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关键词: 评选 共建 单位

第一篇: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共建机制健全完善。军地双方单位的领导对共建活动高度重视,做到有领导小组、有共建协议书、有例会制度、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规划、有管理制度、有共建共育档案、有检查评比、有表彰奖励,群众参与广泛,活动常年开展。

(二)共建内容注重实效。共建活动紧密围绕和谐创建与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村镇以及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目标,拓宽新路子,充实新内容。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从驻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三)共建效果示范性强。军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共建单位风气正,治安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公益事业建设好。共建点在本地区、本部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共建资源军地共享。共建共育紧密结合,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建共享效果显著,地方单位通过共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部队单位建设进步大、干部战士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明显增强。

文明市(村)民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厦门。

(二)认真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遵守厦门市各项法规、制度,学法知法守法。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文化业务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

范作用。

(四)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履行《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厦门市“十不准”规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单位做好建设者,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家庭做好成员。

(五)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威信。

(六)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一)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自身政治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厦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工作中态度热情,坚持使用文明用语。热爱本职工作,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作用。

(四)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在本职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文明服务,开拓创新,成效显著。

(五)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履行《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厦门市“十不准”规定》。积极组织和参与所在单位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尤其是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并获得大家一致好评。

第二篇:机关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部门班子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动上自觉执行某地委、政府的决策和决议。主动完成某地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某地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

二、班子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干部群众创建文明单位意识强,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三、部门党员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及各项活动。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列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民族团结教育,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本部门干部职工无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现象发生。

五、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科学文化教育,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讲求实效,干部、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坚持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无行业不正之风;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无违法犯罪现象。

七、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疏勒城,争做文明疏勒人"活动,多数职工成为文明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之风,杜绝败坏社会风气的各种丑恶现象。

八、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本部门内部和外部环境卫生清洁,每次检查都能达到良好标准,努力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九、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早婚、超生和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

十、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室安全保卫制度》,本部门职工无违反制度现象发生。

第三篇:文明单位评选推荐标准

为做好2012-2013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办法,结合石家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安排意见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的原则,把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部门承担市委市政府的任务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与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提升文明单位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为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1

(一)石家庄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

(二)中直、省直驻石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石的军工企业;

(三)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三、评选原则

文明单位测评评选实行下列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凡申报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必须自愿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3、严格标准原则:除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以及六项一票否决情况外,本次评选推荐规定十个标准。

4、群众监督原则:充分体现群众性创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参与,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选标准

(一)符合《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七项基本条件。

(二)本次文明单位评选的十条标准:

2

1、总体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创建有方案、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具体活动有人管、经常抓、有实效。

2、文明创建氛围。创建活动动员广泛、氛围浓厚,群众知晓率、参与率高。有宣传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文化墙、提示牌)。

3、践行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善行河北、首善省会”主题实践活动。道德讲堂、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有安排、有活动、效果好。

4、善行功德榜。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公民标兵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有善行功德榜(光荣榜),社区有好人档案,村镇有功德录。

5、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党员注册率高。积极开展以“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有记录、效果好。

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措施、阵地。

7、优美环境。单位(社区、村镇)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职工(居民)环保意识高。

8、优良秩序。车辆物品摆放有序,治安环境良好,职工(居民)遵守公共秩序,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和睦友善。

9、优质服务。职工素质较高,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有礼,服务诚信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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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文明创建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效果好。

(三)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一律不予推荐:

1、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发展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主要负责人触犯党纪国法,受到严肃处理或正在审查之中的。

5、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积极、不尽责,丢分严重的。

6、被省以上通报批评或省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9月5日) 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负责对本辖区、本系统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组织宣传动员。凡积极申报且符合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单位,可填写《2012-2013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申请书》(见附件),此表电子版可到中国文明网*石家庄站“工作提示”版块下载。根据单位性质和特点,选择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申请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党组织关系不在地方的

4

中直、省直驻石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石的军工企业填写申报表后,直接报送至省会文明办。

(二)初评阶段(2014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12日)

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评,在征求本地纪检、综治、计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后,于2014年9月12日前,将本地、本系统开展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拟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和申报单位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会文明办。(要注明单位规范名称、上届市级文明单位总数、本次落选单位名单及原因、新推荐市级文明单位名单以及党政机关、基层企事业、村镇社区分别所占推荐单位总数的比例) (三)复查阶段(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9月19日)

省会文明办对初审后的申报单位进行复查,提出文明单位拟定名单。

(四)审定阶段(2014年9月20日-2014年10月7日) 拟定名单提出后,征求同级纪检、综治、环保、安全生产、计生等有关单位意见后,报送省会文明委审定。

(五)公示阶段(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 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名单在市属媒体和中国文明网*石家庄站公示。

(六)命名表彰阶段(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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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后,产生的2012-2013市级文明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命名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石家庄市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在省会文明委领导下,由省会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要提高认识,负起责任,切实将符合标准、群众认可、工作领先的单位推荐上来。

(二)控制数量。为保证质量、加强动态管理,推荐数量与上届原则相同,不增加;工作停滞不前、无起色的原文明单位不再推荐;对创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单位要及时推荐;原文明单位更新替换率不低于20%。

(三)面向基层。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以推荐基层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为重点;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村镇、社区不少于推荐单位总数的20%;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不超过推荐单位总数的20%。

(四)严格纪律。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要体现公正性、群众性,切实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凡向推荐机关请客、送礼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借文明单位评选之机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的人员、部门及其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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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督导。省会文明办要对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督导,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须于9月12日前将需上报材料报送省会文明办,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河北省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第四篇:文明单位和个人评选标准

文明部室条件及评分标准

1、思想建设好(20分)

(1)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5分)

(2)部室领导认真组织好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检查,人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医院集中组织学习的到课率在80%以上。(5分)

(3)本部室党小组或党员坚持每周组织生活会(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内的其他活动,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5分)

(4)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支持并参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

2、团结状况好(10分)

(1)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4分)

(2)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3分)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争创“五好”;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部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3分)

3、遵纪守法好(20分)

(1)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有关的测试和考试参与率达100%。(5分)

(2)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防腐拒变,自觉约束8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作风,无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无贪污贿赂、无破坏经济秩序、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失职和渎职、无侵犯公民权利、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无公车私开,无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费用,无吸毒涉黄,无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无下载反动宣传网站,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15分。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4、工作作风好(20分)

(1)严守工作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和窜岗混岗的现象。(3分)

(2)工作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拖沓,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3)医务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文明行事,礼貌待人,对待患者,做到“门好进、脸好看、病治好”,无有损于医院形象的不良反映。(2分) (4)按原则办事,文明服务,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8分)

(5)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本部室分管的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能为医院党委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分)

(6)谈吐文雅,举止端庄,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放有序。(2分)

5、完成任务好(30分)

(1)工作有力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分阶段有检查,年终有总结。(10分)

(2)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科学、规范。(5分)

(3)全面完成双文明目标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各项工作处于机关各部室前列,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满意,领导满意。(10分)

(4)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改革有力度,能结合实际给医院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并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受到医院领导和上级的表彰。(5分)

建工师医院

二○一○年三月

文明职工条件及评分标准

1、政治思想好(30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规范,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分) (2)积极参加机关和本部室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有学习笔记,到课率达80%以上。(6分)

(3)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文体活动和扶贫济困、捐赠赈灾、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6分)

(4)刻苦学习本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及本职工作所需的各种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分)

(5)团结互助,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强,工作任劳任怨。(4分)

2、工作实绩好(20分)

(1)办事效率高,处理公务快,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6分)

(2)工作勤奋,积极主动,不等不靠,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4分)

(3)善于探索和总结工作,对分管工作能提出清晰的思路,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分)

(4)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同事和领导的肯定及上级表彰。(6分)

3、工作作风好(15分)

(1)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优质服务,工作认真细致,办事讲究质量和效率,热心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6分)

(2)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踏实实地搞好本职工作,不做表面文章,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具体的情况和按事实处理解决问题。(6分)

(3)接待来访和基层同志办事,热情礼貌,倾听意见耐心,处理答复问题及时、准确、清晰。(3分)

4、遵纪守法好(20分)

(1)自觉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6分)

(2)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社会公共管理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及公民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问题。(6分。如有任何一种违法违纪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问题,含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的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3)按政策行使职权,严格按规定办事,热情公正、文明服务。(4分)

(4)有正义感,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抵制不良倾向。(4分)

5、文明素质好(15分)

(1)自觉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4分)

(2)文明礼貌,团结友善,尊重同志,助人为乐。(4分) (3)仪表端庄,言行文雅,讲科学,讲卫生,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无不良陋习和嗜好(如酗酒)。(4分) (4)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3分)

文明门栋条件及评分标准

1、遵纪守法、文明新风好。(30分) (1)居民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无吸毒涉黄、无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和超计划生育现象。(15分。如有任何一种违法违纪、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2)居民积极参加大院、家庭文化活动,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科学,言行文雅,待人礼貌。(10分) (3)计划生育、男女平等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并认真遵守。(5分)

2、团结友善、相互关照好。(20分) (1)邻里团结和睦。(8分)

(2)相互帮扶献爱心,遇见困难主动伸出援助之手。(7分)

(3)自行调解矛盾,纠纷不出楼栋。(5分

3、热心公益、社会公德好。(15分)

(1)居民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与大院建设。(8分)

(2)珍惜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不损坏公共设施、树木花草,不在树上牵绳晾晒衣被。(7分)

4、安全整洁,卫生环境好。(20分)

(1)建立安全关照制,做到群防群治,无治安事故发生。(10分)

(2)无乱搭乱盖,无家养禽畜,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和乱贴乱画的痕迹,门栋周边清洁卫生,垃圾袋装化,生活垃圾入箱。建筑垃圾自行清除外运。 (10分)

5、群众参与、文教活动好。(15分) (1)积极组织门栋文化体育和家庭教育活动,居民参与面达70以上。(5分)

(2)门栋内设固定的宣传园地,经常更新内容。(3分) (3)文明家庭达50%。(7分

兵团水利水电集团

二○一三年三月

文明家庭条件及评分标准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黄、毒、赌(含打牌带彩变相赌博)和邪教的侵蚀,无违法违纪、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为人诚实,办事讲信用。(30分。如发生任何一种违法违纪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2、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好----家庭成员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积极奉献。(20分)

3、男女平等、团结友善好----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相敬如宾,无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等行为。(20分)

4、移风易俗、科学生活好----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晚婚优生优育,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15分)

5、勤俭自强、生态环境好----生活节俭,不奢侈浪费,家中整洁卫生;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大院绿化美化净化活动,珍惜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无家养禽畜,无乱搭乱盖,无在楼道乱堆乱放,无践踏草坪和在树木上拉绳晾晒衣物,无乱扔烟头及其他垃圾,无乱停车辆等行为。(15分)

兵团八建 二○一○年三月

第五篇: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泗中【2012】12号

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年级组:

201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顺利结束,共评出优秀教师18人、教科研先进个人10人、模范班主任6人、优秀教研组2个、优秀年级组1个、教学成果先进个人2人,现将评选具体结果予以公示。希望全体教师在教学、教研工作上继续努力,为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优秀教师:

杨静孙红邵辉曹玉智岳祥张英李晓倩高海龙吕幼岚许乾坤刘斌苗传利李森张小蓓王绍伟姚芬陈静惠梁丽

教科研先进个人:

马林王绍伟周茂友李晓倩朱家标高海龙王玉玲魏大付石莉叶秀娟

模范班主任:

周剑波汪昊姚玉文孙贵周芳周明树

优秀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英语组

优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

教学成果先进个人:魏大付程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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