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共11篇)
篇1: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
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
1、煤气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安全
措施、危险预案及防范措施,并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同时按以下规定办理《煤气危险作业动火证》:
1.1 明确需动火的设备或设施的地点、部位。
1.2 此证未经防护工、安全员、主管领导签字无效。1.3 防护工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并现场监护。
1.4 安全员负责审查、监督安全措施且随时组织处理不安全因素。
1.5 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安全措施。
1.6 动火作业完毕后,此证返回防护站存档备查。1.7 由车间内部组织的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员和主管车间主任签字。由公司组织的动火作业或外单位协作的动火作业由安委会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2、在停产的煤气设施上动火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
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停用的煤气设施在动火前必需重新吹扫并作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
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
4、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
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5、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时,应取空气样作一氧化碳分
析。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时方可工作。
6、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动火作业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
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7、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
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同时与发生炉岗位保持联系。
8、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要注意观察风向,尽量
站在上风头。防止煤气中毒或煤气着火引起烧伤。
9、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不得采用气割、气焊,而应采用电焊。如必须采用气割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0、不得以煤气设施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进行焊接作业。
11、进入煤气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所使用的起重、电器、行灯等工具,作业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正确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伏。
篇2: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
煤气属易燃、易爆、有毒物,为了保证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的安全。除了严格执
行国家一九八六年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2、在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在敷设正在生产煤气设备的其他设施上动火属一级
动火。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查
和审定安全措施签署意见后,再报厂安环部,生产部,及生产保卫部门和消防
队同意,再经主管副总经理,才能动火。
3、在停产的煤气设备和敷设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的其它设备上动火属二级动火。
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由煤气防护站进行检查和审定
安全措施,经煤气防护站站长,总调批准后,才能动火。
4、在煤气区域动火(不涉及煤气设备和敷设在煤气设备上的其它设施,并与其距
离10m以上),属三级动火。由动火单位的专职(兼职)安全员提出申请,报
动火单位主管生产、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主任)批准后,才能动火。
5、在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煤气压力必须保持正压(压力范围:最高煤气压力为5*1000Pa,最低为
1.5*1000Pa)。
2)搬走或严密复盖动火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3)处理好动火附近的煤气泄露设备。
4)在动火附近安装压力表和临时电话机与附近的煤气值班室联系,安装的压
力表和电话机要有专人负责。
5)落实防火措施,准备蒸汽,湿麻袋,黄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只准电焊,不准气焊。
7)动火时,须通知燃气调度台。
6、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以下各条后才能动火。
a)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处理干净管内的残余煤气(焦炉煤气设备应用蒸汽吹
刷),高炉煤气设备可采用强制通风吹赶。
b)用防爆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经空气分析,含氧量接近20.9%。
c)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并通上蒸汽,蒸汽进煤气管时的压力要求
9.80665*10000Pa。
d)动火单位通知计量部门将计量等仪表的导管、阀门关止。
7、煤气设备动火登记由各单位的专职(兼职)安全员办理,盖上动火单位印章。
8、煤气设备动火时,煤气防护站必须派防护人员到现场测定、检查和监护。煤气
防护人员到现场后,先收回动火申请,经检查、测定合格后,发给临时动火证。
动火单位凭临时动火证动火。
9、动火时,闲散人员应撤离动火现场。
篇3: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
在危险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 经常进行安装、抢修、维修等作业, 需要进行电焊、气焊 (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属于危险作业, 这关系到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所以,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 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运行, 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1. 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和规定,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依照法规、规定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增强了安全第一的意识, 严格管理, 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2. 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较多的易燃易爆场所, 且动火频繁, 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很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动火人员职责不明, 动火相关管理制度不全, 动火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二是没有动火的安全技术, 作业人员仅凭经验操作, 安全技术水平不高, 防范措施不到位, 动火作业时未有专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三是一些公司违反法规、规章的规定将生产项目安装、维修工程、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 未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放弃管理从而导致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生产过程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针对目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关键。一方面, 成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比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等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人员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另一方面, 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保证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动火作业前明确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动火部位负责人、动火分析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严格按《动火安全作业证》使用要求规范操作。
2.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以安全技术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 增强和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是十分重要的。在安全培训中, 企业应该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以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力度, 增强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其次, 动火作业人员应按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方案, 并经审核批准后, 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 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同时, 应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在工作中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安全灯具。再次,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 应该安排专人监护, 制定应急措施,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 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作业完成后, 应清理现场, 清除残火, 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作为保障安全的关键要素, 在动火前应确认设备是否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查看动火设备、管道周边可燃物存在的情况, 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 动火中落实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安全职责, 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规范操作, 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完成。
结论
危险品生产单位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 可能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而在生产过程中也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如果火灾、爆炸隐患没有及时消除, 动火作业没有严格的科学管理, 就可引发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本文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论述了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的管理内容, 对于企业在保证生产安全、预防事故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摘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 如果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生产动火中不采取有效的管理, 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 更可能会给员工的人身带来伤害, 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本文就危险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和现状进行初步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关于对化工送检过程动火管理分析与研究.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01.
[2]师延峰, 张华.浅析化工检修过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J].中国化工贸易, 2012, (07) .
[3]动火作业安全现状与分析http://wenku.baidu.com/view/a850d4aaf121dd36a32d828c.html.
篇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厂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职责
生产科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安保科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保科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五、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1)重点防火区:各个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化验室、锅炉房等。(2)一般防火区: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六、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七、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2、动火作业证的管理:
(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 第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保科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3、《作业证》的审批
(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审批。(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安保科审批。
(3)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4、《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八、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取样与动火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监测设备必须经被监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等于0.5%;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
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本厂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生产区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0)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11)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上述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3)特殊危险动火必须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安保科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4)动火作业前,施工部门要通知生产科及相关车间,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5)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的变化是否正常,否则,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6)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十、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部门不得动火。
4、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十一、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内的有毒、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指导。
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十二、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5、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十三、检查考核
篇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消防审批制度,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热切割、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保卫部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第二条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三条 动火审批应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划分级别,动火分为一、二、三级动火(具体分级办法根据单位实际制定)。
第四条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一)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二)烧、烤及其他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电器。
第五条 动火作业审批的办理。
(一)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由动火部门在动火前两天提出申请,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现场实地勘查后,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报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二)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自行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实地勘查并经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三)三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实施;
(四)动火作业的批准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形式实施;
(五)《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涂改和代签;
(六)《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由审批单位持有;第二联由动火单位或个人持有。
第六条 外来施工队伍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所在部门按照动火等级审批权限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如有违反,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单位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有危险时,可随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监护人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九条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2年。
篇6:商场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商场临时用火行为,杜绝活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规范要求
1、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允许在营业时间内,在没有取得安保部门同意无人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打磨等动火作业。
2、紧急特殊情况需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报安保部门同意,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并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动火前“七不”即:
①、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②、周边易燃品、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清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④、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⑤、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防护的不动火。
⑥、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⑦、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前“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②、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③、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④、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第二条 考评细则
1、如有违规操作的现象,每次扣减部门1个月目标(或年终)奖金,扣减集团公司物业部经理、管理人员半个月年终奖,扣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月度年终奖20%。
2、如发生火灾事故其损失由部门目标(或年终)奖金全额承担,同时扣减部门直接、间接管理人员1—6个目标(或年终)奖金,扣减集团公司物业部经理、管理人员、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1—3个月年终奖金。
第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2012年12月1日起试行,以前有关制度及条款同时废止。
总经办
篇7:煤气站动火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石化行业广泛推行的先进管理方法,它强调通过系统化预防管理机制以彻底消除各种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隐患,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业绩。2002年4月19日,广州石化举行HSE管理体系实施新闻发布会,郑重向社会各界宣布从即日起广州分公司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在体系建立时广州分公司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融入到HSE管理体系中,确保建立一个管理体系,符合多个管理体系要求,有利于在建立和实施时的协调、统一、有序,以提高管理效能。
1 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也是体系实施的首要步骤。要求在进行的所有作业都必须先进行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根据相应程序文件和运行控制文件以及车间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后,才能开始作业,实现“三签”而行,即现场作业会签单、作业HSE管理表、各种作业票(清罐、清油、动火等)。通过《HSE作业指南》,HSE管理体系与生产实际操作紧密地联系起来,实现了管理体系与实际应用的统一。
2 HSE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作为HSE管理体系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安全、健康的管理既存在关联性,又具有独特性,其环境绩效在体系整体运行中得到不断的持续改进。环境管理在保护对象、管理方法、技术手段等方面与安全、健康管理有所不同,在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ISO14001标准要求,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五个部分的17个要素内容融入到HSE管理体系的10个要素中。
3 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是HSE管理体系实施污染预防管理的核心,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一直是传统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能按国家、地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大量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主要在日常工作中发生。在异常的生产过程(例如,含油气管线施工动火),我们组织动火装置所有作业部开展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对大修的34个重大项目的225个工作步骤进行了识别、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修订、完善了大修的停、修、开的环境管理方案。历次大修都是事故多发期和臭气扰民投诉高峰期,而这次大修从2月20日开始到4月5日结束,历时45天,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臭气扰民事件。
4 编制环境管理文件
有效的管理体系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可操作的文件来规范管理行为。为确保环境管理行为在体系文件中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描述,在HSE管理体系手册中涵盖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的要素,编写了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文件。
5 结束语
建立HSE管理体系只是实现安全。环境与健康一体化的第一步,体系与ISO14001标准的兼容性有待实践进一步验证;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可操作性需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在体系建立和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领导承诺和亲自参与是前提,全员参与是关键,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是基础,通过实施HSE管理体系,进行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不断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环境与健康绩效同步提高,最终实现企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摘要: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石化行业广泛推行的先进管理方法,它强调通过系统化预防管理机制以彻底消除各种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隐患,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与健康业绩。本文对含油气管道施工动火的风险进行归类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依据中石油HSE管理体系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含油气管道,HSE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分析
参考文献
[1]马永红,王晓秋.浅谈国内与国际石化企业中HSE管理的差异[J].集团经济研究,2007,296.
篇8: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公司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
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四、用火划分级别。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装卸区等;
3、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4、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
在公司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公司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环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工程部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准许用火。
3、固定用火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工程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并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六、承包商在用火管理范围内进行用火作业,均按一级用火作业处理。审批手续为:由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向安环科提出申请,工程项目主管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经领导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用火。
七、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用火和大检修期间用火,日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用火点每年由公司领导检查认定一次。
八、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2、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5、节假日期间的用火,按一级用火办理。
九、动火分析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动火分析人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专职安全员或当班班经理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4、用火化验分析标准:可燃气休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2%为合格。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动火时间超过4小时,需重新取样分析。
九、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十、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十一、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用火监护人的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十二、用火范围及监护范围
1、一级、二级用火,限1处l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人以上监护;
2、检修期间的二级用火,限1处1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同一作业面,但最多不超过3处。
十三、生产装置区域、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用电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为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十四、用火作业许可证。
1、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由;第三联监护人持有,监火时随身携带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四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车间或岗位;
2、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需要填写的栏目,一律用“/”表示;
3、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工程部存档。
篇9:动火审批制度
目地:为保证公司各营运部门安全正常运转,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用火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KTV光明店、KTV 友好店、速八酒店、八音和酒店、东来顺饭庄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审批流程:按生产动火危险性不同分为三级动火审批流程
1、一级动火审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级动火范围:
1.1:禁火区域;
1.2:油桶、油箱、酒精桶以及存过可燃物质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1.3:各种受压设备
1.4:危险性较高的登高焊、割
1.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
1.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场所
1.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物和易燃物品
1.8:各种管道井
审批方法:由要求进行鼾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必须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焊工本人、工程技术人员、防火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报店面安全部和店面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申报公司安全部报备(公司职能部门直接上报公司安全部),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经店面审批报公司安全部复查审批开具动火证后并采取严密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2、二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属二级动火范围:
2.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2;:小型可燃物容器及小型压力容器
2.3:登高焊、割作业
审批方法:由要求进行鼾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店面工程部负责召集部门负责人、焊工、技术员部门、部门安检员在申请单上签字交店面安全部审核店面安全责任人批准,开具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3、三级动火审批
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因素场所临时焊、割作业都属三级动火范围
审批方法: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本人签字,部门安全员签字,工程部签署意见报店面安全部审批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
篇10: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利津县凯旋化工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在施工作业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2米以内的区域)
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区域;
5)生产装置、灌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6)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3.三级动火作业
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
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动火。
4.固定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
四、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科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动火。否则严禁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由车间负责人会同施工班组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安全生产管理科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许可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准许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生产厂长许可后报安全生产管理科,经安管科长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4.固定动火的审批。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施工班组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经生产厂长许可后报安全生产管理科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区域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五、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1.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动火和大检修期间动火,日常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
3.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
4.固定动火点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检查认定一次。
六、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动火。2.设备进行大、中检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若中间罐不具备倒空条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予以隔离。
3.进入设备内部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5.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6.节假日期间的动火,按一级动火办理。
七、动火分析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动火分析人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专职安全员或生产厂长负责提出。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4.动火化验分析标准:可燃气休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2%为合格。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动火时间超过4小时,需重新取样分析。
八、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九、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3.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
十、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十一、动火范围及监护范围
1.一级、二级动火,限1处l张动火作业许可证,1人以上监护; 2.检修期间的二级动火,限1处1张动火作业许可证,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动火,但最多不超过3处。
十二、生产装置区域、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用电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为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十三、动火作业许可证。
1.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由第三联监护人持有,监火时随身携带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四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车间或岗位; 2.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需要填写的栏目,一律用“/”表示;
3.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档。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存档。4.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篇11:动火分析方法探讨
近年来, 随着社会的进步, 煤化工企业快速发展, 煤化工企业规模不断壮大, 技术能力不断提高。但是, 安全事故也随之不断发生, 尤其是动火作业事故频率越来越高, 其严重影响作业的安全性。因此, 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分析, 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消除动火作业危险, 而且对降低安全事故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化学法
1.1 分析原理
本研究主要用KOH溶液吸收CO2, 焦性没食子酸钾溶液吸收O2, 氨性氯化亚铜溶液吸收CO, 用爆炸法测定H2、CH4, 余下的气体则为N2+Ar。根据吸收缩减体积和爆炸后缩减体积及爆炸后生成CO2的体积计算各组分的体积百分含量。其中用33%氢氧化钾溶液吸收CO2及酸性气体:CO2+2KOH→K2CO3+H2O
1.1.1 用焦性未食子酸 (又名邻苯三酚) 碱性溶液吸收氧
1.1.2 用发烟硫酸吸收不饱和烃
1.1.3 用氨性氯化亚铜液吸收一氧化碳
1.1.4 甲烷和氢、加氧发生爆炸反应
加氧量必须调节, 使可燃混合气体浓度略高于爆炸下限, 不可接近化学计量的需氧量, 以免爆燃剧烈。
1.2 仪器
本研究实验仪器主要采用奥氏气体分析仪。
1.3 分析操作程序
1.3.1 试漏
检查整套仪器严密性, 保证不漏气, 把进样直通旋塞, 吸收管旋塞关闭, 将中心三通旋塞处在量气管和梳形管连通位置, 使量气管内存在一定量气体。然后将水准瓶放在仪器上方, 5 min后气体不再减少, 即说明仪器不漏气。
1.3.2 取样与进样
取样球胆应经样气置换3~4次, 样气有效时间不应超过2 h, 进样前先用样气置换量气管与梳形管2~3次。取足试样100 m L, 平衡压力后 (使压力与大气压相同) 关闭进样直通旋塞。
1.3.3 吸收
煤气主组分吸收分析按下列顺序进行:二氧化碳→不饱和烃→氧→一氧化碳。此顺序不饱和烃和氧可前后互换, 但二氧化碳必须先吸收, 一氧化碳必须最后吸收。
1) 二氧化碳分析:打开33%氢氧化钾吸收瓶旋塞, 与量气管相通, 用升降水准瓶的方法, 使样气与吸收瓶内吸收液反复作用。来回吸收7~8次, 直至量气管读数不变为止, 减少之体积即为二氧化碳的体积。注意读数时, 一定要使量气管内之压力与大气压相同 (即水准瓶液面与量气管液面相平) 时读数。
2) 不饱和烃分析:打开盛有发烟硫酸吸收瓶的旋塞使剩余气体流入吸收瓶中, 反复吸收7~8次, 再打开33%氢氧化钾吸收瓶旋塞 (除去SO3) , 反复吸收3~4次, 直至量气管读数不变, 减少的体积即为不饱和烃的体积。
3) 氧的分析:用盛有焦性末食子酸的碱性液吸收, 来回至少吸收8次, 直至读数不变, 减少的体积即为氧的体积。
4) 一氧化碳分析:用氨性氯化亚铜吸收, 分三步骤:第一步:用前一支氨性氯化亚铜液吸收瓶吸收剩余气体至少8次, 直至读数不变, 关闭旋塞。第二步:用后一支氨性氯化亚铜液吸收瓶吸收至少15次, 直至读数不变, 关闭旋塞。第三步:打开10%H2SO4吸收瓶旋塞吸收气体中氨, 来回至少4次, 直至读数不变, 关闭旋塞。经过上述三步骤, 减少的体积即为一氧化碳的体积。
5) 甲烷和氢的分析:取吸收CO后剩余气体的一半于量气管中, 多余气样存于10%H2SO4吸收瓶中, 将氧气通过三通旋塞引入量气管中。混合后记下量气管读数 (为爆炸前体积V5) , 而后进行爆炸, 爆炸次数分为4次爆炸, 每次约10、20、30、40 m L。全部爆炸后, 将爆炸管内气体压入量气管来回冷却, 上升液面至爆炸瓶活塞处, 下降液面至铂丝下1 cm处, 如此反复冷却5-6次, 冷却后使全部气体流入量气管中, 记下量气管读数。
1.4 公式计算
2 气相色谱法
2.1 适用范围
气相色谱法主要适用于粗煤气、净煤气、合成气、驰放气及城市煤气等气体中N2、CO、CH4、CO2、H2等主要组分的测定, H2采用计算法求得。
2.2 方法原理
分析气体样品在以H2为载气的带动下, 进入色谱柱, 以TDX-01为固定相, 热导池检测器进行检测, 利用标准气的保留时间和峰面积进行定性与定量, 采用外标法测定煤气组分。
2.3 试剂
固定相为碳分子筛 (TDX-01) 60~80目。
2.4 仪器与材料
本实验仪器主要采用美国瓦里安GC-3800气相色谱仪, 带有热导池检测器。色谱工作站:内装3800色谱工作软件;色谱柱为碳分子筛柱, 柱长2 m, 外径Φ3 mm, 不锈钢柱。柱内填充60~80目碳分子筛。在150℃通H2活化8 h。氢气发生器为SGH-500, 球胆 (橡胶) 、标准气、北京亥普气体有限公司
2.5 色谱条件
载气:H2 (99.99%) , 流速30 ml/min;色谱柱箱温度:120℃;汽化室 (进样口) 温度:150℃;热导检测器温度:200℃;桥电流:175m A;参比气:H2, 流速30 ml/min
2.6 分析步骤
2.6.1 标准方法建立
在色谱仪稳定后, 将已配制好的标准气钢瓶上装上减压阀, 减压阀出口与仪器气体进样系统连接, 采用旋转式六通阀切换进样, 将六通阀旋至取样位置, 打开减压阀置换10~20 s, 关闭减压阀, 立即将六通阀切换至进样位置, 同时按下“start”键, 重复进样3~5次, 误差范围不>0.1%, 即可选择一个接近平均数值的结果为标准, 然后建立方法。
2.6.2 样品测定
在色谱仪稳定后, 在同建立方法的相同条件下, 利用球胆取样, 球胆要取满体积达到3~5 L, 进样置换20~30 s, 然后夹住球胆出口, 使仪器气体进样系统瞬间达到压力平衡, 迅速将六通阀切换至进样位置, 同时按下“start”键, 色谱工作站会自动记录出峰情况。
2.7 结果计算
1) 根据标准气出峰保留时间定性。
2) 定量分析。色谱工作站自动根据外标法, 采用峰面积定量, 在工作站上自动显示样品中N2、CO、CH4、CO2的含量采用H2%=100- (N2%+CO%+CH4%+CO2%) 公式计算。
3 可燃气体检测器
3.1 方法原理
采用自动取样和催化燃烧法对普通可燃气体进行检测, 可燃物在催化剂作用下燃烧, 与直接燃烧相比, 催化燃烧温度较低, 燃烧比较完全。仪器报警方式为红灯显示和峰鸣器, 仪表显示的数据是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LEL) 的百分比, 预置报警设在20%的爆炸下限,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要求, 仪器显示小于10% (LEL) 时即可动火, 该仪器适合在有氧环境中进行。
3.2 仪器
新宇宙XP-3110型便携式可燃气体测爆仪, 其特点及用途主要为:小型、轻量, 大屏幕液晶数字显示, 读数方便。本质安全防爆型, 采用4节5号干电池 (4×1.5 V) 作为电源驱动微型电磁泵, 可在各种危险场所使用。带有报警音接触按键和液晶黑暗照明灯。开机就能检测各种可燃气体或可燃性溶剂的蒸气浓度。
3.3 操作步骤
蜂鸣器发出“哔”的鸣叫, 电源接通。在洁净空气中按[AIRADJ.]约3 s, 蜂鸣器“哔、哔哔”鸣叫, 进行零位调整。零位调整完毕仪器显示<气体浓度画面>, 将检测探头置于检测环境中, 气体经机内气泵吸收, 仔细观察仪器, 读取最大读数。检测完成之后, 从试验部位移走取样探头, 用新鲜空气加以吹洗, 再关毕功能开关。
3.4 可燃气体含量的计算
如果被测样品是由单一的可燃气体组成, 则其含量可用下式进行计算。
4 结语
奥氏气体分析仪的优点是结构简单, 价格便宜, 维修容易。缺点是运行成本高, 除去人员工资, 试剂和玻璃器皿的消耗量大。色相色谱特点是灵敏度高、应用范围广, 但仪器使用维护成本高, 闲置率高。可燃气体检测仪则可在现场取样现场测定, 整个检测过程5~10 min即可完成, 能给出所有可燃组分的总含量, 也能给出单一组分含量。耗材简单维护方便, 适合各种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检漏。
摘要:煤化工企业可燃气体主要为甲烷、氢气、一氧化碳和一些不饱和烃类, 它们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极易爆炸, 动火前必须经过分析合格后方能动火。其中常见可燃气体的检测可采用化学法、色谱法和可燃气体检测器进行分析。对此, 文章就三种分析方法展开探讨, 以提高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提高动火作业工作效率, 降低动火作业风险。
关键词:气体,动火,化学法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S].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8.
[2]张学尧.动火作业事故危害分析及采取的措施[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 2005 (1) :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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