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主题征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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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主题征文600字(精选5篇)

篇1:我最喜欢的书主题征文600字

有很多关于读书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篇2:我最喜欢的书主题征文600字

文中的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肥大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百年不换的黑马甲和一条腰身宽大的棕色裤子,还系着一个红色的小领结。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十分爱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由着他。有一次,他们钓到了一条鱼,当父亲准备做烤鱼吃的时候,儿子觉得这条鱼十分可怜,请求爸爸把鱼放回湖中,父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还有一次,父亲和儿子觉得小狗不听话,把小狗卖了,但后来,儿子又十分想念小狗,父亲就立刻把小狗买了回来。

这本书讲的都只是生活中的小事,但让我看到了感天动地的父子情。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他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十分爱着自己的孩子。在生活中,爸爸只要有空就陪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比如暑假,爸爸会陪我一起游泳;周末,爸爸会陪我打篮球;平时,爸爸会陪我下棋。当然,在一些节假日,我会陪着爸爸做他最喜欢的事情——钓鱼。

篇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这本书既是《窗边的小豆豆》男生版,又是《大头儿子》的升级版,你们说,这样的书是不是很特别呢?既然特别,那内容肯定也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角色,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苏多,个子跟马鸣加一般高,看上去很可爱;周密,个子高高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很帅,可能是因为个子太高大,看起来总像马鸣加班上的留级生;丁转转,喜欢吃巧克力和巧克力饼干,他只要闻到巧克力的味道就会兴奋的原地转圈。

这本书里面主要是介绍了马鸣加童年时候的点点滴滴,马鸣加跟我们一样,有时候,马鸣加非常的幸运,有时候非常的倒霉,还有的时候非常的难过,这一本书就介绍了马鸣加的倒霉事件。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的一篇就是《植物园的厕所》,为什么说这一篇好玩呢?让我来慢慢跟你们讲:马鸣加他们班要去春游,去植物园,马鸣加和妈妈买了很多很多的零食,马鸣加在集合的时候,还有坐车的时候一直在吃零食,终于,在下车的时候已经把零食吃完了,这下好了,零食吃完了,马鸣加也完了,马鸣加的肚子痛的不得了,老师让丁转转陪马鸣加去上一个厕所,等马鸣加上完厕所了,肚子不疼了,马鸣加正准备和同学们玩,这时,只听老师一吹哨,集合了,在回家的车上,同学们都谈论着自己记得的植物等等,马鸣加记得什么呢?马鸣加只记得植物园里的厕所。

篇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篇5:我最喜欢的书日记600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可乐、橙橙、何毛毛和罗利。罗利是一只黑猫,它是一只很特别的猫,它会说人话。可乐是一个容易写错别字的男孩,他和橙橙、何毛毛是同班同学。橙橙是一个爱臭美的女孩,用可乐的话说她就像一个小麻雀,整天就喜欢和别的女孩聚在一起说话。可乐写的错别字非常多,错别字成堆,简直到了写一个错一个字的地步。

可乐一听老师讲同音字是怎样区分的,就头晕。可不,这一次听着听着可乐就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来到了一个错别字王国。到了这个王国他就发现自己没有了影子,一位年爷爷告诉他,他的影子就在这个王国里,年爷爷还给了他一个通行证,他就可以通过一个个镇,找到影子。到了王国,他发现,国王喜欢写错别字,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黄纱巷”写成“黄沙巷”;把“沉默村”写成了“沉没村”;把“吃一惊村”写成“吃一斤村”;“百万雄师”写出来“百万雄狮”......总之弄了不少麻烦。见了国王,可乐才突然知道了,记起来了,原来国王就是自己的影子,那些错别字,就是自己以前写过的。

经过这次历险,可乐决定改掉写错别字这个坏习惯,做个好孩子。

可乐经常写错别字,是因为他很粗心。我有时也会写出一些错别字来,在我的日记本上妈妈一直会帮我用红笔框出错别字,让我订正。有时我会把“癞蛤蟆”写成“懒蛤蟆”;有时我会把“即时”写成“既时”;还有时我会把“沉浸”写成“沉净”……

我还有粗心的地方,就是丢三落四,在一次数学考试时一不小心漏掉了二道列竖式计算,扣了许多分,真可惜呀!爸爸笑话我是“粗约嬷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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