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塔吊安装安全监理流程
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协议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协议
使用方: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XX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重庆市建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站《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原则,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的内容,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
1、 设备名称:塔吊
2、 工程名称、地点:XX,地点:XX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不到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该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列和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上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3、施工作业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内道路畅通、平整,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并有明显标志,并派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5、施工前,乙方派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6、双方在按、拆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的有关规定,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其它
使用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审 核: 编制日期:
一. 编制依据
1.1 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在 工程监理规划的总体要求,针对塔吊安装、拆除,用于大山商业楼项目工程塔吊安装、拆除旁站监理。 1.2 本方案的编制依据
1.2.1 建设部[2002]189 号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管理方法(试行)》
1.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 1.2.3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定 1.2.4 监理规范 GB350319-2000 1.2.5施工企业的《塔吊安装、拆除方案》及补充方案
二. 监理目标
2.1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塔吊安装、拆除方案》及补充方案要求,安全拆除塔吊,防止出现本工程人员伤亡,塔机设备损坏和已完幕墙工程损坏,周边近邻的安全及地下管道的压坏。 2.2 达到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三. 工程概况及特点
本项目为商业楼,建筑占地面积102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094平方米,分为1#、2#楼,每个建筑单体的首层及
二、三层为商商业裙楼,共分为地下二层,负二层层高3.6米,负一层层高4.8米,地下建筑面积13560.90平方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基础设计等级:甲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1#、2#楼两个塔楼成Z形平行布局,其中1#楼24层,2#楼19层。1#楼为3.2米层高,最大建筑高度为88.2米;2#楼为4.5,米层高,最大建筑高度为93.0米。根据现场场地及周边环境等综合因素考虑,本项目采用一台QTZ100(6513)的塔式起重机,附墙在2#楼位置。
塔机型号QTZ100(6513) , 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 暂未进场,暂未开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塔机位置2#楼位置,各附墙件高度,塔机高度110 米。 塔吊机周边环境情况。
四. 安全监理内容
1、力矩限制器
(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坯、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心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高速力矩限制器,电子型 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的实际重量度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取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装有模样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械可作下降 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
(1)、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I、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II、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领先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针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批示盘上。并批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头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III、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进,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3、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2)、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
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超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爬梯护圈
I、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II、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
I、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II、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III、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IV、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3)、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作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 (4)、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5、安装与拆卸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承包商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6、塔吊指挥
(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现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7、路基与轨道
(1)、塔吊的中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
(15T以上)>0.2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
(2)、枕木材料可作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经轨距尺寸大1200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600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3)、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4)、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三点,取其平均值)。
(5)、距轨道终端1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
(6)、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8、电气安全
(1)、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磨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2)、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补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3)、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4)、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5)、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9、多塔作业
(1)、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A、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
B、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I、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
进行监督执行。
II、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10、安装验收
(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I、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因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II、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III、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2)、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第三篇: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甲方:北京鹏盛鑫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北京办事处
为了保证在安拆过程中的施工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资质及其他证照进行审查,对乙方的安装拆卸人员发现有未成年工、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的人员进行清除,并作出罚款等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等条例,监督对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时检查乙方的交底执行情况。
4、乙方所有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向操作人员做专项技术安全交底,并下技术指导书。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进行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参与安装塔机的指挥员、司机、电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安装前,应对塔身机构、绳轮系统、传动电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有安全隐患不得安装,保险限位齐全可靠。
8、安装塔机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互换和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改动安装工艺,各种螺丝、绳卡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顶升时,上部必须保持平衡,有故障时,应先排除故障后,在进行顶升和安装,4级以上风不允许顶升。
10登高人员必须配带安装带、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装于工具袋中,不允许随便抛掷。
11、登高人员必须经过体验、身体合格方可登高。
12、全体施工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看明信号后,再进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风等恶劣气候时,一律停止作业。
14、所有安装人员绝不允许在安装拆卸塔机期间喝酒,要保持足够的睡眠,保持清醒的头脑,精力充沛,完成安装任务。
15、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专职安全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员要组织搞好班前安全活动,作好记录,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要及时进行整改、反馈、确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违背本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责任损失。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润屋●春天里工程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日期:2015年8月
1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 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监理的依据 ......................................................................................... 3 监理的工作内容 ................................................................................. 3 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 ......................................................................... 4 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 9 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9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湖南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长沙市润屋·春天里工程位于长沙市杉木冲路与刘家冲路交界处西北角。本工程地下一层,共11栋,其中地上4栋1层为商业网点,
1、
6、
9、10栋1~2层为商业网点,11栋为物管用房,
1、
3、
4、
5、
6、7栋2~17层为商业住宅,2栋1~12层为住宅,
9、10栋3~16层为住宅。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其中地下室配电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5071.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32.29平方米,住宅面积65007.96平方米,商业面积12366.79平方米,其他面积(屋顶、物管等)786.42平方米。
建设单位:湖南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质监单位: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察站; 安监单位: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施工单位: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塔吊基础情况
3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1、
2、3栋塔吊基础均采用4个人工挖孔桩,直径为0.8米,承台基础尺寸为5*5*1.35米。
3、塔吊型号和位置
塔吊选用:均采用TQ5510型塔吊,1-3栋初始安装高度分别为32.5米、27.5米、20米,按地质报告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1-3栋塔吊基础均进入卵石层约1.8米。
二、监理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承包单位提供的已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四、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
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审查的要求有: 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 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 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 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塔机使用中的班前检查制度;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 塔机按拆方案的审批等。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5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8)塔吊基础验收
按承包单位提供的已经审批的塔吊专项施工方案验收。 挖土深度,确保挖至中风化。 C30钢筋混凝土浇捣密实。
按 “施工方案”提供的基础图安置预埋件和浇捣混凝土,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提供该验收单。 基础砼浇捣前,必须同时做好塔吊的避雷接地措施。 严格控制预埋标准节的垂直度和顶面的标高。
沿塔吊基础四周设排水,表面硬化,保证塔基不受雨水浸泡。 防止不均匀沉降,会同施工单位定期观察沉降量。 9)安装和拆卸
6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参加安装、加节、拆卸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格证,必须全面理解本“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内容。 参加施工的主要人员,必须熟悉该塔吊安装、加节、拆卸施工的有关性能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安拆人员进行“装、升、拆工作交底书”的交底,并须由参加安拆人员在理解“工作交底书”内容的基础上由每个人进行签注。
现场作业区域内场地必须清理平整,道路必须坚实、无碍大型、重吨位运输车辆和汽车吊25吨)的正常行驶。
在塔身5米内设置供单台塔吊的带漏电开关功能的标准电箱。要求内能提供380伏与220伏的接、插装置、断电装置、电流过载装置。其中380伏线路可承载的额定电流为77安培,供电电压正常。 施工区域设置安全禁戒线,在塔吊拆装、加节或设置附着装置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全面检查安拆方和总包方方的“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装、加节、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拆装塔吊的各机构、各部位、机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导向轮、卡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塔吊拆装的程序详见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塔式起重机部件安拆顺序表”。
塔吊拆装程序中如遇到塔吊加(减)标准节或塔吊附着锚固的事项,则详见有关“塔吊加(减)节施工工艺及安全要求”、“塔吊的附着锚固施工工艺及安全要求”的章节。
塔吊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所有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作业。
在拆装由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塔吊拆装程序图”说明的拆装要求进行,严格把握好吊点位置。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到达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安装塔吊地,必须将大车行走、小车变幅的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撞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走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塔吊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制造灵敏有效。在塔吊非工作状态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8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安装验收合格后,报“所在地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挂牌后投入使用。
塔吊拆装时,须在现场清点塔吊全部拆散附件数量,检查其损坏情况,并合理堆放和保管,分批装车运输堆场至公司指定地点,并核销回场数量。
10)塔吊加(减)节施工工艺及安全要求: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风力在四级有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每个连接螺栓。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首次加节不宜过多,总高度应控制独立的75%以下。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下支座与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的螺栓销子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升降时,顶升卡爪就位后,应插上插销,方可继续下一步动作。 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9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塔吊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附着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使用。
7.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卸附着装置。
8.遇到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安装或拆卸附着锚固装置。 11)吊装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巡视抽查驾驶员、起重指挥的上岗证; 巡视检查是否有未执行“十不吊”和其他违章吊装情况; 检查多台塔吊作业时有否防碰撞措施; 抽查施工单位的例行维修记录。
五、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使用表;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B
1、A6表。安全监理其他补充表式: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2)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10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3、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六、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1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润屋·春天里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5年8月15日
第五篇: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2 二. 专项工程特点.........................................3 三. 监理依据..............................................3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3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4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4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发展科技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基地北起州海路,南接英伦路,西临杨高路,东靠加枫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
“新发展科技楼”位于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55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7层(局部8层)、地下1层的建筑,上部8层办公楼组成,地下一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744.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27.88平方米,地上12917平方米,建筑高度37.45米,基础采用柱下多桩承台加防水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570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75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公司 上海浦高桩基础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二 专项工程特点: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4.5m*4.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5.5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4.65m)。
2. 基础配筋Φ20@13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 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6年4月,制造许可证: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
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H=40.00m,塔身宽度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埋深D=-5.500m,基础最小厚度h=1.30m,基础最小宽度Bc=4.50m。 三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1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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