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方案(通用9篇)
篇1:关于成立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方案
关于成立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方案 为发扬我司员工团结一心,助人为乐、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公司拟成立“员工互助基金会”,以缓解在员工困难的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把每一份爱心送给最需要关怀的员工。
一、组织机构
1.XXX有限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设立:
(1)会长1名、副会长2名组成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2)组长5名,财务管理员1名组成基金会管理小组。
在该基金会成立后由基金会成员自主管理,基金会担任所设职务的人员将由会员自主选举产生。
2.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2)按期公布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
(3)审议监督基金管理小组的日常运作;
(4)审批员工提交的资助申请。
3.基金会管理小组的职责:
(1)办理员工入会、退会手续,建立会员档案;
(2)按照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本会章程;
(3)负责受理和审查员工提交的申请补助报告,办理相关补助手续;
(4)负责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每季度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入会方式
凡公司在册员工,承认本会章程,提交入会申请,按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基金来源
方案:基金会会员每月会费为固定金额10元/月,从会员工资中逐月提取;同时公司将出资会员筹集的同等总金额作为基金的一部分来源。
附注:
1)在资金不足以补助困难员工的情况下,基金会将及时在公司内部以集体募捐等形式筹集资金帮助困难员工;
2)对于离职的基金会会员的处理方案,基金会成立后,由基金会成员自行协商拟定。
四、资助对象
1.凡基金会会员,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向基金会提出资助申请,一经确认均可获得资助:
(1)员工家庭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2)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身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出现其它意外情况而急需帮助的员工。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补助:
(1)申请补助人员在申请补助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
(2)申请人员无论以何种情形参加各类商业保险或按照法律法规已
获得相应赔付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公司补助;
(3)因打架斗殴、自残、犯罪行为而造成伤残;
(4)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互助基金会无力承受时,暂停补助。
3.社会慈善捐助
当国家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时,基金会将代表公司向受灾地区献出爱心,金额不超过基金会总资金的10%。
备注:根据协会运行情况,基金会可以对资助对象和资金的使用用途再做出具体的调整。
五、金额核定
1.一次性损失或花费金额≤RMB10000元,可获最高损失金额10%的资助;
2.一次性损失或花费金额超过RMB10000元但低于RMB20000元,可获最高损失金额11%的资助;
3.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最高损失金额20%的资助;
4.补助金个人每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RMB6000元。
六、申请补助手续的办理
1.补助申请
(1)员工提交补助申请书,对个人具体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2)申补人员如实填写补助申请表并递交基金会管理小组人员。
2.基金管理小组人员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并报基金会管理小组;
3.基金会管理小组二次审查后,若情况属实则提交基金会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4.审批过程完毕即可由财务管理员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
七、监督体制
1.互助基金会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全体员工对组委会工作均具有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2.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年年末,组委会须将上年“互助基金”的收支情况以报表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咨询与监督。若期中支出较多,则就收支情况做适当次数的财务公开;
3.互助基金会会受理任何员工的情况反映,并做公正的调查和处理。
八、财务管理制度
1.“互助基金”的运转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2.“互助基金”所获款项由公司财务部暂为保管;
3.“互助基金”每笔款项的支出须由组长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小组成员审核同意后财务出纳员方可支出补助资金。
九、附则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员工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篇2:关于成立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方案
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全称为“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 基金注入与来源
第三条 基金来源:
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根据公司上一盈利情况按一定比例以捐赠形式注入。
2、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每月缴纳捐赠的资金。
3、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 “员工志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司后,由人事部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志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次月开始缴纳):
1.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万/月
2.董事长: 500/月 3.各公司总经理/副总/总监: 200/月 4.经理/副经理: 50元/月 5.主管/副主管/工程师: 30元/月 6.职员/班长/师傅/技工/司机: 20元/月 7.员工/品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10元/月
第六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深圳市富瑞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退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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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於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第八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九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 基金的支出
第十条: 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 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1-5万 报销10% 5-10万 报销15% 10万以上 报销20%,最高额度5万元整
第十二条:凡患下述特殊疾病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出据有效票据,由本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批准,视病情、费用情况由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费用由本人负责(同一疾病不能报销两次):
1.大面积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抢救和脑出血手术患者; 2.尿毒症需做血液透析者; 3.各种III、IV期癌症患者; 4.患有急性肝坏死病的患者;
5.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同意器官移植(例如肾移植); 6.其他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
第十三条: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发生重大损失或重大困难的资助:
1-5万 报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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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 报销8% 10万以上 报销10%,最高额度2万元整
3.对无法用金额衡量的重大困难或事故,经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核实,讨论,决定给予一次性资助。
第十四条: 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由本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五条:对人身意外伤害的报销
1.对“人身意外伤害”规定范围内:按我公司购买的工伤保险及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保险条款〉补偿,本基金不再另行补偿。
2.对〈团体人身保险条款〉中之“人身意外伤害”规定范围外的伤害,则参考条款执行;
3.除外责任:
1)战争、自然灾害等;
2)犯罪行为、诈骗行为、故意行为; 3)自杀、酗酒、打架斗殴。
4.本项补偿不影响国家有关的劳动保障条例的执行。
第四章 基金会成员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六条:权益 1.有权享受对加入本基金后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有权享受对加入本基金后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有权定期及时了解本爱心基金运作及收支财务状况。
4.有权对因向本基金提交虚假资料获得基金报销或资助的个人或家庭提出举报。
5.有权对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提出修订建议。第十七条:义务
1.有义务按本基金规定定期缴纳有关资金。
2.有义务按本基金规定确保个人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误。
3.有义务严格遵守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各项条款。
第五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基金收支管理小组组成。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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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董事长,各下属公司总经理、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成,负责决定基金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及相应的调整方案:
1.决定基金运作的方式;
2.监督报销、资助、捐赠工作的执行; 3.负责本基金管理办法的批准及解释; 4.必要时,提出对本基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 5.处理基金运作中的特殊问题;
6.每季度向全公司员工报告一次基金运作和收支帐目、财务情况。第二十条:基金收支管理小组职责
基金收支管理小组由总公司办公室主管、财务部出纳,人资部人事助理共3人组成:
1.负责基金日常事务处理,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单据资料审核复查; 2.基金日常收入,支付的登记、汇总、结算;
3.按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方式运作基金,保证基金收入支出专款专用。4.每季度以财务报表形式提交基金运作收支情况给基金委员会。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目的在於最大限度来帮助员工及其家庭减轻出现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的负担,以帮助员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保留在适当时修订、取消本“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权利。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
制定:公司办公室 批准:董事长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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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志愿加入互助基金会承诺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志愿加入xxx互助基金会,并自愿向基金会捐赠
元/月,此款项请公司财务部从本人月工资里面直接支出支付给xxx互助基金会账户。本人知晓《基金会》的章程内容,自本人加入基金会至本人离职之日都明确知道该笔捐赠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离职后不再享受基金会的权利,之前所捐赠的款项不因离职而退还。
承诺人:
日
期:
员工志愿加入xxx互助基金会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志愿加入富诚达互助基金会,并自愿向基金会捐赠
元/月,此款项请公司财务部从本人月工资里面直接支出支付给富诚达互助基金会账户。本人知晓《基金会》的章程内容,自本人加入基金会至本人离职之日都明确知道该笔捐赠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离职后不再享受基金会的权利,之前所捐赠的款项不因离职而退还。
承诺人:
日
篇4:公司慈善基金会成立方案
为了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更好弘扬慈善精神,发挥炎黄子孙的传统美德,让关心和支持慈善事业的热心人士积极参与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工作。塑造“公益品牌”,使企业的“特色品牌”体现公益价值,提升亲和力,通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义务募捐,创造活动经费,帮助困难员工,增加全体员工的合作性,互动性,有利于创造“和谐、愉快”的企业道德文化。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的倡导下,决定成立***慈善基金会。
一、慈善基金会组织架构图:
二、慈善基金会管理架构:
2.1会长:
2.2副会长:
2.3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8名、干事1名
2.3.1 理事长:
2.3.2 干事:
2.3.3 理事:
2.4、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3名
2.4.1监事长:
2.4.2监事:
三、职责:
3.1理事会职责:
3.1.1 对重大的慈善项目和事件的统筹,做到服务**、影响**。
3.1.2 定期向慈善基金会会长、副会长提议召开理事会议;审定慈善基金会工作机构
设置和人事任命,对资金的募集、使用等进行管理。
3.1.3 组织开展慈善基金会的善款募集、慈善救助等活动,并开设慈善专栏,和举行
慈善助困 “真情关爱”、“爱在人间”等活动。
3.1.4 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议资金募集方法、活动措施、支出使用等有关具体事宜。
3.1.5 及时在公告栏、内刊、网站上对活动情况进行图片、文字、影音等形式的展示
宣传。
3.1.6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员工等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对内对外,公司附近的福利院等)
3.2监事会职责:
3.2.1向捐赠人说明资金用途和监管办法,对慈善项目统筹。
3.2.2严格执行慈善基金会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财务收支每年进行一次审
计,由监事会向会长、副会长、理事会报告审计情况,并向捐赠人公布。
3.2.3定期向慈善基金会会长、副会长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四、资金来源:
4.1 通过开展募集等多项活动,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
4.1.1 公司赞助;
4.1.2 员工捐赠;
4.1.3公司内各项行政扣款。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原则:
5.1由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讨论确定计划和预算、需提请帮助和决定的事项。本
基金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行使对基金的管理职能,监督机构为监事会,行使对基金的监察职能;
5.2资金主要用途 :
5.2.1.资助符合基金宗旨的各项慈善项目及用于员工的福利活动;
5.2.2.策划和组织符合本基金宗旨的各类慈善活动;
5.2.3.开展慈善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
5.3资金管理 :
5.3.1.基金使用的对象必须具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社会上重大灾难性事件(具体情况
由基金理事会讨论决定);
5.3.2.本基金定期向全公司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5.3.3.基金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宣传,接受员工监督;
5.3.4.每次经费支出,须经理事会和监事会集体商定,在公开栏公示补助对象以及补助标准,再由理事长签字同意支付。
5.3.5 会长、副会长协助慈善基金监事会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
六、附则:
6.1本办法由“**慈善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
6.2本办法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6.3本办法自首届“**慈善基金会”召开之日起生效。
篇5: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2015年1月1日经全店员工互助基金会首次会员代表大会一致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动员和组织员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发扬我店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提倡社会互助的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火锅店员工互助基金会(下简称:本店基金会)是在我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员工自愿参加,资金以全店员工个人缴费为主、各方资助为辅,在员工因生活困难、重病、伤残、意外灾害及死亡等造成特殊困难时,给予一定资助的员工互助性组织。
第三条 ****火锅店总店及各分店均为基金会的会员单位。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凡承认本店基金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按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的各店员工均可成为本基金会会员。本店基金会会员采取首次加入制,首次不参加者,今后一律不再接受入会。新进员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入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享受本店基金会所规定的互助补助待遇;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监督本店基金会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本店基金会所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发扬我店员工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热爱并维护员工互助互济工作;
2、遵守我店基金会章程,执行我店基金会决议;
3、按规定每月在发放工资时由财务代扣缴纳会费。
第三章 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七条 本店基金会互助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互助基金的来源是:
1、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
2、本店股东资助款。
第八条 本店基金会基金属于全体基金会会员所有。第九条 本店基金会基金的管理:
1、基金由本店财务部统一集中代为管理。
2、会员缴费、享受待遇,由财务部立帐,会员可随时查询。
3、建立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4、本店基金会基金除保证正常支付外,结余部份用于银行储蓄或购买国家债券,保证基金增值。
5、本店基金会基金的增值部分全部纳入基金,用于发展互助互济事业。目前基金会的工作由财务部代为管理,其涉及到的办公费用暂由各店承担,不从基金会中开支。
第四章 互助补助待遇标准
第第十条 本店基金会互助补助的项目为:
1、会员患病补助;
2、会员死亡(因工、非因工)补助;
3、会员伤残、意外灾害补助。
4、会员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补助。第十一条 本店基金会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患病医疗补助标准:
会员患病入院,在冶疗期间给予一次性互助补助500元,出院结算后,总费用超过10000元的,按超出数额的10%再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
2、会员死亡抚恤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因工死亡给予一次性抚恤互助补助1000元。(2)会员非因工死亡给予一次性抚恤互助补助500元。
3、会员伤残及意外灾害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因工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互助补助标准:1—4级补助800元;5—6级补助500元;7—10级补助200元。
(2)因水灾、火灾等意外事故,会员损失3万元以上者给予一次性互助补助1000元。
以上待遇标准可随着本店基金会事业的发展逐步调整、提高。
第五章 互助补助申请和除外责任
第十二条 员式加入基金会后,发生第四章第十条所列各项情况者可申请互助补助。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互助补助待遇需办理下列手续:
1、申请人或会员家属填写互助待遇申请表,交所在店长审核后签署意见,报财务部。
2、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1)申请患病医疗互助待遇时,提供医院诊辽证明;(2)申请死亡互助待遇时,提供死亡火化证明书;(3)申请伤残、意外灾害互助待遇时,提供相关机构证明;(4)申请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互助,提供所在地政府(农村:乡以上;城市:街道以上)证明。
第十四条 因下列原因所致死亡或伤残者不在基金会互助补助范围,一律不享受互助待遇。
1、因犯罪行为而致死致残的;
2、因自杀行为而致死致残的;
3、因工作时间干私活、玩耍或私自驾驶机动车辆等原因造成本人致死、致残的;
4、因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造成本人致死致残的。
第十五条 员工参加基金会后,每项互助补助待遇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第六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 本店基金会实行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基金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修改章程;
3、推选基金理事会成员;
4、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为本店基金会常设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名,一名为理事长,另一名为副理事长。理事会任期为二年一届,其职责是:
1、提出修改本店基金会章程议案;
2、依照章程制定各项实施细则;
3、审议决定本店基金会互助项目和待遇标准;
4、审议决定资金的使用,6、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接受和完成会员代表大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 监事为本店基金会的监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1名。监事与理事任期相同,其职责是:
1、列席理事会议;
2、检查本店基金会基金财务状况;
3、监督本店基金会工作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行为;
4、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本店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财务部。其职责是:
1、负责本店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
2、受理和办理会员互助待遇申请;
3、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监事会及会员监督;
4、接受和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本店基金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店基金会办公室。
篇6: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依照《劳动法》、《工会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浙江省关于建立员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宁波**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简称**公司,以下同)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是由全体在册员工参加,公司工会负责的员工互助互济的群
众性组织。
第三条 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的宗旨是:依靠会员集体的力
量,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在会员发生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经济困难时,给予一定补充性的经济资助,以缓解员工的暂时困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 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坚持以下四条原则:救急不救贫的原则;透明公开的原则;逐级申报、集体讨论的原则;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公司在册员工,承认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享受章程中规定的待遇。
2、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义务
1、按基金会的要求和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2、会员出现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第二十三条1至5款中所发生的特殊困难时,按本章程规定的予以申报。
3、遵守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支持互助帮困事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是互助帮困基金的管理组织。
主 任:公司工会主席
副主任:
委 员:会员代表3-5人。
第九条 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改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
2、按期公布互助帮困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
3、审议、监督基金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
4、审批会员的互助帮困补助。
第十条 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
组 长: 副主任兼任
副组长: 公司财务主管
成 员: 工会分管委员、公司财务出纳。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小组职责
1、办理员工入会、退会手续;
2、按照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本会章程,做好互助帮困的日常补助工作;
3、负责受理和审查基层支会提出的员工申请补助报告,办理有关补助手续;
4、提出互助帮困基金会出现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
5、负责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每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各个分厂为基层支会,车间为支会小组;总公司以各部门为基层支会。支会小组是互助帮困基金会的基层组织,各支会负责互助帮困基金会本单位会员的管理及
会员的补助申报工作。
第十三条 基层支会职责
1、申报会员入会申请;
2、办理会员申请补助手续。
第四章 互助帮困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 互助帮困基金的筹集
1、会员个人每月缴纳会费2元;
2、接受个人捐赠款项。
第十五条 补助手续的办理
1、补助申请的有效凭据
(1)会员在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正规发票;
(2)会员致残有效的伤残等级证明;(3)会员病故证明材料;
(4)申补会员如实填写互助补助申请表递交本单位支会小组。
2、支会小组长经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基层支会,基层支会报基金管理小组;
3、由基金管理小组按章程规定办理补助手续;
4、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按集体讨论意见审批;
5、申请人到财务部基金管理处签领;
第十六条 会员会费每月2元,从工资中逐月提取。
第十七条 因故死亡的会员,本单位应在10日内通知会员家属办理补助申请手续。
第十八条 互助帮困基金帐目,由公司财务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确保资金、帐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九条 互助帮困基金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五章 互保期限及标准
第二十条 会员资格自本会成立之日起生效,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工作满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会员自公司停薪(无理由)之日起, 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不退会费),互帮责任结束。
第二十二条 享受补助待遇标准
1、会员身患各种疾病住院治疗、一次性自负医疗费(医疗费标准参照慈溪市农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1000元至2000元,给予补助20%;2001元至5000元,给予补助25%;5001元以上的,给予互助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2、会员意外伤害致残,达到一至五级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补助。
3、会员死亡给予补助10000元。
4、会员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经调查属实,可申请特殊补助。
5、会员及家庭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等原因导致资金出现临时紧缺者,可经担保人担保,填写借款申请表向所在部门支会申请、并报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 本”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借款。借款金额累计限额为3000元,一年内借款不允许超过三次,还款期限为三个月。
第二十三条 补助金个人每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1万元(是指自然)。
第二十四条 互助帮困基金会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补助。
1、申请补助会员在申请补助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者。
2、会员无论以何种情形参加各类
商业保险或按照法律法规已获得相应赔付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公司互助补助。
3、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犯罪行为而造成残、亡或由于会员受益人故意行为造成残、亡者。
4、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众多人员严重伤亡,互助帮困基金无力承受时,暂停互助帮困基金。
第六章 附 则
篇7: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1.目的设立“员工互助基金”的目标是为了为帮助解决企业内部部分优秀员工碰到困难或急需部分资金解决实际问题而设立的。
设立“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的目标,是为了帮助解决企业内部员工及子女因生病住院需要资金而设立的,其宗旨是基金互助、帮困解难、服务会员。
为保证两项基金的设立目的及实施过程得到有效监督及系统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xx“员工互助基金”借支、归还等手续。
3.职责
财务监控中心作为“员工互助基金”和“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3.1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
会长:胡革新
名誉会长:詹梦鹿
副会长:黄仲涛、郝武、郭毅
委员:樊丽爱、吴歆雯、彭泽云、郑付林、沈晓燕
3.2各岗位职责
3.2.1会长
3.2.1.1负责基金账目及使用的全盘管理;
3.2.1.2对各项用款申请进行最终的审批;
3.2.1.3领导小组会议及相关临时会议,协调、安排好各部门的工作;
3.2.2副会长
3.2.2.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对各基用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核;
3.2.2.2参与审核用款申请,提出工作建议;
3.2.2.3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组员的工作情况,将检查信息反馈给会长;
3.2.2.4参与制定补充文件、表单,提出修正建议,必要时进行具体指导;
3.2.3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员
3.2.3.1负责副会长交办的任务;为用款申请提供支持性文件、表单及其它需协助的事项;
3.2.3.2发现用款申请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3.2.3.3参与员工互助基金相关会议,并严格执行会议达成的决议;
4.管理内容
4.1基金来源
4.1.1公司捐投 :由公司捐投1200万元作为基金的启用资金,后期根据运作情况再作内部融资、借贷或捐赠。
4.1.2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公司员工每年每人交纳会费(员工级30元/人、组长组检级50元/人、主管经理以上100元/人)后即成为医疗互助公益基金会员,会员有效期一年;
会员在保险期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作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益,会费不予退还;
会员因违反厂规厂纪、打架斗殴、车祸、暴食汹酒、自残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不得享受基金会的医疗补贴。
4.1.2.1每年7月份公司统一为老员工办理会费交纳手续;
4.1.2.2新员工转正之日起可以办理入会手续,有效期至次年7月;
4.1.2.3员工互助基金理财收入。
4.1.3其它捐赠款:社会捐赠等。
4.2基金的使用范围
4.2.1“员工互助基金”主要针对员工购买金额较大资产时:如房产、汽车或自建住房、子女转校、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此部分采用无息贷款,但必须按期归还);
4.2.2“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主要帮助员工本人及子女生病住院急需治疗的资助。
4.2.2.1员工本人及子女生重病住院治疗时,医疗费一次性超过3000元,按实际发生额根据下面说明一次性给予分段计算补贴。
3000元至6000元,按20%补贴;
6001元至10000元,按15%补贴(最低补贴1200元);
10001元至20000元,按10%补贴(最低补贴1500元);
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贴最高上限2000元。
此部分补贴从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支付,不足时动用员工互助基金或动员公司员工作慈善公益捐赠;(特殊医疗事故由委员会讨论处理)
4.3申报和发放程序
4.3.1申请员工互助基金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年满1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愿意继续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申请员工医疗互助专用基金的员工必须是加入员工医疗互助专用基金的会员。
4.3.2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4.3.3人力资源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救助范围的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对符合申请范围的,填写《员工互助基金申请表》并签署复审意见,对申请人和事项进行审批,确定受助金额,提交财务监控中心。
4.3.4财务监控中心对经人力资源中心复审过的资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分管副总经理(胡革新),在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借贷、支付手续,并备案和资料归档。
4.3.5对于需要员工提供的存档资料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收集并进行保管。
4.3.6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收回资助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4使用限额及期限
为保证员工互助基金的正常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必须对各项借支上限和借支时间做出规定,以保证长期持续的发展。
4.4.1购买资产时申请借支款不得超出所购、所建资产价格的20%。
4.4.2所有借支款不得超出本人年薪的50%。(最高10万)
4.4.3所有借支款项还款期限分一年、两年、三年;最长不得超出3年,必须按月分期还款。
4.6员工互助基金账务管理
4.6.1“员工互助基金”由财务监控中心在设置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于每月5日前与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帐务核对,保证帐务的真实、准确、完整。
4.6.2每月15日对还款异常情况与当事人重新确认还款计划,并追踪还款进度。
4.6.3每年1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中心与财务监控中心对财务进行核对,并对应收款项进行梳理。
篇8:员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是由公司员工自愿参与集资的群众性互助公益基金,目的在于给每位参与集资捐赠的员工在重大疾病医疗期间因自理医疗费用较大而造成经济困难者以经济补助,帮助排忧解难。
第二条 本基金用于本公司员工参加互助基金后本人重大疾病的医疗补助,参加集资者(即为基金捐赠人)在和本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或中途退出,互助责任终止。
第三条 本基金受所有集资捐赠人委托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基金会的整体运作。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一条 公司内符合条件自愿参加捐赠的员工,每人每月在应发工资中按照工资收入比例 3‰交纳,每季度由财务公布基金总额。第二条 公司本着企业所倡导的“为客户贡献理想价值,共同创建高的生活素质,并且表率和回馈于社会”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尽绵薄之力,每半年将依据所有员工捐赠的金额,捐赠同等金额至员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一条 本基金设专户,由公司财务处代为管理,专款专用,不准挪做它用,每一位自愿参与集资捐赠的员工填写自愿表,作记录补助款的凭证。第二条
参加基金的员工,已经捐赠的款项因属于公益性质的,不便做退款,故退出本基金者一律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章 基金开支范围
第一条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因患重大疾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其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当地医保范围内)自理部分超过 5000 元以上部分,由基金给予补助 80%,最高二万元;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因为其他疾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其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当地医保范围内)的自理部分达到 5000 以上部分,由基金给予补助40%,最高一万元。
第二条 参加集资捐赠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因患重大疾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其一次住院治疗费(当地医保范围内)自理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给予补助40%,最高二万元;参加集资捐赠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因患其他疾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其一次性住院治疗费(当地医保范围内)自理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给予补助20%,最高一万元。第三条 同一位受益人自其第一次住院之日起一年内在获得两次补助后若需再次申请补助,需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商讨,征求所有参加基金集资捐赠人的意见,过半数同意后,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条同一位受益人的各次医疗补助累计达到五万元后,若还需要基金补助,需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商讨,征求所有参加基金集资捐赠人的意见,过半数同意后,酌情给予适当补助。第五条下列情况,不能申请享受补助: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或药品;
集资捐赠的员工境外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不享受补助; 享受医疗保险的员工,由员工医保卡内支付的医疗费用(金额);
员工工伤的医疗费用;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受所有集资捐赠人委托成立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各省级公司及办事处行政主管、人事主管和财务主管 ; 根据所有参加集资捐赠员工的10%的比例,民主选举委员会成员。
第二条 受所有集资捐赠人委托,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管理基金运作及财务工作。 各区域人事主管负责接受日常员工基金申请工作,转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提出意见。
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基金管理,支付符合条件的医疗补助费用。每半年向全体参加基金的员工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基金数额、管理、使用情况。
每一年,由各区域、各办事处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以及若干捐赠人代表组成财务审计小组,对基金管理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捐赠人公布。
第六章 基金使用程序
第一条 员工志愿加入互助基金必须填写书面的《关于志愿加入员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的声明》。参加互助基金为员工自愿行为,在参加之后中途选择退出的,员工必须填写《关于自愿退出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的声明》。
第二条 自愿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在申请加入互助基金60天之后,员工或员工父母、子女、配偶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疾病发生的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可申请医疗补助;自愿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在申请加入互助基金60天之内,员工或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疾病发生的一次性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申请医疗补助。第三条 参加互助基金为员工自愿行为,员工在参加之后中途选择退出,退出之后仍可申请加入,在申请互助基金时,必须符合本章第一条、第二条规定。
第四条 根据基金开支范围的规定,基金受益人持有病例证明、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单据,填写基金申请表,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根据各委员会成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审核意见。第六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支付,则由公司财务部支付补助款。
第七条 基金使用从确诊为规定病种住院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计算。员工申请互助基金的申请期限: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或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因患病自住院之日起六个月内。
第八条 若申请可资助金额超过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委员会酌情给予申请者适当补助。
第七章 附责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员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条 本章程由员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集资捐赠人数达 100 人即可运行。本章程有关条款若需修改,由各区域人力资源部提出提议,全体基金捐赠人表决,总人数 2/3 以上通过,即可修改。释义
【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受益人】指员工本人以及该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患病申请补助,受益人均为员工本人。例如:员工张某一年内因本人及张某的父亲患病申请补助各一次,即同一受益人张某在一年内已申请了二次补助。
【员工家属】指员工的父母(不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子女、配偶。
【重大疾病】指集资捐赠的员工或员工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患下列疾病:
一、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脉急性、机械性阻塞所导致的持久而严重的心肌缺血坏死。但因微小梗塞所致的急性心肌梗塞(NSTEMI)除外。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条件:
1、典型的胸痛症状;
2、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急性心肌坏死;
3、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4、肌钙蛋白异常升高;
5、发病三个月以后左室射血分数仍然小于50%。
申请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必须从初次诊断患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心肌梗塞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互助基金才按重大疾病受理申请补助。
二、严重恶性肿瘤
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组织病理学检验确定符合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以下疾病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种皮肤癌。
5、早期前列腺癌(分级为T1级,包括T1a及T1b)。
申请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必须从初次诊断患恶性肿瘤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互助基金才按重大疾病受理申请补助。
三、慢性肾衰(尿毒症)
指经泌尿专科医师确诊,因两个肾脏发生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腹膜或血液透析治疗,且透析治疗持续十个星期以上。
四、重要器官移植
申请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由于器官功能丧失,已经实施肾脏、心脏、肺、肝脏或骨髓移植手术,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本公司互助基金重大疾病受理申请补助范围。
五、瘫痪
由于脑或脊髓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并经神经专科医师确认。
上肢大关节指肩、肘、腕关节,下肢大关节指髋、膝、踝关节。
六、脑中风
指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所谓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指事故发生一百八十天后经本公司认可的脑神经科医师鉴定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2、两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指食物摄取、入厕、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已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3、植物人状态;
4、完全丧失言语或咀嚼功能。申请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从初次诊断患脑中风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互助基金才受理申请补助。
七、冠状动脉搭桥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开胸实施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等其它非开胸手术不包括在此重大疾病范围之内。申请互助基金补助必须提供冠状动脉造影报告显示冠状动脉有严重阻塞。
八、严重烧伤
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 Ⅲ 度烧伤。但因参加集资捐赠的员工或家属自身行为所致的烧伤除外。
九、暴发性肝炎
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并具有以下四项诊断:
1、肝脏急速萎缩;
2、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原网状结构;
3、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
4、黄疸迅速加深。
由于精神型肝炎及药物中毒所致的暴发性肝炎除外。
十、主动脉手术
因治疗主动脉疾病,经开胸或剖腹手术而进行的主动脉切除术或移植术。外伤所致的主动脉受损之手术除外。
十一、心脏瓣膜置换术
为治疗心脏瓣膜病而用人工瓣膜置换一个或一个以上心脏瓣膜的手术。心脏瓣膜的修复、切开和成形术除外。
十二、多发性硬化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需由神经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并有CT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所谓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
由神经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
2、散在的身体损害的多样性;
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由于骨髓慢性持续性的衰竭而导致的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本病必须经内科血液病专家确诊。并满足以下全部三项条件:
1、经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而证实有骨髓功能衰竭;
2、临床检验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
3、需进行输血或血液制品、或免疫抑制剂、或骨髓刺激剂、或骨髓移植来治疗该病。
申请互助基金补助时必须提供以上各项中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十四、失明
由意外伤害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或疾病引起器质性损伤,而导致双眼视力永久完全丧失。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十五 良性脑肿瘤
由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师确诊为脑内非恶性的肿瘤,且必须接受开颅手术切除。但脑囊肿、肉芽肿、血肿、脑动静脉瘤除外。申请互助基金补助时必须提供脑CT扫描或核磁共振检查报告。
十六、阿尔兹海默氏症
由于阿尔兹海默氏症或不可逆性器质性脑疾病导致的,根据临床状态和标准问卷或检查确认的智能衰退/丧失及行为异常,导致精神和社会能力显著下降,且持续需要他人长期照顾的痴呆性病症。诊断必须由神经内科主任医生证实,并且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生确认。经官能症及精神病除外。
十七 帕金森氏症(60周岁以上人员除外)
经神经专科医师确诊为帕金森氏症,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情况: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有进行性功能障碍的表现;
3、申请互助基金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在没有他人协助下无能力独立完成下列3件或3件以上的行为:沐浴、更衣、入厕、摄取食物、上下床或起坐。
由于药物或中毒所致的帕金森氏病除外。
十八、急性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的瘫痪性疾病。申请互助基金补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属如无因此感染而导致的瘫痪,则不符合重大疾病的条件。其它病因所致的瘫痪,例如梅林一巴利综合症(急性感染性多神经炎)则不在此范围以内。
十九、肝病末期
肝病末期是指肝脏疾病导致的肝硬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临床表现:
1、顽固性腹水;
2、肝性脑病;
3、充血性脾大伴脾机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由于酒精型肝炎及药物中毒所致的肝功能衰竭除外
二十、严重头部创伤
篇9:关于成立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方案
为广泛筹集X X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规范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管理、使用,强化监督,做好困难员工的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爱心基金救助的对象是公司正式员工。
二、救助对象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极为困难的;
2、因意外灾害、伤害等不可预见、抗拒的因素,造成家庭人身财产巨大损失的。
三、爱心基金员工代表委员会负责筹集、管理爱心基金。
四、爱心基金员工代表委员会成员由各单位推选代表候选人,经选举产生。成员因工作变动出现空缺,由空缺单位继任人员增补。委员会成员均为义务工作,不领取任何报酬。
五、爱心基金由财务部门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基金委员会审批程序办理。爱心基金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员工的监督。
六、爱心基金的救助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救助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爱心基金救助申请表;
2、单位证明:申请救助者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核实,签署证明意见;
3、秘书处初审:爱心基金秘书处对申请的内容进行调查复核,提出具体救助的初步意见;
4、委员会审批:爱心基金员工代表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批救助方案;
5、救助金领取:救助方案确定后,申请人凭审批结果直接到财务部门领取救助金。
七、爱心基金的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基金的筹集情况和受助员工的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标准和方案。
八、本办法由X X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会员工代表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11年X月X日起实施。
附:基金会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名单
X X公司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机构
和监督机构人员名单
为了更好的发挥和管理“X X公司爱心互助基金会”,由公司工会研究决定成立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小组。
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会委员:
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监督小组组长: 监督小组组员:
XX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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