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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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精选6篇)

篇1: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来宾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东郡杯”安全生产演讲组委会,给我了这次锻炼和学习的机会。

在这人海如潮滚滚红尘的社会现实中,我们偶然走到了一起。我想请问您最需要的是什么?是金钱美女呢还是功名利禄。如果让我来回答,只有两个字:安全。它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安全既是我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去年的5月,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常态”这一新概念。“新”意味着不同以往,“常”意味着相对稳定。新常态是“国民经济的升级版”,是速度、质量、安全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是节能、环保、安全、保障、公平等一系列科学发展指标的刚性约束。面对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就是要立足于新常态的大背景、新要求,对安全生产进行新摆位、新谋划、新思考。着力构筑安全新常态,就是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就是要我们安全管理工作者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抓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落实,因为不落实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俗话说,聪明的人用别人的鲜血为自己作教训,愚蠢的人用自己的鲜血换取教训。实践证明,各项安全规范、规程及措施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规范、规程及措施的落实自然也就成了我们的保护神。在此,我们回顾一下去年发生在如皋双马化工厂的一起粉尘爆炸事故,这起事故的现场让人触目惊心,事故造成9死8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94万元。事故的同时还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事故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源于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维修人员违章作业导致的较大责任事故。这起事故的 20名责任人和一个责任单位受到了相应的处理。警钟长鸣!我们要牢记事故的惨痛教训,积极发动员工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宣战,消灭身边的“三违”行为。众多的事故警示了我们,世界万物皆有生命,安全是生命存在的有力保障,拥有安全才能拥有生命。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事故教训为戒,重视安全,珍惜生命,我们就能拒绝事故于千里之外。

抓安全生产工作贵在坚持,成在坚持。我工作中体会到,抓安全管理工作从来没有“一劳永逸”,因为我们的工作对象不是千遍一律,而是千变万化,工程项目的特征也各不一样,工种、工序众多繁杂,员工掌握的知识面程度参差不齐。我们要在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不断学习,根据不同的对象,不断创新思路,更新工作方法。不管春夏秋冬,我们要把安全装在心中;无论严寒酷暑,我们要把安全看成幸福的源泉。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我们情系安全,换来的是幸福,是社会和谐与稳定。我们关注安全,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为了我们能潇洒的走完人生路,为了我们的国家昌盛,为了我们的企业兴旺,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更为了世界上少一点悲哀、多一份欢笑。来吧朋友!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积极的行动起来,大力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让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让安全之花在美丽的如皋大地竞相开放!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张建华 2015年5月15日

篇2: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新常态”就是指由过去的状态向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的转变,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变化的时期,是一个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并行的过程。针对我国发展进入关键期,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增长进入平缓期,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总书记提出:“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工商部门面临体制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如何适应社会管理新常态,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是社会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社会治理新常态的特征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概念,治理已成为与改革、市场并驾齐驱的关键词。社会管理工作面临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由那个部门负责,以及部门协作中职责划分和责任追究等问题。当前社会治理工作具有以下新特征。

一是重视权利保护。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的职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书记指出,“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社会管理工作不是“消防救急”,只有高度重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权利,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二是坚持依法治理。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社会治理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建立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三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既要讲法治,也要讲德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期间,人们的价值观念特别是青年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四是强化基层治理。“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基层治理缺位,会造成社会问题累积发酵,损害社区的和谐稳定,并最终影响社会治理的大局。五是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互联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新领域、新内容。互联网既是社会治理的对象,也是社会治理可以利用的重要手段。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的特点,造成了网络上鱼龙混杂,网络欺诈、网络谣言、网络传销、利用网络侵犯隐私盗取公共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互联网管理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六是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重特大事故灾难、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数量居高不下。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打击传销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等大量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二是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组织编织各种名目将人诱骗至传销窝点后,往往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处于传销“金字塔”底层的参与者流落异地,血本无归,部分涉传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三是对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传销被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虽然经工商、公安等部门多年严厉打击,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屡禁不止,演变出一些新特点。

(一)异地聚集型传销

异地聚集型传销分为“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北派传销”人员以集体居住、集体活动为特征,以五级三阶制为奖金分配制度,生活环境恶劣,一般“入会费”在数千元左右,传销产品已沦为形式。在“北派传销”组织中,有时会采取变相暴力的手段,他们以招聘员工、网络交友等方式,把人骗到传销组织中后,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威胁、监视受害人直到加入或者交纳钱款。这种带有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的传销组织的危害尤其严重,受害者跳楼致死、至残的惨剧时有发生。“南派传销”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噱头,特点是“拉人头、发展下线、高额的入门费、五级三阶制、家族参与”。打着“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中部崛起”的旗号,以“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为幌子,传销理论更完善,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光盘等,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红头文件为“行业正名”,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二)名目繁多的各种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是指利用国际互联网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以“网络营销”、“网络资本运作”、“网站推广”、“连锁销售”、“网络游戏”等名义遮人耳目,通过电子邮件或腾讯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有些甚至利用微信平台发展下线开展传销活动。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限制,对于跨国网络传销,由于其注册地和服务器常在国外,在国际合作中面临诸多难题,难以有效查处。我市近年来查获的“斐梵国际”特大网络传销大案,涉及全国17省、涉案15万人,涉案资金,案值14亿元。

(三)假借直销名义搞传销

企业销售产品可以选择常见的层级批发模式或者合法的直销模式。层级批发模式是代理商以批发价购进商品后,再加价销售给下级代理商或者商场超市。直销模式是企业销售人员(直销员)口口相传,分享消费体验的方式把产品直接销售给相对固定的最终消费者,节省了中间的广告费用和批发商代理费用。《直销管理条例》对设立直销企业、划定直销区域、培训直销员以及直销产品的销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都进行了严格规定。传销组织利用群众不了解直销与传销区别的空子,就打着直销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方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么直销与传销到底有哪些区别,群众又该如何辨别呢?

一是有没有依托店铺经营。这是传销和直销一个显著的区别,直销产品的输出是通过店铺,由销售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是店铺雇佣销售员。二是产品是否物有所值。直销的产品质量都有保障的,直销通过雇佣推销员口口相传介绍产品从而大大减少了做广告的费用,也导致了解此类产品的人会比较少,但是产品会物有所值。三是是否收取入门费。传销组织人员的加入都是会收取高额的入门费,传销就是靠着无限制地发展下线人头收取入门费来维持组织的生存。四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直销企业通常让员工学习各种法律政策并要求直销从业人员合法的缴纳各种税金。而传销组织则担心自己脆弱的泡沫资金链被拆穿,甚至会截断政策信息交流途径。五是收入提成计算方式不同。直销从业人员的收入提成会根据其本人销售的绩效来决定,而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提成会根据其发展下线的人头数来计算。

四、打击传销工作的困难问题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非法传销活动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当前非法传销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打击非法传销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案件隐蔽反复,社会危害性大。近年来,网络传销案件在全国呈现出多发态势,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网络传销组织多在国外租用服务器建立网站,在国内发展会员,一有风吹草动立即转移或销毁证据,逃避检查。然后在短期内又改头换面,重新注册网站以其他名义或方式再次作案。

二是受执法手段限制,案件查处困难。工商执法部门在查处传销时,常面临着难以发现,发现了难以查处的窘境。面对网络传销组织的网络通信软件和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工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精通互联网技术的“黑客”级人才;查处传销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技术设备支持,而工商部门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难以进行有效查处。执法部门在查询涉案账户、排查资金链和调查网络传销组织体系时,难以获取网站登记注册信息、涉案会员身份信息和网站数据库等关键证据材料。

三是涉及监管部门多,联合执法的力度需要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涉及到监管部门多,除了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等监管传统聚集型传销的监管部门外,还需要其他监管部门的配合。如获取网络传销需要工信部门以及联通、电信等通讯服务商的配合;排查资金链条需要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以及支付宝等相关部门或公司的配合。另外由于网络传销有明显的跨地域性特点,执法部门与外省市间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沟通就更加困难。

四是传销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传销已由过去的“传商品”演变为纯粹的“传人头”,越来越具有非法拘禁和集资诈骗性质,有些传销组织甚至有黑恶势力参与,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五是基层防控亟待加强。个别基层组织对打击传销重视程度不够,流动人口疏于管理,城乡结合部乱搭乱建严重,出租房屋管理不善,部分群众受眼前利益驱使,将房屋出租给传销分子,导致长期聚集,屡打不绝。

五、对策建议

(一)全国性的网络传销监控体系建设

为应对网络传销在全国多发频发的态势,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建设网络传销监控体系,购臵了高端网络设备,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涉嫌传销的互联网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分流。特大型案件由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协调查处,一般性案件由原发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泰安市工商局将根据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网络传销的立案查处和案后处臵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离不开各级各成员单位间的通力配合。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各级综治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牵头负责打击传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调度工商、公安机关打传主力军,主抓涉传违法犯罪案件,调度宣传部、文明办、商务局、银监局等单位积极参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形成强大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使其做大成势。

(三)强化对传销的群防群控网络建设。要将打击传销和构建基层传销防控体系列入综治考评,以及平安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的范畴。只要社区(村)构建完善了打击传销基层防控体系,强化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加强了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畅通了摸排举报渠道,就会让传销分子在各社区(村)租不到房、骗不到人、立不住脚,扎好了社区这个“篱笆”,才能从根本上挤压传销的滋生空间,杜绝传销在我市的聚集和蔓延。要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网络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积极发动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广大居民参与到传销防控工作中来。要与各驻泰高校签订“防止传销进校园”责任书,防传禁传的知识要作为高校社会教育实践的一部分,在新生入学或毕业生离校等关键节点,搞好现场宣传答疑,引导大学生远离传销诱惑,自觉抵制传销。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集中宣传、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微博网络在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宣传工作举措、发布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犯罪手段,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积极性,提供传销违法犯罪线索,教育群众防止上当受骗,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防传销违法犯罪浓厚氛围。

篇3: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1农机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

1.1 抓住新机遇,营造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1.2 迎接新挑战,激发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发出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动员令,要求发达地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带好头、领好向,按照“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四个方面特征和“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三个实现路径,推动江苏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别强调要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这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工作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省委省政府在安排部署江苏实现五个迈上新台阶各项任务时,将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放在了第一项。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安全生产是最基本的保障,这对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挑战。国务院、江苏省政府将农机行业列为重点监管行业之一,每年都要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农机部门也必须接受这样的挑战,交出满意的答卷。

1.3 实践新要求,筑牢江苏农机化发展高级阶段的最后防线

江苏省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和农机管理服务水平位居全国领先地位。2014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比2013年增长2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江苏农机化已经在全国率先步入了高级发展阶段,“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将是当前特别是“十三五”全省农机化发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农机化越发展,农机保有量越大,农机事故发生的频率就可能越高。各级农机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适应新常态,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迎难而上,锐意创新,才能圆满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1 从落实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农机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2 从依法治理入手,提高农机安全执法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管机。加大《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确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以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不可违”,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规范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廉洁建设,有效防范渎职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3 从专项整治入手,始终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改进对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努力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实施。深化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加大暗访暗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的工作氛围。

2.4 从整合资源入手,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实体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安监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标兵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与中移动、中石化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平安农机通”“双优”加油卡的作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展示为农服务新形象。注重发挥购机补贴、跨区作业证发放、秸秆还田作业补贴、获证奖补等农机化项目资源优势,引导农机驾驶人按法律规定办理牌证,参加年度检审。

2.5 从开拓创新入手,探索研究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新举措

加强分类管理,坚持依法治机,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农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继续加强上道路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变拖“上线检测”“一年双检”和“逾检注销”等制度,逐步淘汰不合格变拖。探索优化纯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合理配置农机监理岗位,探索综合设岗模式,努力实现安全监理“一岗办结制”。加快推进农机档案管理电子化进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负担。

2.6 从强化服务入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篇4: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努尔·白克力: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是党中央专门研究能源安全问题的第一次会议,首次明确确立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会议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此次会议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前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首次制定和颁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确立了“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和“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方针,能源行业应重点推进六方面工作:

第一,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一是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要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包括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高标准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和9个煤电基地,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等。二是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巩固老油田,开发新油田,突破海上油田,大力支持低品位资源开发,建设9个千万吨级大油田。三是大力发展天然气。要按照陆地与海域并举、常规与非常规并重的原则,促进天然气储量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常规天然气、煤层气产量达到1850亿立方米和30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超过300亿立方米。四是积极发展能源替代。坚持煤基替代、生物质替代和交通替代并举的方针,到2020年,形成石油替代能力4000万吨以上。五是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储备与生产运行储备并举的储备体系。

第二,实施重大专项行动计划,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一要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实施“一挂双控”、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以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等措施。二要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包括煤电升级改造、工业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三要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第三,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供给革命。一是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业分散燃煤小锅炉、工业窑炉和煤炭散烧等用煤领域。二是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到2020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到2020年天然气主干管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三是安全发展核电。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水电,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大力发展风电,建设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积极发展分布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第四,突出重点攻关,推进能源科技革命。一是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包括9个重点创新领域和20个重点创新方向,开展相应的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二是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页岩气、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技术及新一代核电核心技术等取得重大突破。三是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四是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及能源装备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第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体制机制革命。一是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二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力争在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取得进展。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在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四是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五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战略、规划、政策、规则等制定和实施,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第六,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重点能源合作区域建设,建设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培育自由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全球能源大市场,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制定和完善全球能源治理原则,形成消费国、生产国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合作新格局。

记者: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能源行业有怎样的新变化和新特征?

努尔·白克力: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的环境和形势也出现一些新动态、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能源消费进入中低速增长期。本世纪以来,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14.6亿吨标煤增长到42.6亿吨标煤,年均增长7.9%,比上世纪最后20年的年均增速高出3.4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能源消费增速也将逐步换挡,预计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年均增速将降至3.4%左右,到2030年可能降至2.3%左右。

第二,能源消费结构进入双重更替期。世界能源发展大致经历了薪柴、煤炭和油气三个时代,并逐步向低碳能源时代迈进。目前,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高达66%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5个百分点。我国能源发展处于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期。一方面要顺应世界发展趋势,努力减少煤炭消费,增加石油、天然气的比重。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与世界同步进入低碳能源时代,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须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要达到20%左右。

第三,能源转型发展进入攻坚时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还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仍需满足人口和经济增长的合理用能需求。同时,我国单位GDP能耗和主要工业产品能耗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节能和新能源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

为确保能源科学、可持续发展,落实能源工作总要求,践行能源发展战略,我国力争在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或更早达到峰值。为实现以上目标,不仅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过快增长,还需努力实现能源系统的低碳化发展。因此,能源转型发展任务尤为艰巨。

记者: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也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研究之年。您认为今年能源行业应该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努尔·白克力: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承前启后,谋划“十三五”能源发展的关键一年,能源行业工作多、任务重,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制定能源中长期战略规划。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开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以2030年前后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为基准,拟订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统筹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重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编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煤炭、电力、油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科技装备等配套专项规划。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拟订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行动计划。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能源资源富集省区为重点,研究打造绿色能源示范带、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示范带。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能源生产消费革命试点工作。深入调研、解剖麻雀,从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主要消费地区各选择1—2个典型省(区、市)开展试点。

四是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工程。以重大工程为抓手,把中央确定的战略目标落到实处。重点研究论证西南水电开发、核电建设、分布式能源、非常规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煤炭清洁开发利用、能源领域关键技术创新、主要用能领域能源消费方式变革等重大战略性工程。

篇5:适应新常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就必须牢牢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个大逻辑。

准确认识新常态

新常态是对发展阶段的一个新的判断。205月在河南考察时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一重要表述,是中央领导首次以“新常态”描述中国经济,体现了一种“新常态思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系统阐述了新常态。12月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这是中央首次在政治局会议层面提出新常态。12月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是对APEC会议上习关于增速、结构和动力的阐述进一步的深化和系统化,是决策层对新常态最为完整和系统的解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别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 、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与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及宏观调控方式等九个方面的新变化提出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性特征。

这些趋势性变化说明,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这些趋势性变化和特征可以推出“四大转变”的结论:一是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三是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四是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准确认识新常态,必须把握好这“四大转变”。

主动适应新常态

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我们不仅要准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主动适应新常态,就要进一步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抛弃旧的片面强调增长速度、过度依赖投资拉动和资源消耗的方式方法,对GDP增速的下降要有宽容度,彻底摆脱“速度情结”、“换挡焦虑”,保持“平常心”,要探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变化了的内涵和条件,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和结构。

主动适应新常态,就要努力做到“八个更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八个更加”,即要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八个更加”是判断我们认识是否到位的基本标准,也是我们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基础。

主动适应新常态,就要有对路的方法和得力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围绕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也要使改革的举措有效转化成发展动力。要自觉遵循新常态下经济运行规律,坚决破除过去的路径依赖、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变化、工作思路上的新发展、工作路径上的新突破。

积极引领新常态

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经济工作,我们必须在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基础上,积极引领新常态。

积极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我们树立科学的新常态思维。树立新常态思维,就是要打破掣肘发展进步的“路径依赖”,放下对经济增速的纠结,深刻理解新常态下的增速换挡,是为了获得更持续、更强大的发展动力;就是要把握目前经济发展的新进展和阶段性特征,不能再用“起飞”阶段早期和中期的惯性思维去看经济增长速度,而是要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转型升级。

积极引领新常态,必须坚持发展、主动作为,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要促进“三驾马车”更均衡地拉动增长,要采取正确的消费政策,释放消费潜力,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要善于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要加紧培育新的比较优势,使出口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还要注意防控化解各类风险。

篇6: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心得体会

在发展方位上既看“时”又看“势”

所谓时,是指时局、时机、时点;所谓势,是指态势、趋势、走势。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既要注意看时,又要注重看势。

时是新常态静态属性的反映。看时,就是观察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处的时代坐标,全面把握我们面临的时机、背景、条件。应看到,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新状态、新格局、新阶段总是在不断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是此进程的一个阶段,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规律。同时应深刻认识到,新常态是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经阶段,也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深度调整、艰难复苏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的必然反映。

势是新常态动态属性的体现。看势,就是观察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处的历史坐标,准确把握其面临的变革、走向、趋势。应把握好经济发展的来势,看到在经过长期高速增长后,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虽然有所回落,但综观全球,它仍是一列快速行进的火车,对世界经济发挥着有力带动作用;把握好经济发展的大势,看到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国以低端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已难以为继,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已刻不容缓;把握好经济发展的走势,看到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的驱动力逐渐增强,大规模走出去正在发生,市场在探索产业发展方向中的力量进一步显现。

只有审时度势,把时与势有机结合起来,由表及里、由静而动,才能对新常态的发展方位了然于胸。只有审时度势,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抢抓经济发展先机,把握经济发展规律,争取经济发展的更大作为。

在发展升级上既看“形”又看“型”

所谓形,是指形状、形态、形式;所谓型,是指类别、结构、性质。不执着于形而在意于型,注重根据形的变化用心塑型,是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成功之道。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既要注意看形,又要注重看型。

形是新常态的外在表现。看形,应把握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态势,把握经济存量的规模和经济增量的变化,把握经济发展的投入产出和质量效益。

型反映新常态的内在规律。看型,应看到我国经济正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大转型。把握发展方式的转变,认清经济发展正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把握经济结构的转变,认清经济结构正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把握动力支撑的转变,认清经济发展正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改革促动、开放带动;把握增长领域的转变,认清经济发展空间正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只有把握好形,才能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经济发展保持向上向好的态势。型是经济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反映,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本质特征所在。只有自觉在塑型上下功夫、求实效,才能以新方式适应新常态、以新结构引领新常态、以新动力支撑新常态、以新业态拓展新常态,全面打造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升级版。

在发展机遇上既看“近”又看“远”

所谓近,是指眼前、近期、现在;所谓远,是指今后、长远、未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远近结合起来,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经验。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既要注意看近,又要注重看远。

正视新常态“最痛处”、解决“最难处”、争取“最好处”。看近,应正确对待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暂时困难、结构调整的“阵痛”,积极化危为机,着力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促改革,实现即期经济发展目标。

看到新常态带来更多更长远的发展机遇。看远,应深刻把握新常态下的增速换挡,有利于克服资源消耗多、效率低下、产能过剩、泡沫积聚等痼疾,为进一步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腾出空间;新常态下的结构优化,有利于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条件;新常态下的动力转换,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统筹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不断激发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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