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关键词: 支付

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精选6篇)

篇1: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第三方支付与P2P运营路径研究

一、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及发放情况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先要通过相关检测机构严格的软硬件系统检查;其次是要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和日常运作能力。最后还要看企业的股东情况、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因此,牌照申请过程时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最终只有少数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细了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相关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7、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8、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9、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10、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1、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12、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后按规定公告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2、主要出资人的名单、持股比例及其财务状况;

3、拟申请的支付业务;

4、申请人的营业场所;

5、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二、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竞争情况

(一)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模式

目前国内已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分为几类:

第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依托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客源丰富,迅速做大做强。在市场格局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占据了整个市场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

第二类是以银联商务为主的银联和银行型,依托原有的银联系统往线上延伸。

第三类是以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第四类企业是做线下收单业务,在这项业务中的收益主要是银行卡交易的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取商家的手续费和其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差。

第五类企业是地方性的公司,专注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预付卡是预付费卡的简称,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发卡方和商户通过发行预付卡提前锁定未来收入,而消费者得到商户一定的返利,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发展方向

当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单纯的支付业务由于竞争门槛较低,复制难度较低。传统优势领域,如网购、航空、游戏等传统支付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整体行业正逐渐步入稳定增长的成熟发展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行业加快了对新市场和新行业的探索,一部分瞄上了利润可观的金融领域,逐渐走向数据化、金融化,抢食金融业务,陆续涉足支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保险(放心保)、证券等领域。

P2P行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其所能达成的贷款金额增长非常快,已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拓展这块业务。另外,由于政策导向上要求P2P平台不经手资金,未来第三方平台资金托管将是发展方向。

三、第三方支付与P2P网贷融资

(一)第三方支付涉足P2P网贷融资

1、与P2P平台合作 为P2P平台提供服务方案 2013年初,汇付天下推出P2P托管账户体系。现已向P2P公司推介该体系。另外,老牌支付企业环迅支付为P2P平台定制打造的资金管理服务平台也已经上线,该平台能实现提供线上资金流转,P2P企业提升风险控制。

环迅支付以及汇付天下提供的产品服务为P2P业内比较流行的清结算分离模式。即:清结算分离就是由借款人与放款人自行开设第三方支付个人账户,交易意向达成后,由P2P平台生成订单,并向第三方支付发出转账指令,再由第三方支付分别向借贷双方发送二次确认信息,经双方个人账户确认之后,资金方可出账,完成交易。

另外,2013年8月上线的积木盒子是行业中不建资金池的企业典型,实际运作上,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来实施全程资金监管,这是目前行业中最有力的自律方式。积木盒子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托管功能,资金要么在投资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里,要么在融资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里,永远不会出现在平台控制的账户中。

该模式将用户资金直接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中过账,无需经过P2P平台自己的账户。通过托管账户实现了P2P平台资金与信息流分离即清结算分离模式。

2、第三方支付企业自己推出P2P平台

第三方支付企业依托自身线上线下客户资源,推出的为企业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引入银行、小贷等第三方信贷机构以及推出自有品牌的P2P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方支付企业来做P2P平台的优势,解决了P2P平台先天不足的支付难题,同时,它有着更多的客户数据和经营经验。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现在取得央行牌照管理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全面到来之际,毫无疑问会享有更大的先发优势和政策红利。

(二)第三方支付介入P2P的优势 P2P融资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合作,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给P2P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支付通道,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的参与,可对平台资金流转起到资金的安全风险控制作用。

(三)P2P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难点

1、客户信息公开风险

第三方资金托管和结算分离一直是P2P的难题。采用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的,为证明借款人信息真实有效,P2P公司需提供大量客户信息给第三方支付客户,这样P2P平台失去了最大的资本。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但是,P2P行业体量还小,银行对其资金托管,也需要开发独立的系统,成本高昂,对于银行来说,毫无吸引力而言。

2、P2P风险大,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服务少 第三方支付企业一直在P2P行业中担任支付接入的角色,但是去年下半年,P2P行业风险开始陆续出现后,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陆续停止为P2P平台提供业务服务,而第三方托管更是很少有公司介入。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为P2P网贷公司提供第三方托管是汇付天下。汇付天下是基于一套完整而严格的针对P2P行业的风险监管体系,对P2P定了很多规则。

四、P2P平台政策监管及导向分析

当前,针对P2P融资平台还没有正式发文相关政策,近期,银监会再次召集多家国内知名的P2P平台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P2P行业准入、制度选择、资金托管方式等内容征求意见。相关参会人士表示,P2P行业归由银监会监管,具体的法规或细则最快在下半年、超不过年底前应该就会发布。

银监会表示:债权类众筹,类似P2P的众筹,应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提供点对点的服务,不能直接经手资金,不能提供担保,不得建立资金池,不能进行非法集资。另外,对股权类的众筹、回报类的众筹等业务也都有相应的业务规定。

回归中介本质,不经手资金、不提供担保、不建立资金池、不非法集资,就是要求P2P资金结算方式上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支付和清结算分离模式。央行及相关部门多次会议中,透露P2P融资平台资金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及支付和清结算分离的模式。2013年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向其会员单位发起P2P行业自律公约,明确提出“支付与清结算账户分离”的要求,包括人人贷、拍拍贷等在内的55家P2P机构签署了此项公约。2013年11月25日,央行相关官员列席银监会牵头召开的五部委联席会,建议应当建立P2P网贷平台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让P2P平台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近日,央行向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目前,该草案正征求意见中,如果该草案获得通过,将对P2P行业产生巨大不利。

如果央行此次草案通过的话,P2P机构应该尽快向银行寻找替代性的方案,跟银行进行支付合作。目前这一块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关键是P2P要调动银行方面与之合作的积极性。但目前来看,该草案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五、P2P第三方平台资金托管模式

投资人和借款人分别在第三方支付开通自己的IPS账户,整个过程投资人都能看到自己资金的准确去向;平台也在第三方支付开通了商户号,但只能做资金解冻和退款两种操作,而不能执行转账与提现操作。

满标后,资金即会从投资人的IPS账户进入借款人的IPS账户;流标后投标资金会直接退回到投资人的IPS账户。

资金托管模式与直接支取模式的对比:

(一)直接支取模式

付款人通过支付公司的网银直连支付接口,将资金付给P2P网贷平台。

直接支取模式资金流有两步:第一步,从付款人的银行卡转到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第二步,从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转移到平台的银行卡。

这种模式,支付公司只是让付款人付款更加快捷、方便而已,其实资金还是会进入平台的银行账户,资金并不是真正托管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这种模式下,一旦平台自身经营有问题,平台就可以直接挪用交易双方的资金。这种模式就是央行明确的“平台资金池”的模式,资金池形成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线下汇款、另一种是在线支付。

(二)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

能实现P2P平台账户和用户账户的分离,为用户资金增加了风险隔离手段。

辨别是否是资金托管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投资人、借款人、平台是否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通账户。

(三)资金托管模式的优势

通过为每一个用户建立独立的IPS账户,用户的每一次资金进出都需要经过密码确认,从而保障用户账户资金的安全。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开通的商户号,不能进行转账和提现操作,从而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和平台的资金不交叉,也就是避免出现平台挪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六、依托网银支付模式的P2P平台

这类主要是利用网银支付来完成投资方和出资方的对接。这需要与相关银行合作,开设存款账户。如:“钱多多”,它除了对接四大国有银行,还对接广发、兴业、深发行等24家股份制银行。钱多多也对接了易宝支付,只是这个支付渠道的占比较小。

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开展P2P业务路径及模式研究

(一)不建议现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从申请条件来看,首先,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迅速,但多应用于支付领域,从已获得牌照的企业来看,多从事电子商务,有众多的线上线下客户群体,另一部分用于解决细分行业的垫付、支付,中心现有业务与第三方支付业务现有领域差距较大,不符合申请条件。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其次,在申请时间和资质上,中心现有条件并不符合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条件。

第三方牌照申请时间持续大约半年到一年,再加上创造出符合条件的硬件、软件环境,如申请该牌照,需要设立新公司,重新开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相关业务。至少需要3年的时间。

(二)建议中心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

鉴于当前相关监管部门对P2P资金存放结算第三方平台托管的引导倾向,建议中心采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模式。目前,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开通了为P2P网贷公司的存款业务,做的比较好的如汇付天下。这类第三方公司已有成熟P2P行业服务方案,可直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对接,比较服务和模式,选取合作方。

长远来看,通过借助于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在业务做起来的基础上,中心可以着手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或者通过并购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来获取相关牌照。

(三)中心业务量来源吸引切入路径

1、找准定位 清晰客户群体

中心作为山东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平台,面向的服务群体是山东省内的中小企业。但从中心现有服务客户群体来看,中心现服务客户群仍以中型类的企业为主,对于中小微企业,如小微企业聚集的形式之一的商圈中的商户、专业批发市场中的摊位商户等,这类小微企业服务几乎没有。小微类的企业,这类小微企业的资金渠道窄,更需要引进资金渠道。

建议中心在做P2P平台业务时与中心现有业务结合和挂钩,建议在做产品的时候,设计一块服务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一方面,可以与中心打造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定位相吻合,另一方面,还能拓展中心业务面,打破现有只服务于规模相对较大的能挂牌企业的局面,将业务面拓宽。

(2)打造线上聚集资源 线下落实项目来源的模式 线下通过政府及相关协会、商圈、市场、产业集群寻找优质资金需求企业,由中心现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优质项目进行筛查、推选。筛选项目进入中心线上筹资。线上通过公司网站及媒体宣传渠道,在线上聚集关注度,吸引资源。

(3)从现有企业资源入手 成功案例吸引新主体 业务量保证主要来源于对投资方的吸引和优质投资项目。初始阶段,应当从推荐优质项目做起,优质投资项目可以带动对投资者的吸引。具体来看,可从中心企业中现有企业资源中筛选出初期可用开展P2P的项目,资金筹集成功后,通过成功案例再吸引新的资金需求主体进来。

八、相关风险分析

(一)投资者信息暴露风险

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投资者和出资者的信息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登记,这对P2P融资平台来说是将自己客户资源完全暴露与第三方支付机构。

(二)市场监管风险

当前,P2P行业监管还不到位,P2P平台无准入门槛、无行业监管、无部门监管。近期P2P跑路等负面消息给整个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借款人担保物多平台重复抵押风险

当前国内P2P平台众多,P2P平台的无区域性,不乏有个别借款人担保物在各个平台重复抵押,远超过抵押物的价值,给P2P平台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信用问题

我国的征信体系不完善,P2P平台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且对于小微个体,央行的征信也不能完全覆盖。有的借款人在网上并无消费记录,不方便审查;有的借款人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无偿债能力时往往无从查实身份或追债成本高昂,借款人违约成本低。债务人无力偿还,坏账增多,造成平台跑路的情况。

篇2: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摘 要:目前网上支付的理论研究滞后,跟不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这种局面非常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第三方支付作为电子商务支付环节的大趋势,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不仅要形成完整的第三方支付的运营理论框架,且对它未来的发展方向都要有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中华论文网()欢迎您!][中华论文网()欢迎您!]:第三方支付;模式;发展第三方支付概述

1.1 第三方支付简述

第三方支付,实际上就是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中间件”,也可以说是一种“技术插件”,是在银行的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第三方支付是一种新的支付模式,它是一种居于网上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公正的中间人,它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一定手段对交易双方的信用提供担保从而化解网上交易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网上交易成交的可能性,并为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其他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推出至少有以下几点优势:

(1)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了与众多银行合作的方式,可同时提供多种银行卡的网关接口,从而大大地方便了网上交易的进行。

(2)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中介方,可以促成商家和银行的合作。

(3)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对交易双方的交易进行详细的记录,从而防止交易双方对交易行为可能的抵赖以及为在后续交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据,并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评价约束,成为网上交易信用查询的窗口。

总之,第三方支付机制将成为目前解决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问题较优化的解决方案,是我们在网上支付领域应该大力关注和发展的。

1.2 第三方支付的特点

(1)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网上购物更加快捷、便利。

(2)较之SSL、SET 等支付协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更加简单而易于接受。在SSL中需要验证商家的身份,在SET 中,各方的身份都需要通过CA进行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多,速度慢且实现成本高。有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家和客户之间的交涉由第三方来完成,使网上交易变得更加简单。

(3)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依附于大型的门户网站,且以与其合作的银行的信用作为其信用依托,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较好的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1.3 第三方支付的作用

第三方支付在实现支付结算服务的整个交易过程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具有交易过程的中介服务作用,具有资金转移安排的信用担保地位,具有资金和货物安全的风险防范保证机制,具有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服务的性质。

1.4 第三方支付的现状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顺利运行的必由之路,是现代商户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支付目的决定了用户选择不同的支付工具,安全、方便、快捷是选择的首要考虑因素。而单一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业务显然不能满足这种需求,规模较小的网站和商务也无法承担与多家银行接口所必须的复杂技术和昂贵的建设维护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网上支付市场的热点,尤其在 B2C 和 C2C 等小额支付领域。

目前,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企业已超过50万家,其中规模较大的近10万家,它们的年处理交易量在亿元左右或几亿元。另外,已有超过10万家的网上商店采用了网上支付。国内以易趣、淘宝网站为首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在不同场合表示了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的高度重视。同时,作为全球最流行的第三方支付工具,“Paypal”的成功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启示。2007 年1 月23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06 年12 月31 日,我国网民人数达到1.37 亿,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0.5%。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国网民人数增加了2600万人,是历年来网民增长最多的一年,增长率为23.4%,对比前年及去年18.2%和18.1%的增长率,今年网民增长率出现回升。如此规模的网民,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前景奠定了基础,而电子商务支付环节的未来亦如此,网上支付已成为网络购物的主流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的潜力指日可待。第三方支付经营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电子支付产业链中重要的纽带,一方面连接银行,处理资金结算、客户服务、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又连接着非常多的商户和消费者,使客户的支付交易能顺利接入。由于拥有款项收付的便利性、功能的可拓展性、信用中介的信誉保证等优势,第三方支付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电子商务的诚信、物流、现金流问题,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1 竞合——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关系

网上支付是一个漫长的产业链。目前,中国网络支付市场已经形成了由基础支付层、第三方支付服务层和应用层组成的产业价值链雏形。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没有内部交易功能的银行网关代理,即第三方支付网关模式,典型代表是首信易支付;二是有内部

交易功能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付模式,如支付宝、云网。

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先反映在和银行的竞争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基于C2C 的和基于B2B 或B2C 的两种模式。C2C 模式只向客户收取极低的手续费,甚至有些干脆不收任何费用。B2B 或B2C 模式更注重与银行的合作。

对于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讲,竞争是难免的,但合作也是必须的。当前,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但从长远看,二者必将发生竞争,未来的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可能更多的还是竞合关系。

2.2 挑战——第三方支付面临的问题

(1)市场竞争问题。

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先反映在和银行关系的竞争上。能否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紧密合作,能否在和银行的谈判中将价格谈到最低,成为支付公司竞争的首要手段。除银行之外,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还面临四种力量的竞争,分别是潜在竞争对手、替代品生产商、客户、现有产业竞争对手,他们是驱动产业竞争的五种基本力量。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五种竞争力量在市场上的博弈竞争,将共同决定该产业的平均盈利水平,这五种力量的分化组合也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2)政策风险问题。

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中央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现在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准备在注册资本、保证金、风险能力上对这个行业进行监管,采取经营资格牌照的政策来提高门槛。因此,对于那些从事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如何赢利,更重要的是能否拿到将要发出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此外,第三方支付还面临着其他问题。如:信用问题,我国的信用卡体系相比之下比较落后,金融系统基本上以借记卡为主,所以提取的交易费率也就较低;风险问题,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基于信息技术导致的系统风险和基于虚拟产品形成的支付风险是第三方支付成败的关键;政府监管问题,第三方支付的出现给支付体系监管提出了全新课题。第三方支付经营模式建议

3.1 定位——明确发展目标

(1)第三方支付是IT 技术还是金融延伸服务:网上支付涉及的很多金融规则和敏感信息是技术所无法解决的,只有技术而无完整系统的运营机制,网上支付必然难以持续发展。因此,网上支付不仅仅是IT技术,更是IT与金融的有效整合,是金融的延伸服务。

(2)支付厂商抢位银行还是银行撇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要在未来与银行的博弈中提高筹

码,必须在现在就打造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提高服务的质量,提供增值服务。

(3)短期跑马圈地还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网上支付是个慢热性的行业,以不正常的低价来抢占市场份额,无法做到产业投机。服务质量才是网上支付的生命力所在。规范市场运作,增强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信心,合力培育市场,共同把网上支付的“蛋糕”做大,才是当务之急。

(4)支付厂商是同质化竞争还是创新发展: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最大的创新是理顺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避免恶性竞争。至少,在目前急切地瓜分有限的市场份额显然是不明智的。只有理清上述问题,明确发展目标,第三方支付才能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

3.2 创新——第三方支付生存法则

在产品类似、模式单

一、高度同质化的支付市场,“创新”无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第三方支付唯一的出路。对第三方支付而言,创新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电子支付技术的提高与服务的优化:各网上支付平台必须进行研发投入以获得技术进步,减少和消除支付信息被窃取、掉单率高等关键问题,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增强客户的忠诚度。

(2)进一步强化市场细分:第三方支付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准确定位,形成有效的细分市场,避免蜂拥而上的同质化竞争。

(3)与银行和商家的紧密合作正成为第三方支付走向坦途的不二法门: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和银行的深度合作,与银行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借助银行品牌和渠道一起推广创新的服务,从而提供本地化的支付平台。

(4)创新多元化支付模式: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同时,提供在线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虚拟支付等其他电子支付手段,形成立体化的支付体系。结语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在巨大的市场需求的压力下产生的,其业务运营模式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买卖双方交易的可靠性,增加了人们对网上交易的信心。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目前所有可能的突破支付安全和交易信用双重问题中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尤其在 B2B、B2C 等小额支付领域明显有效地缓解了电子商务过程中支付难得问题。

参考文献[中华论文网()欢迎您!][中华论文网()欢迎您!]

[1]杨琦峰,冯彬,杨恩宁.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构建[J].当代经济,2006,(11).

篇3: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近年来, 互联网金融, 诸如余额宝、P2P借贷等, 已经印证了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巨大市场和生命活力。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 2014年上半年P2P借贷行业成交量约为818.37亿元, 预计到年底全年成交量将达2020亿元。中国的P2P借贷服务平台市场庞大, P2P借贷被认为是真正的普惠金融。因为它紧扣普惠金融理念, 针对小微企业、中低收入及创业人群, 符合国家金融发展的政策取向。在市场风险暂不考虑的情况下, 就其商业逻辑本身讲, 它可能是目前唯一能够同时满足投融资双方利益的最佳产品。

一、P2P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2005年3月, 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 (Zopa) 在英国开始运营了, 它被看作最传统的网络借贷模式。传统的P2P借贷模式, 指的是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 而是以贷款中介费用为主要收入。这种模式在美国得到完善和繁荣, 但进入中国后, 发展出四种运营模式。

(一) 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此模式接近英美国家P2P借贷, 即平台仅作为网络中介, 负责公布信息、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平台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 风险由投资者自担, 并且整个业务都是在线上完成。这是一种纯信用的贷款, 成立于2007年8月的拍拍贷, 其运作模式属于典型的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由于仿照西方良好信用环境下的运行方式和规则, 而不担保本息, 线上模式一直很难让投资者接受, 和线下模式相比, 市场表现平平。

(二) 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这类P2P借贷平台不是单纯的中介, 而是与担保机构合作, 负责核实借款人信息, 并管理资金, 平台既是担保人, 也是联合追款人。对投资者来说, 风险较低。目前市场上以此种模式运营的P2P网站占绝大多数, 典型代表是2009年3月成立的红岭创投。其投资者可自愿申请成为VIP会员, 会员费按180元/年收取。一旦贷款发生违约, 网站承诺先为借款标投资人垫付本金。这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投资人对于本金安全的担忧。但是对于红岭创投来说, 其盈利性不是很好, 并且需要强大的实力来保证借出人资金的安全。

(三) 线下交易模式

这类模式的P2P网站只提供交易信息, 具体借贷过程中的审核、放款手续、交易程序等由P2P借贷机构和客户面对面来完成。一般借贷方需要有抵押物, 这大大降低了风险, 不过线下交易受到区域制约。创建于2006年的宜信, 其初期的运作是线下交易模式的典型代表。其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形成了多对多的形式, 对于出借人来说, 这样起到了风险分散的作用。但总体看, 这种模式的组织架构过于臃肿, 负责集中审核的本部对于收集信息的各网点不易管控, 如果为了完成业绩或者有意使坏, 线下发生风险的机会很大。

(四) 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这种模式的线上服务包括发布借贷信息、宣传投资理财及相关法律服务等。线下服务包括强化风险控制、开发考核贷款客户等。因注重实地考察并要求实物抵押, 较适合中国现有的信用环境, 成为绝大多数P2P网贷公司的选择。2010年5月成立的人人贷, 属于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模式, 是一种线上开发投资者与线下开发信贷同步进行的网络P2P平台, 这种模式更加透明和规范。人人贷采取了风险备用金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风险备用金能够覆盖逾期借款, 出借人资金相对较为安全。不过, 出借人对于投标没有控制权, 完全由系统匹配, 同时存在期限错配等风险。

二、发展策略

(一)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CEO董祺认为P2P公司风险控制最核心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资金投资方与借款方不能实现完全透明, 会导致行业内出现大量自融和虚假债券。信息不对称也是P2P平台频频曝出跑路的原因之一。由此看来, P2P平台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使借贷信息公开、透明化。这在“点融网”的实践中得到了印证。不久前, 美国最大的P2P研究机构Lend Academy的创始人Jason Jones公布了一份他历时9个月完成的中国P2P公司的调查报告, 其中发布了“中国最重要的P2P公司”名单, “点融网”名列其中。原因是点融网长期坚持只做纯交易平台, 在借贷服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得好, 而且比民间借贷的成本更低, 这是促进平台健康发展的关键。

(二) 建立风控征信系统

美国1860年成立了信用局, 目前在其征信领域形成了益百利、全联及艾奎法克斯三大巨头垄断的局面。美国最成功的P2P平台Lending Club便是依托美国信用局强大的个人信用数据库运作的。

目前, 国内的P2P平台是没有权限从央行的征信系统获取个人或者企业的信用数据的。因此, P2P平台的风控大多只能依赖线下审核, 但线下审核会存在较大疏漏等安全风险问题。徐红伟表示, 征信和风控成本将成为未来P2P平台成败的分水岭。因此, 进一步提高P2P平台的风控能力, 建立国家征信系统至关重要。从国际实践看, 这需要政府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 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征信数据资源, 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中的数据库。

(三) 加强对P2P网贷服务的监管

目前, 银监会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 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P2P平台“不碰钱”是其行业管控风险的重要举措。P2P借贷平台只负责发布借贷信息, 资金管理由第三方平台托管, 风险管理交给融资性担保公司。这种三权分立式的风控模式, 杜绝了P2P平台挪用资金或“跑路”的可能性, 最大限度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另外, 银行加盟P2P借贷平台也有望让长期困扰P2P平台的最大问题———监管缺失得以解决。

(四) 同信誉较高的担保公司合作

目前不少平台将担保业务分离, 引入了第三方担保。陆金所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陆金所在交易过程中引入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除了信誉较高的担保公司的担保外, 平安集团强大的实力在出借人看来也是一种隐性担保。对于借款出现逾期, 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代偿, 对于出借人来说, 资金安全程度较高。另一个有名气的代表是近年新上线的有利网。有利网结合线上和线下优势, 一方面, 采取线下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 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出好的小额贷款公司, 由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寻找和推荐优质借款项目, 并对推荐项目进行风险审核和连带责任担保。另一方面, 当合作机构完成了线下的征信及风控以后, 会把借款人的信息推荐到有利网上来。有利网企业再做第二重审核, 并把审核后的借款项目和自家理财平台上的用户对接, 将优质借款项目与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人结合起来。据有利网CEO刘雁南介绍, 目前有利网已与全国8000家小贷公司中的23家取得合作。

(二) 创新P2P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我国的P2P借贷平台绝大多数是垫付模式, 而发生跑路、倒闭等问题的平台也均出于这一模式。鉴于此, 以开鑫贷、有利网为代表的平台开发了新模式, 即平台不参与借款人的开发及本金垫付。借款人来源于合作的小贷及担保公司, 并由小贷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整个流程为P2N模式 (“N”为多家机构, 不是直接的个人对个人) 。

通过同著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 可以深度挖掘和创新P2P平台的金融产品及营销融资策略。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如“点融网”。点融网借助新浪旗下的微财富金融平台, 推出了系列极具吸引用户投资眼球的高收益理财产品“PP猫点融王”。这类产品一上线就受到了秒杀抢购, 让投融资双方实现共赢。

另外, 加强同银行征信企业的合作则能提升P2P平台的公信力和运营效率, 也使P2P创新为P2B金融模式平台。金银猫“票据贷”就是很好的例证。金银猫就是个人、银行、企业等机构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这种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银行P2B (个人对企业) , 通过银行征信企业进行投融资产品发布, 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让投融资双方实现共赢。

三、结语

我国的P2P借贷平台亟需风险控制和规范化运作。风控是P2P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由于P2P借贷服务的本质是金融, 但其载体和应用工具是互联网。因此, 风控监管中不仅要参照传统金融领域成熟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条例等, 还应参照IT行业的具体措施来加强对P2P互联网金融的风控监管。适应变化, 不断创新, 应是P2P借贷金融服务永恒的主题。相信不久的将来, 一些有实力专注做平台的大型P2P公司将会和有关金融服务机构等部门进行合作, 这将使P2P平台在中小企业融资、利率的市场化及个人投资理财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普惠作用, 成为普惠金融的真正代表。

摘要: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P2P借贷平台的四种运营模式、典型的实践案例及存在的问题, 探讨提出P2P借贷平台亟需解决的发展策略, 包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风控征信系统、加强对P2P网贷服务的监管、同靠谱的担保公司合作及创新运营模式等。

关键词:普惠金融,P2P借贷平台,运营模式,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1]腾讯财经.普惠金融CEO:信息不对称是P2P风控核心问题来源[EB/OL].http://news.10jqka.com.cn/20140528/c565736401.shtml, 2014-05-28.

[2]中研网.征信和风控成本将成P2P平台发展趋势[EB/OL].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40415/09504148.shtml, 2014-04-15.

[3]马骏.直击P2P网贷模式之乱![J].经理人, 2014 (01) .

篇4: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关键字:第三方支付;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130-01

虽然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不长,但三方支付企业已经出现了不同模式的分化,并展现出各自的差异。

经过大量探索和实践后,在市场上已经形成了数种被初步验证的商业模式,其中也有具有潜力的模式。首先分析市场上常用的和具有潜力的几种支付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目前支付行业发展中最成熟的一种商业模式,以快钱,99bill,易宝支付为代表。支付网关作为银行和签约商户之间的一个通道,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商务,而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商户提供一个可以兼容多银行支付方式的统一接口平台。这种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在集成了银行的支付功能,为商户节省了接入、维护、对账和结算等成本,同时也会消费者带来便利。从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来看,支付网关模式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这类支付企业如想获得更大的成功,必须在运营效率、服务创新和安全三方面增强,从而形成核心的竞争力,创造出难以替代的附加值。

信用增强型支付是线上交易“信用缺陷”情况下的产物,以淘宝的支付宝为代表。这种商业模式是通过第三方担保方式来增加信用,在消费者和商户之前充当着信用中介的角色。这种模式的交易流程大致为:在收到买家的汇款后,通知卖家发货,在买家收到并确认商品钱,代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等待买家通知给商户结算货款。这类支付企业依托其母公司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大量的客户资源,主要面向个人或中小型商户提供支付服务。

移送支付模式以手机支付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随着手机用户的增多,中国内地移动网络用户的渗透率已经达到33.9%,预计至2020年,移动用户数目可上升至10亿,渗透率也将增至60%。移动支付业务集合了手机与银行卡,大大拓展手机和银行卡各自的服务功能。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在吸引了大量手机用户的同时,为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内容服务商带来了商机。随着手机的进一步普及和3G的客户群慢慢增加,移动支付将会越来越受到产业链中各方的重视。虽然现在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还未清晰成型,且在技术支持和安全方面还有缺陷,但随着3G网络的成熟,移动支付也会随之蓬勃发展。

虽然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但从其盈利模式来看,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面向企业交易的手续费,服务的开通费,年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以及其他用户服务费等,而面向个人用户的服务大多是免费的。总体看来,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盈利模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交易手续费的收取。企业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要想在众多企业中获得竞争优势,就必然要设法改变单一的盈利模式,提高增值服务的能力。

围绕第三方支付产业产生的价值链,包括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卡组织、发卡行、收单行、商户等。从价值链来看,电子支付的直接客户是包括消费者和商户,但从盈利模式考虑,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商务。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营销对象包括了消费者和商户。

在电子支付发展的不同阶段,第三方电子支付所使用的营销手段也有所不同。最早期,营销模式以商户营销为主,支付公司的主要精力在于发展更多的商务。这时期,产品策略主要是提供同质化产品,以网关型支付模式为主。在定价方面,企业多采用低价优惠来吸引商户,企业间的竞争多为价格战。随着支付市场的逐渐成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营销模式也发生变化。这个时期,企业以产品和服务差异化营销为主,依靠产品的创新、特色业务来发展新客户,保留老客户。产品策略演变多元化策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来满足更多的客户,挖掘潜在客户。产品创新成了核心,增强信用型支付和手機支付等模式开始出现。企业不再以单纯的价格战来争取顾客。随着电子商务的愈加成熟,第三方支付企业也会意识到,单纯靠收取交易费无法保证长期的盈利状态和获得竞争优势,未来的营销中,企业将会更多的集中在营销增值服务方面,通过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整合价值链上的银行、商户、用户资源,进行交叉营销,挖掘用户的潜在需求以提高更多的交易量。

网上支付产业显示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增加客户基础是盈利的关键。而电子商务本身具备覆盖范围广的特点。网上支付服务提供商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如河让不同地区的商户网站使用其平台,电子支付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向商户进行营销推广时,可以把商户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直销客户,一般是行业里的中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针对于这个层次的客户,电子支付企业往往会有专业的销售队伍来进行直接营销和推广,也会为重点客户进行定制服务。第二个层次是渠道客户,一般是相对中小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通过特定的渠道获得。例如,电子支付企业可以通过和域名注册平台、建站服务提供商合作,将其作为有效的渠道来发展大量的中小型商户客户。第三层次是自助客户,一般是小型甚至个人的商户,这类客户的需求相对简单、标准。可以通过电子支付平台提供的自助服务直接接入。

由于电子支付还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除了传统的营销策略,第三方电子支付更需要创新的营销策略以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互联网还处于发展阶段,其中的一个市场特点是互联网用户群相对年轻,因为造成我国互联网应用的过分娱乐化,大多数用户还不习惯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针对这种市场特点,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创新地进行娱乐营销,通过有吸引力的应用拉近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我国市场的另一个行业特点是由于市场诚信度不够完善,消费者担心支付的安全。针对这个问题,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创新地进行公益营销,通过与公益机构合作提供电子捐款服务,以提升自身的公益形象和诚信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方电子支付探索与实践[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2]杨国明.第三方支付经营模式探析[J].华南金融电脑,2006,4.

篇5: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网络借贷平台最常见的运营模式包括: 网贷平台通过线下寻找意向借款人、投资人线上投资的O2O模式; 2、借款人和投资人均通过线上实现资金融通的纯线上模式; 3、专业放贷人 ( 如小贷公司) 或平台关联方线下放贷再行将债权通过平台向投资人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模式。

三种模式中, O2O模式目前仍然是P2P网络借贷的主流运营模式, 此模式中平台需要承担资料收集、尽职调查、信用评审等风控职能, 这都实际增加了平台的管理和运营成本, 进而转嫁并增加了借款方的融资成本。同时, 为了发生风险时的诉讼举证和办理抵押质押手续需要, 大部分平台均普遍 ( 或者说不得不) 由平台或平台指定的投资者代表代为办理书面签约手续。很多平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并不向借款人告知出借资金的来源 ( 当然借款人自身对资金来源也并不关心) 。发生诉讼时, 平台或平台指定的投资者代表即完全作为诉讼主体, 一般也不会主动向法院披露甚至故意隐瞒自己作为投资者代表的身份和出借资金的真正来源。类似操作模式, 网贷平台已实质介入到借贷双方的法律关系中, 偏离了平台作为居间方的法律定位。当然, 这与目前网贷平台这种新生事务的诉讼代表资格认定问题尚无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明确依据不无关系。实际上对不存在抵质押担保的借款中, 借贷双方直接对接和签约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一定的操作流程实现的, 平台作为居间方完全没必要介入到借贷双方的法律关系中, 而因此承担为借款方进行信用背书的风险。

纯线上 ( 资产端和资金端均为线上) 模式应该说是最纯粹的P2P网络借贷模式, 平台无需像O2O模式中那样进行线下的资料收集、风控尽调和办理繁琐的签约手续, 完全通过线上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资信审核, 借贷双方完全实现电子签约, 这无疑大大节省了平台的运营成本, 进而也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提高了平台对资产端的吸引力和用户粘性。但此种模式至今未能普及推广开来, 一则因为平台的线上审贷技术对后台系统要求非常之高, 前期的高额投入让部分平台望而却步, 另一方面囿于目前国内征信体系未能真正建立, 平台又缺乏有效的征信审核的数据支持, 为防范借款人的道德和信用风险, 纯线上更多的是针对小额的纯信用消费贷款, 居间服务收费有限再加上这类群体受众狭窄也是类似平台短期难以把规模做强做大的原因之一, 此外司法机关对网贷平台形成的电子合同诉讼举证要求又非常严格, 如普遍采用CFCA电子签名认证和时间戳技术又无形中提高了平台的运营成本。值得一提的是, 由于国内个人征信体系的不完善, 网贷平台又普遍缺乏征信调查的技术手段和数据来源的现状, 在网贷平台的产业链条中又催生了大量专业从事资信调查和评审业务的信用咨询平台, 扮演着P2P平台供应商的角色。毫无疑问, 随着国内征信体系的完善和监管政策的导向作用, 以及纯线上批量审贷技术产生的规模效应而带来低运营成本, 纯线上网贷平台必将成为将来发展的主流。

就债权转让 ( 及回购) 模式而言, 虽然就其交易模式而言在民事制度范畴内的法律设计上并不存在障碍, 甚至可以为民间借贷创新出更多的交易模式, 但严格来讲, 已经背离了P2P作为点对点借贷模式的实质, 绝大部分从事债权转让业务的平台都是打着P2P借贷的旗号却从事的是类资产证券化的业务, 实际上是跨越了红线的监管套利行为。网贷平台面对的是不特定的投资人, 根据我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大部分债权转让平台已涉嫌非法发行证券甚至触犯非法集资类犯罪。此外, 对于线下放贷人而言, 如前所述, 《非存款类组织放贷条例》即将颁布, 根据该条例意见稿, 只有经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牌照的贷款公司才能从事放贷业务, 线下专业放贷人或不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非法从事放贷业务的, 将可能被追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基于此, 以债权转让模式运营的P2P平台如不尽快转型, 则被监管政策所取缔、被市场淘汰是大势所趋。

二、典型的P2P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分析

( 一) P2P平台可能涉及的担保风险和过错责任问题

典型的P2P借贷模式包含借款关系和平台与各方的居间服务关系两种法律关系, 平台扮演的是信息展示、居间撮合、资金委托划转、起草交易合同的居间方的角色, 不介入到借款关系中, 同时也不承担借款当事方违约的风险, 不对借款做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隐性担保, 只对所披露的当事方信息和发布的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而就隐性担保而言, 根据最高院的最新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即便平台未在相关协议或网站公告中明示提供担保, 但在对外发布的平台广告中的用语如果夸大宣传并足以推定为构成担保的承诺, 仍将可能被判定承担担保责任。

信息披露是平台的主要义务, 关系到平台责任承担和自身风险规避等问题, 而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界限又涉及当事方隐私信息保护, 目前因无行业性的操作指引和监管细则的明确规定, 所以不同的平台对信息披露尺度把握不一。笔者建议, 纯信息中介的平台至少应当确保完整、真实的披露借款人提供的信息, 杜绝弄虚作假、蓄意隐瞒等行为, 相关线下合同、身份信息、尽调资料应当完整齐备, 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确保发生坏账投资人诉讼维权时不会因平台原因而出现举证材料上的瑕疵, 否则, 即便平台不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仍有可能因未尽到信息披露的居间方义务而被法院判定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二) 第三方担保等常见增信手段在监管和法律框架内的风险问题

实际上, 目前国内真正意义上的P2P纯信息中介模式平台屈指可数, 在当前国内信用状况堪忧, 投资人用脚投票, 只接受刚性兑付的市场背景下, 行业内的大部分平台在基础的P2P借贷法律关系上, 又复合了关联方担保、推荐方担保、借款人质押担保、借款人履约保证金、平台风险准备金等增信手段。而在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的背景下, 关联方担保模式虽然具有法律效力, 但显然不属监管合规范围。对不具有担保资质或者无融资担保牌照的主体能否从事P2P平台的担保业务也需要监管政策进行界定。而就平台方而言, 对第三方担保主体的资质、履约能力、担保杠杆等应尽到何种程度的审查和信披义务也需要监管细则加以明确。此外, 因投资人无法出面办理相关手续, 对借款方或第三方提供抵质押物的登记问题如何解决 (2) , 也同样需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加以设计并由主管部门创新相应的登记管理方式。为防范平台道德风险, 平台风险准备金的有限担保模式实行银行强制监管也将势在必行。

摘要:P2P借贷即peer to Peer, 点对点借贷1, 原本是民间最普遍的直接融资形式, 现在陆续衍生出P2B, P2C, P2F等个人对小微企业、金融机构等融资模式。P2P实际上并不区分线上和线下, 但真正对民间金融有创新和颠覆意义的是基于互联网渠道的线上P2P借贷模式, 因网络借贷突破了熟人和地域限制, 从技术上解决了不同地域的陌生人之间资金融通, 实现了资金供需双方最大程度的匹配, 促进了金融利率的市场化, 真正具有了普惠金融的价值导向。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债权转让,非法集资,居间

参考文献

[1]罗明雄, 唐颖, 刘勇.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3.

篇6: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

一、研究综述

学者们以COSO(全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为基础,从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管理控制的不同模式以及面临的不同风险三个方面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控制及管理模式进行了研究。

国外学者主要从宏观的、理论性的视角对企业内部控制及管理模式的建立、评价与改进进行研究和指导。美国发布的《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COSO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英国发布的《Cadbury报告》、《Turnbull指南》及加拿大发布的《COCO指南》等都是从过程对内控要素进行规范和指导。Angella Amudo和Eno L. Inanga(2009)建议严格评估企业内控框架以确保具体业务活动与目标、政策和流程的一致性,Annukka Jokipii(2010)也认为合适的内部控制能有效促进企业的管理控制,Chan Li(2009)进一步强调了内部控制对确保高质量财务报告的重要性。

涉及第三方支付行业内控要素与管理模式关系的研究也有许多,如Hu等(2004)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了内部控制过程中感知风险对第三方支付担保的影响,并探讨了交易者决策、第三方担保服务(OES)参与到C2C拍卖市场的新商业管理模式。此外,还有Cecelia Kye(2001)对欧盟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政策的研究、Schindehutte(2003)对企业内部管理对商业模式影响的探索等。这些文献从法规监管、技术应用等方面探讨了内部控制与管理模式的关系,验证了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实践中通过计划、执行和监控等内部控制过程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来管理企业的可行性。

国内学者如周守华等(2013)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研究、张先治等(2011)关于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属于理论方面的规范研究,也有学者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控风险评价、产业链竞争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与管理模式的关系。在内控的发展推动管理模式改进方面,山红梅(2007)分析得出企业创新按照“产品创新——市场成熟度较高——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阶段发展。李艳华(2013)根据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创业期、扩张期、成长期,从IT技术、产品、商业模式三个方面研究,并提出改进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建议。任曙明等(2013)应用递进式方法,研究双边市场下第三方企业的内控服务模式。雷敬敬(2008)把我国第三方支付模式分为独立的第三方网关与具有担保功能的非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应用波特的竞争模型,通过研究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建立了内控管理的新模式。

在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内控与管理模式风险的研究中,逄锦勇和马宁(2009)揭示出第三方支付作为我国信用体系缺位下的补位产物,主要的网上支付形式是B2C和C2C,其风险主要集中在法律、市场、金融、技术等方面,只有通过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提升,第三方支付企业才能稳健发展。冯艳丽(2012)也分析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信息技术、资金等风险,为了避免风险的转移和渗透,建立了风险防控系统。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较快,陶彦宇(2015)总结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已趋完善,但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管理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需要加强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督管理。

二、第三方支付企业内控及管理模式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交易规模与发展现状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创新环境给企业带来了不同的机遇与挑战。第三方支付企业自出现以来,在政策鼓励及企业自身的努力和创新下,发展十分迅速,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建立了不同的创新战略。第三方支付主要是起中介作用的交易支持平台,是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通过与银行和商家进行签约,为顾客提供非银行金融服务或资金转移服务的中介支付机构。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第三方支付在2008 年呈现井喷式发展,增长率达到最高值,而近几年政府开始对第三方支付市场进行规范和治理,第三方支付市场进入调整期,增速逐渐趋缓。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突破8 万亿元,同比增长50.3%;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近6万亿元,同比增长391.3%,移动支付增长明显,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并继续保持高速发展,通过产业链的大力协同以及部分厂商的持续投入,用户的使用习惯已被培养形成。

从图2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交易中网购及基金理财占据了近一半比例,随着移动支付浪潮的来临,将会有很大一部分交易被移动端所分流,而且交易大幅度增长主要由个人用户的基础类转账、信用卡还款带动。

截止到2014年7月,央行共发放5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已有269家公司获得支付牌照。但是,第三方支付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其竞争格局相对稳定,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分别位列前三甲,而支付宝的优势依然较为明显,占据了49.6%的市场份额。而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讯支付都开拓了P2P资金托管领域,不过由于该行业的敏感性,扎根在这一领域所带来的红利还未全面爆发,所以其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二)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第三方支付企业经历了业务初创阶段、规模扩张阶段以及多元化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与此对应的创新管理模式存在着差异。虽然近几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控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商业模式创新、产品与流程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第三方支付企业存在结构、执行、制度、监督、风险评估等问题,进而影响了企业内部管理的效率,抑制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

1.商业创新模式不健全,控制执行效果不佳。

第三方支付企业商业模式经历了初创期的信用担保模式、规模扩张期的外部合作模式,再到多元发展期充分应用互联网支付、搭建利益共享的创新支付平台模式。尽管每个阶段针对不同的商业创新模式,公司内控制度一直贯穿施行,但是大部分内控制度为抽象的指导操作规定,并不能对日新月异的商业创新模式产生实际的指导意义,一些内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多数企业并没有对制度进行更新。

2.风险评估与产品和流程开发匹配度不高。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类型不断创新,新的产品层出不穷,但是又普遍对新产品、新支付方式、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比较疏忽,重视单项业务的评估,而缺乏对整体风险的衡量,对内部、外部因素的变化带来的风险缺乏合理的认知。如对行业技术创新可能给第三方支付带来的风险缺乏认知,导致了因为风险评估流程和方式的缺失而发生的相关案件,特别是最近频发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更是加剧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风险。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及业务退出风险等可能直接导致伪卡欺诈、洗钱、套现等行为的发生。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的风险评估与企业的产品和流程开发匹配度并不高。

3.企业内部管理的环境不佳,组织结构未进行有效变革。

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的运行有着直接影响,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了制度环境保障。伴随着用户需求的多元化发展,用户对支付途径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已迫在眉睫,同时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对进一步完善数据储存、数据挖掘等技术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权力机构设置上,经常会出现经理成员与董事会成员重叠、独立董事“不独立”等问题,导致了企业内部控制风险,权力制衡在运行中“失灵”。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部管理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只有不断改善内部控制的条件和环境,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需要适应企业的经营环境,对企业进行动态的监督,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地结合在一起,确保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取得预期效果,才能有效地开发出需要的新技术。如果第三方支付企业不能科学划分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并优化内部管理环境,将会严重影响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4.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

由于第三方支付产业链较为复杂,行业细分较多,市场机会和利润很大,积极筹备进入该市场的企业非常多,导致了第三方支付的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而一些企业随波逐流,盲目进入,并没有做好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和模式创新,导致行业中产品严重同质化、管理模式固化等现象。对比统计数据发现,从2005年的40多家到2013 年猛增的300 多家,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暴涨;再对行业的领头羊“支付宝”和“财付通”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其在用户、产品、支付方式等方面严重同质化,第三方支付企业只能通过价格博弈进行竞争,从而造成利润降低、市场疲软,阻碍了企业的创新。

三、内控管理模式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内控管理的创新是对企业当前的管理模式和运营状态进行及时识别和科学分析,辨明各种负面及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管理模式的创新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第三方支付企业内控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因素众多且没有规律性,同时各因素权重各异,难以统计和量化。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简称SEM)结合了多重回归分析、因子分析、通径分析、协方差分析等各种方法的优点,能够同时处理多个变量,估计因子结构和因子关系。为此,本文基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内控管理的特点,根据可行性和适用性原则,选择结构方程模型来测量和评价影响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因素。

(一)变量选择

结构方程模型中的变量包括可观察变量、潜变量与误差变量,一般将方程中的潜变量分为内生潜变量和外生潜变量。本文中企业质量、财务状况、内控水平、管理机制、发展潜力和外部环境作为潜变量由可观察变量来衡量,可观察变量是指可由企业的管理模式中直接获得的变量指标。其中,发展潜力和外部环境是外生潜变量,具体变量及指标如表1所示:

(二)模型构建

结构方程模型由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组成。测量模型是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用于描述潜变量和观察变量之间的共变效果,通过可观察变量推测潜变量,如式(1)和式(2)所示。结构模型用于描述潜变量之间的关系,通常用式(3)表示。

其中:y和x分别表示内生和外生可观察的显变量矩阵;η及ξ代表了内生和外生潜变量组成的矩阵;Λy是内生潜变量与内生可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表达式;Λx是外生潜变量与可观察变量间的关系,也是因子负荷矩阵;δ和ε对应外生和内生测量模型的残差项,是方程中未能被解释的部分。

本文根据需要使用结构方程模型的高阶因子分析法来评估第三方支付企业现有管理模式的影响因子负荷,具体的矩阵展开形式如式(4)所示。

(三)样本选择

根据2015 年第三方支付企业排行榜,在已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的过百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中选择综合服务水平排名前40的企业,数据主要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以及wind数据库,通过以上渠道获得这40 家公司2011 ~ 2014年的数据。表2列示了排名前10的样本企业。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实证的结构方程模型采用LISREL 8.80 软件,选择高阶因子分析技术对影响内控管理模式的众多因素进行分析,得到的因子负荷及拟合指标如表3及图3所示。

表3的拟合结果显示,从整体上来说,构建的结构方程模型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控制及管理模式的解释能力较强。其中,χ2/DF是测定系数χ2(Chi-Square)与自由度(Degree of Free,简称DF)的比值,表示模型的拟合度,一般认为卡方自由度比位于2 ~ 5 的区间时,模型拟合度较为理想。本研究的卡方自由度比为3.01,表明模型的拟合情况较为良好,可以接受。χ2检验评鉴的是实际样本数据与构建的模型差异的最小值,对选取的样本较为敏感,样本质量、数量以及模型的复杂程度都会对其产生较大影响。RMESA为近似误差均方根,用于比较理论模型与完美拟合模型的差异程度,Mc Donald和Ho(2002)建议小于0.08 为可接受的模型拟合门槛,但Bentler和Yuan则认为RMESA在小样本时有高估的现象。综上所述,可以粗略认定本文建立的指标体系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有效代表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管理模式影响因素。

图3是影响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因子载荷图,显示了企业内各个因素对管理模式的相对影响程度。对企业管理模式影响程度从大到小的因素依次是管理机制、发展潜力、内控水平、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及企业质量,排名结果与企业的实际情况比较相符。管理机制与管理模式密切相关,因此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贡献最大,第三方支付企业间管理模式的差距由技术环境和制度保障决定,这表明第三方支付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发展方向在于技术创新和安全、隐私等政策制度的完善,尽快明确和界定适合企业自身的收入模式,提高盈利增长也是改进管理模式的重点。而企业质量相关的影响因素在第三方支付企业内控和管理模式中的作用相对来说较小,映射到现实中的情况是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确实与企业的规模、所有制形式以及投资者能力等的关系不大。

四、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及建议

上述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影响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因素主要在管理制度及内控水平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的改进和完善。

(一)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第三方支付本身作为新兴产业,就是对我国支付体系的一种创新,而创新又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在第三方支付行业中,理念创新促使行业萌芽,技术创新推动行业进步,模式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监管创新磨砺行业成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创新只有从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始,才能逐步走出产品同质化和盈利难的困境。

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产业链上游及银行、运营商、硬件商,构造了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技术与硬件基础,下游则与商家、消费者紧密相连,解决了电子商务中的支付、信用、物流等问题,具有一定天然优势。但是随着行业的扩张和利润的分摊,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尤为重要。

第三方支付创新的基础是技术创新,只有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技术水平、保证资金与信息的安全,才能进一步将IT技术与金融知识结合起来,为用户打造高效安全的支付平台。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才能实现差异化的竞争,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也要注意组织结构和模式的创新,培育多元化的支付产品和服务体系,针对不同新产品的应用建立不同的组织结构,实施权责利一体化的高层管理模式,对下层人员实施责利统一的激励模式,对于流程的开发实施市场、技术、安全、服务横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二)加大政策扶持与行业监管力度

通过实证研究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安全/隐私政策与行业监管风险对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较大,由于行业还处在发展初期,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而第三方支付贯穿社会生活与企业运营等诸多方面,影响较大,行业的监管也不能放松。

政府在加大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扶持力度时,要准确把握行业的定位,合理规范和积极引导,出台和补充有益于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完善第三方支付的立法。同时,在扶持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加强行业的监管与规范,及时识别和控制行业风险,完善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资金管理、内控结构、奖惩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合资源与渠道,培育特色管理文化

第三方支付企业要想取得管理模式的发展与改进,也需要通过整合资源与渠道,实现各类支付方式和产业链的融合,或者通过企业间的兼并重组,达到企业规模扩大的目的,提高平台效应。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渗透,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和盈利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要想取得发展,必须通过整合与银行、终端设备制造商、运营商、传统产业等的合作,获得自身的提升,再通过推行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培育特色管理文化,打造核心竞争力,积极扩大自身的品牌价值,才能在同质化的经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摘要:新常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规模日趋壮大,业务逐步细化和完善,但在产品同质化严重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其内部控制和管理模式亟须创新。针对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商业创新模式不健全、风险评估与产品和流程开发匹配度不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执行效果不佳等问题,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探究了企业质量、财务状况、内控水平、管理机制、发展潜力和外部环境等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第三方支付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内部控制,管理模式,结构方程

参考文献

周守华,胡为民,林斌,刘春丽.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13(7).

张先治,戴文涛.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研究[J].审计研究,2011(1).

山红梅.软件企业成长机制与成长制约因素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7(2).

李艳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创新特征及其演化研究——以支付宝为例[J].中国商贸,2012(35).

本文来自 古文书网(www.gwbook.cn),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相关文章:

商业运作模式01-10

航天商业模式01-10

商业模式论文范文01-10

银行商业模式01-10

项目商业模式分析01-10

媒体商业模式01-10

商业模式分析01-10

商业模式升级01-10

商业模式教案01-10

全新商业模式01-10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商业运作模式 下一篇:媒体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