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关键词: 录取 招收 复试 研究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共7篇)

篇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顺利进行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符合要求择优录取。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和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本院复试分数线。对于统考上线考生充足的学院,按照复试人数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比不低于1.2:1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统考上线考生不足的学院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单独考试考生和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确定,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执行;

三、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办法,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细则,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各学院须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各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为: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其他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细则;

3、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4、负责审查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的组织审查情况;

5、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本学院综合面试要求,外语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奖学金档次及录取类别,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负责有关调剂事宜。专家复试小组:

1、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必须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各学院应选择环境良好的复试场地,参加复试专家要求着装整齐,在面试过程中应关闭手机,不得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2、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3、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1、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组员需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按照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对应栏内进行记录,同时收取复试费80元/生。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记录表相应位臵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复试情况表;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收回。

五、确定复试人选

各学院按类别(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确定复试人选,招生人数的计算包括推免生、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

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制定复试人选确定办法,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相应栏内填写是否合格并签字。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0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七、复试通知

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应及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同时分别以学院网站发布、张榜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方法、复试要求和复试安排等复试相关信息;对于路途较远的考生,招生学院应尽可能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尽快将复试结果通知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通知考生及时参加调剂。

八、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各学院须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二部分:(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专业课考试科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均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和听力测试。主考教师须由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如各学院有困难,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协助。各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每位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核其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面试考生打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5)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学院实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6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40%的比例给出综合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该项工作由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九、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破格条件(1)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名列前茅,某一单科略低(5分之内);(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3)科研潜质较强。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未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一律不得通知破格考生参加复试。

十、录取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下达的奖学金指标数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整个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1、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

2、复试符合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本院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3、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符合申请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可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5、复试阶段材料须交研究生招办存档备查,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6、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7、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要求,国防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均为委托培养生,其硕士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两年(必须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再以军队干部身份申请返校学习。

8、凡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定向研究生。

10、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

十一、关于调剂录取

1、我校一律不接收各类型的校外调剂转入。

2、学院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

3、学术型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进行学院内部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上线考生不足的学院,可按照缺额的50%从院内学术型进行调剂,剩余名额学校收回,统筹分配。

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分数线。⑵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院复试。

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如果已经参加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效,只需参加调入专业的综合面试即可,复试达到要求方可录取。

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享受前1.5学年奖学金。

4、调剂转出

调剂转出考生的基本条件为: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⑵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⑶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复试要求的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允许调剂。转出程序:

(1)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资料,联系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4)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书或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的公函,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寄出所需报考材料;

(5)招生单位最后审查。

同时,调剂转出考生必须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有关信息。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另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6、各学院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必要的笔试科目及内容)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复试办法的相关内容自行制定,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无论笔试、面试,操作过程都必须规范,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毕业年限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8、加强对参加面试考生的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要提供面试等待室。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面试等待室。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允许再次进入等待室。

9、若设有多个面试小组,学院不得提前将考生划分小组。待考生到达面试等待室后,当场确定面试组。

十三、其他相关工作

1、国防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所在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2、航奖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根据国家政策,复试录取时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 4月2 日

篇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 2013-04-06 09:13:32| 作者: |

为保障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一、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 组长:王耀中 郑健龙 副组长:杨伟军 谈传生

2、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复试和录取情况 组长:谈传生

副组长:齐路良 曾胜 周旭民 管德清 刘兴旺 监察电话:0731-85258529 0731-82309678

3、学院于4月9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4、复试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综合面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由学院按学校规定负责确定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等,并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调剂 对于一志愿上线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学院,校外调剂名额上限数为该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相关学院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校外调剂及在以上上限范围内校外调剂的具体总人数。学院根据此调剂名额数和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招生专业校外调剂名额,原则上要考虑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确保各专业之间的平衡,一志愿上线人数最多的专业校外调剂名额不超过学院确定校外调剂名额总数的30%。学院将各招生专业分配的校外调剂名额数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1:2.0的比例在我校公布的调剂截止时间前按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优先调剂985、211高校的考生。但需经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经考生本人网上确认后,确定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只进行一次校外调剂复试。

部分专业在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确定复试考生人选。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招生缺额信息,优先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调剂复试。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校内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且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填写后于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专业缺额数,按交表先后顺序(交表时间及排序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公布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校内调剂考生以一志愿考生身份参加复试和排名。

校内调剂结束后,再次确定相关专业招生缺额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原则上按缺额数的2.0倍择优调剂报考外校的上线考生:在我校公布的调剂截止时间前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调剂985、211高校的考生。考生上网查询所报专业的有关信息并确定调剂事宜;有关调剂工作全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后,需要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和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第一次校外调剂结束后,未完成的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门类或领域《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以下简称A区复试分数线),且成绩符合调剂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领域); 3.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时内填报两个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和志愿二优先级是相同的;

我校的调剂政策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栏目中的“调剂政策”、“调剂信息”、“信息发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后,考生应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联系并申请办理调取考试试卷手续。

(4)我校将向拟录取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发出调阅试卷的“公函”;(5)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函”,通过机要文件交寄的方式向我校寄出考试试卷;

(6)我校收到调剂考生考试试卷后,做最后审核;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调剂单位未收到考生考试试卷将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将于2013年4月12-14日在金盆岭校区进行。

各学院于4月10日以前与第一志愿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联系,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通知。

推荐免试生也应与相关学院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4月10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四、资格审查1、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岭校区体育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办理。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注:资格审查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取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3、4月13日上午8:00考生到专业学院报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文档下载里下载(网址: http://)。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五、复试主要方式

1、复试主要由: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组成。

(1)笔试:A、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B、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

(2)综合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和英语听力, 满分为100分.其中:

a.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满分为80分;

b.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20分。

2、要求:

(1)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附件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

(2)学院在复试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内容和评分规则,以便统一标准。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和试卷密封及评阅试卷工作,复试试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

(4)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六、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50%+综合面试成绩(100)×50%.总成绩=a×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b×复试成绩 其中a、b为初试和复试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70、0.30;

综合面试成绩含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其中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80%,听力测试成绩占20%。

说明:(1)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并填报《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全额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符合录取最低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考生身份进行排名),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分专业考生总成绩拟录取排名名单于4月1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表格样式见附件2)。

3、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即向考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各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4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时间为7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经政审合格后,于6月15日前学生档案和汇总表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档案室,并将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根据人事档案转入情况最终确定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费)。

(1)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凭“调档函”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院重新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未按规定时间寄达本校的将取消“非定向”,改为“自筹经费”。(2)拟录取为“委培”的考生,不调取档案,但须由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委培协议;委培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委培协议,在4月20日前将签订的委培协议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调剂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报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20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和调剂申请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调取考试试卷等调剂手续。

八、体检

4月12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上午7:0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培养费收费标准和缴款时间

1、根据考生录取类别按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的最终相关规定执行。

2、在入学报到时必须交清第一年的培养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1、学院在复试前印制好“调档函”(调档函样式见附件3)。“调档函”编码为七位数,1、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3、4位为学院代码,5、6、7位为序号; 2、4月10日上午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笔试考场安排:与初试考试考场相同,每个考场安排30人并安排2名教师监考。考试教室均安排在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学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考生人数确定各学院所需考试教室数,各学院具体确定每个考试教室参考考生名单和监考教师名单,并于考前一天布置好考场。各学院在4月12日前将考场安排情况表及各考场监考教师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研究生招生办将进行巡考;

4、答卷的整理和装订:复试笔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按照考生编号顺序(小号在上)每30份答卷整理好后交考务办公室。研招办负责组织答卷的装订、评卷、登分工作。

5、学院组织英语听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和评卷工作,并将考试及评卷时间、地点提前2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招生办选派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及评卷的监督和登分工作。成绩登分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6、4月18日下午前学院务必将《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见附件2)7、4月18日以前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复试信息表》和有关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4月18日前将已考完并评阅的英语听力试卷、同等学力加试试卷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9、应届毕业生须认真学好后续课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等,不能如期毕业者将不予录取。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

附件: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

2、《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

3、调档函样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文件附件:: ·附件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2: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xls

·附件3:调档函样式.doc

篇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保障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院(系)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组织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面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笔试、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组织要求执行,做好安全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应负责认真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向考生解释、回复。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传播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医学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可以酌情扩大复试比例。各院(系)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南京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细则。

篇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命题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6号】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内蒙古大学招收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命题命题工作办法》。招生单位自命题包括初试试题和复试试题。

一、组织工作

1.招生单位自命题或联合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命题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位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2.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命题人员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3.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第二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日、俄语种的试题,招生单位可自行命题,也可选用统考试题。1

4.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内蒙古大学单独考试初试试题与统考试题为同一套试题,不单独命题。

5.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具体要求

1.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2.相近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试题难度要尽量保持一致。

3.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避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图表和资料须在试卷中提供。

4.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试题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学门类第三单元自命题卷面满分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卷面满分为200分。其他业务课试题卷面的满分均为150分。

5.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卷上注明。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初试中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7.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出现任何差错。试卷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查。内容审核由科目命题小组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形式审查由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核对科目名称及代码,核对题号、题分和总分。审核后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须分别封装,交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分别妥善保管。

8.命题工作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完成,命题人员不

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9.每科试卷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正题(A卷)和副题(B卷)两套以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10.试卷样式须使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命题纸样式,一律使用B5纸,每页须标清页号及总页数。

11.学院(中心)于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9:30—11:30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交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受命题教师直接交题。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内蒙古大学命题教师保密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开考前属国家机密,命题教师是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为严格做好试题及答案的保密工作,为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本人做出以下守信承诺:

1、在命题之后至阅卷期间,对试题和答案、评分标准内容严格保密。不宣传自己是命题教师,对任何考生不做辅导和答疑,不变相泄漏与考题有关的内容。

2、命题内容符合该考试科目的要求,题意明确,没有技术上和政治上的错误。

3、试题上交后,应马上销毁所有的命题草纸及电子文档,不保留副本。

4、当年无亲属参加本命题科目的考试。

5、若违反该承诺,须承担相应的处罚,处罚办法如下:

(1)命题教师属于应回避命题和阅卷工作却隐瞒不报的;严重违反评卷管理规定,将试卷带出阅卷现场或将非阅卷人带入阅卷现场的;无视阅卷原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相应的行政处分。

(2)违反命题保密工作规定,造成试题及评分标准丢失或泄密,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命题存在严重失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分别按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命题科目代码及名称:

承诺人:

年月日

篇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招收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各位考生: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2015考研复试安排已经公布,凯程考研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各位报考该校的同学应详细阅读下文,做好充分准备,预祝大家顺利赢取复试,取得理想的成绩!

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与办法

1、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50%。

3、我园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园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含复试)、录取工作。

4、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各研究中心具体实施。各专业由5位以上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5、复试要有记录和评语,应给出成绩以及是否拟录取等意见,并完整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表(由研究生部统一发放)。

6、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7、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100分)英语一

(满分=100分)专业科目

(满分=150分)总分

植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生物工程

≥45

≥45

≥75

≥28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6 ≥36 ≥54 ≥275

说明:

1、达到学术型(植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复试分数线的学术型考生复试时可调剂至专业学位(生物工程)复试录取;达到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专业学位考生按专业学位复试录取,不得调剂至学术型复试录取;

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资料获取、课程辅导咨询凯程老师

2、报考“生物学”一级学科(植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考生,可在这三个专业内跨专业选择报考导师;

3、所有复试考生到报考导师所在研究中心进行面试。

4、所有参加本次复试考生须于2015年3月27日前完成复试综合测试(网上完成),具体办法及流程见“复试通告”-附件1。

5、凡符合上述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差额复试,我们将采取我园网页(http:///rcpy/zs/)张榜公布(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准考证号)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不再另外邮寄复试通知书。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及时从我园网站下载《2015年报考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见“复试通告”-附件2)、《中科院华南植物园考生政治审查表》(见“复试通告”-附件4),并认真填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笔试、业务能力与外语等综合素质口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业务能力与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考核以下方面知识:①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②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③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应变反应能力;⑤表达能力;⑥研究兴趣;⑦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业务素质复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其中笔试20%,业务能力50%(含实验环节20%)。

2、英语复试:英语复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计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测试考生悟性、个性、亲和力、人生观、思想政治品德、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情况。该考核与业务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复试计分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三)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由我园统一组织,于复试阶段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做常规项检查。防止和杜绝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调剂

所有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但不能参加我园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其它院校,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由我园研招办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同意接受函及考生本人申请(须有考生本人签名)协助调剂,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放弃调剂。我园提供“报考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五、录取

1、由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

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资料获取、课程辅导咨询凯程老师

50%。

复试成绩=笔试20% + 英语(口语+听力)20% +综合素质10%+业务能力50%(含实验环节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篇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CET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5.报考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4 年(200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5.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3)报考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300),本科专业应为城市规划,且本科毕业学校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为合格的院校。

(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日期

2013年1月5-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

(http://yz.tongji.edu.cn)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对于纳入资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都可以获得助研的资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获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工程管理硕士、MBA、MPA、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生物学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四十。我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规模和推免生数为我校2012年招生数,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和各院系的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会计硕士(125300)、金融硕士(025100)不接收推免生。生物工程(085238),只招收推免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生源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http://yz.tongji.edu.cn,http://zyxw.tongji.edu.cn(有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信息)。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944传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

篇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颁发的《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科学硕士: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150分)不低于95;

专业硕士: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100分)部低于50分,单科(150分)不低于90分。

三、复试时间

时间

3月22日

具 体 安 排考生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心理状况调查。地点前进楼

8:30-11:00

406(科硕)

408(专硕)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复试费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具体地点见电气院楼202门口公布通知。

3月22日

8:30-11:00

14:30-17:00

3月23日

14:00-16:30

3月24日

8:20-9:00

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具体考场见学校通知。

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身份证到电气学院报到面试,9点以后未报到的考生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报到地点:院楼202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其中第一项为必带材料)

3月24日9:00-12:00

13:00-17:30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有所有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应届生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得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具体地点在电气院大厅公布

3月22-25日

8:00-11:30

14:30-17:00

体检,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考生到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50元。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南校区医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学校统一放音。考生自带2B铅笔。

3、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2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10分用于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作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规则

1、每个硕士点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五人及以上组成,由各系领导或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长。

2、面试按名单顺序进行。电气工程专业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分组面试。

3、英语口试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

4、面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保存备查。

5、面试评分满分为12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六、调剂

本院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调剂,本院专业之间可调剂。工作程序:1.院内调剂:

(1)愿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必须在3月18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备案。(2)考生可选择参加原报考专业或调剂专业的复试面试。选择参加调剂专业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报考专业的录取,优先在调剂专业内录取。

(3)在原报考专业复试面试并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按照先原专业后调剂专业进行录取。

2.考生跨学院申请调剂复试的,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

七、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术型硕士(分专业)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各专业报考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2)其次按调剂志愿确定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3)最后按服从学院调剂的学术型硕士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学位硕士(分专业)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名单。(2)其次按调剂志愿录取专业学位硕士考生。(3)再按服从学院调剂的专业型硕士确定录取名单。

(3)最后录取达到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学术型硕士录取,选择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志愿的考生。

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3、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提交调剂志愿或在征求志愿时没有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参加2012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占招生计划指标。

6、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生源为“985”、“ 211”高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且生

源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若初试总分仍相同,则按初试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的分数排序。

7、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8、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9、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八、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九、其他事项

(一)体检

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档函发放

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三)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6月通过EMS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请在发放之前在招生系统内修改好本人的邮寄地址,以保证录取通知书的准确到达。如自取的考生请在复试面试的时候在学院备注。具体修改地址的时间见我校研招网通知。

(四)学校6月份开始申请住宿,具体通知见学校研招网和学工部的通知。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地址: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室(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731-88822252传真:0731-88821239邮箱: 350996392@qq.com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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