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共14篇)
篇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驻地办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将不签发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单,或在相应细目上予以扣除。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坚持“规范计取、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合同规定确定提取标准,独立收支立帐,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和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4、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应按合同约定,同每期的工程计量一并进行,本工程合同约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为合同价款的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二、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适应的范围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2、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做、安装等费用。
3、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 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4、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5、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应急救援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
4、应急演练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 源指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或事故严重程度较高,必须从结构、环境、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等多 个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对于重大风险源的识别,根据风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重大风险源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易燃、易爆物资的存贮区;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事故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安全生产检查指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身体建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 的防护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施工单位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四、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合同文件要求,本驻地办监理的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清单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边、临口、临水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雷、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烁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具等。
3、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包括: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4、安全用电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包括: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设施。
5、施工现场维护费。施工现场维护设施包括: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的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或租赁)、维护、保养费,这些器材及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特殊季节或特殊特殊环境下的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2、应急演练费。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修改支出
1、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评估费。由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风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日常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设备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列支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 安全机构或者安全专家对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出 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4、安全生产咨询、风险评估费。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 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者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 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
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增设桥梁作业面远程监控系统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施工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 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办公用品费。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备费用。
2、雇工费。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用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他费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讲师与支付应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查核实、建设单位审批支付的程序实施。
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以当月计价施工产值为计提依据。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应由施工单位制定计量报表、计价清单,并附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使用的相关证实性书面材料。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必要时应予以追朔。
4、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支付条款,根据分包单位的投入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5、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合同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相关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应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6、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实施,当施工单位实际投入少于投标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报价时,经监理单位核实,余额部分不预支付。
篇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二十局集团石黔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铁发建新及指挥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黔高速施工总承包指挥部三分部建设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本项目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合同文件和本办法要求,为达到施工安全标准,专门用于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的费用。本办法规定使用范围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已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已计入各项单价中。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财务管理中单独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使用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第五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六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 第七条工程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原则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第八条安全措施费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执行,经项目经理审批签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指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主要包括: 1.“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泥浆池等防护、防滑等设施。2.施工现场围挡等设施。3.施工供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电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及孔洞开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不含隧道通风)。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7.防火、防爆、防台风、防尘、防毒、防雷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拦挡等措施。10.防治边、帮滑坡等措施。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12.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5.其他临边防护设备、设施。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维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计划组织的应急演练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千斤顶等。2.防洪、防塌方、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应急药品及器械。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箱,船只靠帮设备。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8.其他救援器材和设备。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包括远程监控设施)和整改支出指对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 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开挖、瓦斯隧道评估等)。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9.施工便桥安全监测、评估费用。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 指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指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必需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指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七)安全生产使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指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指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主要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安全奖励基金设置。6.安全课题研究费用支出。7.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费用。9.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的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等。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条 承包人在以下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属于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或企业管理费,均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承包人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
二、承包人为其雇员、作业人员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安全用电、支架,基坑防失稳支撑等设备;
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仓库建设;
六、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车辆购置和使用费用。第十一条 承包人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发生的费用,已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出,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第三章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 本项目应当根据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中的基本费和现场考评费的使用计划。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停工或工期延期等原因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的,可以结合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重新编制安全基本费和现场考评费调整计划。第四章附 则
篇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为促进兽药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放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日前,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24日起,农业部停止受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申请,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承接。2015年2月24日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农业部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办理进展情况及有关文件资料转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审批工作,确保不出现断档现象。农业部要求,审批标准保持“三统一”,即全国统一的兽药GMP检验验收标准、统一的尺度把握标准、统一的兽药GMP检查员遴选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专家从事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把好准入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兽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依法开展审批工作, 严格执行兽药行政审批规章制度和程序,发布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及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审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据了解,农业部将继续加强兽药行政许可下放承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切实做好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涉及地方保护、不严格审查、违规发放许可证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经向有关企业了解,这种制度安排既让企业节约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强化了地方兽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利于形成更好的市场秩序。
篇4: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关键词】核电;安全;许可证;核准
一、引言
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困扰核电发展最大的命脉,一旦发生重大核电事故,对于一个国家的核电战略将产生毁灭性的打击。从历史上来看,欧洲和美国的核电战略都曾由于核电事故造成长期停滞。美国更是因为三里岛事件,在30年时间内没有建过一座核电站,日本也为福岛核事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二、核电厂的审批流程
一个核电厂建设主要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要完成项目选址、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等;第二阶段为项目准备阶段,要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招标、主要设备订货及采购等;第三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生产准备等;第四阶段为竣工验收阶段。
三、关于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
由国家核安全局依法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就是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件,许可证件包括:(1)核设施建造许可证;(2)核设施运行许可证;(3)核设施操纵员执照;(4)其他需要批准的文件。
四、核电厂建设五个阶段的安全许可
由国家核安全局归口对核电厂从选厂、建造直至商业 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安全监督管理,使核设施的运营者遵守核安全法规、履行许可证要求的审批程序。为了发展核电和防止核污染,中国设立了国家核安全局,制订和颁布了《民用核设施管理条例》和一系列核安全法规。其中,HAF001/01《核安全许可证件的 申请和颁发》是实行核安全监怪管理和许可证的审查、评定、批准、颁发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文件。该文件规定了核电工程在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退役五个主要阶段中,都由国家核安全局归口施行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具体的审批流程如下:
1.核电厂选址阶段。厂址审批程序和要求核电厂建造申请者必须在6个月前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厂址安全内容的文件和环境影响的申请报告。《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中有要求,其要旨是评价核电厂在运行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和在该厂址的综合影响下,不致构成对职工和居民不可接受的后果。核安全局在接到申请报告后1个月内应答复是否接受申请,组织有关专家审 查该厂址并提出《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申请如获通过,申请者应将此意见书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报有关部委审批。
2.核电厂的建造阶段。建造许可证审批程序和要求核电厂建造申请者必须在核岛基础混凝土浇注前12个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建造申请书》、《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书、《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核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及《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设阶段),以供审评。只有在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建造许可证》以后,才允许营运单位开始核岛垂础混凝土浇注。
3.首次装料调试阶段。首次装料调试许可证审批程序和要求为了确定核电厂是否按认可的设计建成,是否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是否已达到要求的质量并有完整合格的质量保证记录,申请者必须在核电厂首次向堆芯装人核燃料前12个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首次装料申请书》及《核电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核电厂调试大纲》、《核电厂在役检查大纲》,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下列文件:《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电厂操作人员合格证明(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電厂营运单位事故应急计划》(首次装料前6个月)、《核电厂建造进展报告》(首次装料前6个月)、投前检查结果(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电厂装料前调 试报告》(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电厂拥有核材料许可 证的证明(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电厂运行规程清单(首次装料前1个月)、《核电厂维修大纲》(首次装料前6个月)及《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在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以后,营运单位才可以向堆芯装载首炉核燃料,进行带核反应的调试和按批准的计划提升功率进行试运行。
4.核电厂的运行阶段。运行许可证审批程序和要求为了确定核电厂试运行结果是否与设计一致、审定调试后的运行限值和条件是否符合核安全要求、检查进人运行阶段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申请者应从核电厂首次达到满功率运行之日起,经过12个月的试运行后,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三份文件:《核电厂修订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核电厂装料后调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和《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在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后,核电厂才能进人商业运行。
5.核电厂的退役阶段。退役审批程序和要求核电厂退役有三个因素:①核电厂已被确认不能满足国家核安全现行规定的要求;②核电厂已经达到设计寿命并经验证没有延长运行寿命的意义;③核电厂在经济上失去存在价值。申请者必须在核电厂开始退役活动前2年向国家核安全局 提交《核电厂开始退役申请书》。经批准后才能进行退役施工。在最终退役前,申请者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最终退役申请书》及下列三个文件:《核电 厂退役报告》、《核电厂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退役阶段)。经审定后核安全局下 达《核电厂退役批准书》。
五、结论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法令颁布后,国内核电项目也随之从项目审批制进入到了项目核准制阶段。核准制的核电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的申报、核准过程中对核电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在原项目审批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合理、高效的管理机制。
核安全局在核电厂项目的审评和监管既有相当稳定的法规强制性,也有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改善的与时俱进性,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在安全总体要求思路中处理好个别的特殊问题。为核电安全稳定的发展,做出了可靠的保障。
作者简介
篇5: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
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2.2按照全年总产值1.5%提取。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3.1.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主要设备设施;
2、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8、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9、临时防护等
10、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1、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2、1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2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6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7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8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1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2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4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6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
7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
8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管理程序
1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各部门和财务部门每月末30日前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台帐,交安质部备案。
5、财务监督
5.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5.2项目部财务、安质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6附则
6.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2本办法解释权属我单位项目部安质部,各部门执行过程对该办法的修改建议应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篇6:8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财务科必须设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科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按工程量费用总额的4%提取。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用作各安全隐患的整改,及处理各种安全事故所需,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即可从财务支出。
第四条
对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的支出要严把关口,不得滥用,确需支出的项目,必须先由生产单位提出整改项目,安全科审核后提交讨论,通过后由项目部经理签字方可支出。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的支出程序:生产单位提议——安全科审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支出。
第六条
对于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必须支出的,不需要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可直接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即可支出。
第七条
篇7:费用开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一条: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借款及其它因公临时借款,必须先到财务中心领取“借款凭证”。填好凭证后,先经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方予以借支。借款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前次借支出差返回一周内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试用人员不得预支或借支差旅费;
3、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应按规定到财务中心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一周内不办理报销手续人员的欠款,财务中心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4、出差开支标准暂时按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在各酒店、宾馆签单的人员,必须获得董事长的授权;没有获得董事长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各酒店、宾馆签单,行政中心将获授权签单人员名单及授权限额报财务中心备查;
2、各业务板块总经理签单权限为人民币600元以内,超标部分,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长批准,同时通知财务总监,方可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接待用途,主管领导加签证实,送行政中心登记,再报财务总监审核,方能报销;
4、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必须开支的,人民币200元以内须报主管领导同意,超出200元的业务招待费须经主管领导报董事长批准,方可报销;
5、业务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以现金结算,不得签单。
第三条:其他费用开支标准的审批:
1、属生产经营性质的各项费用,预算内资金人民币2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经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方能支出;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支出,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支出;
2、工程款的支出,须附上施工队完工进度的详细清单及完工的料工费的汇总表,该表须经工程队、监理、工程部签名确认,成本核算部审核,然后交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付款;
3、非经营性及预算外的一切开支,均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支出;
4、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把下月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费用统计月报报送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汇总编制资金预算,每月5日前报董事长审查;
篇8: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12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在企业承诺符合政府告知的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当场取得相关许可。此外,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
2016年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要求,在去年已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部门预审等150多项审批事项,便利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再取消10余项束缚创业创新的部门行政许可。三是采取取消或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并承担费用等方式,再清理规范192项中介服务事项。此次清理后,原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70%。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将制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四是整合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五是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尽快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同时,会议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相关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并增加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规定。以更有力有效的“放”与“管”释放企业发展和创新潜能。
篇9:游戏审批制度依然
近日,一则传闻被众多媒体提起:国务院取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的审批。随着近期游戏主机的升温,衍生出“海外主机游戏无需审批”的版本。
由于游戏机受到锁区限制,一些限制级的国外游戏将难以进入中国销售,因此这条传闻倒颇符合玩家的心理,上述消息来源于今年8月国务院的一份公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上文所引述的为其中第31条规定,项目名称为“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设定依据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的审批虽然取消了,但是该项目的另一条规定却一直有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以及进口用于批发、零售、出租等的音像制品成品,应当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审查。”第四十九条:“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此外,相关规定还指出“新闻出版总署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唯一负责网络游戏前置审批的政府部门”。“如果这条规定没有去掉,那么跟以前就没有任何变化。”游戏工委相关人士对记者说。此外,游戏运营和进口网络游戏仍需通过文化部的审批。
篇10:费用报销审批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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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审批及流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费用,是指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办公费、各项补贴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快递等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经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并审批的公司内部自制原始凭证。
2、经办人取得的原始报销凭证,若内容填写不完整;填开单位未加盖任何有效印章等,均视为无效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3、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单时,统一用黑色墨水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视为无效报单,不予受理。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董事总经理费用按实报销)。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五条: 备用金借支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审批。审批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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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备用金借支在3000元(不含3000元)以上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1500元(不含1500元)以上的,由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审批。审批流程图如下:
第七条:部门经理(不含财务经理)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由财务经理确认,并按本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财务经理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由财务总监确认,并按本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
第八条:部门总监或副总(不含财务总监)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由财务总监确认,并按本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财务总监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由董事长确认,并按本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
第九条: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实行交叉确认、交叉审批,并按本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
第三章 备用金借支程序
第十条:各部门人员为保证公务的合理需要,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支人填制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二章第五、六条规定权限报核、报批,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单,向借支人支付备用金。
第十二条: 管理部门公务较多的人员可申请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可预支保证公务合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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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起止时间、业务洽谈内容及费用预算,经部门经理确认、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出差,出差前须将出差期间的工作安排在电子公告里面发布,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工作的联络;出差人员出差工作完成后,须出具《出差工作报告》,说明出差业务洽谈内容达成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提交部门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确认签字;报销费用时须将《出差审批表》、《出差工作报告》连同费用票据粘贴在一起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否则不予报销;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亦不予报销。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第二十五条: 长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及补贴标准按公司原有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出差住宿费及补贴实行全额包干制,按公司原有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操作层员工与管理层员工一起出差时,由带班管理人员控制各项开销,不得超过按照人员的出差补贴标准,费用报销时凭发票报销。
第二十八条:报销凭据必须是出差地实际发生的票据,费用包干部分凭发票报销(发票金额大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标准报销,发票金额小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第二十九条: 出差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未超过标准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超出标准限额的,超出部分自行承担;若出差在外自行解决住宿的,可按标准的50%予以住宿补贴;无法提供正式住宿发票的出差员工,按自行解决住宿处理,但参加包括住宿、市内交通与生活费用在内的会议和由邀请方承担费用的会议,不享受任何补助。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当日有招待费发票的,当日不计算伙食补贴,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招待费发票未注明日期的,一张招待费发票视同一天发生招待费,并按张数计算扣除伙食补贴天数。
第三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出差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即算头不算尾;住宿补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第三十二条: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须事先书面或电话申请,说明理由,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改乘交通工具,否则超标费用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因长途交通票据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核实、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按票价的50%报销。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随同经理级以上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其交通工具乘坐标准可按经理级以上级别人员相应标准执行;公司员工随同总经理/董事长一同出差,原则上不予发放出差补贴和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五条:司机带车出差当天来回按每天30元补助(包括长途补贴、误餐补贴及货物搬运等补贴),超过一天按本制度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带车出差按按本制度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标准执行;其他特殊情况的补贴办法,需报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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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时,报销人必须将费用开支票据连同应酬申请报告一起粘贴,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第九章 办公费标准
第四十九条:办公费是指办公用品、印刷品及其他办公物料等项目的支出,实行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制。办公费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控制与管理。由各部门按月编制预算,经研究核准后,必须在限额内领取使用,非一次性消耗品,实行以旧换新,超支不报原则。
第五十条:各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印刷品时,需注明用途、数量、规格型号,行政办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调节使用,再确定是否购买,报行政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门执行。第五十一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领发的人员,每月需填报办公用品、印刷品的领、发、存报表,按部门分类归档,报送财务部和各有关部门。
第十章 其他费用标准
第五十二条:礼品费。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赠送客户礼品的,实行实报实销,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赠送个人、原因、处理事务内容及可能取得的效果,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个人不得私自赠送礼品。
第五十三条: 加班费。加班费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月底随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一章 附则
篇11: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审批流程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周五为付款日,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单――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或即时通讯确认)――公司出纳支付(或从预支款中采购先行支付)支付前必须给到总经理确认。
审批原则
1.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财务审核,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未得经总经理的审批出纳一律不予支付。
2.出纳必须凭由财务人员、经总经理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二、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发票),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费用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2.所有的报销均遵循“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假借他人的名义报销自己费用的行为。
3.严禁报销虚假费用的行为。
4.每办一次业务,应该填写一张报销申请单。笼统地在报销单上写上“×月”的费用,或多次业务单据分不清的,财务部不予受理。
5.所有费用开支,应“先申请、后开支、再报销”的流程,财务人员应根据预算来审核和支付。相关预算外费用在发生费用前,应该先请求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发生相关费用,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事先申请以总经理确认的日期为准。总经理外出时,或本人出差在外遇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或邮件通知得到许可后才可进行。事后应及时补充申请表,作为报销的依据。
6.关于报帐时限,费用必须在每周五报销。逾期单据,财务部将放下一周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销人自己承担。因单据不合要求,被退回按规定可以重新报销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在报销单的附件上说明“上次退回重新填列”,以区别在正常报销时限内的单据;被退回不得重新报销的,下次拿回再报销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特殊延期(如外地出差时间较长),需提出书面报告,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才可以报销。
7.跨的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15号之前填单报销,年终结算后不管何种原因均不得报销上费用。
8.大额支付款项必须使用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超过 1万元而用现金支付的,报销时必须详细说明原因,经财务审核,无正当的理由,一律退回。
9.从出纳处领取报销款时,需报销人签名确认。对于领款不方便的,需由他人代领的,本人应该出具书面代理书,指定代理领款人。由代理人在领款表上签字,无书面代理书,其他人不得代领,发放人员有权拒绝。出纳把代理书附于领款表后。财务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款项是否如实发放。
第三部分:提供原始凭证和报销单填写的要求
1.因公发生经济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对方索取原始单据(发票)。未取得原始单据或虚假的原始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时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预算报告、专项申请等附件。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与开支的内容一致。对于标有“顾客(单位)名称”的发票务必由开票人填写相应公司名称,自己补充填写为无效发票,不予受理。无“顾客名称”的发票,不需填写。另报告、申请等附件必须是经权限人员签字同意的纸质件。
3.各种类型的发票应该分开粘贴,并在粘贴单上标出共××张,金额××元。票据粘贴混乱,不注明张数、金额的单据一律退回。
4.原始单据遗失的应尽量取得了出票单位的原单据复印件并盖上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经财务部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报销单上所有内容均需完整填写,严禁用圆珠笔填写报销单、严禁涂改,报销单的“经办人”务必由本人亲笔签名,单据填写不齐全和涂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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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及零星采购开支均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具体借款程序如下:
1.借款人按预计需用金额填写《现金借款单》并签字,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
2.报财务部经理审批。
3.经总经理批准。
二.财务部出纳人员凭已签字的《现金借款单》支付现金和处理帐务,并以此催收借款。
三.员工出差返回后及零星采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及还款事宜。公司对报销单据实施严格的审核管理,具体报销审批程序如下:
1.经办人办理业务完毕,取得有效合法的报销单据,根据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填制《费用报销单》,凭证填写清楚,票据粘贴规范,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认可。
2.财务部经理严格审查报销单据,认真检查单据的合理性,必要时可通过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查证单据的准确性;确保无误,方可签字。如发现问题,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更正。
3.总经理对报销单据最后把关,可随时核实报销单据的真实、合法性。
四.差旅费报销及补助标准:车船费、住宿费按取得的车船票、住宿发票金额报销;补助费按出差到县级城市每人每天按10元补助,出差到市级以上城市每人每天按15元补助。
五.员工借款实行逐笔结清的方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员工借款不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一律视为挪用公款,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六.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篇13:浅议企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一,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一是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 企业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主要指三个方面, 即全过程的控制, 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全员控制, 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全要素控制, 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 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 应实施重点控制, 严格审批。二是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 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 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 必须进行事前审批。三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 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四是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 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 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
第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 , 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 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 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 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 (控制) 权。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提高审批质量。二是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 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 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 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 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账或报账。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 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 先审批后审核, 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 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 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 笔者认为, 在设计审批程序时, 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 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三是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四是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 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第三,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一是“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 (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 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 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 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 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二是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 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 (分管领导) 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 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 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 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 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 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 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 可以提高审批质量。三是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企业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 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 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 分管领导后审, 有的企业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企业实行分管领导先审, 单位负责人后审等。四是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 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 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 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篇14: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
欣雨费用支出及资金支付审批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有关费用开支管理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理、有效,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提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四川省欣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欣雨)第三条 费用支出管理及报销原则
一、费用报销必须按制度要求办理相关申请、合同审核、询价比价、预算审核等相关手续。
二、在审核报销费用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及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项,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原始单据必须用胶水粘贴;不符合要求的财务部予以退还。
四、公司各部门必须将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须按相关规定履行预算外审批手续。
五、公司日常费用实行年初预算、总额控制、分级管理、逐级审批。
六、公司日常经营费用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归口管理。
七、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办公室装饰装修以及设备设施购置等支出必须由使用部门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包括可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等),资本性支出都必须经过董事长的审批后,方可支付执行。第四条 费用支出报销审批权限及流程
1、个人借支(<2万元)、日常费用(<1万元)、外协成本(<5万元)、税金等费用
经办人 → 部门(项目)经理 → 欣雨财务部→ 欣雨总经理
欣雨报销制度
(二)发票上付款单位一定要写全称。
(三)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准确完整,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四)发票须加盖出票方的发票专用章,开票人姓名和开票的日期必须填列完整,(五)发票必须印有国家或地方税务机关的发票(收据)监制章。
三、报销审批手续必须完整:费用报销时须判断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日常费用报销原则上须在费用发生后20日内报销;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第七条 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一、个人借款:
1、借款范围:个人借款只能用于因公业务并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因私人事务借款。
2、借款审批权限和流程:按《费用审批权限表》办理。
3、借款人对所借款项必须公款公用,不得挪用公款。
4、借款超过10000元的,必须提前一天到财务部预约,以便财务部安排资金。
5、因公事务结束后需按报销规定在费用发生后15日内冲账;(并在报销单右上角注明需冲销的借款金额)如不能按期结清的,须向公司财务负责说明,否则从经办人次月工资中扣除。
6、财务部应及时督促,清理分类暂借款。
二、提现
出纳员提取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应填写用款申请单,经财务部审核后,出纳员方可提取现金。
三、内部资金调度
公司内部资金调度指公司开户的各银行间的资金调度,由财务部负责资金调度管理的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用款申请单,经财务部审核后方可办理。
四、领导外出时款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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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送货后,由收货人签名确认,综合部负责人签名确认,供应商签名确认,一联存根,一联记账,一联客户。
(三)办公用品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办公用品保管人需登记办公用品台账,(使用人需要在台账上签字)定期盘点库存办公用品,财务部可不定期抽查、监督。
(四)办公用品如为信息设备(如u盘、键盘或鼠标等)由各部门申请向综合部,再由综合部统一购买,财务部监督验收。(采购中,财务部门必须做好询价工作)
(五)综合部须每月编制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清单,办公用品领用清单交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综合部负责保管齐全。
四、市内交通费
(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下只能报销公交车费,如遇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批示后方可报销的士费;日常市内外出不得报销个人餐费。(含因业务外出市内考察)
(二)报销时,需附《公交车票费用报销明细单》(见附件),将乘车日期、办理业务的内容、起始地、目的地、金额等填写齐全(此费用可以一个月报销一次)。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出租车使用表》上写明业务内容,起始地,目的地,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五、薪酬福利费
(一)公司本部每月工资发放表由综合部编制,按《费用审批权限表》完成审批后方可发放。(二)工资的调整、除工资外的其他薪酬福利、员工离职的结算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六、机动车费
(一)车辆的使用维修理:由公司指定维修点,需要维修的车辆到点维修与日常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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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6、乘坐出租车,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报销;
7、费用报销时需填写《出租车使用登记表》。
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综合部根据公司现有资产、设备提出调拨或购买意见,报总经理批示,再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购买,并建立资产明细账,详细登记资产的购入、使用情况。报销时需将经审批的申请单及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单后,作为报销凭证。
十一、修理费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修理统一负责,一次性修理费用500元以上需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费用按照一般程序审批报销
十二、外协成本费用
外协加工成本费用支付,财务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无合同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十三、利息费
由英黎公司代垫付的日常费用的等款项,暂按年10%计息(实际根据双方可调整),年末双方对账后,一次支付利息费。第九条 结算规定
(一)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即可在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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