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更应当认真对待,并加以修改。如果不加以修改,则会误导犯罪嫌疑人,也会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错误。

(二)诉讼权利告知中存在的问题

在诉讼权利第6项中,“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这项规定明显不是在赋予诉讼权利,而是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情况下要承担费用的义务。如果这项规定的存在仅是作为前述诉讼权利的补充说明或者特定情况下行使该项诉讼权利的条件,则可以括号表示,以示区分。

诉讼权利第10项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而这项诉讼权利并非来自刑事诉讼法,而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之所以要在告知书中明确区分各项诉讼权利的法律根据,一是这样做是符合我国立法实际的,我们国家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各个部门法已初具规模,不再需要———事实上早已否决的———司法实践中曾存过的类推做法;二是可以更好地理解告知书文本中所规定的来自不同法律的诉讼权利,事实上,不同法律的立法时间、目的、体系是不同的,对于分别处在不同法律的有关条款的理解上,必然是不同的。因为,无论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是学理解释,都离不开某个规定所在的具体法律位置,是需要结合上下条款,甚至整部法律来理解,而非孤立地去理解某个条款、某个规定。因此,告知书文本应重视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到底来自哪部法律哪个条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不仅如此,《刑事诉讼法》的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法实行法律监督,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有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而且还应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文本正确无误地载明诉讼权利及其来源,会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更好地理解、行使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会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自觉配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也有利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彰显检察机关工作的严肃性和權威性。

(三)诉讼义务告知中存在的问题

诉讼义务第1项内容,可以认为是总括性的规定。该项首先规定了犯罪嫌疑人“你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存在问题主要在于,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所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时,采用的是模糊办法,而未明确说明义务具体来自哪里。事实上,告知书在列举具体诉讼义务时均未写出具体法律根据。根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告知义务的内容应当来自确切的法律,而非语焉不详的“有关规定”。

在诉讼义务告知第3项中,规定了“你———应当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其中,犯罪嫌疑人签名或盖章是来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或者捺指印”在刑事诉讼法里面并没有规定,而是来自2012年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此之前的199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其讯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盖章,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相一致,而公安部在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在讯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在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其讯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更是将“(盖章)”去掉。关键问题一在于,“捺指印”,是选择项还是必须履行的规定动作?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应追溯到1957年4月1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被告人是否在笔录上捺指印问题的批复》(法研字第6866号),该批复指出,“笔录并非都要让被告人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用捺指印代替签名\盖章)”,从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关此问题的态度,应当理解为捺指印是代替措施,而非必须履行的规定动作,这一理解也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关键问题二在于,在告知书中,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除了来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否可以来自司法解释或其他机关、部门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可以,因为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涉及到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的立法,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他机关无权规定。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文本,为了表达的准确完整、让犯罪嫌疑人更易理解,通常需要对列举的诉讼权利义务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但应保障解释说明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法律条款本身规定的内涵,应当全面解释而非截取法律规定的部分内容。

二、告知书文本的修改建议

根据前文分析,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所使用的告知书文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

首先,告知书开头应将本告知书所载明的诉讼权利义务是来自哪部法律明确注明,而不应有所遗漏。考虑到告知书文本中赋予犯罪嫌疑人的“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是来自国家赔偿法而非刑事诉讼法,那么就应当将国家赔偿法在告知书文本开头注明。因此,建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费》的有关规定,你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同时,考虑到在开头写明的是这两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则需要在具体列举权利义务之时,逐项注明是根据第几条之规定。

其次,建议将诉讼权利告知第6项中“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可以更改为“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同时,应逐项注明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根据。例如,“控告、申诉及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应注明这此项诉讼权利是来自《刑事诉讼法》第十四、五十五条,《国家赔偿法》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

最后,将诉讼义务告知第3项中“或捺指引”删除;在诉讼义务第1项中,删除“及有关规定”,并将告知书中所列举的诉讼义务应逐项注明来源,至少应具体写明法律名称及其第几条规定,例如,“不得干扰作证的义务”,应注明此项义务是来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六十九、七十五条之规定;“接受讯问并在笔录上签名、按要求书写亲笔供词的义务”,应注明此项义务是来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篇5:安全生产告知书

(参考样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

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

4、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应完善企业内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5、应完善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6、企业的在用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7、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8、应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9、应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0、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

年 月 日(部门盖章)

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参考样本)

安监站: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已收到。为了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向你办郑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严格执行《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5、建立并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安全管理档案、台帐等安全管理制度。

6、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制度;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7、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8、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9、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并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并承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篇6: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将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全体学生:

一、认真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乐山师范学院关于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的通告》、《乐山师范学院假期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起哄、不留宿他人。

2、自觉遵守校园预防灾害事故的安全规定,不翻爬危险地方。

3、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不违章用火、不破坏消防设施、不损毁消防安全标志。

4、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蜡烛;不存放、不使用违禁物品;不私自校外住宿等;不施放烟花爆竹。

5、自觉遵守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规定;

6、自觉遵守其他有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规定。

7、自觉交纳假期留校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三、下列情形下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其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离校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

3、学生在假期中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学生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学生:

所在学院、班级:

原住楼幢、宿舍号:

家庭联系电话:

联系人:

篇7: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保证场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请进入站区的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进入本站时,请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教育。

二、了解、学习《进站须知》、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安全出口及逃生通道,不可堵塞消防车专用通道。

三、严禁在门站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进入生产区前,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火种(火机、香烟)、非防爆电子设备存放到火种柜,并穿防静电服和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出口处安装防火帽,不准在生产区修车、擦车、开收音机、打开车灯开关等。

五、在生产区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技术交底书,得到公司批准同意方可作业。因施工维修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确保安全后在规定的时间方可以动火施工。生产区内施工必须使用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工具。作业机具必须符合防爆标志,如无法满足防爆标志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性施工。

六、爱护消防设施,非火警情况下不要擅自启动、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当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控制室当班运行人员,服从场站人员指挥进行救援工作。如火灾处于初期,应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发现火警信号,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开展逃生自救,不要观望等待、慌乱拥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九、场站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技能,熟悉火灾应急救援程序,每年配合公司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总结工作。

告知单位: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篇8:安全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假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明确假期学生家长监护责任,形成家庭与学校安全教育合力,保证学生假日安全管理不出任何问题,特制订本监护责任告知书:

一、假期前学校已经召开全校安全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好假日内的防险工作,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

二、假期内学生的安全管理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学生外出旅游、串门等必须经家长同意;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进一步做好甲流感的防控工作;要教育学生做好防触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拐骗、防食物中毒、防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

三、严禁学生到各种水库、水塘、河湾野浴玩耍,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山林和其他火灾扑救活动,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五、家长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野外用火的规定,不烧荒、不烧堤堰、不焚烧秸秆、不带火柴、不带打火机等进入林区。严禁学生上山,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学生要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的人,不做有损于社会公德的事。

七、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上网。

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学生签字学生交回学校,一份由家长根据责任书条款,监督、管好自己的孩子。属于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规定,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放假前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交学校德育处统一存档。

班级:班主任:

家长:学生:

良庄二中

篇9:宿舍安全告知书

亲爱同学:

为了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特提示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公共居住场所,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银行卡、校园卡、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各式电脑、各类数码电器、金银首饰、手机及其它高价值物品。为保障以上财物安全,请持有贵重物品的同学到学工处宿管中心(主干道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保险柜租赁业务,租用后如贵重物品在保险柜被损坏的情况下遗失或损坏,出示相关票据后,保险公司将给予7000元以内赔偿。没有租用的同学请大家将自己贵重物品妥善存放,细心保管。对于未按要求处理的同学,如物品遗失,则责任自负。

二、要按时归寝,出入宿舍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关闭水电的习惯,夜间入睡前要检查好门窗是否锁好,特别是要防范以“串门”、“找老乡”为借口的盗贼。

三、请同学们注意用电安全,在宿舍内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电饭煲、电热杯等)。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者,将根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请同学们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如桌椅、床、衣柜及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请及时通知宿管员报修。宿管中心会定期对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进行检查,如发现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我们将对责任人按财物三倍价格进行索赔。

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

篇10: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和阻塞,确保畅通。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或违规动用明火。

6.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8.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影射物。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篇11:消防安全告知书

1、你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你部门应按照学校消防划块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相关消防工作台帐。

3、你部门应当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经常进行防火巡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不得擅自使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学生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坚决杜绝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在防火卷帘下对方杂物和“三合一”现象。

4、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积极参加保卫部门组织的消防灭火演练、疏散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5、严格落实举办大型活动申报责任,不得在校园放烟花爆竹,不得组织烛光聚会等使用明火的活动。

6、对部门负责人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学院将依法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造成群死群伤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签名:

篇12:寒假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学生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寒假,现就有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教育、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雨雪天气安全出行

1.雨雪天气要慢行,不走被大雪覆盖、路况不清的道路;不到水边玩耍、河面滑冰;路过高坡、低洼路段要绕行。

2.出行不骑自行车、电动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

3.发现同伴滑入雪坑、低洼或溺水,立即呼喊大人帮助;大人来施救前,可用竹竿、绳索等方式智慧救援,严禁下水施救。

4.参加冬令营、研学旅行等各类活动,事先知悉活动的组织者、内容、线路、安全保障等事项,不参加不合法、不安全的活动。

二、安全文明过节

5.早睡早起,小学生每天睡足10小时,不睡懒觉。

6.科学饮食,不暴饮暴食,不挑食、不偏食,不过度吃甜、咸零食;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买无证小摊小贩的食品。

7.锻炼身体,每天运动1小时;讲究卫生,主动预防流行病,生病或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家长。

8.不擅自玩烟花爆竹,不玩氢气球、商品包装中的防腐剂、干燥剂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正确使用电、气。注意室内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9.不玩弹珠枪、激光笔、弹弓、弓箭、诸葛弩、指尖陀螺等危险玩具;玩耍中不用绳索套脖子,防止面具、塑料袋(膜)套住口鼻。

10.到公众场所不拥挤,讲究通行秩序,服从指挥,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

三、坚持自学自警

11.积极乐观,多与父母、亲朋好友沟通交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2.不打架斗殴、欺凌他人,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不沉迷手机、网络,不玩色情、暴力、自残等游戏。

13.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1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篇13:安全告知书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不准乱动机械设备及危险用具、用品,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外脚手架必须系安全带;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酒后不上班、选择安全的地方休息、楼层施工不向下面乱扔东西、不疲劳工作、不带病工作、施工现场不追逐打闹;随时检查工作环境和提醒工友注意安全;

******有限公司****项目部告知人:

年月日 接受告知人(班组):

篇14:安全作业告知书

客运企业名称   客车号牌  
驾驶员姓名   行驶线路  
核定载客人 8(人) 监督投诉电话  
客运车辆、驾驶员 及旅客安全注意事项 ①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②禁止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带病车辆上路经营。
③营运客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运营,严禁改变线路行驶,严禁私自组织加班包车或窜线经营。
④客运驾驶员必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警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指挥,自觉接受广大乘客的监督,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⑤驾驶车辆时,严禁接听手机、与人闲谈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⑥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
⑦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和维护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站、车设备和他人财物者,应负赔偿责任。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要随便开启车门,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
使用方法 安全带 握紧安全带两端,插入并扣紧锁头。
安全锤 用安全锤敲打玻璃的边缘和四角,尤其是上方边缘中间处。
灭火器 拔掉保险销,手持喷管,压下压把,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逃生须知 ①前后门:紧急情况下立即开启车门,无效时使用应急开关。
②应急门:旋转手柄至开启位置,用力推开应急门。
监督举报 为了确保道路客运安全,请广大乘客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乘车过程中驾驶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现有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制止,并向所属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祝:大家旅途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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